本帖最后由 乘璦 于 2012-1-7 09: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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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救度眾生不墮地獄
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救眾生,而眾生中最苦惱者是地獄眾生,所以地藏菩薩的悲願力,眾所熟知,是為了救脫地獄的眾生。一般人所知道的,是地藏菩薩把地獄裏的苦惱眾生救拔出來。但這不是唯一的辦法,也不是最理想的。最要緊、最徹底的,還是如何令眾生不墮地獄,才是救度地獄眾生的好辦法。比如好的醫生,非但能為病者治療或動手術,還能教人如何調攝健康,預防疾病。如只知地藏菩薩救度地獄眾生,而不知菩薩還苦心教導眾生,何者應止,何者應作,才能不墮地獄,若等到墮入地獄受苦,已是遲了。
1、定生無間地獄之大罪:作什麼罪會墮地獄?會墮最苦的地獄——無間獄(印度語名阿鼻地獄)?《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中,有種種地獄名稱。八熱地獄,充滿大火,銅床鐵柱;最下層即是阿鼻地獄。作極重惡業的,死後不耽擱時間,立刻墮進地獄中;地獄受苦時間,也沒有間斷,所以名為無間地獄。依佛法說,作善有善果,作惡有惡果,作重的惡業則墮地獄。但作了地獄惡業,是否一定要墮地獄?有了墮地獄的惡業,來生不一定墮地獄。每人可能有很多的地獄業,是過去生所作的;在此生中,又從小至老,說不定也作有地獄業,但不一定非墮地獄不可。若有善的功德因緣,或者勝過惡業,還是上升人天(但不是地獄的惡業沒有了)。可是,若造了極重的惡業,除非不犯,一犯即墮,作其他功德或懺悔,都不可能不墮落。正如人患了絕症,非死不可。有些病看來雖然嚴重,但如逢名醫良藥,還有治愈希望,若是絕症就不可能了。五濁惡世的眾生,作惡業的機會特別多,危險性也特別大。所以必須清楚了別善惡,特別先要認清極重而非墮落不可的惡業,這才能注意不作,免墮地獄。
墮落無間地獄的極重惡業,經中說到二類:
第一、十一種惡業。如《十輪經》(卷三)說:「造五無間及近五無間四根本罪,並謗正法,疑三寶等二種人。……於此十一罪中,隨造一種,身壞命歿,無餘間隔,定生無間大地獄中。」此十一種重罪,分五無間,四根本戒,及謗正法與疑三寶——三類。五無間罪,是說作此五種的一種,必墮大無間地獄中。五無間罪是:一、殺父,二、殺母。父母生養我,教育我,從幼至長,恩重如山。依世間法說,殺害父母,簡直是畜生行為;刑法中的逆害父母罪,也是極其重的。三、殺阿羅漢:已修行至阿羅漢者,是四果聖人,若殺之,罪極重。四、出佛身血:佛在世時,提婆達多欲害佛,從山上推下大石,欲把佛壓死。但為護法神打碎,碎石碰傷佛的腳趾流血,於是成為出佛身血重罪。五、破和合僧:於出家清淨僧團中,惡意破壞,令和諧的僧團分裂為二,即構成無間重罪。後三種,是佛法中特說的重罪。一般來說,在這惡世而犯此五無間者並不多。如殺父母的很少;出佛身血,除提婆達多,就沒有第二人。能破壞出家人團體的也不多;殺阿羅漢的,到了末法中,阿羅漢絕無僅有,殺阿羅漢的自然更少有了。
近無間四根本罪,是殺、盜、淫、妄中最重的,才造成無間地獄罪。如出家眾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團,如斷樹根,不復發芽;如大海死屍,不復為法海所納。若犯的不是近無間的根本罪,或犯後立即於僧團中至誠求懺悔,接受處分。雖於現生中,不能了生死,證聖果,但還可廁身於僧團,稱為與學沙彌。如不知懺悔的,當然除外。在家或出家,如犯了近無間的根本重罪,一犯即墮落,不通懺悔。其中殺生(佛決不會被殺),以殺獨覺為殺罪的最重。盜,以盜三寶物為最重,如屬於佛、法、僧的東西,為大眾發心供養的,若盜取是最重罪。淫,以淫阿羅漢比丘尼為最重;對已證阿羅漢之比丘尼,強迫姦淫她,必墮無間地獄。妄,以不實語,即挑撥僧團的是非,使僧團分裂為最重。世間一切功德,清淨解脫,了生死,修菩薩行,成佛,皆從三寶來。此四重罪,皆破壞三寶,令三寶不清淨,損害最大。
此外,第三類的兩種,看來似不要緊,卻極其重要。
(一)謗正法:若外道而謗正法,因他不懂佛法,胡說八道,如蛇吞青蛙,貓吃耗子,雖有罪但不犯重。若修學佛法的出家弟子,在佛法中自毀正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罪過就大了。我們信佛學佛,不應毀謗佛法。一般法師居士,都不會存心毀謗,但也可能謗了而不自知。如佛法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大乘),若修學聲聞乘,讚歎聲聞乘,而說大乘非佛說,即是謗法。若學大乘而呵斥小乘,認為不應該學,也同屬謗法罪。若人只重持戒而廢定慧,或重定而廢戒慧,或重慧而廢戒定,有所偏廢,勸人不要學,都是謗法。換言之,只學一種修行法門,而輕慢其他的,認為不應該學,學了沒有用,都是謗法。若只一法門就夠了,何以佛陀要說八萬四千法門?重一法而輕其他法門,令眾生生顛倒解,走入歧途,瞎眾生眼目,故成無間獄重罪。
(二)疑三寶:三寶——佛法僧,是佛弟子的皈依處。皈依三寶,受了淨戒,不論出家在家,若於三寶外還信其他外道鬼神,疑與佛同等,或勝於佛;見外道典籍,讚為勝於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眾,對佛教出家僧眾無信心。這與佛法不相應者,都是以疑三寶而表現出不信的行為。例如一些神佛不分的,皈依三寶而又主張什麼三教同源,五教合一的謬論,以為一切宗教都是教人行善,皆可信仰,即是叛教。如此是非不明,神佛不分,是疑三寶的無間重罪。殺人、偷盜,不一定墮地獄,若犯以上十一種的任何一種,必墮無間獄中。
第二、十惡輪:如《十輪經》(卷四)說:「於十惡輪,或隨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壞毀滅……命終定生無間地獄。」輪,是摧壞義。能破壞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惡輪。十惡輪即十種惡事,犯一種,或俱犯,向來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壞無餘,故名為十惡輪。十惡輪是:謗阿蘭若,謗於別乘(分三種),瞋害比丘(分兩種),侵奪清淨僧物迴與破戒者,毀害法師,侵奪僧物,毀寺逐僧。
(一)謗阿蘭若:阿蘭若是印度語,意思是無事處,寂靜無囂鬧處。出家人於此寂靜處修清淨行,名阿蘭若比丘,近於中國所說的閉關住茅蓬。佛說比丘有三種:一修定的,指勤修止觀,真實用功,以達斷妄成聖的目的。二讀誦研究的,如研究閱讀大藏經等。三為僧團作事者,如建寺安僧,做監院、知客等福事。於此三事中,當然以修定最好。修定比丘,多住阿蘭若,專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脫。為寺院僧眾服務,雖是修福業,但還不是出家人的本分事。研究佛學,也是為了要於修行上用功,若只在文字上打轉,實非出家的理想。故住阿蘭若比丘,精進於禪思,佛制應受上等的供養。佛世時,在僧團中,都要隨眾的,若真正修習定慧,到了緊要關頭,是允許他暫時自由,不用隨眾的。若有人毀謗阿蘭若比丘,是十惡輪之一。因為對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應障礙,而且應予成就。如加以誹毀,障礙修行,等於破壞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二)謗於別乘,佛法有三乘: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修聲聞乘者謗獨覺、菩薩乘;修獨覺乘者謗聲聞、菩薩乘;修菩薩乘者謗獨覺、聲聞乘。這三種,都是毀謗正法,為十惡輪的三種。
(三)瞋害比丘,也有兩種:一是瞋害有學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罵他,毆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種種迫害。有些壞比丘,拉攏地方上的惡勢力,穩坐住持當家寶座,想盡方法,利用惡勢力去破壞有德比丘,以達佔有的目的。另一種是對於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認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以為迫害有德比丘,雖然是造罪,瞋害破戒比丘又有什麼關係呢?不知此比丘雖然破戒,只要他還在僧團中,沒有被取消出家資格,瞋害了還是惡業。試舉例說:泰國是佛教國家,出家人不能人人是賢聖。假如有比丘在外面犯了法,警察不會即刻逮捕,因為他還披著袈裟,還是比丘身份。警察隨著此犯戒比丘回寺,向寺僧報告,待寺僧決議,取消他的僧格,脫下他的袈裟,才下手逮捕。這是尊敬比丘,對破戒比丘也不敢瞋害的例子。所以,若以非法手段對付破戒比丘,也是惡業。
(四)侵奪清淨僧物迴與破戒比丘:有些壞比丘,能拉攏惡勢力幫忙,在一般也稱之為護法。幫助壞比丘,爭奪寺廟財物等。看來是為了護持出家人,但如護助破戒比丘,實在是造罪了。
(五)毀害法師:對於講經弘法的法師,加以毀害,在現在自由中國,不會有此事發生了。從前地方風氣還未開通,有出家人來弘法,很可能遭受毀害。如從前諦閑法師,有一弟子天曦法師,到貴陽弘法,在黔靈山下一小廟中講經。法師講得好,聽眾多,引起惡人嫉妒。於是勾結官府,誣法師為遊民,驅逐出境,此即毀害法師一例。
(六)侵奪僧物:奪取出家人的財物,也是無間重罪。自清末以來,中國寺廟的財產,均被誤解為公物,強奪詐取,兼而有之。每藉口辦學校等名義,而侵佔廟產;或覺得寺內地方空著,則利用勢力,巧取強借。有些不是為了辦學校等,只是以辦事為藉囗,而飽了私囊。每一寺院,是民眾信仰中心,必須清淨莊嚴。凡是像樣的國家,沒有不尊重宗教自由的。無論歐美的教堂也好,日本的大寺院也好,平日看來空空的,但有時候還嫌不夠用哩!這些是民眾信仰中心,使人向善向上的,若視為浪費,任意侵奪,是十惡輪之一。如一直在造這些惡業,那能有好結果呢?
(七)毀寺逐僧:在中國歷史上,有好幾次,寺院都被毀了,出家人趕跑了,這是最重的惡業。這七類——十惡輪,隨便作任何一種,罪皆極重,一定要墮落無間地獄。十一種罪及十惡輪,都是地獄種子。誰也不願墮無間地獄,如要不墮地獄,要知道墮無間地獄的因緣。不作這類惡業,就能不受惡報,不墮無間地獄了。
2、尊敬比丘勿得呵毀:在家信眾,對於出家人,應該尊敬,不能呵毀。如《十輪經》(卷三)說:「若諸有情,於我法中出家,乃至剃除鬚髮,被片袈裟,若持戒,若破戒,下至無戒,一切天人阿素洛等,依俗正法,猶尚不合以鞭杖等……或斷其命,況依非法!」說起出家人,凡於佛法中離俗出家,剃除鬚髮,穿上袈裟,就是出家了。但出家的也有好幾類:有持戒的,有破戒的,也有無戒的。什麼叫無戒?是已現出家相,但於佛法衰微處,沒有受戒,隨便披起袈裟,看起來也是出家人了。依國家正法,犯什麼罪,判什麼刑。但凡是持戒,破戒或無戒的出家人,即使觸犯刑科,也不應該鞭打拘禁,或斷其命。依國家正當的法律,尚且如此,何況不合法的枉刑冤獄呢?換言之,不論如何,只要是現出家相,入僧團中,就不可以世俗的法律或非法的刑迫。佛法自有律法處理,如上面說過,在泰國的出家人,如犯了法,由出家大眾,將他脫去袈裟,逐出僧團,然後才受國法制裁。為了尊敬三寶,不應隨便的以世俗的法律來呵毀刑責。
清淨持戒的比丘,當然不得以世俗的非法來刑責。那些破戒無戒的,為什麼也不能以世俗的法或非法來刑責呢?這是有著深刻意義的。如《十輪經》(卷三)說:「破戒惡行苾芻,雖於我法毘奈耶中,名為死屍,而有出家戒德餘勢。」又說:「出家者雖破戒行,而諸有情睹其形相,應生十種殊勝思維,當獲無量功德寶聚: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忍、念出家、念遠離、念智慧、念宿植出離善根。」依經文的意義是:破戒比丘,猶如死屍(不可能現身修行證果),佛法大海,不能再容納他,所以應逐出僧團。但犯戒的惡行比丘,過去曾於出家僧團中受戒;雖然破戒,還有戒德餘勢。換言之,破戒比丘不是破壞一切戒善,還有些功德在呢!如曾盛過香料的盒子,拿去香料後,還留有香氣。破戒者因曾經受戒,所以還有些功德,還能令見者生起十種殊勝思維,增長福德。說到這裏,大家倒可以想想自己。現在雖學佛而或者程度已較高了,已受五戒或菩薩戒,但最初是怎樣信佛的?當然,有些是遇著大德法師而生起信心,皈依佛法;有些卻是幼年在家鄉時,見到平常的出家人,慢慢與佛法結緣而學佛;或者見到的是不成樣的出家人——破戒或無戒的,也許初見的印象不太好,但還是使你生起良好的觀念,知道有佛有法有僧,而種下現在學佛的種子。所以破廟中的佛像,或舊書堆裏的佛經,破戒的出家人,都能引起眾生對三寶的信心。這樣,破戒無戒的比丘,是能令人生起功德,增長殊勝思維的。如念三寶功德不可思議,念持戒、布施、忍辱功德,生起出家,遠離煩惱,想到尋求智慧,自己於過去生中的善根。所以若在出家人立場說,破戒惡行比丘,應逐出僧團;但在信眾方面說,還能令人增長功德,可作眾生福田。總結的說,能持戒的,固然理想,應加崇仰;破戒的,即使知道了,在家居士亦不能對他非法罵辱,或者拘禁,因為這是對僧團而造重罪的。地藏菩薩來五濁惡世,現出家相,充分表現了菩薩的慈悲度生精神,使大家知道剃除鬚髮,身披袈裟,於出家僧團中,是好是壞,還是出家人。當沒有逐出僧團,失掉出家身份以前,不予讚歎、供養、護持,是可以的,但卻不能於當面或背後,用手段對付罵辱。否則,對佛法起不良的影響,無形中造成破毀三寶的重罪。
地藏菩薩救濟墮地獄的眾生。而更著重於如何使眾生不墮地獄。要不墮地獄,可總括為八個字:「尊敬三寶、深信因果。」這是一般出家在家佛弟子聽慣了的。地藏菩薩現出家相來穢土度生,也不外乎此。其中最重要的,特別是如何尊敬法,尊敬僧,才能護持佛法,才能護佛法於世間救度眾生,使眾生於佛法中得利益。釋迦佛來此世界成佛,現出家相,捨離家族財產修行而成佛。弟子們隨佛出家,成為佛教出家僧團。僧是三寶之一,在佛法中非常重要。釋迦佛是以此來度生,是組織出家眾,成為自利利他的清淨集團。若僧團內部混亂,而在家居士又不明內部情形,如採取不正當手段,結果是增加僧團的困難,不和諧,削弱救度眾生的力量。《地藏經》開示的法門,無論是十一重罪墮地獄,或十惡輪墮地獄,著重在謗正法,迫害出家人,謗修行者,侵損僧物等重罪。因為這是佛教僧團中的法與僧,若加以破壞,佛教於世間即失去其清淨相,如何能發揮救度眾生的大用?例如愛國的,不能對國家不忠。更不能到國外去儘說國家不好。這只是搗亂,增加國家的困難,是國家罪人。佛教也如此。真正信佛教的,如破壞佛法及僧團,使佛法衰落,也是罪大惡極。這不只是《地藏經》說,也是一切大乘經所說到的問題。地藏菩薩知道五濁惡世,末法時代,出家人不如理想;而在家人不知修福修慧,反而對三寶的所作所為,不如法如律。這一來,不用外道破壞,不用外道毀謗,自己就會衰落下去。地藏菩薩為此而現出家相,於釋迦佛法會顯示此一法門,令眾生知道最易墮落的是什麼?使出家在家弟子,都能於此特別注意,愛護三寶。這不但自己不會墮落地獄,佛教的衰落也可以中興,不清淨的可以漸漸清淨,一天天發揚起來。
3、無慚愧僧可親近否:出家僧眾,佛把他們分為好幾類:最好的是有修有證的聖者;其次是雖未能證聖果,卻能持戒清淨,對佛法理解正確,得佛法正見。另外還有兩種不理想的:
第一、啞羊僧(如不會說話的羊):出家的佛弟子,要學習戒律。這不但是不殺不盜等戒,而是包括了出家團體中的規律,制度。如具什麼資格才能為人師?具什麼資格才可以授戒?如何受戒?受戒有什麼程序方式?怎樣才能修建及主持寺院?……這些,佛都有扼要的規制。個人的,從出家受戒起,到每天托缽、吃飯、穿衣、睡覺。僧團的事,比如請職事,調解糾紛等,都有一定的規章。在團體中的事情,用現在話來說,是民主制度。如舉行羯磨就是會議。會議的是否合法,議決須大家通過,而決定的是否合法,對於這些,出家人是應該知道的,應該學習的。若什麼都不知道,那就是啞羊僧。
第二、無慚愧僧:即破戒比丘。戒律有輕重,這裏指破大戒而說。這些無慚愧僧,在家居士可否親近他?這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可以的,如《十輪經》(卷五)說:「有無慚愧僧,不成法器,稱我為師,於我形像及舍利深生敬信,於我法僧,聖所愛戒,深生敬信,……轉輪聖王,尚不能及,況餘雜類。」這類無慚愧僧,並非天天破戒,而是在一次煩惱衝動,環境所誘而破戒。犯了重戒即名破戒,如杯子有了裂痕。這樣的破戒者,不成法器,以後儘管如何修行,參禪念佛,也不能現身成聖,現身解脫。但與一般破戒的不同,所以還是可以親近。這因為,他雖因煩惱衝動而破了戒,然對三寶還有充足的信心。對於佛的形像,佛的舍利塔寺,都非常尊重敬仰。佛像前極盡清淨莊嚴,恭敬禮拜供養。他自己雖已破戒,然而稱讚僧寶;對於清淨聖戒,也讚嘆敬信。這樣的無慚愧僧,自己雖不成法器,不能現身修證,但自身還能增長福慧。對佛教來說,還可使眾生培植功德,生信仰心,於佛法中得利益。由於對佛法僧戒的信心充足,所以無論有多大功德的外道,就是世間的轉輪聖王,也不及他。轉輪聖王是世間的仁王,以十善道德法門教化世間。世間有了聖王,人民就得安樂,但不能引導人趨向出世。而破戒比丘,卻能使人引起超越世間的出世正見。所以約修證方面說,雖然不成法器;而約護持三寶的功德來說,卻能使他人得法益。這種無慚愧僧,是可以親近的,在末法中也是不易得的了。
無慚愧僧中,也有不可親近的,如《十輪經》(卷五)說:「有無慚愧僧,毀破禁戒,不成三乘聖賢法器,堅執邪見,謗別乘,謗別度,不應親近,近則墮落。」這種無慚愧僧,不但已經破戒,此生不能證聖果,不能得解脫。而且還要搬出大篇道理,自己邪見,反謗正見者;自己不修行,反謗修行者。起大邪見,撥無因果,無善無惡,賊住於僧團中。另有一種,邪知謬解,修小乘的,即謗大乘為非佛說;修大乘的即排斥小乘,認為不值得學。又如六度中,只修某一度門,而謗其他度門。這種無慚愧僧,不但不成法器,而且破壞佛法,所以不宜親近他。親近他,受了他的熏染,也就會起邪見,毀謗別乘別度,而要墮落地獄了!
4、偽大乘者不應親近:有些大乘學者,常公開宣揚他的大乘:說自己是大乘派;只有大乘經可聽,大乘法才可學;聲聞、獨覺乘都是小乘法,都不要修學。換言之,這是執大謗小。一般人的想法,大乘比小乘好,那麼學大乘不學小乘,專弘大乘不弘小乘,又有什麼錯誤呢?這錯誤可大了!如《十輪經》(卷六)說:「唱如是言,我是大乘,是大乘黨,唯樂聽習受持大乘,不樂聲聞,獨覺乘法。」又說:「說者聽者,俱獲大罪,陷斷滅邊,墜顛狂想,執無因論。如是眾等所有過失,皆由未學聲聞乘法,獨覺乘法,先求聽習微妙甚深大乘正法。」如有這種執大謗小的偏見,佛為大眾說,這是犯重罪的;聽這種人說法,也會犯重罪。主要的有三種過失:一、起斷滅見,二、起顛狂想,三、執無因論。所以太虛大師的判攝一切佛法,建立五乘共法,三乘共法,才說大乘不共法。若無五乘、三乘共法,不共大乘法就沒有根基。所以西藏佛教,自宗喀巴大師,以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上士道而總攝一切佛法。佛法能一直發揚光大,傳到青海、蒙古、及東北等地。這都與地藏法門相合;若不學小乘而修學大乘,自行教他,自己與佛教,都要走入岔道了!例如大乘經說空,如以為一切都沒有;大乘禪宗說不是善,不是惡,如以為無善無惡,那就都錯了。
在小乘佛法中,顯示善惡因果,生死輪迴,苦惱在那裏?問題在那裏?然後如何修,如何證,才得永遠究竟清淨。這樣切實的認清了自己,認清了這些基本問題,才能深一層的體會大乘空義。否則,即墮以上所說三種過失。(一)墮斷滅見,即落於空。聽說一切皆空,以為空掉因果緣起,於是把因果緣起,善惡報應,生死輪迴,都看作什麼都沒有。如起了這樣的斷滅見——空見,即使說心說性說悟,都不是真正的大乘法。(二)顛狂想:聽說人人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就好像自己是佛,狂妄顛倒得了不得!學大乘法的,容易走此邪道。這是離開聲聞、緣覺法而學大乘所起的過失。(三)無因論:大乘經中,或說因緣不可得,因緣無自性,但這並非沒有因緣。但有些學者,卻由此而落入自然無因的邪見。因果是佛法的宗要,非好好的信解不可。現在有些地方,好像佛法很盛,但很少談到三世因果,無形中佛法成了現生的道德學,修養法。這些變了質的,離根本佛法甚遠,都是偏向於大乘所引起的錯誤,也可以說這根本不成大乘法了。
總之,這都是未學聲聞、緣覺,即學微妙大乘正法引起的副作用。大乘如營養豐富的補品,病愈體弱的人服之,能強壯身體,精神百倍;若疾病還未治好,而服補藥,必將引起副作用。聲聞、緣覺法,少欲知足,淡泊自利,少事少業,淨持戒律,為小乘的基本精神。大乘以利他為重,要救濟世間,不妨多集財物,利益眾生。然而,若離開少欲知足的精神而行大乘法,則走入了岔路,與世間的貪欲多求又有什麼分別?沒有出世的聲聞精神,就不能有大乘的入世妙法,大乘必成為一般戀世的世間法。因此,若離開小乘,沒有聲聞的功德,而以為自己是大乘學者,不要小乘法,那等於病未愈而服補藥,必將引起不良後果。《法華經》中說,大乘道如五百由旬,小乘道如三百由旬。三百由旬就在五百由旬中,並非於五百由旬外別有三百由旬。所以若不學二乘而只學大乘法,必成大錯。
這樣,不學小乘法,就不能學大乘。如《十輪經》(卷六)明說:「不習小乘法,何能學大乘?」「捨身命護戒,不惱害眾生。精進求空法,應知是大乘。」又《十輪經》(卷七)說:「何故說一乘?」「捨離聲聞獨覺乘,為清淨者說斯法。」這明顯的呵斥一般大乘謗小乘的,等於不會走而想跳一樣。大乘法,一方面重視持戒,不惜身命的持戒,衛護聖戒,對一切眾生,慈悲充足,不加惱害(戒依慈悲而成立;真能持戒,即能起慈悲心);一方面精進的求空法。這慈悲、持戒、精進,求一切空法,是大乘法的特色,一切不生不滅的空法(即空相、空性)。龍樹說:「信戒無基,憶想取一空,是為邪空。」這可見,正確的真空見,要在深信因果,淨持戒行等基礎上,才能求得。而信因果,持淨戒,精進等,都是共聲聞、緣覺的功德。所以學大乘法,不能謗小乘,對小乘的基本理論、功德都要學習。有了小乘的功德為依據,那在學大乘法求空法時,才能穩當。有些人以為:《法華經》說一乘,一切眾生成佛;學習小乘而終究迴入大乘,那就學大乘法好了,何必再先學小乘?香港有一位老法師,對《法華經》有獨特的見解。他以為,開權顯實,即是開除權法而顯實法,不要小乘之權,獨顯一乘的真實。這是最使人誤解,學大乘一乘,即不要小乘了。但佛為什麼要說唯一乘才是究竟,才能成佛?為什麼到最後不說三乘而說一佛乘?要知道,佛說一乘,不是一般性的,是為身心清淨的眾生,有資格受大乘法而如是說的。佛並沒有一開始即說唯有一佛乘。如《法華經》中,佛從三昧起,讚歎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不可思議。舍利弗請佛說法,佛再三止之,到舍利弗殷勤三請,才許可宣說。那時,五百增上慢人退席,佛說「退亦佳矣!」那時的法會大眾,都是大乘根性,才宣說唯一佛乘。佛不曾開口教人學大乘,而確是因機施教,而漸漸引入,到此階段,才為宣說一大乘法。換言之,小乘雖不究竟,但有適應性,對這樣根性的眾生,就必須說此法。佛於五濁惡世中,建立清淨僧團,就需要這種嚴謹淡泊的小乘法,不為經濟家庭眷屬等所累。於人間建立清淨如法的僧團,即是於黑暗的世間,現出一線光明的希望。故佛在《法華經》中,最初覺得此法甚深不可說,但再一想,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皆於五濁惡世說此法,皆為適應眾生根機,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若開始即說一乘,眾生還沒有清淨,不能接受,不但得不到功德,反令毀謗造罪。所以必須先說小乘,使眾生做好嚴謹淡泊的基礎,再熏受大乘的微妙正法。小乘法以出家眾為主,這是於五濁惡世建立佛法所必要的。清淨僧團若不能建立,正法即將衰落。因此地藏菩薩於五濁惡世現聲聞身,救度眾生,令不墮地獄。宣說兩方面:一、對於破戒比丘,應如何對付?二、於清淨的僧團如何護持,才能使三寶於世間,清淨莊嚴,正法不滅。
5、慎受權勢財富勿造惡業:一般的在家佛弟子,能對佛法發生大影響的,必定是社會上重要的人物,特別是國王大臣,擔當國政重任的。他們有權勢,有聲望,若對佛法發生正信,對佛法的弘傳流布,自有良好的影響。但如護法而不知分寸,或不信佛法而生惡見,那也能使佛法受到不正常的障礙。如上面所說的,逼害出家人,侵奪清淨比丘物與破戒比丘,侵奪寺院廟產等,這都是那些有權勢者所為。若窮苦的,既無力護持,也無力破壞。所以有權勢的富貴人。護持三寶,有時也會出問題,何況故意的毀害佛法。這對於權勢財富,應該謹慎而受,免於造作惡業。這種人,《十輪經》(卷七)分作四類:
一、「有發願不處尊位,以免造重罪」的。有些人發願不作國王大臣等有權勢者。恐怕妄想顛倒,於三寶中作破壞事。因為這些事,不犯則已,犯了即墮地獄。所以寧願沒有權勢財富,雖不能護法,廣積功德,也不致作重罪而墮落。
二、「若諸有情已得法忍……受用種種勝大財業,及處種種富貴尊位,是我所許。」這是眾生已得無生法忍,即已悟見真理。有了智慧的體悟,那作起國王大臣來,即有了把握,於三寶中必不造破壞三寶之罪。此人才可以受用勝大財業,及榮華富貴的尊位。一般苦惱的眾生,無財勢,不能作大事,於三寶中只能作小功德。正如小乘人,怕犯重罪,寧願苦惱,不要權貴。大乘法則不然,把三寶眾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真是證悟法性的,那儘管有權勢,居高官厚爵,必能為眾生多作利益,護持三寶。
三、「若諸有情,未得法忍,有能受行十善業道,亦勸眾生令受學者,我亦聽許。」又說:「十善業道……得名菩薩摩訶薩也。於一切惡皆得解脫,一切善法隨意成就,速得盈滿大涅槃海。」有些眾生,雖然未開悟,若能奉行十善業道,也教他人行十善業道。這樣,雖作國王大臣宰官等有權勢者,也決不會作破壞三寶的重罪。十善業道是:身三善業,不殺,不盜,不淫;口四善業,於語言文字方面,不妄語欺騙,不兩舌挑撥離間,不惡口咒罵,不綺語誨淫誨盜等;意(思想)三善業,不貪五欲,不發瞋恚,不邪見愚癡,深信善惡因果。這樣的十善業道,自作教人作,此人的道德品格提高,作事如法,自然不作毀法破僧事。所以雖沒有開悟,若受富貴而能修行十善業道,也就不會作重罪了。大乘經都說,菩薩發菩提心,初修十善,也就是要從十善業做起。《仁王護國般若經》稱為十善位菩薩。自已以道德修行,以道德化世,以十善菩提心化世間,雖然還未開悟,也能走上大乘正道。這類自利利他的十善菩薩,成就十善功德,斷除一切惡法,所以雖擁有財富權位,決定不作破三寶的重罪。
四、「未得法忍,不受行十善道……亦有別緣得方便救。……而有信力,尊敬三寶。」「不毀法,不惱僧,不奪僧物,於三乘相應正法,聽受奉行…… 免墮無間地獄,及餘惡趣。」若未得無生法忍,也沒有奉行十善業道的,這種人作起國王大臣來,似乎非常危險。但另有一種因緣,也可以方便救護,不會因此造重罪,墮入地獄。這種人有了權勢富貴,信心很深,能恭敬三寶。如上面所說的破戒比丘,雖然已破戒,但對佛法信心充足,還是有功德的。此在家弟子,雖未開悟,也不修十善業道,惡行在所難免。但由於尊敬三寶,信心充足,也不會做出毀法惱僧,破壞三寶,侵奪僧物等重罪。三寶的東西,是屬於三寶的,出家人尚且不能隨便取用,更何況在家弟子自飽私囊?只要對三寶深具信心,對三乘佛法尊重恭敬,雖沒有開悟或修十善道,還是有功德善力,可以控制惡力,不會因造重罪而墮於地獄惡趣。
這一節,是為一般有權勢富貴的在家弟子而說。能悟證無生法忍,當然是最理想;若不能,也應修行十善業道;再不,也應做到對三寶具足清淨信心。這才能不作以上所說的五無間、十惡輪等罪。生富貴家,具權力,有勢位,能這樣,也就能於佛法中作種種事,增長功德護持佛法了。
6、地藏發願普為救濟:地藏菩薩於無量劫以來,皆發願救度眾生,不墮地獄。現於釋迦佛前,重發此願:「五濁惡世空無佛時,其中眾生煩惱熾盛,習諸惡行,愚癡狠戾,難可化導……善根微少,無有信心。……如是等人,為財利故,與諸破戒惡行苾芻相助,共為非法朋黨,皆定趣向無間地獄。若有是處,我當往彼,以佛世尊如來法王,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上微妙甘露法味,方便化導,令得受行拔濟……令不趣向無間地獄。」(《十輪經》卷四)佛在世時。佛的威德大,眾生根機利。佛滅度後,眾生煩惱熾盛,作惡的多,愚癡狠毒,不辨是非善惡,殘酷兇暴。所以經上說:「五濁惡世眾生,剛強難化。」這些眾生常為財利,與壞比丘合作。佛法在世間,良好的道場,有德比丘當然會有人護持,如一些念佛參禪講經道場,有大德領導,也有人護法。然有些地方名勝,古剎或者新建,不管是否有德高僧主持,財產一多,也要有護持的人。從前大陸上的寺宇,要維持得好,每有拉攏地方勢力士紳,逢迎送禮,請他護持。有些在家人,對三寶多少有點信心,但出家人自已不長進,請客送禮,請託幫忙,漸漸養成了習慣性。不免有些地方士紳,不分好歹黑白,只要送禮就幫忙。這不但造成惡劣風氣,反使有德比丘無法立足。這一來,不但未能護持佛教,反而增加佛教的不少困難。真正愛護佛法,欲令三寶清淨者,對此只有痛心,故太虛大師對此甚為感歎!地藏菩薩於釋迦法會中,示現出家相,建立清淨僧團為佛法的中心。依此基本精神,地藏菩薩發願,於惡世中令此等眾生,能以方便把他們從墮落邊緣救出來。這並不一定要顯神通,把要墮落地獄的眾生拉出來,而是開示正理,令其了解,特別令這群有財富勢位,可能作重罪而要墮落地獄的,信奉佛法,不要作破壞三寶的罪。佛說此法門,以《地藏十輪經》為主,使五濁惡世眾生,不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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