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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续藏第14册No.0291楞严经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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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直指卷第二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门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门人 今释澹归 阅
今辩乐说 较
上七徴客尘二义以出主空显见竟。
△八示见性不灭。分六。初求示生灭与不生灭。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身心泰然。念无始来。失却本心。妄认缘尘分别影事。今日开悟。如失乳儿。忽遇慈母。合掌礼佛。愿闻如来显出身心真妄虚实。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二发明性。
阿难虽悟离尘有性。而性体之真妄。未究根源。则动用之虚实。目前难辨。是生灭之心。现在周旋。而不生灭性。尚纡凑泊。良由初获知归。识智未分。故如来更从根中指出。使知无憎爱之晓了。不假思惟。则不生灭之全机。即在当念。此下文观河之见所由明也。
△二匿王启请。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槃。我虽值佛。今犹狐疑。云何发挥证知此心不生灭地。今此大众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迦旃延具云迦罗鸠陀迦旃延。此云翦发。此外道说杀害一切。若无惭愧。不堕地狱。犹如虚空。不受尘水。毗罗胝应云删阇夜毗罗胝子。删阇夜此云正胜。字也。毗罗胝此云不作。母名。略曰毗罗胝子。此外道说道不须求。生死劫数。苦尽自得。如转缕圆于高山。缕尽自止。皆属断见。拨无因果。六师之二也。涅槃声闻未许见性。则所见偏真。犹属七识。未获常住。皆名有漏。是不能无疑耳。
△三徴肉身迁变。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灭。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佛言。如是。
以肉身无不变灭。起身中有不变灭。汝未曾灭。云何知灭。正动其自知念念迁谢。冀一觉察。返观不远。
△四较颜貌童耄。
大王。汝今生龄。已从衰老。颜貌何如童子之时。世尊。我昔孩孺。肤[胜-力+天]润泽。年至长成。血气充满。而今颓龄。迫于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发白面皱。逮将不久。如何见比充益之时。
以童年颜貌。较之衰老。盖就身变以形身中有不变也。始生曰孩。始行曰孺。皮表曰肤。文理曰[胜-力+天]。龄谓年。年已六十。故云颓。颓衰朽也。八十曰耄。言逼近也。
△五审迁化密移。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应不顿朽。王言。世尊。变化密移。我诚不觉。寒暑迁流。渐至于此。何以故。我年二十。虽号年少。颜貌已老初十岁时。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过于二。观五十时。宛然强壮。世尊。我见密移。虽此殂落。其间流易。且限十年。若复令我微细思惟。其变宁唯一纪二纪。实为年变。岂唯年变。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迁。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前结身变。此结年变。至于刹那。即与本际相近。然后出身中不灭一句。世人粗犷。不能见此。故下乃以根性相示也。变化密移四句。总叹迁流之易。密移不觉。备极迷况。涅槃云。壮色不停。喻如奔马。人命无常。过于山水。而乃火宅儿嬉。诚可怜愍耳。始由数十年。以限十年。又由十年。以限一年。由年限月。由月限日。以至刹那念念不住。此而不觉。则诚不觉矣。
△六正示不生灭性。分二。初问身中不灭。
佛告大王。汝见变化迁改不停。悟知汝灭。亦于灭时汝知身中有不灭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实不知。
年变身化。至于刹那。念念迁谢。瞥尔返观。岂同土木。此而不醒。又烦如来别生垂示耳。
△二问见水同异。以表无生灭性。分四。初徴见水。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灭性。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王言。我生三岁。慈母携我谒耆婆天。经过此流。尔时即知是恒河水。
耆婆此云长寿天。西域生子。必谒长寿。久历年所。反观如昨。即见即知。不假思量。
△二徴见水同异。
佛言。大王。如汝所说。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则汝三岁见此河时。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
还以岁时迁变。且限十年。诘其见此河时。于十年间。同异何似。盖欲其自觉。所谓不塞悟门也。宛然二字。可谓于粪头边。忽尔拾得。未易语人。
△三单徴见同异。
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其面必定皱于童年。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宛然无异。已解自觉。此复勘其童耄差别。可谓再三丁宁。
△四示见精不变。
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皱者为变。不皱非变。变者受灭。彼不变者。元无生灭。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犹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与诸大众。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此乃发明身中有不灭性也。现前生灭如彼。其不生灭如此。真在妄中。实在虚内。分别随缘。知马影之匪他。见性无迁。悟牛鼻之在手。末伽黎此云不见道。皆断见外道。等遍指六师也。
断灭与不断灭。正我法与外道之所岐。阿难之请。其始为天下后世借鉴欤。前云见无亏损。见无动摇。审知根性。不随前尘迁变。而犹疑死后断灭。此皆众生通病。故即其自童至耄。曾所经见。易为证知。而犹藉圣口抑扬。始获自认。故知无上秘密。祇在目前。而不觉变熏。流易累劫。夫目必有见。耳必有闻。一人返观。千圣同轨。当念自信。十世靡移。岂更待舍生趣生而后知其不灭耶。波斯匿王曰。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终从变灭。夫念念不停。则岂非其心之生灭耶。心惑身世。随其迁流。不遑安住。若当此时。觌面提命。自非夙智。未易憬然。而世尊乃曰。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真性所露。不落思量。随见随知。岂异今昔。此如来所为于众生迷中。而择其必不能迷者。一处自觉。则全体宛然。所谓五现量根。与八识同功。常在目前。而不自觉。一遇了缘。便同本得耳。
上八示见性不灭竟。
△九指颠倒所在。分三。初问遗失颠倒。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虽悟见闻本不生灭。而四大胪然。五蕴宛尔。迷色空于目前。揽浮沤为自体。颠倒不知其在。真性谁解偏全。若非大阐无遮。法界何因证入矣。如来开示。单指见性。阿难此请。双举见闻。宗镜谓六根中。惟见与闻。随用常住。易于显了。故罗睺击钟。文殊选耳。皆同此意。
△二如来示臂以徴颠倒。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为正为倒。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绵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
如来一臂垂示。盖以发眉剑之机。即以出颠倒之状。阿难不知直领。乃推世间以此为倒。复推世间以竖为正。可谓当面错过。母陀罗此云印。证真钞云。结印手也。用以制伏魔外。
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若此颠倒。总是如来一臂。不过换首为尾。换尾为首。有何同异。诸世间人。一倍瞻视。而不自觉。各生异见。于此若悟。首尾自换。一臂无殊。直下颠倒名字。无处安着矣。一一人也。倍多人也。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清净法身。比类发明。如来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号性颠倒。随汝谛观。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字何处号为颠倒。
如来清净法身。不分报化。现前三十二相。与一切随类应身。即相即性。即有即空。觉自心所现为正知。觉所现唯心为遍知。此所名正遍知也。若执心在身内。山河大地。同居身外。此心外有法。即为颠倒之处。故因处得号。号性颠倒也。比类者比如来一臂垂竖。而世间人各各倒正。乃推类发明耳。故知如来之身。非正遍知。以此称名。汝等之身。性非颠倒。以此得号。名正遍知。号性颠倒。无非颠倒。故曰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字何处。号为颠倒。圣名凡号。总是处声。殊相劣形。皆为幻质。愚意与诸解乖谬。然揆之圣意。当有微中。不敢雷同。俟之明哲。
△三正示颠倒。
于时阿难与诸大众。瞪曹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颠倒所在。佛兴慈悲。哀愍阿难。及诸大众。发海潮音。遍告同会。诸善男子。我常说言。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云何汝等遗失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认悟中迷。
色指十一色法。心指八识。诸缘指二十四不相应行。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诸所缘即六种无为。五位共一百法。摄尽一切。此一切法。悉唯心现。而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者。指阿难现今想相为身。昏扰为性。同现妙明真精之中。而乃不自觉知。枉同遗失。此所谓悟中迷也。妙心而曰妙明真精者本妙而明。此明真精。拣非虚妄也。本妙圆妙明心者此本妙心。圆融寂照。拣非觉明也。宝明妙性者此明而妙。用全归体也。瞪凝视。瞢不知之貌。
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
晦昧即根本无明。无明晦昧。本性荡然。所谓迷妄有虚空也。空中结暗。此能变之无明。依空起见。所谓想澄成国土也。又以所变之色。映所成能。故曰色杂妄想。想相为身。既成根身。即此色阴。揽彼六尘。成四名蕴。内摇外逸。所谓昏扰扰者。乃支润无明。一迷为心。则必惑为身内也。大地众生。从是倒执。遂同遗失矣。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无差别。如来说为可怜愍者。
色身即根身。虚空大地即器界。根身器界。皆为内识变似。本无自性。唯是一心。故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也。百千大海即喻妙明真心。一浮沤体喻惑为身内之心。即前所云汝身汝心也。弃即遗失也。倍人即一倍瞻视之人。犹云此一倍迷人。如我垂手。各见倒正。更无差别。
夫人迷于前尘。良由境见不分。故境在见生。境沈见灭。虽生非真生。灭非真灭。然迷中之心性。待因缘而后有。则目前之对现。逐境物以成无。此能推之心。所为离前尘无分别性也。自客尘不住。主空寂然。身限岁时。见无童耄。亦可以悟见闻之必无生灭矣。然乍回之心。虽能脱身世之缘。而离尘之见未易融分别之虑。自以为真性究竟无他。夫安知颠倒诚难自觉。法界元无彼我。渤海不住浮沤。乃以身内为心。讵信色前匪物。自心所现。性海本具波澜。所现唯心。水月全归霄汉。万象体玄。鉴光自满。而顾妄作亲疏。终成同异。则岂非遗失真性。颠倒行事哉。庆喜但谓见闻本无生灭。须知迷悟尚隔偏圆。悟则全悟。会万物而为自己。镜中岂有二三。迷则终迷。守所得而绝前尘。空里难忘一一。迷中倍人。当不但昔贤耳。
上九指颠倒所在竟。
△十拣缘心以示见性无还。分三。初陈所悟不敢自认。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愿佛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此言所悟之心。本自妙明。圆满常住。而能悟之心。现领法音。从缘而起。反观所悟。未见真切。故曰徒获而不敢认也。圆音谓一切音即一音。一音即一切音。又一语演尽。又各同一切也。
△二责认指以拣分别之心各还。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
佛所说之妙圆常住。乃指阿难本元心地。此法性也。若阿难闻说。即领佛指。还得本心。不由分别知见。此得法性也。今以现所缘心。缘佛法音。则此法亦与缘心随有随无。故曰非得法性。宗镜云。阿难尚认缘心。听佛法音。以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愚谓阿难以常住真心。取佛定旨。而实未敢认也。为其自知现以缘心允所瞻仰。是所悟之心。与能悟之心。未尝会归。故有疑问。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岂唯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
如来言教如指。心性如月。标指欲令见月。设教为指心源。因教识心。始知三乘十二分。但为指踪之谈。若因教所诠。徒以心缘所悟。宛在目前。皆为认指。以言教所显故。此所贵乎当下消归也。所诠之理与听者之心。灵昧终别。所标之指。与所指之月。明暗自分。故又有亡指之喻。
汝亦如是。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
因说法而生分别。则此分别之心。应有全性。虽离分别。湛然常住。不随声尘起灭。若无全性。则分别都无。便堕冥谛。外道错乱修习。多由于此。下文自明。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则无所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斯则岂唯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味为冥谛。离诸法缘无分别性。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此言分别之心。若不发明全性。则所缘之理。与能缘之心。终不能住。如彼旅客。暂止便去也。则何不于未缘法音之前。既缘法音之后。当缘法音之时。瞥尔返观谁为亭主。正须一悟也。若祇认声容分别之心。声容既谢。分别亦亡。于此非色非空。鲜不味为冥谛。此拘舍离等所为错乱修习耳。离缘无性。各还无主者。盖以分别之性。缘尘不觉为客。离尘自得为主。此于不觉中。激其自认。非真无主也。
△三示见精无还分五初问无还。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则如来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唯垂哀愍。为我宣说。
此还即下八还之还。此无还亦即下当欲谁还之无还也。阿难缘心。经客尘开示。已知无始妄认缘影之非。然现在听法。尚用缘心。故所悟者。仍是取佛定旨。犹未销归自己。则此心性。当还法音。不得常住。故复请妙明元心无所还地也。
△二示见精非影。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见精明元。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且汝见我见精明元者。盖指阿难当时见佛之见精也。此之见精。而曰明元。以其根中照了。得无憎爱。实原性觉。但未发明。不可即谓妙精明心。故曰如第二月。若缘尘分别。尘在则生。尘去则灭。此所谓月影也。因阿难已悟缘影之非。而缘心未了。尚滞分别。故复以现前见性。不落思量。使之自认。若当处发明。即为妙精明心。更无别体尔。
△三列八种尘相。
汝应谛听。今当示汝无所还地。阿难。此大讲堂。洞开东方。日轮升天。则有明曜。中夜黑月。云雾晦暝。则复昏暗。户牖之隙。则复见通。墙宇之间。则复观壅。分别之处。则复见缘。顽虚之中。遍是空性。郁??之象。则纡昏尘。澄霁敛氛。又观清净。
真际云。欲求无还之性。先指可还之相。
△四示八还。
阿难。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因处。云何本因。阿难。此诸变化。明还日轮。何以故。无日不明。明因属日。是故还日。暗还黑月。通还户牖。壅还墙宇。缘还分别。顽虚还空。郁??还尘。清明还霁。则诸世间一切所有。不出斯类。
此列八种还相。以出见精。
△五正示无还。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何以故。若还于明。则不明时。无复见暗。虽明暗等种种差别。见无差别。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则知汝心本妙明净。汝自迷闷。丧本受轮。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来名可怜愍。
当欲谁还者。分明直指。而后曰种种差别。见无差别。差别可还。彼无差别。岂是别人。汝心即指见性。本字就见性而言。原此见性。本即妙明所露。当处知归。不为分别所误。于此错过。即为丧本。常被漂溺。故可怜愍。
庆喜闻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便憬然见此分别亦还法音。由其自知现以缘心允所瞻仰。深中疑根。不能自昧。故复以妙明元心为请也。世尊曰。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是离诸相而显根性。亦可离分别而指识心。乃谓其心性各有所还。何也当知八种见性。随见随知。不落思量。虽皆未经发明。无所销归。然彼杂妄识。此同现量。圣意所取。正与妙精净明。体用相似。以冀其当下自认。即同本得。可谓少假方便。疾证菩提。推此而知世所言有得于心。行于事物。明昧两岐。一放一收。纷然断续。是皆心性各有所还者也。
上十拣缘心以示见性无还竟。
△十一拣尘表见。分六。初拣物非我。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前破能悟缘心。今请所悟妙明。如何即此见精。便当妙明真性。使我得知。仍是不敢自认之意。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今汝未得无漏清净。承佛神力。见于初禅。得无障碍。而阿那律见阎浮提。如观掌中庵摩罗果。诸菩萨等见百千界。十方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补遗云。准小罗汉见小千。今阿难初果。乃小千之分齐。初果而能见者。佛神力也。若祇单见一初禅。自力可办耳。净名经云。阿那律答严净梵王吾见此释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庵摩勒果。此言阎浮提。乃一切阎浮提。华严云。一切阎浮提。皆言佛在中。阎浮提从树得名。庵摩勒果似桃似奈。当时执此。即以为喻。初地见百佛土。二地见千佛土。十地见无量佛土。维摩诘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见诸佛国土。不以二相。盖二乘在定则见。出定不见。如来未尝不定。未尝不见故曰常在三昧。众生隔纸膜。不见外物。此以众生同列。示所见之广狭不同。而能见之根性无异也。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所住宫殿。中间遍览水陆空行。虽有昏明种种形像。无非前尘分别留碍。汝应于此分别自他。今吾将汝择于见中。谁是我体。谁为物象。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谛观。虽种种光。亦物非汝。渐渐更观。云腾鸟飞。风动尘起。树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择于见中谓择于所见之中。我体物象。彼此分明。我体即见性也。谁是谁为。使之自择。至于是物非汝。乃为代择。又如来方便耳。
△二显见非物。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则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前于我体物象。分明择出。此乃指归见性。复曰诚汝见性。使自承当也。汝见而曰清清者。拣非杂识耳。
庆喜虽知见性不还。而犹不知是我真性。盖由物我不分。故不能于其见精豁然获所知归也。夫众生日用。身在物中。所见皆物。即能返观。又杂识妄。故我世尊确指现前诸有物象。而曰是物非汝。划然不许更余物想。然后曰诸有物性。虽有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见精而曰清净。又复使知此一见性不与物杂。本妙如是。想相俱尽。纯一真心一刹那间。内自证知。不循分别耳。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言见必非物。故指见是阿难。因及不见。亦是阿难。总不是他物也。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者。言人各有见。必不可互见。以可见即成为物耳。故纵云。若同见此物。即以同见者。名为见吾。反出吾不见时。以穷见必不可见。遂带言见与不见。亦总是阿难也。故再纵云。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此阿难见处。不是别人。终纵之云。若不见吾不见之地。此阿难不见之处。总不是别人也。以世尊自言曰吾。代阿难而言曰彼。
△三显物我不杂。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此言物我不杂。以证见必非物也。若见是物。物亦是见。汝能见物。物能见汝。自他不分。体性纷杂。则有情无情。不成安立。诸世间谓众生与器。即指有情无情也。
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此正告之辞。盖谓见性虽同。各自受用。千江一月。万影同圆。汝应自知。不相假借。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此带责之辞。性汝不真者谓性中有汝。如海上之波。未尝离异。汝在性中。似波还望海。辄见猜疑。若知汝我同源。各自取实。心目共证。岂假问人。
盖由自证而起见相之后。乃有色心。心即八识。属见。色即根尘。属相。故知见相本自同源。物我难分。从来久矣。阿难不能自认见性。此俱生所执。古今皆然。附物即遗自心。返见仍余分别。若非彻底知归。必不能于万物象前翛然独脱。如水与石。似色投空。本不相离。亦无相入。此固大圣独证之境。即在凡夫日用之间。所谓见色闻声。有何同异。而眼光圆满。宛在现前。听性通玄。声响不杂。此虽不藉修持。亦须一回自得。如来反覆设言。盖有见乎其难。而乃丁宁其易尔。
△四疑见有大小断续。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余。我与如来观四天王胜藏宝殿。居日月宫。此见周圆。遍娑婆国。退归精舍。祇见伽蓝。清心户堂。但瞻檐庑。世尊。此见如是。其体本来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为复此是缩大为小。为当墙宇夹令断绝。我今不知斯义所在。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承见性周遍必我非他。此复因所见宽狭。疑见性舒缩也。娑婆此云忍土。伽蓝具云僧伽蓝摩。此云众园。
△五示前尘留碍分二初喻器空。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各属前尘一句。已释疑义。例众生不能返见。皆为前尘留碍。下皆发明此旨。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汝言不知斯义所在。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定方则为器局。若不定方则空有体。以喻见性不为物碍。亦能随物作则。岂为法界之量所限哉。义性即见性之义。云何为在言见性如是。不随物在也。
△二除器方圆。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但除器方。空体无方。不应说言更除虚空方相所在。
无方圆者空也。以喻见性。入者证入之义。若欲证入见性。但撤前尘之见。见性自如。不须更除虚空方相所在者。为虚空在方圆器中。每因方圆而并疑虚空。心印所谓去妄则兼真并弃也。岂知见对物而显。物自来去。非见有无。无在不在。不用除也。
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此言见不可缩。亦不能伸。见不可断。亦复非续。
上五示前尘留碍竟。
△六示转物。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
如来藏性。一落转现。心色宛然。迷于本明。所见皆物。始则境从心生。既则心随境转。虚空之性徒在。方圆之见难除。大小之观。所自来尔。
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转物者转一切物而为自己。一切万法。唯心所现皆无自性。唯是一心。但离分别。即是般若。般若周遍。身心圆明。心圆明。则摄事归理。常照常寂。八风不摇。身圆明。则体理皆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毛端国土廓然现前。不由神用。法尔容摄。
总之阿难。不能自认见性。皆为前尘留碍。世尊于先章指见是汝。今乃发明为物所转四字。是其病原。此病既去。则见性周圆。含受法界。一返观而得之矣。惟不能返观。则此见性。惟见目前。目前寥廓。以为见大。目前迫狭。以为见小。而不知寥廓迫狭。皆属前尘。犹方器中。见空为方。别安圆器。见空为圆。而不知方圆亦皆属器。以空无方圆。悟知见无大小。但能不随前尘所起知见。名为转物。直下圆明。虽在众生身心。与佛无二耳。
上二显根见竟。
△三标见性离是非是。分五。初疑见性现前。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
犹是所悟之妙明。未敢自认。皆由能悟之缘心。分别未宁。虽承如来指出见性无还。前尘留碍。而分别之身心仍在。则现前之见性徒悬。若取现前反余今我。病在物我未融。是非交互。有诸能入。便违清净觉心。无见及缘。自到一真法界。欲垂究竟。聊借当机。
而今身心分别有实。彼见无别分辨我身。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见性实我。而身非我。何殊如来先所难言。物能见我。唯垂大慈。开发未悟。
不能自认妙明。则分别身心。犹作主宰。所谓有实也。虽悟见性无还。随境对现。无分别晰。而不为用。是所悟之见性为客。而身心分别仍为主。主能辨客。客不能辨主也。以此为我。身心非我。是见与身心分为二体。所谓物能见我。亦极形其不能自认耳。
△二指无是见。分二。初标相徴见。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见在汝前。是义非实。若实汝前汝实见者。则此见精。既有方所。非无指示。且今与汝坐祇陀林。遍观林渠。及与殿堂。上至日月。前对恒河。汝今于我师子座前。举手指陈。是种种相。阴者是林。明者是日。碍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可有形。无不指着。若必其见现在汝前。汝应以手确实指陈。何者是见阿难当知。若空是见。既已成见。何者是空。若物是见。既已是见。何者为物。汝可微细披剥万象。析出精明净妙见元。指陈示我。同彼诸物。分明无惑。
在前之见。穷于无是。将欲夺其所悟。又穷于无非终以夺其能悟。至于所悟之见性顿忘。能悟之分别亦息。则法界现前。无是非是。始为穷竟。此先穷在前之见也。披开。剥析也。
△二答无是见。
阿难言。我今于此重阁讲堂。远洎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指皆是物。无是见者。世尊。如佛所说。况我有漏初学声闻。乃至菩萨亦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人于日用。所有见闻。皆依声色而得暂现。犹如电光。瞥入明了。分别厘然。此分别性。执为我心。执为我体。亦已久矣。忽而使之离诸分别。还指见闻。虽获所悟。犹故在前。欲舍身心。难忘在我。将究在我之分别匪他。先教在前之见性顿撤。如来所为穷于无所指陈。然后即此身心。帖然仍旧。原夫一切物象。悉由见有。若复此见。同物指陈。则物从何显。见从何附。唯指皆是物。正为全体于物。而无是见。若在迷中。不能自见。设得深悟。还同于物。此理精玄。自非菩萨。弗能证知。庆喜示同声闻。若或于此。可大概见欤。
上二指无是见竟。
△三指无非见。分二。初许无是转徴非见。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见精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乃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
此先印其无是。然后再诘其无非也。无是见。则所悟既消。无非见。则缘心顿尽。无上法印。下文自见。
△二答无非见。
阿难言。我实遍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何以故。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佛言。如是如是。
如梦所见。以为实有诸物。及至于觉。悉我梦现。讵谓即未曾觉。是我非物。祇是无人觉知耳。世间现前。亦如梦见。诚非他事。于此觑着。更无与我缘对。不妨全觉即在全梦之中。与一切梦作觉因缘也。法华曰。不如三界见于三界之相。如来明见。无有错谬。若能明见于无非见者。则现前三界。当作何观。不可更有名模也。始则穷其无是见者。以消其在前之见。不同于物。既则穷其无非见者。使知厘然分别。不是别人。若能于此。一时放下。则当处身心。与本无二。皆为下文无是非是。先一荡除耳。
上三指无非见竟。
△四文殊启请发明二种。分三。初大众惶悚。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始。一时惶悚。失其所守。
见性之我顿除。分别之物亦化。非我非物。大智所证。非初心能辨。故有茫然不知是义终始。此即下文云。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二义。
△二佛称实语安慰。
如来知其魂虑变慑。心生怜愍。安慰阿难。及诸大众。诸善男子。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非末伽黎四种不死矫乱论议。汝谛思惟。无忝哀慕。
将演大法。先叹佛语。以坚其信。如来有五语。资中云。无伪曰真。称理曰实。不变曰如。心境相应曰不诳。悬见未然曰不妄。四种矫乱谓亦变亦恒。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凡持两可。无有决定。以明佛意乃是非双离。心境俱遣。显真妙性。本无戏论。哀慕者哀其仰慕之情。言须谛思。无辱如来见怜之意。
△三文殊正请发明。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愍诸四众。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
此出文殊。为借大智以助明大法。非声闻权小所能。精见色空即上于色空上辨见也。二种即指是非是义。是即无是见义。下云若是见者。应有所指。非是即无非见义。下云若非见者。应无所瞩。互看便见。
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唯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元是何物默含元是菩提净妙明体。知同一体。则物我浑然。非言可言。非识所识。故曰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上四文殊启请发明二种竟。
△五正示见性无是非是。分三。初会见相元是菩提。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
宗镜云。若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无法。以分别智。解心不亡。但缘他境。未住自地。大菩萨指十地以后。首楞严三昧经云。佛说是三昧。非九地已下及二乘能知。此三摩地。即首楞严三昧。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见指根。见缘指尘。想相指识。根尘识等三。如幻无生灭。无性非性故。一切总唯心。慧者之所达。于中无有想。言思悉皆离。
△二敕文殊表无二相。
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为无文殊。如是。世尊。我真文殊。无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则二文殊。然我今日非无文殊。于中实无是非二相。
佛与文殊。两相映发。证明斯义。诚不虚也。佛云。如汝文殊。文殊云。世尊。我真文殊。佛云。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文殊云。无是文殊。若有是者。则二文殊。佛云。为无文殊。文殊云。然我今日非无文殊。故知但一文殊。此外更无增减。以例真精妙觉明性。才落意言。便成惑妄也。
△三正发明性出是非。
佛言。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见与空尘。本为妙明真心。则指为色空及与闻见者。皆突然妄发也。既曰第二月。又曰谁是谁非。则知众生现前。根尘交互。当处了然。谁为是非。眨眼错过。斯成捏目也。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
种种发明犹云此是色空。此是闻见。既不如是。应作何观。智者于此。当自晓然于是非之外矣。
由是真精妙觉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王鼎舜曰。出指非指。所谓见月忘指也。温陵雪浪皆以指喻指为释。反增葛藤。无上真诠。岂庄子能例。多见其失念耳。
见与见缘。如虚空华。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一切如来。及大菩萨。住三摩地中。体本如是。本无是非二相。阿难不能自认见性。始则为物所碍。既则见性在前。是见与见缘。不能如虚空华也。不能如虚空华。则闻见不尽。色空枞然。又奚能安住于菩提净明。如镜华水树。宕然于是非之外耶。此古人所云。阳??空华。不落有无。深玄旨趣。正须一悟。非可言说也。
上三标见性离是非是竟。
△四斥因缘自然以显见见实相。分七。初疑觉性同于神我自然。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
温陵云。觉缘即见性。能见明暗通塞遍缘一切者。前云见性周遍。又云身心圆明。遍含国土。即此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也。
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外道不达真唯识性。徒以唯识所变。似境所现。即于第七主宰。第六缘尘。执为实我。遍一切处。似滥真觉含十方界也。不知彼立冥初生觉。即此八识不觉妄动业相。以不觉为冥谛。以妄动业相为神我。迷于无性之理。成于身见之患。随处迁流。祇同生灭。投灰即娑毗迦罗遗种。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佛于楞伽说因缘生法。为破外道自然之计。亦约世间根器之所从起。非第一义。故下又有因缘之疑。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当一气读。谓此见性自然周遍。似非因缘。盖意其同于自然也。故曰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使得分别不入群邪也。
△二示非自然。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
旁引曲喻曰方便。究竟不二曰真实。言佛开示。权实悉备也。甄察也。言当推穷自然之体。自体若无。则神我立破。
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此言见性无有自体。有自则不能入他。不入则自不能遍。皆入则自不能成。
△三疑因缘。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阿难本疑自然。今见推破。乃举因缘。以因缘义。如来曾说。安于固然。故曰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四示非因缘。并结见离名相。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虚空。祇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汝今因见者盖即现前见性。为能因能缘。以俟徴破。故曰此见为复因明等而有。为复缘明等而有。若此发明。不因明有。不缘明有。则此见审非因缘矣。穷于因缘。又非自然。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摩尼珠。映于五色。非即非离。法界一真。犹存见隔耳。
△五再疑因缘。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阿难初疑自然。既蒙开示。以为因缘之说本于楞伽。必无所误。今复承破。故引圣言以求决择也。
△六再斥因缘自然。以表见性离于四相。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不了第一义。故于空明心眼。成于俗谛。外道不达。以为一切世间。皆由胜性。自然而有。体本如是。如来特以因缘破之。谓因迷有。非自性有也。然悟在迷中。现前发明。亦无真俗。故下即以能见反覆推明。见无所因。见无所缘。然后使之当处自悟。所谓见见也。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日月灯明。所以显见。非因日月灯明而后有见。外道不能离明自发。同于世人。遂成断灭。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明暗陵夺。非见暂无。示非因缘也。此与盲人睹暗相类。彼示见不属眼。此示见不因境。意各由显。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不是明暗通塞。总以显见非因缘有也。既非因缘。则此见性。不由前尘所起。而又睹暗同明。益信明不循根。寄根明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智者于此。可以起悟。故下即出见见。
△七直示见见实相。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上见字即觉悟。所谓始觉也。下见字即见明暗空塞而非明暗空塞者。是五现量。既不局根。而又非境。则如来藏性。岂非常露。然未经觉悟。虽犹寄根离尘。祇同流布。岂可以觉悟之寄根离尘。而乃即未觉悟之寄根离尘哉。既此觉悟之寄根离尘。犹离未觉悟之寄根离尘。则未觉悟之寄根离尘。终不能及。宜乎终日常在解脱之中。而局根揽境耳故知如来藏性。时时现前。瞥尔错过。即入分别。忽遇了缘。便同性觉。性觉即本觉。始既合本。本亦无名。一真法界。宁同戏论也。
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结责示诲也。实相者如其自性。非内非外。非知不知。一法界性。言思俱绝。
见见之义。诸疏有以上见为体。下见为用者。约根而言。则下见为用似矣。然在迷位。迷失真性。安得有所谓体也。亦有以上见为用。下见为体。然迷中之根。岂可名体。且现迷之体。安得乎清净之用也。又有以上见为真。下见为妄。然既有其真。何者是妄。总之皆按经文前后。以为实解。如按见不是明。便谓见本离尘。见既离尘。推而上之。应有性觉。是以上见为体也。或即以离尘寄根之见。已同真觉则应有智照之用。还照自体。是又以上见为用。下见为体也。或以离尘之见。仍非性觉。应有真性以鉴其妄。是皆现按经文。克定位次而不达迷悟之理。岂知真性元无体用。悟者之用在体中。即迷者之体在用内夫圆明了知。不因心念。所谓用在体中也。一切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所谓体在用内也。悟则当处全真。即或未悟。终非别有。前文约见非眼。今显见不因明。皆即众生现前根性。与本性觉。无有二体。亦无二用。但在迷中。有而不觉。暂指为无。更名为妄。故此显出。以待其悟。所云见见即见乎现前见性。本不属眼。本自离尘。此愚以为始觉之所由发也。夫始觉在未觉时。即是妄觉。为不见现前根性元自清净。从缘分别。是称为妄。若承开示。穷于见不循根。见不因境。则分别顿息。即此分别。还择根性。随处会通。成妙观察。所谓始觉。原其所从。悉由本生。迷则为妄。悟则为始。即或未悟。而此分别。岂是别人。如在醉中。为酒所持。忽然而醒。人非别有。醉失其在。亦如梦中。妄见前境。及至于觉。境从何去。人在床褥。更无增损。真性亦然。迷则全体是妄。妄非因真。悟则全体是真真非因妄。楞伽云。外道谓流注生因。非眼识色明集会而生。更有异因。彼异因者。说言若胜妙。此胜妙者。外道以为自性。谓自性自作生因。一切根身器界。皆从性生。性为妄本。妄不可了。此心与境。悉属自然。而自然之心。即是神我。遍十方界。是十方沙界。包裹心外。心外有法。心因法遍又成因缘。自然因缘。二说相依。悉属邪计。总为不达如来藏性。不觉成识。识生见相。见即分别。相为根尘。以分别心。依根揽尘。物我不辨。难于发明。惟有根性。前境对现。无分别晰。暂时透露。故如来于此再三指示。若能觉悟。即与如来藏。更无体用之殊矣。虽然。此亦就未到明了意识。易为体认。非谓与七六二识更有同异也。夫迷中分别。实无自体。惟从不觉。妄自执持。执亦无体。性本如如。境去执融。性真自在。此前文所说无非见者。正使万物胪然。犹非别体。阴入处界。及与七大。许同一性。皆在悟时。自证境界。殆不可以识解蠡测耳。
上四斥因缘自然。以显见见实相竟。
△五出妄见显真。分四。初请示见见非见之义。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疑自然。则对现之心犹在。疑因缘。则目前之境尚存。此乃不能顿领见见非见之由也。下文正明根境受迷之始。始迷已豁。则当下释然矣。
△二将演总持。嘱令谛听。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大陀罗尼此云总持。然有一字多字无字之异。指下神咒。即多字也。若显实相。即无字义。实相陀罗。即真三摩地。摄诸三摩地。故一切菩萨净妙庄严。皆依此而得成就。观照而曰奢摩他。盖言寂照离诸分别。故曰微密。
△三示二种妄见。分三。初示二颠倒总相。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此推轮回由于二倒。二倒实本分别。分别即无明不觉心动。动故有见。即见分也。此见无体。故曰妄。二倒属相分。根尘所托。相从见现。见既妄。则相亦应妄。相妄则直下根境如虚空华。真唯识性。而得现前。此直指觉悟之方。以答前问也。当处即当不觉心动之处。妄动即业。业即是苦。故曰当业轮转。别业约根身。同分约器界。妄见是一。约相分二。故下云。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与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也。宗镜以别业为分别烦恼。同分为俱生无明。与本经旨。未见体贴。
△二示别业妄见。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阿难。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目喻真智。灯喻真理。真智无见。真理无境。夜见灯光别有圆影者。是真智因妄动而起分别。故于真理上。妄有能见之根。五色即五根也。真智局见成根则真理惑空为色。同一见妄所生。妄分根尘。自别亲疏。悟妄无因。根性现在。故下文云。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阿难。此若灯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此言真智与真理。本无过咎。咎在妄动自生分别也。见圆影者。名为何等。虽在眚中。见非圆影。亦自可悟。非眚人喻佛界。色即影也。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离灯别有。则合傍观屏帐几筵有圆影出。离见别有。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
此言亦不离真智真理而有妄现也。故知真智无性。不觉妄动。真理本空。妄见成色。智不生妄。妄非智离。空不生色。色非空外。悟妄元虚。理智自尔。因是名非。终乖本住。故又曰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也。
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此以第二月因捏所成。岂是形见。喻见圆影目眚所成。岂是灯见也。是既无端。非因是立。总以明真智真理。虽在妄中。犹故宛然。悟同本得。非今所造也。
△三示同分妄见。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祇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佩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水中可居曰洲。括结也。量数也。大国二千三百。此属五天竺。暨此神州。晕适佩玦皆日月旁黑气。环匝曰晕。薄蚀曰适。佩玦玉器。形如佩玦也。彗孛飞流皆妖星。尔雅云。彗星为搀枪。孛形孛孛如扫彗。飞径去。流相连。负耳灾气向日。如负如耳。虹霓阴阳不和所现。尔雅云。虹即??蝀。霓雌虹也。不见之国。喻无见妄。如清明目。观诸晴空。
上三示二种妄见竟。
△四例现前观见。以显见见非见。远离和合。圆满菩提。分三。初以别业例今观见。证成见见。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似前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将同例别。以别例同。故曰进退。似境则非。实有非色所造。益彰见劳。所谓真理本空。空不生色。总出见妄如眚。悟眚非见。故无见咎。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
以目观见者根也。山河国土者即器世间。众生即众生世间。二皆指境也。合根与境。皆由无始见病。谓无明不觉妄动而有见分。即前文分别见妄也。见即目见。见缘即国土众生。此根与境。皆属相分。原于见分妄发。故似现前。而非实有也。觉明即见分。见所缘即见与见缘。此复原见与见缘之所由眚者。始于觉明。以显根境无咎。下文自明。
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觉见即觉明。觉见即眚。此领上觉明见所缘眚。而独指觉见。故下急出云。本觉明心。觉缘非眚。盖原本觉乃如来藏。与对缘而现之根性。皆属现量。元无过患。总以归眚于觉见也。所觉即指觉见。能觉此所觉之为眚。即为见见。岂复名觉闻知见耶。众生日用。由有见妄。则当眼光晓了。不能自觉。故滥色名见。滥声名闻。瞥尔知归。岂分本始。此如来所为三致意尔。
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此结转阿难现前见与见缘。皆为眚病。非能见眚病者。此能见眚者。亦即现前根性。自知自觉。故曰性非眚者。所谓悟妄即真。故不名见。
△二以同分复例别业。结准十方。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总结前文同别二见。进退合明。以例一阎浮提。又以阎浮提。例彼十方。同是无始觉明。致令无漏妙心。妄为见闻觉知。虚妄和合。若能悟知。当下远离和合与不和合。则见妄顿除。生灭永息。不生灭性。宛然常住也。
如来藏性。不觉妄动。而起见分。遂有相生。根尘对现。互相增长。流转无穷。一切众生。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曾无暂歇。然本觉妙明。常在根中。虽为根局。亦逐境迁。而无分别晰。未尝变易。所为寄根明发。离尘有体。性本如是。一朝觉悟。不循功用。即未觉悟。亦无亏染。但在迷位。无人觉知。枉自流易。譬如云驶月运。舟行岸移。本非实事。然久受驱使。习与性成。在凡夫中。轮回六趣。目为虚妄。在二乘人。留滞变易。情怯偏空。在十地微细所知。仍隔罗谷。此岂位置实有所殊。见妄积熏。忆持难割。所以草庵久卓。宝所徒遥。此经直指根性。但须觉悟目前。正与华严直授初心。岂假勤劳累劫。同一旨趣。宁分顿圆。故知一法界体。自在当人。大地众生。本成佛道。唯证始知。智慧德相。现具凡躯。非关溯源徒以理信也。是以阿难不达见见。如来唯明见妄。知妄动始于不觉。元非实有。则见性本自现成。祇须觉悟。所谓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圣诏昭著。唯当自信。勿阻长途。空役时岁。古今皆然尔。
△三斥和合与非和合。分三。初总牒和合与不和合。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觉元即始觉。即谓般若也。涅槃三德。一法身。一般若。一解脱。法身即本觉妙明。般若即此始觉。今再明证菩提之始觉。亦非和合与不和合。和合即同因缘。不和合即同自然。故须辨之。华严偈云。非是和合不和合。辨性寂灭无诸相疏云。应缘非不合。住体非和合。又缘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尽非和合又合相离故无诸相。非合亦离辨寂灭也。
△二斥和合。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菩提即始觉。菩提从本觉生。还证本觉。即现前见精。未悟为根性。既悟即菩提。以现前见精。即本觉流露。虽众生日用而不自知。似藉了缘。然实由本觉所熏。故在迷中。终有时节。所谓缘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尽非和合也。若妄想与诸缘和合而成世间。缘在则似生相续。缘散则尘影销沈。妄想无性。岂滥觉元。一对辨而悉耳。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何处杂见。此徴杂处。见相相。即明相。杂何形像。此徴杂状。既不成杂。亦不相即。故曰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谓明既即见。不可以见更见于见也。虽不相即。亦复各自圆满。合此二难。总以明不成杂耳。故终曰。见必异明。此乃正言见性异于前尘。若杂则各失名字。何处更有明与见之别耶。性即见性也。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合明则应不见暗。若见暗而不与暗合。则见明时。既与明合。应不见明。谓不与暗合而能见暗。则与明合应不见明也。此乃明合而仍了明非暗。总以显见性唯不各合。始能各见也。
△三斥非和合。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能缘为根。所缘为尘。念虑为识。盖见此妙觉元常。与三者互相和合。以自消息。今既发明。应不和合。乃疑之也。不知体本不合。幻起从缘。缘起即是无生。心境皆无自性。百门义海云。达无生者。谓尘是心缘。心无尘因。因缘和合。幻相方生。由从缘生。必无自性。何以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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