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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49-(第四十九講)打破無明證量電子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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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第四十九講)打破無明證量電子書.pdf
慧律法師佛學講座-楞嚴經(49)
第四十四講: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研究(28)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楞嚴經義貫》184頁,
經文: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合眼見暗名為身中;]
[開眼見明,何不見面?]
[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見面若成,]
[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
[何成在內?]
[若在虛空,自非汝體,]
[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必汝執言:]
[身眼兩覺,應有二知──]
[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說: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這個是二分法,
不是向外看,就是向內看,
但是,因為它是文言文,
所以,看起來挺有學問的,
但是,體會起來,
從文字上看不太懂;
但其實它很簡單的。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這是如來再重述阿難的立論。
「離」,就是非。
「外見」,就是外對所成之見,
就是跟眼睛配對來解釋。
也就是說,眼向外看。
這個是一般能接受的,
也是佛陀所講的,
眼根攀緣色塵,而生眼識,
所以,眼是向外看的。
「內對所成」,是心眼向內看所成之見。
這是阿難的看法。
此言,依阿難你的說法,
如果不是「向外看」所成之見,
便是「向內看」所成之見。
這又是凡夫二分法所造成的計著。
所以,我們要修學佛道,
要進入不二法門,
不二法門。
所以,因此,萬法回歸當下,
也就是說:
萬法不離現前當下這一念,
沒有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
諸法,它就是空,
空就是性的展現。
因此,我們要了解,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道理是什麼。
色即是空,
也就是所有的現象界都是本體界,
所以叫做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所有的本體界,
絕對的本體界,也就是所有的現象界,
現象界是空,本體界也是空。
但是,本體界的空,
它是可以顯現般若智慧的,
是可以顯現般若智慧的。
因此,什麼是佛陀?
佛陀就是徹底的否定自我;
再一次的徹底的肯定自我。
徹底的否定自我,
就是緣起四大的色身,
四大本空,五陰本來就無我。
所以,佛陀先徹底的站在緣起的角度否定自我。
再來,站在真心的角度,
真心的角度,就是所謂如來藏性的角度,
徹底的肯定自己,
因為這個如來藏性是作得了主的;
凡夫無明、煩惱,
所以,他作不了主,
這個心性作不了主;
而佛陀徹底的否定以後,
再一次的肯定,
每一個人都可以成佛,
到最後,
否定跟肯定,都只是語言的表相而已,
那只是站在沒有修證、沒有證悟的人的角度,
佛陀是這樣善巧方便的講。
因此,我們要了解佛陀的心,
從哪一個點、線、面,
時空、因緣不一樣,
切入都可以見性。
底下,
「合眼見暗名為身中,
開眼見明,何不見面?」:
這也就是說:
如果不是外見,
像你阿難所講的:內對所成,
那麼,合眼見暗,
你阿難認為是見到身中,
就是身內了。
開眼見明,為什麼不見到你的面呢?
這個意思就是說:
它有返觀看回來的能力。
這又是一個「讓步」的句法。
佛說,退一步而言,
你所說的「合眼見暗的時候,
稱為是看到你內身中的臟腑」,
縱使我們承認這是真的,
那麼我問你,
當你開眼而見到一片光明的前景的時候,
為何不能看到你自己的臉?
因為眼睛有看回來的這個能力,
它是內對所成嘛!
是不是?
「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如果你實在不能看見自己的臉,
那麼「心能內對而見物」
這個立論便不能成立。
「見面若成,
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
何成在內?」:
這裏又是一個「讓步」句法。
「見面若成」,
你能自己見到自己的面,
這件事如果讓它成立,
姑且讓它成立。
也就是說,
你若真能看到你自己的臉,
那麼你的能了知的這個心
以及你的眼根,
都會變成懸在虛空了。
因為在虛空,
(這樣才有可能面對著你的臉,
看到你的臉。)
「何成在內」,
如何能成在你身內之物呢?
也就是說,
既然你的心跟眼都變成在虛空當中
跟你的臉相對,
如何還能成為你身中的一部分之物呢?
也就是你的心與眼
就不是屬於你身上所有的東西了!
「若在虛空,自非汝體,
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
如果你的心跟眼都懸在外面的虛空當中,
跟你的臉怎麼樣?
相對的,
自然就不是你的身體的一部分;
因為它是懸在虛空嘛!
這麼樣一來,
如今如來是在你的面前,
跟你的臉是相對的,
而且如來也可以看到你的臉,
難道如來也成為
你懸在虛空當中的身體的一部分嗎?
意思就是說:
你這樣講是沒有道理的。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這是繼續上面所說的:
「心在虛空」的假設。
「知」,就是有知覺。
「合」,就是應該。
「非覺」,就是非有知覺。
也就是說,
如果你的心跟眼是在虛空當中,
則當你看東西的時候,
你的眼既然已經有了知覺了,
你的身就不應再有所知覺,
你的身就不應再有所覺知了。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
「必」,就是假設說你一定。
「兩覺」,兩者各有各的知覺。
在外面的眼跟心有知覺,
在你的身體也有知覺。
此言,你若一定要堅持說:
我的身和眼睛兩者各有各的知覺。
所以,「應有二知」:
這是讓步以後再進一步推論。
「知」,就是能知之體。
此言,
「如果你的身和眼兩者各有知覺」,
那麼這件事假若成立的話,
那麼,
你一個人就應該擁有兩個能知的體了。
眾所皆知,這是不可能的了,
大家知道,能知之體是一個了。
「能知之體」,在佛法中,就是心之義。
這麼一來,
就變成阿難一個人有兩個心了。
「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再承上所說的,
如果你真的有兩個能知的體,
就是(兩個心),
那麼你雖只有一個身(但因為有兩個心),
那麼,修行修行以後,
咦?就變成兩尊佛了,
應能修成兩尊佛。
有這個道理嗎?
當然沒有!
所以,佛就一層一層的把它破除。
義貫
佛言:如你所說,
當你見物時「若離」,就是(若非)
若非向「外」所成之「見」,
就是「內對所成」之見;
你又說,
「合眼」時所「見」到的「暗」境,
你就「名」之「為」見到你「身中」的腑臟;
佛說:我們姑且承認這是對的,
如果姑且承認你是對的,
如果這樣是對,
若如是者,
則當你「開眼」而「見明」的時候,
你為「何不」能自「見」你的顏「面」呢?
因為眼睛會返過來看到你自己的內身;
當然,眼睛一睜開,
就一定會看到你自己的臉了。
你「若」實在「不」能自「見」己「面」,
則說心能「內對」而見,
便「不」能「成」立;
再退一步說,
如果能自「見」己「面」的事
「若」能「成」立,
則你「此」能「了知」的「心及與眼根
乃」必須離開你的身體,
懸「在虛空」當中,
而與你的臉相對;
心與眼既然在虛空當中,
即非你身體的一部分,
如「何」還能「成」為
「在」你身「內」之物呢?
又,
心跟眼「若」是懸「在虛空」當中,
「自」然「非」在「汝」身「體」上,
那麼,
「即應如來今」既能「見汝」之「面」,
又在你身體外,
那麼說來,
因此如來「亦」成為
「是汝」懸在虛空中的「身」體的一部分了,
然而顯然如來之身
並不是阿難你的身體的一部分,
因此你阿難並不能自見己面;
既然不能自見己面,
因此你的心眼便不能內對而見,
也就是往內看,
根本沒有這種功夫,
大家都知道,眼是往外看的,
所以,你的內對而成見,
是不能成立的。
所以說「心眼能內對而見」
是不能成立的。
又,再退一步言,
如果你的心跟眼真的在虛空當中,
則「汝」處在虛空當中的「眼
已」經自己有「知」覺了,
那麼你的「身」體「合非」
合非就是(應非),
那麼你的身體應非有知「覺。
應非有知「覺。
必汝」堅「執言」說:
我的「身」與「眼兩」者各有各的知「覺」,
並不是只有一個能知覺;
如果承認這是對的,
如是則一人「應有二」能「知」之體,
既有二能知之體,便有兩個心,
你既有兩個心,
「即汝」現前,
「一身」將來
應「能成」為「兩」尊「佛」;
但這顯然是不對的,
你一身並不能成為兩佛,
所以,
說你一身有兩個覺知的體,
就是(兩個心)
是不能成立的;
你既只有一心,
便只能有一個能覺體,
便只能有一個能覺體,
是故,
你的心若離身體而處在虛空當中,
與你的臉相對,
則你的身中便沒有心,
因為覺知是一個嘛!
身既然無心,便應無知覺,
因此當懸在身外的心跟眼見到外物的時候,
你的身也應當無知覺。
然而事實不然,
實是:心見身覺;
心能看到,身也能覺。
是不是?
所以,心見身覺;
是故心與眼非在體外,懸在虛空,
而能內對且自見己面──
是故「內對」的理論是不能成立的。
詮論
在此段中依佛所說,
可見阿難論證的錯誤在於:
一、「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也就是,阿難的意思是說:
當他看東西的時候,
若不外對,就是內對),
眾所周知,
眼睛是往外看,才成為眼見的。
所以沒有「往外看」的時候,
就是在「往內看」,
這種說法很武斷,
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窠臼。
這個念窠臼ㄎㄜ ㄐㄧㄡˋ
窠臼就是沿襲以前的舊制,
不能別出新裁,
以前的陷阱叫做窠臼。
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舊有的陷阱。
再者,眼能對外看,
並不表示「眼能對內看」也是成立的,
但是阿難就武斷地依邏輯推論
而說眼能「內對而看」。
但是請注意,
阿難所主張的眼能內對而看,
是有條件的,
那麼條件就是:眼睛必須閉起來,
才能內對而看。
這個假設條件也是很武斷,
因為並沒有足夠的憑據
能證明這個假說能成立。
因此佛就針對這一點來攻破:
如果心眼真有內對而視的功能,
它不應是閉起眼來的時候
才能內對而視,
而當眼開的時候也應該能夠內對而視:
就是看回來的能力,
不管閉眼、開眼,都有看回來的能力。
而事實上,
「見」這一件事情,
在唯識學上稱為「眼根與色塵相接
相接就是(相對、相觸)而生眼識」,
這是眾所周知,
以唯識學、佛的開示,都是這樣子的。
因此才能了別外色;
再者,依唯識學,
依四緣生眼識:
我們要注意,
眼識九緣生,他後面都省略了,
第六意識、第七意識、第八意識種子依,
都暫時省略了。
眼睛、還有外面的色塵;
空就是距離;
明就是光線。
這眼識的產生,
就是讓你很容易了解,
眼根、色塵、距離、光線,
眼就是眼根;
色就是外色(外物);
空為空間、距離,
也就是有效距離,
不能太遠,
太遠看不到;
也不能太近,
太近也看不到,
我們不可能說看報紙用這樣看,
是不是?
沒有距離不行!是不是。
太遠,
報紙拿得很遠,也看不到,
所以,在有效的距離範圍內。
如前所說;
明為光明,
也就是日、月、燈等光明。
這四種,
缺少其中任何一項條件,
都無法令眼識生起,
因此就不能「成見」。
而阿難說閉眼的時候內對而視,
正好又犯了唯識學這個基本道理,
因為視覺這件事,
正好是開眼的時候才能稱作「視」,
閉眼時,眼即不視任何東西,
更何況還能內對而視自己內臟──
這真是天大的妄想:
妄想再加上妄想。
話說回來,
佛在此就質問阿難:
因為你既然說心與眼能內對而視,
且說你閉眼而內對所見之暗境,
就是看到了你身中的內臟
(「合眼見暗,名為身中」),
那麼,當你開眼見明的時候,
為何不能看到你自己的臉?
因此,如前面所分析的,
心眼既有內對而視的功能,
則應不論開眼、閉眼,
因為都一樣嘛,
閉眼能看回來,
開眼當然也看得回來嘛!
皆能「內對而視」;
不能說只有在閉眼的時候
才能內對而視。
如果你承認開眼的時候也能內對而視,
那就應該能看到自己的臉。
你若說開眼時雖內對而視,
但並不能見到自己的臉。
那我再問你,
既然開眼時內對而視,並不能看到自己的臉,
那麼,
開眼內對而視時,到底能看到甚麼呢?
開眼既然沒有辦法看回來,
閉眼,你看到什麼?
你如答說:甚麼都看不到
(的確!)
的確什麼都看不到,
哪一個人眼睛閉上,可以看到五臟六腑的?
當然什麼都看不到啊!
那麼既然「開眼內對而視」
甚麼都看不到
(不只是不能看到自己的臉),
就等於沒有
「開眼內對而視」這件事情了,
也就是說
「開眼內對而視」是子虛烏有的事,
是不能成立的。
既然開眼時不能內對而有所視,
閉眼的時候更加不能內對而視
(閉眼時本即無所視,
更何況是內對而視身中!)
──因此,所謂「內對而視」者,
不管開眼也罷、閉眼也罷,
都不能成立。
因為白話文很簡單,
我們就瀏覽一下,
強化大家對《楞嚴經》的印象,
更容易理解。
以上是破「內對」的妄想。
接下來的經文
即如來又再一次的「縱」:
姑且承認「內對」可以成立,
則看會有甚麼後果產生:
其後果則愈來愈荒謬──
因為「內對」的理論本身就是荒謬的,
如果這樣荒謬的理論成為事實,
則無怪乎天下大亂:
變成一個人有兩個心,
一個人能修成兩尊佛!
附及,
世間邪說之亂天下,
令眾生顛倒,
大類如是,大概都是如此。
所以,修學佛道,
很重要的就是正知、正見、
正思惟、正念、
正定、正精進、正智、正解脫,
一點都不能歪,
這麼樣說來,
親近善知識就顯得特別重要,
因為心法不在語言、不在文字、
不在觀念,
就必須要靠善知識才有辦法;
要不然,經典抱一堆回去,
你自己看,體悟會錯,
這樣自己看又看不來。
所以說如來出現世間,
主要是要破除世間邪惡的知見、
顛倒妄想,
所以,
不能把佛法當作學術來研究,
這跟了生死是不相干的;
把佛法當作學術來研究,
最多只能造就幾個學者,
不能成就祖師的。
我們今天是要內心起大般若智慧,
打破無明煩惱,
是要究竟解脫,
而不是在語言、文字裡面遊戲、
觀念裡面遊戲。
因此,我們不能把佛法當作學術來探討、
來研究,
要真正的契入如來的不生不滅的藏性,
如來藏性,
也就是每一個人都存在的。
換句話說:
佛教本身實在不是一個宗教,
不是一種宗教,
佛教最重要的,
是叫大家認識你自己,
認識你自己這一顆心,
為什麼?
因為你就是佛,
徹底解決煩惱、無明;
我們的心沒有牽掛,
就是佛!
所以,說佛教是一種宗教,
實在是一種方便,
佛教它是一種覺性的教育,
「佛」就是覺悟,
「佛」就是覺悟,
「佛教」,
覺性的教育叫做「佛教」。
什麼叫做宗教呢?
宗教就是立一個教主,
還有一些教義,
讓這些教徒來膜拜、來崇拜,
不管講得對、錯,
都這樣崇拜他,
這叫做一種宗教。
像台灣很多拜神的,
對不對?
這個可以稱為一種宗教,
就是我信仰什麼玉皇大帝啊、城隍爺啊,
就是一直拜啊、一直求啊:
城隍爺保佑我啊;
玉皇大帝保佑我啊;
或者是上帝保佑我啊!
那麼,有人質疑說:
那你們佛教
不是求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加被嗎?
注意!那是增上緣的部分,
增上緣;
我們重要的是親因緣,
也就是開採每一個人本具足的般若智慧。
為什麼?
《阿含經》就講得很清楚了,
說: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這一句話用現在的語言來講,
直接了當的意思就是說:
這個世間,
沒有任何一種東西可以依靠的,
女人,
你千萬不要說哪一個男人可以依靠,
那是騙人的;
男人也不要說哪一個女人可以依靠,
那也是騙人的,
可以給你作一個增上緣,是可以的。
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這個世間,
是哪一種東西靠得住的呢?
自依止就是:要靠你自己的般若智慧,
了悟緣起如幻的道理,
你自己不放下,
佛在你前面都沒有用的!
所以,禪宗有一句話,
說:自己不解脫,
千佛出世,亦難救拔,
自己內心裡面不解脫,
千佛出世都救不了你。
用直接了當的意思就是說:
你自己放不下,
你自己放不下,
任何人在你旁邊說什麼好聽的話,
都沒有用!
自依止。
法依止,
法依止就是:
我們必須依據佛陀所講的正法、正知正見,
徹底的摧毀無明煩惱,
叫做法依止,依法;
莫異依止,
千萬不要依靠其他的東西,
千萬不可以依靠任何的東西。
所以,我們要知道,
世界上最可靠的,就是自己的般若智慧,
當我們照見五蘊皆空的時候,
我們的般若智慧現前,
內心進入無諍,
了解再好的男女朋友、再好的夫妻,
都沒有辦法代替你死亡。
所以,我告訴你:
你真正的愛他,就要讓他解脫,
叫做真正的愛他。
丈夫對老婆說:我愛你!
對不對?
I love you!
很簡單,
但是,你真的愛她,要讓她解脫;
要讓她開智慧;
要讓她自己心性作得了主,
你是真的愛她。
如果二個相處在一起,
愈束縛、愈無明、愈煩惱,
那你不是真正的愛她,
那就世間的繩子就綑得愈緊,
愈緊!
所以,
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就是不可以依靠任何的東西,
講現實一點的意思就是:
全世界的人都不可靠,
最可靠的就是我們自己的智慧,
也就是佛性起作用,
佛性起作用。
底下,
所以,如來出現世間,
主要是破除世間邪惡知見、顛倒妄想,
導眾生入正知、正見、
正思惟、正念正智、正解脫。
這個才是真正的愛眾生。
經
[「是故應知:]
[汝言『見暗名見內』者,]
[無有是處。」]
義貫
「是故應知:
汝言」閉眼而「見」一片「暗」境之時,
「名」為內對而「見」自「內」身「者,
無有是處。」
不能成立。
詮論
192頁,
在本經當中,
如來的論證
(甚至阿難的論證也是一樣),
常常只提出證據,
而其結論卻沒有明白說出來,
讀者必須自己把它加進去,
語義才能通順明白。
例如此段當中:
「開眼見明,何不見面?」,
接下來應是結論:「而實不能見面」。
但是,這一句省掉了。
然後才接下面的經文:
「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又如下面經文:
「見面若成,
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
下面應當接下去講:
「然心跟眼實實在在在身內,
不在虛空,
所以實在是不能見到你自己的臉。」
再者,
下面的經文: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應該接下去說:
「然實眼有知,身能覺,
所以證心與眼不在身外,
亦非兩者各有知覺。」
又,最後,
「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應接:
「然汝一身實不能成為兩佛,
是故汝非有二能知之體
(非有二心),
是故汝言『身眼兩覺』不能成立。」
像上面所舉的,
都是經文論辯之中所省略的,
讀者如果要令論證之脈絡明朗貫串,
讀者如果要令論證之脈絡明朗貫串,
必須寫筆記,
用自己的話把它加進去,
才於經義容易明白,
除此之外,許多的轉折語氣,
也是要自己作筆記時加進去。
所以,這又是增加
參研楞嚴法門的一道困難處。
所以,因此,師父為什麼
要採取這一本成觀法師的《楞嚴經義貫》?
因為他這一本寫得很詳細,
而且把它轉化成白話,
又可以利益更多的眾生,
因為文言文有些人看不來,
那麼,至少白話文還有更進一步的機會。
也許這是因為
本經是給大根器的人悟修如來密因的,
所以才如是言簡意賅。
第5.破計心隨和合處而有
也就是(無有定處)
經文:
[阿難言:]
[「我嘗聞佛開示四眾:]
[『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
[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這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就是種子起現行;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就是現行熏種子,
都不能離開第八意識。
「嘗」:就是曾經。
「四眾」:
如來的弟子
有出家男女二眾(比丘、比丘尼)、
在家男女二眾(優婆塞、優婆夷),
合稱如來四眾弟子。
「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這是指「有因必有果」,
著重於心因,
強調心中善惡之本因;
如果心中善,
則能令種種善法生起,
斷惑證真,
乃至證涅槃、得菩提。
如果心中惡,
則能令種種惡法生起,
乃至令人造作五逆十惡、
墮三塗八難,
三界輪轉不息等惡法,
就看你親近到什麼人?
親近到惡知見的時候,
就會發生這種事情,
把自己的父母殺掉、
吸毒、
賭博,
都會把自己逼上死路!
男眾、女眾,
這二種事情千萬不能碰到,
也就是毒品,
還有賭博。
賭博多可怕呢?
好!
有一個學佛的,
習氣沒有改,
女眾喔,就賭博。
賭了以後,回到家跟先生吵架,
先生所有的財產全部被她賭完了,
賭完了以後,
她就向佛弟子到處借錢,
借錢就開始說謊,
沒有一次不說謊,
因為講真的,人家不會借她,
所以,一定要騙說:
我爸爸生病了;
或者是:我兒子開刀;
或者是說:我現在快死掉了!
對不對?
銀行要催這個帳目了,
要不然,我的房子會被查封了!
就講得很可憐;
人家錢一次借她、二次借她,
後來都沒有回來,
後來去查,
都是講謊話,
她被債務所逼迫了,
然後,人家黑道的要來找她老公談,
她老公:你就讓她死啊,
死了,我反而比較輕鬆!
她老公跟我講:無奈啊,
無可奈何啦,
惡妻逆子,無法可治!
那種心灰意冷、寒心,
就是說對老婆絕望,
不知道要講什麼了,
他不知道要講什麼!
然後,去外面跟男人有了身孕,
沒辦法了,
也不敢跟老公講了!
是不是?
就自己震動,
真的流產,
流產了!
她老公整年都沒有碰她,怎麼會有小朋友呢?
是不是?
所以,只要一賭下去,
你看,她還是有學佛的!
依此推論,你可想而知;
不是每一個人都這樣,
依此推論,那個沒有學佛的,
那個有多可怕!
整個生命觀、價值觀扭曲的時候;
所以,我告訴你:
賭博,一債務逼瘋的時候,
沒有什麼叫做禮義廉恥的;
人一吸毒下去的時候,
沒有什麼叫做禮義廉恥、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沒有這個觀念,完全沒有!
就是這樣子,
就是這樣子。
因此,我們真的是感觸良多。
因此,我們既然學佛,
男眾也好、女眾也好,
這二種東西都完全不能碰,
第一個就是毒品;
第二個就是賭博,
一碰就會一直說謊,
因為不講謊話活不下去,
沒有錢啊!
是不是?
所以,我告訴你:
這個惡,
只要你的知見,還有你的環境,
你親近的是善知識還是惡知識?
你的環境是什麼?
環境,大家都是賭博的,
弄一弄就跑去賭博;
這一群人都是說人家是非的,
這一群人到最後自然就會感染,
真的,很厲害喔!
好了!看底下,
所以,乃至令人造作五逆十惡、
墮三塗八難,
三界輪轉不息等惡法,
都會生起的。
因此這二句偈之主旨
在勉勵學人注意自己的心因,
心因就是動念,
千萬不要動到惡念,
記住師父的話:
什麼事情要往好的一個角度去想、
去解脫,
不能鑽牛角尖;
鑽牛角尖,這個人佛現前都沒有救!
乃至於剎那間的起心動念,
都會「有因有果」,
因果昭然。
這二句偈同時也在警誡世人
莫動惡念、邪念,
諸位!這個惡念一起來,
惡念就是惡因,
惡緣一到,惡果就現前,
惡果就現前;
邪念也是這樣。
諸位!
這不是笑話,
嘉義有一個,
有一個婦人,
嘉義有一個婦人,
多嚴重?
說只要人家的車子停到她的前面,
就馬上叫拖車來拖走,
要不然就是潑屎;
要不然就是把它漏油,
漏油;
要不然就把它破壞!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她家的四周圍,四周圍,
沒有一個跟她合得來的,
所有的善因緣統統斷!
她死的時候多慘?
我們以前有一個習俗就是:
人死了以後,
要去跟左鄰右舍、鄰居借一桶水,
要借一桶水來怎麼樣?
清一清,清洗清洗;
結果,
整條街喔,
整條街喔,
去向人家隔壁要一桶水,
沒有人要給她!
她一個恨全村,全村恨她一個,
這樣她比較偉大,
整條街恨她一個,她一個恨整條街,
誰厲害?
當然她厲害了!
嚴不嚴重啊!
所到之處,善緣全部都斷,
多悲哀的一件事情!
所以,這個惡念、邪念、
害人的念頭千萬不能動。
因為因果昭然,
即使一念惡念惡心起,
也會招致「種種(惡)法隨之生起」,
如影隨行。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這是講一切法因緣和合而生,
因此而勸誡弟子親近善法,
遠離惡法,
親近善知識、遠離惡知識,
親近善友、遠離惡友。
不要說:
沒關係,只要我心清淨就好,
或者是只要我自己心中沒有惡念,
沒有鬼就好,
「隨緣」一點有甚麼關係?
但如來說:
你自心中也許沒有惡念,
可是你若親近惡法、惡知識、惡友,
而令此等惡因緣和合,
不期然的,
就會有種種惡法在你心中生起,
而令你想逃都逃不掉──
而這個惡念一起來、
習性一起來,
自己都不覺知,
自己都不覺得。
到那個時候已經由不得你了,
「萬法因緣和合而生」故,
不幸,
你所碰到的是令惡法生起的因緣,
彼等惡因緣已經具足、和合,
所以不可避免的,必有惡法生起,
而且由此等惡法之生起
以及不斷熏習,
再令你心中種種惡念油然生起,
這叫做「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相反的,
若有人親近善知識、善友、聽受善法,
由此等善因緣熏習,
便能令他心中漸漸有種種善念生起。
這也是「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即思惟體,實我心性」:
「即」,就是這個,
有當下、當體之義。
「思惟體」,能思惟的本體。
此言,
即此能思惟的本體,就是我的心性。
「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合」,就是和合。
此言,
隨著諸法因和合而生起處,
我的心便隨著在那裡生起。
叫做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因為諸法因緣和合生起之處
是遍一切處的,
也是沒有一定的,
所以沒辦法說確定在那裏不動。
詮論
此為阿難在歷經前面四計:
內、外、根裏(兩間)、能內外對,
全部都被破之後,
又另闢蹊徑。
「蹊徑」就是小路,
也只有阿難做得到,
你做得到嗎?
人家他就很厲害了,
被逼到沒辦法,人家又跑出一個地方;
被逼到沒地方了,又跑出一個地方,
真是阿難,不得了!
這次的推論更厲害,
是引佛言以自重,
儼然是思惟佛義而悟到的道理。
如來這四句偈的意義以及用意,
玆如上面註釋中所述。
而阿難實際用到的,只是下半偈: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阿難錯解佛意,
以為在諸法因緣和合生起之處,
就有心體在那個地方生起。
所以他便順理成章地推論;
因此我的心
是隨著諸法生起之處而生起
(這是如來說的!)
而法生起之處,是徧一切處,
沒有定所,
所以我的心也一樣,
不是在一定的處所,
故不是我前面所說的在身內,
也不是在身外,
亦非潛在中間的(根裏)。
這次總該對了吧?
而阿難不知,佛所說的: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不是說在法生起處,我的心便到那裡生起;
佛陀最重要的用意是說:
外境會引起動念,
是這個意思。
而是若有種種法生起,
不論是善法、是惡法、是無記法,
便會熏染我的心,
令我心中有種種心念生起。
所以佛語的「種種心生」
是指種種心念生起,
而不是種種心在外頭生起!
因此,在座諸位!
能坐在台下的,
有多麼的殊勝!
有人寫信來,
常常看到有人寫信來、
e-mail 過來,
就說:
我們很羨慕文殊講堂的法師,
還有護法居士大德,
能坐在台下,
聽師父講這個《楞嚴經》!
他們在這個影像上看到法師和居士,
都很羨慕、
很讚歎!
這個信件大家都有看到,
這個就是因緣。
所以,今天你們來到這兒,
種下的都是金剛不壞的種子,
你們今天在底下坐下來,
很辛苦;
但是,這是成佛的種子啊,
你修行有成沒成,
這個種子一種下去,
善因種下去,
將來碰到善因緣,
善緣就一定結成善果。
所以,因此,
恭喜大家有這個因緣!
底下,
綜上所言,
阿難在找尋他的心,
企圖為它「定位」,
從身內、到身外、到兩間等,
種種固定之處都試過了,
都不成,
現在只好試試這個「心在不定處」,
這個立論就很有彈性了,
不容易被抓辮子,
應該是無懈可擊了吧!
義貫
「阿難言:
我嘗聞佛開示四眾」弟子,
而說:
「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如是之法偈,
「我今」即依此偈而作如是之「思惟:
即」我此現前能「思惟」之「體,
實」為「我」的「心性」,
而且,如佛所教敕者,
就「隨」著種種法
「所」和「合」生起之「處」,
就在那當處,
我的「心則隨」著而「有」則(生起),
所以,如來問我,
我的心今安在?
此心實「亦非」定在身「內」、
或身「外」、或「中間」
這「三處」中的任何一處,
也就是說,此心實在於不定處。
經文:
[佛告阿難:]
[「汝今說言:]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
[則十九界,因七塵合,]
[是義不然。」]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這是個假設的陳述。
「無體」,就是沒有實體,
無自體性。
連體都沒有,叫做無體;
我們說:般若有體性,
但是,看不到,
就是能作用了。
般若,事實上講有體,
就是確實存在,
而存在,看不到、摸不到,
語言、文字都沒辦法形容,
都說不出所以然。
所以,它存在,
卻沒有辦法觸碰;
但是,說沒辦法觸碰,
卻隨時都可以作用。
因此,我們說它有實體性。
因此,這個有實體、無實體,
在某一個時空,
在這裡講的,
就是連心體都沒有的意思,
連心的體性都沒有;
心的體性都沒有,怎麼和合呢?
就像一個窮人,
身上完全沒有錢,
他說:我不愛財!
這一句話講得通嗎?
連錢都沒有,講什麼不愛財呢?
對不對?
連心的體性都沒有,怎麼因緣和合呢?
這個就是這個意思。
此言,
如果此心是沒有實體的話,
則實並沒有任何東西,
從種種法和合之中生起,
即無實體物從眾法和合中生起,
則此眾法實在並沒有和合。
為什麼?
連體性都沒有。
如來經教言:
「因緣和合而生法」。
現在諸法的因緣和合之後,
所生的「心」,
既然這是個沒有實體的東西,
則此諸法和合之義便不存在,
沒有心體性,
沒有心體怎麼能合呢?
沒有心體,連生識的因緣都沒有啊!
也等於沒有和合一樣。
再者,
既然諸法和合之後,
所生之物是個無實體之心,
則可以證諸法本身也是無實體的,
因為諸法和合為因,
生心為果;
果既然無體,
無體之果不會從有體之因來;
換言之,
有體的因也不會生出無體的果;
因為因果不相符合嘛!
所以,
被生的「心」既然無實體,
則證能生之法也是無實體。
如果諸法本身並無實體,
無實體之物怎麼能夠和合呢?
無實體之物,「實無所合」──
所以,說:
「心是從諸法和合中生起」的,
是不能成立的。
這是從「心無實體」的前提來破
「心是從諸法和合而生」之論。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
這是個「讓步」的句法。
如果你說這心雖無有實體,
但它卻能從他法和合中生起,
這雖類似強辯,
但我們姑且讓它成立,看會有甚麼結果。
讀者請注意,
如前所說的,
有時世尊在用一讓步句的時候,
也就是令已經被駁倒的立論
暫且讓它成立,
然後進一步
從這已經被破的立論當中
推出一個結果,
而這個結果
通常是個非常荒謬可笑的狀況,
因此而反證出原立論之荒謬
及極其不可能成立的實況,
以此而置對方於啞口無言,
毫無反駁的餘地
(──再辯恐怕就更難看了!)
「則十九界,因七塵合」:
我們都知道,
只有十八界,沒有十九界,
十九界就像龜毛兔角。
因七塵合,
我們都知道,
只有六塵,沒有七塵,
色、聲、香、味、觸、法,只有六塵,
沒有七個,第七個塵啊!
所以,這就是龜毛兔角,
不存在的東西,
根本不可能因緣合。
「十九界」,就是第十九界。
我們知道世間有十八界
(六根、六塵、六識),
若說有第十九界,
其義即如龜毛兔角,
不可能有的,
純粹是自心的妄想之義。
「七塵」,就是第七塵。
我們也知世間有六塵
(色、聲、香、味、觸、法),
並沒有甚麼第七塵,
如果說有第七塵,
那一樣也純是自心妄想,子虛烏有之物。
「十九界因七塵合」,
我們知道,
世間的十八界,是因六塵和合而有的。
六塵為外法,
內六塵和合而生六根。
所以,我們這個六根,
也離不開色、聲、香、味、觸、法,
內六塵、外六塵,
內六塵就是內四大所構成的。
六根六塵再和合才產生六識,
因此而有十八界。
如果硬說世間有個第十九界,
是因第七塵以及其他六塵和合而有,
則知道這個說法是純粹自心妄想,
荒謬絕倫。
所以說,
「即使無體,也能從諸法和合而有」,
簡單講就是說:
我們完全沒有錢,
也要跟人家什麼?
玩股票,
這個因緣能產生嗎?
沒錢怎麼玩呢?
是不是?
打電話去,
是不是?
連地雷股人家都不賣你!
地雷股就是踩到會爆的那一種的;
還有一種叫做警察股,一塊三的;
水餃股,二塊多的。
對不對?
看到那個新聞報導的,就這樣子了。
所以說:沒錢,
沒錢,怎麼因緣和合呢?
這個就是無體的一個比喻,
沒錢,
沒有辦法因緣和合,股票做不成的!是不是?
正如說第十九界雖是無體性的,
而卻能從七塵中和合中生是一樣的,
這是不能成立的。
因第七塵本身是有名無實的,
譬如說:龜毛、兔角,
烏龜哪裡有毛?
兔子哪裡有角?
只有名字,沒有實體的。
如何能與其他六塵和合
而生出第十九界?
是故,說「心雖無實體,
卻能因他物和合而生」
是不對的,是荒謬的,
不能成立的。
義貫
「佛告阿難:
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隨」眾法「所」和「合」之「處,
心」即「隨」之而於彼處「有」
就是(生)。
再念一遍:
「佛告阿難:
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隨」眾法「所」和「合」之「處,
心」即「隨」之而於彼處「有」(生)「者」。
就是有了。
那麼我問你,
你這個由諸法和合而生起的心,
到底是有體性,「有實體」的,
還是「沒有實體」的?
若「是心」是「無」實「體」的,
「則」諸法等於是實「無所合」了
(並沒有和合了),
為什麼?
連心體都沒有啊!
因此才會生出一個沒有實體的心;
所以,心若無實體,
可以證此心並不從和合而生。
縱使姑且承認
「若」心雖「無有」實「體,
而」它卻「能」(可以)
從他物和「合」中而生「者」,
這個立論如果能夠成立,
「則」有人可以說
這世間除了十八界以外,
還有一個第「十九界」
是「因」於有個第「七塵」
與其他六塵和「合」而生起;
然而「是義不然」,
這絕對不是這樣子!
並沒有一個第十九界,
大家都知道,只有十八界。
是從第七塵與六塵和合;
這個看不懂的,要加二個字的:
是從第七塵與「外面」六塵,
如果不加「外面」,就搞不清楚了,
什麼第七塵與六塵?
不是這個意思,
是從第七塵與外在的六塵和合而生,
這怎麼可能?
哪來的第七塵呢?
又,
因為第十九界並無實體
(如同你們所說的心是沒有實體一樣的),
既無實體性,
縱饒你如何的堅持,
它都不可能變成實存的東西,
既非實存,則等於無物;
故說心無實體,
等於是說心是無物一樣,
既是無物,
則可以反過來證明諸法並沒有和合,
更無心從中生起。
因此可以證明: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此論不得成立。
詮論
佛在此答覆阿難的,
便直接去蕪存菁,
只引阿難在論證中所真正用到的下半偈: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意思就是:
由外境引起的內在的起心動念,
是這個意思。
而略去了阿難只拿來當門面的前半偈:
「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佛在此所用的論證方法,
是撇開一切,直接討論阿難所說的
「由諸法和合所生的心」,
來探究此心的相狀。
佛將此心分為兩大部分來討論:
一、這個心是無實體的?
二、還是有實體的?
本段先集中在第一個命題:
此心是無實體的。
然而這只是藉著
討論心有無實體的論證方式,
來達到另一個真正的目的:
也就是破阿難
「執心為和合而有」這個妄見。
阿難在此第五計中有三個錯誤:
一、未解佛義而妄用、
並且曲解了佛語。
因為不了解佛在講什麼,
這個太多了,
同樣是這樣講,
底下的人聽了就會扭曲,
扭曲!
二、執心為和合生滅之法──
這又是另一項嚴重的根本錯誤。
因為和合生滅的心,就是妄心,
以唯識言之,
也就是緣外塵而有的六識妄心,
塵有即有,
塵謝即滅,
這什麼意思呢?
故此心斷非眾生常住真心。
諸位!把筆放下來,
看這裡,
什麼叫做妄心?什麼叫做真心?
我講的,
你在這一剎那能體會得出來,
就立刻見性。
譬如說:
我現在眼睛看到很漂亮的花,
而開始推論說:這個花從哪裡來?
這個就是意識心。
這個花黃色、白色、青色,
起貪念說:這個花很漂亮,
我將來結婚的時候,也要這樣的花!
就開始妄上加妄,
妄上加妄,
就開始起種種的推測、推論。
好!
動念的時候就是它,就是起妄,
起貪著花的這個心,這個就是妄。
雖然這是妄心,
佛陀講:這個就是第二月,
第八意識所影現出來的,
第二月了。
雖然意識心不是常住真心,
可是,它比較接近了,
雖然說:我起這個貪念,
但是,我們能緣的這個意識心、貪心,
其實不存在,
這個花會凋謝;
這個花會化作灰燼。
好!起這個念頭。
當我們悟道的時候,
悟道的時候,
看這個花,
一樣可以知道黃的、黑的、白的;
但是,直下就沒有這種情緒上的東西,
完全沒有,
知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
非相就是它是空相,
現在雖是意識心,直下放下,
就是這一念!
而這一念,我告訴你:
必須先二個步驟來完成,
最後再回歸當下這一念,
分二個步驟就是:
徹底否定,
徹底否定。
這樣舉例子還不是很清楚,
再講一個更清楚的,
譬如說:男眾看到一個美女,
舉這個例子最強烈,
眾生的毛病就這樣子。
好!起意識心,
白天也想、晚上也想、
再回去睡覺也想;
好!
當你大悟的時候,
你有智慧的時候,
第一眼看到這個女眾,
直接了當就知道,她是一堆骨灰,
非常清楚,這就是一堆骨灰;
當然,這也是多餘的觀念啦!
為什麼?
沒辦法了;
徹底的否定的時候,
智慧就顯現,
徹底的否定;
再來,肯定我們有一顆真心。
經過了徹底否定,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就看到不生不滅的清淨心,
所以說:如如不動,不取於相,
是經過二個層次,再回歸當下的整合體。
先徹底否定,
第一個觀念:
你看到任何的相,
直接了當告訴他:就是空,
跟虛空沒有兩樣。
所以,色即是空,
有色的相跟無色的虛空,它是一樣的,
色即是空;
但是,更有更深一層的,
它是因緣無自性,
因為無自性,他才講空。
所以,用虛空來比喻並不恰當,
應該說空無自性。
所以說:
你要見性,先徹底的否定,
見一切相,統統知道是妄,
包括我們這個色身。
好!那麼能生的這個心呢?
就是多出來的,
我無生,
一切法緣生就是無生,
我自性無生,
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一切法都無生,
空沒有生啊,
你們也是空,
你們這個色身也是不可得,
所有的色身,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都體悟到緣生,
緣生當體即空,就是無生。
所以,你起貪心,
變成心靈的如來藏性的負擔,
你對境起瞋恨心,
那個也是一種心靈的負擔,
這個就是意識心。
而佛陀說:
不可以離開這個意識心找什麼?
找真心,
就放下那個意識心,同時就見性,
而且必須重複訓練,
對沒有證量的人來講,
他必須重複訓練,才有辦法明心見性,
要不然,雖然你知道道理;
可是,你放不下,
道理雖然知道,習氣太強,
理論知道,事相做不到。
所以,他必須重複訓練,
一直重複訓練,一直重複訓練放下,
到後來,沒有東西可以放,
原來諸法本來就是空,
沒有什麼好說,
你所有起貪念,多餘的意識心;
起瞋恨心也是多餘的,
這些都是清淨心的心靈的負擔。
所以,怎麼樣能夠讓你過幸福快樂的日子?
也就是不要把假相變成你心靈的負擔,
讓你的清淨心一直起作用‥‥‥
但是,這個沒有訓練沒有辦法!
因此,你能夠了解說
淫怒恚即是戒定慧,
你能體會得出來嗎?
淫怒恚,
有的人心裡很自卑,
說:哎呀!師父!
我淫心很重!
師父!我瞋恨心很重!
師父!
我愚癡心很重,沒智慧了!
淫怒恚;
《維摩詰經》講:即是戒定慧,
佛為什麼這樣講?
淫本身不存在,
我空、人空,淫心哪裡存在呢?
對不對?
好!話講回來,
我空,
一切人相、眾生相不可得;
但是,你的欲的念頭,它一直強迫你自己啊,
這個叫做道理雖然知道,
可是,無量億劫來的習氣,
它一直奔放、一直流動,
就像等流一樣跑出來了,
就像河流一樣的;
因為海水;
就像瀑布一樣的,沒有間斷!
因此,我們要了解,
見一切相,起心動念就是意識心,
而意識心的放下,
而且是絕對的放下,
到最後有證量,體悟絕對的空,
沒有東西可以放下的時候,
我們就會發現:喔!
原來我們就是佛;
原來即心就是佛;
原來為什麼佛一直教導我們: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這一句話的意思就是:
於一切法應當無所執著,而生清淨心,
慢慢你就會體會。
所以,這個重點抓到,
就是放下,
再放下,
徹底放下。
萬法執著不得,
執著是生命的休止符,
是心靈痛苦的負擔,
著即不對,
不管你用任何的理由,
執著就是不對,
不管你用任何的理由,
保持清淨心,
就是這樣子。
所以,廣欽老和尚就是這樣子,
對人無好,無壞,
這個就是中道。
所以大悟,
他處處所體悟的就是中道。
好!
底下我們休息一下,
休息一下,
休息十五分。
*******中間休息*******
倒數第二行,
佛在此所用的論證方法,
是撇開一切,
直接討論阿難所說的
「由諸法和合所生的心」,
來探究此心的相狀。
佛將此心分為兩大部分來討論:
一、這個心是無實體的?
二、還是有實體的?
本段先集中在第一個命題:
此心是無實體的。
然而這只是藉著討論心有無實體的論證方式,
來達到另一個真正的目的:
也就是破阿難
「執心為和合而有」這個妄見。
阿難在此第五計中有三個錯誤:
一、未解佛義而妄用、
並且曲解佛語。
二、執心為和合生滅之法──
這又是另一項嚴重的根本錯誤。
因為和合生滅的心,就是妄心,
以唯識言之,
也就是緣塵而有的六識妄心,
塵有即有,塵謝即滅,
所以此心斷非眾生常住之真心。
剛剛師父就是講到這裡。
第三、
更計此妄心為隨塵和合於不定處生;
這個謬見雖是附屬於第二項底下,
然而卻是阿難的立論的主旨;
「心在不定處」。
然而佛卻不就這個處所的問題去破他,
而是就「有和合、無和合」的問題去破;
而為達到破和合說的目的,
佛採用了
「心有體、還是無體」的論證方式。
現在來回顧一下
七處徵心到此阿難所犯之過失:
第一處:
計「心在身內」──
此為凡夫見,為凡情所共計,
所謂常情;
一般凡夫很難超越這個見解,
更無法想像說「心在身內」是錯的!
第二處:計「心在身外」──
此為外道見。
有一些外道依種種的邪說、邪論
而作如是說。
第三處:計「心在中間」──
此也是外道見。
復有外道種種妄想分別,
不依正理,而作如是說。
第四處:
計「心有開合,能內外對而見」──
此純為阿難自心妄見,異想天開
(阿難自己發明的傑作)。
第五處:
計「心隨和合而有,其處不定」──
這是依執權教和合之理
加上錯解佛義,
所作的妄說。
由上列可知,
佛於各處破斥阿難的知見,
實際上是在破凡夫的知見、
破外道的知見、
破權教的知見,
以及行者自身的種種妄見,
若此等邪、妄知見不除,
則無由入於如來正道:
以諸邪見妨道故。
這個邪見是最可怕的,
邪見就是衛星定位定錯了,
本來要飛到美國,
現在跑到英國!
是不是?
就是方向搞錯了,
所以,知見是很重要的!
關於第五計中,
阿難錯解佛義部分已經說,
今當說明阿難依執權教和合之理,
權教的意思就是:
佛一時善巧方便,講因緣和合。
這裡要特別注意,
佛一時方便,講因緣和合,
是怎麼樣?
究竟之處是緣起無自性;
無自性就是無生;
無生就無滅;
無生就無增無減、
無生無滅、無來無去、
無一無異。
所以,執權教
是佛一時善巧方便的說法,
不是究竟說,
叫做權教。
所以,今當說明
阿難依執權教和合之理而說。
就我們現在也是一樣,
譬如說:我們今天講經,
因緣和合而生,就講經,
但事實上有沒有講?
沒有啊!
若說佛有所說法,即是謗佛。
對不對?
為什麼?
處處都在指如來藏性,
沒有說法,
本不生,本不滅,哪裡有說法呢?
對不對?
在這個《大般涅槃經》裡面講:
若說佛入涅槃,即是謗佛。
如果說:你認為佛有入涅槃,
即是謗佛,
佛不生,佛不滅;
佛不來,佛不去;
佛哪裡有入涅槃?
佛從來不生;
生者緣生,緣生就是無生,
無生,哪裡有來去、生滅、增減的東西?
所以說:說佛入涅槃,就是謗佛;
若說佛有所說法,亦是謗佛。
所以,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已經告訴我們:
每一個人的如如不動,畢竟空的這個般若智慧,
就是我們的佛性;
就是我們的本來面目,
沒有任何的東西合,
它是絕對的存在。
譬如說:今天我們講和合,
方便說;
講究竟,
究竟,大家都是空啊!
諸位再觀想一下,
現在一念之間,
所有的人坐在底下,包括師父,
都觀想統統化作白骨,
一堆白骨坐在那邊,
誰在說法?
誰在聽法?
這一堆白骨再化作灰,
你們每一個位子上面,
放著一個骨灰罈,
你們火化以後,
所有的骨灰統統放在那邊,
不是一切法無生嗎?
不是一切法無滅嗎?
一切法,為什麼?
本來無生啊,
你爸爸、媽媽沒有生你的時候,
你在哪裡呢?
所以,父母未生前本來的面目是什麼?
就是空啊;
現在五蘊生出來,
五蘊身就是緣生,緣生就是無生,
凡所有生滅,
其實,不生不滅的真如自性。
所以,如來怎麼說,
統統要叫你
開採每一個人原來有的般若智慧的真心,
直接了當講:
明心見性,見性成佛,
這個就是一念成佛的重要性!
因此,我們就知道,
把他觀想成骨灰的時候,
一切法無生。
好!再回歸到緣起,
緣起,
師父雖然說法,無有能說所說;
雖然你們在聽法,無有能聞所聞,
法無來去相,法無生滅相,
法無增減相,法無一異相,
一切法不可得相,哪裡有生滅、增減?
所以,講緣起就是權教,
權教就是佛不究竟說,
暫時給你了解,
至少你相信因果,不會亂做,
善有善果,惡有惡果,
至少你不敢亂做。
權教菩薩,
權教至少可以破除
外道的邪知邪見、無因果的歪論,
邪見,至少可以破除這個;
但要究竟成佛,必須了悟究竟義,
要了悟究竟義。
底下,
諸位須知,
這個「和合」之理,是佛法中第一等重要,
也是最基本的道理,
許多佛法中高深的道理,
都是根據這個和合之理而來的,
例如最高深的:
「緣起性空」、「緣生無性」,
緣起性空就是:
只要條件生起的它的本性就是空。
諸位!沒有一樣不是空,
花,究竟沒有花性;
我們說:男性、
你是女性,
那是暫時的,暫時性的。
對不對?
某一個時間、空間,
說:我是男性、你是女性、
這是花,花性;
但是,究竟義,
男性究竟空;女性畢竟空;
花性,體不可得,
剩下的就是地水火風空見識
七大在轉換而已,
七大在轉換而已。
我死了,
這個骨灰如果放在植物的根部底下,
它吸收了養分,
再成長,再繼續成長;
這個植物成長以後開出水果,
你們再吃;
你們再吃了這個水果,有能量;
有能量以後,你們大便,
大便出來,再栽種水果、蔬菜;
種蔬菜、水果以後,接受陽光;
接受陽光以後,蔬菜、水果又成長,
成長以後,又怎麼樣?
又人類來吃,
又轉換成能量,
它就是一個無形的能量在轉換而已,
就是地水火風空見識,
也就是:生命只是元素的轉換而已,
沒有定體,
它是生滅無常的;
它是不實在的、緣起如幻的東西,
它只是‥‥‥
從生物的角度來講:
它只是為了繁衍下一代,
而存在這個世間;
如果就現在現實來講:
它只是為了吃飯、為了生存。
對不對?
就究竟化學的角度來講:
身體只是化學元素的運作;
就物理學的角度來講:
它只是產生能量的一個肉體,
一個肉體。
對不對?
就心靈的角度來講的話:
它有喜怒哀樂,
無形的喜怒哀樂,
配合著物質現象的顯現,有喜怒哀樂,
但是,畢竟來講:
這些喜怒哀樂不可得。
對不對?
究竟這些身體,只是化學元素,
塵來自於大地,
身來自於大地,
回歸到大地,
四大:地、水、火、風,只是在運轉而已,
你的業力形成人,
地水火風空見識運作人的存在性、
短暫性、和合性;
你是一隻畜生、一隻水牛,
這些地水火風空見識和合,
變成業力所感,變成一隻水牛,
這隻水牛一定循著一定的模式,
出生就吃草,
你不可能看到水牛吃肉的!
好!
這業力一轉變成老虎,
這隻老虎就必須依著緣起性空的道理去做,
業感緣起,緣起就必須要這樣做,
但是,究竟這一隻老虎性空,
死了,留一張虎皮,
虎皮再磨成粉末狀,
老虎相也沒有;
可是,業力就是那麼的清楚,
業力是那麼的可怕,
老虎就是這樣子啊,
沒有聽說老虎出世就吃素的,
老虎都是吃肉的,
牠的業力就是這樣子啊!
是不是?
因此,我們了解,
業力是很可怕的,
變成一隻老鼠,
牠的生命的週期就是只有幾個月;
一隻蜜蜂,
牠的生命週期就是幾個月、幾天;
你要生命是一個烏龜,
有二百年還不會死;
是人類,最多活八十歲、一百歲,
業力緣起性空,
業感緣起,就是這樣子。
生命只是元素的轉換,
執著是可怕的負擔。
所以,「緣起性空」、
「緣生無性」等等,
以及較中等的無常、苦、空、無我都是。
其次,
「諸法因緣生」
這句話佛弟子都知道,
然而諸法是如何而能從因緣而生呢?
即是以和合故,
即是因緣和合而生法,
所以諸法之生起,
稱為「緣起」、「緣生」。
「因緣」是諸法生起之因,
而「和合」則是生起的方法。
這是如來解釋為何有一切法之理。
然而因緣既有和合,便有離散:
和合者不會永遠和合,
是有時間性的,
所以,
和合的時候,不必太高興,
當你要快接近結婚的時候,
你千萬不要太高興,
因為那是痛苦的開始,
真的!
當你要交到好朋友的時候,
你要牢牢的記住,
千萬不要試著想改變他,
否則你會痛苦一輩子!
當你有能力的時候,慢慢的感化他,
這個行!
如果二個男女結合,
你硬要改變對方,注定一輩子都要痛苦!
你想活得很痛苦嗎?
那就把你的看法強加在別人的身上,
保證你一輩子活得很痛苦,
一定很痛苦的!
所以,男女相愛,
第一個:
你能不能容忍下對方的缺點?
行,可以在一起。
第二,你不要試著改變他,
你強烈的想要改變對方的壞習慣,
收到的就是負面的效果;
如果有能力,
慢慢的從側面,
側面,慢慢的一步一步來,
一步一步來,
這個改變是很難講的!
是不是?
有太太就這樣子,
要度她先生,又不敢講,
對不對?
有時候,拿了一片VCD、DVD,
或者師父寫的書,
放在書桌上,
她的老公死要面子:
凡是佛法就是消極啦、就是迷信啦!
那些出家人都叫人家供養啦,
大家都知道啦!
婚姻失敗啦;
你看,
要不然就是長得個子矮,討不到老婆啦!
也不曉得在講誰?
好了,就講一堆理由了,
你看看!
好了,
他的老婆就很有智慧了,
在桌子上擺一本書,
或者是一片VCD、DVD,
這老公半夜趁他老婆去睡覺的時候,
偷偷看一下,
到底這個矮法師是在講什麼東東?
打開一看,哇!不得了!
發現了真理,
這個老婆還不要講呢!
老婆第二天說:我要去拜拜!
好,好!我馬上載你去!
咦?
昨天跟今天就不一樣了!
為什麼?
當他一個觀念一轉變的時候,
整個生命完全不一樣,
一念之間嘛!
所以,諸位!
在大家還沒有碰到佛法,沒有因緣的時候,
千萬不要說想要立刻就要改變他,
剛好適得其反。知道嗎?
因此,要慢慢來。
所以因緣聚合的時候,
不要喜;
因緣離散的時候,也不要悲,
這是大自然的法則,
聖人都沒辦法改變。
以諸法是如是由因緣之和合、離散,
而有生滅,
所以世間是無常的;
以無常故是苦的;
所以,我們年輕就會老,
很快就老了!
以無常所以空;
以因緣和合無自性,所以無我。
諸位!
既然無我,我們在痛苦什麼?
為誰辛苦為誰忙呢?
你今天死了以後,化作一堆骨灰,
你的房地產、汽車、嬌妻、美妾,
是誰的?
金銀財寶往哪丟呢?
是不是?
所以,
是佛在權教中所開示的道理。
然而佛為何在權教中
要開示「諸法因緣和合而生」?
主要是為了破斥外道計著「無因說」、
或者「自然說」,
有外道謂諸法生起,沒有原因,
就無因論了。是不是?
善惡亦如是,
因為沒有原因,所以也就沒有果;
無因無果,所以造善不得善報,
作惡也不得惡報。
外道以邪見、愚痴作如是說,
誤導眾生墮無因果,
而不修善斷惡,
以致無福無智墮入惡道。
以此惡見害人,
所以如來破斥之,
而開示一切諸法皆有因緣而生,
非無因緣而能生,
善法有善的因緣,
惡法有惡的因緣;
若因緣具足、和合,法便生起。
於是世間眾生造惡便受惡的果報,
造善便有福報,
乃至得智慧、解脫、菩提、涅槃,
這不僅佛自身就是最好的明證,
連佛諸弟子,其數無量證於解脫,
便是示範。
以佛如是自行、教他,開示大眾,
所以外道無因果之邪見便息。
此是如來開示權教中
「因緣和合而生法」之因緣。
接著,
外道邪見既破,眾生善根成熟,
心無邪妄,堪受如來大法,
於是如來即離於「權教」
(就是一時權便之說,
如《法華》中的三乘),
三乘:小乘、中乘、大乘。
而開示最正、真實的「實教」大法。
此實法如來當時不說,
由於當時眾生智器下劣,
不堪承受大法;
又於其時,以眾生心有邪故,
心有邪妄故,不與實法相應,
所以只授與權法,
以醫一時之病;
今邪見之病既除,
權教之藥亦可不用再服,
所謂病癒藥除是也。
又,
如來今開示實教,
也是以弟子根熟,
是以破其權教法藥之法執,
以令堪紹諸法實相之法。
此諸法實相之一,
就是今經中之「諸法實不和合」!
所以,《楞嚴經》講:
諸法實是不和合,
就是怎麼樣?
就是講如來藏性本來就存在,
它是絕對獨立的存在。
所以,即五蘊身就是如來藏性;
即六根就是如來藏性;
即十二處就是如來藏性,
絕對就是絕對,不能任何的比較,
沒有任何的次第。
205頁,
如上所說,
權教之「諸法因緣和合而生」,
如來是有因緣而說,
為治眾生邪見之病,
及為導眾生入無上菩提之正道,
換言之,
也就是黃蘗大師所說的「為止小兒啼」。
小孩子在哭的時候,
方便,讓他不要哭,不要哭,
說:不哭,不哭!
今既然已經成長,不再如小兒
(凡夫、外道、權教、小乘)
亂啼(妄想分別、言說戲論、
虛妄的馳逐),
便為說最上正理。
為何於諸法實相中說諸法實不和合,
舉例而言,化學中所說的
「二氫加一氧,就是H2O變成水」;
以佛法的詞句是說:
氫與氧和合而生水,
而科學上則稱此為「化合」。
(您看多妙:
化合,變化而和合──豈非巧合?)
但我們來細細參詳:
氫之性是基麼?
化學中所說氫的性是自燃,
就是自己會燃燒。
而氧之性是甚麼?
氧之性是能助燃。
而水的性呢?
水之性能滅火。
所以,火災都派消防過去;
當然還有化學藥品,
如果是化學爆炸,就用泡沫了,
不一定是水了。
您看,
既然水是氫與氧和合而生,
就應該能保存氫氧的本性,
而兼有能自燃、且能助燃之性;
然而事實不然,
水不僅既不自燃也不能助燃,
而且相反的:水能「滅燃」。
你要燃燒起來,水就把你撲滅。
因此,在水中,
我們看不到一點點氫的性和氧的性,
因此若說水是從氫與氧和合而來的,
實在是難以置信,
以此證明:「氫跟氧實無和合」!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不是明明看到氫與氧和合嗎?
那是「表相」,
以佛法言就是:「相上所現如是」,
而實際上並無如是事,
只要是緣起的,就是如幻。
所以在實教中稱「因緣幻化」
就是緣起如幻,
而生的。
(方才不是說,
化學中
也稱其所研究的現象為「化合」,
而其所研究之物為「化合物」嗎?
「化合物」者,變化和合而成之物,
有如幻化,
法如是故,
非凡智所解。
化學家本人也只知事實的現象如是,
但到底為何會如是,
他也是所謂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又,
「和合」這個道理在眾生界也是很重要,
例如我們這個身體,
就是一個「和合體」,
西洋哲學中稱為「有機體」,
古代以及中古哲學中
又稱為是個「小宇宙」,
以相對於外界那個「大宇宙」,
這個「大宇宙」跟「小宇宙」之說,
類似我國儒家以及道家的
「大我」與「小我」。
為何稱這個身體是小宇宙呢?
因為它由無數的元素和合而成,
我們這個身體,
由六兆個細胞,六兆細胞和合而成!
其中甚有規律,
如外界大宇宙中天體之運行。
所以這個小宇宙是「一個整體」,是不可分割的有機體,此一完整、和合、不可分割的有機體之相,就是《金剛經》所說的「一合相」。是故知世間之眾生、凡夫、外道,皆著此「一合相」,以此一合相即是「我相」,就是「人相」、就是「眾生相」、就是「壽者相」。而《金剛經》中所說的佛說的:「一合相者,實不可說,而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好!把筆放下來,現在講一合相,緣起,我們這個因緣生的這個色身,合起來叫做一合相,這個一合相,分事的一合相,還有理上的一合相,就事相的一合相,也就是因緣湊合起來,有一個假相現出來,我們稱為一合相;但是,就我們的心性,如來藏性來講:它叫做才是真正的一合相。所以,一合相本來就不可說,絕對相叫做一合相。知道嗎?無相叫做一合相。所以,我們站在事相來講:就是由四大因緣和合的,這個叫做一合相;但是,真正的一合相、絕對的一合相,理上來講的話:絕對的清淨自性,它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合,是絕對的合。知道嗎?就像虛空,它沒有跟任何東西合;可是,任何東西的合,都不能離開虛空,所以叫做絕對的一合相。
好!看底下這一句:「一合相者,實不可說,」為什麼?絕對的一合相——究竟清淨心,它怎麼能說呢?絕對的清淨智慧,就是一合相,實不可說,本來就是畢竟空,沒有辦法說。但是,凡夫貪著事相的一合相,所以,凡夫之人,貪著事相的一合相,認為有一個真的,好像這個色身存在。「貪著其事」者,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而我相空、人相空、眾生相空、壽者相空,也就是計著一合相,也就是計著諸法有和合,也就是計著諸法有生滅之相——然而和合、生滅,乃諸法之表相——由其表面幻化而觀有如是等相——而諸法之本性,實不生不滅,更實不和合:諸法法爾本自清淨,不增不減。為什麼?諸法本自無生。你看一個小孩子出生,如果小孩子出生,死了以後火化,把他磨成粉末狀,一個顆粒微塵,小孩子在哪里呢?你說小孩子生,有生嗎?那個是元素的轉換而已啊!你真的有沒有這個小孩子呢?業感緣起說有、因緣和合說有;究竟實相沒有,大人都不存在了,哪里有生小孩呢?是不是?諸法都是這樣子的。所以,生生滅滅、緣起緣滅,方便說有緣起,緣起緣滅的任何一個動點,時空的會合點,體會妄、無生,事情就解決了!若見諸相非相,非相就是時空統統破除,沒有著時間跟空間的相。若體了悟入如是知見,就是入佛的知見,就是悟入如來密因。若如是者,即堪荷擔如來首楞嚴大業,廣利無情眾生。
經文:【「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複內出?為從外入?若複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若有體者」:若心有實體的話。
「以手自挃其體」:「挃」,就是捏。「體」,在此為身體,不是前面所說的心體。此言,如果你用你的手,挃,來捏自己的身體。
「汝所知心,為複內出?為從外入?」:「所知心」,所能覺知此挃之心體。此即言,你能覺知到這一捏的心體,此時是從外面進來,到所捏的地方,去覺知此一捏之觸呢?還是從裏面出來,到所挃的地方,就是所捏的地方。去覺知此一捏之觸呢?
「若複內出,還見身中」:如果你的心體是從裏面出來的,那就等於說你的心體是「居在身內」一樣,如是則還應能先見到你內身中五臟,如是即同前面第一處中所破的一樣:「心非在身內」,故言「心體從身內出」不能成立。
「若從外來,先合見面」:如果說你的心體是從外邊進來,到所捏之處去覺知此捏觸,則應該在還沒有達到那個捏處之前,先能自見己面;因為心既從外進來,即同說心「居在身外」,心既居在身外,即同前面第二處中所破的,以實不能「自見己面」,故說「心居在身外」不得成立。因此不得說:「心體從外而入」。
義貫
「若」你說心為「有」實「體者,」則「如」果「汝以」自己的「手,自挃其體,」(自己捏你的身體),此時「汝所」能覺「知」之「心」體,「為複」從你身「內」而「出」來覺知此觸?「為從」身「外」而「入」,來覺知此觸?「若複」汝之心體為從身「內」而「出」,來到捏處,則等於說心是居在身內,這樣就應「還見」自內「身中」腑髒;但你實不能自見身內腑髒,如前所破,所以心體實不從內出,所以說心體從身內出,不能成立。「若」你說心體是「從」身「外」進「來」覺知此捏觸者,既是從外來,即同於說心是居在身外,既居在身外,便在進來之前,「先合」自「見」己「面」,如前面所破。(然而你實不能自見己面,故知你的心體實不從身外進來,因此說「心體從外而來」是不能成立的。如是則心體既不從內出,又非從外來,所以知道心體實無出入來去,若無出入來去,則不能說心有實體,是故若說「心有實體」是不能成立的。心既不能說有實體,則不能說心是由法和合而有,因為若是和合而有,則應有實體,方具和合之條件;若無體,則無物合。)
詮論
如上所說,阿難在此第五計中,為計「心隨和合而有」。佛就從這個「和合體」的心去破,質問阿難這個和合體之心到底是「有體」還是「無體」?前面一節經文當中先從「無體」來破:如果說這個和合的心是「無實體」的,則不能說是從和合而得。此節經文再從「有體」來破:如果這個和合之心是「實有體」的,那麼它一定存在某一個地方,正如現代物理學上所說的:「一個物體一定有體積,而且一定占某一個空間。」這個「佔有某一個空間」就是存在某一個地方之義。心既有體,就一定要存在某處,否則便不能說它是有體的。所以佛此處再從「內出」與「外入」來破,如是即得證明:心體既不從「內出」,也不從「外入」,因此而判知「心有實體」不能成立;「心有實體」既不能成立,便又證知心不是和合而生,因此阿難:「隨所合處,心即隨有」不能成立。
經:【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堂中,門能見不?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見是其眼」:「其」,就是語助詞,無意義。此言,能見是眼的功能,能見是眼的性能。
「心知非眼」:心的功能是能知。「非眼」,能知不是眼的功能。
「為見非義」:故說心為「能見」,不合道理。「義」,就是義理、道理。
「若眼能見,汝在堂中,門能見不?」:如果光有眼睛,而不用心,就能見的話,你身在室中,如果不用心,能看得見門嗎?意思就是:門能自己看得到嗎?如果不用心,視而不見啊!對不對?可能視而不見。
「則諸已死」:「已死」,就是已經死的人。
義貫
「阿難言:」能「見是其眼」之功能,而「心」的功能是能「知」,且能知也是「非眼」之功能,故說心「為」能「見非」合「義」理。「佛言:若」光有「眼」便「能見」,無心,那麼,則「汝」身「在室中」,如果不用心看,「門能見不?」(如果不用心,顯然會視而不見。)又,退一步說,若光有眼即能見的話,「則諸已死」之人「尚有眼存」在,他們「應皆」能「見物,若」他們還能「見物者,云何名」為「死」人?所以知道「有眼無心」還是不能見的。所以,重要的還是心!是不是?
詮論
在此阿難又引出一個大課題,即依於凡情,計「眼為能見,心為能知」,尤其是「眼為能見」,更是大家所共知、共認的「事實」,而千萬想不到,依佛智所證,能見者不是眼,而是心!甚至於能聞者也不是耳,而是心——總而言之,一切見聞覺知,都不是眼耳鼻舌身,而是心,此非凡情所知。
所以如上所說,若無心,則雖有眼,可能視而不見,乃至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以其「心不在焉故」。又,不但死人雖有眼而不能見,有耳而不能聞,就是連活人,若睡著了,或失心發瘋了,或者太專注其事,其他事,或作白日夢,都會雖有眼而不見,雖有耳而不聞,所以知道見聞覺知之事,非有心則不能辦;更進一步說,其實見聞覺知等事,都是一心的作用,眼耳鼻舌身等,只是一個過道而已。過道就是借,借過、借通道而已。
又,見聞覺知之事,不但光有眼耳鼻舌而無心,則不能成辦,相反的,有些特殊狀況之下,即是沒有眼耳鼻舌等,而有心,也能成見聞覺知等事;如阿那律無眼而能證天眼通,能視三千界猶如見掌中訶摩勒果;再如人於夢中,自心即能化作種種境界,且有種種見聞覺知;又人於定中,不用現前眼耳等,也能觀見種種莊嚴境界。至於天眼通、天耳通者、其所見聞更非肉眼肉耳所能及,而此所謂「通」,就是「心通」,也就是本經中的二十五聖圓通之事。所以圓通者,即其心圓滿通達,而無隔礙,故其六根互用,乃因其心通無礙之故。然凡夫以心執著,隔礙不通,所以計執必眼為視、執著就是眼睛,就是看!必心為知,如是區隔執著,所以不通,乃至令心之全體功能不能顯發;是故自身懷寶而不自知,也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佛性、都有般若智慧,我們自己不知道,累劫枉受貧窮。
經文:【「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複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複遍體?為不遍體?」】
義貫
佛又說:「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你「若」執說「必」定「有」實「體」的話,我們姑且讓它成立;如果這樣的話,那麼此心「為複一體?為有多體?」又此心「今在汝身」上,「為複遍」布你的身「體」(在你全身同時都有)?抑「為」並「不遍」布你的身「體」(只是在你的局部呢)?
詮論
佛在此又進一步要破心有實體之說,也就是說為了徹底破此種凡夫、外道的邪見,及其各種變體,所以又細分為:
一、心為一個整體,
二、心分為多體,
三、心為同時遍佈全身,
四、心為不遍佈全身,一時只存在於局部。
這些都不是空穴來風,都是確實有外道及凡俗學術計著此等妄見。
遠的不說,例如一般凡情,都把心的功能分為見、聞、嗅、嘗、覺、知等六部分,而各分派給眼、耳、鼻、舌、身、意,因此令原本的一心的功能,化為六個,變成心好像有六個體一樣,這就是本經中所說的「分一精明,為六和合」。
又,外道的理論,以及中國的西洋哲學中,皆有所謂一元論、二元論、多元論,此等皆與論心之一體、多體有關。佛為究竟破如是等計著,所以在此舉出,一併破斥。
經文:【「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若遍體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注釋
「以手挃一支」:「支」就是跟我們加肉部的肢是一樣的。
「咸覺」:「咸」,就是皆;都有感覺。就是鹹覺,就是都有感覺。
「挃應無在」:既然四肢都有感覺,你捏哪一個地方都一樣啊,叫做挃應無在,捏的那個地方就沒有固定了,捏左手、右手、左腿、右腿都一樣啊,都會痛啊!所以,挃應無在,「無在」,無一定之所在。此言,那一捏應該沒有一定的所在,也就是,不能定說是捏在哪里,或者是:所捏的地方是無法定位的。當然不可能是有這種事;既然有捏這個動作,必然能確定是捏在哪里。
「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有所」,就是有一定的所在。此言,如果能覺知這一捏是有一定的所在,捏右手痛右手;捏左手痛左手,捏的地方很清楚了。這個也就是覺知是捏在某一點,這樣,你所計的心是一個整體,便不能成立。
「若遍體者,同前所挃」:如果心體是遍佈你的全身的話,則與前面所說的「心為一體」時,所捏的情況是一樣。
義貫
(佛接著說,)第一、「若」你說心是「一體者,則汝以手挃」捏你四肢中的「一支時,」則你的「四支應」皆同時「覺」得被捏了一下,因為同一個體嘛!然而事實並不如是,你捏一肢時,並非四肢都有感覺被挃、被捏,因此說「心是一體」,是不能成立的。縱使退一步說,「若」四肢「咸」同時「覺」得被捏「者」,那麼剛才那以「挃應無」一定之所「在」可言,若有一定的所在,應只是被捏那一個地方有所覺知,不會全身遍覺此一捏。反之,「若」說此「挃」確實「有」一個一定的「所」在,而非全身遍覺,「則汝」所立的心為「一體」之論,「自」然「不能成」立。
第二、「若」說心是有「多體者,則」你一身便「成」有「多人」之心,到底「何」心「體為汝」?(哪一個心體是你的呢?)因此,說你的心有多體,也不能成立。
第三、「若」說你的心是同時「遍」布你的全身「體者」,即「同」於「前」面所說的心為一體是一樣的,於一肢上「所挃」的結果是一樣的:四肢應當感覺,因此說心為同時遍佈全身,也不能成立。
第四、「若」說心為「不遍」布全身「者」,則「當汝觸」你的「頭」的時候,在那個時候,亦觸。。。同時「亦觸其足」(也碰你的腳),如果你的「頭」能「有所覺」,
則你的「足應」毫「無」覺「知,」而「今汝不然」,而今現在事實不是這樣,當你同時碰你的頭和腳的時候,確實是頭與腳同時都有覺知被碰,因此說心體不遍全身,也不能成立。
綜上所說,(綜上而言,既然說心為一體、或多體,心為遍佈全身,或不遍佈全身,四者都不能成立,因此可以證知:說「心有體」不能成立。為什麼?一體不對、多體不對;遍體不對、不遍也不對,因為是妄嘛!若心有體不能成立,則不能說心是從和合而有。對不對?心無體不能合,心有體不能成立,一體不對、多體也不對;遍體不對、不遍還是不對啊!是不是?心有體不能成立,那當然沒辦法和合了,因為它是妄嘛!妄處歇就是真,真如體也不能離開妄,達妄本空,知真本有,關鍵就在這個地方。)
經【「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義貫
「是故應知」:你所說的「隨」法「所」和「合」之「處」,你的「心則隨」之而「有」,此立論「無有是處」,不能成立。
詮論
綜上所言,佛在此為了要破阿難的心為由和合而生之論,所以兵分二路(「無體」、「有體」);而第二路的兵(「心有體」),又分三支,這三支又各統三路勁騎:
一、內出、外入;
二、一體、多體;
三、遍體、不遍體。
茲表列如下:218頁,
A.以心無體破——若心無體,則非由和合而有。連體都沒有,怎麼合呢?好!
B.以心有體來破
a1心體由內出——從內出應能見內身五臟六腑(而實不然)。
a2心體從外入——應能見己面(而實不然)。變成心在虛空,虛空就會看到臉了。
b1心為一體——捏一肢,則四肢皆應覺(而實不然)。
b2心為多體——則成有多人之心,那麼哪一個心是你的呢?(自相混雜)。
c1心為遍體——與「心為一體」結果是一樣的。捏一肢,四肢都痛、都感覺啊!
c2心為不遍體(就是在局部了)——同時摸頭與足,若頭有知,足應不覺(而事實不然)。摸頭,頭知;同時摸腳,腳也知道啊!
這樣便結束了第五處征心,破計心由和合而有而生。
此破心和合而生,也就是在破「心有生滅」,而如來藏性實不生滅,而為令悟心為不生不滅作張本。
那麼,因為這個是白話文,成觀法師也寫了很多的資料,也值得我們參考,雖然用一點時間,不過,強化我們的正念、正知正見,更讓我們文言跟白話來融通《楞嚴經》的大義,讓我們更清楚!
回向
願以此功德消災在座諸位法師護法居士大德
消災在講堂點燈者回向在講堂設立亡靈拔度者
上報四重恩下濟三塗苦
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願生西方淨土中
上品蓮花為父母
花開見佛悟無生
不退菩薩為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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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
發表於 2012-11-22 0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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