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 弘憶論壇 | Google Yahoo Facebook PTT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156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第九章智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5-27 20:54: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九章 智慧品(上)


丁六、智慧品,有三:
戊一、衔接第八章而说产生智慧之教义,戊二、如是产生智慧之方法,戊三、获得智慧。


戊一、衔接第八章而说产生智慧之教义
         此前诸支分,佛为智慧说,故欲息诸苦,当生空性慧。
从(菩提心利益)迄(静虑品)之间,皆为圆满智慧之资粮因,能仁曰:此诸品皆为产生智慧故。《摄清净法经》云:“以禅定之意识,能观照诸法实相——究竟义。”此义又于《菩萨学集》云:“禅定知如实相,是佛陀所宣说。”故欲止息自他之痛苦,应生起真智慧,一切轮回之痛苦,是由业及烦恼生,此诸烦恼又从实执性执我为实而产生。《六十如理论》云:“若承许实有,生可怖贪瞋。”以证悟空性之智慧,断除实执性,将能平息一切痛苦。《摄清净法经》云:“智慧乃善解法之自性,真实超越三界尽无余。”自心了悟空性,对他人诠释空性后,将消除他人痛苦。《菩萨心释》云:“故诸瑜伽士,若修习空性,心喜利益他,应无艰难事。”空性扎实修习后,将消除痛苦。


戊二、如是产生智慧之方法,有三:
己一、认识智慧体性,己二、趣入无我之智慧,己三、破斥所断之实执。


己一、认识智慧体性,有二:
庚一、抉择二谛,庚二、有境(心识)成办菩提道。


庚一、抉择二谛,有二:
辛一、二谛体性之理论,辛二、断除诤论。


辛一、二谛体性之理论,有三:
壬一、二谛之分析,壬二、二谛之体性,壬三、能量心之区别。


壬一、二谛之分析
         世俗与胜义,许此为二谛。
世俗见蔽障真实义,为诸错乱者欲成办世俗之真实性,故说世俗谛。《入中论》云:“愚痴蔽障自性谓世俗,任何造作为不实之相,云何世尊宣说世俗谛?造作转成实体是世俗。”胜义:是圣者无相之智慧,圣者所证悟之义是胜义。《辩中边论》云:“是圣者之境界。”欲承许世俗、胜义为二谛。


壬二、二谛之体性
         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
《二谛论》云:“帝释天!云何胜义谛?若是身、口、意之对境,则不承许是胜义谛,而日世俗谛。胜义谛超越世俗遍一切智之智慧对境。”或谓:心之境界是胜义。应不能成立,因“心”能蔽障现见真实相,欲许是世俗,乃善天论师之主张,智作慧论师与遍照护论师认为:心具分别,是无明性,非真实境。此“心”在《辩中边论》云:“非真实是遍执,三界之心与心所。”是三界之心与心所故,非如来之境界,且不相违圣者智慧之所证悟。经云:亦非诠释为佛陀智慧之境界,胜义之密义乃无论任何解说都不能成立为真义谛之意义。是故,无论如何解说都不能证悟,乃无任何执着安立无相之智慧之名,故谓证悟。《消除阿阇世之忧悔经》云:“大王!不见任何法,乃见真实义,大王!现见真实义即无所见。”亦不相违二经之说法。


壬三、能量心之区别,有三。
癸一、补持伽罗之分类,癸二、超越之次第,癸三、能害之理论。


癸一、补特伽罗之分类
         世俗现见二,瑜伽士、凡夫。
诸注释所诠释,实践二谛之世间者──补特伽罗,现见有二种姓:一、具有止观禅定之瑜伽士,二、不具禅定之凡夫。又可诠释为具足三无我智(译注:三无我智指?一、人无我。二、诸法无能所取和他体之空。三、诸法实有空)之任何一种人,和不具有无我智之人。


癸二、超越之次第
         世间诸凡夫,瑜伽士所破。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越。
世俗二种姓中,诸世俗凡夫主张:“一神论”与“心是常”等见解,世间瑜伽士主张非一神,具诸原因之故,且心无常,(剎那)转变成他性故,瑜伽士破斥世俗之学说。瑜伽士又分为说实有部、唯识说和中观学说三者,依心识所理解之宗义,其诸多差异依循上述之次序了知,愈后之学说超越愈前之宗义。
如是说实有部者有二支:一、缘取极微无方分。二、能取识,于剎那之间能见胜义谛之主张。唯识之理论:“若六方组合一体,极微亦转成六方,若六方了知是一,实物亦成极微。”以此言之,唯识说超越而破斥说实有部。若不成立所积集之微尘故,则不成立能积之粗体,若不成立此粗体,则当不成立“能取、所取”二说。唯识学者主张,无“能取、所取”,成立自证识,为胜义谛之见解,中观学者于本论,诠释破斥自证识等之理论而超越之。


癸三、能害之理论
         二者所许喻,不观察果故。
善天论师承许世俗、瑜伽二者,诠说为世俗共许之譬喻,因此不须“观察与分析”以成立所立宗义。于此,世俗凡夫之心识中,如是所显现之对境,产生谛实故,又如何成立此诸错乱心识?世俗与瑜伽士二者皆欲许不谛实,犹如幻化等之譬喻。以破斥诸实有论者之心识中,既为现相且又真实性──即虚妄。故此诸实有论者之心识若成立实有是错乱,则一般凡夫又何须说?遍照护论师谓:断除诤论──“所谓果位”等义之解说。


辛二、断除诤论,有二:
壬一、依世俗作断诤,壬二、依胜义谛作断诤。


壬一、依世俗作断诤,有五:
癸一、断除不趣入菩提道,癸二、断除不诤于所断之境,癸三、以量说明,
癸四、断除与经教相逢,癸五、断除无穷过。


癸一、断除不趣入菩提道
或谓:若诸法非真实性,则无法从布施等六度获得菩提果,故将不愿实践菩提行?云:诸法虽于“胜义谛”中无真实义,然而,以不鉴别之方式──世俗中诸法实有故,为求成就菩提果,实践布施等六度波罗蜜,故不相违。


癸二、断除不诤于所断之境
         世人见外境,妄执为真实,而非如幻化,与瑜伽士诤。
倘若实体外境,显现于世俗凡夫与瑜伽士之心识,岂有何诤论?实体之现象虽然相似,世俗凡夫现见色等实体,因为分别见执着为真实性,不了知诸法如幻化,而瑜伽士了知其如幻化,故世俗凡夫与瑜伽士相互诤论。


癸三、以量说明
         色等现量境,共称非正量,不净而谓净,彼等真虚伪。
或谓:色等外境以现量成立,故与“虚伪”──不真实相违?应不相违。诸色等外境仅为世间共称之言,若以正量观之,则非真实,身不净与无常等事实,若以世间共称而说,皆认为净或常之思想,故是虚伪性。《三昧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诸根若正量,圣道复益谁?”


癸四、断除与经教相违
          引导世间义,佛说无常法,彼诸非剎那,岂不违世俗?
          瑜伽量无过,待世见真实,定观身不净,当违世间见。
若诸法无自性,佛说实体乃剎那无常之自性,是为何?其密意:“仅从显现主体作思考,目的乃为引导世人──渐次地贪着实体义,佛陀开示实体是无常,世尊宣说我与我所,为其密意之趋势,如是宣说蕴、界、处亦是无常。”于究竟真实义言,一切实体亦剎那间无实,以剎那灭之理论破斥“剎那是谛实”、“剎那是永恒”。若谓剎那不存在于世人之感受故,亦相违于世俗之说?虽然世俗凡夫认为其不存在,然而于世间瑜伽士仅现证无人我之际,可显现剎那之觉受,是故,于世俗中“不存在”为无过失。或谓:现见剎那,而承许称为现见真实谛岂不相违?相对于世间之常、乐、我、净等学说,瑜伽士现见剎那性,而说为现见真义谛,故“剎那”之同义异名是胜义故。复次,“世俗凡夫”乃相对于“瑜伽士”而言,若现见真实性,则瑜伽士必定了悟女身不净,当相违于世俗凡夫执着女身清净之义,是善天论师之诠释。


癸五、断除无穷过,有四:
子一、断除当不获得福德之过,子二、断除不转世投生之过,
子三、断除无善恶业之过,子四、断除善行无实义之过。


子一、断除当不获得福德之过
       如幻佛福德,尽如实有佛。
或谓:诸法皆无真实性──自性空,则佛陀亦具虚幻性,供养如幻之佛陀,将不生真实之福德?尽如汝自己承许世尊之实有性,供养世尊后,获得实有福德体性;反之,如是供养如幻之世尊,故获得如幻之福德乃无过失。


子二、断除不转世投生之过
       众生若如幻,如何死后生?自众缘聚合,至当生幻相。
       为何长相续,众生成实有?
倘若众生如幻相,其死后如何再投生?乃投生之众缘聚合;自从众缘聚合后,乃至当如幻而投生,故众生亦类似为无实性。既然如此,为何仅见如幻之长时相续,如执着众生是实有?喻如:分别如幻相续之长、短亦成过失。


子三、断除无善恶业之过
       幻人行杀等,无心故无罪,具有幻心者,生福德罪业,
       诸咒无功能,不生如幻心,种种因缘生,如幻亦种种,
       一缘生一切,毕竟此非有。
若谓:任一有情对其他有情之杀害、供养等行为,犹如幻化人对幻化人之杀害、供养等行为,与“无善、无恶”相似?曰:如幻之士夫犹如幻之杀害、供养等造作者,因无心,故“无善、恶业”等业相。若具有如幻之心的有情如是造作,造作者且具实有慈悲、瞋恨等之心,当产生福德、罪业,至于区别“心”之有无在于:一、如幻之原因,乃诸咒等无法具有发心之功能故。二、既然不生如幻之心,若有情之心具实有性,当产生善恶之心。诸法虽虚妄(无自性),观待不同之因,则生不同之果,如是,从错综复杂之因,当产生诸多不同之幻化果。唯独一因(或一元论)能产生诸异熟果,无论如何是不存在的。


子四、断除善行无实义之过
       若胜义解脱,如世俗轮回,佛亦当轮回,菩提行何用?
       诸缘若未断,幻化亦不灭,诸缘若断灭,世俗亦不生。
倘若以胜义谛而言,一切众生亦具自性涅槃,而又生存于世俗轮回中,如是道理相似,故从现象面观之,佛陀亦当轮回,故菩提行有何作用?若是诸外缘不断灭,则如幻诸相亦无法遮除,众生不断绝形成轮回之因,故当轮回。诸佛因断灭诸产生轮回之因,虽处其中亦不具轮回之自性。谓“亦”之辞,更何况胜义谛──亦自性不生。或善天论师主张:佛陀出现世间,乃宿昔愿力所致,非不断除投胎轮回之因,此谓无过。智作慧论师主张:若不断轮回之因,于无尽轮回中,亦不能断除如幻之世俗相;若断灭投胎轮回之因,于世俗中,亦不可能有轮回自性。修习证悟(空性)──真实义,故依次灭除无明等十二因缘,是以佛陀不投胎轮回。遍照护论师主张:虽然如幻之佛陀亦缘生于众生之实有福德相,若众生无具福德相,于世俗中亦不遇如幻之佛陀。


壬二、依胜义谛作断诤,有二:
癸一、断除若无错乱识则无能取,癸二、断除若不成立错乱之根本则无轮回。


癸一、断除若无错乱识则无能取,有二:
子一、敌论者之主张,子二、答辩。


子一、敌论者之主张
       尔时无错乱,以何缘幻境。
有相唯识者或谓:尔时(无自性之智慧)若无错乱识,当以何识缘取幻相?


子二、答辩,有三:
丑一、相似诤论,丑二、破斥答辩,丑三、适当之义。


丑一、相似诤论
       尔时无幻相,彼时当何缘?
尔时,汝唯识者,所取境如幻相之境界,若无谛实,彼时所取之“幻相”又如何缘取?此诤论与汝之质难相似。


丑二、破斥答辩,有二:
寅一、破斥心欲许现相,寅二、破斥非心义二者之实体,


寅一、破斥心欲许现相,有二:
卯一、设立唯识宗义,卯二、破斥彼说。


卯一、设立唯识宗义
       若所取有他,彼相即心识。
倘若所取境(徧计所执境)不真实,且又承许实有其它能取识(译注:以能取识缘取所取相,是自证现量),则内心显现之境相,容许为心识(自证识)所缘取。


卯二、破斥彼说,有三:
辰一、诠说自证识之妨害,辰二、不能成立自证识,辰三、断除遮阻自证识之妨害。


辰一、诠说自证识之妨害,有二:
巳一、正行,巳二、能立不成立。


巳一、正行,有二:
午一、自证识之妨害,午二、断除错乱。


午一、自证识之妨害
       尔时心即幻,彼时如何见?世间怙主说,心不见自心。
       心如剑刃利,如是不自割。
尔时若心识与所取幻相是同一实体,则此时无“能见识”与“所取境”二者,故由何识见何物?世间怙主亦于《楞伽经》云:“剑刃不自割,手指不自触,心亦不自见。”《宝髻经》云:“剑刃无法自割剑刃,手指无法自触手指,心亦无法现见自心。”尽如剑刃不自割,如是心亦不自见。


午二、断除错乱,有二:
未一、譬喻不成立,未二、譬喻之意义不相似。


未一、譬喻不成立,有二:
申一、破斥灯火之譬喻,申二、破斥青色之譬喻。


申一、破斥灯火之譬喻
       犹如灯自体,如实明照性,灯火非所明,不为暗所蔽。
或谓:犹如灯火能如实明照自体,如是心识亦能明了自心?灯火非自行明照。何以故?明照作用之前,必遍及不明现——黑暗,从灯火刚明现时,无黑暗之“蔽障”——无不明晰故。《中论.根本颂》云:“灯火何体性?存在无黑暗,云何灯明照?除暗是明照。”


申二、破斥青色之譬喻
       水晶依他青,青性不依他,如是亦得见,依与不依他。
       非青成为青,无自所作性。
以青色为喻,如水晶须依其它青色物,才能映现青色。青琉璃之青色性,则不须依其它青色物,以其本来存在。白色水晶必须观待其它实体才能转成青色,如青琉璃之青色性,不须观待其它即能转成青色体。如是,或谓现见瓶、柱等任一实物之显现与了知,须观待其它。而自证识譬喻之灯火与苦乐,并非不须观待其它,非如是说法。青琉璃之青色体,刚刚形成之剎那,即成立青色性;而非青色性之实物,不能自性创作青色自体故,与灯火之自照和自明之譬喻不恰当,上述乃西藏一学者之说法。智作慧论师主张:青琉璃之青色性转变成青色体,非不观待其它,而必须观待其基因?倘若从自体之基因——主体由非青色性转成青色体,而又不须观待其它?自体之基因须转成青色体,此说乃不可能,因自体改造自体相违故。


未二、譬喻之意义不相似
       若谓灯自明,能说识自证,谓心本自明,何识知而说?
若以世俗名言谓:灯火自体明照自体,故诠说识自体能自证知;以胜义谛而言,心识能自体明现自体,则以何识了知如是说法?故譬喻之意义不相似。


巳二、能立不成立,有二:
午一、现量不成立,午二、比量不成立


午一、现量不成立
       若谁亦不见,明照与不照,说彼亦无义,如石女儿娇。
倘若依真义谛而言,自证、他证二者皆不成立故,亦不可得他识体之心识,故诠说灯火自明照、瓶柱不自照之差别,亦不具实质意义。譬如石女之女儿明媚与否是无意义。


午二、比量不成立
       若无自证识,心识岂忆念?相系他经验,忆念如鼠毒。
唯识者云:倘若无自证识,则自己之意识岂能忆念(过去之认知)?应不能忆念?故以忆念之因相,当成立自证识?中观者云:此说未必,意识自体虽未曾经验,然而从其它众生之经验可联想而产生忆念,喻如:虽未领受鼠毒之侵袭,然而从他人间蛇声之因缘,所引申之惊骇,比测衡量后而能忆念。


辰二、不能成立自证识
       明见具他因,故心识自明,涂炼成眼药,见瓶不见药。
或谓:具足禅定等其它诸缘,心识能现见远处之他物,故心识明见近身之事物乃合理?曰:未必如是,譬如涂抹修炼而成之眼药,能见深藏地下之宝瓶,却不能见涂于眼眶之眼药;此说虽不随顺于某一家《入行论》之大疏,却是寂天论师之旨趣。


辰三、断除遮阻自证识之妨害
       尽诸见闻识,于此不遮除,遮此谛实见,彼转成苦因。
或谓:既无自证识,亦无他证识,故全无“见、闻、觉、知”等心识?云:尽所有之见、闻、觉、知,皆唯“现相”(非真实),于世俗皆非所破斥之对象,中观宗乃遮除此诸(见、闻、觉、知)持执谛实见者,因为此谛实见乃转成痛苦之因。《入真实义》云:“贪瞋等诸敌,执谛实之过,若遮此自生,岂生彼诸过?”


寅二、破斥非心义二者之实体
       幻相非离心,亦非全无异,若实岂非他,非他则非实。
所取境如幻相,除心识外,非其它外在(徧计所执)之实体义,且非“他”──外在实义,然而亦不观察心性,故不可诠说为与“心”相同或相异之实体?云:若是实体,云何“非相同于心或非相异于心”?或是相同于心之实体,或是相异于心之实体,而非“同一且相异”于心。虚幻境相转成非实体,因为类似此幻相之实体不可能存在故。


丑三、适当之义
       幻相非实有,所见如能见。
尽如唯识宗亦主张所取境如幻相,亦非实有所取境,虽言心意非谛实──无自性,然而名言仅显现于能见者。


癸二、断除若不成立错乱之根本则无轮回,有二:
子一、设立诤论,子二、破斥彼说。


子一、设立诤论
       轮回依实法,其它如虚空。
倘若(所取、能取)二现相之轮回,其错乱之根本是“无分别之识”──依于实有真实义之体性,则此二现相,除所依于轮回之实体外,其它类同虚空──无显现“能取、所取”之实体。


子二、破斥彼说
       无实若依实,云何有作用?汝心无助缘,应成独一识。
       若心离所取,众生皆如来,设立唯识义,岂有何功德?
〔有  法〕:能取、所取二现相。
〔所立法〕:如依实体故──“能、所”取之实体,岂具显相作用?应无显相作用。
〔因  支〕:二现相无实体之故。
因此,汝唯识宗义,云何“识”?无所取相之助缘,应成为唯一无二能取所取之智。尔时之心识,若远离“能、所取”,彼时一切众生皆成如来。如是二所取相,依于轮回而设立唯识之真谛,岂有何目的?于轮回中“究竟义”──唯识之真谛不成立故。


庚二、有境(心识)成办菩提道,有二:
辛一、了知世俗如幻成办菩提道,辛二、了知胜义空性成办菩提道。


辛一、了知世俗如幻成办菩提道,有三:
壬一、正行,壬二、所修道之自性,壬三、修道之结果。


壬一、正行
       虽知法如幻,云何遮烦恼?如彼幻变师,亦贪变幻女。
       幻师于所知,未断烦恼习,故见彼生贪,空性熏习弱。
       修习空性故,应断实有习,修习无所有,后亦断空执。
或谓:虽了知一切法如幻,为何能遮转诸烦恼?尔时彼魔术师对于所变现之幻女,为何亦产生贪恋?答辩之:魔术师对于幻境,尚未断除烦恼之习气,故现见幻女之时,魔术师对于空性之熏习太微弱故,而贪恋幻女等所知之对象,虽了知如幻空性,然而未证悟诸法空性,故应从贪爱之习气中醒悟。若长久修观了知诸法空性之熏习,当能断除诸法实执之习气,而且了悟所谓:“‘空、不空’皆了不可得。”如是修习,后时当能断除空执或虚妄执,且于全无所执中,不可能产生烦恼,故与魔术师不相似。


壬二、所修道之自性,有二:
癸一、境毕竟不成立,癸二、心识毕竟不可得。


癸一、境毕竟不成立
       尔时谓无实,不得实体法,无实离所依,云何住心境?
尔时云何实体?观察而且破斥之,谓“无实”,即不可缘得实体法;此时,设立无实体,其所依是远离观待性,而显现于心境,既无实体云何安住?如本无石女之子——彼是无死。


癸二、心识毕竟不可得
       尔时实无实,不住于心境,彼时无他相,无缘最寂灭。
尔时“实与无实”二法,皆不住于心境,此时,无“实与无实”二相,或非”无与无实”二相,亦非以上两种除外之第三种聚相。若修习究竟义,则无能缘境之心──最寂灭,即涅槃、佛智。《入中论》云:“无余所知薪,燃尽。佛法身,无生亦无灭,灭心彼身现。”亦容诠说:佛陀无智慧(无谛实)之义。《入行论大疏》云:“平息一切分别见,故为寂灭,而非如火之熄灭。”于四边见,能缘之心──无能取境之分别心,谓之极为寂静。或谓:“无心”等是无“能取、所取”分别之义,而非“无智慧义”。


壬三、修道之结果,有三:
癸一、虽无动念亦能成就利众生,癸二、虽作者逝世亦能完成所作事,
癸三、虽无心亦生福德。


癸一、虽无动念亦能成就利众生
       摩尼如意树,如是能满愿,有情与愿力,诸佛显现身。
或谓:如是佛陀当不作利他事业,因为无利他之心念故?如意宝珠和如意树,虽然不具分别之心念,然而其本身具足之能力,结合众生之福报因缘后,自然能满足众生愿。为求调伏有情之清净心(佛陀),和菩萨为利益众生之愿力,故显现佛身成办利益众生。


癸二、虽作者逝世亦能完成所作事
       喻人修鹏塔,塔成彼即逝,虽灭经长时,犹具灭毒等。
       随修菩提行,成就正觉塔,菩萨虽入灭,能成众生利。
或谓:菩萨行者逝世后,即无具菩萨之愿力,尔时彼能具足利他乃不合理?云:无过失,譬如昔有婆罗门族名为桑固,于佛塔修习成就大鹏鸟之本咒后,随即逝世,历经长时之后,彼佛塔亦具息灭毒害等功能。菩萨随顺菩提之行为──资粮道和愿力等故,成就佛之塔庙,而修行者──不住于世之菩萨,即涅槃后,虽无欲成办利他之(分别)心,然而彼佛塔亦能成办一切利他之事,故彼此不相违。


癸三、虽无心亦生福德
       供养无心者,云何能得果?何故住涅槃,经说相等故。
       世俗与真谛,经说皆得果,如真实世尊,具如是果报。
声闻众或谓:世尊若无心,供养世尊,如何具足福德之异熟果?应不能获得。云:未必,何以故?供养现世之佛陀或已涅槃之佛陀,其功德相等。《绕佛塔功德经》云:“任何供养现世佛,或已涅槃之佛塔,心具清净平等性,所得福德无差别。”世俗人以心意供养有心之世尊,或以胜义意供养无心之世尊,皆可得果报,此乃经典所诠说。譬如汝供养真实世尊,欲许如是真实福德果报;我亦供养如幻佛陀,故允许产生如幻之福德,是无过失。于此谓“无心”,是无“能取、所取”之分别心。《入行论大疏》云:“远离世俗心之世尊。”


辛二、了知胜义空性成办菩提道,有二:
壬一、诤论,壬二、答辩。


壬一、诤论
       见谛故解脱,何须见空性?
声闻分别有部或曰:修习以现量现见四圣谛之无常等十六行相,则能从业、烦恼中解脱,现证了不可得之空性有何用?应无作用!


壬二、答辩,有三:
癸一、经教之总义,癸二、详说答辩,癸三、结论。


癸一、经教之总义
       何故经中说,无慧无菩提?
何以必须现见空性?经云:“自‘无此证悟空性之智慧,则无菩提果;具有真实法性之思惟者,无法修习般若波罗蜜多’,至‘不断除结生烦恼之习气’之间,任何声闻罗汉欲求转成善逝,缘觉欲求转成如来——法王,此二者若不依于无生法忍,当不能证得圆满菩提。”


癸二、详说答辩,有三:
子一、敌辩设立空性不成立,子二、成立大乘经是佛说,子三、成立胜义道。


子一、敌辩设立空性不成立
       大乘若不成。
一、声闻之神变。二、转化成大菩提。三、同一涅槃道。四、显现我慢者。此四种之最末一种,自身未现证圣谛而贪着于自己之宗义,某一或谓:大乘非佛说,故不成立可相信之大乘经典?


子二、成立大乘经是佛说,有二:
丑一、质问特殊之原因,丑二、破斥彼之答辩。


丑一、质问特殊之原因
       汝教云何成?
汝小乘经典──《四阿含》等经论,云何能相信是佛所宣说?


丑二、破斥彼之答辩,有二:
寅一、破斥经典之理由,寅二、破斥佛说之理由。


寅一、破斥经典之理由,有二:
卯一、破斥是经典之理由,卯二、破斥非经典之理由。


卯一、破斥是经典之理由
       何立敌皆许?初汝亦不许。何缘相信彼?大乘亦相似。
       立敌若成真,吠陀亦成真。
或谓:《四阿含》等经典,容许相信为佛说,何以故?”立敌两方”皆承认《四阿含》为佛说?一、为何大小二乘之教义,是汝所说之立敌二者?二、或任何二者?
首先依立敌二者观之:最初汝尚未信受小乘宗义之前,《四阿含经》应非佛说,因为彼时汝不成立《四阿含经》为佛说故。或谓:正法脉不断地流传,从听闻等缘故而信受?任何一种缘件,致使汝信受《四阿含经》为佛说,大乘亦以同样缘件,成立为佛说,因为正法脉不断地流传。其次,依任何二者观之:若任何其它二者皆承许各自为真实,则外道吠陀等诸经,亦可信受为真实之经典。


卯二、破斥非经典之理由
       大乘具诤故?外道于《阿含》,自他于教义,互诤悉应舍。
或谓:大乘具诤论之缘故,非信受之经典?则一般而言,诸外道对汝之经典具有诤论,佛教十八部派内部各自对于其它派之《阿含经》宗义,亦具有诤议故,因此,岂应舍弃《阿含经》?


寅二、破斥佛说之理由
       凡语入经藏,欲许为佛说,云何汝不许?大乘经教义。
       若因不解一,一切皆有过,则当以一同,一切成佛说。
       诸圣大迦叶,未尽解佛语,谁因汝不解,弃舍大乘教?
谓:凡语入经藏……等三偈颂,智作慧论师认为其乃他人所附加者,非寂天论师之《入菩萨行论》本文,确认其为某人所作。有一说云:本论于此提及,其后亦多所叙述,故能在此引述。如是部派佛教学者或谓:开示任何增上心学,编入经藏,开示戒学,归于律藏,开示慧学不相违于论藏,皆欲许为世尊之教义。大乘教义无上述之叙说,故非佛说?
云:则《解深密经》等大乘经典,多为诠释戒、定、慧三学,汝等岂不欲许《四阿含经》为佛说?为何不承许?或谓:有一部大乘经为佛说,如《般若经》等宣说诸法无自性,此诸经典无具足佛说之上述三种内涵,故谓非佛说?《大乘庄严经论》云:”摄入经藏故,显现于律藏,甚深且广泛,无相违法性。”此诸大乘经论亦具有佛说三种内涵,为汝等所不了解。倘若汝等不了解如《般若经》所具足佛说之三种内涵,而形成一切大乘经皆非佛说之过失;则《解深密经》等大乘经,等同于汝之经典(《阿含经》),且具足佛说之内涵,为何一切大乘经典非佛说?理由相似。
倘若大乘经典,与《般若经》等为佛说,大迦叶等大阿罗汉理应了悟,而此诸阿罗汉仍不了悟,故非佛说?云:大乘经典所诠释之文义,即使大迦叶等诸阿罗汉,亦不能透彻理悟,因其具有极甚深妙义,谁能因汝不理解,而主张大乘经典乃非佛说?《大乘庄严经论》云:”种种无限之身相,云何愚昧者决定?”或者诠释:迦叶等阿罗汉不能测知大乘经义,汝不能了悟故,谁将以此为理由,而谓大乘经典非佛说?以不成立之理由立论,亦当不成立。


子三、成立胜义道,有三:
丑一、不修习胜义之过失,丑二、修习胜义空之利德,丑三、结论。


丑一、不修习胜义之过失,有三:
寅一、不断除烦恼不可能得涅槃,寅二、虽断烦恼亦不得涅槃,寅三、心断灭亦重新产生。


寅一、不断除烦恼不可能得涅槃
       教本是比丘,比丘难安住,心具诸所缘,涅槃难安住。
住持根本佛法是比丘罗汉,诸心具诸所缘──不证空性,故比丘罗汉亦难安住佛法,彼诸根本乃因不断除烦恼。比丘不断痛苦亦难安住涅槃,不能证得空性之故。


寅二、虽断烦恼亦不得涅槃
       断惑即解脱,瞬间应成彼,此诸虽无惑,犹见业功能。
       或谓无爱取,决定无后有,欲爱非烦恼,如痴云何无?
       因受缘生爱,此诸亦有受,具所缘心识,受亦住其中。
或谓:类似罗汉虽未证空性,然而修习蕴、无常等人无我之法,故能断除烦恼,从痛苦中解脱?云:获得有余涅槃之阿罗汉,因为断除烦恼之缘故,能瞬间无痛苦地解脱。若承许上述所说,彼诸阿罗汉虽无烦恼,类如目犍连明显一例,现见前世业力痛苦之说。倘若未断除烦恼之时,暂且不能从痛苦解脱,然而舍弃此身寿命之行为,应能解脱。或谓:彼诸无三有之近取因──欲爱,一定能解脱?云:如彼诸阿罗汉为所知障所蒙蔽,故尚非染污无明,如是蕴、业、非染污无明之阿罗汉,为何没有染污无明?彼诸阿罗汉亦实有受。具执实有之“受”因缘,绝对产生爱。


寅三:心断灭亦重新产生
       舍空性之心,暂灭亦复生,犹如无想定,故应修空性。
云何舍离证悟空性之心?是具所缘之心,故安住于一境,而转成贪着,此贪虽能暂时灭除,然而后时重新又产生;如住于无想定天人之寿命,禅定中其心暂且灭除贪着,出定后重新又产生。故欲尽除一切痛苦,唯修习空性。


丑二、修习胜义空之利德,有二:
寅一、成就二利,寅二、断除二障。


寅一、成就二利
       为悲愚苦者,由贪惧解脱,成办住轮回,此是空性果。
若自己证悟空性,则对诸愚昧于空性而产生痛苦之世俗凡夫,引发悲悯心,为求愚夫从“贪着轮回之安乐”,“畏怖轮回之痛苦”二边而解脱。安住轮回之理趣,成办无量之利他事业,此是修空性之结果。


寅二、断除二障
       空性能治彼,烦恼所知障,欲速成佛者,云何不修空?
对治“遍一切智”之障碍──烦恼与所知二障之阍暗,故修习空性。欲迅速获得一切种智,为何不修习空性?务必修习之。


丑三、结论
       不应妄驳斥,如上空性理,故不应怀疑,如理修空性。
不论“证悟、不证悟”空性,若实有如是功过,则不应驳斥空性之理论,故不应怀疑──成佛之道,必须修习空性。


癸三、结论
       执实能生苦,于彼应生惧,空性能息苦,云何生畏空?
若作是念:畏惧空性故,不修习空性?云:任何“执持实有”之思想能生一切痛苦,故应对其产生畏惧。修习“无生之空性”,能止息一切痛苦之力量,对空性为何产生畏惧?故不应产生畏惧。


己二、趣入无我之智慧,有二:
庚一、人无我,庚二、法无我。


庚一、人无我,有二:
辛一、总义,辛二、详说。


辛一、总义
       若我少实有,任何皆可惧,终无少实我,是谁生畏惧?
倘若畏惧者实有少许之我,则对任何境界理应产生畏惧,既然无少许“我”之存在,是谁生畏惧?


辛二、详说,有三:
壬一、总破斥详析五蕴,壬二、别破斥实我,壬三、断除无我之诤论。


壬一、总破斥详析五蕴
       齿发甲非我,我非骨及血,非涎非鼻涕,非脓非胆汁。
       我非脂非汗,非肺亦非肝,他五脏非我,我非尿非屎。
       皮肉皆非我,风热亦非我,九窍皆非我,六识亦非我。
六界诸无常是无自主性之故。


壬二、别破斥实我,有二:
癸一、破斥数论师设立之实我,癸二、破斥持明派设立之实我。


癸一、破斥数论师设立之实我,有二:
子一、诠说破斥,子二、破斥断过之答辩。


子一、诠说破斥
       若声识是常,一切时应闻,无所知岂知?如何能谓识?
       无识若能知,树亦应能知,是故应决定,无所知无识。
倘若能闻声之识体是常,则一切无声之时,应实有能闻声之识。若承许此说,则能闻识是观待于声尘;若无所知之声(名称),则如何能了知对境?以何缘由能诠说“能闻声之识”?倘若既无所闻知之声,却又具闻声之识体,则树亦应具有能闻声之识体?故无所知境,定无能知之识。


子二、破斥断过之答辩,有二:
丑一、答辩之设立,丑二、破斥答辩。


丑一、答辩之设立
       若闻性知色,彼时岂不闻?
若谓无声之时,应无(即不存在)能闻声之识,前时闻声之识性,后时无声尘时,了知身等六识,彼二识(眼识、耳识)应为同一识体?


丑二、破斥答辩,有三:
寅一、前过存在,寅二、外相相违,寅三、破斥互不可得因。


寅一、前过存在
       若声未近故,亦无彼闻识。
因此,彼识体于认知色体时,为何无闻知声?应可闻声。或谓:未靠近声之故,未闻知声?云:故亦不成立能闻声之识体。


寅二、外相相违,有二:
卯一、设立因相,卯二、喻不成立。


卯一、设立因相
       云何闻声性,岂成为眼识?
云何是能闻声之自性?彼岂成为缘取色体之眼识?色、声外相相违故。


卯二、喻不成立
       一人立父子,假名非真实。喜、忧、闇三德,非子亦非父。
外道或谓外相相违:观待于前后二对境后,是同一体应不相违。如有一士夫观待其父,设立子之名;观待其子,设立父之名。云:汝之宗义,父与子同一体是假立名,而且非真实性、非谛实。云何色法是谛实?彼外道欲许不显现喜、忧、闇三德平衡之自性,(依中观宗义而言)彼既非子亦非父。


寅三、破斥互不可得因,有二:
卯一、设立因相,卯二、断除不成立。


卯一、设立因相
       彼无闻声性,不见彼自性。
缘取色识,不具有闻声性,且无闻声之识(见、闻二识同体之破斥),若实有眼识之自性,则属于可见性,然而实际言之不见眼识之实体。


卯二、断除不成立,有二:
辰一、正行,辰二、断除彼未定性。


辰一、正行
       如舞伎异姿,若见色非常。
或谓:譬如舞伎表演各种不同之舞姿,前时能闻声之识体,后时现见相异舞姿,转成缘取色体之眼识?云:能闻识应变成非“常”,转成种种他法之故。


辰二、断除彼未定性,有二:
巳一、敌辩者,巳二、破斥彼说。


巳一、敌辩者
       谓异相一体。
或谓:虽然变化成各种相异姿态,然而如前时之(舞者)自性──是常?


巳二、破斥彼说,有二:
午一、行相不同而自性是一体不合理,午二、别相虚妄而总相是真实不合理


午一、行相不同而自性是一体不合理
       彼一前未有。若异相非实,云何彼自性?
       若谓唯是识,众生应成一。“心”“无心”亦一,类同唯“有”故。
如是同一体性,无论如何,前所未有之同一体性。或谓:显现成相异外相,而且非真实性之同一体?则真实之同一体诠说彼之自性又为何?或谓:唯“识”性是同一体?如是诸士夫具相异之心,亦类似唯“识”故,应成同一体?彼诸具心之“主宰”和无心之“神我”,亦应成同一体,于所知之概念而言,类似唯“存在性”之名故。


午二、别相虚妄而总相是真实不合理
       别相成颠倒,云何相似依?
尔时识之别相,缘取色相──眼识,闻知声──耳识等,一切虚妄,是颠倒不实,彼时相似唯“识”之所依,云何总相是同一真实体?决不存在。


癸二、破斥持明派设立之实我,有二:
子一、诠说破斥,子二、破斥彼说。


子一、诠说破斥
持明吠陀外道主张:有一常体──神我之相续心,具有不同物质色法与心识故,为享用者之我。


子二、破斥彼说,有三:
丑一、设立因相,丑二、断除错乱之遍相,丑三、结论


丑一、设立因相
       无心亦非我,无心故如瓶。
既是无心之法,即非享用者之我,因为无心之体性故,如瓶、柱等。


丑二、断除错乱之遍相
       具有心之故,知应灭无知,若我无变异,心于彼何用?
或谓:唯一真实义体性,虽是无心之体性,然而具有相异心之故,是享用者(神我)?云:不合理,我是不可知之自性,若具有心,应可了知“不可知之我”之思想,应将灭坏且成为无常。倘若我是永恒不变之常体,而且具有心故,则于不可知之我,应可了知。云何造作诸差别相(山河大地诸有情等情器世间),是不适宜?


丑三、结论
       无知离作用,虚空亦成我。
如是(徧计所执之)色法性,既是无知之境且又具恒常性,远离所创造之结果,依此而言,欲许为我,则虚空亦应成为我。


壬三、断除无我之诤论,有二。.
癸一、断除业果不合理,癸二、断除空性之慈悲不合理


癸一、断除业果不合理,有二:
子一、敌辩者,子二、答辩。


子一、敌辩者
       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作业后即灭,谁应受业报?
倘若我为非实有之常体,则业果关系──实际作业者之领受异熟果,应不合理,造业后,因为作业者既已灭逝,故无领受业果之时,则由谁承受业报?


子二、答辩,有三:
丑一、等同诤论,丑二、破斥诤论之答辩,丑三、断除相违经教。


丑一、等同诤论
       作者受者异,虽无作者我,汝我皆共许,诤此非无义?
所作业之根本体──此世之蕴体,异熟果之根本体──他世之蕴体,此二者相异,介于此二者之间,无我所造作之业和无领受异熟之我,然而汝等外道,欲许常与色法之实体,我等内道(指佛教)主张无我。若二者皆可成立,你我双方于此诤论,岂不毫无意义?应无意义。


丑二、破斥诤论之答辩
       因时具有果,此见不可能。
倘若顺现法受业报(现世受报者),思惟业、果二体性无相异,亦即因体、蕴体具作业之剎那时,现见领受业果,此乃不可能。因为父子不能同时出生。


丑三、断除相违经教
       依一相续故,说作者受者,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
       正生心是我,彼灭我亦无,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
       如是以慧观,觅我亦无实。
依经教说:自己所作业,岂应由他人领受?诸比丘!此所作且积集之业,应不异熟至彼岸之地界。或谓:由自己已作业之蕴体等领受异熟之说,与业果由作业者领受之说相违?
依经典之密意:同一相续之心体,目的在于遮除毁谤业果,教示作业者即是领受异熟果者。非实有体,不成立恒常之我。何以故?过去心、未来心皆无我,彼诸业果亦过去已灭,未来不生,故无我。然而或谓:生已尚未灭──现在之心是我?第二剎那灭已,应成为无我,准此得知五蕴亦非我,譬如芭蕉树干,若层层剥析后,终究无真实之心,如理观察加以探求,我亦无真实性。


癸二、断除空性之慈悲不合理,有三:
子一、断除修习无境不合理,子二、断除修习无果不合理,子三、断除修习所断不合理。


子一、断除修习无境不合理
       若有情非有,于谁起悲悯?信许解脱果,云何虚设痴?
或谓无实有众生,对谁修习悲悯心?既然众生无真实性,如何于世俗安立解脱果位?信许菩提行(福、智二资粮)为所缘境,对诸虚设为“愚闇”──显现错乱者,修习悲悯,不相违。


子二、断除修习无果不合理
       无人谁得果?谛实由痴得,为息众生苦,不应除痴果。
或谓无实有众生,由谁修习悲悯而得解脱果?以胜义而言是真实,然而以世俗而言,对法性愚痴──错乱之心识中,有情唯存“现相”,修习唯“悲悯相”,欲许得唯存“果报之相”。


子三、断除修习所断不合理
       我慢痛苦因,增长我愚痴,谓不遮除我,修无我最胜。
或谓:悲悯且显现虚妄之有境──愚昧法义故,类同于所遮除之体性──愚闇之我?为止息痛苦而形成之“愚痴”,不须遮除,而且无法遮除,不须遮除唯现相之愚昧果,需要断除实有我执之愚昧,因为此愚昧是痛苦之因,增长我慢等,务须遮除之。或谓:无法遮除此愚昧?实质之办法,即修习“无我”,此乃最殊胜之对治法门。


庚二、法无我,有四
辛一、身念住,辛二、受念住,辛三、心念住,辛四、法念住
《四念住经》云:“文殊!诠说诸法无生,若现见身体如同虚空——无谛实性,身随行于身念住。……如是乃至,受不可得,心唯仅了知‘名字’,若‘善’、‘不善’法皆不可得,法随行于法念住。”如是教说四念住。


辛一、身念住,有三:
壬一、有支之身不成立!壬二、支分不成立,壬三、结论。


壬一、有支之身不成立,有二:
癸一、自性身不成立,癸二、教说实执有身之错误。


癸一、自性身不成立,有二:
子一、破除肢体相繁之自性身,子二、破除肢体不相系之自性身。


子一、破除肢体相系之自性身,有三:
丑一、破除各个肢体是自性身,丑二、破除自性身安住于各个肢体,丑三、结论。


丑一、破除各个肢体是自性身
       足小腿非身,腿腰亦非身,腹背亦非身,胸肩亦非身。
       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内脏亦非身,头颈亦非身。
       此中何为身?
云何彼诸肢分成立真实身?皆不成立。


丑二、破除自性身安住于各个肢体
       若此身安住,一切诸肢分,诸肢住自分,身应住何处?
倘若此身之各部安住于诸肢分,即信乐身之诸肢系着于各肢分,则无肢分之真实自性身,又住于何处?倘若自性之身融合于全身之手等肢体,尽所有各肢体之部分,当可获得实有诸多自性身。(译注:本颂目的在于破斥印度外道自在天神派──壹元论之主张,谓创造者造作山河大地与诸有情,亦承许有情身具有神我之体性,若众生无止尽,则神我亦无数,故造作者之思想具有过失。)


丑三、结论
       内外若无身,云何手有身?
无论如何,身体内外若无真实自性身,云何手等肢部实有身?应无自性身。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弘憶佛教論壇

 

釋大寬法師 | Facebook 祝福您 福慧增長,如意吉祥。

 | 玄奘寺 | 德林念佛寺 | 臨濟護國禪寺 | ChatGPT | 傳燈法師 | 竹林禪寺住持 | 如悟長老圓寂 | 竹林寺住持 | 天寧寺 | 三壇大戒 | 佛教 Buddhism | 法平法師 |

| 中國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 | 淨耀法師生病 | 免責聲明書 | 2025三壇大戒 | 極樂寺 | 釋法平法師 | 多媒體下載 | 佛教書店書局 | 竹林禪寺 | Buddhism wiki |

| 三壇大戒2026 | 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三壇大戒2025 | 佛教經典功德會 | 大藏經 | 佛學辭典 | 電子書免費下載 | 佛陀紀念館 | 佛光山 | Youtube網站 | 佛教音樂 | 佛教經典 |

| 牟尼精舍學佛網 | 佛教線上圖書館 | 佛法入門 | 佛學資料 Books | 中國佛教網圖書館 | 兒童佛學班 | 佛網 | 新浪網Sina | Yahoo! | Google | 百度 | Bing | Alexa網站排名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 佛教維基百科全書wiki | 十大新聞 | 慈悲喜捨小站 | 佛經 | 梵文咒輪 | 摩尼 | 佛教 wiki | 佛教圖書館 | 佛教論壇 | 佛教 | 佛教經典梵文 | 佛像觀音圖片集 |

 

台灣佛教論壇推薦排名

台灣佛教論壇排名推薦

精靈寶可夢 Pokemon Go

手機遊戲 mobile game

弘憶佛教論壇

弘憶佛教論壇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弘憶佛教論壇 Pixnet Net

基礎佛學資料

佛學教室。佛法入門

佛教戒律學綱要

心得分享討論版

感人文章。故事書籍

淨業與念佛

禪宗 Zen。生活禪

密宗金剛乘

佛教寺廟。活動看板

佛法與生活

佛教音樂。佛曲mp3

免費結緣訊息

佛教釋大寬法師佛學問答

咒語教學。佛經介紹

中國佛教會BAROC

線上翻譯網站 Online translation website

台灣論壇 Taiwan Forum

中國大陸佛教論壇

沉香論壇 Agarwood

電子書免費下載

維基百科知識專家

弘憶兒童佛學班

電影。電視 Movie TV

世界新聞。生活資訊

健康。遊戲。熱門

Mobile 手機王。電腦 App

Ptt bbs web 批踢踢

免費廣告 Free Advertising

求職網站。招職招聘Jobs

摩尼網bbs網路社區。留言板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t Association

中國佛教協會

中國佛教協會 Facebook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中國佛教協會 Pixnet Net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佛教会

地藏论坛 www.bskk.com 

地藏缘论坛 www.folou.com

中国佛教史

佛教音乐 Music

佛教故事 Stories

佛教歌曲 Song

佛教文物 Relics

佛教活动 Activities

佛教电视台 TV 

佛教导航 

佛教新闻 News

佛教维基百科 Wiki

佛教网站搜寻 

佛教线上图书馆

佛学知识 

佛教七宝

佛教历史文化

世界佛教论坛

佛教正法中心

中国佛教如来宗派 

佛教大藏经 Cbeta

佛网留言板

 

| 求職 | 新聞 | 電視 | 影音 | 字典 | 拍賣 | MP3 |  健康 | 知識 | 雜誌 | 生活 | 下載 | 網路書店 | 佛光山 | 佛陀紀念館 | 佛教如來宗 |

| 楞嚴經 | 金剛經 | 大悲咒 | 楞嚴咒 | 法師 | 佛教經典數位圖書 | 陀羅尼 | 佛教線上 | 佛教維基 | 網路書店

| Google Adwords | 佛教七寶 | 佛教歌曲 | 佛教四大名山 | 禪宗 | 禪定 | 標點符號 |

| 六字大明咒 | 熱門 app | 唵嘛呢叭咪吽 | 歌曲下載 | buddha buddha | 下載mp3歌曲 | 下載mv | 下载的音乐

| 熱門關鍵字 | 熱門電影 | 下載音樂網 | 音樂下載免費 | 露天拍賣 | 拍賣網

| 中央氣象局 | 地震 | 12000 | 波羅蜜 | 海濤法師 | 台灣論壇 | 教育部字典 | 英文翻譯中文 | 國語字典 | 藏傳佛教

 | mp3下載 | 惜物網 |  | 林志炫 | 大愛電視台 |  | 教育部字典國語辭典

| 馮馮 | 抽籤程式 | ppar |  | 大悲咒下載 | 英翻中 | txt電子書下載 | 中翻英 | 佛教論壇

| 竹林寺 | android mp3 | 聲音沙啞 | 下課鐘聲 | 禪修 | youtube下載 | 地藏論壇 | 地藏緣論壇

| 中国佛教协会 | 母親節 | 藥師經 | 佛教電視台 | 購物拍賣

| wiki en | 威力彩 | 黃金價格 | 黃金 | 六祖壇經 | 蕭平實 | 周杰倫 | 熱門 | QQ空间 | 台電 | 停電 | 指考 | china.buddha00@gmail.com

| 新浪微博 | 騰訊微博 | 統一發票 | 高鐵 | Claude Debussy | iPhone 6 | iPad | 停班停課 | 颱風假 | 台北市政府 | 行政院 | 中元節

| App 推薦 | 電視頻道 | TV線上看 | 佛教釋大寬法師 |  | Buddha Facebook

| 施食儀軌 | 奧運 | 線上鬧鐘 | 摩尼網

| 金色蓮花 | 服貿協議 | 電視連續劇 | 佛教如來 | 釋大寬 咒輪 | 佛學資料 | 達賴喇嘛 | 佛學多媒體 | 佛學數位圖書館 | 萬年曆

 | 潮音禪寺 | 黃色小鴨 | 比特幣 | 海雲繼夢 | 大華嚴寺 | 佛教維基wiki | 導覽手冊 | 悟禪法師 | 釋大慈法師 | 咒輪貼紙

| 生命加油讚 | WeChat 微信 | Line貼圖 | 短網址 | 蓮池庵 | 光明禪寺 | 生命的意義 | 密勒日巴傳DVD | 2016總統大選 | 廣欽老和尚 | 明若曉溪

| 生命靈數 | 明曉溪 | 生命教育 | 海濤法師爭議 | 慧律法師mp3 | 水陸法會 | 百年虛雲 | 佛舞 | 準提咒 | 柯文哲

| 藥師佛 | 華嚴聖因精舍 | 釋大寬 施食 | 覓菩提 | 傳悔法師 | 陳喬恩wiki | 華嚴經 | FLV | 優酷youku

| 療痔病經 | 健康長壽秘密法 | 佛曲 | 最心新聞 | 梵網經 | 時事新聞 | ptt wiki | 守成 | 學佛入門 | BBC | 學佛群疑

| 學佛心得 | 佛教書信 | Apple Wiki | 台鐵 | 最新新聞 | 教師節 | 護身符 | 作七 | 做頭七 | 悟禪法音 | 佛教如來宗wiki

| Amazon亞馬遜 | apk | Agoda旅遊飯店住宿 | 台灣十大論壇 | 十大熱門論壇 | 十方論壇 | 橙劑 | 淨心長老 | 釋海濤法師 | 佛陀 FB | 佛教音樂網Mp3

| 網路書店 | 網路書局 | Pixnet 痞客邦 | 咒輪&佛經 | 亞馬遜論壇wiki

| 搜尋引擎 | mp3音樂下載 | 影片電影 | 網購網站

| 台灣佛教論壇 | 台灣佛教網路論壇 | 心經 | 八十八佛

| 三壇大戒 | 2019三壇大戒 | 中國佛教會 | 2019日月禪寺三壇大戒

| 全职法师 | 中國佛教會baroc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2019 | 供香咒 | 兒童佛學營 | 世界佛教論壇 | 佛教戒律學綱要 | 三壇大戒 2019 | 維基百科 | 沙彌律儀要略集註

| 牟尼丸 | 縵衣 | 佛教戒律學綱要 pdf | 臨濟護國禪寺 | 釋悟潔法師 | 

GMT+8, 2024-11-11 02:39 , Processed in 0.20483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