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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益西彭措:因果明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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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布益西彭措讲述
顶礼上师三宝!
为令一切众生生起因果正见而发菩提心!
第一章 果缘 起
稽首释迦天中天,慧眼圆明澈大千,
如如因果不虚误,亘古亘今常宛然;
稽首观音同体悲,滔天业海几多泪,
欣乐未曾播善种,避苦依然造苦因;
稽首上师无畏力,浊世说法醒群迷,
此回当要慎取舍,莫再失身陷泥犁;
秉承依怙法王教,誓造如镜因果论,
祈愿众生重得眼,乐邦有路莫耽延。
数千年以来,通过一代代圣贤的教化,善恶因果的理念已深深扎根于东方人的内心之中,成为安身立命、求道证真的一大根本。在古印度,思想发达、宗派林立、学说纷纭,佛陀出世的时候,就有九十六种宗派,各申其说,以释宇宙器情的真谛。这其中除顺世外道之外,各家各派都在不同层次上共许因果规律的存在,三世因果的道理普遍为印度人所接受,那时的外道、内道都依因果制定断恶行善的戒律,作为修道的基础。在中国,佛法西来之前,儒道二家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圣人立教,觉世化民,亦以因果为本,如《易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报应,如影随形。”这种朴素而又浅显的因果道理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一代代有识之士孜孜于践行内圣外王之道,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从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而在因果的深广方面惟有天中之天、圣中之圣——本师释迦牟尼佛,慧眼圆明、契法底源,现量照见了无边法界最极深细的因果实相。在佛的境界中,无量时空万事万物的前因后果,如观掌中庵摩罗果一般清晰了然。经佛说法,后世菩萨、祖师的弘扬,因果缘起之理彻底彰显于世。
时至今世,科学的迅猛发展,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给人们带来了几千年来难以想象的感官享受,科学技术的神奇能力使得以往的许多幻想均已变成现实,于是目睹这一切的现代人纷纷拜倒在科学的神坛之下,以唯物思想作为主流的现代科学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比较起不可触摸的三世因果之理,毕竟可见可闻的现量感受更能吸引人心,人变得逐渐“现实”起来,只承认感官所及的事物为真实,而将隐微的因果、性命之理一概斥为迷信而漠然视之,于是乎以因果为支柱的传统道德大厦开始倾倒了。
龙树菩萨说过:没有了因果的正见,众生将堕落于痛苦的恶趣。
因果缘起的真理离我们越来越远,它在这个世界曾发出的辉煌之光已日渐暗淡,陷于沉沉黑夜之中的人类迷失了本性,疯狂地向外追逐而不知自返,可怜的众生虽然渴求着天堂甘露的安乐,却不知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吮吸着魔王的蛊毒。贪嗔痴三毒的戾气弥满整个世界,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已经变成了浊浪滔天的业海。
我们到处都可看到:嗔心的放纵,使得世界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暴力枪杀频频发生,人们居无宁日;贪心的放纵,使得上行下效,举国奢侈腐败,人们沉溺于花天酒地之中,不顾一切地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丧失了智慧的人们,以烟、酒、毒品等来麻醉自己,想借此摆脱内心的空虚;在弱肉强食的竞争场上,为了避免被人宰割的命运,不同领域中的人们都在疲于奔命……
在丧失了因果正见的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并没有为世界带来真正的幸福,反而导致人心迷失、道德沦丧、社会动荡、家庭破裂。纵情于五欲之中的人们开始饱尝着难以尽述的苦难:风雨不调、污染严重、灾难频仍,地球上已经难以找到一方纯洁的净土;没有了亲情的抚爱和传统美德的熏陶,现代孩子只能任随社会的污流毒蚀幼小的心灵;杀业的泛滥、性欲的放纵,带来了癌症、爱滋病等可怕的绝症,人们的身心健康普遍受到了威胁;吸毒的瘾君子们被毒品摧残得成了人间活生生的饿鬼,在这个世界就已现量遭受了恶道的苦报;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已经把人们改造成一群群时刻搏击的猛兽,你死我存的较量,把世界变成一大战场……
人类染上了疯狂病,急切需要解毒的妙方!而彻底根治众生的业病除了因果的妙药,再也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业由心造,还需从心而忏;命自我立,福自己求。诸佛菩萨也没有以水洗罪的能力。如果人类再不猛醒回头、改恶向善,惨厉的业报会将人类进一步推向痛苦的深渊,那时纵然药师佛出世,也将无计可施。
不忍浊世众生的苦难,十方诸佛智悲的化身——上师晋美彭措法王在这个时代,重新树立显密妙法的宝幢,宣演妙法激醒我们的迷梦。为了使我们免于三恶道的堕落,能够立足于人道而顺利趋向解脱,上师悲心切切地为我等宣说了《百业经》等数多甚深的因果法门。为将因果的法门广泛地宏传于汉地,本人秉承法王的教言,参照佛经、古德论典,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撰著《因果明镜论》。
祈愿本师释迦牟尼佛、怙主观世音菩萨、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以及十方三世一切的佛菩萨加被这个时代一切迷盲的众生,开启他们无误取舍的智慧眼,远离现世的深重苦难以及来生三恶趣的惨厉苦报,永远趋入安乐的正道,到达极乐的净土。
同时祈愿一切善良、有智慧的人们,悲悯这个时代苦难的众生,发起救世度人之心,将诸佛菩萨的因果法门尽心尽力弘扬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我们的世界变得美好、光明!
第一章 总说业因果
第一节 谁是创造者
静观我们赖以生存的大宇宙,无数的星球、无数的山川湖海、无数的飞潜动植都在应着自己的节拍持续不断地律动,昼夜在更替、四季在变迁、日月在运转、生命在繁衍……是谁,在主宰宇宙中的万物,推动万有诸法不息地运转?
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每个家都有悲欢离合,每一种事业都有兴衰成败,每一颗心灵都有喜怒哀乐,有情世界好似一个舞台,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戏剧,这幕后的操纵者是谁呢?
再看看此刻周遭呈现的森罗万象,一片树叶、一朵花、一声话语、一个表情……竟然没有相同的两个事物,即使是孪生的姊妹也都有彼此各异的天赋、性情和命运,是哪个高明的画家在描绘着这景象万千而又丝毫不混杂的宇宙图卷呢?
关于这宇宙情器万法的作者,古今中外的人们一直都在不断地探索之中。如古印度的外道六师,对世界,或说是无因而生,或说是由大自在天所造,或说为地、水、火、风所成,如今科学之唯物思想,则说世界为基本粒子的组合或为能量场的变现,总之各申其说,言之凿凿,但都如盲人摸象,仅执一端,不见真相。
两千五百多年前,古印度诞生了一位觉者释迦牟尼,为了寻求宇宙人生的真谛,舍王位而出家,遍寻名师,六年苦行,终于在菩提树下夜睹明星而豁然开悟。在成道的中夜分,佛陀开发了清净、广阔的天眼,现量见到了全宇宙各各不同的生命如何消亡又如何新生,每个生命如何依他自己所造的善业恶业,恰如其分地获得各自的安乐和痛苦。佛陀彻见了宇宙的因果律!
从此之后,佛陀把这个业感缘起的真理带到了人间,向人类传播真理的法音:
业创造一切,有如艺术家;
业组成一切,有如舞蹈家。
世间业所生,以业绘苦乐;
诸缘聚生业,以业受苦乐。
第二节 业的规律
一 自作自受
佛在《百业经》中开示我们:一切善恶业果不会成熟于地、水、火、风四大之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上。所以我们如今在身心、环境上所感受的一切果报,都必源于自己往昔所造的善恶业,并非神灵、强权或自然力等他法加诸于自己的身心之上,而如今自作的一切,也必将于今生、来生或者遥远的未来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所处的环境上成熟它的果报。
关于这一点,发生在波斯匿王身边的两件事会给我们很多启发:
佛在世时,波斯匿王之女善光,聪明端正,父母怜悯,举宫爱敬。一日,王对女儿说:“你很幸福,凭借父王之力,举宫都对你爱敬。”女儿却答道:“我凭自己的业,感得这样的福报,这并非父王的能力所致。”王听后非常生气,高声说:“我倒要看看你自己的业力如何?”随即密令侍从找一最贫贱的乞丐,将善光嫁与他。波斯匿王对善光冷嘲热讽:“你凭自己的业,不要再靠我,今后你自己独立生活去!时间会检验你所说的是否是真理!”此时善光仍然坚持无悔,并心无反顾地与乞丐离宫而去。途中,善光问丈夫:“你父母还健在吗?”乞丐回答:“父母先前是舍卫城最大的长者,如今已去世,留下我伶仃孤苦,日以乞食过活。”善光又问:“先父母的住宅还记得吗?”“当时的宅院已被毁坏,只留下一片空地,地址还记得。”于是夫妇同到故宅,奇异的是,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随处都有地下宝藏自然现出。用这些宝藏,夫妇雇人造宅,一月未满,宫宅已成。一日,王忽忆起善光,就问属下:“公主现在生活如何?”有人禀报:“不瞒大王,公主如今的生活并不比大王差。”当天,善光遣夫将父王请至家中。看到女儿家宫宅庄严,王大为惊讶,就去问佛:“我女先世作何福业,得以生在王家,身有光明?”佛对其讲述往昔因缘:“九十一劫前,毗婆尸佛时代,佛涅槃后,有位槃头王,建起一座七宝之塔供佛舍利,其大夫人见后即以天冠拂饰戴在像的顶上,又以天冠上的如意宝珠挂于塔颈,同时发愿:愿我将来身有光明,紫磨金色,尊荣豪贵,愿我永离三恶八难之处。当时的夫人,就是善光的前身。后来迦叶佛出世时,有位妇人以美食供养佛僧,但遭到丈夫的阻拦,当时她委婉劝夫:‘我既已请来佛僧应供,这回还是让我满愿吧!’结果丈夫听从了劝告。这位妇人,也是善光的前身。其夫是乞丐的前身,由于阻碍供养,遭受多生常常贫贱的果报,因后来听从其妇之劝,所以依靠其妇而感召大富贵,离开其妇时仍然贫贱。”
如果善光的幸福是来自于波斯匿王的荫庇,那么她被父王驱逐后,必定会因此而贫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善光的幸福来自于她的善业,所以波斯匿王可以驱逐其身,却不能以此消除她往昔所积之福德,不可能以威势将贫贱之苦加诸于她。
一天,波斯匿王睡前,听到两内官争论,一人说:“我此生全仰仗大王过活。”另一人驳道:“不对!是自己的业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并不依靠大王。”当时王想:“说‘依王而活’者,可予奖赏。”于是遣人告诉王后:“等会我派人前来,你可重赏他。”又召来那位说“依王而活”者,令他送美酒给王后。谁知此人刚一出门,就鼻中出血,难以前行,遂请那位说“依业而活”者代他前往。随即,王后即重赐钱财、衣服、璎珞。内官回来见王,见非所遣,王深感意外,就召来说“依王而活”者,问道:“我命你去,为何不去?”内官以实情相告,王听后叹道:“佛语真实不虚!自己造业还自受报,并非他人所能主宰啊!”
波斯匿王想将受用赐予前者,岂料未曾种此福因的前者却无缘领受,而他不愿赐福的后者反以自己的福因居然得到。所以,苦乐果报都是自己的业力所感召,并非“万能的主宰”所能赐予。
基于以上自作自受之理,我们应该明白惟有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未来的果报取决于自己现在的所作,前途和命运只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就看我们如何运用自己的人生来实现生命的价值。所谓的自爱、自立、自尊,就是在生命的每时每刻,对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都负有责任感,这样才会一生无悔,迎来光明的未来。
二 苦乐法则
天边无际的众生,由于自爱的本能,无不希求安乐、逃避痛苦,即便我们觉得微不足道的蚊蚁,也是日日都在寻求安乐。然而大多数的众生不明苦乐的法则,不知苦乐的来源,所以无缘踏上安乐的正道。他们往往背道而驰,想求得安乐却未曾种下乐因,想远离痛苦却处处制造苦因,如是而行怎么能离苦得乐呢?其实苦乐的根源只在我们的心、我们所造的业。
每当我们生起善心、说爱语或者帮助他人的时候,总会内心充满欢喜;每当我们生起恶心、说粗语、损害他人的时候,总会觉得内心难过、压抑。这是人所皆知的浅近常识。它就发生在我们的内心当下。而苦乐的范畴远不止此,凡是一切适悦人心的感受都称为乐受,一切使人心不适悦的感受都称为苦受,它包括外境、身体、心理所引起,发生在过去现在未来一切时处的感受。关于这一切苦乐感受的来源,成道的圣人比我们见得远为深广彻底,无数的佛菩萨都觉悟到宇宙中有一条永恒的法则,巨细无遗地贯穿于万事万法中。这条法则,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归纳道:
"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他们身心相续中所有的安乐感受,下至地狱众生得到一丝凉风的快感,都是往昔造集善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不善业产生安乐的可能;相反,众生相续中所有的痛苦逼迫,上至圣者阿罗汉相续中的苦受,都是往昔造作恶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善业产生痛苦的可能。"
"痛苦与安乐又有种种的差别,同样这是从善恶业的种种差别,没有丝毫混乱、各别相应而感召得到的。"
佛陀以其一切智智现量照见万法的因缘,关于人道之中种种的苦乐差别从何而来,佛陀曾经开示说:"国王、长者地位尊贵,是从礼敬三宝得来的;大富之人,财物无量,是从布施得来的;长寿之人健康无病,是从持戒得来的;相好之人容光焕发、肤色洁白,是从忍辱得来的;勤奋之人乐于福事,是从精进得来的;安详之人言行审慎,是从禅定得来的;聪慧之人通澈明达,是从修慧得来的;又有人音声清澈、令人喜闻,是因过去歌咏三宝得来的;有人身心清净、无有病痛,是因过去修慈心得来的。"
"做人奴婢,是负债不还、不礼三宝的果报;为人丑黑,是遮佛光明的果报;身材矮小,是轻慢人的果报;愚昧无知,是不求学的果报;性格专愚,是不教人的果报;为人喑痖,是诽谤人的果报;耳聋目盲,是不听法的果报;身生恶疮,是鞭挞众生的果报;常遭狱难、扭枷其身,是笼系众生的果报;为人口缺,是前生钩鱼口缺的果报……"
由此下至无间地狱的凡夫、上及圣者诸佛菩萨,宇宙无量时空之中的圣凡境界,有着种种苦乐的差别,每一苦报必有其对应的恶业之因,每一乐受必有其对应的善业之因,每一种业因必定恰如其分地显现它的果报,既不会颠倒也不会紊乱。比如行善不可能感苦,造恶不可能得乐,又同样是善业,布施不是相好的根本因,持戒不是增财的根本因。所以世间的一切万法都遵循着这个苦乐的法则,永远不可能有什么超越性的变异。
正因为它是世俗名言中一条永恒的法则,在这个宇宙无时无处不显现它的存在,所以一切真善美的道德行为便有了依据和保证,一切圣贤立教皆基于此,一切生命的求证圆满也必基于此,否则一切世间的美德、一切出世间的解脱都只会成为口中的立论,而变得毫无实义,义士舍身成仁、烈女坚贞守节也成了迂腐无义之行。如能对此生起坚固的定解,那么善恶、苦乐泾渭分明,我们一切身语意的行为必将唯善是趋。所以宗喀巴大师说,对业果的决定无欺获得不移正见,是为一切佛弟子的所有正见,是一切白法(善法)的根本。
三 因微果著
佛陀时代,迦维罗卫国与舍卫国之间有一棵大树,叫尼俱类树,高二十里,枝叶散布,方圆覆盖六十里。树结果实常有数千万斛之多,味美香甜,果实成熟自然堕地。一天,佛见比丘在树下拾果,就对阿难说:“天下万物都各自有往昔的因缘,人们修福,就象这树,先是从一棵种子开始,以后逐渐生长,最终的果实却会多得无量。”
业的规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业,也能感发极大的乐果;即使是很微小的恶业,也能感发极大的苦果。在自然界中,诸如桃李等的小小果核,能长出无量的桃李果实,与此外因果相比,内心因果的以小感大,更是极为明显。
《贤愚经》中有两则公案:
一天清晨,佛与阿难去城中乞食,途中看见一群小孩在做游戏,他们用泥沙堆砌宫殿、房屋,又做成仓库储藏“财宝”、“五谷”。其中有个小孩远远地见佛走来,凝望着佛的庄严相好,小孩内心禁不住欢喜踊跃,即刻跑去拾取自己“粮仓”里的“谷子”,虔诚地用手捧着,想要供养佛陀,但身体矮小的他不能递到佛的钵里,于是就对身旁同伴说:“我踩在你的肩上供养五谷,可以吗?”同伴很欢喜地答应了。于是踩在他的肩上,将土供养给佛。佛俯身接受了小孩的供养,然后对阿难说:“你拿这土去涂我的房屋。”这天乞食完毕,返回祗桓精舍,阿难就将泥土涂在佛陀房子的一面。涂完之后,阿难见佛,佛告诉阿难:“今天这个小孩以欢喜心供养了泥土,这土涂沫了佛房屋的一边。他以此功德,在我涅槃百年之后,当作国王,名阿输迦。另一小孩,当作大臣,他们共同统治南阎浮提一切国土,兴隆三宝、广设供养,他会把舍利分布到整个南阎浮提,且为我造八万四千座塔。”这个小孩后世就转生为印度的一代名王——阿育王。
另一个公案:
佛世之时,有批商人前往他国经商,他们带了一只狗。行至途中,人马困顿,商人们就地休息。在闲静之时,趁人不备,狗便去偷商人的肉,不幸被众人发觉,遭受一顿猛打,脚被打断,最后被弃于旷野之中。当时舍利弗以天眼看见此狗,挛躃在地,饥饿困笃,奄奄一息。尊者随即著衣持钵,入城乞食。得食之后,立即飞临,慈心哀切地将所得之食喂与狗吃。渐渐地病狗的身体得以恢复,它内心欢喜,变得踊跃异常。这时舍利弗就为它说法,不久狗便命终,转生为人。后来,阿难问佛:这狗往昔造何恶业,导致今生堕落为狗。佛告阿难:过去迦叶佛时,有众比丘聚会一处,其中一年少比丘音声清雅,梵呗唱赞十分善巧,人皆爱听。另一老比丘,音声浊钝,不能经呗,每每出声自娱自乐,但此老比丘,实是沙门功德圆满具足的圣者罗汉。当时年少的妙音比丘,见老沙门音声浊钝,自恃傲慢,就呵斥道:“长老出声真象狗吠。”等他骂完,老比丘便喝道:“你认识我吗?”年少比丘回答:“怎么不认识?你不就是迦叶佛时的比丘吗?”上座点醒他:“我已成就阿罗汉道。沙门仪式,悉皆具足!”年少比丘一闻此言,顿时心惊毛竖、惶恐自责,随即近前忏悔过失。当时老比丘接受了他的忏悔。因为这一恶口的罪业,年少比丘在此后的五百世中,常受狗身,饱尝痛苦。
昔日迦叶佛时,有僧修定,因厌闻沙弥诵经,骂其似蛙声,后来感得五百世为蛙。又色都佛时,有一樵夫,自念贫困,于是积资买一金钱,盖在盛满水的瓶上,持以供佛,后来感得生生世世手握金钱,用之不尽,直到释迦佛时,出家也不须乞食,人称为金钱比丘,后证阿罗汉果。又释迦佛时,有一富人,其家产一象,便溺皆成金,富可敌国,有人问佛,佛说此人在色都佛时,因为敬佛,在佛像上将佛所骑的象,涂以黄金,所以感得此报。
通过这些因果的事实,我们知道果报酬因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等量还报,往往会增至许多倍来酬还。不象播一粒种收获上百斤果实那样的增倍,内心的造因感果更加希奇,一把泥沙的供养所得的是君临天下的轮王之报,一句恶语所感的是五百世堕落狗身的漫长痛苦,所以心的变现能力要远胜过外种生长的能力。《集法句》云:“虽作微小恶,后世感大怖,能有大损害,如毒入腹中;虽作小福业,后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由此我们应知微细的善恶业,如影随形,将会出生广大的苦乐。因而对于微小的善业也应励力行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微小的恶业,也应励力断除,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 未作不遇
俗话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豆绝对不会长瓜。如是因才感得如是之果。如果没有修集能感苦乐的正因之业,就决不可能感受相应的苦乐果报。
我们想要秋收果实,必须在春天播下它的种子,中间细心护理:浇灌、施肥,加上自然方面的助缘:阳光充足、雨水充沛、土壤肥沃,这样因缘具足,时节一到自然就能收获成熟圆满的果实。如果上述的必要条件不够圆满或者不能具足,那么结果必有相应的缺陷,或者不可能产生。
世上的一切所求,都不可能凭空从天而降,自有它产生的因和缘。所以真正明白因果规律的人,就会按照因果的规律来积极地创造自己的命运。人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理想,但如果不主动地种下正因、积聚顺缘,那所谓的理想都将成为空想而幻灭。不论是希求那方面的成就,都必须首先明白成功的因与缘,然后随顺因缘,脚踏实地付诸实践,方才有成功的可能。比如要做一位名医,首应发行医济世的大心,然后依止高明具德的老师,依教奉行,学习老师的医德与医术,另一方面潜心研究医典、积极投入实践,主动为自己创造条件,自然会成为名医。出世间的学佛修道要想得到成就,同样需要具备因缘,先要真实发大菩提心,然后如法依止上师,勤积福慧二种资粮,这样有一份因地的行持就会成就一分果地的功德。倘若心高如天,行为下劣如地,妄想得到修行的受用,岂不似缘木求鱼、水中捞月一般毫无结果?宇宙的因果律至公至正,他从来不会偏袒一方、厚此薄彼,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降罪或赐福予人。人只有顺应缘起的规律,但自默默耕耘,天道好还,当有加倍得报的一日。
五 已作不失
佛说:“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我们已造作的善与不善的业,必定会感受苦乐的果报,善恶的业力不会因为时空的转换,而无缘无故地减弱或者消失。虽然业力的成熟有快慢的不同,有的现前感受,有的需要经历漫长的时劫,等到因缘聚合才会受果,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任何一种业会被时间、水、火等外法所毁灭。就象智悲光尊者所比喻的那样:“高空飞翔金翅鸟,虽暂不见身影现,然与其身无离合,因缘聚合定现前。”所以我们所造的一切善恶业,虽然暂时没有显现果报,但这些最终不可能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一旦业力成熟,即使是断除业障的圣者也要感受自己的业果,何况我们凡夫?
曾有一日,佛在精舍正为弟子说法,突然径直走来一位孕妇,指着佛陀说道:“沙门!你害人不浅!你让我怀孕又将我抛弃,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原来你在这里逍遥享福,现在你说你如何安置我?”
其实这女子并未真的怀孕,她受外道的指使,将脸盆捆在肚子上,伪装有孕在身,企图诽谤佛陀。当然她的伎俩最终还是被佛弟子发现了。
在场的弟子诧异非常,心中不禁疑惑:为何解脱的圣者如佛陀仍会遭受果报?当时舍利弗就代为问佛,是何因缘致使此女诽谤佛陀?佛告众弟子:“久远以前,在一王城中,有一贤女名‘善幻女’,她对修行人非常恭敬,时常予以供养,尤其是对‘无胜’和‘常观’两位法师。无胜法师修持精进、德行高尚,颇受大众敬重,而常观法师,世俗习气却很深重。虽然善幻女每日都以同等供品供养,但在态度上难免有凡夫的分别,对无胜法师她有更多的恭敬。日子一久,常观法师心里不平衡,不禁生起强烈的嫉妒之火,逢人便说善幻女一定与无胜法师有私通,虽然表面上是同样的供品,私下却对无胜法师另有厚意。当时虽有人劝告,但他仍然不断地造谣诽谤。
“那位常观法师就是我的前身,因为恶意诽谤有德的修行人,曾经遭受无数千年地狱猛火烧身的苦报。虽然现在我已得解脱,但余报未尽,所以今生还要遭到同样恶意的诽谤!”
所以即使是圆满成就的佛陀,也示现因往昔的诽谤,在历经久远劫后,仍然丝毫不爽地感受恶业的报应。
又昔日有人想出家,阿罗汉观其八万劫内无此善根,故不许可,后佛言其在八万劫前,曾于山中遇虎,惊慌攀树,并失声叫了一声“南无佛”,以此善根而得出家、证果。
所以,食少金刚亦决不消,一声“南无佛”,这八万劫前无意所造之善因,在因缘成熟之际,也自然现出它的果报。
我们往昔所造的一切恶业,如果没有以对治力忏悔,那么在今生与来世乃至千万劫后终将感受其苦果,在未成熟之前,绝不可能自动消失。反之,往昔一切的善根如果未被邪见、嗔心等摧毁,也必将次第成熟乐果。
第三节 心是业之源
一 万行之源
每个人所造的业不外乎身体的造作、语言的交流、思想的活动这三个方面。而身口一切的行为又都是受着一念的驱使去造作的。离开了这现前的一念心,身口如同无情之物,怎么会有行住坐卧、出言吐语的活动呢?所以身口是造业的工具,意识才是造业的作者。就象樵夫用斧头砍柴,我们一般只会说是樵夫砍柴而不会说是斧头砍柴一样。
一个人饿了想充饥,就会设法去购买食物、淘洗、生火、烹饪,最后享用饮食,其间所作的身口行为都由这充饥饱腹的动机所驱使。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无不是起意之后而行动的。想去买菜,立即起身出门;欲吃新鲜蔬菜,就去菜场;欲去菜场,就循着路线行走;为了省钱,又与菜农讨价还价……如此等等,整个过程中有不可计数的动机指挥着身口进行不可计数的行动。个人如此,一个群体的活动也不例外。比如一个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获取利润的相同动机,所以上至公司总裁制定决策、安排事宜,中至各部门各施其职,或技术开发,或经营推销,或后勤供给,下至每个人的日常工作,都受着这共同心愿的推动而运行。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业是个体业的综合,既然身口意由心驱动,所以人心实际是世界的轴心,是人心推动了整个世界的运转。
再放眼观察整个宇宙的一切器情万物,则全是这现前一念心所流现。经云:“罪福二轮,苦乐二果,皆三业所造,一心所感。若一念心嗔恚、邪淫,即地狱业;悭贪不施,即饿鬼业;愚痴暗蔽,即畜牲业;我慢贡高,即修罗业;坚持五戒,即人业;精修十善,即天业;证悟人空,即声闻业;知缘性离,即缘觉业;六度齐修,即菩萨业;真慈平等,即佛业。夫心净则香台宝树,净刹化生;心垢则丘陵坑坎,秽土禀质。非从天降,岂属地生?只在最初一念所致。离却心源,更无别体。”
二 祸福之根
上述身口意一切业都源于一念,而这一念心动机的差别决定着业的本质是善、是恶,还是无记。
如有三人都去绕塔,一位是为了忆念佛的功德,另一位是想趁机窃取塔中的宝物,第三位是盲目地随着人群转绕。他们三位都作了绕塔的身业,而这身业本来是中性的,没有善恶的自性,它之所以成为善、恶、好、坏,全是人心使然。上面三人因为行为的动机有贤善、恶劣、无记三种,所以他们所造的业就成为善业、恶业、无记业。
又如,为了教育孩子,纠正其缺点,父母会严厉地呵斥孩子,但这是发自内心的慈悲,希望他好,所以是善业;相反有人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以恭敬的言行讨好上司,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是自私的动机,所以这些行为反而是恶业。
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中说:“树根为药芽亦药,根为毒芽何用说,唯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所以从贪嗔痴所引生的一切身语意行为都是不善业;而从无贪无嗔无痴所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业。
既然一切安乐与痛苦,都由善恶业所感召,而善恶业又源当下一念心的发动。所以祸福的根源就在于当下一念。《太上感应篇》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六祖大师说:“一切祸福,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人在一念未生之时,就象湛然的虚空一般,善恶还没有形成。只由一念的发动,趋向于好事即是善,趋向于坏事即是恶。开始不过起一念、行一事,但日积月累,串习一久,就有了善人、恶人的区分。所以得祸得福,全都取决于最初的一念。古代,儒家教人“(每)日三省吾身”、非礼勿思、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视,也正是源于此理。如果我们能够时刻把持自心,不令非法的邪念产生,倘若恶心生起,及时将其消灭,转成善心,这样行持久而久之,善恶自己作得了主,未来的命运便把握在自己当下“心”的手中。
宋代赵康靖公,为了净化自己的心念,日常放置瓶、豆二物,默察内心,如果起一善念,就投一白豆,起一恶念,就投一黑豆。起初黑豆很多,逐渐地善心串习力增强,恶心自然减少,最后善恶二念都忘,瓶豆也弃而不用。他的内心也因此磨砺得清净莹澈了。
明朝杨翥,官拜尚书,一天梦游园林之中,吃了两个李子,醒来之后自责道:“是我平日义利不明,才会梦中做此!”为此,他断食数日以自警省。
昔有一八岁沙弥妙颜,已得罗汉神通,一日飞入王宫,王后想要抱他。妙颜阻止说:“不应靠近沙门。”王后说:“你年幼如我儿一般,虽然以身抱你,又有何不可?”妙颜答道:“你所说的,虽符人之常情,但情从微起,犹如星星之火,能焚万里之野。又如涓涓之水,能穿泰山之石。事事都由细微之处渐渐发展而来,以少致多,以小成大。所以智者均远嫌避疑、防微杜渐。”
人若能在此一念之微上省察,励力将此心源打扫得清净光明,虽处暗室之中,也无愧于天地鬼神,如是积功累德,孳孳为善,自然所向都是光明之域!
第二章 世间业
第一节 十业道
通过以上阐述,对业的规律有了总体的认识。接下来就应对黑业、白业进行谨慎的取舍。业无时无处不造,面对这无量无边的业,我们该先从哪些方面着手对业果之理引发定解从而如理取舍呢?一切善恶业都依身、口、意三门而造作,就此三门所造的无量业中首要把握那些感果极大的根本之业。针对根本如理取舍,自然能防大罪生起而摄持广大的义利。依于此理,佛摄黑业之扼要而说十黑业道,即身业之杀盗淫,口业之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意业之贪、嗔、邪见。反之,断除十黑业,必能产生广大无边的利益,其为白业之重点,故佛又说十白业道。
如是对于十业道应深入、细致地思维十业及其果报,务令生起定解,如是方能在这一正一反的善恶业上断然取舍、反黑为白、毫不含糊。生起定解之后,我们对于黑业,乃至起心动念都应善加防护,努力做到身口意三门全不沾染罪业。戒经云:“护语及护意,身不作诸恶,此三业清净,当得大仙道。”而对于白业,我们应励力行持。应知十善业道是一切善法的基础。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果位的成就,一切增上生、决定胜的义利的产生,都必须以十善为因,不容缺少。因而佛于经中从各个方面对于十善业道的功德作了赞叹。
《海龙王请问经》说:“譬如一切聚落、都城、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谷,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之处。”
第二节 十恶业
造业的过程可分为四方面:首先是造业所针对的事物,然后对此事物产生一个造业的动机,有了造业的动机就会采取各种方便、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最后产生结果。这四个方面称为造业的基、发心、加行和究竟,如果四方面都圆满具足,就称为究竟的业。以下逐次分析十种究竟恶业。
一 杀生
基,为其它具有生命的有情。如果自杀,可犯杀生加行罪,未犯究竟杀生罪。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即对所杀有情确认无误。如果于有情作非有情想,或者于非有情作有情想,即为有误,不犯究竟杀生罪;如果心想无论谁来都将杀害,也是于基无误想,其余九种恶业当依此类推。(二)发起心,故意发起不间断杀害之心。
加行,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诸毒或明咒,不论何种方法来杀害有情。
一般人误以为指使人杀,自己没有动手作,不犯杀罪。其实教人杀与自己杀并无差别。如果是集体伙同行杀,则不论主从,凡参与者都同犯杀罪。以下九种恶业均为如此,后不赘述。
究竟,依靠加行,彼有情当时死亡或而后死亡。但如果作者先死或同时死,则不会犯究竟杀生罪,因为作者已成中有身或已转生,造业所依的身心已经发生了转变。
杀生的动机为贪嗔痴三毒烦恼。如因仇恨而行杀,是由嗔心发起的杀生;为了获取猎物的皮、肉、骨等而行杀,是由贪心发起的杀生;认为杀毒蛇猛兽、蚊蝇蚤虱等是为民除害,如是行杀是由痴心发起的杀生。与此相同,其余九种恶业都因贪嗔痴而发起。
二 不与取
基,为他人拥有、有权、执著的财物。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没有得到物主的许可,将财物拥为己有的意乐。即物主没有布施,作者设法拥有其财物的发心。
加行,以强力劫夺,或暗中窃取;若于债务、寄存物等以狡诈欺惑方便而据为己有;或为损害他人等。由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将财物究竟属己想,即已生起得到之心。
不与取可分三类:(一)权威不与取,势力强大之人如国王等以非法的手段劫夺民众的财物;(二)盗窃不与取,如盗贼在主人没有看见的地方暗中偷偷窃取财物;(三)欺诳不与取,如经商贸易时,为了欺骗对方而以妄语、非法称斗等手段获取财物。
三 邪淫
基,略有四种:所不应行、非支、非处以及非时。所不应行,指除自己合法的配偶以外的一切男、女、黄门等均不应与淫。在钦·文殊友和噶玛巴不动金刚各自所作的《俱舍论释》中尤其强调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儿女及七世宗亲行淫。非支,指即便是合法夫妻,除正常支、道外的其余处(如口、大便道、手、股间、大小腿间等等)。非处,指夫妻也不能行淫的地方,如上师附近、塔、庙、他人面前等处所。《俱舍论释》中指出不能在有光明的地方行不净行。特别应注意的是不能在夫妻的卧室中供养佛像、经书,否则每次行淫均属犯根本罪。另外,身上所佩带的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虽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便取下,但在行不净行时应当放下,放在卧室以外的房间中,否则也属于犯根本罪。非时,即夫妻间也不能行不净行的时间。如白天、月经期间、妊娠期间、产前产后、哺乳期、斋期、病中、苦恼忧郁之时。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所指的基即上述四种情况。(二)发起心,乐欲行不净行。
加行,生起淫意,口说欲词,身体行淫。
究竟,以我所执而与境合,过限、受乐。过限即超过界限。
四 妄语
基,有八种:已见说未见、已闻说未闻、已知未知(第六意识)、(嗅、觉、触等)已觉说未觉,此四条及反此四条。对境为能解义者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即于所见变想为未见,及于未见变想为已见等。(二)发起心,发起掩盖真实情况并交换为另一虚假情况而说,故意打妄语。
加行,口中说妄语,或者默许虚假情况(如人问你已证空性否,如不答即属默许),或者以身相指示虚假情况。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他人已理解所说之义。依《俱舍论》观点,以有染心变换情况而说,当他人解义因此而变更了解,即成妄语。如果他人不解,不至于变更了解,故仅成绮语。以下三种语业,在对境未解时,都仅成绮语。
妄语分为三类:(一)一般妄语,怀有欺骗他人之心而说的一切自性妄语;(二)大妄语,如说善法无有功德、恶业无有罪过、清净刹土无有安乐、恶趣无有痛苦、佛陀无有功德等;(三)上人法妄语,如没有得地说得地了,没有神通说有神通等。
五 离间语
基,和合或者不和合的诸有情。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于和合有情,欲使他们相互背离;于不和合有情,乐其不合。
加行,在发心的基础上,以实语或者不实语,随自己的意乐而说。
究竟,他人理解所说语义。
离间语分二:(一)公开离间语,一般是具有权威的人在两个人同时在的时候,当面以离间语使他们分开。比如说“这个人暗中说你如此如此下劣,当面也如此如此迫害你,今天你们俩好象不是那样的。”类似这种当面挑拨离间的语言。(二)暗中离间语,在情投意合的两个人之间,于一人面前说“你虽然很关心他,但他对你却是如何如何。”以离间语使他们分开。
六 粗恶语
基,能引生恚恼的对境有情,即自己依靠对境能生恚恼。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发起说粗恶语的意乐。
加行,以实语或不实语,依种姓之过,或依身相之过,或依职业之过,或依犯戒之过,或依现行等过失,说对境有情不乐意听的语言。
究竟,他人理解所说语义。
粗恶语,如对相貌丑陋的人公开宣扬他们的缺点,对那些有生理缺陷的盲人、聋人等当面称呼瞎子、聋子,或者说对方的罪恶,或者说一些低劣的语言。此外,以温和的方式使对方心不愉快的语言也包括在恶语中。
七 绮语
基,无利无义之语,有七种:(一)辩论过失、斗讼、竞争;(二)于外道论典或咒语爱乐、受持、读诵;(三)被苦恼所逼之语言,如伤叹等;(四)嬉笑、游乐、爱欲之语等;(五)乐于在大众中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等;(六)说醉语及癫狂语;(七)说邪命语。
加行,勤勇宣说绮语。
究竟,说完为究竟,不需要他人解义。
八 贪欲
基,属于他人的财物。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想要将他人财物拥为己有。
加行,以上发心进行实际的行动。
究竟,念其财物究竟属于自己。
总之,对于他人的财物,反复盘算“我如何才能得到它呢?”,凡是对他人的财物生起欲求之心都是贪心。
贪心圆满必须具足五相:(一)有耽著心:特别执著、守护自己的财物;(二)有贪婪心:心里总是渴欲财物辗转增长,乐于积累;(三)有饕餮心:对于他人拥有的资财计为华好,深生羡慕、垂涎不已;(四)有谋略心:心中盘算“此人的财物如何才能归我所有”如是对他物起取得心;(五)有覆蔽心:为贪所压伏,心中不觉羞耻,不知贪欲的过患,不知远离。如果这五种心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
非究竟之贪心有如下几种:内心思维如何使他人为自己服务,如何使其资具、饮食等为我所用;思维如何能使国王、大臣、诸商人及四众弟子来供事我;思维如何令众人知我具足多闻、勇猛精进、少欲好施等;思维如何令我得生天界,享受五欲妙乐;思维如何能得到父母、妻子、仆从、同行道友的资具等。
九 嗔心
基,能引生恚恼的对境(与粗恶语业的基相同)。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发起打、辱有情之心,如思维如何令他有情遭杀、遭缚,欲使他人财产耗失。
加行,即由发心思维所发起的行为。
究竟,内心已决定打、辱、损害有情。
总之,以愤恨心而想“我应当如此这般损害某有情”;对他人具有的功德和拥有的财产不悦意;如何使某人不安乐、不幸福;对他人发生不如意事幸灾乐祸等,如此对他有情生起损恼之心都属于嗔心。
嗔心圆满应具五心:(一)憎恶心,心里忆念对境对自己作损害之相,随此生起憎恶之心;(二)怒不可忍心,对于对方的不饶益,心里无法忍受;(三)怨恨心,一次次地想别人对自己不好,应对此人报复;(四)谋略心,内心思维如何捶打、如何杀害等;(五)覆蔽心,对于嗔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远离。
如果思维他人对我已做或正做诸无义事,我当对他也做无义事,这样所起的思维不论有多少,都是损害心。如是愿他人现在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以及愿他将来堕入恶趣,这种害心属于不究竟的嗔心。
十 邪见
基,实有义,即因果、前后世、轮回等名言中真实存在的法。
发心,(一)想,对所持的邪见作真实想。(二)发起心,发起对正见诽谤的意乐。
加行,依发心而策发实际行为。此分四,即谤因、果、作用、有事。(一)谤因,认为业无有善恶等;(二)谤果,认为善恶业的异熟果报不存在;(三)谤作用,又分三种: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认为自己并不是父母所生;诽谤往来作用,否认前世后世的存在;诽谤受生作用,即否认化生有情的存在。(四)谤实有事,认为阿罗汉等不存在。
究竟,执持邪见,内心决定进行诽谤。
邪见圆满应具五种心:(一)有愚昧心,即不能如实了知所知;(二)有暴酷心,对于颠倒之理有依赖心、欢喜心;(三)有越流行心,对于诸法的非理观察已成习惯;(四)有失坏心,对于与自己见解相违的事物进行诽谤,如诽谤布施、供养、火供、善行等无有果报,失坏相续;(五)有覆蔽心,对于自己所持的邪见并不感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出离。以上五相若缺一种,则不为究竟的邪见。
虽然还有其它种种邪见,但在此只称上述加行中所说的四法为邪见,因为此四法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邪见中极重的。总之邪见可概括为两类:无有因果之见与常断见。无有因果之见即认为修善法无有功德、造恶业无有罪过。常断见是外道的见解,可分六十二种邪见,归纳起来即常见与断见。常见认为神我常有,或认为世界的造作者是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等。断见即认为一切诸法自然而生,不承认有前后世,不承认因果报应及解脱等。如果有人认为外道的论典是真实的并随之而行,或者虽未随行但认为佛陀的经教、上师的教言、智者的论典都不真实,这样产生怀疑或者进行诽谤都是邪见。
十恶业中,杀生、粗恶语、嗔心由三毒引发,由嗔究竟;不与取、邪淫、贪欲由三毒起,由贪究竟;妄语、离间语、绮语的发起与究竟都由三毒;邪见由三毒引发,由痴心而究竟。
第三节 十善业
断除十种恶业,就成为十善业。即断杀生、断不与取、断邪淫是身三善业;断妄语、断两舌、断恶口、断绮语是语四善业;断除贪心、断除害心、断除邪见是意三善业。这十善业,如未与四禅、四无色定相联,就成为转生欲界天的因;如与四禅相关联,就成为转生色界天的因;如与四无色定相关联,就成为转生无色界天的因。
这里仅仅不行十不善业还不算十善业,因为尚未守护相续,必须要有断除十不善业的心,才算十善业。如果在断除十不善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地修持对治恶业的善法,则成为殊胜的十善业。如《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所说:“三种身善业:不杀生,断除杀生,爱护生命;不偷盗,断不与取,行持布施;不邪淫,断除邪淫,护持戒律。四种语善业:不妄语,断除妄语,说谛实语;不两舌,断离间语,化解怨恨;不恶语,断除恶语,说悦耳语;不绮语,断除绮语,精进念诵。三种意业:不贪心,断除贪心,当持舍心;不害心,断除害心,修饶益心;不邪见,断除邪见,当依正见。”
行十善业,同样需具基、发心、加行、究竟四个条件才是圆满的善业。例如断杀生:基为他有情;发心即因了知杀生的过患很大,见过患后欲断除杀生;加行为静息(防护)诸杀害之行为;究竟为正静息(防护)圆满。其它善业可依此类推。
第四节 开示具力之门
造业的大小,取决于所依身、对境、意乐、所做事、加行等多方面的因素,每一因素都有许多的差别,这些方面综合起来就决定着此业感果能力的大小。比如观察行持布施的善行,其福德力有多大,将来会产生多大的安乐果报,这就要分析布施的对境是谁?布施的意乐如何?布施的事物如何?布施所依的身如何?布施的加行如何?……每一方面对于布施所生福德力的大小都有影响。以下分别解释决定业力大小的几个方面。
一 田门
在《僧伽吒经》里,佛告诉一切勇菩萨:三千大千世界充满胡麻,有如这胡麻数目的转轮圣王,如有人向如此多的轮王布施不如布施一须陀洹;而布施三千大千世界胡麻数目的须陀洹,所得功德不及布施一斯陀含;布施三千大千世界诸斯陀含,不如布施一阿那含;布施三千世界诸阿那含,不如布施一阿罗汉;布施三千世界诸阿罗汉,不如布施一辟支佛;布施三千世诸界辟支佛,不如布施一菩萨;布施三千世界诸菩萨,不如布施一如来所起清净心。
依佛所言,当布施的意乐和所施之物都相同时,布施的对境愈殊胜,布施所生的福德力也愈强大。象上面列举的对境有世间的轮王,声闻乘的一至四果罗汉,缘觉乘的辟支佛,大乘的菩萨,断证圆满的佛陀。这些对境在功德方面有巨大的差异2,随着对境的功德次第增上,对其布施所生的福德也依次成千上万倍地增长。
所以决定布施福德力大小的一大因素便是对境。象亿耳阿罗汉,往昔以一朵花供养佛塔,结果九十一劫在人天中感受安乐,又由余福德力成就了阿罗汉果。又如阿育王过去世作小孩时,以土供佛,依此福德力,后世转生为统治南阎浮提的名王,起八万塔,最后成道。所以虽然施物极为低贱,而且施主尚是小儿,心力微薄,但因对境极为胜妙,所以感得极大的善果。
造恶业方面也是如此,作同样的事,对境愈尊贵则所生的恶业力也愈大。
《涅槃经》说:菩萨了知杀生的轻重由所杀对象的不同而分上、中、下三等。如杀蚂蚁及一切畜牲(不包括菩萨随类示显的旁生)则为下等杀业;如杀凡夫乃至三果罗汉,则为中等杀业;如杀父母、罗汉、辟支佛、必定菩萨,则为上等杀业。
通常我们称易生罪福的对境为田,因田有能生之义,喻一切罪福可从其发生。如三宝、上师、父母尊长等,即使造业的意乐不算猛厉,但只要略作损益,就会产生大福德或大罪业。
《念住经》上说:“从佛法僧,虽只盜取少许也成重大罪业。如不与取佛法僧物,仍将彼等同类奉还,如盗佛与法,即可清净;如盗僧伽物,乃至未受用以前不得清净,因为福田极重的缘故。如盗食物,则会堕于有情大地狱;若非食物,则生于地狱的间隙、无间地狱、近边地狱等极黑暗之处。”《日藏经》中特别说犯戒,受用僧伽物少许,或叶、或花、或果,会生于有情大地狱,经长夜而得脱离此狱之后,还要生于旷野、尸林、无手无足的畜牲类以及没有手足的盲目饿鬼中,经历多年,恒长感受痛苦。又说已施僧众比丘之物,即使是鲜花等,也不应自己受用或转送给在家人,而在家人也不该受用,否则得罪极为重大。《日藏经》中说:“宁以诸利剑,割断自肢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物。宁取食猛火,量等须弥庐,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在僧众之中,以诸菩萨为最具大力的善不善田。《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中说:“若有人因忿恚,将十方一切有情禁闭于黑暗狱中,又有人生忿恚心背对菩萨而住,说‘我不愿瞻视’,后者所生暴恶,较前所生之罪极无数量。又比起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的一切财物,如有人轻毁任何一位菩萨,也如前所说。又比起焚毁殑伽沙数的诸佛塔庙,如有人对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嗔恚、说恶名称,也如前说。”《能入定不定契经》上说:“如果十方有情的眼目被剜,有人以慈心令其眼目重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使其全部获得转轮王或梵天的安乐。又有人对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或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后者较前所生福德,(其超胜倍数)不可计量。”又经云:“如对菩萨所修善行,下至以一摶之食施与旁生之善,为作障碍,此较杀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劫夺其一切财物,所生之罪,尤无数量。”由此推知,菩萨所作的六度万行,如对其一制造障难,定会产生无量的罪过。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知菩萨是严厉的对境、极其有力的能生罪福之田,我们接触菩萨,应当小心谨慎善护自心,对于菩萨的一切言行,哪怕极微小的方面,都要尽力随喜,称扬赞叹,在态度上应该谦卑恭敬、欢喜柔和。而在我们身边,哪一位是圣者菩萨或已发世俗菩提心的菩萨,以凡夫肉眼无法测知,这样就应以清净心平等观一切众生都是佛菩萨,惟有自己是凡夫,如此方能远罪获福。对高僧大德的弘法利生事业绝不能生嗔恚心作诸障难,否则以宝贵的人身造作地狱重业,只会落得极其悲惨的下场!
二 所依门
此处从造业者方面来分析业力的轻重。此又分二:
(一)造业者的差别
如同铁丸虽小也会沉底,但若作成容器,则此铁器虽大也会上浮。与此相同,智者和愚者同样造作罪业,但却有轻重的差别。因为智者善巧,能知所依,依靠发露忏悔、防护对治,可使大罪变小,小罪变无。而愚人不知善巧,如同苍蝇为涕所沾不能脱身,如是造作小罪也难以脱离。
为什么呢?因为愚人造恶业没有反悔心、不能生起善行,由于覆藏恶行的缘故,以前所造的善业也被恶业所染污。比如一人发心去闻法,在闻法时,起了恶心,但他却极力覆藏罪恶,这样先前的善行就被这个恶心所摧毁,覆藏罪恶的相续如同有毒的容器,先前的善行如同容器中的甘露,由于容器有毒,导致甘露也成毒药。所以,因为覆藏罪业,便使先前的善行随之而被摧毁,由此善行本应成熟的异熟果报也不得现前,反而更种下极深重的地狱之因。又愚人不能认识罪性,所以造恶不但不悔改,反而不断增长,这就象不识毒物,任毒入腹,不但不加医治反而续服不已,这样体内之毒愈积愈多,终致身亡。
归纳来说,有五种情况会使本来只感现轻异熟果的业,在地狱之中成熟。这五种情况是:愚痴深重、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相对愚者而言,虽造同一恶业,但智者其业力轻微,因为智者会忏悔已有的过失,会防护相续,使今后不再重犯,能不隐藏罪恶而现前发露忏悔,且精勤修持善法,对治恶法。
如果不这样修持,反自夸为智者,明知自己造恶,还认为所造业小、无关紧要,如是内心轻视,明知故犯,则所造恶业尤为严重。
(二)造业者有无律仪
《宝蕴经》说: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悉入大乘,具轮王位,每人都以器等大海、炷如须弥的巨大灯烛来供养佛塔,但他们所得的福报却比不上一位出家菩萨将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的百分之一。
分析经中的密意,出家菩萨与在家菩萨在供养的发菩提心和所对的福田方面均无任何差异,在所供物方面,出家菩萨远不如在家菩萨,但前者所得的福报竟然远胜后者。为何感果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这只能归结到前者具足出家律仪而后者不具,可见依具戒之身造业,感果力大。
由以上之理可以推知,无律仪之身与有律仪之身、同是有律仪之身,具沙弥律仪、具比丘律仪、具菩萨戒律仪及具三昧耶戒律仪,同样造一善业,但感果的势力后后胜于前前,所以在修道时,后后进趣的速度超胜于前前。比如同样是在家人修持布施等善,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而修,两者所修善根的势力大小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西藏,藏人在供养拉萨三大寺时,总会提前一天受八关斋戒,就是因为具戒供养福德力大的缘故。反之,虽然同造一恶,后后所生的罪恶力大于前前。《制罚犯戒经》上说,比起世间人,具十不善,在百年之中,长时无间所集的众多恶业,如有比丘毁犯戒律,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后者所造的恶业极多。又《分辨阿笈摩》中说:“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仲敦巴曾说:“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
三 意乐门
同造一业,有情相续的意乐有无量的差别。从发心的动机来看,有求现世安乐、后世人天安乐、小乘声缘果、菩萨果乃至佛果的差别;从所缘的对象来看,有为自己发心与为他人发心的不同,在为人发心方面,又有为一人、一家、一国、全人类、六道众生乃至整个法界的差别;从发心的力度来看,有猛厉与松缓、恒常与短暂等的差别。而意乐愈深愈广愈强,则由其所引发的业感果之力也愈大。
如是比量可知,在一切发心之中,以为利一切众生志求成佛的菩提心为极殊胜。《宝蕴经》说:如果三千大千世界的一切有情各各都兴建大如须弥山的佛塔,对于诸塔,复经微尘数的大劫,用一切可供养之物承事供养,但比起一位菩萨不离一切智心(菩提心)散一朵花,后者所得福德远胜过前者。
因为凡夫与菩萨造业的意乐差异极大,单就此点,二者所造业的感果力相差悬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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