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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21-6-25 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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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示同人相,不如是恐人以佛为常人所不可冀及也。然同中实别,菩萨愿力,悉不受苦,且可自在,如释迦示从胁下出生者是。
若华严圆教,初住即能示现于十方世界,八相成道,以初住一位,即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妙一切位故。今非圆教,故八相次第不乱,圆教则圆融,一相即具八相,故有佛住胎中,度生己毕之说。
卯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寺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以未登地,故有微过,虽相似见法身,而未亲证,故未名法身。次句释未名所以,以有漏断尽方名法身故,随其所生,皆有变易生死苦,故曰微苦。
亦非下,显非凡夫分段生死苦,末句释非业系不自在,乃于报身修短而得自在者,以愿力留惑润生,以利众生故。
卯三通权教。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通权教中二:初举教。经中或云初住菩萨,有退堕恶趣者,如舍利弗遇乞眼婆罗门退失大乘心是。
二非其下,释通。权教虽如是说,非真实退,但恐彼初学菩萨,易生懈怠,而为权示退堕,令彼恐怖而发勇猛心耳。
卯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叹实行中亦三,初五句于下不恋。终教初住菩萨,能不退者,以远离怯弱故;大悲心重,虽破我执异相,可证二乘道,而不留恋,曰不恋下。
二四句,于上不怯。若闻教中说菩萨道勤苦难行,须经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乃得涅槃,亦不怯弱,曰于上不怯。
三双释所以。以十信满心之信心非浅,即深信一切五阴法,从无始已来,不生不灭,本自涅槃,故于下不恋,于上不怯也。
法华经云:观三千大千世界,无一芥子许非是菩萨舍身命处,处广时久,可以想知。以一施度之难行,例知六度皆然。而菩萨以智慧信得的当,知舍幻化身命之生灭,即不生不灭,曰本自涅槃,不生不灭,是即可叹之实行焉。
丑二解行发心,二:寅一总标叹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解为十住位,行为十行位,发心为十向位。深解非同十住,胜行非同十行,即十回向位中发心登地曰回因向果;回向真如,即回事向理;以六度利生,则兼回自向他,故云转胜。
寅二显其胜相,二:卯一时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从初正信,为十信初心,即信真如及三宝,信本具真如为一体三宝,又信事相三宝。已来,即经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将满第一阿僧祇劫,故云时胜。
卯二行胜,二:辰一总。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知真如法,竖穷横遍,即自即他,即因即果,曰深解现前,即解也。所修之六度万行,离我人法相,三轮体空,即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深解胜行。
辰二别,六:巳一施。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已句,显深解现前;次句,显所修离相也。下五度准此。
法性理体本无悭贪,应无布施可行,而众生事与理违,无始妄有悭贪,故修檀波罗蜜以对治之。以悭贪垢乖真,故修离障之施行以顺真也。
以顺真之修,修即无修,曰三轮体空,不著能施之我,受施之人,及所施之物,从无住之真如,而生无住之心,以檀施功德,回向真如,即为回事向理,以妙有事会归真空理,融成中道。
施分三种,财、法、无畏,兹不赘述。
按华严有十波罗蜜,一修一切修。此渐教则渐次修,不能圆修,故先修施,以摄众生,使易受化于己。
巳二戒。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
法性理体,本无染污,而众生耽著五欲,佛制重轻诸戒,慈悲众生,令顺真如,免堕地狱。痴人不识自性,不体佛慈,头头违律,事事毁犯,即或不犯,亦不知自性,以为有功。若此入向菩萨,能随顺法性,修行尸波罗蜜,而亦三轮体空。
具足云‘尸罗’,此云戒,亦有三:一摄律仪戒,五、八、十、具、菩萨等戒断一切恶法者是也。二摄善法戒,修一切善法,即作持不犯,如结界,安居、自恣、布萨、忏罪、受戒等是也。三饶益有情戒,以止作二持,摄受众生,使得利益是也。毁犯既自造苦因,后必堕苦果,且令人讥谤,以造口业,即为不饶益有情;故佛制戒缘起,皆有护讥嫌之缘。余之力倡非时食戒等,亦以此耳,愿各勉护,利益众生。
巳三忍。
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
羼提此云忍辱,经云:‘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徒言无益,当深生惭愧,嗔心难治,虽常对治,如一人与万人敌,岂是易事。然藏识深窟三条毒蛇,皆须惭愧撩钩可拔,终不能畏难而苟安。
忍亦分三:一耐冤害忍,亦名生忍,金刚经云:‘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此就因果说,忍耐冤害,得免恶道之大便宜。二安受苦忍,亦名法忍,即安心受苦无嗔。三谛察法忍,亦名无生忍,仔细观察,一切顺逆诸境,无非幻化,本自无生,有何可嗔。
巳四进。
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
深解法性本无身心之相,离于懈怠,故随顺修行精进波罗蜜。迷性而执有五蕴身心相,故有懈怠;反之故有精进。
精进亦三:一被甲精进,如披甲冲阵,勇猛杀贼,甲如大愿,愿断一切恶,即以六度治六蔽。二摄善精进,于余五度,众业奉行,无有已时。三利生精进,及时度生,精进不懈,不错机会也。
巳五禅。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
具云禅那,此云思维修,亦有三:一安住禅,用功不散乱可安住在定中。二引发禅,一禅引发余禅,如下止观中修真如观,若得真如三昧,即可引发余三昧;若修得一念佛三昧,亦可引发诸余三昧也。三办事禅,于办事中,不颠倒错乱,可住正定。如王羲之观卖油饼婆子,婆子之赞羲之书法,皆似之。
巳六慧。
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慧亦三:一生空,即人空观慧,观人我执空,契真如理。二法空,即法空观慧,观一切世出世间法,皆如幻化。三俱空观慧,合前二空,故曰俱空;亦可人法二空之空,亦并空之,即破空执也。
以上六度,度度三轮体空,终日修即无修,无修而修,尽于未来,即顺真如,竖穷横逼矣。故曰深解胜行,须解须行。
丑三证发心,三:寅一明发心体,三:卯一标地依。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
证真发心者,即前所发心,愈发愈大耳。前以解真如发心者,此证真如发心,即称性发心,故更大。
标地依,即初地至十地,称真依真发心也。
证句牒科,从净心初地,至菩萨究竟地,同以真如为所证之境;境有理境事境,三细中现识所现为事境,今真如理境无相,十信信此,十住解此,十行修此,十地证此。
卯二明行体。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行体即根本智,理智不二,名法身;恐有闻真如为境界者云,向说真如无相,何又说为境界,故作此释。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转识乃八识见分,以此代表八识,八识未尽者,有作意、触、受、想、思五遍行心所,亦必以真如为所想之境。况始觉智未纯时,即识心未尽,同是一心,或观或想,皆以真如为所观所想之现境,夫又何疑!
况现识之境界,与转识能所未分;智识方与现识境界为所缘,不得说以依转识说现识为境界。又八识与智,皆是一心,用于无分别为智,有分别为识,识随智转,以真如为所想之境,故曰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初地至十地菩萨为证真之人,根本智为证真之智,至十地破业识时,八识三分转尽,唯如如智契如如理,一如无二如,名曰法身,亦无理境可说矣。
总上正修时,智识皆有能所,可云似境。正证时,即无能所及境可说。若证后以后得智说所经过境示人,自亦不妨说有能所之境。
卯三明胜用,四:辰一请法上首德。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錀;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胜用即后得智,以后得智利益众生,即从体起用,用以利生。
是菩萨即指第十地菩萨,能于一念少顷时分,至十方世界,无余一世界而不到;若别指则初地能至百佛世界,二地能至千佛世界等。供养二句,指所作事;唯为二句,明意;末句拣非自求解故,以其法法皆通,不依文字知解也。
于此可知兴供请法,皆利生事业。吾等亦宜勉力行施,自他两利。
辰二随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或示现超地速成正觉,不从一地至一地,亦不定经三大阿僧祇劫;如法华会上,龙女成佛,为怯弱众生,恐菩萨道难行,如是示促,令起勇猛,为令众生目见。或说我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为使懈怠我慢众生,闻而知所精进。末二句结上,或促或延,皆是菩萨利生大用,如是略言延促方便;广开实无数量,一一皆不可心思口议。
辰二实行不殊德。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初至十地菩萨自利实行无有不同,简前利他方便有别也。
而实菩萨种性皆一乘佛种性同等;根皆信进念定慧五根亦等;发心,同发自他二利心亦等;所证人空法空真如亦等;四十一位无有彼此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经劫亦等,即修证时分不殊也。
辰四应机殊行德。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应众生机而有不同之行德,如上示现延促成佛外,更有示法示行。
前二句示法,但以众生分九界,世界有染净;众生所见身,或四圣,或六凡;所闻法,或人天,或三乘;次三句示行。众生过去世善根有浅深,现世乐欲有大小,未来种性有上中下,即三世因果种种羊异,故菩萨示教众生之行,亦有差别。
寅二明发心相。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首二句总标,十地菩萨发心之相。云何句征,一者真心,即根本无分别智,真心即信成就所发之直心,转深成无分别,简非贤位尚有分别也。无分别极难,众生时时分别,至为难治,须发道心制止,若不能治,则无人成佛矣,著实参之念之观之,自有好消息。
二者方便心即后得智,为前大悲心之发大,利益众生,不加勉强,自然遍行,称真普利,不简优劣。
三者二智皆破识心,何得云发业识心,此心非新发,约旧有未尽时说,为前九地未能破除,故尚有微细起灭,正是变易生死,即种子现行生灭之窝臼。然但有善种子现行耳,故十地成佛时,转成白净识也。
寅三明成满德,二:卯一正显胜德,二:辰一总。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解释证发心体相二科已竟,兹明圆满成就果德。
自利行满曰功成,即慧足,利他德显曰德满,即福足;福慧俱足,乃成佛果。
色究竟天,为始教报佛成佛之处,示令小乘知南洲菩提树下,为化佛成佛处。若约终教实报,在三界外;圆教实报,在华藏世界,然小大融摄,亦通菩提树下也,色究竟者,为色界顶天,色相大至极处,天王身三万二千由旬。又向上为四空天,色界天至此为极。示现引小机,故云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高大者,天王身既三万二千由旬,佛身倍之,故又言最高。
辰二别。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上总云成佛,此下别明自利功圆利他德满;一念者,正念也,无念也。古人云:一念万年,万年一念,言念之长,非定局万数;盖自信心起此一念观慧,以观真如,至住行向地,皆此一念,无有二念;三贤相似相应,十地分证相应,惟十地满心,一念慧究竟与真如相应,无明顿尽,即无间道,无明不能间隔故,道即慧也。名一切种智者,即解脱道,道即智也。无间道慧属因,解脱道智属果。
又因修三观,困成三智。一依真如门修奢摩他止,即空观,空我法二执,果成一切智,一切二字,指所空说。次从空出假,依生灭门修毗婆舍那假观,果成道种智。三依一心二门,修禅那中观,果成一切种智,无所不知也,今举第三以摄前二,曰一切种智,是为自利智慧功圆。三业自然不可思议者,观机,现相,说法,皆不假作意,能于十方世界,利益众生,拣非方便心中之自然,犹尚有心,故虽云遍,未云能现十方,是为利他德满。
卯二问答除疑,二:辰一除一切种智疑,二:巳一问。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问中二:先陈疑,一切种智,所知一切之虚空世界众生心行等,悉皆无边难知,若有无明心想,或可分别而知。
若无下,正难问云:若无明断尽,无有心想,云何能知此四无边,名为一切种智耶;
巳二答,三:午一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一切境界,本来一心者,心境不二故;境是心相,心为境性,性相不二,本无能所对待,曰离于想念。
如大圆镜,尽虚空遍法界之依正二报,皆在镜中显现曰相,大圆镜为体,体相本来一镜;约法本来一心也。
午二举非显失。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全境即心,心无分齐,故境随心亦无分齐。见境有分齐者,真心被境转成妄心也,以有分齐之妄心,见有分齐之妄境,是迷俗谛也;以妄起想念,则妙有境不能称真空法性,是迷真谛也。事理皆迷,故不能决了。
午三举是彰得。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诸佛离能见之妄心,所见之妄相,称性之见,与称性之相,皆无所不遍。正见心真实,竖穷横遍,为诸法之性。诸法者,通三界,九法界世出间一切法;此有为诸法,皆真如随缘幻有,故不离真心,曰自然显照一切妄法,即一切妄法,现于佛心中,曰自体显照。此同上智净相,体必有用,有大智妙用,无量方便,乃佛法现于界生心中也。随诸生所求,及所应得解,皆能开示,或五戒十善,谛缘六度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同上不思议业相。
辰二除自然业用疑,二:巳一问。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首二句,即牒上文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起疑之端,一切众生下五句谓若如是,则无疑。云何不如是,乃正疑问。
巳二答。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诸佛以法为身,说法身亦指报化,举一即三,平等遍一切处,法尔如然,无有作意;以佛证得无为无念故,而说自然。但亦随众生心而现,常云众生心水净,明月影现中,若修戒定慧,或心念佛法,感应道交,方可见佛。众生心为因,佛现身为缘,因缘和合,乃可得现。喻如明镜,镜若有垢,无由现像,如是众生心若有垢,佛身不现。见佛闻法,了脱生死,诚非易事;然又非难,不肯发心去妄求真耳。倘有诚感,佛定有应,有志者事竟成,上来解释分己竟。
己四修行信心分,四:庚一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初句结前,次句生后。解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故解释分后,必说如法修持,以成大乘十信。
庚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就人,即指未入正定众生;标意,以十信未满,故说修行信心,使行成信满,即入正定之意也。
庚三约法广辨,二:辛一兴二问。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两问:可知。
辛二还两答,二:壬一答信心,二:癸一标征。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答信心中能信,广有十信,今略说所信四种。次句征。
癸二列释。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先列,后释,四信皆然。
一切世出世善因果,皆从真如根本而生,故信真如,为信根本。应信十法界无一不具此真如,即信自己有此成佛正因,乃好乐观念此真如法也,乐念至极,即得亲证成佛故。设不观念,真如在迷,如家宝迷失,不得受用;必以自心好乐之智求证自心真理,非如外道心外求法也。
对下三宝,真如为理三宝,自性具无量功德相,即佛宝。真如理体,即是法宝。佛法不二,和合一心,即是僧宝。
二者下,信事三宝,佛法僧各别,故曰事三宝。佛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自觉如上一体三宝,曰知真本有;并觉无始三障,曰知妄本空。觉他即以自觉觉他二利究竟,即圆满成佛。佛有无量功德者,如华严经入法界品偈云:‘刹尘心念可数知,大海中水可饮尽,虚空可量风可系,无能尽说佛功德。’以四不可能事,假说可能,以显佛功德,终无人能说其量之多少。
常念亲近供养恭敬以求之,求未得时,先发起善根,即信解行证等。一切智,即佛智。求至极处,必得成佛。不如是,求即无信众生也。
三者信法,法有四,谓教、理、行、果。教法,三藏十二部也。教为能诠,理为所诠真如也。行法,则本文诸波罗蜜为行,信此行因,必成佛果。果法,乃一切种智也。欲成果法,必信行法,有成佛大利,故常念修行诸波罗蜜。设但学教明理,不能起行,如贫人数他宝,自无半钱分。故本文多就行法而言。
四者信僧,僧为六和僧众,六和为身、口、意、戒、见、利。此六和,戒为基本,戒和即是僧家团体,六中戒不和,则余五定不能和,即或能和,亦是非法和合,岂戒不和耶!人不和戒耳!近时僧少学戒,形成一盘散沙,僧团有分崩离析之危,个人造贼住地狱之因。若能持戒,僧团和乐坚贞,个人道业易成,凡僧可成圣僧,声闻僧亦成菩萨僧。今云能正修行,自利利他者,菩萨僧也。
常能信乐,及以亲近,如是僧众,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亦自成菩萨僧也。求学如实行,即如前文所云法性理体,本无六蔽,随顺法性,修行六度,度度三轮体空,称真之行曰如实行。即或不见此僧,当如教中所说,诸菩萨行以学之;否则尽成无血性人,良为可悲!又事三宝,约圆融说,固当举一即三,约行布说,佛宝偏重,佛灭度后,僧宝偏重,人能弘道故;法宝一切时当尊重,以一切诸佛菩萨,皆依法宝,而得成就故。
壬二答修行,三:癸一举数标意。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首句举数。次句标意。谓五门能成前四信及十信也。
癸二征问列名。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初句征数,一下列名;渐教中有此五门六度,华严开慧度为方、愿、力、智而成十度,乃于一根本慧,开四权智。开方便可助施戒忍慧四度,开愿助精进,力及愿又助禅定,智亦助慧。又准华严,十度互摄互融,即无尽度门也。
癸三依门牒释,五:子一施。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初句征,若下,释三:初财施。若见一切来求索者,不拘善恶冤亲,所求财物,随自施心力,随自财物力而施与之。若善根深厚,舍心亦大,不在财力多少,皆能勇猛施与,古有乞者,夫妇二人,止一件卧单,困于寒窑,谁出乞食,谁著遮羞;虽贫如是,一日闻佛至,妇商于夫,欲舍卧单供养,以求植福,其夫诺之。佛得此供,为之现瑞赞叹,在场闻者,争来访看,敬此竭尽施者,与之衣物,即得现报,衣食丰饶。于己物不舍曰悭,于他物多求曰贪,惟能施舍财物,乃自舍悭贪,令彼索者欢喜,以便受度,但不可以施助人作恶。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作,施与无畏。
次无畏施,若见有困厄患难,恐怖逼迫,随己堪任之力,可以承当者,以救济之。施与无畏,除其可畏,即是菩萨之布施。
随己堪任,与上随力施与意同,如能救不救,失菩萨心,如己力有限,尚可结伴共为,以尽心力!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法施中,若有众生来求佛法,菩萨应随己智力,能解得者,方便为说。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若强不知以为知,则一字之差,苦果无尽。百丈山之前住持以错说一字,五百世堕野狐身。因人问善知识落因果否?答曰不落因果。不思如是,则善知识造罪,即不落果报耶!后百丈为明眼人,升座说法,野狐化人听法,听众散后,彼仍徘徊座下,后百丈问之,何事不明?答以前五百世于此说法有错,堕野狐身,不知错在何处,请和尚为我下一转语!后百丈允之。因重问曰:善知识落因果否?后百丈答曰:善知识不昧因果,换一落字为昧,即不错因果。化人即转迷为悟,至诚礼谢,并请为荼毗狐身,和尚允之。此明说法大非易事,不可不慎!
然亦不可悭吝,周利盘陀伽前法师,以吝法故,感报愚痴,念条帚二字,得条忘帚,得帚忘条,此又不说法之果报,亦至可惧!
方便为说者,不拘规则也。若如法如仪,则必升座。大小戒本,不如法说法,皆制得罪。有野干坠井,尚能说法,天人救之,欲继闻其法,野干曰:救命本为恩人,闻法亦须敬重;天人乃敷座礼请,野干说法,亦知重仪也。
又有师徒二人,徒常警师,师读经窗下,蜂遍触窗纸,欲出不得,徒曰:‘光明尽大,何向纸上攒寻!’师领其为呵己也,后师徒共浴,徒擦师背曰:‘一尊好佛像,缺少如来藏。’师请其说法,徒曰:‘徒于师应礼侍,师问法不可轻心。’师乃敷座礼请,此皆如法说法也。
如遇不知佛教规则,只可方便为,而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如生贪求,邪命说法,罪过极大,此为通病,故特拣别。说法者,但应以法布施,如生希求,稗贩如来,功德罪过,只在心念一转。赞扬曰名,供养曰利,礼拜恭敬供养皆请法者义务,各尽其道,则两无过患。
法施者唯应观念自利利他,开他慧解,既为利他;增己智辩,亦为自利。虽有二利功德,亦不须著,当愿自他俱成菩提曰回因向果。愿一切众生,悉成佛道,曰回自向他;三轮体空,曰回事向理,若能如是法施,可谓究竟行施。
子二戒。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嗔恚邪见。
修行戒门中,初摄律仪戒,即诸恶不作,为佛仪则,有仪可奉,有仪可仰,曰仪。十恶不作,即是十善。一身业有三:一不杀一切有生命人物。不盗即不犯不与取;与取中亦有错与,无心错与无罪,若以僧物有心妄与妄取,二俱犯盗,盗戒微细,最难护持,故不得不学戒。三不淫。则不与女人男人乃至生行淫,亦不手婬,淫欲为生死根本,最宜痛戒!此身三恶不作,即三善业。
二口业有四:一两舌,是斗构两头,面是背非,对甲说乙,向张论李。二恶口,骂詈咒咀等。三妄言,知言不知,不知言知,言称实。四绮语,是花言巧语,无有实际,为绮语。口四恶业不作,亦为四善。不字,即止持,多偏于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不作即成善业,止持易持也,如负重担,放下即解脱。作持则如非负不可。
三意业贪等十字不出三毒,远离即‘不’也。不贪即离财色各食睡五恶欲也。不嫉者,即不忌妒他人之美,名利恭敬等。不欺即不凌犯他人,欺人还成自欺;懦云:敬人者人恒敬之。不诈即不虚伪,似属口业,亦属意业。谄为谄媚冒充,曲是违理,上三多由贪起,嗔是忿恨嫉欺。恚亦嗔之等分。邪见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之五利使,皆不离痴。三毒中明举贪嗔,痴亦在中,总上远离三业十恶,即成十善。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
二摄善法戒,上十善业,为一切僧俗所共修,此就出家弟子,为易折伏烦恼,故出家人既出家已,当远离热闹,常住寂静处,可以修习减少五欲,于欲知足,可以常乐。头陀梵语,此云抖擞,抖擞尘劳使离,抖擞精神使振,修行道业。梵网经言行头陀,十八物外,不畜余物,即抖擞尘劳。四分律言头陀,则但三衣,粪扫衣,常乞食,次第乞食,节量食,日中一食,过中不饮浆,树下坐,冢间坐,露地坐,但坐不卧,常住阿兰若等十二行。迦叶尊者年老不舍头陀,世尊种种赞叹,此十二头陀多抖擞精神也。及至犯一突吉罗小罪,尚堕九百万年地狱苦报,故应心生怖畏,如护浮囊,如草系比丘,宁守戒死,勿毁戒生;设有毁犯,应惭愧改悔,以求清净,律云有二种清净,一者不犯,二者犯已能悔。持戒功德,小则生人天,大则成佛果,切不可轻于如来所制禁戒也。
思及毁犯堕狱恶报,现生自能勇于持戒,如一掌祖师,受庞居士之示云;止余斗米之粮,粮尽寿亦尽矣。及能精进行道,日食一掌所沾之米,惜福长寿,且感国师瑞相,以是言之,持非食戒,于惜福长寿,亦有大益!
不得轻于禁戒,则须轻重等持,如求方便,定趋下流,下流至极,地狱是也。余坐右铭云:持戒不严,决堕地狱,饿鬼畜生尚难求,休妄想人天福报。
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三饶益有情戒,僧持戒,使众生不讥不嫌,即不令众生妄起讥嫌过罪,即是饶益有情戒。自能持戒。众生受好影响,可于三宝福田中,赞叹恭敬,广种福田故,众生有福,佛法兴盛,持戒关系,宁不至大!
子三忍。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初句征起。所谓二句,为生忍,亦名他不饶益忍,即耐冤害忍。忍字从刃从心,他人加刃于心上而能忍也。心不怀报者,如释迦牟尼佛因地被歌利王割截身体,非止能忍,且发愿度彼,即成佛后先得度之憍陈如也。又余在北京时,同学中有定如法师者,回山东原藉讲经,值土匪陷城,执彼欲杀,匪首为师堂第,因问三哥怕死否?恨怨否?师曰:‘学佛法人,有极乐可归,故不怕死,亦不怨人,成佛后且必先度你!’非行忍有素,能如斯乎!(事载觉有情月刊)
亦当下,具足法忍,无生忍;亦可名谛察法忍。此利衰等八法名八风,以风喻境,有赞佛云:‘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八法不出顺逆二境,于利誉称乐,顺境不喜;于衰毁讥苦,逆境不嗔;逆境易知,顺境难觉,修行人能忍此八法,顺逆不动曰法忍。知境无性,本自不生,曰无生忍。于无生义,常加观察,曰谛察法忍。
子四进,二:丑一正显修行进门。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正显中,初句标门。所谓下二句,即摄善精进,亦名勤勇精进。众善奉行,摄善归已,不懈不退,唯勤唯勇!
立志二句,即被甲精进,亦名难坏精进。立志坚固强胜,破一切犯戒之恶,远离持戒之怯弱,有大愿力,如被甲然。
当念下三句,利生精进,亦名无足精进。破恶奉善,不生厌足,直至成佛。盖修信心人,当念过去久远已来,无始至今,轮回六道,虚受一切身心大苦,亦可云身心虚受一切大苦也。得人身如爪甲土,失人身如大地土,人身之苦虽无量,尚极难得。下至三途,苦何可言,须知受苦无益,故云虚受。于此应力行菩萨道,自利利他,何得不行。
是故下,结劝。是故应勤修一切功德,自利境慧,利他境福,福慧两足,自然速得离于众苦,而成菩提。无生论偈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又云:‘从来为不修,身心常苦恼;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恼。’可不积极精进,速离苦恼乎!世间好语佛言尽,切莫更虚度此生。
丑二别明除障方便,二:寅一障。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首句承上修四行,起下诸障。凡夫修行,难免无障。以从下二句,业障,又二:一从前生已来,重罪恶业为因,与身俱生,使正念难生。二现生三业掉举,正念难生,障碍信心善根不生,或生而不增长,是为内障。
为邪下,言报障,亦即外障。虽欲修行,或为邪见外道所引,心游道外;或为魔障,魔有五,谓:烦恼,五阴,天,睡,死,此文指天魔;魔王天福报甚大,深著五欲,好乐生死,视三界众生,皆为其子孙,倘有发菩提心,求了生死者,魔王恐怖,必施魔术,令不成道。诸鬼为鬼魅,于六道生死来去,互相酬偿,如有人欲了生死,鬼来恼害,如‘堆提’鬼之作堆提堆提声音,恼人静心,不得安定,故曰或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常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悠悠凡庸,本在魔数,魔无庸扰。惟有修行者,方足动魔扰乱,故道愈高魔亦愈高,然勇猛行人,必须降魔。
世间事务,拣非出世正务,如常住资生等事,虽亦世间事。如不昧因果,亦能培福;不明因果,即落牵缠,而成大障,况私事乎!然无论公私事,本不缠人,唯人自缠耳。有智学律者,定能培福,不为所缠。或为病苦所恼等,皆为报障。苟于病苦,以知苦故,能求出离,则病苦为修道增上缘,亦为大善知识矣。
上列六障,广则无量,行人须善对治之,如下专明。
寅二治。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以有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礼拜诸佛,诚心忏悔。昼夜各分初中后三时,云昼夜六时,拜佛,忏悔,劝请,随喜,回向等行,皆宜昼夜六时,常不休废也。
既不休废,尤须诚心,方能除障,如礼拜时,必摒除妄想,一心皈命,五体投地也。劝请诸佛菩萨乃至善知识,说法,住世,使法錀常转。劝请诸佛,佛通六即,有智慧人,能说法要,即应劝请之。随喜功德,遇善言善行,身口随喜,功德甚大;如有恶缘,一念随喜,亦感恶果,不可不慎!回向佛果菩提,举回因向果,以摄回自向他,回事向理也。前言忏悔,忏悔三有障,冀出三有。亦忏二边障,不为著有凡夫,落空声闻,惟成佛果菩提。佛果非易,故云常不休废,拚命迈进,乃是勤勇。能如是精进,得免诸障,使善根(信心)增长,以至信心成就,约终教登初住,即不退转;能八相成道。若约圆教,登住一位即一切位。信心圆满之功德,如是广大,务宜精进,不负己灵!
又佛法如阿伽陀药,梵语阿伽陀,此云‘普去’,普去一切病也。如一礼拜忏悔乃至回向,皆如阿伽陀药,为行人必由之程序,于此阿伽陀药,如不服用,未免大错!
子五止观,二:丑一略明,二:寅一征。
云何修行止观门?
今第五,合禅定智慧为止观门,略明即略释,将释,先征。
寅二释,三:卯一止。
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以单止则心多沉,单观则心多散,故止观兼修;而言不顿彰,故先言止,所言止者,牒起。谓下正释。儒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市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此单止为方便止,一切境界为所止,即六尘境界。行者但止妄心,不随妄境;相通能所,分别心,妄想相也;六尘境,所想相也。以此方便止为能随顺,随顺正止,所谓正止,止必具观,即奢摩他观义,为所随顺。正止存梵语,方便止用华文。用始觉智止境故,乃得观诸法之本体,谓观六尘自性,即是真如;以止境即观性,故成止必具观,故曰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卯二观。
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亦方便观随顺正观,正观必具止也。初句牒起。观即分别,而非妄想分别,乃正知见之分明辨别。因缘生灭相,如前屡明,真如为因,无明为缘: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或以三宝为缘,成出世生善灭恶之因缘。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为生恶灭善之因缘,故必须分明辨别!分别即观,观善因缘当作,恶因缘当止,观善止恶同时,曰观必具止。今以方便观,随顺正观,曰随顺昆钵舍那观义。梵语华文,准上可知。
卯三俱。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恐人不解上二随顺,故征释之。释中,以上二方便止观义,渐渐修习,久久不舍,即是随顺正止观。今正止观皆得现前不失,即成定慧均等,曰俱。
丑二广释,三:寅一止,五:卯一修方便,二:辰一胜人能入,二:巳一托静息心修止方便,二:午一约外缘。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
外缘即是方便,修止方便,若具言之,应有五缘:一闲居静处,二持戒清净,三衣食具足,四得善知识,五息诸缘务。今略举初,故云住于静处也。
端坐者,结跏趺坐也,或全跏,或半跏。正意,即正念真如,使无缘境之念也。戒不清净,修一切善,悉皆不成,释余缘,广如疏记。
午二安内心,二;未一约坐时修止,二:;申一离境。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
离此诸境,修真如观,曰修止。气息、形色等,皆境也;若楞严经中诸圣各陈圆通,乃各依一境,亦得圆通,今何不依耶?盖彼诸圣,皆借境观心,若依于境,而不观心,定无得圆通之理。本论则直观一真如心不假诸境,依境离境虽异,观心实同,客为一类之机耳。此特为离念之机,故曰不依气息等。又见闻觉知四性,虽似非境,若约所对,亦不出六尘之境。性有习种性与性种性。习种性者,如眼见色,为眼之习种性,曰见性;乃至意知法,为意之习种性,曰知性。性种性,即真如与一切法为依者,是也。若依见觉闻知所依之性种性,则与此论旨大同;如观世音菩萨以一耳闻,反闻自性,而得圆通,可以例知。今不依者,拣循尘之四习性耳。
申二除心。
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不灭,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此除心文分二:初除妄想,又三:初正遣。诸境已除,更有想心,亦复须除。故曰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者,所遣之境既无,能遣之心亦遣,即能除妄境之想心,亦并遣之也。如扫地,垢净,不可再存已扫净想。
二以一下,释成。以一切法性,本来无相,众生念念见生,而性实不生;念念见灭,而性实不灭;以妄见随生灭境,故有生灭心。若以智知实性,本无生灭,则生灭妄想自除矣。
三亦不下,重拣。亦不得随妄想心外念境界已后,方以正心除此妄想心也。若如是者,即是放逸矣。
次心若下,住正念,又二:初正显。上言不得乃指有工夫时说,今言心若驰散,既已放逸,即当摄来住于正念,乃将错就错,再提起工夫,除妄想心,仍归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是一心,无妄境妄心,所谓直心正念真如,一如无二如也。
二即复下离相。即离执著唯心之相。故云即复此心,亦无自相。既无能缘之见闻觉知,又无所缘之六尘境界,唯一法界心,此法界心,亦又无相。前则离能所分别。唯一真如实相,名为正念。今则正念亦无自相,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此唯心亦寂,故曰念念不可得。
未二约余时修止。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行人无论用何等功,均须不间;故修止非惟坐时如是,行住卧时亦如是,故去来等通一切处,常思方便;方便止随顺正止,方便观随顺正观,又即于止境界相时,观察真如也。
北京一班比丘尼众作务时,一人鸣椎,众齐念佛;此处既已如是试行,希勿间断!
巳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此文分四,如上二科四仪修止,久习淳熟,功不浪施,故其心得住,即一止成也。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故始觉知方猛利;以心住故,得入真如三昧,即二得真定也。
戒定即伏烦恼,又得真定,故曰深伏烦恼。五住见思,虽未除灭,能伏不起,不障信心,即三除障也。障除故使信心增长。速成即十信心成满;不退,登住入位也。
辰二障者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唯除六种障碍,有此诸障之人,不能入真如三昧也。疑惑,于真如法,犹豫不决;不信,即阐提;诽谤即外道;兼不信口业,其障更重;重罪业障,通现在过去生中,犯四弃八弃菩萨十重等,故上云持戒不净,修一切善,悉皆不成,况有重罪。我慢即贡高,或有一知半解,或一知半解亦无,甘处下流,不知于己与众生当作怜愍生死想,作希望成佛想。懈怠,即昼夜六时,徒混光阴,不知精进道业,晨夕三摩其头,痛哭自警。此皆行人庸言常事,懈怠者,不信不行夫何言哉!
如是六障,或一人一障,曰如是等人;或一人多障,曰如是等障;皆不得入真如三昧。
卯二显胜能,二:辰一能生一行三昧。
复次依此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
修方便得三昧之次,以显真如三昧有三胜能,知法界一相之知,是即定之慧。法是心法,界是因义,一相即一实相心,此心为一切诸法之因,故为十界依正之本体。现文举正摄依,曰诸佛众生平等;以此实相智,常知实相理,曰一行三昧,从真如三昧生,此真如三昧之第一胜能也。
一切诸佛以心法为身,不以色身为身,曰法身;众生身,即未来佛身,乃指色身。诸佛法身与众生色身平等无二,以幻化空身即法身故。既是无二,即是一相,所谓生佛唯一实相心,无有二相;唯心而非遗物也,十界依正皆物也,全物唯心,情与无情,同圆种智。故在佛不增不净不生,在众生不减不垢不灭,故平等无二。
即名句,显所生三昧名。以一即定之慧,常知十界依正,同一实相,此一智慧行,常知不昧,曰一行三昧。
辰二能生无量三昧。
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尚知真如三昧,是一切三昧之根本;若人修行,得具如三昧,渐渐能生无量三昧。此显真如三昧第二胜能也。三昧通名。真如,一行、无量等,别名也。
卯三辨魔事,二:辰一略,二:巳一魔事。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
或有前之六障,皆无善根之众生,欲修止观必遭魔事,故云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或现形像,使修止之人恐怖;形相非一,故曰或现端正男女等相。
巳二对治。
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对治魔事,当念唯心者,以始觉智念真空理,唯心无境,则心可转境。心若著境,即被境转,而为所恼;心能转境,则境即心,心不恼心,故曰终不为恼。
倘自心不能观真空无相理,则能观非始觉,所观尽是魔境。余有同学,同受皈戒,伊又随皈依师出家,入天童禅堂,以思家眷故,坐则见儿女绕膝,不能对治,终舍戒矣。是坐中现相之无治也。
又金山一位行者,止静则见一狮子在前跳跃,因即发笑;维那见而问知,令请问善知识,知识令彼坐时持锥,再见狮时刺去,行人从之;正刺狮时,乃刺己腿,从此狮永不现。此坐中现相之有治也,故修道决不能离善知识!
果能念得唯心,实相不失,必无魔事可恼,亦无魔事可灭。
辰二广,二:巳一魔事,五:午一现形说法。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
禅定中魔事,广如牛毛,难以尽述,今对上略云广有五:初四句现形可知,余皆说法。
陀罗尼,此云总持;六度如常解,平等通三解脱,皆无怨亲因果,亦曰平等,以毕竟断灭空,是真涅槃。魔欲恼修止人,以似是而非之法,而来扰乱。行人平日必先习正法,然后依解起行,遇有魔事,方可识知,不为恼害。
午二得通起辩。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著世间名利之事。
首句得宿命通,可知过去之事;次句得天眼通,可知未来之事;三句得他心通,可知现在一切人心中事,四句起义、法、辞、乐说、四无碍辩,末句以有通辩故,贪著世间名利之心,不觉而起。语云: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未修之前,必切实对治世间名利,使现行不起,虽真得通起辩,亦不为其所动,况通辩与止,非相应之果,唯以得定为相应耳。此不可不知。
午三起惑造业。
又令使人数嗔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著世事种种牵缠。
数者,频也,频喜频嗔曰性无常准;多慈多爱,即为逆顺境所感故,多睡多病,懈怠休废,即惑于五阴身心。不信疑虑,即正指惑心,惑心一起,所信真如仍迷,故舍本修胜行,更修杂业,不能一门深入,或著世事种种牵缠,岂尽外魔所使,实亦旧来之腐败惑业耳。
午四据定得禅。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仕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著。
魔能使人得诸外道三昧,但似是而非,乃云少分似,故曰非真三昧;或复据此七日禅定中,得禅定中,得禅悦日食,曰得禅,亦能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于此幻化魔术,非具真止之智,古能不为所动,而爱著之乎!
午五食差颜变。
或亦令人食无分齐,户多户少,颜色变异。
食以支身,量取适中。魔能使行人于食不知分齐,忽多忽少,如是颜色变异,身心不安,妨废修业。
巳二对治。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取不著,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以魔有如上种种力故,人常应以始觉智观本觉理,此理唯心无境,曰真空,能如是正念,自然知境本空,不取著于境,于是始觉智心,自落邪网,远离诸业障矣。盖业障为因,魔为报障,心能不取不著,魔无施其伎俩矣。
卯四简伪,二:辰一举内外二定以别邪正,二:巳一邪。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著世间名利恭敬故。
外道不知万法唯心,心外无法,乃于心外取法,故心游道外;纵得三昧,总不断见思惑及我见我慢我爱我痴,此四俱生烦恼,乃第七识,念念执著有我,故贪世间名利恭敬,以为我所,此惑与身俱生,未能对治我见者所必有;若真三昧,必须远离我见,及世间名利恭敬,邪正相去天壤,且与下科对较可也。
巳二正。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修真如三昧,不住见相,即无能见之心;不住得相,即亦无所得之境;所谓心空境寂,何为障也。乃至出定,亦常如如不动,不生懈怠骄慢,所有烦恼,均能渐渐微薄。
噫!世间学问,久久尚能变化气质,况修真三昧,本无可取可得,心空境寂,有何烦恼而不渐薄,何幸闻斯法要,而不争取实益可乎!
辰二对理事二定以明直伪,二:巳一真。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真如三昧为理定,世间三昧为事定。此文反明理定为。凡夫指薄地凡夫,须修真如三昧,乃得入如来种性。总言如来种性,别则为六,一十住曰习种性, 二十行曰性种性,三十向曰道种性,四十地曰圣种性,于等觉种性,六妙觉种性。今就十住言,不修此真定,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巳二伪。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修世间事定者,不知我空,以有我故,能所不空,贪著禅味,系属三界,与外道定同。何者?以我见生死根本,佛法中小乘尚须破分别我执,始证初果;再除俱生我执,始出三界。故修世间禅定,不离善知识;或可吊向我空理;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我见及六十二邪见。以善知识,知因识果,知病识药,护持行者,俾离险难,不入歧途。学者千里迢迢,参访知识,亦以此取。苟得善知识,必久久依止亲近之。末世解行一如者稀,纵行不备,但能精通理,亦可依止。即并此知识亦无,尚可自研教理,以经教为知识,自可不入邪途。
外道不出断常二见,皆计五阴为我;或计即阴是我,或计阴大我小我在阴中,或计我大阴小阴在我中,五阴各四,成二十见;又各分三世,则成六十,加根本断常,是为六十二见,须详阅教乘法数,佛学辞典。
卯五示益劝,二:辰一总标。
复次精劝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专修此真如三昧者,于现世中,可得十种利益;影略未来,直至成佛,利益不尽,是为总标。
辰二别解,三:巳一善友摄护益。
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首句征起,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者,以真如为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故修此三昧,与诸佛菩萨本体,法尔相应,故得佛菩萨之护念。
巳二离内外障益,二:午一离外恶缘。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庂所惑乱。
前文云诸魔恶鬼能现形说法,乃不善修真如三昧者,心有所著,故魔乘隙而入,若观真如无相,则魔无隙可乘。外道,或云九十五种,或云九十六种,以见佛世外道之多。外道鬼神不能惑乱修真如三昧人也。又依外道修成之鬼神,曰外道鬼神,与诸魔恶鬼皆在有相之中,恐怖惑乱于人,行者观真空故,终不为恼。
午二离内惑业。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四者即离恶业障,以大乘四信,首信真如甚深之法,故无诽谤重罪。即或宿世重罪业障,以修真如三昧,亦得渐渐微薄。所谓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消除。实相,即真如也。
五者即灭惑障,疑即惑,不信而谤,为障至重;惟修真如三昧,能灭一切疑;诸恶觉观者,拣非真如妙观故。
巳三行成坚固益。
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行成者,真如三昧行成也,坚固即不退。六者于理增信,即信真如不退,乃如来安住之境,我亦当安住。
七者以修真如三昧故,了知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故能远离忧悔;又处染不怯,即悲智不退,智不退故,能破幻化生死不怯;悲不退故,能于幻化生死中度幻化众生不怯。
八者修真如三昧人,忍辱坚固,舍于憍慢,了知真如及十界同共一体,故观一切众生,无非真如平等,故无憍慢,无憍慢故,自不为他人所恼,即不为境缘所坏。
九者修真如三昧,虽未得定,于一切时处,随顺真如故,逆顺诸境,不嗔不喜,故能减损烦恼,亦智慧坚固。不乐世间者,众生世间所乐,不出五欲;人乐,此安能成定也。
十者若得真如三昧,不为六尘境界之所乱;六尘中以音声,最易扰乱禅定,故特举之。一切音声既不能扰动,余尘益不能惊动,即究竟坚固也。
别门修止门巳竟。
寅二观,三:卯一明修观意。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若但修止,则心沉没,而失二利。或起懈怠心,不乐众善,是失自利,或远离大悲,不度众生,失于利他。以是修止必兼修观。
卯二辨观相,四:辰一法相观,四:巳一无常观。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四种法相观,为大小乘之所必修。初句牒起。当观下即无常观,世间一切依正二报,皆有造作之因而成,故曰有为,有为之法,不得久停,须臾坏,即无常义。行者当观自身,生老病死,即无常观,楞严烃云:‘其变宁唯一纪二纪,实唯年变;岂唯年变,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迁;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又佛问人命几何,众答不一,乃至最后一弟子答云:人命只在呼吸间。是以应观无常,急救生死,如救头然。
巳二苦观。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一切心行,迁流转变,受想行识,念念生灭,即变易生死苦。心随六尘境生灭,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以此迁动色身,受分段生死苦,痴人无观,永受此难受之苦;观知苦者,必求脱苦之方,乃有脱苦之日。
巳三无我观。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我为主宰,以执假色身为我,乃忘法身真我。故应观所念过去诸法,无我作主故,恍惚如梦。并应观所念现在诸法,无我作主故,犹如于云,于性天中忽起忽灭,痴人于此三世,无常无我中,妄认有我为常,岂得自在。修无我观者,识得假乃认得真,真我竖穷三际不改,横遍十方不迁,乃得自在。
巳四不净观。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争,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世间一切有身,受胎种子不净,住胎住处不净,出胎出处不净,火化骨臭,究竟不净等种种秽污;一身大则九孔常流不净,小则毛孔常出秽污,应谛观察,无一可乐,可治贪爱,以求清净法身。
辰二大悲观。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既修上法相观,更当观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之所熏习,真如随缘,令心随无明生灭,过去身心已受一切大苦;现在依旧生老病死,无量诸苦之逼迫,等同过去,未来诸苦,亦可例知,无有分齐,无有底止,随业受报,难得舍离,如影随形,而不觉知;非但不觉苦,更不觉脱苦之法。众生如是三世受苦,迷而不觉,甚为可愍,既为佛子,当修大悲观,说此苦谛以唤醒之!
辰三大愿观。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未来际,以无量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悲须愿助,始可念念不忘。作大悲思惟已,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真我之菩提心,离于分别,不分自他,观众生如己身,即大愿心,修行一切诸善功德,遍于十方,尽于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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