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 弘憶論壇 | Google Yahoo Facebook PTT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1967|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慧远大师罗什大师大乘大义章问答(慧远问大乘中深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6-9-15 20:19: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read.goodweb.cn/news/news_more.asp?lm2=1589

大乘大义章 题解
陈扬炯 释译

题解


  《大乘大义章》,原名《慧远问大乘中深义十八科并罗什答》,又名《鸠摩罗什法师大义》,或名《大乘大义章》,中国佛教历史博物馆刊印今人邱盘(希明)校勘本时,改名为《远什大乘要义问答》。全书内容为慧远提出关於大乘要义的若干问题和鸠摩罗什的答述,是这两位大师关於大乘要义的多次书面讨论的结集。

   慧远,生於东晋成帝咸和九年(公元三三四年),卒於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公元四一六年)寿八十二。或说,卒於义熙十三年,寿八十三。本姓贾,雁门楼烦:(今山西省原平县崞阳镇东)人,出身仕宦家庭。他从小便努力学习儒家经典,也博学道家的《老子》、《壮子》等书。十三岁时,随舅父令狐氏游学河南许昌和洛阳一带,广采博收,逐渐领会到儒学和玄学的真谛,见识高超,受到人们的赞扬。慧远处於大动荡的时代,生活在後赵石氏政权的辖区,战乱频仍,灾难不断,颠沛流离,生活很不稳定,由此而产生隐逸避世的思想,二十一岁时曾打算随范宣到江东隐居,因为正在战争期间,南路阻塞不通,才没有如愿成行。当时,道安在太行恒山(今河北曲阳县西北)弘扬佛法,慧远便与弟弟慧持投奔道安,出家为僧。

   道安(公元三二一——三八五?)是东晋十六国时期的佛教学者和僧团领袖,後来被前秦苻坚迎至长安,是当时佛教高僧,名重天下。道安的佛学思想属於般若学的本无宗,主张万物的本体是「空」、「无」。慧远也信奉般若学,他的聪敏和勤奋,深受道安的赏识,二十四岁便登坛开讲《般若经》。一次讲经,有位听众对「实相」感到很难理解,反覆询问,慧远怎么也难讲清,於是引《壮子》的类似概念解释,听众便明白了。从此,道安特别允许慧远引用佛典以外的书来比附说明佛经,这是慧远融合儒、道、佛思想,把佛学中国化的开端。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三六五年),慧远随道安南下到襄阳。道恒在荆州(今湖南、湖北、四川东南、贵州东北、广西、广东北部连县之地)宣传般若「心无」学说,慧远曾参与对道恒的辩论。晋孝武帝太元三年(公元三七八年),前秦围攻襄阳,道安不能出,便分派弟子往各地传教。慧远原打算去罗浮山(今广东东江北岸),太元六年(公元三八一年)路经浔阳(今江西九江市),见庐山幽静秀丽,便定居下来。他先住在西林寺,後来弟子日多,渐斩住不下,江州刺史桓伊才为他建较大的东林寺,此後他就安住於此,直到去世。

   在庐山三十多年,是慧远一生最光辉的时期。他修行著述,收徒讲学,化兼道浴,四海同归:约集门人同好,发愿往生西方弥陀净土:派遣弟子到国外取经,组织西来僧人译经:与江州刺史桓伊、镇南将军何无忌、荆州刺史殷仲堪、太尉桓玄、司徒王谧、康乐公谢灵运等等东晋上层人士深相往来,维护和广传佛教:建立与鸠摩罗什的友谊,开展南北佛学思想的交流等等。由於这些活动,慧远遂名震一时,庐山自然成为南方佛教的中心,慧远亦成为南方佛教的领袖,而他将佛教教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学术思想,则使他更成为中国佛教史上著名的理论家,享有极高的声誉。

   鸠摩罗什,祖籍天竺,生於龟兹,死於後秦国都长安。关於他的生卒年月,记载不一。据其弟子僧肇所著《鸠摩罗什法师诔(并序)》的记载,生於东晋康帝建元元年(公元三四三年),卒於东晋义熙九年(後秦弘始十五年,公元四一三年),寿七十。其家世为龟兹国(今新疆库车一带)相,父将嗣相位,辞避出家,东度葱岭。龟兹王迎为国师,以妹嫁他为妻。鸠摩罗什幼年,其母出家为尼。鸠摩罗什七岁出家,从师受经,曾随母至罽宾(今克什米尔)、沙勒(即疏勒,今新疆喀什一带)、温宿(龟兹西邻)诸国,遍访名师,学习佛典,以及佛教以外的各种学问。在沙勒时,放弃小乘立场,专务大乘,声誉鹊起。龟兹王亲自至温宿把鸠摩罗什母子迎归国内。鸠摩罗什回国後,年二十在王宫受具足戒,不久,其母辞往天竺。他开始讲经说法,宣传大乘教义,每年升座说法之际,诸王都长跪座侧,让他提履而上。他的名声很大,道安在前秦、慧远在东晋,都已耳闻。前秦建元十七年,苻坚派吕光率兵西进,建元二十年(公元三八四年),吕光破龟兹,获鸠摩罗什,见他还年轻,强迫他娶龟兹王女为妻,其实这时,他已四十一岁。吕光率军回至姑臧又〔甘肃武威),听说苻坚已被害,便自立为王,史称前凉。鸠摩罗什在前凉时期,学习了汉语,接触了佛典以外的汉文经史典籍,为他以後大量译经准备了有利条件。

   後秦弘始三年(公元四○一年),後秦皇帝姚兴打败後凉,迎请鸠摩罗什至长安,待以国师之礼,鸠摩罗什时年五十八岁。姚兴把他安置在草堂寺(传即今陕西户县东南圭峰山下的草堂寺),请他译经说法。从此时起至其圆寂,他在十一年多的时间内,共译佛经三十五部二百九十四卷,是中国佛教史上与真谛、玄奘、不空并称的四大译经家之一。他所译的佛教典籍,对中国佛教义学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是各学派和宗派开宗立派的重要依据。如《成实论》是成实学派(或成实宗)的主要经典,《中论》、《十二门论》、《百论》是三论学派(或三论宗)的主要经典,《法华经》是天台宗的主要经典,《阿弥陀经》是净土宗的主要经典之一,《弥勒成佛经》和《弥勒下生经》是弥勒信仰的经典,《坐禅三昧经》是安世高以来第一部大乘禅法经典,《十诵律》是第一部完备的汉译小乘戒律,《金刚般若经》对禅宗曾有较大的影响,而大小品《般若经》的重译和《大智度论》的新译,由於译文明白流畅,使大乘般若学说能够广泛传播,成为各学派、宗派共同的理论来源。

   鸠摩罗什桃李满天下。参与译经的弟子达五百人或八百人,听法受学的弟子更多至二三千人。他们後来分赴大江南北,对中国佛教学派的形成起了很大作用,如僧肇、竺道生、昙影、僧导、道融等,都很有成就。

   鸠摩罗什被迎至长安不久,慧远便派弟子昙邕投书问候鸠摩罗什,并赠以袈裟和漉水囊(一种法物)。鸠摩罗什即致答书,称慧远为东方「护法菩萨」,表达了景仰之情,并赠偈一章,又回赠以鍮石双口澡罐。其後,慧远闻鸠摩罗什有回国打算,即致书将他比作满愿(即富楼那,佛十大弟子之一,说法第一) 、龙树,报偈一章,其中说,「时无悟宗匠,谁将握玄契?来问尚悠悠,相与期暮岁」,深表挽留,并提出若干佛学问题请益,鸠摩罗什一一回答。後人将他们之间关於佛学的问答收辑成集,便是这本《大乘大义章》。

   南北朝梁朝僧祐所撰《出三藏记集》,收宋朝陆澄《法论目录》,其中录有鸠摩罗什应庐山慧远之问而作回答的文书十八项,今本《大乘大义章》也是十八章,但略有不同。今本中<问答受决>、<问答造色法>两章,《法论目录》中没有。《法论目录》中的<问法身非色>,不见於《大乘大义章》。《大乘大义章》中<问遍学>一章,《法论目录》分为<问遍学>、<重问遍学>两项。所以,虽然有出入,都是十八项。又《法论目录》中的<问四相>,只说慧远问,而不说鸠摩罗什答,但《大乘大义章》中载有。

   今本《大乘大义章》三卷共十八章,二十七则问答,总计近四万字。这裏,不分卷,选取其中十四章,二十三则问答,共三万字,反映了原书的主要内容。原书各章没有序号,这裏按原书各章次序标出所选各章的应有序号,以便查检。

   本书所讨论的问题很广泛,涉及到大乘要义的各个方面,但中心问题是法身观、色法观、法性观及大小乘观。围绕这些要旨,两位大师各自阐发自己的观点。佛教传入中国已有四百年,在鸠摩罗什看来,中国僧人对佛教义理缺乏真正的理解,往往臆解佛义,甚至对一些名词概念,也有所歪曲,不合原意。他在回答之中,从大乘与小乘对名词概念的不同解释,到宇宙万物的生成、法身的实质、湼盘实相之理、以至大乘与小乘的异同等问题,都按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观点作了介绍和发挥。实际上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印度佛教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宣传了中观学派的空观。慧远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修养,他从玄学立场来理解印度佛学,往往感到迷惑不通。他提出的问题,有的属於不懂而求答性质,有的则是批评。因此,鸠摩罗什和慧远两位大师的讨论,实际上也是中印两国佛学思想一次重要的交流和撞击。

   到东晋之时,佛教的中国化正在酝酿之中。南北佛教的两大领袖,也是中印佛学思想两大代表之间的直接讨论,自然推动了佛教中国化的进程,是佛教中国化过程上的一个里程碑,对日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裏所选的十四章,包括了讨论的全部主要问题。未选的四章,是第三章<次问答法身像类>,第五章<次问答三十二相>,第八章<次问答法身佛尽本习>及第十二章<次问答四相>。这四章的内容,都是关於法身观和色法观的。

   第三章<次问答法身像类>中,慧远认为,众经所说佛的形像,实际上是以转轮圣王为范式的和尚像,难道佛的真法身像就是这样的吗?

   鸠摩罗什回答说:「佛身者,无方之应」。意思是说,佛的法身没有定相,随众生的感应而现不同之形,甚至同时在千万国土以千万种形像化现,是不可思议的。

   第五章<次问修三十二相并答>中,慧远进一步问:佛有三十二相,如是在生死轮回之身时修得,普通人没有这种能力;如是在法身时修得,法身没有身业、口业,怎么能够修得?

   鸠摩罗什直截了当地回答说:「法身可以假名说,不可以取相求。」意思是说,法身只是假说,其实没有,当然也就不能说有什么形相。为什么呢?因为小乘以佛法为身,即所谓法身,乃是佛法的人格化。佛法佛理,何来三十二相?按大乘说法,七地菩萨,灭诸烦恼,已脱离三界,没有生死轮回之身,但也不入涅槃,而是入於世间度化众生,这时之身,称为法身。这种法身,不只一身,而是可以有无量身,并且,都虚幻不实:

   「从法身以後,所受之身,如幻、如镜中像。」

   「佛法离一相故,无决定真身;离异相故,无决定粗身(肉身)。」

   不但众生所见菩萨法身虚妄不实,众生所见佛的法身虚妄不实,即使「诸佛所见之佛,亦从众缘和合而生,虚妄非实,毕竟性空,如同法性。」

   既然法身虚妄不实,便无所谓三十二相,也无所谓修三十二相,说修三十二相,不过为了引导众生修习佛法而已。

   第八章<次问法身佛尽本习并答>中,慧远问:《大智度论》说佛已断一切烦恼,又说七地菩萨得清净法身,烦恼已尽,直到成佛,才除尽残余的习气,法身菩萨究竟是否已断尽烦恼?

   鸠摩罗什回答道:说法身菩萨已断烦恼,指的是已断三界凡夫烦恼:说不断烦恼,指的是法身菩萨还有菩萨细微烦恼,即残余的烦恼习性,到成佛时才能灭尽。这二说都对。

   第十二章<次问四相并答>。佛家把受因缘条件制约的现象称为有为法,有为法的特点是有生、住、异、灭,叫做有为四相。小乘的一切有部认为,「生、住、异、灭」四相中任何一相发生时,都会具有「生、住、异、灭、生生、住住、异异、灭灭」八法,使「四相」具有有为法的性质,而生生、住住、异异、灭灭这後四相中任何一相发生时,则只有「生、住、异、灭」四相中相应的一相与之发生作用,如生生发生时,只有生与之发生作用。一切有部这种逻辑不清晰的论述,本来是要证明四相是实在的,「生」是世界万物产生的本原。《大智度论》则证明「生」还需要「生」,即使追溯到无穷,也找不到最初的「生」。於是,慧远惶惑了,要求解答。

   鸠摩罗什认为,四相八法,是小乘的戏论,不是佛说,由此自然造成各种逻辑上的混乱,不能自圆其说。其实,佛说众缘和合,名为生;众缘离散,名为灭;中间的变化,名为住、异。一切现象都生住异灭,都是无常,由此引导众生厌离世间,那裏有什么作为万物本原的实在的「生」呢?有的小乘经已指出,生住异灭,只有名字,无有定相。大乘则认为,「生」是毕竟空,如同梦幻。鸠摩罗什总结道:「一切法无生无灭,断语言道,灭诸心行,同泥洹相。」

   以上是未选四章的概况。这四章的基本观点,在其他十四章中都有阐述,所以,未再选入。

   鸠摩罗什和慧远都是当时知识非常渊博的学者,他们的论述,不仅是大乘佛教的教义,也有小乘的、以至外道的观点;不仅是佛学,也涉及到玄学以至儒家、道家。再者,双方也许出於礼貌,彼此说话都很委婉含蓄,特别是鸠摩罗什,他站在中观学派的立场,不作定说,或者旁敲侧击,或者当作一种语言假说解释,关键之处论述并不明确。复次,他们毕竟是一千五百多年前的学者,对於某些问题的观点,例如对於物质构成、宇宙起源等的观点,是一种经验性的古老观点,对於今天具有科学知识的一般读者来说是很陌生的,不容易作解释。虽然如此,其中仍充满与空相应的甚深智慧,值得读者细细揣摩。最後,原书流传至今,脱漏错讹在所难免,虽经校对,仍有难明之处,不好妄断。由於这些原因,翻译和注解都颇有难度。为了便利读者,译文中按译者的理解增加一些字句。笔者学力不足,恐难传达出两位大师的深意,敬请读者指正。好在有原文可以参照,当然应以原文为准。

   本书以《大正藏》的《鸠摩罗什法师大义》为底本。参校本为日本京都东山禅林寺所藏本(见日本木村英一编《慧远研究·遗文篇》),中国佛教历史博物馆邱盘校勘本。


大乘大义章 1 第一章初问答真法身
   

译文

   慧远问道:佛的法身为众菩萨说法,只有法身菩萨才能见到。既然可以见到,便是有形体的,应当有四大五根。如果有四大五根,那么,法身和色身有何差别,而叫法身呢?经说:法身无来无去,无有起灭,和涅槃一样。既然和涅槃一样,为什么还要说法身可见呢?

   罗什答道:佛的法身,和神通变化一样,神通变化没有四大五根,法身也没有四大五根。为什么呢?因为构成万物的成分,都离不开四大。四大可以再分析为色、香、味、触。以有香之物来说,必定有色、香、味、触四种因素;有味之物,必定有色、味、触三种因素:有色之物,必定有色有触:有触之物,必定有一种因素,那就是触。可见在色、香、味、触四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触。其余物质性的东西,可以有色、香、味、触四种中的几种或一种,也可以没有某一种或几种,但必定都有触。如地必定有色、香、味、触。水必定有色、味、触,而没有香,如果水有香,便是地香。何以见得呢?因为用真金的器皿承接天雨,金器中的水是不会有香的。火必定有触,而没有香,如果有香,便是木香。何以见得呢?因为从白石中冒出来的火,就是没有香的。风只有触,而没有色。这就是说,物质东西都必定有触,如果是非物质东西,便不一样了,如镜中之像,水中之月,可以看见,好像有色,其实,没有触与香、味,所以,不是物质东西,没有四大五根。神通变化也是这样的。法身也是这样。

   又,经中谈法身的,或者说是佛所化身,或者说是妙行法性生身。妙行法性生身,便是真法身。比如,得无生法忍的菩萨,舍去肉身,得到的清净行身,就是妙行法性生身。

   又如,《法华经》说:「罗汉受记,将来定当成佛。」《经》中也说,罗汉末後之身。这两经都出於佛口,能不信吗?那种由烦恼之业而成的生死肉身,罗汉已不再受,所以说罗汉之身是後边身。又,比如法身菩萨,因净行而生,将来成佛。像罗汉之身、法身菩萨之身,都是成佛之路上的修行所得,都是佛事,当然都是实在的,只不过有等级高低的差别,而且有真有伪,都比不得佛的真法身。佛的真法身,充满十方虚空法界,光明遍照无量国土,说法的音声常逼达十方无数之国,只有圆满具足十住功德的众菩萨,才能听到佛的说法。佛的这个真法身,方便化现为无量无边的变化身,便是化佛,化佛遍於十方,随各类众生品级的不同而化现为不同的佛身,光明色像有精有粗。

   至於佛的真法身,九住菩萨尚且不能见,何况会退转菩萨及其余众生?为什么只有十住菩萨才能见到呢?这是因为佛的法身已超出三界,不是按照一般人身、口、意三业所受的果报身,而是无量的无漏清净功德修行所成,因而能够久住,如同涅槃一样。佛的真法身,好像太阳出现,而所化之身,则像是洒遍十方的阳光。《首楞严经》说,灯明王佛之寿为七百阿僧祇劫,和现在的释迦佛相同。这话说明,因为都是一样的佛身,因此寿命也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如果可以与佛等同,便可跟佛一样,具有佛的寿命。法性生佛所化现之佛也是这样的,既然化佛是法性生佛所化,也是佛,当然便与法性生佛一样,能够久住。

   您谈到法身无来无去,其实是说的诸法实相,同涅槃一样,无为无作。有的经书说,法身虽能久住,仍然属於生灭变化的有为法,虚幻不实,最终毕竟成为无,而其性本自空寂。这裏说的也是诸法实相,无来无去。诸法实相,本性空寂,似乎无所不在而实无所在,似乎无所不作而实无所作,似乎有来有去而实无来无去。法身既然便是诸法实相,也就可以认为法身似乎有而实无有,似乎说法而实不说法。在这个意义上,认为佛的法身说经,却又说其相不生不灭,也没有什么错误。

   对於罗什的解答,慧远谈体会说:探求来答的要点,法身有三种含义:一、法身便是诸法实相,无来无去,与涅槃一样:二、法身和神通变化一样,没有四大五根,如水中月、镜中像之类:三、法性生身是真法身,能久住於世,犹如光辉的太阳。这三种含义虽然各不相同,但可以用一个名词统一起来,总称为法身。由於传译经文的人没有详细分辨,只传来法身之名而说不清实际内容,以至引出我前面所提的问题。您说得明白而准确,解答得好。

原典

   远问曰:佛於法身中为菩萨说经,法身菩萨乃能见之①,如此则有四大②五根③。若然者,与色身④复何差别,而云法身⑤耶?经云:「法身无去无来,无有起灭,泥洹⑥同像。」云何可见,而复讲说乎?

   什答曰:佛法身者,同於变化⑦,化无四大五根。所以者何?造色之法⑧,不离四大。而今有香之物,必有四法:色、香、味、触⑨;有味之物,必有三法:色、昧、触;有色之物,必有二法:有色有触;有触之物,必有一法,即触法也。余者,或有或无,如地必有色、香、味、触;水有色、味、触,若水有香,即是地香,何以知之?真金之器,用承天雨,则无香也;火必有触,若有香者,即是木香,何以知之?火从白石出者,则无香也;风但有触,而无色也。若非色之物,则异今事,如镜中像、水中月,见如有色,而无触等,则非色也。化亦如是。法身亦然。

   又,经言法身者,或说佛所化身,或说妙行法性生身⑩。妙行法性生身者,真为法身也。如无生菩萨,舍此肉身,得清净行身⑾。

   又如《法华经》说:罗汉受记⑿为佛。《经》复云:罗汉末後之身⒀。是二经者,皆出佛口,可不信乎?但以罗汉更不受结业形⒁故,说言後边耳。譬如法身菩萨⒂,净行生故,说言作佛。如是佛事,虽皆是实,而有参差,有真有伪。真法身者,遍满十方虚空法界⒃,光明悉照无量国土,说法音声常周十方无数之国,具足十住菩萨⒄之众,乃得闻法。从是佛身方便现化,常有无量无边化佛遍於十方,随众生类若干差品而为现形,光明色像,精粗不同。

   如来真身,九住菩萨尚不能见,何况惟越致⒅及余众生。所以者何?佛法身者,出於三界⒆,不依身、口、心行,无量无漏⒇诸净功德本行所成,而能久住,似若泥洹。真法身者,犹如日现,所化之身,同若日光。如《首楞严经》,灯明王佛寿七百阿僧祇劫(21),与此释迦同,是彼一身,无行异也。若一佛者,此应从彼而有。法性生佛所化之佛,亦复如是。

   若言法身无来无去者,即是诸法实相(22),同於泥洹,无为无作。又云,法身虽复久住,有为之法(23),终归於无,其性空寂。若然者,亦法身实相,无来无去。如是,虽云法身说经,其相不生不灭,则无过也。

   远领解曰:寻来答要,其义有三:一谓法身实相无来无去,与泥洹同像;二谓法身问化,无四大五根,如水月、镜像之类;三谓法性生身,是真法身,能久住於世,犹如日现。此三各异,统以一名,故总谓法身。而傅者未详辨,徒存名而滥实故,致前问耳。君位序有判,为善。

注释

   ①《大智度论》卷三十说:法身佛常放光明常说法,众生罪重,故不见不闻。心如清净,便能见佛。《大智度论》卷三十八,分菩萨为二种:一种为生身菩萨,指烦恼未尽,或离欲而得五神通之菩萨;一种为法身菩萨,指烦恼断尽而得六神通之菩萨。

   ②四大:佛教认为,地、水、火、风为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元素,称为「四大」。

   ③五根: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相当於人身五种感觉器官。

   ④色身:也称肉身、生身,即物质构成的肉体之身、生死之身。

   ⑤法身:与色身相对而言,即佛法的人格化。另外,也代表真如法性所生的境界。本书<次重问法身并答>中,鸠摩罗什解释了大小乘的法身含义,请参看。

   ⑥泥洹:泥洹即涅槃,梵文的音译,西晋无罗叉译《放光般若经》时译为泥洹,鸠摩罗什在《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译为涅槃。意译为灭、灭度、圆寂,指的是息灭一切烦恼所达到的精神境界,为佛教修习所追求的最高理想。《放光般若经》卷二十指出,泥洹不起不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十七指出,佛法身无来无去。《大智度论》卷十八指出,佛、般若及涅槃,三者一相,其实无有异。

   ⑦佛法身者,同於变化:佛、菩萨的神通力,能转换旧形,称为变,无而忽有,称为化。

   ⑧法:是含义相当复杂的概念,通常有两种用法:一是指佛的教法、佛法,即佛教真理;二是指成分、现象、事物。「造色之法」的法,是成分的意思。造色之法,即形成物质的成分。

   ⑨色、香、味、触:此处的色,指眼根所识别的对象,包括三大类:一形色,即表形的对象物,分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八种;二显色,即呈现出颜色的对象物,分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如日)、明(如月、星)、闇十二种;三表色,即表相状的对象物,分取舍、屈伸、来去、坐卧等。香,指鼻根所识别的对象,即鼻子可嗅的气味,分好香、恶香、等香(有养生功效的)和不等香(没有养生功效的)四种。味,指舌根所识别的对象,分甘、酸、咸、辛、苦、淡六种。触,指身根所识别的对象,分地性、水性、火性、风性、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十一种。《成实论·第三十六品》说:「地、水、火、风,因色、香、味、触故成四大。」所以,这里分析香、味、色、触。

   ⑩妙行法性生身:《大智度论》谈佛身,有法性生身与随世间身、真身与化身、法身与色身三种相对应的提法。这里的妙行法性生身,当即法性生身、真身、法身。

   ⑾清净行身:即法性生身、妙行法性生身。下文说「譬如法身菩萨,净行生故,说言作佛」,可知。

   ⑿受记:又称受莂、受决,从佛接受将来必当成佛的记别。《法华经·五百弟子受记品》说,五百阿罗汉受记为佛。

   ⒀末後之身:《法华经·方便品》:「是诸比丘、比丘尼,自谓已得阿罗汉,是最後身究竟涅槃」。这裏的末後之身,即最後身。

   ⒁罗汉更不受结业形:烦恼结缚众生,不使解脱,称为结。由烦恼而造作善恶之业,称为结业。由结业而在三界生死苦海中流转之肉体身形,称为结业形。阿罗汉为声闻乘中最高的第四果,已断一切烦恼,灭绝生死,此身为最後身,不更受生。

   ⒂法身菩萨:即无生菩萨,证得无生法忍的菩萨,称为法身菩萨。这些菩萨已断除一切烦恼障,不受後有,因此得清净行身。这个清净行身不是肉体所成,因此称为妙行法性生身。由此可知「无生」一方面代表「无生无灭」的「空性智慧」;一方面代表「不再转世」的「无取涅槃」。只有七地以上的大菩萨才有这些能耐,这些菩萨也称为「阿惟越致」菩萨,意即「不退转」菩萨。

   ⒃十方虚空法界:天地,东南西北四方,以及东南、东北、西南、西此四隅,称为十方。虚空,指无障碍的空间。法界,泛指各种现象,也总指感觉和思维的对象,相当於世界一词,见《俱舍论》卷一。又,法界指现象的本原、本体,尤其指成佛的原因,与真如、法性、实相等概念的性质相同,如《辩中边论》卷上、《成唯识论》卷二等所说。这裏的法界一词,相当於世界。十方虚空法界,意思是遍於十方虚空的整个世界。

   ⒄十住菩萨:十住,或称十地,指佛教修行过程的十个阶位,常见的有三乘十地及大乘菩萨十地两种说法。这裏指的是大乘菩萨十地:一欢喜地(也称极喜地、喜地),初证圣果,悟我、法二空,能益自、他,生大欢喜;二离垢地(也称无垢地、净地),远离能起任何犯戒的烦恼,使身心无垢清净;三发光地(也称明地、有光地),成就殊胜之禅定,发出智慧之光;四焰胜地(也称焰慧地、焰地),使慧性增胜;五难胜地(也称极难胜地),令俗智与真智合而相应,极难做到;六现前地(也称现在地、目见地),由缘起之智,引生无分别智,令最胜般若现前;七远行地(也称深行地、深入地),住於无相行,远离世间二乘;八不动地,无分别智,任运相续,不为一切事相烦恼所动;九善慧地(也称善哉意地、善根地),成就四无碍解,具足十力,能遍行十方说法;十法云地,成就大法智,具足无边功德,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云。见《华严经》卷二十三、《成唯识论》卷九等。这裏所说的具足十住菩萨,指最高的第十地法云地菩萨。

   ⒅惟越致:梵文的音译,也译为鞟跋致,意译为退转。菩萨不能保持其所修得的地位而退失转变,称惟越致。不会退转的,称阿惟越致。见《十住毗婆娑论·阿惟越致相品》。此处惟越致菩萨是指「会」退转的菩萨;而不是已经退转的菩萨,所以是指七地以下的菩萨。

   ⒆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称为三界,即世俗世界。

   ⒇无漏:漏是烦恼的异名。种种烦恼不停地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漏泄流注,所以称为漏。离开烦恼的清净法称为无漏。见《俱舍论》卷二十。

  (21)灯明王佛寿七百阿僧祇劫:灯明王佛《法华经》称日月灯明佛,《首楞严三昧经》称照明庄严自在王如来,《大智度论》称神通遍照佛。此佛光明,在天如日月,在地如灯。过去世有二万日月灯明佛同名,相继出世说《法华经》,见《法华经·序品》。阿僧祇,梵文的音译,印度数目名,以万亿为兆,一阿僧祇为一千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兆。劫,梵文的音译劫波之略称,意译为长时。劫有多种,二十小劫为一中劫,四中劫为一大劫。大略计算,约一千六百万年为一小劫,三十二亿年为一中劫,一百二十八亿年为一大劫。灯明王佛寿七百阿僧祇劫,这个寿命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22)诸法实相:本书〈次问如、法性、真际并答〉中,鸠摩罗什指出:「断一切语言道,灭一切心行,名为诸法实相。」《大智度论》卷九十九说:「诸法实相即是佛。」所以,诸法实相便是真如、法性、佛。

  (23)有为之法:有为法,与无为法相对而言,泛指一切由因缘和合所为、有生灭变化的现象,又称缘起法。见《俱舍论光记》卷五。


大乘大义章 2 第二章次重问法身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法身实相,无去无来。这一点,在般若类经典中,记载有法上菩萨回答常悲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又,法身同於变化,就像镜中影像之类一样虚幻不实,正如有的经典比喻道:日宫、月宫虽然原地未动,在江河之中却可以看到它们的光影。这种日月的光影,不就如同没有实在体性的法身吗?这两条,我没有什么疑问。

   现在要问的,是所谓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罗诘经·善权品》说,所谓如来身,是佛法所化而成。您回答中的要点,似乎便是《毗摩罗诘经》所说的这个意思。但是,此经的<善权品>列举了成佛的种种方法,这些方法是否法性生身之前因呢?如果是前因,因必致果。请问:这些方法所导致之果,是否符合於实相?如果所致之果可以与实相符合,不会掺杂惑业的残余,便不应该受生。请谈谈法性生身受生的道理,以便能够理解经书上的类似论述。

   从凡夫之人,到声闻人得罗汉果的最後边身,都从烦恼而生,是结业所化之身。从得无生法忍菩萨舍肉身所得的法身,到一生补处大士坐菩提树下悟道成佛,则从烦恼的残余习气而生,是本习余垢所化之身,自此以後,感得肉身的因缘都断了,才不再受生。这就是说,凡是谈生,都应该和无明联系起来说。关於证悟後的法性生身之生,是否也是这样呢?如果也是这样,请容许我提出疑问:得无生法忍菩萨舍烦恼所成肉身而受法性生身时,凭藉什么而得生呢?如果说是由於爱习的残气而生,得无生法忍菩萨已经除尽烦恼,心无依附,连法中之爱都没有了,那裏还有本习之爱的残余?就算还有这种本习之爱的残余,这种本习之爱的残余怎么能发生作用,产生法性生身?所产生的这个法性生身,是实生的生,还是不生的生?如果说是不生之生,则不叫实生,不生自然不死,这种不生之生应该是生理无穷的永恒之生。如果说是实生之生,则从凡夫到罗汉的受生,岂不都和菩萨的受生一样是清净的。即使是法身菩萨,已住入实相,有各种妙法为善因,在受生之时,也必须凭靠余垢才能化成法身。我说这些,不过是以此来说明受生之理罢了。

   现在还不懂的是,轮回已断,「神识」所寄寓的形体,已不是原来的肉身。那么,本习之爱的残余,没有依托的形体,便不能发生作用。何以见得呢?因为烦恼残气,必定从结业後边身(肉身)产生。这一点,请容我来证明。舍利弗曾受到教训,常行禅定三昧之时,面对著丰富多彩、美妙诱人的形像和悦耳动听的音乐,不用耳目,则感受似有若无。一用耳目,尽管音乐美色只是暂时为鼻眼等感官所接受,就会堕为凡夫,退堕佛道,失去七觉支等觉照的工夫。所以会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习气尚在,耳目有所接触的缘故,由此可见,仅只是暂时忘失所对之境,外境对我们即不产生作用,更何况是弃绝肉身,没有五根的法性生身呢?这便是烦恼残气依托肉体五根而产生的证明。假如法身菩萨的慈悲之身,可以由本习之爱的残余而化成,由「神识」而产生,不需要五根,那么,连四大都没有,又由什么构成为法身菩萨的形体呢?难道现实的世间肉身,可以凭感应而化成吗?如果不能,那就实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说明了。即使把法性生身比作水月镜花,水月镜花的形象也是有来因的,因为有真的花和月,那么,那个真的法性生身又是怎么来的呢?

   罗什答道:佛灭後五百年来,诸论师各自追随所好的观点,於是有了大乘小乘的区别。小乘之说,以佛菩萨所得的无漏功德,即三十七品及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为法身,又以经、律、论显示佛理,也称为法身。所以,天竺各国都说:虽然佛的生身不在了,法身还在。大乘之说,认为一切法(现象)的实相本来无生无灭,断离语言文字,超越思维活动,不会产生烦恼也无所作为,其多无量,其广无边,如涅槃之相,这叫法身。当然,小乘所说的诸无漏功德和诸经法,也叫法身。为什么小乘所说的法身也是法身呢?因为由这些无漏功德和经法,可以悟解实相的缘故。又,大乘理论中,没有生身和法身的明确区分。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法相毕竟都是一相,即清净相,何必认真区分呢?只是为了随顺一般人的理解,区分生身与法身,把菩萨得无生法忍舍去肉身(生身)以後所受之身,称为法身。为什么要有个法身的名称呢?因为这种菩萨依据无生法忍力,已断各种烦恼,却不像声闻、辟支佛那样证入涅槃,又没有成佛,在生身与佛之间,有个所受之身。於是,把所受的这个身称为法性生身,也就是法身。

   但是,小乘各论师对这个法身有各种不同的说法。

   如《自在王经》说,佛告自在王菩萨,我在燃灯佛时,通达四自在,便在那时,已得佛道,後来入於涅槃,那就是我的末身。自在王菩萨问:如果那时已得涅槃,那么,从那时以来,您作什么呢?佛答道,自利、利他二者,自利已办,只是为了教化众生,净佛国土,具足诸神通力威德的缘故,仍在世间。了解这种因缘,可知佛的肉身虽然不存在了,但常以化身度脱众生。

   有人说,事实不是这样的。为什么呢?如果那时佛已得涅槃实道,肉身不存在了,心意也没有了,怎么能在五道中现出化身,度脱众生,净佛国土呢?比如实在有幻师,然後能施行幻术,出现幻事,若没有幻师,便不会有幻事。所以,佛在那时并没有证入涅槃。菩萨也是这样的。菩萨得无生法忍,虽然烦恼已经没有了,应该还有残余的习气,就像阿罗汉成道时,烦恼断绝了,还有残余的习气一样。只是诸罗汉对众生没有大悲之心,所以虽然有残余的习气,他们依然选择证入涅槃,不再受生。菩萨不同,菩萨深入众生之中,大悲之心彻於骨髓,立誓济度众生,虽已证悟实相,却不肯进入涅槃,而是随顺应度众生,在余气中受身,此身存亡自在,不随烦恼而轮回。直到坐道场成佛之时,余气才消失乾净。当然,佛和菩萨还是有所不同的,不同就在於菩萨由残气而生,如果不是这样,菩萨便和佛没有区别了。

   有的人说,得无生法忍菩萨有两种:一种得五神通,另一种得六神通。得五神通的,也会形成烦恼,但不起作用,就像捕获了可恨的盗贼,关在监狱之中,不会有什么祸害。这种菩萨,由於无生法忍之力,能够控制各种烦恼,永远不会让它们发生作用,只是以清净之心,修行六波罗蜜功德。欲界的凡夫,既有欲界烦恼,还有色界、无色界的烦恼,不过,色界、无色界的烦恼不会表现出来,虽有这二界的烦恼,不能起作用。住五神通的菩萨,现化为种种身份,度脱众生,为此而有意保留余结(残气),以便继续受生,要是没有残结,就不会再受生而会证入涅槃了。这就像把米借出去,有意留下谷种,以便再生一样。当六波罗蜜渐渐具足,教化众生、净佛国土的任务完成之时,才坐道场舍去残余的烦恼结,然後成佛。具有六神通的菩萨,该做的事已经做了,自利的功德已足,和阿罗汉、辟支佛一样,肉身已尽,更不受生。只因本愿大悲之力的作用,不断地以应化身出现,直到度脱众生的任务完成,自然成佛。度脱众生的任务完成,应化之身自然也就消失了。原先肉身之灭是实灭,为了吸引众生,有了变化之身,吸引众生结束,便连变化身也灭了。

   又,有的三藏论师说,菩萨虽然已得六神通,诸漏并没有全尽。当年释迦佛行四无量心,生於色界之中,以至在末后身还生下罗睺罗。在尼连河洗浴,被大水漂走,不能抵抗大水的冲力。后来反对苦行,又有五位弟子嫌憎而离去。坐道场时,以十六心得阿那含,以十八心断无色界的结,以三十四心破一切烦恼,得一切智,仍然具有凡人的饥渴、寒热、老病、死等烦恼。可见,心得解脱,身体还受著种种苦难而不得自在,只不过具有一切智慧和大悲之心,超越常人而已。

原典

   远问曰:法身实相,无去无来。般若经中,法上菩萨答常悲①,已有成观。又,法身同化,如镜像之类,方等诸经②引喻言,日月宫殿③不移,而光影现於江河。此二条,是所不疑。

   今所问者,谓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罗诘经·善权品》云,如来身者,法化所成④。来答之要,似同此说。此一章所说列法⑤,为是法性生身所因不?若是前因者,必由之以致果。问:致果之法,为与实相合不?若所因与实相合,不杂余垢,则不应受生。请推受生之本,以求其例。

   从凡夫人,至声闻得无著果⑥最後边身,皆从烦恼生,结业所化也。从得法忍菩萨⑦受清净身,上至补处大士⑧坐树王下取正觉者⑨,皆从烦恼残气生,本习余垢之所化⑩也。自斯以後,生理都绝。夫生者,宜相与痴⑾言。若大义所明,为同此不?若同此,请问所疑:得忍菩萨,舍结业受法性生身时,以何理而得生耶?若由爱习之残气,得忍菩萨烦恼既除,著行亦断,尚无法中之爱⑿,岂有本习之余爱?设有此余,云何得起,而云受身?为实生为生耶?不生为生乎?若以不生为生,则名实生,便当生理无穷⒀。若以生为生,则受生之类,皆类有道⒁。就令法身菩萨以实相为已住,妙法为善因,至於受生之际,必资除垢以成化。但当抚之,以论所有理耳。

   今所未了者,谓止处已断,所宅之形,非复本器。昔习之余,无由得起。何以知其然?烦恼残气,要从结业後边身生。请以效明之。向使问舍利弗⒂,常禅定三昧⒃,声色交陈於前,耳目无用,则受淡泊而过。及其任用,暂过鼻眼之凡夫⒄,便损虚大业,失觉支⒅想。所以尔者,由止处未断,耳目有所封故也。至於忘封,犹尚无用,而况绝五根者乎。此即烦恼残气,要由结业五根之效也。假使慈悲之性,化於受习之气,发自神本,不待诸根,四大既绝,将何所构,而有斯形?阴阳之表,岂可感而成化乎?如其不可,则道穷数尽,理无所出。水、镜之喻,有因而像,真法性生,复何由哉?

   什答曰:後五百岁⒆来,随诸论师,遂各附所安,大小判别。小乘那⒇者,以诸贤圣所得无漏功德,谓三十七品(21)、及佛十力(22)、四无所畏(23),十八不共(24)等,以为法身。又以三藏经(25)显示此理,亦名法身。是故天竺(26)诸国皆云,虽无佛生身,法身犹存。大乘部(27)者,谓一切法无生无灭,语言道断,心行处灭,无漏无为,无量无边,如涅槃相,是名法身。及诸无漏功德,并诸经法,亦名法身。所以者何?以此因缘,得实相故。又,大乘法中,无决定分别是生身是法身。所以者何?法相毕竟清净故。而随俗分别,菩萨得无生法忍,舍肉身,次受後身,名为法身。所以者何?体无生忍力,无诸烦恼,亦不取二乘证(28),又未成佛,於其中间,所受之身,名为法性生身。

   然诸论师,於此法身,而生异论。

   如《自在王经》(29)说,佛告自在王菩萨,我於燃灯佛(30)时,通达四自在(31),即於尔时,已得佛道,後人於涅槃,是吾末身也。自在菩萨言,若尔时得涅槃者,从是以来,复何所作?佛言,自利已办,但为教化众生,净佛国土,具足诸神通力威德故。以此因缘,可知身分虽尽,常以化身,度脱众生。

   或言,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尔时得涅槃实道者,身分都尽,又无心意,云何能现化五道(32),度脱众生,净佛土耶?譬如,实有幻师,然後能幻事,若无幻师,则无幻事。是故,菩萨得无生法忍,虽无烦恼,应有余习(33)。如阿罗汉成道时,诸漏虽尽,而有残气。但诸罗汉於诸众生中,无大悲心,诸有余习,更不受生。而菩萨於一切众生深入,大悲徹於骨髓,及本愿力(34),并证实际(35),随应度众生,於中受身,存亡自在,不随烦恼。至坐道场(36),余气乃尽。若不尔者,佛与菩萨,不应有别。

   或言,得无生法忍菩萨有二:一者,得五神通(37);二者,具六神通。得五神通者,烦恼成就,但不现前。如人捕得怨贼,系之在狱,不能为患。如是诸菩萨,无生忍力故,制诸烦恼,永不复生,但以清净心,修六波罗蜜(38)功德。如凡夫人,成就三界烦恼,上二界烦恼,不现在前,虽有烦恼,无所能为。住五神通,种种现化,度脱众生,故留余结,续复受生。若无残结,则无复生。犹如责米,故留谷种(39)。渐渐具足六波罗蜜,教化众生、净佛国土,乃坐道场,舍烦恼结,然後成佛。具六神通者,所作已办,自利已足,如阿罗汉、辟支佛(40),无复异也。此身尽已,更不受生,但以本愿大悲力故,应化之身,相续不绝,度众生已,自然成佛。所度既毕,自然而灭。先是实灭,以汲引众生故,变化其身,今复示其都灭。  

   又,三藏论师(41):菩萨虽得六神通,不尽诸漏。行四无量心(42),生色界中,乃至末后身,生罗睺罗(43)。於尼连禅河(44)浴,为大水所漂,力不能制,嫌愦五人,舍我而去(45)。坐道场时,以十六心(46),得阿那含(47);以十八心(48),断无色界结;以三十四心(49),破一切烦恼,得一切智(50),成佛已具受人法饥、渴、寒、热、老、病、死等,虽心得解脱,身犹有碍。但以一切智慧大悲心为胜耳。

注释

   ①常悲:菩萨名。梵文音译萨陀波仑,意译为常悲、常啼、普慈,能到众香城闻说般若。例如鸠摩罗什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法尚品》:「尔时,昙无竭菩萨摩诃萨语萨陀波仑菩萨言,善男子,诸佛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何以故?诸法如不动相,诸法如即是佛。善男子,无生法无来无去,无生法即是佛。无灭法无来无去,无灭法即是佛。」这里所说的昙无竭,为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法上、法尚、法盛、法勇、法起、法来、法生,菩萨名,在众香城中为王,常宣说般若波罗蜜。

   ②方等诸经:即大乘诸经,大乘佛理方正平等,所以称为方等。

   ③日月宫殿:佛教称太阳为日天子,月亮为月天子,所住为日宫殿、月宫殿。

   ④《毗摩罗诘经》为《大智度论》中所说的经名,三国吴支谦所译名《维摩诘经》,鸠摩罗什重译名《维摩诘所说经》,其实是同一本经。支谦译此经〈善权品〉,罗什作〈方便品〉。〈方便品〉中说:「佛身者即法身也,从无量功德智慧生……从如是无量清净法生如来身。」这里的意思是说,如来法身为佛法所成。

   ⑤《维摩诘所说经·方便品》列举成佛的方法和途径有: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慈、悲、喜、舍、布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进、禅定解脱三昧、多闻智慧诸波罗蜜。

   ⑥声闻得无著果:声闻乘中的最高果位为阿罗汉,旧译为无著果,意为没有贪著的果位。见《出三藏记集》卷一。声闻,意思是闻佛陀说教而悟解之人,原指佛在世时的弟子。後来,大乘佛教立三乘之说,即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称声闻乘、缘觉乘为小乘,菩萨乘为大乘。声闻乘指那些只求个人解脱的修行者。

   ⑦得法忍菩萨:法忍,或称无生法忍、无生忍、无生忍法。诸法无生(无灭),观此无生之法,破生灭之烦恼,信忍安住於无生无灭之理而不动,称为得法忍。七地以上菩萨为得法忍菩萨,见《仁王经》。《大智度论》卷十二:菩萨得无生法忍,舍肉身得法身,另外,请参考第一章注⒂。

   ⑧补处大士:前佛既灭以後,补其位而成佛的菩萨,称为补处菩萨,或称补处大士。即候补佛。在此为「一生补处大士」的简称,直译为「最後之轮回者」,谓经过此生,来生定可在世间成佛。

   ⑨坐树王下取正觉者:树王即树中之王,此处指菩提树。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盘腿静坐,沉思默想七日七夜,终於得无上正等正觉而成佛。

   ⑩烦恼残气生,本习余垢之所化:烦恼残气,又称烦恼习,指已断尽烦恼,但还有不随智慧的身业、口业,似乎还是由烦恼所起。如从香器中取走香,香气仍在。因为还是由烦恼所起,所以叫烦恼残气。因为实际上是原来烦恼的残余,所以说是本习余垢之所化。参阅《大智度论》卷二、卷二十七。

   ⑾痴:即无明,按十二因缘理论,无明为造成生死的始因。所以说,谈生,就应该牵涉到无明。

   ⑿法中之爱:爱有二种:一、欲爱,为凡夫的爱著;二、法爱,爱涅槃及菩萨未断法执而爱乐善法。法爱又称顺道法爱、善法欲。《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劝学品》:「舍利弗问须菩提:云何名菩萨生?须菩提答舍利弗言:生名法爱。舍利弗言:何等法爱?须菩提言: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色是空受念著,受想行识是空受念著,舍利弗,是名菩萨摩诃萨顺道法爱生。」

   ⒀若以不生为生,则名实生,便当生理无穷:这一句不好理解。因为前面把不生与实生相对而言,则这一句中不应又把不生名为实生。按照前後文义,「则名实生」应为「则不名实生」,意思是说,如果以不生作为生,那就不叫实生,不生自然不死,所以,这种不生之生,便是永恒无穷之生。

   ⒁有道:指法性生身菩萨。

   ⒂舍利弗:人名,释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号称智慧第一。

   ⒃禅定三味:指集中精神,观想特定对象而获得佛教悟解或功德的思维修习活动。三昧,梵文的音译,又译为三摩地、三摩提,指的是专心默想,使心定於一境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所以意译为定。实际上,三昧即禅定。《大智度论》卷二十八:「一切禅定,亦名定,亦名三昧。」

   ⒄暂过鼻眼之凡夫:意思应是鼻眼攀缘外境,即堕凡夫。

   ⒅觉支:觉,觉悟、觉了;支,品类。通常说七觉支,即达到佛教觉悟的七种途径,指的是:念觉支,於境明记不忘;择法觉支,根据佛理观察得失,辨别是非真伪善恶;精进觉支,努力修善,坚持不懈;喜觉支,因悟善法,於意适悦;轻安觉支,也称猗觉支,因断除烦恼,身心调畅;定觉支,心注一境,思悟佛法;舍觉支,舍弃一切分别,平等寂静,心无偏颇。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六。

   ⒆後五百岁:原文为「後後五百岁」,其中一个「後」为衍字。後五百岁,应指佛灭後五百岁,《大智度论》卷四十四说:「佛知五百岁後,学者分别诸法相各异」,可见。

   ⒇小乘部:部,原义是「说」。小乘的乘,意思是乘载(如车、船)或道路。一世纪左右,大乘佛教兴起,称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为小乘,只求个人解脱;而自称大乘,声称自己能运载无量众生从生死大河之此岸达到菩提涅槃之彼岸,成就佛果·学术界沿用大小乘的名称,并无褒贬之义。这襄所说的小乘部,意思是小乘之说。

  (21)三十七品:又称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觉支,指达到成佛的觉悟,证得涅槃的七类三十七项途径,即四念处、四正断(四正勤)、四神足(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见《大智度论》卷十九(大正二十五·页一九七中)。

  (22)佛十力:指佛的十种智力:一知觉处非处智力、二知三世业报智力、三知诸禅解脱三昧智力、四知诸根胜劣智力、五知种种解智力、六知种种界智力、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八知天眼无碍智力、九知宿命无漏智力、十知永断习气智力。见《大智度论》卷四十八(大正二十五·页四○七上)。

  (23)四无所畏:为一切智无所畏、漏尽无所畏、说障道无所畏、说尽苦道无所畏。见《大智度论》卷四十八(大正二十五·页四○七上、中)。

  (24)十八不共:指佛的十八种功德法,限於佛而不共於其他二乘菩萨,所以称为不共法,其内容为:身无失、口无失、念无失、无异想、无不定心、无不知己舍、欲无灭、精进无灭、念无灭、慧无灭、解脱无灭、解脱知见无灭、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一切口业随智慧行、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智慧知过去世无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智慧知现在世无碍。见《大度智论》卷二十六(大正二十五·页二四七中)。

  (25)三藏经:经、律、论三者,各包藏文义,所以称为三藏。按《大智度论》卷一○○所说,三藏经指小乘的经、律、论,而大乘则为别处所结集,单名摩诃衍藏。这里所说「三藏经」,是按《大智度论》的说法,指小乘的经、律、论。

  (26)天竺:印度的古译名。

  (27)大乘部:即大乘之说,这裏说的是龙树为代表的中观学派观点。

  (28)不取二乘证:二乘,指声闻乘、缘觉乘。由於发愿要普度众生,即使自身的觉悟已达到佛的境地,可以证入涅槃,也不像二乘那样去证入,这叫不取二乘证。

  (29)自在王经:自在王,即大自在天,居於色界之顶。《自在王经》为《自在王菩萨经》的略称。

  (30)燃灯佛:或作然灯佛,传为释迦牟尼佛以前之佛,释迦从他受记为佛。

  (31)四自在:指一戒、二神通、三智、四慧。见《自在王菩萨经》卷上。

  (32)五道: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天道,称为五道。後来犊子部北道派於第四位加阿修罗为六道。

  (33)应有余习:所据为《大智度论》。该书卷七十三:「阿鞞跋致菩萨得无生法忍时,断诸烦恼,但未断习。」

  (34)本愿力:菩萨在修行之中发出誓愿,将来成佛之时建成何种佛国净土以济度众生,这种誓愿称为本愿。本愿有总愿和别愿之分。一切菩萨有四个共同的誓愿,称为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是总愿。各菩萨除共有的总愿外,还有各自独特的誓愿,称为别愿。由本愿自然具有实现本愿之力,称为本愿力。

  (35)实际:即法性、实相。《大智度论》卷三十二:「如、法性、实际,是三皆是诸法实相异名。」

  (36)道场:又作菩提道场、菩提场。指中印度菩提伽耶的菩提树下之金刚座上佛证圣道之处,以後引申为学道之处、供养佛之处。这裏指的是证圣道之处。

  (37)五神通:指菩萨修习禅定所获得的五种不可思议的神通:一天眼通:能见天上地下前後远近诸物,昼夜无异;二天耳通:能听到天声、人声、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声,粗细远近,通达无碍;三神足通:身能飞行,如鸟无碍,移远令近,不往而到,此出彼没,一念能至,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不可爱不净之物能观令净,可爱净物能观令不净;四宿命通:能知过去世中一世、十世、百千万亿世、无量劫世的经过;五知他心通:能够以己心度人心,以至能远距离的思想遥感。五神通加漏尽通为六神通。漏尽通的内容为:断除一切烦恼,包括五上分结与五下分结。具足六神通者能动大地;一身为无数身,无数身还为一身;隐显自在;山壁树木,通过无碍,如行空中;履水如地,凌虚如鸟;出没地中,如出入水;身出烟焰,如大火聚;身中出水,如雪山水流;日月大德威力难当,而能摩扪等。见《大智度论》卷四、卷五。

  (38)六波罗蜜:波罗蜜,梵文的音译,意译为度、到彼岸。六波罗蜜即由生死此岸度到涅槃彼岸的六种修习方法,包括:檀(布施)波罗蜜、尸罗(戒)波罗蜜、羼提(忍辱)波罗蜜、毗梨耶(精进)波罗蜜、禅波罗蜜、般若(智慧)波罗蜜。

  (39)犹如责米,故留谷种:责米同债米。把米借出去,总须留下谷种,以便产米再借。这是一个譬喻,喻菩萨留有烦恼残气,方能继续受生,以便在世间度脱众生,此即「留惑润生」之意。

  (40)辟支佛:梵文的音译,意译有独觉、缘觉二义。无师自通,全靠自己努力修行证悟,称为独觉。经过多世积善修行,最後一世虽逢无佛之世,无所师从,而缘业成熟,自然成佛,称为缘觉。

  (41)三藏论师:在这裏指的是会通小乘经、律、论三藏的学者,即小乘学者。与前文中「三藏经」一词含义相同。

  (42)四无量心:为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这四无量心依四禅定而修行,可生色界之梵天。参见《大智度论》卷二十。

  (43)罗睺罗:人名,为释迦牟尼佛之子,十五岁出家,成为佛的十大弟子之一,号称密行第一。

  (44)尼连禅河:或称尼连禅那、尼连河,为恒河的支流之一。佛将成道前,在此河洗浴。

  (45)嫌愦五人,舍我而去:憍陈如等五人,都是释迦姻亲。释迦出家求道,五人相随苦行。释迦苦行六年,悟苦行无效,便弃苦行,於尼连河洗浴,食乳糜。憍陈如等以为释迦破戒堕落,嫌憎离去。参见《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三。

  (46)十六心:包括八忍八智,即:苦法忍、苦法智、苦类忍、苦类智、集法忍、集法智、集类忍、集类智、灭法忍、灭法智、灭类忍、灭类智、道法忍、道法智、道类忍、道类智。这八忍八智合称见道之十六心。一般来说,十六心见道即得预流果(须陀洹),继续修行之后,才得阿那含果。

  (47)阿那舍:梵文的音译,意译为不还、不来,为声闻乘四果中的第三果,死後生於色界之天,仅次於阿罗汉果。

  (48)十八心:指九无间道九解脱道。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共有九地,每地各有九品修惑,断每一品的修惑有无间、解脱二道,每地便有九无间九解脱十八道,又称十八心。

  (49)三十四心:上述十六心加十八心,共计三十四心。见《大毗婆娑论》卷一五三等。

  (50)一切智:佛智之一,《大智度论》卷二十七:「总相是一切智……一切智者,总玻一切法中无明暗」。这就是说,用般若智慧从现象的总体上考察所获得的佛教认识,称为一切智。得一切智,精神上便达到无任何分别境界,把握到现象的空性本质。《大智度论》认为,一切智有总别二相之义,若依总义,则总称佛智,即一切种智;若依别义则是声闻、辟支佛所得之智。

译文

   以上的小乘诸论义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16-9-15 20:24:01 | 只看該作者
须陀洹和十住大菩萨所见佛的法身精粗不同,也就是所见的深浅不同而已。声闻人以及开始修菩萨行的人,从佛的丈六金身,悟得实相。有的菩萨功德纯厚,信力坚固,所见的佛身之大超过丈六,因爱慕佛而悟得实相。按《密迹经》所说,得无生法忍阿惟越致的菩萨,所见的佛身,其大无量无边,世间端正第一无比,但菩萨不取相,也不贪著,因为自己已得甚深三昧陀罗尼等,由於不著相的缘故,功德反而更为殊胜。这和声闻法中所见的佛的丈六身相有所不同。当然,须陀洹欲得斯陀含道,舍去本来所得的须陀洹道,这并不是颠倒的做法,而是因为斯陀含道有微妙大利,就像人为了得大利而舍小利一样。菩萨从一地升到另一地也是这样的,虽然已得无生法忍,已得实相,但得一地舍去一地,是因为本地对实相还不够明了,不够微妙的原故。须陀洹登上斯陀含,菩萨从一地登上更高的一地,这两者都是通往佛道,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不同。因为都是为了悟得实相,实相就是佛,在这一点上,不必要再说大乘小乘的不同。至於小乘、大乘以至九住、十住菩萨所见的佛身不同,则还是有区别的。

原典

  远问曰:夫形开莫善於诸根,致用莫妙於神通。故曰:菩萨无神通,犹鸟之无翼,不能高翔远游,无由广化众生、净佛国土①。推此而言,寻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开以五根;五根在用,广以神通;神通既广,随感而应。法身菩萨无四大五根,无四大五根,则神通之妙,无所因假。若法身独运,不疾而速②,至于会应群粗,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故经称如来有诸通慧③,通慧则是一切智海。此乃万流之宗会,法身祥云之所出,运化之功,功由於兹。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众器以致用,用尽故,无器不乘。斯由吹万④不同,统以一气,自本而观,异其安在哉?则十住之所见,绝於九住者,直是节目之高下,管窥之阶差耳⑤。

  什答曰:法身义以明。法相义者,无有、无等戏论,寂灭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为法身。如法相不可戏论,所得身亦不可戏论若有若无也。先言无四大五根,谓三界凡夫粗法身。如法相寂灭清净者,身亦微细,微细故,说言无。如欲界天⑥身,若不令人见,则不见也。色界诸天⑦,於欲界天亦尔。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禅定⑧,有大神通,而余人不见,以微细故。又如禅定生无数色,虽常随人,而不可见。虽有而微,徽故不现。菩萨四大五根,复微於此,凡夫二乘,所不能见,唯同地以上诸菩萨,及可度者,乃能见耳。

  又如变化法中说,欲界变化色,依止欲界四大;色界变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萨法身如是,似如变化。然别自有微细四大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系心及声闻心所能见也。若得菩萨清净无障碍眼,乃能见之。

  如《不可思议解脱经》⑨说,十方大法身菩萨,佛前会坐听法,尔时,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佛左右坐,而不能见,以先世不种见大法身菩萨会坐因缘故。如人梦中见天上之园观,及至觉时,设近不见。又如人入水火三昧⑩,若不闻者,虽共一处,都无所见。

  或人言,法身菩萨神通,不须因假四大五根乃有施用。世间神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上电火从水而出。及变化火,亦不因木有,当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为神通之本。如佛变化种种之身,於十方国施作佛事,从佛心出。菩萨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势,随可度众生而为现身。如是之身,不可分别戏论。如镜中像,唯表知面相好丑而已,更不须戏论有无之实也。

  「若神通乘众器以致用,用尽故,无器不乘」者,圣人所可引导群生器用,无非神通,皆是初通中说。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果报所得⑾。若以果报得者,不须功业,随意应物;非果报得者,假於定力,乃有所用。

  若九住、十住所见,粗细不同者,是则为异。十住所见之身虽妙,亦非决定。何故?唯诸佛所见者,乃是法身决定。若十住所见是实者,九住所见应是虚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见精粗、浅深为异也。乃至须陀洹,但见实相身,十住大菩萨,亦同所见。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罗睺阿修罗王⑿,亦得其底。虽得之是同,而深浅有异。

深浅有异,则因佛法身相精粗了。声闻人及初习行菩萨,因丈六身⒀,而得实相。或有菩萨,功德纯厚,信力弥固,所见之身,过於丈六,随爱色而得实相。如《密迹经》⒁说,得无生忍阿惟越致⒂菩萨,所见佛身,无量无边,世间端正第一无比,而不取相,不生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三昧陀罗尼⒃等,如是转胜。如声闻法中,所有不同。须陀洹欲得斯陀含⒄道,舍本所得大道。虽非颠倒,以斯陀含道微妙大利故。如人为大利故,舍於小利。菩萨从一地至一地亦如是。虽得无生法忍,实事为定,而得一地舍一地,以本地钝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俱趣佛道,不名为异同也。不出於实相故。实相则是佛,无复别异大小。菩萨分别佛身者,所见为异。

注释

  ①《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毕定品》:「譬如鸟无翅不能高翔,菩萨无神通,不能随意教化众生。」

  ②不疾而速:这是用《易·系辞上》的话:「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所谓不疾而速,意思是说,神无思无为,寂然不动,但能感通万物,所以用不著急,而事可速成。

  ③通慧:神通和智慧。又,各种神通以慧为体,所以称为通慧。《无量寿经》上:「诸通慧声。」《俱舍论》卷二十七:「如是六通解脱道摄,慧为自性。」

  ④吹万:语出自《庄子·齐物论》:「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司马彪《庄子注》:「言天气吹煦,生养万物,形气不同。」意思是说,同样的东风吹煦万物,万物生长各自不同。

  ⑤《礼记·学记》:「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後其节目。」意思是说,会砍硬木头的,先砍容易的,再砍节目。《汉书·东方朔传》:「以筦窥天」,后来演变为以管窥天,意思是见闻狭隘,只看事情片面。这襄的「节目之高下,管窥之阶差」,意思是说,只不过难度的高低,片面性的程度不同罢了。

  ⑥欲界天:欲界天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指高於人类的上界的生类,为欲界六道之一。天的又一含义是指这些生类的生活环境。欲界共有六天:一、四天王天,二、忉利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又称睹史多天,五、乐变化天,六、他化自在天。

  ⑦色界诸天:色界有四禅十七天。初禅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光净天;三禅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四禅八天: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烦天、无热天、善现天、善见天、色究竟天。

  ⑧色界禅定:色界的四禅十七天是与四种禅定相对应的。色界的初禅是感受到离开欲界生活的喜乐,但仍有对事理的粗略思考活动(「寻」)和细密深入思考活动(「伺」)。二禅是断灭「寻」、「伺」,消除理性活动,形成内心信仰,产生神秘直觉,由此感受到禅定自身的喜乐。三禅是舍去二禅的喜乐,住於非苦非乐境地,产生「离妙喜乐」即非常净妙的静观。四禅是进一步舍去三禅的妙乐,唯念修养功德,而得不苦不乐的极深感受。修持色界四禅,可以脱离欲界感受,和色界观想与感受相应,死後可以生於色界的四禅天。

  ⑨不可思议解脱经:《华严经》的异名。《大智度论》卷三十三:「佛为诸大菩萨说《不可思议解脱经》,舍利弗、目连在佛左右而不得闻,以不种是闻大乘行法因缘故。譬如坐禅人入一切处定中,能使一切皆水皆火,而余人不见。」

  ⑩水火三味:即水火定,於水火得自在的禅定。如具此定,便使身之内外为水、为火。

  ⑾《大智度论》卷五:「天眼有二种:一者从报得,二者从修得。是五通中天眼从修得非报得。何以故?常忆念种种光明得故。」

  ⑿罗睺阿修罗王:阿修罗,梵文的音译,意译非天,为欲界六道之一,居住在大海之边或海底。罗睺阿修罗王,或称罗睺罗阿修罗王,为《法华经·序品》所列四种阿修罗王之一,常被比喻为大菩萨。这里是以罗睺阿修罗王和蚊子作对比。《大智度论》卷二十二:「譬如以蚊口隽犹可测海底。」卷三十一:「如七尺之身,以大海为深。罗睺阿修罗王立大海中,膝出水上,以两手隐须弥顶,下向观忉利天喜见城,此则以海水为浅。」

  ⒀丈六身:身长一丈六尺,是化身佛的身量,人长八尺,佛身加倍为丈六。《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神通如意,於十方国变现自在,或现大身满虚空中,或现小身丈六八尺,所现之形皆真金色。」

  ⒁密迹经:即《密迹金刚力士经》,西晋竺法护译。

  ⒂阿惟越致:梵文的音译,或作阿鞞跋致,意译为不退转。所谓不退转,包括三个含义:一是位不退,即已到佛门的圣贤地位,不会退转为凡夫;二是行不退,菩萨一心一意度脱众生,不会再退到小乘的声闻、缘觉中去;三是念不退,即心念总是同佛智相结合,不会再有别的念头起来。

  ⒃陀罗尼: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总持。通常指咒。

  ⒄斯陀含:梵文的音译。其意译为一来,意思是死後生於天上,做一世天人,再生到人世,做一世的人,便能断尽生死苦恼,不再受生。斯陀含为声闻乘四果中的第二果。



大乘大义章 6 第九章次问答造色法
  


译文

   慧远问道:经说,地、水、火、风四大不能自造,而其他种种物质(色)则都是由四大组合所造成。问:四大所造的色,能否再造出别的色呢?如果能造出别的色,那么,造者和被造者不是一类,被造者怎么又成为造者呢?如果不能,那水中之月、镜中之像,又怎么会产生的呢?水月镜像是存在的,难道不是由色所造成的吗?又问:水月镜像,足不是属於物质性的色阴?如是色阴,可以说它是无根之色,但不能说不是色。怎么知道它也是色呢?因为色必有形像,有形像的必定是色。若是说,有形像的不是色,那便是奇谈怪论,整个阿毗昙经典都成了没有用的东西,可以把它们当作废纸用了。

   罗什回答道:经说,一切物质性的色,都是四大和四大组合而生。这个道理很深,不容易弄明白,只能大概谈谈。地、水、火、风,叫做四大。四大有内有外。什么是外四大呢?那就是山、河、风、热之类。内四大,就是人的骨、面、温、气之类。内外四大,无所不在,众生的身体,便是由四大组合而成的,形成了身体,又生出了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不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五识所能认识的,但不能说没有。为什么呢?比如指甲和头发,是身体的一部分,可是没有根,所以,或有或无都没有关系。又如得了癞病的人,身根已败坏,虽然皮肉还存在,也不会有触觉。由此可知,产生触觉的不是指甲和头发,也不是皮肉,皮肉之内,另有产生触觉的东西,这种东西又能产生身识,所以,把这种东西叫做身根。还有,假使身体只有身根,那么,用指头摸触食物,能知道食物的冷热,不会知道香味,可见,身体不止具有身根,还有鼻根、舌根等。

   既是这样,四大所构成的身体,一定生出五根,这才能分别觉知色、声、香、味、触五尘。五根这种物质性东西,非常微细,不是五识所能认识,很难了解清楚,所以,

佛笼统地称之为「四大所生色」。有人要问:五根很难了解清楚,佛称为「四大所生色」,那么,为什么五尘也称为「四大所生色」呢?回答是:因为五尘也是很微细的。如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这一类东西,虽然眼睛可以见到形象,却没有其余的声、香、味、触四尘。离开了其余的声、香、味、触四尘,就不是物质性的色。如从触中可以得声,能够听到,但声音不能留存,一过去就没有了,触和声的因缘虽在,却没有声音可闻了。如果香离开了色、味、触,便没有香。味离开了色和触,也就没有味了。五尘也是微细的,所以也叫做「四大所生色」。

   有人说,身根逼於全身,其他四根,则只长在身体的一小部分上。如眼瞳内鍮头之处,才是眼根,眼根可以看见东西,眼的其余部分也由此总称为眼。别的三根也是这样的。但身根接触广泛,凡所接触的,便确能有所觉知,凡夫中的人,身根所觉知的,也总以为是实在的。比如人被官府所捕,身体触受刀杖之刑,很以为苦,而对其他的色、声、香、味,却始终不觉。快乐也是这样的,众生的五欲很多,比较来说,男女之间的淫欲偏重,甚至有由此而死的,所以,有的佛经中谈五欲时,以男女淫欲为先。又如白昼见到物质性的东西,黑暗中虽见下到,身体接触,就可以知道。可见,身根常有实用,别的根没有这种力。又,身根使全身具有身识。因此,五根之中身根最重要,凡身根所觉知的,才称为四大。

   有人问:身要所觉知的有十一种,为什么只说四大?答:其他七种(涩、滑、轻、重、冷暖、饥、渴)现象,四大都包括了。四大是根本,其他七种是四大组合的不同类型罢了。如轻重是对坚硬东西的触觉,密度大的成为坚硬的东西,其中比较松散的成为轻物,比较集中的则成为重物。涩也是这样。地有两种:一是相近的微尘顺次密集,叫做滑物,如微尘比较疏远,叫做涩物。寒是四大中风和水的特性。水常是冷的,如与火合便热,离开火恢复为冷。风也是冷的,如火力偏多,叫做热风,离开火还是冷风。就像天气热时摇扇,得的是冷风,又身体内部的风一发动,会使身体发冷,服下热药,冷风就停了。水有二相:一是流相,二是冶相。经中常说水的流相,因为水的流相是经常的,不可破坏的。一切现象都有二相:客相、旧相。佛通晓一切现象的本末演变,常说的是水的旧相。如水如与火相合,可以使水变热,但流是水的旧相,水虽变热,并没有丧失流相。所以,寒属於水。饥、渴也四大所造成的,人腹内因风、火之力而消化食物,消化之後不再进食,风、火之力就会损伤人身,所以,饥饿中即使吃了难消化的食物,也不会生病,因为能消化。若是这样分别详细地说,四大组合而成的类型应该无数,如长短、彼此、粗细、方圆、燥热、合散等,都可以凭身根觉知,又何止七种呢?佛是具有一切智的人,所以只说四大和四大所造色。

   有人说,可以见到草木是从种子生出来的,一切事物都像这样,细(种子)是粗(草木)的因。要是种子中没有树,那树从那裏来的呢?也有人说,无因无缘,自然而生。有人说,万物都从天而生。有人说,从微尘生。有人说,从常性生。只有佛说,从四大而生,即从种子中的地、水、火、风生。种子中虽然还有别的物质性东西,佛只说四大,因为只有其中的四大能使树木成长。地是坚相,能保持树的因素,水相能滋润,火相能成熟,风相能增长。正是四大,使树木能够成长茂盛,其他的物质没有这种作用,因而不说了。再说内四大。人初人胎时,地能保持,水能和合,火能成熟,风能开七窍,使人胎能增长。那时小儿还没有生出眼根、耳根、鼻根、舌根等四根,因此,还不能认识事物,不过已初得身根,可以分别感受到四大。所以说,一切色(物质),都以四大为根本。经中说,六种、十二触、十八意行、四善处,称之为人。这是分阶段地说明人的全部成长过程。小儿初入胎时,已是「名色」,由於没有眼等六根,只说六种,即地、水、火、风、虚空和识。此时虽有色、香、味等六境,因胎儿不觉,不为利益,所以不说。有了眼、耳、鼻、舌、身、意六人,具有接受外部事物进入认识内部的机能,接触到外界事物,有了乐或苦的感受,这叫「触生受」。以后有了意识,意识常常发生作用,对於眼见之物,分别好丑,以至对意识所知的现象也分别好丑,这叫十八意行。又终於能住在四善之处,即乐分别诸法是智慧处、乐实不虚是诚谛处、乐舍则舍恶是舍处、乐离愦闹是寂灭处。

   有的讲宇宙的生成秩序。大劫尽时,一切都毁灭了,只有虚空。虚空之中,风从各方吹来,互相对持。後来天下雨,风挟带雨水而来。水上有风,把水扰动得产生水沫,水沫积累厚了,形成大地,由大地而长出草木。佛观察一切现象,最初都从风出,因为风能保持,接著,地、水、火发生作用。因此,佛说所有的色都以四大为根本。从宇宙万物产生到现在,色、味等是四大因缘而有,四大也是色等因缘而有,只不过四大在先,所以只说四大。如谷子中的四大有色有味等,发芽时的色和味等之中也有四大,只是按先因後果来说,只说四大。如人身的骨、面、温、气内四大吧,初入胎时,识就是依附在红白不净的内四大之中的,虽有色、香、味,但没有眼等感觉器官,不能觉知,只因有身根才觉知四大的作用。心识引起四大的作用,不断组合为种种色,因此,佛说四大是产生种种色的根本。当十二因缘中第三因缘这个阶段,四大所生色十分微细,不能遮蔽识,识力增发,身心都得到发育,所以说「识缘名色」。歌罗罗时,四大成就人胎,叫做色(五阴中的色阴);歌罗罗时的心识成就,叫做名(受、想、行、识四阴)。所谓成就,指的是它们清楚明白地表现出来了。所以说,内四大是身体各种物质产生的根本。

   佛说,所有的色,是四大和四大的组合所生,这是从总相说的。具体地说,也有三大、二大、一大组成的。如人身,是四大组成的。至於死人的尸体,只有三大,没有火大。二大组成的,如热水、热风以及称为热的组合物。只有一大的,如风,风中没有地大、水大。四大如此,四大所产生的色也是如此,有的同时具备色、香、味、触四者,有的只具其中之一。如饮食,同时具备色、香、味、触。用洁净的玉器承接天雨,只有色、味、触而没有香气,与地气合才会有香。如从珠日(疑为太阳)出来的火,无香无味,只有色和触,烧(温暖)是触,照(光)为色。如镜中像、水中月,便只有色一种。

   您说:「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经中没有这个说法,也没有「造」这个词。这是传译失误的缘故。佛只说过,所有的色,是四大、四大所生。因为四大再生四大,如种子中的四大,再生芽中四大同,芽中四大所生色,再生四大所生色,互相产生,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又,外道说,四大是永恒的,无时不有。如果佛说,各种色都是四大,那就会使外道更觉理直气壮。所以,佛说色不只是四大,由於四大的组合,更有许多色产生,这些色叫做四大所生色。按性质而言,四大所生色有三种:善、不善、无记。善的身业、口业之色,能产生天人果报的四大;不善的身业、口业之色,能产生地狱、饿鬼、畜生果报的四大;无记之色与同时成为同类的无记果报的自然因、共生因,即能产生无记果报的四大。阿毗昙中也是这样说的。由此可见,怎么能说四大不自生呢?如人死後投胎再生为人,或生为畜生,至於怎么投胎而生就不说了。由四大而生的,都是四大所生色,按阿毗昙的说法,四大属於五阴中的色阴,十二入中的色处,为十八界中之眼识的对象。如果只说四大,那就不需要再与阴、界、入分别,因为四大就是一阴(色阴)、一入(色处)、一界(眼识对象)的一少部分。至於四大所生的色阴,为其他十一入、十一界所识别的对象。如果只说四大所生色,则与色阴没有区别,为十入、十界识别的对象(关於四大、四大所生色与阴、界、入的关系,这裏说的较混乱,疑有脱漏错衍,但无可查考,不敢妄断,只好按原文勉强译出,不见得符合原意,请读者照原文为准考虑——译者敬附言)。由此可见,四大和四大所生色,说是既自生又生他色,没有什么错误。为什么呢?因为生生不已,其实都是空。当然,对於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说法。如前面讲的水中之月、镜中之花,坚持法相观点的阿毗昙学者便认为是阴、界、入所摄。又如,经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又如,有的认为,不见、不闻、不嗅、不味、不触的东西,尚且称为色,何况眼中所见的镜中之像,那能不是色呢?所以,水月、幻、化等,是可见的色,而佛法为了度脱众生,以水月、镜像、影子、烟、化等作比喻,估计这一类东西凡人虽以为有,却不会贪著,所以用来作为空的比喻。    如幻化色,虽然不是实在的事物,但能诳惑人的眼睛,使人误以为实有。世间的种种色像,也是这样的。佛灭五百年後,学佛道的人多执著於世间色像,误以为实,堕於颠倒之见。佛预见到这一点,便以幻化为比喻,说明世间色像原是幻化,使学佛道之人能够断绝对世间现象的贪爱,得到解脱。所以,关於世间现象,佛有时说有,有时说无。凡夫中人没有慧眼,深深地执著於世间现象的好丑、粗细,由此产生种种罪业,照此,怎么能说世间现象为无呢?佛说,一切色,都虚妄颠倒,不可得触,没有自性,毕竟空寂相。由於佛的教化,诸罗汉才具慧眼,诸菩萨才具法眼,观知色相,懂得色相假有,本性空寂之理,照此,怎么能说世间色相一定实有呢?当然,诸佛曾说世间色相的好丑彼此,都是为了开悟众生,随众生的心力所能理解而说的,全看具体情况而定,不说定有,也不说定无。其实,法无定相,整个世界如幻如化,不可戏论真假有无。您提问的目的,是要追求一种真实的有,那也就和戏论一样了。

原典

   远问曰:经称,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①。又问: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则失其类。如其不能,则水月、镜像,复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造色如何?又问:水月、镜像,色阴之所摄不?若是色阴,直是无根之色,非为非色。何以知其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则是径表之奇言。如此,则阿毗昙覆而无用矣。

   什答曰:经言,一切所有色,则是四大及四大所生②。此义深远难明。今略敍其意。地、水、火、风,名为四大,是四法,或内或外③。外者何也?则山河风热等是。内者,则骨面温气等是。四大如是,无所不在,而众生各各称以为身,於中,次生眼等五根。五根虽非五识所知,亦不得谓之无也。所以者何?譬如发爪,虽是身分,无所分别,以离根故。又如癞病之人,身根坏败,虽有皮肉,而无所觉。是故当知,皮肉之内,别有觉用。又能生身识。以是故,名为身根。假舍身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触食,唯知冷热,不知香味。是故当知,别有鼻、舌根等。

   若然者,四大之身,必生五根,分别五尘④故。五根之色,其为微细⑤,非五识所知,难了难明。是故佛名四大所生色。若问:五根难明,佛名四大生色者,五尘何以复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尘亦复微细。如水月、镜像等,虽复眼见,无有余尘。若离余尘,则非是色。若声从触有,谓为可闻,无有住处,时过则灭。因缘虽存,无声可闻。若香离色、味、触,则不可得。味触亦然⑥。是故五尘,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

   或言,身根遍於一体,其余四根,少分处生。如瞳子内鍼头之处,眼根见色,余处因此总名为眼。其余根皆亦如是。然身根所触,审有所觉。凡夫之人,身所觉事,以之为实。如人得罹於官,苦以刀杖治之,终不以余尘为用也。乐亦如是。众生多五欲⑦,於细滑中,淫欲偏重,乃有随而死者。是故,佛经或以之为初。又如,人昼见于色,闇中虽无所见,以身触故,便得其事。当知,身根常有实用,余根无有此力。又,生根遍生身识,是故身所觉法,名为四大。

   若问:身根所觉有十一事⑧,何故但说四法为大也。答:其余七法,皆四大所摄。四大为根本,是其气分耳。轻重是觉分,坚是相密。若分散则为轻物,若集之则为重物。涩亦然。地有二种:一微尘,次密相近,名为滑物。若微尘疏远,名为涩物。寒是风水之分。水常冷相,若与火合则热,离火还归本相。风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为热风,离火还为冷风。如热时摇扇,即得冷风,又身内风发,便令体冷,若服热药,冷风则止。水有二相:一为流相,二为冷相。经中多说流相,以相常有不可坏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旧相。佛通达一切法本末故,说其旧相。如水或与火相,可使为热。流是旧相,虽与热合,犹不舍流相。是故寒是水所摄。饥渴者,以人腹内风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则从剋人身。是故饥,虽食难清之物,而无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分别,四大气分,乃应无量。如长短、此彼、粗细、方圆、燥湿、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觉知,何止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说四大色及四大所生色。

   或言,眼见草木,从种出生,如是细为粗因。如种中无树,推树为从何来?有人言,无因无缘,自然而生;或有人言,万物皆从天生;有人言,从微尘生;有人言,从常性生;唯佛言,从四大生,所谓种中地、水、火、风也。此中虽有余物,佛但说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坚相能持,水相能烂,火相能成熟,风相能增长。如是,树得成茂,色等无有此用,是故不说。又内四大,人初人胎时,地能持之,水能和合,火能成熟,风能开诸窍,令得增长。尔时,小儿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别,以初得身根故,而分别四大所能。是故说一切色,皆四大为根本。如经说六种⑨、十二触⑩、十八意行⑾、四善处⑿,名之为人。是中分别义者,如小儿初入胎时,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种:四大,虚空及识。虽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觉,不为利益,故不说也。六人⒀既成,於外粗受乐,名为触⒁生受⒂。而复意识,常多发用。眼识所见色,分别好丑中间,乃至意所知法,分别好丑中间,是名十八意行。又终能住於四善之处,所谓乐分别诸法是智慧处,乐实不虚是诚谛处,乐舍则舍恶是舍处,乐离愦闹是寂灭处。

   或言,次第而生。如大劫尽时,无所复有,唯有虚空。尔时虚空中,有诸方风来,互相对持。後有天雨,风持此水。水上有风,扰动而生水沬,水沬积厚,于乃成地,从生草木等。佛观一切水色,初始皆从风出,以能持故,足以说,所有尽皆以四大为根本。今之色、味等,亦为四大因缘,四大亦为色等之因缘,但以初得名故。如谷子中,大有色有味等,芽时色味等亦有四大,但分别先後因果,得其名耳。如内四大,初人胎时,识系在赤白不净之中,虽有色、香、味,以无眼等故,不觉不知,唯有身根,觉知四大有用。佛因此心故,说四大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因缘⒃中第三因缘时,虽有四大所生色,以微细未能遮识,识力增发故,说识因缘名色。歌罗罗⒄时中四大成就,反名为色。歌罗罗时中识成就,反名为名。所谓成就者,了了相现也。是故说内四大,为生色之本。

   佛言,所有色,四大、四大生有,是总相说耳。或有三大、二大、一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无有火大。二大者,如热水、热风、热合名等。一大者,如风,风中无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或四或一。如饮食有味、香、触。如净洁玉器承天雨,但有色,味、触,无有香气,地气合故乃可有香。如火从珠日出者,无香无味,但有色,触,烧为触,照为色。如镜像、水月,唯有一色。

   「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者,经无此说,亦无「造」名,但傅译失旨耳。佛唯说,所有色,若四大、四大所生。因四大复生四大,如种中四大,复生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复生四大所生色,亦互相生如前说。又外道说,四大是常,无时不有。若佛说,诸所有色,皆是四大,则外道增其邪见。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三种:善、不善、无记⒅。以善身、口业色,能生天、人报四大;不善身、口业色,能生三恶处报四大;无记色,自然因⒆、共生因⒇。阿毗昙中亦如是说。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还生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说。从四大生者,皆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毗昙分别,四大一阴一人界所摄(21)。若但四大,则无别阴、界、入。以四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阴,十一人、十一界所摄(22)。若但四大所生色,则无别阴也,十入、十界所摄。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虽复自生,生彼无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说水月、镜像,阿毗昙人有法相者,谓是阴、界、人所摄,如经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23)、有色不可见有对(24)、有色不可见无对(25)。又如不见不闻不嗅不昧不触,尚名为色,何况眼镜像,如非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见色,而佛法为度众生故,说水月、镜像、影、炎、化、喻等,默人终不贪著,谓之为有,是故以为空喻。

   如幻化色,虽是不实事,而能诳惑人目。世间色像,亦复如是。是以过五百年後,而诸学人多著於法,堕於颠倒,佛以幻化为喻,令断爱法,得於解脱。是故或时说有,或时说无。凡夫人无有慧眼,深著好丑,粗细等,起种种罪业,如是何得言无耶?佛说,一切色,皆虚妄颠倒不可得触,舍离性,毕竟空寂相。诸阿罗汉以慧眼,诸菩萨以法眼,本末了达,观知色相(26)。何得言定有色相耶?诸佛所说好丑此彼,皆随众生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无定相,不可戏论。然求其定相,来难之旨,似同戏论也。

注释

   ①苻秦僧伽跋澄等所译《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如是色非相,四大所造色有何等异?或作是说无异也,诸四大即是造色。……或作是说,诸缘彼四大、四大所兴色。问:四大亦因四大欲使是兴色耶?答曰:彼虽因四大,有若干所因,四大是兴色相。」这一段,可以作为慧远引文参考。

   ②苻秦僧伽跋澄所译《毗婆沙论·阴处》说:「故契经说,色阴云何?诸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

   ③《毗婆沙论·界处》说,外地界为房屋墙壁、树木,岩石、山、金银等,内地界为发、毛、爪、齿、筋骨等;内水界为眼泪、涎唾、膏肪、脑髓、脓血等,外水界为涌泉、深渊、流水、河水等;内火界为身热、温暖等,外火界为炬火、灯火等;内风界为下风、上风、支节风等,外风界为尘土风、无尘风、随蓝风等。

   ④五尘:即色、声、香、味、触五种可感觉的对象,因污染真理,所以称为尘,又称微尘。

   ⑤五根之色,其为微细:所谓五根,相当於五种感觉器官,但确切地说,是指分别散布在五种感觉器官上面、具有某种特性的因素,即能进行感觉的若干微细的质点。如眼根不是指眼球,而是散布在眼球各处具有视功能的因素(质点);鼻根不是鼻子,而是散布在鼻孔裏面具有嗅功能的因素(质点),耳、舌、身五官也是如此。注:为四大所生色。

   ⑥本书第一章〈初问答真法身〉中,罗什曾论述说:「而今有香之物,必有四法:色、香、味、触。有味之物,必有三法:色、味、触。」可参看。

   ⑦五欲:指财欲、色欲、饮食欲、名欲、睡眠欲。

   ⑧《杂阿毗昙心论》卷一:「触入者十一种,谓四大及七种造色。七种造色,谓涩、滑、轻、重、冷暖、饥、渴。涩者粗强,滑者细软,轻者不可称,重者淳厚,冷者求暖,饥者欲食,渴者欲饮。问:何大增故涩滑乃至饥渴?答……复有说,水火增故滑,地风增故涩,地水增故重,风火增故轻,水风增故冷,风增故饥,火增故渴。」

   ⑨六种:指地、水、火、风、虚空以及识。

   ⑩十二触:又称十二入,即六根与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六境;或说,六根与四大、虚空、识,为十二触。

   ⑾十八意行:不知指什么,按「六种、十二触、十八意行、四善处,名之为人」来说,十八意行应即十八界,即六根:六境加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

   ⑿四善处:指智慧处、诚谛处、舍处、寂灭处。

   ⒀六入:六入指主体具有的感觉机能、感觉器官已经完备,一般认为这是在母胎中最後成熟的时候。

   ⒁触:指主体同外界的接触,一般认为属婴儿时期。

   ⒂受:指对於客观事物有了感受乐苦的能力,一般指少年时期的状况。

   ⒃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人一生的十二个环节,它们前後之间构成互为因果、互为生灭的条件。其内容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⒄歌罗罗:梵文的音译,又作歌罗逻、羯罗蓝。初受胎七日之时,寄托於此时的心识,即十二因缘中的第三因缘——识,称为歌罗罗。

   ⒅善、不善、无记:业,通常分身业、口业、意业三种。也按性质,分善、不善、无记三种。所谓无记,即无分别,为中性。能感招有益於众生身心之果的,是善业;能感招有害於众生身心之果的,是不善业;能感招无益也无害於来生身心之果的,是无记业。

   ⒆自然因:又称自种因、自分因、同类因。因果相似、相类,名为同类,同类的因,名为同类因。所谓同类,指善、不善、无记同类,如善为善的因,不善为不善的因,无记为无记的因。

   ⒇共生因:又称俱有因、共有因。宇宙万物的因果关系,从时间上说,有同时的,有不同时的,共生因就是在同一时间上所立的因果法,即同时而起的对於产生结果有著同一作用的原因。

  (21)四大一阴一入界所摄:一阴,色,受、想、行、识五阴中之色阴。一入,六根六境中的色处。界,应为一界,即六根六境六识中的眼识。「四大一阴一入界所摄」,意思是说,四大属於色阴、色处,为眼识的对象。

  (22)四大所生色阴,十一入、十一界所摄:这裏所说的十一界,实际上便是十一入。六根、六境合为十二入,六根、六境与六识合为十八界,除去六识,则十二入与十二界的内容相同。十二入、十二界之中,色处相当於色阴,只是范围较窄,专指眼根所识别的对象而言。按罗什这裏所说,即四大所生色,为其他十一入、十一界所摄。

  (23)有色可见有对:指眼根所识别的对象,颜色、形色以及来去坐卧等表相状的对象物等。

  (24)有色不可见有对:指声、香、味、触等四尘以及眼、耳、鼻、舌、身等五根,都为不可见的对象物。

  (25)有色不可见无对:指没有相状从而也不可眼见的对象物,即「无表色」。见《大智度论》卷二十,《俱舍论》卷十三。

  (26)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总称为五眼,是指五种不同的认识。肉眼、天眼属於世俗的认识,慧眼、法眼、佛眼属於贤圣的认识。「以慧眼观诸法皆虚妄,唯涅槃为实。」这就是说,慧眼就是视世间一切皆空的智慧,这是整个般若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但慧眼不能度众生。所以者何?无所分别故。」无所分别的认识,也称无分别智,如停止於此,也是一种执著,还必须运用它分析具体事物,拯救迷惘於诸法实有中的众生,这就是法眼的任务。「引导众生令入(实)法中,故名法眼。」至於佛眼,则「无法不见、不闻、不知、不识。」见《大智度论》卷三十三、卷四十。


大乘大义章 7 第十章次问罗汉受决并答
  

译文

   来答说,《法华经》说,罗汉授记为佛,如同法身菩萨清净行所生,授记作佛。您根据经中此说,作为法身非肉身的证明。

   慧远问道:经说,罗汉授记为佛。又说,罗汉临灭度时,佛在其前讲说佛法。这些话都是经书上说的,那能不信?不过,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您解释,以便解决我的疑问。

   所疑很多,略说三点吧:一、声闻乘是没有大慈悲的,他们只知自利;二、声闻也没有方便和般若两法;三、罗汉临涅槃时,得空空三昧,已断除一切爱著,本来的习惯性的烦恼已经灭除,和得无生法忍菩萨类似,内心空寂,犹如涅槃之後。果真如此,试问:爱著的习惯性残气又由何而生的呢?这个问题在前章已问过,不再重复。又大慈大悲,是菩萨积累若干劫的修行才具有的,其纯诚早就著称,真心浸透了骨髓。罗汉却不是这样的,罗汉已经断绝五缘,就焦枯的种子不能再生,诸根已经败坏,五乐也灭除了,慈悲之性,由何而产生?又,方便和般若,是菩萨的两翼,所以菩萨能在天空中飞到远近各处,不坠不落。声闻乘本来没有这样的翅膀,临涅槃时,即使有成佛的雄心,却像没有翅膀的鸟,无所依仗而会从天空中坠落下来,就算佛站在面前,怎能马上长出翅膀来呢?如果可以马上长出翅膀,那么,诸菩萨花费若干劫所积累的功德,岂不都是白费了?这三个问题最是难明,虽说相信,但必明白其中道理才能悟解,道理都不明不白,怎么能谈得上真正的相信呢?

   罗什答道:一切阿罗汉,虽然已得有余涅槃,心意清净,但身、口所作的,不能没有失误。其中有些不智的人,难免还会产生不净的念头。这些念头其实已不是世俗的烦恼,但还是烦恼的残气。就像人被锁著脚,很久很久才解开锁,行动虽然还是不方便,脚上却已没有锁了。阿罗汉也是这样的。从久远以来,种种烦恼如结一般,束缚著人,得阿罗汉果以後,虽已破除烦恼结的束缚,由於已成习惯,若是心不在道,比方习惯性地牵挂之事很多,产生妄念,就会使身、口造业而有所失误。当然,如是进入无余涅槃,在空空三昧中,连无漏道也舍弃掉,从此以后,便不会再有身、口业的失误。因为很快就灰身灭智了,不应说他还会生起身、口业的失误等。

   您说,以空空三昧,能断除烦恼余习。这话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用空空三昧,舍无漏道,那就已经不是无漏定了,怎么能说连烦恼残气也断尽了呢?

   又,阿罗汉再生的事,只有《法华经》说过,其他千万经典,都说的是阿罗汉在後边身灭度。《法华经》是诸佛所说的最深奥的真理,不能引用它的话来推翻其他经典。如果一定要以《法华经》为准,小乘三藏和其他大乘经典便都无用而作废了。有的经说,菩萨怕入於声闻、辟支佛道,甚至过於怕入地狱。为什么呢?因为堕入地狱,总还可以通过努力成佛,入於声闻、辟支佛道之後,将来入於涅槃,灰身灭智,永无成佛之期。单从这个问题来说,只有《法华经》可信,其他经典都是错误的。可见,不应该执著於一经,而不信其他经法,应当由一切经典中去探索,由什么因缘可入涅槃,可以成佛。不过,在五不可思议之中,诸佛法是第一不可思议。阿罗汉涅槃可以作佛,这就是佛法,只有佛知道,应该相信。又,小乘把爱当作人生的最重要原因,所以,阿罗汉的爱已经断尽,便没有再生之理。大乘的说法不同。大乘认为有两种爱:一是三界的爱,二是出三界的爱,即涅槃这种佛法中的爱。阿罗汉虽然断尽三界之爱,没有断除涅槃这种佛法中爱。如舍利弗心裏後悔说,我若知佛有如此功德智慧,我宁肯在阿鼻地狱经历一劫之久,忍受一脅著地之苦,不该退却而不去求无上正等菩提。

   又,《维摩诘所说经》载:摩诃迦叶和目连後悔自责说,如知佛如此功德智慧,一切声闻都该号泣,声震三千大千世界。像舍利弗、摩诃迦叶、目连这种对佛法的爱,就是爱习的残气,就是佛法中爱。又《首楞严三昧》中说,好像盲人梦中得眼,醒来後眼又失去了,我们这些声闻智慧的人,自以为已得天眼,闻佛说法,才知自己不明佛智,实是盲人。像这种於佛智无知的情况,类似於无明。以上舍利弗等凭这种佛法中爱、无明等因缘,往来世间,当具有菩萨道时,便可以作佛。但是,罗汉即使入菩萨道,也不如直接修菩萨道的人,更下如得无生法忍菩萨。为什么呢?因为此人当初对众生不生大悲之心,直奔涅槃的目的是只求自利,在无量甚深法性中,只得到少量便要证入涅槃。由这一因缘,他翻回头来教化众生,净佛国土,便要推迟得多,自然不如直修菩萨道的成佛迅速。

   又,阿罗汉的慈悲,虽不及菩萨的慈悲,由於与无漏心合的缘故,也并非不妙。如经中说,比丘由慈心的因缘,修七觉支,若断绝了五道因缘,虽不再轮回于五道之中,慈悲还在。当发心成佛时,这种残存的慈悲还可以增长为大慈大悲。《法华经》也说过,阿罗汉可以在他所在佛国的现在佛那裏闻知佛法,然後发心作佛。又,涅槃之法,并没有规定修阿罗汉的一定会灰身灭智,成为焦种罗汉,一定不能成佛。为什么呢?因为涅槃是常寂灭相,即无定相,不能说一定成为焦种罗汉,也不能说一定不成为焦种罗汉。当然,明白涅槃常寂灭相之理,不去戏论,便没有关系。

   又,诸佛大菩萨,因为深入法性的缘故,不见法性有声闻、辟支佛、菩萨三乘的不同,只是为了度脱众生的方便,说有三乘。其实,会三归一,都可成佛。

   您引述「沤和、般若,是菩萨两翅」的话,不是《法华经》的说法,而是《般若波罗蜜经》中赞叹般若波罗蜜的话。只因为有的菩萨离开般若波罗蜜,用其他的功德去求佛道,为了劝说这些人,作了这个比喻。佛说,虽有无量功德,要是没有般若(智慧)和沤和(方便),就像飞鸟没有两个翅膀,不能飞远,即使成为阿罗汉,到达涅槃,大愿已满,却不能再远求佛道。《法华经》则说,其实还有别的途径可以求佛道,而且这种途径是诸佛所赞成的。可见,罗汉成佛,有何难事呢?佛用不可思议的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说法往来,何况对於人呢?焦枯的谷种不能再生,这是常理,若是用神力、咒术、药草之力、诸天福德愿力,便可使大山移动,河水停流,何况使焦种再生呢?用无漏之火来烧阿罗汉的心,阿罗汉当然是不会再生的,但用佛的无量神力帮助,阿罗汉怎能不发心作佛呢?假使佛叫阿难去作各种恶事,阿难对佛恭敬深爱,也会去作,何况佛授记他作佛,为他开示各种因缘,他难道不愿去作佛吗?如大医王,没有治不了的病,佛力所加,也没有不可度脱的人。又,阿罗汉在涅槃中不灭而作佛,这就是佛的大方便啊!

   又,菩萨原先发愿,要以佛道入涅槃,由於没有般若和方便,如同无翅之鸟,堕於声闻、辟支佛之地。阿罗汉原先要以小乘声闻之法入涅槃,修行到中途,以有漏的禅法,还没有证得阿罗汉而自以为已经证得,便也像无翅之鸟一般,不得如愿,堕落为凡夫。不过,如能按佛的教导,修行中禅定与智慧和合,便得入涅槃。对於阿罗汉来说,禅定便是方便(沤和),无漏慧便是智慧(般若)。

   又,佛说般若波罗蜜时,还没有说《法华经》,《法华经》是佛将入涅槃时,在修行者中最後演说的秘藏。若是早就闻知《法华经》之理,菩萨就不会产生疑问了。但早先没有闻知,只闻知诸罗汉声称所愿已经完成,佛也说过阿罗汉末后身灭度,菩萨闻知的是这些话,於是对阿罗汉道有所畏惧,宁愿入於地狱而不愿得阿罗汉。其实,佛说阿罗汉灭度出於两个原因:一是秘藏《法华经》的真理,以便使更多的众生追求小乘之法,得到解脱;二是为了使菩萨直登佛道,不走阿罗汉的迂回之路。为什么说阿罗汉是迂回之路呢?因为阿罗汉证得无为法虽快,能断尽一切烦恼,到达苦海之边,但以後再入菩萨道时,由於积累的功德微薄,没有明利的根,习佛道会有困难。如果没有这两个原因,佛的本意很明白:阿罗汉终归成佛,所以对於阿罗汉作佛,不应该非议留难。

原典

   来答称,《法华经》说,罗汉受记为佛,譬如法身菩萨净行受生故,记菩萨作佛①。居此为法身之明证。

   远问曰:经说,罗汉受决为佛。又云,临灭度时,佛立其前,讲以要法。②若此之流,乃出自圣典,安得不信?但未了处多,欲令居决其所滞耳。

   所疑者众,略序其三:一谓声闻无大慈悲;二谓无沤和般若③;三谓临泥洹时,得空空三昧④时,爱著之情都断,本习之余不起,类同得忍菩萨,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後时。必如此,爱习残气,复何由而生耶?斯问以备於前章。又,大慈大悲,积劫之所习,纯诚著於在昔,真心彻於神骨。求之罗汉,五缘⑤已断,焦种不生,根败之余,无复五乐⑥。慈悲之性,於何而起耶?又,沤和般若,是菩萨之两翼⑦,故能凌虚远近,不坠不落。声闻本无此翼,临泥洹时,纵有大心,譬若无翅之鸟,失据堕空,正使佛立其前,羽翮合由顿生?若可顿生,则诸菩萨,无复积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虽云有占,悟必由理,理尚未通,其如信何?

   什答曰:一切阿罗汉,虽得有余涅槃⑧,心意清净,身、口所作,不能无失念。不智之人,起不净想,其实无复别有垢法。⑨如人锁脚,久久乃离,脚虽不便,更无别法。⑩阿罗汉亦如是。从无始生死来,为结所缚,得阿罗汉道,虽破结缚,以久习因缘故,若心不在道,处於愦闹,因妄念,舍身、口业而有失相。是人人无余涅槃时,以空空三昧,舍无漏道⑾,从是以後,永无复有身、口业失。时间促故,不应难言更当起也。

   又谓,以空空三昧,能断余习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用此三昧,舍无漏者,则非无漏定。若然著,何得谓烦恼习气都尽耶?

   又,阿罗汉还生者,唯《法华经》说。无量千万经皆言,阿罗汉於後边身灭度。而《法华经》是诸佛秘藏,不可以此义,难於余经。若专执《法华经》以为决定者,声闻三藏及余摩诃衍经,寝而不用。又有经言,菩萨畏阿罗汉、辟支佛道,过於地狱。⑿何以故?堕於地狱,还可作佛。若尔者,唯有《法华》一经可信,余经皆为虚妄。是故,不应执著一经,不信一切经法。当应思惟因缘,所以取涅槃,所以应作佛。然五不可思议⒀中,诸佛法是第一不可思议。佛法者,谓阿罗汉涅槃当作佛,唯佛知之。⒁又,声闻人以爱为集谛⒂,阿罗汉爱尽故,则无复生理。摩诃衍人言,有二种爱:一者三界爱;二者出三界爱,所谓涅槃,佛法中爱。阿罗汉虽断三界爱,不断涅槃佛法中爱。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德智慧者,我宁一劫於阿鼻地狱⒃,一脅著地,不应退阿耨三菩提。

   又,《毗摩罗诘经》:摩诃迦叶与目连悔责,一切声闻,皆应号泣。⒄此是爱习之气。又,《首楞严三昧》中说,如盲人梦中得眼,觉则还失,我等声闻智慧,於佛智慧,更无所见。⒅此似若无明。如是爱、无明等往来世间,具菩萨道,乃当作佛。设入菩萨道,尚不得同直修菩萨道者,何况同无生法忍菩萨也。何以故?是人於众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佛道,但求自利,於无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证。以是因缘故,教化众生,净佛国土,皆为迟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於成佛。

   又,阿罗汉慈悲,虽不及菩萨慈悲,与无漏心合故,非不妙也。如经中说,比丘慈心和合,修七觉意⒆,设断五道⒇因缘者,慈悲犹在。发佛道心时,还得增长,名为大慈大悲。如《法华经》中说,於他方现在佛闻斯事,然後发心。(21)又涅槃法,无有决定不相应焦罗汉(22)耳。何以故?涅槃常寂灭相,无戏论诸法。若常寂灭无戏论,则无所妨。

   又,诸佛大菩萨,深入法性故,不见法性又三品之异。但为度众生故,说有三分(23)耳。

   「沤和、般若是菩萨两翅」者,而《法华经》义不以此说也。是《般若波罗蜜经》(24),经中赞叹般若波罗蜜故。有菩萨离般若波罗蜜,但以余功德求佛道者,作此喻也。是故佛言,虽有无量功德,无般若、沤和,如鸟无两翅,不能远至。如是成阿罗汉,到於涅槃,大愿以满,不能复远求佛道。若《法华经》说,实有余道(25),又诸佛赞助成立(26),何有难事哉?佛有不可思议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说法往来,何况於人?如焦谷不能生,此是常理。若以神力、咒术、药草力、诸天福德愿力,尚能移山住流,何况焦种耶?如以无漏火,烧阿罗汉心,不应复生。但以佛无量神力接佐,何得不发心作佛也。假使佛语阿难(27),作众恶事,以恭敬深爱佛故,尚亦当作,何况佛记言作佛,为开其因缘,而不成佛乎?如大医王,无有不治之病,如是佛力所加,无有不可度者。又阿罗汉於涅槃不不,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也。

   又,菩萨先愿欲以佛道入涅槃,无般若、方便故,堕声闻、辟支佛地,如无翅之鸟。今阿罗汉,欲以声闻法入涅槃,或於中道,以有漏禅,生增上慢(28),如无翅鸟,不得随愿,便当堕落。若能随佛所说,与禅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是名阿罗汉中有二事:以禅定为方便,无漏慧为智慧。

   又,佛说般若波罗蜜时,未说《法华经》。《法华经》是诸佛欲人涅槃时,最後於清净众中,演说秘藏。(29)若有先闻者,心无疑难。而诸阿罗汉谓,所愿以毕,佛亦说言,阿罗汉末後身灭度。菩萨闻已,於阿罗汉道则有畏。今略说二因缘,故佛有此说:一者,秘《法华》义故,多令众生乐小乘法,得於解脱;二者,欲使菩萨直趣佛道,不令迂迥。所以者何?阿罗汉虽疾证无为法,尽一切漏,得到苦边,後入菩萨道时,不根明利,习大道为难,以所资福德微薄故。若无此二因缘者,阿罗汉终归作佛,不应为作留难也。

注释

   ①指本书第一章<初问答真法身>鸠摩罗什答覆中所说。

   ②《法华经·化城喻品》:「诸比丘,若如来自知涅槃时到,众又清净信解坚固,了达空法,深入禅定,便集诸菩萨及声闻众,为说是经。」

   ③沤和般若:沤和,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方便,即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或说法。般若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智慧,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智慧,而是特指悟解佛教真理的智慧。《维摩诘所说经·佛道品》说:「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可见沤和般若的重要性。

   ④空空三昧:阿罗汉先以无漏智观诸法皆空,以空破有,叫做空观,由此空观直接得出「无我」、「无我所」的结论。然後,再以无漏智观那个破有的空,把那个空也破得干干净净,这种以空舍空,叫做「空空」(前面的空字是动词)。空空三昧,即悟得空空的三味(禅定)。《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问乘品》:「何等为空空?一切法空,是空亦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空空。」本书第十七章<次问遍学并答〉中,鸠摩罗什说:「又声闻经言,入泥洹时,以空空三昧等,舍於八圣道分。」

   ⑤五缘:持戒清净、衣食具足、闲居静处、止诸缘务、近善知识,称为五缘。

   ⑥五乐:已悟得「空空」的声闻、缘觉二乘,如谷种之枯焦者,诸根之败坏者,称为焦种败根。如《成实论·明因品》:「阿罗汉无漏智慧烧烦恼,故不应复生如焦种子不能复生。」《维摩诘所说经·佛道品》:「我等今者不复堪任发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乃至五无间罪犹能发意生於佛法,而今我等永不能发,譬如根败之士,其於五欲,不能复利。」所谓五乐,即五欲的快乐,指凡夫贪染色、声、香、味、触五境所生的快乐。

   ⑦《大智度论》卷七十二:「大鸟者金翅鸟,在於天上……是鸟初出卵,羽翼未成,意欲飞去,即时堕落……鸟身是菩萨……无两翅者,是无般若波罗蜜,无方便……欲游无量佛法虚空中而自退没,是心虽欲愿作佛而不能得。」

   ⑧有余涅槃:指断除贪欲,灭绝烦恼,已灭除生死的因,但前世惑业造成的果报,身即肉身还在,仍然活在世间,也还有思虑活动,是不彻底的涅槃。不仅灭除生死的因,也灭尽生死的果,肉体不存在了,思虑也没有了,灰身灭智,不再受生,称为无余涅槃。

   ⑨《大智度论》卷二十七:「烦恼习,名烦恼残气,若身业、口业不随智慧,似从烦恼起,不知他心者,见其所起生不净心,是非实烦恼,久习烦恼故起如是业。」这就是说,阿罗汉也还有不净想,这种不净想由久习烦恼而引起,不是真实的烦恼,只能称为烦恼习、烦恼残气。除此之外,阿罗汉再无别的烦恼。

   ⑩《大智度论》卷二:「如舍利弗瞋恚气残,难陀淫欲气残,必陵迦婆磋慢气残,譬如人被销(锁)初脱时,行犹不便。」

   ⑾无漏道:有为法(由因缘和合所造作、有生灭变化的现象)中,分有漏法和无漏法两类:漏是烦恼的别名,流注泄漏的意思,众生从眼、耳、鼻、舌、身、意流出不净,造成新的业因,以至生死流转,轮回不绝,称为有漏法。离开烦恼垢染的清净法,称为无漏法。修习无漏的途径,即无漏道。

   ⑿《十住毗婆沙论·易行品》「若堕声闻地及辟支佛地,是名菩萨死,则失一切利。若堕於地狱,不生如是畏,若堕二乘地,则为大怖畏。堕於地狱中,毕竟得至佛。若堕二乘地,毕竟遮佛道。佛自於经中解说如是事。」

   ⒀五不可思议:一众生多少不可思议,二业力不可思议,三龙力不可思议,四禅定力不可思议,五佛法力不可思议。见《大智度论》卷三。

   ⒁《大智度论》卷九十三:「今言漏尽阿罗汉还作佛,唯佛能知。论议者正可论其事,不能测知,是故不应戏论。若求得佛时乃能了知,余人可信而不可知。」

   ⒂集谛:为苦、集、灭、道四圣谛之一。集的意思是集合。集谛讲一切存在都是由条件集合而成,人生之苦也是由诸条件集合而成。探索苦的条件、原因,便是集谛的内容。集谛展开主要为十二因缘说。小乘在十二因缘中除强调无明的作用外,还强调贪爱的恶的性质和作用。  

   ⒃阿鼻地狱:阿鼻,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无间。阿鼻地狱,又称无间地狱,八大地狱之一,为最苦之处,受苦无间断。阿耨三菩提,为梵文音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略称,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16-9-15 20:26:18 | 只看該作者
意译为无上正等正觉,是佛智之名。《大智度论》卷十一曾引述舍利弗的话:「我於一鸟尚不能知其本末,何况诸法。我若知佛智慧如是者,为佛智慧故,宁入阿鼻地狱,受无量劫苦,不以为难。」

   ⒄《毗摩罗诘经》即《维摩诘所说经》,此经卷中〈不思议品〉说:「是时,大迦叶闻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叹未曾有,谓舍利弗,……我等何为永绝其根於此大乘,已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振三千大千世界。」据此,「皆应号泣」是大迦叶与舍利弗谈话所说。本书第二章〈次重问法身并答〉中,也说是大迦叶与舍利弗谈话所说。而罗什在此处又说是大迦叶与目连悔责中所说。目连,又称目犍连、摩诃目犍连,佛十大弟子之一,号称神通第一。

   ⒅《首楞严三昧》即鸠摩罗什所译《首楞严三昧经》。这里所引述的内容,见此经卷下:「尔时,长老摩诃迦叶白佛言:『世尊,譬如从生盲人,梦中得眼,见种种色,心大欢喜,即於梦中与有眼者共住共语,是人觉已,不复见色。我等亦尔。未闻是首楞严三昧时,心怀欢喜,谓得天眼,与诸菩萨共住共语,论说义理。世尊,我今从佛闻是三昧,不知其事,如生盲人,不能得知诸佛菩萨所行之法,我等从今已往,自视其身,如生盲人,於佛深法,无有智慧,不知不见世尊所行。』」

   ⒆七觉意:即达到佛教觉悟的七种类别: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一般称为七觉支、七等觉支、七觉分、七菩提分。

   ⒇五道:欲界中的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大生类。後来犊子部北道派在第四位加阿修罗而为六道。小乘各派大半取五道说,大乘各派多取六道说。这裏是按小乘之说叙述,所以说「五道因缘」。

  (21)这裏的意思是说,释迦佛灭度後,此土现在无佛,但可以在别的佛国现在佛处,闻佛法而发心作佛。见《法华经·化城喻品》:「我灭度後,复有弟子不闻是经,不知不觉菩萨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灭度想,当入涅槃。我於余国作佛,更有异名。是人虽生灭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闻是经,唯以佛乘而得灭度,更无余乘,除诸如来方便说法。」

  (22)焦罗汉:即焦种罗汉,因为阿罗汉入於涅槃,不再受生,不能成佛,如同焦枯种子。阿罗汉是修行而成的,由於修行,有阿罗汉之因,得阿罗汉之果,这叫因果相应。但也有不相应的,即有阿罗汉之因,不一定就入於涅槃成为焦种罗汉。还有慈悲之心,慈悲增长,则仍可成佛。当然,是否增长慈悲成佛,也并无一定。

  (23)三品……三分:这里的三品、三分,都是指声闻乘、缘觉乘(辟支佛乘)、菩萨乘(佛乘)三乘。三乘归於一乘,於一乘分别说三乘,是《法华经》的基本立场。如<方便品〉:「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譬喻品〉:「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济众生,为说三乘。」

  (24)般若波罗蜜经:是说般若波罗蜜深理的经典总名,按传统说法,大体上可分为《大品》和《小品》两类。鸠摩罗什所译的有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小品般若波罗蜜经》。

  (25)实有余道:见《法华经·化城喻品》:「若众生住於二地,如来尔时即便为说,汝等所作未办,汝所住地近於佛慧,当观察筹量所得涅槃非真实也。但是如来方便之力,於一佛乘分别说三。」

  (26)诸佛赞助成立:如《法华经·方便品》:「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应说三乘。作是思维时,十方佛皆现,梵音慰喻我。」

  (27)阿难:阿难陀之略,为释迦牟尼佛的从弟,十大弟子之一,号称多闻第一。

  (28)增上慢:增上,助长增进。慢,傲慢。增上慢,尚未修行证得果位而自以为证得。

(29)《法华经·化城喻品》:「如来不久当入涅槃,佛欲以此妙《法华经》付嘱有在。」



大乘大义章 8 第十一章次问念佛三昧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关於念佛三昧,《般舟经》谈到时,多引梦来作比喻。梦是凡夫所经历的境界,无论引起迷惑也罢,得到悟解也罢,都是自己思想中的幻像罢了。而经中说念佛三昧中见佛,则与佛有问有答,佛能解决疑难,非常真实。若三昧中所见的佛同梦中所见的佛一样,那便是我的思想的产物,思想专一就可入於禅定,禅定就可见佛。所见之佛,并不是外面来的,我也没有到佛国去。这样说来,佛只是思想专一而幻想出来的,确与梦差不多了。我所疑惑的是,我既没有走出去,化佛也没有来,三昧中所见的佛为什么解释为梦中之佛?这种解释有何根据?如果真是对於外来之佛的感应,那就不应该比喻为梦。不过,感应是佛的威神来与我的神识交会相通,所感应的佛当然不是真佛,所以可以与我的神识互相往来,我的神识不可能到佛国去,因为这不是三昧的内容。那末,我的神识怎么能与佛的威神相通的呢?

  《般舟经》说,有三件事可以在定中见佛:一是严持戒律,没有犯戒;二是有大功德;三是佛的威神。问:凭佛的威神,在定中所见之佛,是定中之佛,还是外来之佛?若是定中之佛,那便是我的想像所产生的,还是从我而出了。若是定外之佛,那便是梦外的圣人。可见,在三昧中神通交会,因感应而见到的佛,不单是我内心所产生,也是佛自外而来的结果,不能说如梦一样,这是很清楚的。念佛三昧之法,就是这样的吧?几种说法,那种是对的呢?

  罗什回答道:见佛三昧有三种:一、有的菩萨得天眼、天耳,能飞到十方诸佛之所,见佛提出问题,解决各种疑难;二、虽然没有神通,在修行中常念阿弥陀佛等现在诸佛,心能专住一处,便能见佛,请问各种疑难;三、学习念佛,不管是已经离欲的,没有离欲的,能见到佛像,或见到佛的生身,或见到过去未来现在诸佛。这三种定,都称为念佛三昧。其中,上等者是得神通能见十方诸佛,中等者虽没有神通,却可以凭般舟三昧之力,也能见十方诸佛,再次便是下等了。这三种虽有不同,都叫做念佛三昧。

  再有,有人常观想世间种种可厌恶之相,决心脱离世间,这种人在众生中很难行慈,不利於求佛道。为了引导未离欲的菩萨,佛多次称赞般舟三昧。虽然菩萨还没有离欲,这种定力可以把心收在一处,能见诸佛,这才是求佛道的根本。又,学般舟三昧的,三昧中所见之佛尽管是忆想分别,却并非虚妄。为什么呢?释迦佛所说的各经中,明白地描绘了阿弥陀佛的完美身相,这是佛的苦口婆心之真言。又,《般舟经》多方劝人专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在西方过十万(十万亿)佛土处,此佛以无量光明常照十方世界。若是像《经》中所说,修行者能见佛,这也是修行所得的,不能说全是虚妄的忆想分别的产物。因为有人不信,不懂得念佛三昧的修行方法,虽在念佛,却没有神通,又怎么能见到远方的佛呢?所以,佛才把三昧比喻为梦。人由梦的力量,远处之事,能到能见。修行般舟三昧的菩萨也是这样,由定力能远见诸佛,不会受到山林等的阻碍。因为人们信梦,便以梦作比喻。梦是自然的现象,不必施作,就能见到诸佛,何况有意修行,岂能不见?

  又,诸佛身有明确身相的,是忆想分别的产物,当然是虚妄的。不过,一切现象都是众缘和合而生,没有自性,毕竟空寂,如梦如化。经说,诸佛身也都是由众因缘和合而生的,没有自性,毕竟空寂,如梦如化。既然如此,那么,修行者所见的诸佛身,便和世间一切现象是一样的。世间一切现象并非虚妄,修行者所见诸佛身也并非虚妄,不能唯独把诸佛身当作虚妄的东西。若说虚妄,应该都是虚妄;若不虚妄,应该部不虚妄。为什么诸佛身不虚妄?因为诸佛身能普遍地使众生获得各种利益,种下善根。正如《般舟经》所说,见到佛身的,能生善根,修成阿罗汉、阿惟越致。所以,应当知道,如来之身,无非是实。

  又,忆想分别的产物,有的也是实在的。如经中曾说,常忆想分别,便能了解真实的情况,比方常修习灯烛日月的光明,念佛以後,把东西盖住,便可以得天眼,能了解盖住的是什么东西。

  又,即使是下等的三昧,因持戒清净,信敬深重,加上有佛的神力和三昧之力,众缘和合,也可以见到佛,就像人面对镜子,得见镜中之像。

  又,一位凡夫,久远以来曾见到佛,本来应该离欲得天眼、天耳等神通,只因没有修得般舟三昧,仍为凡夫,於是还堕入五道轮回之中。可见,般舟三昧见佛是菩萨才能修得的。久远以来,声闻、辟支佛二乘之人,尚且不能修得,何况凡夫?所以,不能说般舟三昧所见的佛是虚妄的。

  又,诸菩萨得此三昧见佛,就可以提出问题,解决疑难。由此,有的菩萨得三昧而产生自满之心,深乐这种三昧,有了贪著之意。因此,佛教导修行者,应该想到:我没有到佛国去,佛也没有来到,见佛闻法,只是内心忆想分别的产物。不但如此,三界之物都是由忆想分别产生的,有的是先世忆想的果报,有的是今世忆想所成。修行者闻知佛的教诲,心厌三界,对佛倍增敬信。由於佛善说如此微妙之理,修行者能即时脱离三界之欲,深入於定,成般舟三昧。

原典

  远问曰:念佛三昧①,如《般舟经》念佛章中说,多引梦为喻②。梦是凡夫之境,惑之与解,皆自涯已还理了,而经说念佛三昧见佛,则问云,则答云,则决其疑网③。若佛同梦中之所见,则是我想之所瞩,想相专则成定,定则见佛。所见之佛,不自外来,我亦不往,直是想专理会,大同於梦了。疑夫我或不出,化佛或不来,而云何有解,解其安从乎?若真兹外应,则不得以梦为喻,神通之会,自非实相④,则有往来。往则是经表之谈,非三昧意,复何以为通?

  又,《般舟经》云⑤,有三事得定:一谓持戒无犯,二谓大功德,三谓佛威神。问:佛威神,为是定中之佛,外来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则是我想之所立,还出於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则是梦表之圣人。然则,神会之来,不专在内,不得令同於梦明矣。念佛三昧法,法为尔不?二三之说,竟何所从也。

  什答:见佛三昧有三种:一者,菩萨或得天眼、天耳⑥,或飞到十方佛所,见佛难问,断诸疑网;二者,虽无神通,常修念阿弥陀等现在诸佛,心住一处,即得见佛,请问所疑;三者,学习念佛,或以离欲,或未离欲,或见佛像,或见生身,或见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是三种定,皆名念佛三昧。其实不同。上者,得神通见十方佛;中者,虽未得神通,以般舟三昧⑦力故,亦见十方诸佛;余者最下,统名念佛三昧。

  复次,若人常观世间厌离相者,於众生中,行慈为难。足以为未离欲诸菩萨故,种种称赞般舟三昧,而是定力,虽未离欲,亦能摄心一处能见诸佛,则是求佛道之根本也。又,学般舟三昧者,虽言忆想分别⑧,而非虚妄。所以者何?释迦文佛所说众经,明阿弥陀佛身相具足,是如来之至言⑨。又,《般舟经》种种设教,当念分别阿弥陀佛,在於西方过十万佛土,彼佛以无量光明,常照十方世界⑩。若行人如经所说,能见佛者,则有本末,非徒虚妄忆想分别而已。以人不信,不知行禅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远见诸佛也。是故,佛以梦为喻耳。如人以梦力故,虽有远事,能到能见。行般舟三昧菩萨,亦复如是。以此定力故,远见诸佛,不以山林等为碍也。以人信梦故,以之为喻。又,梦是自然之法,无所施作,尚能如是,何况施其功用而不见也?

  又,诸佛身有决定相者,忆想分别,当是虚妄。而经说,诸佛身皆从众缘生⑾,无有自性,毕竟空寂,如梦如化。若然者,如说行人见诸佛身,不应独以虚妄也。若虚妄者,悉应虚妄;若不虚妄,皆不虚妄。所以者何?普令众生,各得其利,种诸善根故。如《般舟经》中见佛者,能生善根,成阿罗汉、阿惟越致⑿。是故当知,如来之身,无非是实。

  又,忆想分别,亦或时有,若当随经所说,常应忆想分别者,便能通达实事,譬如常习灯烛日月之明,念後障物,便得天眼,通达实事。

  又,下者,持戒清净,信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昧力,众缘和合,即得见佛,如人对见镜像。

  又,一凡夫,无始以来会见,皆应离欲得天眼、天耳,还复轮转五道。而般舟三昧,无始生死以来,二乘之人,尚不能得,况於凡夫?是故,不应以此三昧所见,谓为虚妄。

  又,诸菩萨得此三味,见佛则问,解释疑网。从三昧起,住粗心中,深乐斯定,生贪著意。是故,佛教行者,应作是念:我不到彼,彼佛不来,而得见佛闻法者,但心忆想分别了。三界之物,皆从忆想分别而有。或是先世忆想果报,或是今世忆想所成。闻是教已,心厌三界,倍增信敬。佛善说如是微妙理也,行者即时得离三界欲,深人於定,成般舟三昧。

注释

  ①念佛三昧:为禅定十念法门之一。禅本为定的一种,但中国僧人常合称禅定,指集中精神,观想特定对象而获得悟解或功德的思维修习活动。十念法门,指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念佛三昧通常有四种:一是实相念佛,即洞观佛的法身实相之理,这是从哲理上悟得实相的三昧;二是观想念佛,即观想佛的美妙形相和所居佛国的种种成就,为形像性的三昧;三是观像念佛,在具体的佛像前念佛,工夫纯熟後,即进入观想念佛;四是持名念佛,或叫称名念佛,即念佛的名号。慧远所修持的念佛三昧,主要是观想念佛。

  ②般舟经,即後汉支娄迦谶译《般舟三昧经》。此经〈行品〉说:「佛告跋陀和,譬如人卧,出於梦中,见所有金银珍宝,父母兄弟妻子亲属知识,相与娱乐,喜乐无辈。其觉以为人说之,後自涙出念梦中所见。如是跋陀和菩萨,若沙门白衣,所闻西方阿弥陀佛刹,当念彼方佛,不得缺戒,一心念若一昼夜,若七日七夜,过七日以後,见阿弥陀佛。於觉不见,於梦中见之。譬如人梦中所见,不知昼不知夜,亦不知内亦不知外,不用在冥中故不见,不用有所弊碍故不见。」同品还譬若梦中行淫,梦中得美食,梦中归乡等。

  ③《般舟三昧经·行品》:「菩萨於是间国土,闻阿弥陀佛,数数念,用是念故,见阿弥陀佛。见佛已从,问:当持何等法生阿弥陀佛国?尔时,阿弥陀佛语是菩萨言,欲来生我国者,常念我数数,常当守念,莫有休息,如是得来生我国。」

  ④实相:指不依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真理。鸠摩罗什把实相当作如、真如、法性、法相、真际、实际的同义词,即是佛。

  ⑤《般舟三昧经·行品》:「是三昧,佛力所成,持佛威神於三昧中立者有三事:持佛威神力、持佛三昧力、持本功德力。用是三事,故得见佛。」

  ⑥天眼、天耳:《大智度论》卷五解释说:「於眼得色界四大造清净色(色界四大清净色所构成的眼根,不同於欲界人世间粗重物质所构成的眼根,所以视力要灵敏得多),是名天眼。天眼所见,自地及下地六道众生诸物,若近若远,若粗若细,诸色无不能照。……於耳得色界四大造清净色,能闻一切声:天声、人声·、三恶道声。」

  ⑦般舟三昧:般舟,梵文的音译,意译为十方潜佛现前而立。般舟三昧,就是修持这种三昧,可见佛立面前,所以,又称佛立三昧。

  ⑧忆想分别:为鸠摩罗什译著中的专有词。忆即念,指过去的经验和认识的重新活动。有忆念活动,便会产生种种主观的景象,即想。在想中,种种主观景象会有差别性,各有不同,即分别。所以,忆想分别,即由忆想而产生出千差万别的现象世界来。

  ⑨《观无量寿经》中,释迦牟尼佛说十六观,第九观说:「当知无量寿佛身如百千万亿夜摩天阎浮檀金色,佛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由旬(一由旬,或说六十里、五十里、四十里不等),眉间白毫,右旋宛转,如五须弥山,佛眼如四大海水,青白分明。身诸毛孔,演出光明,如须弥山。彼佛圆光,如百亿三千大千世界,於圆光中,有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化佛,一一化佛亦有众多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无量寿佛有八万四千相,一一相中各有八万四千随形好,一一好中,复有八万四千光明,一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

  ⑩《阿弥陀经》:「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彼佛何故号阿弥陀?舍利弗,彼佛光明无量,照十方国无所障碍,是故号为阿弥陀。」

  ⑾《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十七:「善男子,若有人,分别诸佛有来有去,当知是人皆是愚夫。何以故?善男子,诸佛不可以色身见,诸佛法身无来无去,诸佛来处去处亦如是。善男子,譬如幻师,幻作种种若象若马若牛若羊若男若女,……譬如梦中见若象若马若牛若羊若男若女,……善男子,诸佛身亦如是,从无量功德因缘生,不从一因一缘一功德生,亦不无因缘有,众缘和合故有。」

  ⑿《般舟三昧经·羼罗耶佛品》:「是三昧谁当信者?独怛萨阿竭阿罗诃三耶三佛阿惟越致阿罗汉乃信之。」这句话意思相近。



大乘大义章 9 第十三章次问如、法性、真际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经说「法性」,说的是有佛无佛,「法性」永恒存在。说「如」就很清楚,说知「如」可以为佛。说「真际」,便说真际不受证。这三种说法不同,可以请您阐明这三个词的含义吗?又问:法性永恒存在,意思是有呢?还是无呢?如果是无,则如同虚空,没有什么东西存在,便不应该说法性永恒存在。如果说是有而永恒存在,便堕於常见:如果说是无而永恒存在,便堕於断见;如果说不有不无,就一定是和有、无都不同的另一种境界。追问起来,觉得追问越深越不明白。想来在有与无之间的「不有不无」境界,按照因缘来说是应该存在的。

   罗什回答道:「如」、「法性」、「真际」这三个词的含义,前面已经说过。关於这个问题,《大智度论》也曾多处解释。说来说去,主要的意思是说:所谓「断一切语言道,灭一切心行」,这就叫诸法实相,这个诸法实相的假名便是「如」、「法性」、「真际」。其中,没有什么「非有非无」,更何况什么「有」、「无」呢?若是忆想分别(在主观想像中区别事物),可以提出有、无的问题,若是按照佛法,以法性为寂灭相,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提出有、无这种戏论,就离开佛法了。《大智度论》中谈种种道理,都是为了破除有、无的观念。这种已破除的观念,不应该再提出来问。如果一定要作出回答,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新内容,要是用别的新内容回答,便不是佛意,而和外道所说相似了。

   现在大略谈谈法相的这三个不同的名词。一切诸法(万事万物)的本性都是不真实的,都是「空」。「空」不是一无所有,不等於零,而是说诸法没有自性,没有生灭,只能说它有点像某物的样子(如)。所以,要是真正悟得诸法这种本性、本相的人,便会坚决排除一切议论,把诸法叫做「如」。意思是说,像它的样子。只是像它的样子,不能当真。这是诸法的本性,不是那个人想出来的。诸菩萨有利根的,推究诸法的「如」相是空相、寂灭之相,这个空相、寂灭之相为什么抓不住又丢不掉呢?诸菩萨推究下去,便知道原来诸法的「如」相,乃是它的本性。例如,地是坚性,水是湿性,火是热性,风是动性,火热上升,水流向下,风动傍行,这些诸法之性,是它们的本性,诸法本性各「如」它的样子,叫做「法性」。诸菩萨懂得法性,心定下来,把法性这个一般原理运用到一切具体的法中,推究到头,彻底地悟解了一切具体的法本性都是空,再没有什么可推究的了,这就叫「真际」。因此,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诸法实相,按悟解程度的不同而有了「如」、「法性」、 「具际」三个名称。就像一个佛道,分别上中下,称为菩萨、辟支佛、声闻三乘一样。这三个名称中,初等是「如」,中是「法性」,最後是「真际」。「真际」为上,「法性」为中,「如」为下,按观力的深浅而有差别。

   又,天竺以语音相近者作为名字。所以说,知诸法「如」,叫做「如来」。「如」正遍知一切法,所以叫做「佛」。

   又,小乘经中也讲「如」、「法性」。如《杂阿含》中一位比丘问佛:世尊,这十二因缘法,是佛所作?还是别人所作?佛说:比丘,这十二因缘,下是我所作,也不是别人所作。不管有佛无佛,诸法的法性都是「如」,法性常住世间,水恒存在。所谓「此事有所以此事有,此事生所以此事生」,以无明为因而有识,以至生为因而有老死,因为这些因缘所以有诸苦恼;「此事无所以此事无,此事灭所以此事灭,如无明灭所以诸行灭,以至老死灭,最後灭诸苦恼。」佛为众生演说这些真理,好像太阳照耀万物,万物的长短好丑都显露了出来,但长短好丑并不是太阳所作。这些真理也本来就是如此,不是佛所作。就像这样,声闻经中说,世间本来常有生死法,无时不有,都不是佛所造。这就叫有佛无佛相常住。

   至於「真际」,那就只有大乘法讲了。由於法性无量,普遍存在於一切法之中,如同大海之水。诸贤圣按照各自的智力,所得有多有少。声闻、辟支佛二乘之人智力差一些,不能深入法性,就去求证,证知如实的空理最为微妙,於是深厌因缘和合、有生灭变化的有为法,决定以「空」为真,不再去深求。诸菩萨有大智力,深入法性,不是到那裏便在那裏为证。虽然深入,也不是悟解了什么新的道理,只不过深入一些,就像饮大海水,有饮多饮少的差别,没有别的性质上的不同。

   又,菩萨在顺忍位时,还未得无生法忍,观诸法实相,所悟得的是「如」。得无生法忍,继续深观,所悟得的就变为「法性」。到坐道场之时,於一切法中普遍证得法性,所悟得的便称为「真际」。如果没有证得真际,即使已悟法性,也还是菩萨,未得佛果。到坐道场时,诸佛以一切智悟得无量法性,才从菩萨道出来,谈得上佛道。

原典

   远问曰:经说法性,则云,有佛无佛,性住如故①。说如则明,受决为如来②。说真际,则言真际不受证。③三说各异,义可闻乎?又问:法性常住,为无耶?为有耶?若无,如虚空,则与有绝,不应言性住。若有而常往,则堕常见④;若无而常住,则堕断见;若不有不无,则必有异乎有无者。辨而诘之,则觉愈深愈隐。想有无之际,可因缘而得也。

   什答曰:此三义,上无生忍中已明文。《大智度论》广说其事。所谓断一切语言道,灭一切心行,名为诸法实相⑤。诸法实相者,假为如、法性、真际⑥。此中非有非无,尚不可得,何况有无耶⑦?以忆想分别者,各有有、无之难也。若随佛法寂灭相者,则无戏论。若有、无戏论,则离佛法。《大智论》中,种种因缘,破有破无。不应持所破之法为难也。若更答者,亦不异先义。若以异义相答,则非佛意,便与外道相似。

   今复略说,诸法相随时为名。若如实得诸法性、相者,一切义论所不能破,名为如。如其法相,非心力所作也。诸菩萨利根者,推求诸法如相,何故如是寂灭之相,不可取不可舍,即知诸法如相,性自尔故。如地坚性,水湿性、火热性、风动性,火炎上为事,水流下为事,风傍行为事,如是诸法性,性自尔,是名法性人如,法性也。更不求胜事,尔时心定,尽其边极,是名真际。是故,其本是一,义名为三。如道法是一,分别上中下,故名为三乘。初为如,中为法性,後为真际。真际为上,法性为中,如为下。随观力故,而有差别⑧。

   又,天竺语音相近者以为名。是故说,知诸法如,名为如来⑨,如正遍知一切法,故名为佛。

   又,小乘经中亦说如、法性。如《杂阿含》中,一比丘问佛:世尊,是十二因缘法,为佛所作,为余人所作?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缘,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无佛,诸法如法性,法位常住世间。所谓是法有故是法有,是法生故是法生,无明因缘识,乃至生因缘老死,因缘诸苦恼。若无明灭故行灭,乃至老死灭故,诸苦恼灭⑩。但佛为人演说显示,如日显照万物,长短好丑,非日所作也。如是声闻经说,世间常有生死法,无时不有。是名有佛无佛相常住。

   真际义者,唯大乘法中说⑾。以法性无量,如大海水,诸圣贤随其智力所得。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证,证知如实之法微妙理极,深厌有为,决定以此为真,无复胜也。而诸菩萨,有大智力,深入法性,不随至为证。虽复深入,亦更无异事。如饮大海者,多少有异,更无别事。

   又,诸菩萨其乘顺忍⑿中,未得无生法忍,观诸法实相,尔时名为如。若得无生法忍,深观如故,是时变名法性。若坐道场,证於法性,法性变名真际。若未证真际,虽入法性,故名为菩萨,未有圣果。乃至道场,诸佛以一切智无量法性故尔,乃出菩萨道,以论佛道也。

注释

   ①《放光般若经·建立品》:「须菩提言:『世尊,有佛无佛,法性常住耶?』佛言:『如是!有佛无佛,法性常住。以众生不知法性常住,是故菩萨生道因缘欲度脱之。』」

   ②《放光般若经·大明品》:「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悉知诸法之如尔,非不尔,无能令不尔,悉知诸如诸尔,以是故,诸佛世尊名曰如来。」

   ③《放光般若经·叹深品》:「菩萨虽得空无相无愿之道,离般若波罗蜜,不持沤和枸舍罗(方便善巧),便证真际得弟子乘。」

   ④常见:有的人认为,「自我」原是常住不变的,这叫常见,或称有见、邪见。有的人则认为,一切断灭,人死後一切都没有了,「我」可以不受果报,这叫断见,或称无见、恶见。

   ⑤《中论·观法品》:「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

   ⑥《大智度论》卷三十二:「问曰:如、法性、实际,是三事为一为异?若一云何说三,若三今应当分别说。答:是三皆是诸法实相异名。」实际,《大智度论》中有时又称为真际。

   ⑦参看慧远〈大智度论抄序〉(《出三藏记集》卷十)慧远认为,「未有」而生,名为「有」,「既有」而灭,名为「无」。说有说无,都是虚妄的认识,应当否定,这就叫做「非有非无」。这个「非有非无」,慧远又称为「无性之性」、「法性无性」,是一种实存的境界。鸠摩罗什在这裏所说,是对慧远这种「非有非无」的批判。

   ⑧《大智度论》卷三十二:「如是推求地相则不可得,若不可得其实皆空,空则是地之实相。一切别相皆亦如是,是名为如。法性者,如前说各各法空,空有差品是为如,同为一空是为法性。……实际者,以法性为实证,故为际。如阿罗汉,名为住於实际。」

   ⑨《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佛母品》:「佛知一切法如相,非不如相,不异相。得是如相,故佛名如来。」正遍知,又作正遍智、正遍觉,梵语三藐三菩提,意思是真正遍知一切法之智。

   ⑩鸠摩罗什在这里所引述的小乘经之说,实际上是转引於《大智度论》卷三十二,而略有不同。《大智度论》卷三十二:问曰:声闻法中何以不说是如、法性、实际,而摩诃衍法中处处说?答曰:声闻法中亦有说处,但少耳。如《杂阿含》中说,有一比丘问佛:十二因缘法,为是佛作,为是余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缘,亦非余人作。有佛无佛,诸法如法相,法位常有。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生故是事生,如无明因缘故诸行,诸行因缘故识,乃至老死因缘故有忧悲苦恼。是事无故是事无,是事灭故是事灭,如无明灭故诸行灭,诸行灭故识灭,乃至老死灭故忧悲苦恼灭。如是生灭法,有佛无佛常尔。是处说如。」

   ⑾《大智度论》卷三十二:「是处(指《杂阿含》)但说如、法性,何处复说实际》?答曰:此二事(如、法性)有因缘故说,实际无因缘,故不说实际。」

   ⑿《仁王经》说五忍:一伏忍,别教菩萨之位;二信忍,初地至三地菩萨之位;三顺忍,四地至六地菩萨之;四无生忍;七地至九地菩萨之位;五寂灭忍,十地至佛地之位。



大乘大义章 10 第十四章问实法有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大智度论》以色、香、味、触为实在之物,即「实法有」;以乳酪为色、香、味、触四者因缘和合而成,称为「因缘有」。请谈谈理由和例证,以便明白「实法有」和「因缘有」是怎么回事。所谓因缘和合而生,指的是由实法(实在之物)因缘和合而生,问题在於:实法又是从何而生的呢?经说,色、香、味、触是造成万物的「色」,又说,「色」以地、水、火、风四大为本。既然四大为本,那么,色、香、味、触岂不也是四大因缘而生的吗?如果色、香、味、触由四大因缘而生,为什么还要叫做「实法」呢?同样的道理,四大也很难说是「实法」。为什么呢?《大智度论》说,一切法(现象)都没有确定之相,所以,得神通的菩萨,可以使水变为地,地变为水。由此看来,四大之相随神通之力而变化,并没有确定的自性。地、水、火、风四大以及色、香、味、触四种造色,都是因缘和合变化而成,这是很清楚的了。如果四大及四种造色不是因缘和合所化成,便应该没有生、住、灭三相,没有三相,佛不应该说观一切法「非常」。所谓「非常」,便是旧的不断灭亡,新的不断产生。由於一切法「非常」,佛才说:不见什么现象是无因缘而生的,也不见什么现象是常生而不灭的。照这么说,凡是产生的都是有因缘的,四大及四种造色当然也都是由於因缘而产生的了。那么,因缘和实法又有何区别呢?那裏有什么单一不变的实法呢?

   探求《大智度论》的解释,说是从因缘而有,和实法而有不同。也就是说,因缘有和实法有虽然都是由因缘而产生,但两种有不一样。问题在於:不一样何在呢?因缘所化而成的,应该是没有定相的;非因缘所化而成的,应该有定相。但是,照《大智度论·神通章》所说,地、水、火、风四大没有定相。没有定相,有生有住有灭,灭後就变成了别的东西,变成了别的东西就不再是原来的东西。四大如此,色、香、味、触四种造色由四大而产生,也属於因缘所化而成,那就也会变成别的东西。由此推论,实法有和因缘有并没有什么不同。《大智度论》这种解释似乎别有意图,不是在追根究底地论述真理,所以向您求教。

   罗什回答道:有两种理论,一种是大乘理论,讲二种空:众生空、法空。第二种是小乘理论,讲众生空。为什么说众生空呢?因为众生是由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和合而成,没有自性,并非实在的,只是假名为众生。这些小乘论者,说乳酪等是因缘有,色、香、味、触等色为实法有。本来,对於各种现象,有两种执著;一种是执著地以为众生实有;二是执著地以为诸法(万物)实有。为了教化执著於众生有的人,说无我法,指出众生所谓的「我」,其实是空,都不过是「名色」(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因缘和合的产物。有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从「名色」中取相,由此产生种种事物分别之相,什么众生呀、人呀、天呀、生呀、舍呀、山林呀、河呀等等。其实,所见的这些东西,都不过是「名色」的不同样子罢了。比如,泥是一种物质,造出种种器皿,或叫瓮,或叫瓶。瓮破了做瓶,瓶破了做瓮,都破了之後又都成为泥。瓮没有丧失什么,瓶也没有获得什么,只是叫做瓮,叫做瓶,叫法不同。由「名色」而产生种种事物分别相的人,就像这样,迷惑於瓮瓶的不同叫法了。如求实在之物,只有「名色」才是实在的。闻听佛的这种说法,便能懂得无我、无我所,即时舍离「我」、「我所」的观念,不再戏论,而去修佛道、行佛法了。有的人看到了众生本性为空,是由「名色」因缘而成,不再迷惑地执著于众生相,但总认为诸法(万物)是实在的,由於贪著於法相,戏论「名色」实有。为了教化这些人,佛才进一步讲色,指出名和色都是虚妄不实的,如幻如化,毕竟空寂,同众生一样,是因缘和合而有,没有定相。由此可见,以色、香、味、触四种造色为实法有,乳酪等为因缘有的观点,乃是小乘的观点,不是深刻的佛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讲小乘这种观点呢?因为众生接受这种观点,可以得到解脱,若是既讲众生空又讲法空,众生的心便没有依托而陷於迷惑苦闷之中。为了这些人的解脱,教他们观名、色两大现象都是无常、苦、空,如果他们能由此产生厌离世间之心,这就不必再讲说别的理论了。就像草药治了病,不再需用大药一样。

   进一步,再讲众生之身体并非实有,也是色、香、味、触因缘和合而成,无论是众生的统一性或各不相同的差异性,无论是未变之时或已灭之後,都是色、香、味、触聚散的结果,所以,色、香、味、触为实有,乳酪以及人身等都是假名。接受这个观点的,便知众生是各种现象因缘而生,没有自性,毕竟空寂。可见,这两种说法,尽管不同,其实都是说空,根本道理是一样的。

   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议。除诸佛外,没有人能够运用实相之理来解释一切。佛智如此之高,能够按照众生的理解力,把实相之理分为三个层次来解说。为钝根众生,佛说无常、苦、空,这些人闻知一切现象都是无常和苦,便产生厌离世间之心,能断除对人生爱欲而得解脱。对中根的人,佛说一切法无我,只有泥洹安稳寂灭,归於永恒。这些人闻知一切法无我,只有泥洹安稳寂灭,归於永恒,悟知了一切法的空性本质,即把握了一切法的总相,便断绝对一切法的贪爱而得解脱。对於利根的人,佛引导他们以涅槃实相之理(总相),回到世间观察一切个别现象(别相),说一切个别现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不生不灭的,毕竟空寂,如同泥洹。可见,对於同样的一个实相之理,随众生的结使不同,就有了说法深浅的差别,有了大小乘之分。就像治小病的药,叫小药,治大病的药,叫大药,跟著病叫而有大小药之分一样。众生之心有爱、恚、痴三毒之病,三毒轻重有不同。爱和恚的力相等,愚痴则成为漏,是最严重的病。为什么呢?因为爱是小罪而难离,恚是大罪而易离,痴是大罪而又难离。爱难离所以是恶相,但罪小又下是恶;恚因罪大是恶相,但易离也不是恶。这两种力相等,用不净观、慈悲观、无常、苦观等来断除,比较容易。痴这种病就不同了。痴心若是发动了,便会对各种法产生身见等六十二邪见,深深堕入错误之中。为了治这种病,佛演说无我之理、法由众缘而生之理,说明一切法都没有自性,毕竟常空,本来就无生,当然也无灭。所以,佛或说众生空,或说法空,都是依具体对象而定的。照此看来,说色、香、味、触四种造色为实法有,乳酪等为因缘有,也没有什么错误。

原典

   远问曰:《大智谕》以色、香、味、触为实法有,乳酪为因缘有。①请推源求例,以定其名。夫因缘之生,生於实法。又问:实法为从何生?经谓,色、香、味、触为造之色,色则以四大为本②;本由四大,非因缘如何?若是因缘,复云何为实法?寻实法以求四大,亦同此疑。何者?论云,一切法各无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③是四大之相,随力而变,由以兹观故。知四大与造色,皆是因缘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色非因缘,则无三相④。无三相,世尊不应说以非常为观。非常,则有新新生灭。故曰:不见有法无因缘而生,不见有法常生而不灭⑤。如此,则生者皆有因缘。因缘与实法,复何以为差?

   寻论所明,谓从因缘而有,异於即实法为有。二者,虽同於因缘,所以为有则不同。若然者,因缘之所化,应无定相;非因缘之所化,宜有定相。即此论〈神通章〉中说,四大无定相⑥。定相无故,随灭而变,变则舍其本。色、香、味、触出於四大,则理同因缘之所化,化则变而为异物。以此推,实法与因缘,未为殊异。《论》意似旨有所明,非是穷崖本极之谈,故取於君。

   什答曰:有二种论:一者大乘论,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二者小乘论,说众生空⑦。所以者何?以阴、入、界和合,假为众生,无有别实。如是论者,说乳等为因缘有,色等为实法有⑧。以於诸法,生二种著:一者著众生,二者著法。以著众生故,说无我法,唯名色为根本。而惑者于名色取相,分别是众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是山林、是河等。如是见者,皆不出於名色。譬如泥是一物,作种种器,或名瓮,或名瓶。瓮破为瓶,瓶破为瓮,然後还复为泥。於瓮无所失,於瓶无所得,但名字有异。於名色生异相者,亦如是。若求其实,当但有名色。闻是说已,便见一切诸法无我、无我所,即时舍离,无复戏论,修行道法。有人於名色不惑众生相,惑於法相,贪着法故,戏论名色。为是人故说色,名色虚诳,如幻如化,毕竟空寂,同於众生,因缘而有,无有定相。是故当知,言色等为实有,乳等为因缘有,小乘论意,非甚深论法。何以故?以众生因此义故得於解脱。若言都空,心无所寄,则生迷闷。为是人故,令观名色二法,无常苦空,若心厌离,不待余观。如草药除患,不须大药也。

   又令众生离色等错谬,若一相,若异柏,若常相,若断相,以是故说,色等为实有,乳等为假名⑨。有如是观者,即知众生缘法,非有自性,毕竟空寂。若然者,言说有异,理皆一致⑩。

   又,佛得一切智慧,其智不可思议。若除诸佛,无复有人,如其实理,尽能受持。是故,佛佛随众生所解,於一义中三品说道⑾。为钝根众生故,说无常苦空,是众生闻一切法无常苦已,即深厌离,即得断爱得解脱。为中根众生故,说一切无我,安稳寂灭泥洹。是众生闻一切法无我,唯泥洹安稳寂灭,即断爱得解脱。为利根者,说一切法从本已来,不生不灭,毕竟空,如泥洹相。是故於一义中,随众生结使心错,便有深浅之异。如治小病,名为小药,治大病名为大药,随病故便有大小。众生心有三毒⑿之病,轻重亦复如是。爱恚力等,愚痴则漏⒀。所以者何?爱,小罪而难离;恚,大罪而易离;痴,大罪而难离。以爱难离故是恶相,以小罪故非恶;以恚大罪故是恶相,易离故非恶相。是二力等故,遗之则易,所谓不净、慈悲、无常、苦观⒁。痴心若发,即生身见等十二见⒂,於诸法中,深堕错谬。为此病故,演说无我、众缘生法,则无自性,毕竟常空,从本以来,以无生相。是故,佛或说众生空,或说法空。言色等为实法,乳等为因缘有,无咎。

注释

   ①《大智度论》卷十二:「复次,『有』有三种:一者相待有,二者假名有,三者法有。相待者,如长短、彼此等,实无长短,亦无彼此,以相待故有名,……如是等名为相待有。是中无实法,不如色、香、味、触等。假名有者,如酪,有色、香、味、触四事,因缘合故假名为酪。虽有,不同因缘法有;虽无,亦不如兔角、龟毛无。但以因缘合,故假名有。」

   ②小乘认为,人们所感知的对象物是由色、香、味、触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没有自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空的,是因缘有。构成这个复合体的色、香、味、触则具有自己不变的单一的性质,是实在的,是实法有。因为色、香、味、触构成各种物质复合体,所以说「色、香、味、触为造之色」。但色、香、味、触又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造成的,所以,从根本上说,「色则以四大为本」。本书第二章<次重问法身并答〉中,罗什说:「所有色,皆从四大有。」第九章〈次问答造色法〉中,罗什说:「是故说一切色,皆四大为根本。」可以参看。

   ③《大智度论》卷二十八:「菩萨离五欲得诸禅,有慈悲,故为众生取神通,现诸希有奇特之事,令众生心清净,……菩萨摩诃萨作是念,已系心身中虚空,灭粗重色相,常取空轻相,发大欲精进心,智慧筹量心力能举身,……二者亦能变化诸物,令地作水,水作地,风作火,火作风,如是诸大皆令转易,令金作瓦砾,瓦砾作金,……」

   ④三相:指有为法三相,或称四相。《中论·观三相品》:「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有时称四相,指生、住、异、灭。而有为法指的便是因缘而生的现象,《大智度论》卷三十一说:「一切有为法,皆从因缘生,若不从因缘和合,则是无法。」

   ⑤如《中论·观四谛品》:「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大智度论》卷三:「诸一切有为法,因缘生故无常;本无今有,已有还无,故无常。」

   ⑥《大智度论》卷二十八,关於菩萨能变化四大的叙述,参看注③。

   ⑦意思是说,大小乘都说空,但小乘不彻底,只说众生空,大乘则还说法空。鸠摩罗什给大小乘所归纳的这一理论上的区别,是他的贡献。关於两种空的内容,《大智度论》卷十八解释说:「若说谁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生空。若说是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法空。」

   ⑧色等为实法有:即构成乳这一复合物的色、香、味、触是实在的。

   ⑨假名:名,即名词、概念等语言文字;假,即假设、虚假。一切现象,都由因缘和合而成,并无自性,是不实在的,是空。虽空,却并非不存在,是有,但是假有。用语言文字表示假有,称为假名。

   ⑩小乘说无我、无我所,是突出地强调人无我,因为人类最容易把自身执著为实有,必须首先破人我执。其实,无我、无我所的论点就已经包含著法无我的因素。众生空、法空原是相通的。《大智度论》卷三十一已谈到这个道理:「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说无我,无我所,如是应当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况余法?以是故,众生空、法空,终归一义,是名性空。」

   ⑾《大智度论》卷二十三:「问曰:是无常、苦、无我为一事,为三事?若是一事,不应说三。若是三事,佛何以说无常即是苦,苦即是无我?答曰:是一事,所谓受有漏法、观门分别故,有三种异。」

   ⑿三毒:爱(贪)、恚(瞋)、愚痴(痴),合称三毒。

   ⒀爱恚力等,愚痴则漏:这两句的意思是说,爱和恚所起的作用相等,都不严重。愚痴则会形成漏,使种种烦恼漏泄流注,以至无穷,所以是严重的。

   ⒁不净、慈悲、无常、苦观:小乘禅法有不净观,即禅定中观想自身和他身从内到外,从生到死都是污秽不净的,用来对治贪欲(爱)重者。慈悲观,即在禅定中观想众生可怜之相,产生爱护和怜悯之心,尽力给众生以欢乐,为众生拔除痛苦,以对治瞋恚重者。无常观,即在禅定中想一切有为法皆迁流不常住,都由因缘而生,认识三世因果相续的道理,以对治愚痴重者。苦观,即在禅定时观想五阴之身常为诸苦所逼,世界一切事物都是「六大」和合而成,分析而空,以对治我见重者。

   ⒂十二见:应为六十二见之误。《大智度论》卷七十,列举身见等六十二邪见。



大乘大义章 11 第十五章次问分破空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大智度论》分析组成叠的基本成分,分析到毛分,由毛分再分析到最小单位,是极微。极微就是色、香、味、触。色、香、味、触四者是单一的实体,不是因缘和合而成,所以不能称为「假名」。那么,把极微称为最小单位又有什么根据呢?它是「有」,还是「无」呢?如是实在的现象,是「有」,由叠分析到极微,可以证明叠为因缘而有,并无自性,其性为空,但没有证明极微性空。极微这个基本单位却仍是实在的有,其性不空。这就像一尺长的木棍,可以无限分割下去,无论分割成多么小的单位,它总还是「有」,不会成为「无」。同样的道理,把叠分析到极微,极微也总还是「有」,不是空无。可是,抱这种观点,就堕入常见。反过来说,如果认为极微不是实在的现象,而是「无」,如同龟毛一般的「无」,那又堕为断见。对极微的这两种观点都不合中道,都不能由此把极微称为「假名」。

   若是从十个方向同时分割,能分割了便是空,那么,分割之後,被分割者的「有」虽然不存在了,但分割出来的小单位还是「色」(物质)。由於无论怎样分割也脱不出「色」的范围,因而佛称之为「细色」,不叫「微尘」。如果分割的意义,在於证明事物是因缘而有的,本性为空,并不是实在之物,那么,由叠分割到毛分就可以了,就能知叠性为空了。还有,就算是分析到了极微,也不应该把极微称为「假名」。把极微称为「假名」,则空观的内容便不止是因缘有,也包括「实法有」了,这是可以推知的。可见,极微到底是「有」是「无」,怎么搞得清楚呢?既然不能说是「有」,又不能说是「无」,说它是「不有不无」,那就是很合理的了。

   罗什答道:佛法中从来没有「微尘」这个名词,只说粗也罢,细也罢,都是无常,甚至不说有极微、极细。如果把极细当微尘,不知道极细是什么样子,於是议论纷纷,很多人会由此产生过错。所以,不讲极细,不使众生在色上产生追索答案的爱心,受这种爱心的束缚,如有束缚之处,佛就演说解缚之法。

   又,大乘经中,也跟随凡夫说「微尘」这个名词,但从来不说它有什么确定的样子。极粗的色(物质)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极细的色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优楼迦弟子胜论宗人讲,微尘有四种确定之相:色、香、味、触。水微尘有色、味、触,火微尘有色、触,风微尘只有触。地、水、火、风四大与色、香、味、触四法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只有地大同时具有色、香、味、触四法。地大分割到极小,叫做微尘。微尘是天地间一切色的根本,是不变的也不可再分割的基本单位。佛弟子也有的地方谈微尘,因为佛说有细微色,所以,佛弟子细中求细,在主观中把色分析到最细,称最细的为微尘。为了破除外道的邪见和佛弟子中的邪论,说微尘没有确定的样子,只有假名。为什么说它是假名?比如五指合拢,假名叫拳,色、香、味、触和合,假名叫微尘。

   在佛法中,常用二法门:一是无我门,二是空法门。所谓无我门,是说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等,和合为人,人没有自性,即没有实在的「我」,这叫「人我空」。所谓空法门,则认为组成人和万物的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也从来就没有自性,毕竟是空,这叫「法我空」。如用无我门破微尘,便说色、香、味、触为实法,而微尘则是色、香、味、触这些实在之物因缘和合而成,假名为微尘。为什么讲色、香、味、触为实法呢?因为无我们只讲人我空,不讲法空。若是空法门,便不但讲人我空,而且讲一切法都空,什么微尘呀,什么色呀,通通没有,不再去区别什么是实法,什么是假名。

   又,不可以为色、香、味、触有常相,是不变的东西。为什么呢?因为色、香、味、触也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生的,也在我们的每一念头中不断地灭亡。由於它们受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所牵连而有,不能说它们是无,只是假名而有罢了。凡因缘和合而生的现象,都是假名,不是实在之物。如色入、触入,二事和合而成火,火是假名。若是除了色入、触入二法和合而为火,还有第三种火法,那么,应该另外有造出的火,但实际上没有。可见,只有一种能烧的火,色入、触入两种造色能造成,再没有别的火了。而这种火是没有自性的,只有火之名。由此可见,关於微尘,或说是因缘而有的假名,或说是实法,都不错。

原典

   远问曰:《大智论》推叠求本,以至毛分,推毛分以求原,是极微,极微即色、香、味、触是也。①此四於体有之,色、香、味、触则不得谓之假名。然则,极微之说,将何所据?为有也,为无也?若有实法,则分破之义,正可空叠,犹未空其本。本不可空,则是尺棰论之②,堕於常见。若无实法,则是龟毛之喻,入於断见③。二者非中道④,并不得谓之假名。

   设令十方同分,以分破为空,分焉诎有。⑤犹未出於色。色不可出故,世尊谓之细色非微尘。若分破之义,推空因缘有,不及实法故,推叠至於毛分尽,而复知空可也。如此,复不应以极微为假名。极微为假名,则空观不止於因缘有,可知矣。然则,有无之际,其安在乎?不有不无,义自明矣。

   什答曰:佛法中都无有微尘之名。但言色若粗若细,皆悉无常,乃至不说有极微极细者。若以极细为微尘,是相不可得,而论者於此多生过咎。是故不说有极细,色中不令众生起於爱缚,若有缚处,佛则为说缚解之法。

   又,大乘经中,随凡夫说微尘名字,不说有其定相⑥。如极粗色不可得,极细色亦不可得。如优楼迦⑦弟子说微尘品,谓微尘定相有四:色、香、味、触。水微尘有色、昧、触,火微尘有色、触,风微尘但有其触。是大离四法别有⑧,以地大故,四法属地,极小,名为微尘,一切天地诸色之根本,是不可坏相。佛弟子中,亦有说微尘处,因佛说有细微色,而细中求细,极细者想以为微尘桴⑨。为破外道邪见及佛弟子邪论,故说微尘无决定相,但有假名。何以故?如五指和合,假名为拳⑩,色等和合,假名微尘。

   以佛法中,常用二门:一无我门,二空法门。无我门者,五阴、十二人、十八性、十二因缘,决定有法,但无有我。空法门者,五阴、十二人、十八性、十二因缘,从本以来无所有,毕竟空。若以无我门破微尘者,说色、香、味、触为实法,微尘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但说我空,不说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尘、色等,皆无所有,不复分别是实是假。

   又,不可谓色等为常相。所以者何?以从众因缘生,念念减故。为阴、界、入摄故,亦不得言无。凡和合之法,则有假名,但无实事耳。如色入、触人,二事和合,假名为火。若以二法和合,有第三火法者,应别有所作。然实无所作。当知一火能烧,造色能造,无别法也,但有名字。是故,或说假名,或说实法,无咎。

注释

   ①《大智度论》卷十二:「有极微色、香、味、触,故有毛分,毛分因缘故有毛,毛因缘故有毳,毳因缘故有缕,缕因缘故有叠,叠因缘故有衣。若无极微色、香、味、触因缘,亦无毛分。」

   ②《庄子·天下篇》载惠施的论点:「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歇。」意思是说,一尺长的棍子,可以无限分割下去。慧远这裏是取惠施论点,说明既然可以无限分割,那么,即使无限分割,也总还是有。

   ③龟毛之喻,入於断见:龟身无毛,兔身无角,所以常用龟毛兔角说无。如《大智度论》卷一:「说一切有道人辈言神人,一切种、一切时、一切法门中求不可得,如兔角龟毛常无。」

   ④中道:世俗之人误以为一切现象都有自性,都是真实的,这种以一切为有的观点叫做俗谛。认为一切现象都由因缘和合而生,自性皆空,这种观点叫做真谛。把真谛和俗谛统一起来,既要看到现象性空,又要看到现象假有,即综合空假而为中。既不偏於俗谛一边,也不偏於真谛一边,便是中道。中道是中观学派的基本概念。《中论·观四谛品》解释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⑤《大智度论》卷十二认为极微也是因缘有:其中「问曰:亦不必一切物皆从因缘和合故有,如微尘至细故无分,无分故无和合,叠粗故可破,微尘中无分,云何可破?答曰:至微无实,强为之名。何以故粗细相待?因粗故有细,是细复应有细。复次,若有极微色,则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是不名为极微;若无十方分,则不名为色。复次,若有极微,则应有虚空分齐,若有分者,则不名极微。复次,若有极微,是中有色、香、味触作分,色、香、味、触作分,是不名极微。以是推求微尘,则不可得。如经言,色若粗若细,若内若外,总而观之,无常无我,不言有微尘,是名分破空。」

   ⑥如《法华经·化城喻品》「譬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种,假使有人磨以为墨,过於东方千国土,乃下一点,大如微尘。又过千国土,复下一点。如是辗转,尽地种墨。」

   ⑦优楼迦:传说为释迦牟尼佛出世前八百年时人,为胜论宗的祖师。

   ⑧是大离四法别有:疑有脱漏,应为「是四大离四法别有」,意思是说,地、水、火、风四大与色、香、味、触四法各自独立存在。

   ⑨微尘桴:《阿毗达磨俱舍论》卷十二:对极微作了具体描述。说隙游尘(飞散在虚空中的尘)的七分之一,名为牛毛尘;牛毛尘的七分之一,名为羊毛尘;羊毛尘的七分之一,名为兔毛尘;兔毛尘的七分之一,名为水尘;水尘的七分之一,名为金尘;金尘的七分之一,名为微;微的七分之一,名为极微。「微尘桴」,不详,疑「桴」字为衍文。

   ⑩《大智度论》卷九十九:「如五指和合名为拳,不得言无拳。」

译文

   又,佛法有四种观: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佛有时讲无我观度脱众生,有时讲空观度脱众生。若说无我,意味著有别的法存在;若说空,便法、我都无。但若用空法破除微尘实有观念,人不信受。为什么呢?人们会说,你只要说无有粗大的色便行了,反正一切皆空,何必专门说微尘无有呢?若用无我法说无有微尘,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地板
 樓主| 發表於 2016-9-15 20:28:26 | 只看該作者
人们就容易信服接受了。

   您说:「如果认为极微不是实法,而是如同龟毛一般的无,那就堕入断见」,这话是不正确的。有的说,「我」指的是自己的身体,身体灭亡了,「我」就同时灭亡了,也不会有什么后身,这叫断见。至於无微尘的观点,与此不是一类,既不能算断见,也不能算常见,因为这种观点与「我」毫无关系。「我」、「我所」的观念,是身见。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五见各有各的内容,不要混淆。断见、常见,都属於边见,不是身见。五见的区别,这裏不谈。就说边见中的断见、常见吧,与无微尘的观点根本不同内容。什么是断见、常见呢?有的人认为,五阴和合而为我是由前世之因而得,前世之因变化为今世之果,因到了果中,因并没有消失,所以,我是常住不变的,这种观点叫做常见。有的认为,五阴是因缘和合而生、有生灭变化的有为法,前世之因灭了,才有今世之果产生,前世五阴灭了,今世的五阴是新生,所以,人死一切断灭,不受果报,这种观点叫做断见。而无微尘的观点不是说「我」,是说微尘的。聪明人分析寻求微尘的至理,知道微尘本来是无,既无所生,当然无所灭。比如「我」本来是无,就是讲「无我」,也不算堕入断见。这样看来,用无我之说来破除微尘实有之论,也不算堕入断见的。

原典

   又,佛法圣观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佛或以无我观度众生,或以空观度众生。若说无我,则有余法。若说空,则无所有。若以空法破微尘者,则人不信受。何以故?汝乃言无粗色,何独说无微尘也?若以无我法无微尘者,人则易信。

   「若无实法,则龟毛之喻,入於断见」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或有言我同于身,若身灭者,我即同灭,亦复无有至後身者。若无微尘,不在此例也。又不以我为断常见。所以者何?我、我所见,名为身见①,五见各别故。或言五阴,因变为果,名之为常,或以五阴是有为法,因灭更有果生,名之为断。而智者分别寻求微尘理极,本自无法,则无所灭。如我本来自无,虽复说无,不堕断灭之见。如是以无我门说破微尘,不堕断灭中。

注释

   ①身见:自身为我,自身以外的万物为我所有。以「我」为实有的人,以为自身之外的万物都是我所有。这种把「我」和「我所」当作真实存在的观念,叫做身见,或称我见。身见为五见(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之一。

译文

   又,按大乘的观点,虽然讲说从色、香、味、触以至微尘都空,心、心所法以至心中都空,也没有堕入断灭之见中。为什么呢?因为这些讲空是为了破除各种颠倒的邪见,不是讲诸法实相。就像讲无常,是为了破除「常」这种颠倒之见;讲心、心所法念念灭,是为了破除只知因缘和合而生这一相的错误观点。其实,「常」不实,「不常」也不实;合相不实,离相也不实;有相不实,无相也不实。一切观点都没有了,怎么能说是断见?所谓断见,指的是先有今无。今无先也无,是不算断见的。

   如小乘法,当初就认为极粗色和极细色都不可得,根本就不讲微尘。大乘法观一切法毕竟空,眼前所见到的一切,如幻如梦,认不出个确定的样子,何况极细的微尘呢?小乘和大乘原先就不讲微尘,现在说微尘为无,怎么能算断见呢?其实,极粗极细,本来都是外道的邪见戏论。如胜论谈微尘,胜论师说:微尘是常相。为什么呢?因为微尘不是从因缘而生的。问:怎么知道微尘不是因缘所生呢?答:因为各种事物都是微尘和合而成的。各种事物粗大而可以见到,实际上粗大的事物都是微尘组成的结果,果粗大所以可见,因微细所以不可见。因此,有不可见之因和合必有可见之果,有可见之果必有不可见之因和合。

   他们又说,无常的观念遮住了常的观念,但既有无常,就一定有常。为什么呢?因为常与无常总是相对立而存在的。由於无明的缘故,一定有常法的存在,如此才能凸显无常法的存在,所以无明中一定有常法的存在。应该想到粗的物质由於是多种法,其中包括色法和合而成的,所以可以明白见到;微尘中虽然有色,但没有别的东西,所以不能见。假设多种风和合,其中没有色,只有触,则不可见。如一二寸数法、量法、一、异、合、离、此、彼、动作等,因与色和合,所以可见。如是数量等,没有色,就不可见。

   以上这些说法,都是外道关於微尘的戏论。为了破除这些戏论,所以说微尘如水中之月,有智之人知道这一点,也并不把微尘当作实在之物。色是粗是细,是远是近,是好是丑,是过去是未来,都是虚妄,如同水中之月,不可说是什么样子。由此引导人们厌离一切色,而得涅槃。对色如此,对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原典

   又,摩诃衍法,虽说色等至微尘中空,心、心数法至心中空,亦不堕断灭中。所以者何?但为破颠倒邪见故说,不是诸法实相也。若说无常,破常颠倒故。若说心、心数法念念灭,破众缘和合一相故①。常不实,不常亦不实。若合相不实,离相亦不实。若有相不实,无相亦不实。一切诸观灭,云何言断见?断见名先有今无。

   若小乘法,初不得极粗色乃至极细色。若大乘法,毕竟空,现眼所见,如幻如梦,决定相尚不可得,况极细微尘也。极粗极细,皆是外道邪见戏论耳。如外道微尘品②中,师云:微尘是常相。何以故?是法不从因生故。问曰:其云何可知?答曰:微尘和合,粗色可见,当知粗色是微尘果。果粗故可见,因细故不可见。是故,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又,无常遮常故,当知定有常法。所以者何?与无常相违故。以无明故,定有常法,令无常明故,当知无明中有常法。粗物多和合故,色在其中,而可明见。微尘中虽有色,以无余故,而不可见。设多风和合,色不在中,则不可见,如一二寸数法、量法,一异合离,此彼动作等,因色和故则可见③。若数量等,於无色中者,则不可见。

   如是等外道戏论微尘,是故说微尘如水中月,大人见之,不求实事。如是若粗色若细色,若远若近,若好若丑,若过去若未来,悉是虚妄,皆如水中月,不可说相。但欲令人心生厌离,而得涅槃。受、想、行、识亦如是。

注释

   ①若说心、心数法念念灭,破众缘和合一相故:一切现象都由因缘和合而生,也由因缘离散而灭,有生、住、异、灭四相。有的人却只看到因缘和合而生这一相,所以,说心、心数法念念灭,以破除只见生这一相的错误观念。

   ②外道微尘品:即前面所说的优楼迦弟子说微尘品,即胜论观点。

   ③因色和故则可见:胜论的德句义列十七德:色、香、味、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瞋、勤勇,表示实体的形状、位置等静止的属性。这十七种分为三类,前四种色、香、味、触为一类,是实法;後六种觉、乐、苦、欲、瞋、勤勇为一类,是业,其实是精神现象,不可见;中间的七种数、量、别体、合、离、彼、此为一类,与色和合则可见,无色结合则不可见。

译文

   又,众生从无始以来,受戏论的深刻影响,很少能在「有」、「无」观念中看出错误和祸害,以至由此能到涅槃的。佛意图引导众生跳出「有」、「无」观念,所以,讲非有非无,而不是真的有一个非有非无的法存在。不懂佛意的人,却由此又执著於「非有非无」,於是,佛又破「非有非无」观念。如果非有非无能破除「有」、「无」之见,而又不贪著「非有非无」,那就不需要破除非有非无。如果非有非无虽破除了「有」、「无」之见,却戏论「非有非无」的,那时佛便说:舍「非有非无」,就像舍「有」、「无」一样。对一切现象都不接受不贪著,这是我佛之法。比方药是治病的,药如果为害,再用别的药治,药如果不为害就不必了。佛法中的智慧药也是这样的,用非有非无这味药,破众生对「有」、「无」的贪著,要是对非有非无这味智慧药产生贪著,便应该对治这种贪著。当然,如果对这味智慧药无所贪著,就不需要再治了。

原典

   又,众生无始世界以来,深著戏论故,少於有无中,见有过患,直至涅槃者。是故佛意欲令出有无故,说非有非无,更无有法。不知佛意者,便著非有非无。是故,佛复破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能破有、无见,更不贪非有非无者,不须破非有非无也。若非有非无虽破有、无,还戏论非有非无者,尔时,佛言:舍非有非无,亦如舍有无。一切法不受不贪,是我佛法。如人药以治病,药若为患,复以药治,药若无患则止。佛法中智慧药亦如是,以此药故,破所贪著。若於智慧中,复生贪著者,当行治法。若智慧中无所贪著者,不须重治也。



大乘大义章 12 第十六章次问後识追忆前识并答


译文

   慧远问道:前一世的识,虽然传说可以回忆出来,但按道理推论,则既不是常(不灭),也不是断(灭亡)。把它和现在的识分开吧,中间没有隔断;求它们相通相连的线索吧,又有前识与後识的不同。为什么呢?前心不是後心,所以前心後心互相不了解;前念不是後念,虽然同是念却各有各的活动。经中有佛回忆宿命的话,可见後识知道前识,这个意思是明白的。

   《大智度论》说,前世的眼识灭,生後世的眼识,所以後世的眼识能变得锋利有力。外界的物质现象,虽然只是暂存,无法永久停留,但是由於念力的缘故,我们仍可认知它们。按《大智度论》的这种论述,後念可以追忆前识。若是果然可以追忆前识,我有疑问。

   请问:前识与後念是互相依赖而生的吗?是前识灭後才有现在的念生吗?是同时共生的吗?如果是互相依赖而生,一个人心中只装那么多念头,有了前识恰恰堵塞今世之念出生。如果前识灭後才有後念出生,後念就接下上前识。如果同时生灭,那就无所谓利钝的不同。怎么知道无所谓利钝的不同呢?因为是同时生灭,要说锋利,後念速生,前识必定速灭;要说迟钝,前识灭得慢,後念生得也必定慢。当然,可能会有别的因缘起作用,便应该在文中说明,文中却找不到这样的说明。这些疑问,都委托给您,想来以您的渊博,一定能作出解释的。

   罗什回答说:有人说,一切有为法,虽然没有常相,念念之间生灭不已,但有一种叫做心法的念力。这种念产生之时,自然能攀缘此身的经历而来,因为这是念力的自性,就像牛羊生下来自然能找吸其母乳头,又像铁自然趋附磁石。如果这种念有大力,即使经历的事情消失了,还能知道。比如有圣智的人,能知未来之事,虽然事情还没有发生,由於有圣智力,可以知道。对於过去的,当然也能知道。又,念和心的含义相同,因为互相不能分离,所以,说念就是说的心。

   也有人说,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说常是虚妄颠倒,说无常也是虚妄颠倒。如《般若波罗蜜》说:佛告须菩提,菩萨若对常贪著,不会去修行般若波罗密;若贪著无常,也不会去修行般若波罗蜜。实相非常非无常,不生不灭。认为无常就是实在事物的灭亡,属於戏论,对於这种戏论,不必抱住不放,硬要追问。既然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不生不灭,後心知前心也就可以理解了。为什么後心能知前心呢?佛在<如品>中说,现在「如」就是过去「如」,过去「如」就是未来「如」,未来「如」就是过去现在「如」,过去现在「如」就是未来「如」。「如」,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共相,三世的「如」没有什么区别,分开说是三世,从「如」说是一个。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说後心为实有,过去心为实无呢?

   又有人说:心有两种:一种破裂分散,分散到念念灭,前念消灭,後念才生,就像把色分割到微尘那样;第二种是相续而生的心,虽然也不断灭,但又连续不断地生。若是第一种心,念与念是分散的,前念之灭与後念之生下相连,後心便不应知前心之事。若是第二种心,念念连续不断,後心就能知前心。如佛告诸比丘,心住於一境的,应该观无常之相。所谓「心住」,就是心连续不断,虽然念念灭,同时有念念生,互相连续,所以应该观无常之相。

   像灯焰,虽有生有灭,连续不断,因而叫做灯炷而能用来照明,如果焰中的火之生灭各不相续,便不能用来作照明的灯。心也是这样的。说心有两种,其中一种为念念灭;一种为连续不断的心,这种说法没有错误。尽管一念接一念地灭亡,却又一念接一念地产生,相续不断而能起作用,能由过去未来之事,知道现在特殊因缘下心的活动内容。如说後心攀缘前心的话,不需要再攀缘前心的因缘,只要攀缘前心,也就知道前心因缘了。

原典

   远问曰:前识虽冥传相写,推之以理,常、断二非故,际之而无问,求相通利则有隔。何者?前心非後心故,心心不相知。前念非後念,虽同而两行,而经有忆宿命之言①。後识知前识之说,义可明矣。

   《大智论》云,前眼识灭,生後眼识,後眼识转利有力,色虽暂有不住,以念力故能知。推此而言,则後念可得追忆前识。若果可追忆,则有所疑。

   请问:前识後念,为相待而生?为前识灭而後念生?为一时俱耶?若相待而生,则前际其塞路。若前灭而后生,则后念不及前识。若生灭一时,则不应有利钝之异。何以知其然?前识利於速灭,後念利於速生,利即同速,钝亦宜然。若其间别有影迹相乘,则会玄於文表,固非言缘所得。凡此诸问,皆委之於君。想理统有本者,必有释之。

   什答曰:有人言,一切有为法,虽无常相,念念生灭,有念力名为心法。此念生时,自然能缘身所经来。相自尔故。如牛羊生时自趣乳,譬之如铁自趣磁石。如是念有大力,所经虽灭,而能知之。譬如圣智者,能知未来事。虽未生未有,圣智力故,而能知之。念过去事,亦复如是。又,念与心义同,不相离故,是故说念则说心。

   复有人言,诸法实相,若常虚妄颠倒,无常亦如是。如般若波罗蜜②中,佛告须菩提,菩萨若常,不行般若波罗蜜;若无常,亦不行般若波罗蜜。是故,不应难无常是实法灭,云何後心能知前心也。是故<如品>中,佛说,现在如即是过去如,过去如即是未来如,未来如即是过去现在如,过去现在如即是未来如③。如是等际三世相。际三世相故,云何言後心为实有,以过去心为实无耶?

   复有人言,心有二种:一者破裂分散,至念念减,似如破色至於微尘;二者相续生故,而不断灭。若念念灭,生灭中不应以後心知前心事。若相续不断中,则有斯义。如佛告诸比丘,心住者当观无常相。以心相续不断故,名为心住,相续中念念生灭故,当观无常相。

   如灯炎,虽有生灭,相续不断故,名有灯炷而有其用,若炎中生灭故,则无灯用。心亦如是,有二种义故无咎。虽念念灭,以不断故而有其用,能以过去未来之事,设心异缘。但以後心缘於前心者,不须缘彼所缘。若以前心,则能通其所缘。

注释

  ①《大智度论》卷一:「虽常用神通,自念宿命,迦叶佛时持戒行道,而今现修苦行,六年求道。」

   ②此处所说般若波罗蜜,不详。

   ③《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大如品》:「复次,如来如不在过去如中,过去如不在如来如中;如来如不在未来中,未来如不在如来如中;如来如不在现在如中,现在如不在如来如中。过去未来现在如、如来如,一如,无二无别。」



大乘大义章 13 第十七章次问遍学并答
  

译文

   遍学菩萨虽然已经进入无间道和解脱道,对这二道的内容都已知道也已照著做,但下去证入涅槃。为什么呢?因为要度脱众生,本来就不打算证入涅槃。对涅槃之理研究透彻了,自然返回来不入涅槃。这就像入灭尽定,先有不灭之心,入定时此心暂时消失,一旦出定,此心自然又发。

   慧远问道:比如菩萨得无生法忍,观诸法(世间一切现象)都空,从来便不生不灭。声闻、辟支佛二乘,观诸法却是有生有灭的,他们没有知无生法的智,没有断除生灭观。怎样才能具有这种智和断,也得菩萨的无生法忍呢?

   罗什答道:声闻、辟支佛观诸法虽然有生有灭,和观诸法无生无灭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结果是一样的。比如,由苦谛观苦,苦有生有灭,观透彻了,便明白这都是因缘和合或离散造成的生灭,其实,苦本身无生无灭,无有自性,本来是空。不只苦谛如此,集谛、道谛也是空,都是为了悟解灭谛才观这三谛的。所以经说,知道苦谛,应该见到人生如恶如贼,都是虚妄;知集谛後,应该断除对人生的贪恋;知道谛後,应该知道如何修行:知灭谛後,应该知道证入涅槃。

   又,声闻经说,入涅槃时,以空空三昧等,舍去道谛的八圣道分。由此可见,灭谛是真正的无上之法,其余苦、集、道三谛都是虚妄不实的。如三谛是实,不应该有所舍弃,既然舍弃,可见不实。有的经说三谛是实,这是为了引导众生摆脱颠倒之见,如果从诸法实相来说,这三谛并非佛法的精髓。只有对诸法不接受,不贪著,不去管它们是什么样子,才是佛法的真理。何必管它们是什么样子呢,它不生不灭,它的样子也就是那么个不生不灭的空相罢了。懂得诸法不生不灭,以及涅槃空相之理,这两种的结果都同样归於无相解脱门。

   又,声闻经说,无常就是苦,苦就是无我,无我必定无我所,无我所当然是观一切皆空,不可接受,不可执著。而不可接受,不可执著,就是观一切法不生不灭,也就是无生法。

原典

   遍学①菩萨虽入二道②,悉行悉知,而不决定取泥洹证。所以者何?本有不证之心,不舍一切故。理穷则返。如入灭尽定③,先期心生,设复暂灭,时至则发。

   远问曰:如菩萨观诸法空,从本以来,不生不灭,二乘道者观法生灭,何得智及断,是菩萨无生法忍④?

   什答曰:二乘虽观生灭,不别於不生不灭。所以者何?以纯归不异故。如观苦生灭,观尽不生不灭,但为尽谛,而观三谛。是以经言,苦谛知已,应见如恶如贼,皆为虚妄,集谛知已应断,道谛知已应修,灭谛知已应证⑤。

   又,声闻经言,入泥洹时,以空空三昧等,舍於八圣道分⑥。以是故言,尽谛为真无上之法。若三谛是实,不应有舍,舍故则非实也。经言实者,欲为颠倒故,於实法相,则非谛也。若不受不著,而不取相,则为真谛。不生不灭,其相亦然。二皆同归无相解脱门⑦。

   又,声闻经言,无常即是苦,苦即是无我⑧,若无我则无我所,无我所者,则为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则是不生不灭。

注释

   ①遍学:研修真理,慕求胜见,称为学。菩萨遍学声闻、缘觉二乘以至外道神通诸善之法等,以成就一切智,称为遍学。遍学即学遍。

   ②二道:指无间道、解脱道。其智不为惑所间断,称无间道。其智离系缚之惑,称为解脱道。依《俱舍论》说:三界分为九地,九地一一有修惑、见惑。一地之修惑又分九品断之,每断一品惑,各有无间、解脱二道。即正断烦恼之位为无间道;断後相续所得之智为解脱道。

   ③灭尽定:又称灭受想定,为二无心定之一。得不还果(阿那含)以上的圣者,作假入涅槃之想而入於此定,最长者七日,心及心法一切都灭。

   ④《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遍学品》:「须菩提,是八人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须陀洹若智若断,斯陀含若智若断,阿那含若智若断,阿罗汉若智若断,辟支佛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忍。」慧远的问题是针对这一段论述提出的。

   ⑤八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遍学品》:「苦圣谛应见,集圣谛应断,灭圣谛应证,道圣谛应修,是为戏论。」

   ⑥空空三昧,见本书第十章〈次问罗汉受决并答〉注④。八圣道分,见本书第四章<次问真法身寿量并答〉注⑦。《大智度论》卷九十四:「二谛(指苦谛集谛),有漏凡夫所行法,故可是虚诳不实。道谛是无漏法,无所著,虽从因缘和合生,而不虚诳。又灭谛是无为法,不从因缘有,云何言四法皆是虚诳?答曰:初得道,知二谛是虚诳。将入无余涅槃,亦知道谛虚诳。以空空三昧等舍离道谛,如说筏喻,灭谛亦无定法。如经中说,离有为,无无为,因有为,故说无为。苦灭如灯灭,不应戏论求其处所,是故佛说,不以用苦乃至用道得灭。」《大智度论》在这裏说的是四谛都不实,罗什则以灭谛为实,其他三谛不实,有所不同。

   ⑦无相解脱门:为三解脱门之一。三解脱门,又称三无漏定,为能入涅槃之门,所以称解脱门:一空解脱门(空我、我所);二无相解脱门,即无十相(色相、声相、香相、味相、触相、生住坏相、男相、女相),诸法皆空;三无愿解脱门,对诸法无所愿乐,所以无所造作,又称无作解脱门。

   ⑧《大智度论》卷二十三:「问曰:是无常、苦、无我为一事为三事?若是一事,不应说三;若是三事,佛何以故说无常即是苦,苦即是无我?」问者为小乘人。

   一译文一

   慧远问道:无「我」,必定无「我所」,无「我所」就是观一切皆空,不可接受,不可执著,也就是观一切不生不灭。但诸佛并不在「我所」的范围,怎么也是不生不灭的呢?」

   罗什回答道:不是这个道理啊!如果确是实在的生灭,应该可以接受,可以执著,并且用空空三昧也不能灭尽。其实,那裏有什么实在的生灭呢?佛常说,一切不受,心得解脱,就悟解了涅槃之理,这话岂是假话?如果生灭可以接受,可以执著,那只是假有的分别相,不是实相。不是实相,就不能以不生不灭为虚妄,以生灭为真实。只是为了使众生对生死的这种粗俗观念产生厌离之心,所以,才把虚妄的生灭当作实在的生灭来说。比方人们远远看到青气,走近了却看不到了。生灭就像青气,远看似有,近看实无。不过,一切贤圣对生灭的看法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吗?当然不是其中有大小乘的区别。大乘以生灭为虚妄,小乘则以生灭为实在,不是生灭的实相有何区别,而是大小乘的根器有利钝、观有深浅、悟有难易,始终有所不同的缘故。比方人吃面,有精有粗的等级差别,其实一样都是面。

   前面曾说过:遍学菩萨虽然已经进入无间道和解脱道,对这二道的内容都已知道也已照著做,但不去证入涅槃。为什么呢?因为要度脱众生,本来就不打算证入涅槃。对涅槃之理研究透澈了,自然返回来不入涅槃。这就像入灭尽定,先有不灭之心,入定时此心暂时消失,一旦出定,此心自然又发。

原典

   问曰:诸佛虽非我所,云何则不生不灭耶?

   答曰:不然。若实生灭,应可受著。又不应用空空三昧。如佛常云,一切不受①,心得解脱,得泥洹。岂是虚言?若生灭可取著者,则是分别,非为实相。若非实相,不得以不生不灭为虚,生灭为实。但为生死粗观念心厌离故,说言生灭。如人远见青气,近无所睹。如是一切贤圣,皆应一道无有异耶?而大小之称,根有利钝,观有深浅,悟有难易,始终为异,非实有别。如人食面,精粗著品,而实不异。

   前答云:遍学菩萨虽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决定取泥洹证。所以者何?本有不证之心,不舍一切故,理穷则返。如入灭定,先期心生,设复暂灭,时至则发。

注释

   ①一切不受: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相行品》:「是般若波罗蜜自性不可得,故不受。何以故?无所有法是般若波罗蜜。舍利弗,以是故,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行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何以故?一切法性无所有,不随诸法行,不受诸法相故,是名菩萨摩诃萨诸法无所受三昧广大之用。」

译文

   慧远问道:无漏圣法,本来不是专门适合於声闻、辟支佛二乘修行之法,一切佛菩萨都是要按地潜心圣法修行的。因为是声闻、辟支佛二乘专修之法,所以大家在修行中有优有劣,自然分出等级来。如果合理地分别等级,菩萨是最高明的了,因为菩萨自有另外的修行之道,这就是大乘非有非无的中道。照这种又平又直的道路,当然很容易便可悟解到真理。问题在於:菩萨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去修行无漏圣法,拐上九个十个弯,在六道中遭受三恶道的苦难呢?

   又,声闻、辟支佛、菩萨三乘之学,就像兔、马、象三兽渡河的比喻那样,能够一下子便由深水过河,下需要先走浅水,先走了浅水再走深水,来回往复,对渡过深水没有用,又白费了往返之劳。如果菩萨必须先遍学二乘才能学菩萨道,岂不是如同大象先学兔马渡河,然後走深水吗?如果不需要如此,可见菩萨遍学二乘,也不见得有什么必要啊!

   罗什回答道:菩萨为了成就一切智,对不善的、非善非恶的各种业,尚且应该学知,何况对於善业呢?对於外道的有益的神通,尚且应当学知,何况对於佛教的贤圣之道呢?比方人对於眼见的一切好丑之事,需要用则用,不需要用的话,知道也好啊!菩萨也是这样的,用慧眼见知一切法,对於直接有利於菩萨修行的大乘法,自然照此修行,对於声闻、辟支佛二乘之法,知道就行了。

   有人说,佛说逼学,是为了引导二乘之人。如佛当初尚是菩萨时,虽知六年苦行并非成佛的办法,但为了度脱邪见众生,亲自苦行。成佛之後,才批评苦行,说明苦行不是正确的修道办法。听到佛说的人都能相信并接受,就是因为佛亲自实行过,证明了这不是正确的办法。若是菩萨只学大乘法,下学声闻、辟支佛二乘法,二乘之人会说,菩萨虽能从总体上知道成佛之法,对二乘之法却未见得能很好地理解。这样一来,把二乘之人引导入菩萨道就会很困难。

   又,二乘之法其实也是菩萨道。何以见得呢?因为用声闻、辟支佛二乘之道,可以度脱那些贪著小乘的众生,引导他们很容易,这不就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行吗?

   又,有的人深知声闻、辟支佛二乘不是成佛之道,便离开这种错误之道而走上正确的大乘之道。菩萨就是明知二乘之修行方法不能成佛,才离开二乘之法而修大乘的。尽管菩萨学习过二乘之法,并没有丢失自己的功力,能够再由大乘之法成佛。小乘之人因是钝根,不能通晓大乘之法,很难走这种迂回曲折之路。大乘之人是利根,智力强,走这种迂回曲折之路并不为难。比方会浮水的人,到深水之中,也不难浮起。您所说的「九折三难」,都是为了取得毕竟空智慧所必须走的路,不算是自讨苦吃。当然,取得毕竟空智慧,并没有成佛,以後大乘能成佛,小乘不能成佛,这才有所不同。

   诸菩萨从发心作佛以来所行的大乘法,与毕竟空智慧是和合的。拿檀(布施)波罗蜜来说吧,《般若波罗蜜·初品》说,行檀波罗蜜时,连布施者是谁、受施者是谁、所施是何物,都心中无念,毕竟是空。可见,大乘之法就是求取毕竟空智慧的,因而走迂回曲折之路,怎能说自讨苦吃呢?走起来又怎么会为难呢?所说三兽渡河的比喻,正是说明兔不能如象、马那样蹈深,马不能及象那样蹈深,但马须先经兔道再按自己的走法渡河,象须先经兔、马之道,才能按自己的走法渡过河去。菩萨也是这样的,先经声闻、辟支佛二乘之道,然後经菩萨之道成佛。

原典

   问曰:无漏圣法,本无当於二乘。二乘无当,则优劣不同,阶差有分。分若有当,则大乘自有其道,道而处中,其唯菩萨。乘平直往,则易简①而通。复何为要经九折之路,犯三难②以自试耶?

   又,三乘之学,犹三兽之度岸③耳。涉深者,不待於往复,往复既无功於济深,而徒劳於往返。若二乘必是遍学之所经,此又似香象先学兔马之涉水,然能蹈涉於理深乎?如其不尔,遍学之义,未可见也。

   答曰:菩萨欲成一切智④故,于不善、无记法中,尚应学知,何况善法耶?外道神通诸善之法,亦当学知,况贤圣道法乎?如人目见一切好丑之事,须用则用,若不用者,见之而已。菩萨如是。以慧眼见知一切法,直人大乘行者而行之,余二乘法,唯知而已。

   或有人言,佛说遍学,为以导二乘人故。如佛本为菩萨时,虽知六年苦行非道,但为度邪见众生故,现行其法,既成佛已,毁訾苦行,说言非道⑤。闻者即皆信受,以佛曾行此法,实非道也。若菩萨但学大乘法者,二乘之人谓,菩萨虽总相知诸法⑥,而不能善解二乘法也。

   又,二乘法是菩萨道。所以者何?用此二道,度脱贪著小乘众生,取之则易。

   又,如人密知是道非道,便离非道行正道。菩萨亦如是,明知二乘行法,不能至佛,即离其法,行於大道。然行者虽学二乘之法,而不失其功。以成佛乘故。而小乘人钝根,不能通达大乘法故,迂回为难。大乘之人,利根智力强故,不以为难也。如能浮人,虽入深水,不以为难。九折三难者,此皆毕竟空⑦智慧之分,不得以之为难。虽不能度,不期成佛为异耳。

   以诸菩萨从发意以来所行之道,与毕竟空智和合。如《般若波罗蜜·初品》中说,施者受者,物不可得。⑦是故非为难也。言三兽者,如兔不能及象马之蹈,马不能及象所蹈。如马要先经兔道,然後自行其道;香象要先经兔马之道,然後自到其地。菩萨亦如是,先经二乘之地,然後自到其道也。

注释

   ①易简:取自《易·系辞上》:「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②三难:指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之苦难。

   ③三兽之度岸:指兔、马、象三兽渡河,兔子浮而渡河,足在水上,比喻声闻悟道最浅。马足在水中,或到底或不到底,比喻缘觉悟道稍深。象足到水底,蹈沙而渡,比喻菩萨悟道最深。见《毗婆沙论》卷四。

   ④一切智:大乘佛教又称为根本无分别智,即从现象的总体上观一切皆空,唯有涅槃为实的智慧。这是罗什介绍的整个般若认识过程的一个初级阶段,讲空彻底的小乘派别也可以达到这个阶段。另外,请参第二章「次重问法身并答」注⑩。

   ⑤释迦佛出家後,到深山幽谷静坐。他先实行苦行六年,每日吃一麻一米,四时风雨雷电,坐姿不变,身体消瘦,形同枯木。後来决定抛弃苦行,并在菩提树下深思七日七夜,证得正觉成佛。见《因果经》卷三、《修行本起经》卷下等。

   ⑥菩萨虽总相知诸法:总相,与别相为一对概念,表示全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总相指现象总体、现象的一般本质,别相指个别现象、特殊现象。菩萨得一切智,把握了现象的总相,即把握了现象的空性本质,还必须用一切智观察每一别相,都能指出其虚妄总相来,才进到一切种智(佛智)。一切种智才尽知诸法总相、别相,尽知佛教修习的无量道门。

   ⑦毕竟空:《大智度论》卷三十一:「以有为空、无为空,破诸法令无有遗余,是名毕竟空。」即大至三世十方,小至微尘一念,从世俗的因果报应,到佛所得真如实际, 一切皆空。

   ⑧《摩诃般若波罗密经·序品》:「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罗密中,以无所舍法,应具足檀那波罗蜜,施者受者及财物不可得故。」这就是说,布施的态度必须端正,要求不惜不悔,不望报,不自高,还要不念谁是施者,谁是受者,所施何物,才算具足檀那波罗蜜。

译文

   慧远问道:声闻、缘觉的修行,共有八个层次,方向是一致的,都归向涅槃。在修行者中,有的是一步一步地前进,有的是跳跃式地超越而受果,因为根器的利钝不同,因而成就的快慢有异。菩萨为什么能学般若呢?心利的,不能挫成钝的;心钝的,也不能磨成利的。菩萨是利根,从根本上就大大超过声闻、缘觉,所以能学般若。可是,让他们到下等的声闻、缘觉中去比较优劣,不也难为他们吗?如果说这是叫能者去做容易的事,有什么理由必须这样做呢?说实在的,我觉得这是不必要的。但是,《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遍学品》要菩萨遍学,想来一定有其深意吧?

   罗什回答道:学习经书的人,应该善於根据具体情况了解它的真实含义。比如,有一位道德高尚的人去看杀生,弟子问他为什么要看?他说:我还没有得道,应该了解一切。或说:到杀生之处,知道如何快速解决众生生命的方法,为的是能有办法不让众生受各种苦恼。同样的道理,菩萨用三解脱门观察涅槃之法,知道断除何种结使,得何种涅槃,断除疑结、我结、戒取结三结,逐步具有证人涅槃的条件,但是菩萨并不去证须陀洹果以至阿罗汉果,得漏尽涅槃。

   又,比方人眼见坑壕,不会掉进去,菩萨进入小乘涅槃之法,也不会去求证,不会受什么信行、法行之名。因为菩萨有利根,超出於二乘,只是比起大菩萨来还差一些罢了。就像狮子,虽然与百兽共处,自然高於百兽。又如国王走了一百里之後,中途应该住宿了,他见到大臣们的住处,虽在其中出入观察,并没有在那裏住下的意思,而是想到这裏虽然不错,但另外还有更好的地方。菩萨也是这样的。

  菩萨入於道慧时,分别了解外道的禅定五神通法、二十七种贤圣法,即所谓十八种学法、九种无学法,以及辟支佛道;分别了解之後,继续修行自己的菩萨道。了解这些有两种好处:一是知道这些修行之法,用来度脱众生,不会有什么疑难;二是所度众生知道菩萨亲自实行过这些方法,因而很容易信任和接受。不然的话,众生会想,都在生死中轮回流转,你和我没有什么不同,因而不会信任,更不会接受的。

原典

   又问:声闻、缘觉,凡有八辈①,大归同趣,向涅槃门。又,其中或有次第得证,或有超次受果②。利钝不同,则所入各异。菩萨云何而学般若耶?心利者,不可挫之为钝;钝者,不可锐之令利。菩萨利根,其本超此。而甫就下位之优劣,不亦难乎?若云能者为易,於理复何为然?其求之於心,未见其可。而经云遍学,必有深趣。③

   答曰:学者善分别谛知其法。如有大德之人,往观杀生法。其弟子问之何故?答言,我未得道,靡所不更。或至此处,知其要脉,不令众生受诸苦恼。若以三解脱门,观涅槃法,知断如是结使,得如是涅槃,三结④尽得涅槃分,谓无为须陀洹果,乃至罗汉,得漏尽涅槃果⑤。

   又,如人眼见坑堑,终不堕落,假令人其法者,於法不证,不受信行⑥、法行⑦之名。以诸菩萨利根故,超出二乘。於大菩萨,有所不及了。如师子虽处於百兽,为胜也。如国王行百里,应中道宿,见有大臣住处,王虽在中入出观者而无宿意,作是念言,此虽为妙,自知别有胜处。菩萨亦如是。

   若入道慧⑧时,分别观知外道禅定五神通⑨法,及二十七种贤圣法⑩,所谓十八种学法、九种无学法,及辟支佛道⑾,分别观已,续行菩萨道,得二种利益:一者,自了了知其法,用度众生时,无所疑难;二者,所度众生知彼体行此法,则便信受。若不尔者,同在生死,彼我无异,便不信受。

注释

   ①八辈:即四双八辈,或称四双八人,包括四向四果。声闻乘中,根据修习程度,分为四大阶段,称为四果,即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接近四果的,称为四向,即须陀洹向、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罗汉向。四向四果,共为八辈。见《阴持入经》。

   ②次第得证、超次受果:四果为修习的四大阶段,八辈则在每大阶段中又分两个小阶段,四果的四大阶段变为八个小阶段。有的是按部就班地修习下去,有的则可以超越,如须陀洹果可以超越斯陀含向、嘶陀含果而到阿那含向。

   ③指《摩诃般若波罗密经·遍学品》。

   ④三秸:得须陀洹果之人所断之三结,指见结(我见)、疑结(对佛教的怀疑)、戒取结(行邪戒) 。

   ⑤漏尽涅槃果:从须陀洹修行到阿罗汉果,已断除贪欲,断绝烦恼,不仅灭除了生死之因,也灭除了生死之果,证入涅槃,无垢清净,即无漏涅槃果。

   ⑥信行:信佛教而行,称为信行,钝根的人因信行成闻慧。

   ⑦法行:依佛法而行,称为法行,利根的人因法行而成思慧。

   ⑧道慧:有多种解释,这襄可以理解为一切智。一切智是从认识状态说,道慧则是引导众生的角度说的,指能分别知声闻、缘觉方便之道。

   ⑨外道禅定五神通:指外道在禅定中所得的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智通、自识宿命通等五种神通。

   ⑩二十七种贤圣法:声闻乘四果中,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称为有学,阿罗汉称为无学,学道圆满,不需再学修行的意思。《中阿含·福田经》说十八种学法为:信行、法行、信解脱、见到、身证、家家、一种、向须陀洹、得须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九种无学法指:思法、升进法、不动法、退法、不退法、护法、(护则不退,不护则退)、实住法、慧解脱、俱解脱。十八种学法及九种无学法合称二十七种贤圣法。

   ⑾辟支佛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师自通独立成佛,叫做独觉;一种是多世积善修行,最後一世虽是无佛之世,无师可从,而缘业成熟,自然成佛,叫做缘觉。无论那种情况,都无所师承,也不说法传道,所以,实际上没有留下什么辟支佛道。

译文

   慧远又问道:若是菩萨遍学,是从学方便开始呢,还是马上学无漏道呢?如从学方便开始,那么,怎么能考验自己的心,知道自己的心一定不会去求证,不会进入无漏道呢?如不是先学方便以自我考验,马上学无漏道的话,就会像鸟失去翅膀,堕入无漏道的空解脱、无相解脱之中,自己没有力量再回得来。看来还是先学方便般若,内心像一杆秤一样,能够正确对待一切现象,那一下子便可以跳登龙门,由鱼变为龙,由菩萨变为佛,又何必遍学呢?

   罗什回答道:这件事,佛在《般若经》中已经谈到,菩萨进入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时,要先立愿;修学完成,心便厌离,但不去取证,因为这是我修学的时候,不是求证的时候。有这样的心愿,即使进入无漏之道,也不会证入涅槃。

   又,有人说,菩萨由於两种因缘而不会证涅槃:一是深心贪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了求得这种至高无上的佛智,决不会中途停顿去求证涅槃;二是对於众生有深入骨髓的大悲心,不愿独自证入涅槃。虽然知道一切法的最终归宿是涅槃无为,但证入涅槃的时候未到。对於众生有这种了不起的大悲之心,这才叫做菩萨,他懂得涅槃的好处,却不去取证。

   又有人说,菩萨自无数劫以来,一直修习福德利根,所以,入三解脱门时,能即时深入无漏道。因为福德利根的势力很大,大到一进去就再也回不来,就像大鱼随恒河之水流入大海,不能返回,因为受到水力的牵制。这时,十方诸佛便会现身教诲:善男子,应该记住你的本愿,要度脱一切众生,不要独自入涅槃。你只得到一个法门,我们得到无量阿僧祇法门,由於怜悯众生,尚且住在世间,何况你呢?这时,菩萨便会信受佛语,不入涅槃。至於菩萨为什么要遍学?前面已经谈过。所以,因为菩萨之道平直,便认为菩萨不应遍学,那是不对的。

原典

   又问:若菩萨遍学,为从方便始,为顿入无漏道也。若从方便始,以何自验其心,知必不证,而入无漏也?若不先学方便以自验,则是失翼而堕空无相,酬可自反①。若先学沤和般若,心平若称,一举便可顿登龙门,大夫何为遍学乎?

   答曰:是事,佛於般若已说。菩萨入三解脱门,要先立愿,学观如已,心则厌离,唯不取其证,我学观时,非是证时②。以如是之心,入无漏者,终不证也。

   又人言,菩萨先以二因缘故,不取其证也:一者,深心贪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③;二者,於众生中,大悲彻於骨髓,不欲独取涅槃。虽知一切法中涅槃无为,但以时未至故。是名菩萨,於众生中,大悲之至。所谓得涅槃味,而不取证也。

   复有人言,菩萨无量劫来,修习福德利根故,入三解脱门时,即深入无漏法,以此势力,不能自反。譬如大鱼随顺恒河,入於大海,不能得反,以水力牵故。尔时,十方诸佛,现其身相语言:善男子,当念本愿,度一切众生,莫独入涅槃④。汝但得一法门。我等如是无量阿僧祇法门,怜愍众生故,犹住世间,何况於汝?时菩萨信受佛语故,不取果证。菩萨遍学,义如前说。是故,不得以乘平直往为难。

注释

   ①《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不证品》:「譬如有翼之鸟,飞腾虚空而不堕坠,虽在空中,亦不住空。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亦如是,学空解脱门、学无相无作解脱门,亦不作证,以不证故,不堕声闻、辟支佛地。」按照这一段的意思,「酬可自反」的「酬」字疑误,应为「不」或「难」。

   ②《大智度论》卷七十六:「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萨摩诃萨欲行般若波罗蜜,云何学空三昧,云何入空三昧,云何学无相无作三昧,云何入无相无作三昧,……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菩萨摩诃萨不应空法作证,世尊,云何菩萨住空法中而不作证?佛告须菩提,若菩萨摩诃萨具足观空,先作是愿,我今不应空法作证,我今学时,非是证时。」

   ③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无上正等正觉、无上正智、无上道,为佛智。

   ④《大智度论》卷十:「菩萨亦如是,立七住中,得无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尔时,十方诸佛皆放光明照菩萨身,以右手摩其头语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当念汝本愿,欲度众生。汝虽知空,众生不解,汝当集诸功德,教化众生,共入涅槃。汝未得金色身、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无量光明、三十二业,汝今始得一无生法门,莫便大喜。是时,菩萨闻诸佛教诲,还生本心,行六波罗蜜,以度众生。」

译文

   慧远又问道:《摩诃般若经》说,声闻的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四道及辟支佛的智与灭,都是菩萨无生法忍。体味这话的意思,似乎是说,菩萨学了声闻及辟支佛的灭与智,才得成就无生法忍。但声闻、辟支佛之学本来不是菩萨之道,怎么能成就无生法忍?如果必须等到学习声闻、辟支佛之道後不去证入,才能成就无生法忍,那么,诸佛世尊大会说法,其中难道没有一下子顿悟而获得无生法忍的吗?反复推敲,总有疑问。

   罗什回答道:经中所说,从须陀洹到阿罗汉、辟支佛的智与断,都是菩萨无生法忍。他们的智,叫做学人四智,无学人六智;断,叫做学人有余断,无学人无余断。他们的智与断,都是以悟解诸法实相为目的的。只是由於声闻、辟支佛的根钝,悟解实相需要六智,菩萨的根利,只用一智,便是如实智。就像钝斧砍树,使力好几下才能砍断,如用利斧,一砍就断了。都是砍断一株树,只是功力和作用不同罢了。各位贤圣也是这样的,他们都要砍断烦恼之树,由於小乘的智慧较钝,要分别用六种智才能砍断。下面简单谈谈这个道理。

   凡夫所想的,都是颠倒之见。其实,生死往来,受尽各种苦恼,称之为苦。认识到人生为苦,叫做苦智。由这种无漏苦智,对人生苦恼深深厌恶,由厌恶即舍苦。为什么能舍去苦呢?因为苦没有自性的缘故。为什么苦没有自性呢?因为苦由因缘和合而引起,毕竟不生。有了这种认识,自然不会用苦来束缚自己,产生结使了。这叫集智、灭智、道智。修得这四智後,再修得尽智、无生智,才能悟得诸法实相。菩萨不同,因为根利,知道所谓苦谛一相,其实无相,性本空寂。只是凡夫之心颠倒,才分别有苦有乐。

   又,人生之苦是由爱等产生的,爱欲也是一相。苦为果,爱为因,因与果同,苦既是空,爱当然也是空。菩萨对於其他三谛的认识也是这样。这种认识,既无所谓断,也不去取证,通过这种认识,善能了解任何一谛的实相。由此可见,声闻的智慧钝,需要一步一步地修得各种智後,才能收效。菩萨则因能深入,观四谛只有一谛,就像《思益经》所说,四谛其实只有一个空谛。

   又,《般若波罗蜜经》中,说声闻的所有智、所有断,都在菩萨无生法忍中。这是因为,虽然声闻以四谛而悟诸法实相,菩萨只以一谛悟得诸法实相,声闻因智慧钝而多对人生厌恶和害怕,菩萨则因智慧利而多以慈悲为心,但同是悟得诸法实相。所以说,所有智、所有断,都是菩萨无生法忍。比如用酥作出种种食物,名字虽有许多,其实都是同样的一种酥。

   有人说,有的众生爱多,有的见多。爱多的,由无作解脱门可以入於涅槃,所谓无作解脱,就是观诸法无常、苦。见多的,由空解脱门能入涅槃,所谓空解脱门,就是悟得空、无我。那些观无常、苦的,容易悟解;至於观空、无我的,所修习的内容会越来越深奥。

   如有的菩萨,深深爱乐佛法,却还没有断除结使,於是产生各种戏论,分别常、无常,苦、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无、非有非无,生、不生,非生、非不生等。为了灭除这些戏论,佛为菩萨演说无生法忍。就像人服药治病,药又为害,於是再下别的药,这种药便珍贵了。无生法忍也是如此,由於无生法忍能悟各种现象的法性,可以说是深理;由於它能除细微的病,可以说是妙药。

   又有人说,有的讲,菩萨为什么不去获取声闻、辟支佛的功德利益?为解答这个问题,所以说,菩萨在无生法忍中把这些功德利益都已得到了。又,这一章中,没有说遍学声闻、辟支佛道是为了成就无生法忍,原先只是说菩萨在十地中都要观察,称为遍学。又,我在前面曾回答说,菩萨入灭定时,先生起不取涅槃之心,入定时此心暂时不生,一旦时候因缘到了,此心自然又发。

原典

   又问:经云,四道与辟支佛智及灭智①,皆是菩萨之忍。寻意,似是学彼灭智,以成此忍。彼学本自不同,法忍云何而成?若必待此而不证,即诸佛世尊,大会说法,其中应不俄尔之顷,顿至法忍者?推此而言,反覆有疑。

   答曰:经云,须陀洹乃至阿罗汉、辟支佛,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者,智名学人四智②,无学人六智③,断名学人有余断④,无学人无余断⑤,是皆以诸法实相为已用。但二乘钝故,须以六智。菩萨利故,唯用一智,所谓如实智⑥。如钝斧伐树,数下乃断,若以利斧,一砍便断,是一树一断,但功用有异耳。诸贤圣如是。断诸结树,以小乘智慧钝故,分为分智。⑦

   凡夫所想颠倒,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说名为苦。以无漏智慧,深厌此苦,厌已即舍,苦无自性故。所以者何?是毕竟不生性。如是知已,结使自然不生。是名集灭道智。修此行已,增其尽智⑧、无生智⑨。菩萨利根故,知苦谛一相,所谓无相。但以凡夫颠倒之心,分别有苦有乐。

   又,此苦因於爱等,亦是一相,因同果故。此中无所断,亦无所证。於其观中,善能通达。是故当知,声闻智慧钝故,先习此道,後乃得力,以菩萨深入故,观四谛为一谛。⑩如《思益经》⑾中,说四谛为一谛。

   又,《般若波罗蜜》⑿中,说声闻所有智、所有断,皆在菩萨无生法忍中。声闻人以四谛入诸法实相,菩萨以一谛入诸法实相。声闻智慧钝故,多以厌怖为心;菩萨智慧利故,多以慈悲为心。同得诸法实相故,名为所有智、所有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如以苏作种种盒,名虽有异,而苏是一也。

   或有人言,众生或爱多,或见多。爱多者以无作解脱,能入涅槃。无作解脱者,所谓诸法无常、苦。见多者,以空解脱门,能入涅槃。空解脱门者,所谓空、无我⒀。若观无常、苦者,化之则易;若观空、无我者,所行之道,转深转微。

   所谓诸菩萨,深爱乐佛法,亦未断结使,生诸戏论,分别常无常、苦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无非有非无、生不生、非生非不生等。灭此戏论故,佛为说无生法忍。如人服散除病,散复为患,覆以下散,药为希有也。无生法忍亦如是。观诸法性故,得名为深。以除细微之病故,药名为妙。

   复有人言,有人谓,菩萨不得声闻、辟支佛道功德之利,是故说,菩萨无生法忍中悉得其利。又此章中,不言学彼以成此用。先云遍观十地者,名之为学耳。又答云,以入灭定,先期心生,设复哲灭,时至自发。

注释

   ①四道舆辟支佛智及灭智:下面慧远的问文中,有「声闻、辟支佛智及灭,则是菩萨忍」,可见这裏「四道与辟支佛智及灭智」,应为「四道与辟支佛智及灭」。四道,即声闻四果。这裏所提及的经文,参看本章最前注④。

   ②学人四智:即声闻中的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悟到的苦、集、灭、道四谛。

   ③无学人六智:即声闻中的阿罗汉及辟支佛具有的六智,除上述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外再加上尽智及无生智。

   ④断名学人有余断:凡人有见惑及修惑,须陀洹得四智,已断除见惑。但修惑难断有许多层次,如把三界分为九地,每地又各分为九品,共有三界九地八十一品之多。斯陀含只断除初地九品中的前六品,阿那含能把初地九品彻底断除。所以,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等学人之断是有余断,没有断尽。

   ⑤无学人无余断:阿罗汉及辟支佛则已断尽见惑及修惑,再无残余,称为无余断。

   ⑥如实智:如诸法实相之智、知诸法实相之智、佛智。《大智度论》八十四:「如实智有何等相?答日:有人言能知诸法实相。……此中说如实智唯是诸佛所得。何以故?烦恼未尽者犹有无明,故不能知如实,二乘及大菩萨习未尽故,不能遍知一切法一切种,不名如实智。但诸佛於一切无明尽无遗余,故能如实智。」罗什在这裏说菩萨有如实智,并没有把如实智作为佛专有之智。  

   ⑦大智度论卷八十四:「须菩提闻是已,问佛:智慧故有上中下分别,烦恼断复有差别不?佛言:无差别,断时有差别,断已无差别。譬如刀有利钝,断时有迟速,断已无差别。」

   ⑧尽智:即断尽烦恼之智,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之智。

   ⑨无生智:声闻果十智中的第十智,阿罗汉的最高智,已断三界烦恼,知自身再不受生於三界的阿罗汉果之智。

   ⑩大智度论卷八十六:「声闻人以四谛得道,菩萨以一谛入道。佛说四谛皆是一谛,分别故有四,是四谛二乘智断皆在一谛中。」

   ⑾思益经:即《思益梵天所问经》。其中卷一 〈解诸法品〉说:「梵天,以是因缘故,当知圣谛非苦非集非灭非道。圣谛者,知苦无生,是名苦圣谛,知集无和合,是名集圣谛,於毕竟灭法中知无生无灭,是名灭圣谛,於一切法平等,以不二法得道,是名道圣谛。」卷三〈谈论品〉:「一切法空无我是为圣谛,若能如是求谛,是人不见苦,不断集,不证灭,不修道。」

   ⑿般若波罗蜜:指《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遍学品》,参看本章最前注④。

   ⒀这裏说的是三解脱门中的空解脱门及无作解脱门。《大智度论》卷二十:「应度者有三种:爱多者、见多者、爱见等者。见多者为说空解脱门,见一切诸法从因缘生,无有自性,无有自性故空,空故诸见灭。爱多者为说无作解脱门,见一切法无常苦从因缘生,见己心厌离爱,即得入道。爱见等者为说无相解脱门,闻是男女等相无故断爱,一异等相无故断见。」

译文

   慧远问道:如果菩萨不证涅槃,确实可以比喻为人於灭定。由此,凡是遍学,不管学什么,都不应该有退转。而不退转,可得到的功德都不要,岂不是登上龙门却失去龙位吗?如果没有经过逼学的便会退转,好比还没有遇险便停了车,这些人本来就没有打算前进,退转也是应该的,有什么好说的呢?

   罗什回答道:菩萨有两种,有退的有不退的。退的也有两种:一种,只修行五波罗蜜,没有修般若波罗蜜,像舍利弗施眼,因布施的态度不正确而厌退;另一种,虽然修般若波罗蜜,但没有同时修方便(沤和),这种人一入三解脱门,观涅槃时,因为有深妙的无生法忍之力,马上便证入涅槃去了。

   证入涅槃的人,也有两种:一种,行菩萨道(六波罗蜜),有慈悲心,由於没有方便力,一入三解脱门,便证入涅槃;另一种,菩萨闻知佛说,菩萨应学声闻、辟支佛道,以便度脱众生,而不是证入涅槃。有的菩萨虽懂这个道理,但没有方便力,慈悲心薄,深怕老、病、死、苦,於是用声闻、辟支佛之法,入三解脱门,便证入涅槃。就像人骑马,应该指挥马走,不是随马走,但不善骑马的,就随著马走了。这些菩萨也是这样,起无漏心,入解脱门,跟随无漏之道而入於涅槃,自己跳不出来。可见,在退转菩萨中,有优有劣。不过,这些退转菩萨都不能比喻入於灭定。修行菩萨道已久的菩萨,方便力已经成就,虽产生了无漏心,不会随著无漏之道去证涅槃,他们的慈悲方便力能使他们不至於堕落到小乘的声闻、辟支佛去。这种菩萨,才可以用灭定作比喻。

   又,退转菩萨虽有普度众生的本愿,由於福德、智慧、力用都薄弱,不能凭自己的力量从小乘中跳出来,好像陷入敌阵之中的人,都愿意杀出敌阵,有方便力的能够出来,没有力的,虽有出阵之心,也出不来。又,关於退转问题,不能偏颇了。如《法华经》说,即使退转到阿罗汉、辟支佛,毕竟可以成佛。佛讲退转,意思只不过劝令菩萨走正道,保证始终不退罢了。还有,《般若波罗蜜·不退品》中说,须菩提问:世尊,菩萨退转退的是什么呢?是色阴退,还是受、想、行、识退?佛答:都不是。又问:那么,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弘憶佛教論壇

 

釋大寬法師 | Facebook 祝福您 福慧增長,如意吉祥。

 | 玄奘寺 | 德林念佛寺 | 臨濟護國禪寺 | ChatGPT | 傳燈法師 | 竹林禪寺住持 | 如悟長老圓寂 | 竹林寺住持 | 天寧寺 | 三壇大戒 | 佛教 Buddhism | 法平法師 |

| 中國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 | 淨耀法師生病 | 免責聲明書 | 2025三壇大戒 | 極樂寺 | 從慈法師 | 禪修 | 佛教書店書局 | 竹林禪寺 | Buddhism wiki |

| 三壇大戒2026 | 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三壇大戒2025 | 佛教經典功德會 | 大藏經 | 佛學辭典 | 電子書免費下載 | 佛陀紀念館 | 佛光山 | Youtube網站 | 佛教音樂 | 佛教經典 |

| 牟尼精舍學佛網 | 佛教線上圖書館 | 佛法入門 | 佛學資料 Books | 中國佛教網圖書館 | 兒童佛學班 | 佛網 | 新浪網Sina | Yahoo! | Google | 百度 | Bing | Alexa網站排名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 佛教維基百科全書wiki | 十大新聞 | 慈悲喜捨小站 | 佛經 | 梵文咒輪 | 摩尼 | 佛教 wiki | 佛教圖書館 | 佛教論壇 | 佛教 | 佛教經典梵文 | 佛像觀音圖片集 |

 

台灣佛教論壇推薦排名

台灣佛教論壇排名推薦

精靈寶可夢 Pokemon Go

手機遊戲 mobile game

弘憶佛教論壇

弘憶佛教論壇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弘憶佛教論壇 Pixnet Net

基礎佛學資料

佛學教室。佛法入門

佛教戒律學綱要

心得分享討論版

感人文章。故事書籍

淨業與念佛

禪宗 Zen。生活禪

密宗金剛乘

佛教寺廟。活動看板

佛法與生活

佛教音樂。佛曲mp3

免費結緣訊息

佛教釋大寬法師佛學問答

咒語教學。佛經介紹

中國佛教會BAROC

線上翻譯網站 Online translation website

台灣論壇 Taiwan Forum

中國大陸佛教論壇

沉香論壇 Agarwood

電子書免費下載

維基百科知識專家

弘憶兒童佛學班

電影。電視 Movie TV

世界新聞。生活資訊

健康。遊戲。熱門

Mobile 手機王。電腦 App

Ptt bbs web 批踢踢

免費廣告 Free Advertising

求職網站。招職招聘Jobs

摩尼網bbs網路社區。留言板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t Association

中國佛教協會

中國佛教協會 Facebook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中國佛教協會 Pixnet Net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佛教会

地藏论坛 www.bskk.com 

地藏缘论坛 www.folou.com

中国佛教史

佛教音乐 Music

佛教故事 Stories

佛教歌曲 Song

佛教文物 Relics

佛教活动 Activities

佛教电视台 TV 

佛教导航 

佛教新闻 News

佛教维基百科 Wiki

佛教网站搜寻 

佛教线上图书馆

佛学知识 

佛教七宝

佛教历史文化

世界佛教论坛

佛教正法中心

中国佛教如来宗派 

佛教大藏经 Cbeta

佛网留言板

 

| 求職 | 新聞 | 電視 | 影音 | 字典 | 拍賣 | MP3 |  健康 | 知識 | 雜誌 | 生活 | 下載 | 網路書店 | 佛光山 | 佛陀紀念館 | 佛教如來宗 |

| 楞嚴經 | 金剛經 | 大悲咒 | 楞嚴咒 | 法師 | 佛教經典數位圖書 | 陀羅尼 | 佛教線上 | 佛教維基 | 網路書店

| Google Adwords | 佛教七寶 | 佛教歌曲 | 佛教四大名山 | 禪宗 | 禪定 | 標點符號 |

| 六字大明咒 | 熱門 app | 唵嘛呢叭咪吽 | 歌曲下載 | buddha buddha | 下載mp3歌曲 | 下載mv | 下载的音乐

| 熱門關鍵字 | 熱門電影 | 下載音樂網 | 音樂下載免費 | 露天拍賣 | 拍賣網

| 中央氣象局 | 地震 | 12000 | 波羅蜜 | 海濤法師 | 台灣論壇 | 教育部字典 | 英文翻譯中文 | 國語字典 | 藏傳佛教

 | mp3下載 | 惜物網 |  | 林志炫 | 大愛電視台 |  | 教育部字典國語辭典

| 馮馮 | 抽籤程式 | ppar |  | 大悲咒下載 | 英翻中 | txt電子書下載 | 中翻英 | 佛教論壇

| 竹林寺 | android mp3 | 聲音沙啞 | 下課鐘聲 | 禪修 | youtube下載 | 地藏論壇 | 地藏緣論壇

| 中国佛教协会 | 母親節 | 藥師經 | 佛教電視台 | 購物拍賣

| wiki en | 威力彩 | 黃金價格 | 黃金 | 六祖壇經 | 蕭平實 | 周杰倫 | 熱門 | QQ空间 | 台電 | 停電 | 指考 | china.buddha00@gmail.com

| 新浪微博 | 騰訊微博 | 統一發票 | 高鐵 | Claude Debussy | iPhone 6 | iPad | 停班停課 | 颱風假 | 台北市政府 | 行政院 | 中元節

| App 推薦 | 電視頻道 | TV線上看 | 佛教釋大寬法師 |  | Buddha Facebook

| 施食儀軌 | 奧運 | 線上鬧鐘 | 摩尼網

| 金色蓮花 | 服貿協議 | 電視連續劇 | 佛教如來 | 釋大寬 咒輪 | 佛學資料 | 達賴喇嘛 | 佛學多媒體 | 佛學數位圖書館 | 萬年曆

 | 潮音禪寺 | 黃色小鴨 | 比特幣 | 海雲繼夢 | 大華嚴寺 | 佛教維基wiki | 導覽手冊 | 悟禪法師 | 釋大慈法師 | 咒輪貼紙

| 生命加油讚 | WeChat 微信 | Line貼圖 | 短網址 | 蓮池庵 | 光明禪寺 | 生命的意義 | 密勒日巴傳DVD | 2016總統大選 | 廣欽老和尚 | 明若曉溪

| 生命靈數 | 明曉溪 | 生命教育 | 海濤法師爭議 | 慧律法師mp3 | 水陸法會 | 百年虛雲 | 佛舞 | 準提咒 | 柯文哲

| 藥師佛 | 華嚴聖因精舍 | 釋大寬 施食 | 覓菩提 | 傳悔法師 | 陳喬恩wiki | 華嚴經 | FLV | 優酷youku

| 療痔病經 | 健康長壽秘密法 | 佛曲 | 最心新聞 | 梵網經 | 時事新聞 | ptt wiki | 守成 | 學佛入門 | BBC | 學佛群疑

| 學佛心得 | 佛教書信 | Apple Wiki | 台鐵 | 最新新聞 | 教師節 | 護身符 | 作七 | 做頭七 | 悟禪法音 | 佛教如來宗wiki

| Amazon亞馬遜 | apk | Agoda旅遊飯店住宿 | 台灣十大論壇 | 十大熱門論壇 | 十方論壇 | 橙劑 | 淨心長老 | 釋海濤法師 | 佛陀 FB | 佛教音樂網Mp3

| 網路書店 | 網路書局 | Pixnet 痞客邦 | 咒輪&佛經 | 亞馬遜論壇wiki

| 搜尋引擎 | mp3音樂下載 | 影片電影 | 網購網站

| 台灣佛教論壇 | 台灣佛教網路論壇 | 心經 | 八十八佛

| 三壇大戒 | 2019三壇大戒 | 中國佛教會 | 2019日月禪寺三壇大戒

| 全职法师 | 中國佛教會baroc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2019 | 供香咒 | 兒童佛學營 | 世界佛教論壇 | 佛教戒律學綱要 | 三壇大戒 2019 | 維基百科 | 沙彌律儀要略集註

| 牟尼丸 | 縵衣 | 佛教戒律學綱要 pdf | 臨濟護國禪寺 | 釋悟潔法師 | 

GMT+8, 2024-12-25 12:59 , Processed in 0.299288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