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佛教 于 2012-11-18 18:59 编辑
智諭法師:緣起法泛談
五、生死與緣起
凡夫眾生,不知性空隨緣現六道,六道宛然而性空。竟執根身初起為生,根身壞滅為死。因而貪生畏死,如人走避虛空。佛說一切法無生,以無生故無滅。若生不息,滅自然亦不息。所以眾生欲求不死,應當精進證於無生。若證無生,死自然滅矣。
佛言一切外道無有智慧,只求斷死,不知斷生。甚至妄求長生不死。不知有生必然有滅,常生即是常滅。既求於生,若求不死不可得也。正如昇高者必然墮下,若求其不墮,必是不升。如果欲其升,而不欲其墮,是不可能的。
佛教弟子證於無生,若證無生,死自止也。生死既無,自然出離六道輪迴。
本來法界湛寂,空空無有大千。所以既無六道,亦無生死輪迴。只怪眾生迷惑,以惑業因緣,妄受六道果報也。故永嘉大師「證道歌」雲,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以染緣便起凡境,以淨緣便起聖境。凡聖二境,皆係緣起。尋其究竟,皆畢竟空。以緣起如幻故,乃知一切法無作無起無生。
畢竟空中熾然建立一切法,一切法皆歸畢竟空。所謂熾然者,即生死不斷義也。既然生滅皆空,是知無生滅。可憐眾生迷惑,於無生無滅中,妄見生滅。故曰明明生無生,偏落無生生,因緣遂無性,眾生業不空。
眾生由於煩惱系縛,以致往來六道之中,數數生起。故往來六道生死者,以因緣起故。同時於六道中,生死相續不斷,諸緣和合則生,諸緣破散則滅。諸緣破散已,另有新緣相續而起。於是生死不斷,輪迴相成。
眾生心念於善,則善業生;念於惡,則惡業起;眾生念佛,則淨業成就。善業成就,則三善道現;惡業成就,則三惡道現;淨業成就,則極樂淨土現。一旦往生極樂淨土,則證無生。何以故?清淨則無生也。
所謂無生者,非是在生以外另有無生也。須知生與無生,不二不別。無生即生,生即無生。何以故?生法清淨,即是無生。生法性空,即是無生。生法無相,即是無生。生法無作,即是無生。生法不二,即是無生。生法平等,即是無生。生法如如,即是無生。生法不可得,即是無生。乃至生法緣起,即是無生。何以故?因為緣起性空,如果不起妄心造作,緣起當體即是無生也。所以我們要以清淨心,求生清淨佛土。
於十方淨土中,唯求生彌陀淨土最為方便。何以故?由於二力故。阿彌陀佛發四十八慈悲大願,願願在度眾生。故眾生若以欣願心求生極樂,佛必以悲願心垂手接引。眾生起感,彌陀必應。如此感應道交,心佛相應,二力成就,故是大方便也。既生淨土,以佛願力,雖是下品生者,亦得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
如是因緣,皆自體種子所顯現。故欲生極樂,應先發起自體上之淨業種子。怎樣才能發起自體之淨業種子呢?其要訣在於信、願、行。絕不可以凡夫思議心,測度不思議之佛法也。
六道輪迴,是由三種緣起相所建立。所謂前際中際後際。從前際生中際,從中際生後際。中際生已,若起煩惱業,則流轉於後有。若趣於清淨,便可至究竟涅槃。前際者是無明行,中際是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後際是生與老死。由於無明行生中際,於中際若起愛取有,便是煩惱業。以是因緣,便與後際生死,相續不斷。中際的愛取,復成為前際的無明。中際的有,便是前際的業。於是生死六道,輪迴不斷。
眾生諸根依名色生,名色依識而生,識依業生,業依煩惱生。而煩惱依妄想生,妄想依名相生。以如是故,成為凡夫。若人不取著於名相,便不生妄想。若無妄想,便不生煩惱。若無煩惱,可息六道輪迴。是故若人不取著名相不生妄想,便得真智現前,證諸法如義,是即真如法性也。如是則轉凡成聖矣。
六道生滅,依於法相而得建立。而一切法相,依於緣起而有。若知緣起無性,諸法空寂,則生滅焉有?故生滅者,眾生之見也。既有於見,乃取於相。既取於相,乃執實有生滅。以執生滅為實故,於是實在落入生死也。故佛言,一切眾生,皆以有見而入生死。
若人洞達一切法皆是緣起,緣起即無性,如是可明諸佛三德三身,不外寂而照,照而寂也。若能如是而知,則能一解千從。是將自性清淨心,向無所有中棲泊。故曰心包太虛,量週沙界。
佛心猶虛空,無垢無染。例如劫末時大火焚燒,而虛空卻未被燒著。澍大雨泛大水,而虛空卻未被濕著。大風狂吹,天地盡毀,而虛空卻未被動搖。恰如無心棲泊於無所有,一切無住,即此「無住」,亦復不住。此乃真實修行者也,乃大丈夫也。
如果念佛人念到這種地步,把是非人我成敗打成一片,不被任何煩惱所動搖,一顆心猶如虛空,火燒不著,雨打不濕,風吹不透,是真念佛者也。
所謂生之無生,真性湛然;無生之生,業果宛然。我輩凡夫,若欲證入無生,即須斷集,若能斷集,自然無生矣。於無生而說生,即是緣起一切法相也。若於生而明無生,便知一切相無非實相。故曰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者,非是有煩惱有菩提也。而是煩惱不可得,菩提亦不可得,故曰煩惱即菩提也。生死即涅槃,其意義亦復如是。若如此知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法界緣起,平等法性,本無二無別。然凡夫妄生煩惱,以煩惱故落入六道。二乘但證無常生滅,取著有相涅槃。是故凡小皆不得一乘妙旨,圓融法界。唯佛菩薩,深入緣起,了達真空,徹證涅槃妙心,常樂我淨。
緣起即眾生界,緣起無盡,故眾生界無盡。眾生界無盡,故生滅無盡。既曰無盡,而無盡即是常存,常存則無生滅。故生滅無盡,則其性恆一。無盡生滅,則其相萬變。其相萬變者,無盡緣起也;其性恆一者,一心常靈也。
以一心常靈,故成無盡緣起;無盡緣起,還依一心常靈。眾生輪轉六道,念念生滅,相續不斷,即此「不斷」之性,便是清淨法身。若洞徹不斷不變易性,便是根本智慧。
法身隨緣現生滅,故因果宛然;生滅隨緣性空寂,故法身常一。所以我們見諸法生滅時,要不作二想,亦不作不二想。於二不二皆離,亦離此「離」,終至心無所住,亦不住於「無住」。這便是圓覺,亦便是涅槃。《華手經》雲:「是心不在緣,亦不離眾緣,非有亦非無,而能起大果。」即此意也。
我人若能了知六道諸法由眾緣起,於六道諸行,唯見法性空寂。於是興衰毀譽稱譏苦樂尚不能動,何況能與人爭勝爭負,爭先爭後,而興諍論乎?若人修行到如此地步,方能擔當如來家業也。
故會真只在忘言,悟道唯有明心。真修行人,睹文只悟其義而不著其。不著其,教旨自然現於心源。若徇文以為悟道,即死於文下者也。
故知六道生死未嘗生死,來去未嘗來去。眾生修行,不可止住於文字,應契入法性。故曰知無生死者,不如體無生死;體無生死者,不如契無生死;契無生死者,不如用無生死。若能達到用無生死的階段,便能入三界度三界,入生死救生死了。
學道之人,雖能知無生死,然為煩惱業報所障,身心俱不得自在。遇憎愛境,便起憎愛心;遇違順境,便造善惡業。不能任緣養性,正念不失。當此之時,須假修習方便,策勵精進。必欲斬關落鎮,破生死關隘。故雖知無生死,若不假修習方便,亦難得受用也。猶井底甘泉,雖目見了了,若不假繩罐方便,亦不能取出受用。
故聞、思、修,三慧之中,要以修慧為貴。修慧始得真實,聞思不過相似而已。佛法雖深,修行可至寶所。
凡夫修習,首須清淨根門,除五欲、五蓋、十不善業。何為五欲?五欲者,五根貪著五塵也。眼貪色,耳貪聲,鼻貪香,舌貪味,身貪觸,是為五欲。
約欲心染塵言,則眼耳鼻舌身生五欲。約塵起欲心言,則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為五欲。《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依塵起欲心,更立財色名食睡為五欲。欲惡若離,禪定即生。欲惡若滅,禪定即起。若不除五欲,縱然入定,亦是魔定。故龍樹菩薩說,菩薩離五欲,得諸禪定。
既知「欲」者五欲,而「惡」者,又係何法?所謂惡者,五蓋也。即貪欲蓋,瞋恚蓋,掉悔蓋,睡眠蓋,疑蓋。此五法障心,故名五蓋。
貪欲蓋者,於順境愛著,障乎於心。瞋恚蓋者,於違境忿怒,障乎於心。掉悔蓋者,心散動著於諸塵,是名曰掉,掉者掉散也。掉之為法,破出家人心。出家人精進攝心,猶不能住,何況掉散?故出家修道,首應伏掉散心。以掉散故,心懷憂結,是名曰悔。睡眠蓋者,心重欲眠名之為睡,睡深離覺名之曰眠。睡眠障心,是大無明,故名之為蓋。疑蓋者,於正法不信,疑師疑法。佛是我大師,疑師則違佛,疑法則違教。
五欲五蓋均在欲界,以障乎於定,故不生色界。五欲若除,則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清淨。五蓋在於意根,所以五蓋若除,意識即得清淨。六根清淨,始堪修道也。五欲以五蓋為根,因為五欲之縛,根在意識故。
然五欲較粗而易見,五蓋較細而難識。修行人應先除粗者,後及細者。是故雖然五蓋為根,而除時應先斷五欲。五欲若斷,則五蓋可因之而除。因為五欲,可為五蓋之增上緣也。若欲除五欲五蓋,首應持戒,次應修定,後應修慧。故經有云,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慧殺。
所謂十不善業者,即殺、盜、邪淫(約在家眾言)、妄語、惡口、綺語、兩舌、貪、瞋、痴。此十種法,即所謂十不善法。若能將以上欲惡、十不善法除盡,便可不違於道。諸法緣起,亦就不違於性了。
談到無生,約有二種。一種是法性無生。因為法性無性,以無性故,謂之無生。二者是緣起如幻。如幻則非實有,以非實有故,謂之無生。此二種法,皆可入於無生,故知此二種法者,實是一體之兩面也。
無生法有多種名,如中道第一義、無上菩提、畢竟空、法界緣起、心地、一真法界、法身、如來、涅槃、如如、真如、佛性、圓覺、總持、如來藏等種種名。凡夫不識無生之義,於是落入六道輪迴。聖者體證無生,則能入無漏證法性。
法性無生者,真如本一,無得無失也。緣起無生者,幻相本空,非有非無也。凡情遍計,妄執有無,不識法性,於是隨其所見,見有生死。智者曉了諸法依他而起,於是會歸圓成實性。依他起者,即緣起也。故《涅槃》雲,見緣起即為見法,見法即見中道,見中道即見佛亦見佛性。愚癡人不見緣起法性,於是不明中道不見佛性。以不見佛性故,妄隨六道生死。
故六道生死,皆由眾生迷惑心所生。眾生若得不迷本性,即出三界也。覺乎緣起,便知性空。迷乎緣起,便落無常苦道。迷於緣起者,於是眼耳鼻舌身五種識,便取著於塵。以取著故,於是轉入第六識,成善惡因種入第八識。第七識以我見我慢而生攀緣。於是更支配第六識造善惡業。以致覆障第八識不得顯現,因而落入六道生死。故眾生臨命終時,一生所造善惡諸業,俱時現前。這便是因為第八識淨種子不得現前故,於是隨業流轉,不得自在。
如果眾生以淨戒因緣故,不令五識取著於塵,於是第六識可得無過。第六識無過故,於是第七識不生攀緣。不以我見我慢攀緣故,便可無善惡諸業。無業因緣故,便可出六道生死也。
所以六道生死因緣,最初依於第八阿賴耶為體。而第六意識為用,造善惡業構成三世因果,流轉不絕。如果第六識起如理分別,便可修道證滅入無生了。故流轉生死固是第六識之過,然出世解脫亦是第六識之功。因為第八識只是種子而已,第七識只是恆常執我,分別力弱。前五識若無第六識分別造作,雖取一切法相,卻是無過。唯有第六意識分別造作力強,能起善惡諸業。故前五識雖然分別一切法,而第六識不作分別想,便可無過了。
其實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十方三世,唯是一心。故第六識分別者,只是分別自心而已。十方三世一切境界相,全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建立。眾生妄心,於畢竟空中,建立如幻空華之法。所建立之法,猶鏡花水月,無體可得。眾生無明,便於此鏡花水月之中,空隨流轉。
眾生命終時,識被業障所纏,於是受生種種雜報之身。所以識能生身,識如種子,識流相續,能持身不絕。能令眾生,受生受死。是故三界得以成立,令眾生受於五煩惱陰。五煩惱陰者,有漏五陰也。何謂有漏?生於三界之中名為有漏,若出三界,則為無漏也。
有漏五陰,其有二種,即有漏善五陰,與有漏惡五陰。有漏善五陰,便是三善道;有漏惡五陰,便生三惡道。是故有六道身。有漏五陰,初即名色。而名色由識所生,識由煩惱業所生。我們於現在世,若生愛取,造作諸業,便必受有漏後身也。
須知五陰是生滅法,是無常法,是變壞法,是憂悲惱苦聚。例如色是生滅,是無常,是變壞,致令眾生憂悲惱苦。餘如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若於五陰生愛著欲貪,則受生滅無常變壞之苦了。如果正見五陰生滅無常變壞苦,離愛著欲貪,調伏愛著欲貪,便可獲致解脫。
若人了解大乘,洞達五陰皆空,則證法身。何以故?因為五陰皆空,即法身也。若知五陰皆空,自然便不會生愛著欲貪了。
愚癡凡夫,不明五陰皆空的道理,竟對五陰起愛著想,起常想,起安隱想,起我我所想。加以保護愛惜,是以臨命終時,必受此五受陰怨家所害。
若能如實知,了達五陰皆空,便如《心經》所說,度一切苦厄了。此人不但不被六道凡夫所局,乃至不為小乘聖人所限,直證大果矣。
五陰皆空便是無生,故若知五陰皆空,便破無明。無明若破,則行滅、識滅、名色滅、六入滅、觸滅、受滅、愛滅、取滅、有滅、生滅,終於老死滅。是故達五陰空,即知無生也。不壞緣起,當體性空。故知諸佛諸菩薩,其度生之業,不以無明煩惱為因緣。所以諸佛菩薩,雖行於六道,救度六道,得大自在。
吾人欲脫業系苦,應修八正道。八正道者,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佛說八正道是沙門法,不行八正,即非沙門。
有人謂八正道是小乘人所行,其實不然。因為八正道,實是一切賢聖所通修。小乘人行乎八正,得有餘涅槃。大乘人修八正道,可獲無上菩提。故知八正道是大小通修。法本不二,以機有階降,故得果不同也。據此可知,佛法宗乎緣起,緣起法本來不二,以眾生機有差別,故現法不同。利根人知緣起是依他起,故可入圓成實。鈍根人執依他起為實有,於是落入遍計執。以遍計執著故,苦集乃生落入六道。
聲聞乘人修八正道,是局依於苦集滅道四諦而行。大乘人則將四諦理擴而大之,以大乘智慧立大乘修行,依中道第一義而修。
茲據經略申大乘八正道義。
大乘所行八正道:一、正見。見一切法平等,見一切法無分別,見一切法無二,是名正見。二、正思惟。如實知一切法,離一切思惟相,因為一切思惟,皆非正思惟。若能斷諸分別,方名正思惟。三、正語。口所出言,不自惱,不惱他,不自污,不污他,不自生慢,不生他慢,不自誑惑,不誑惑他。復次說一切法平等,說一切法清淨,說一切法無二、無性、無生,是為正語。四、正業。若業能作寂靜因,若業離無明愛取,若業不垢不淨能壞煩惱,若業不繫三界,是名正業。五、正命。若命不妨自身,不妨他身,不增一切諸惡煩惱,非惡業活,是名正命。六、正精進。若能了知於如法性,實法性,無精進,無不精進,是名正精進。七、正念。若念六度,四無量,乃至離相無念。常修一切善法,遠離一切惡法,復於「修、離」不取相念著,是名正念。八、正定。於定不執取不味著,行住坐臥四威儀,無不在定中,乃至無定無不定,心無所住,是名正定。
總而言之,聲聞乘人修八正道只為自求,菩薩行八正道為度一切眾生。
菩薩於六道中,欲度一切眾生出離生死,須令眾生轉識成智。何謂為識?何謂為智?茲分別於下:執著緣起幻相是識,了達諸法實相是智。見諸法生滅是識,知實相不生不滅是智。執著有相無相是識,超過有相無相是智。於諸緣起法相種種境界,起心生礙是識;於種種境界,無心無礙是智。心有所住是識,心無所住是智。心有憎愛是識,心地清淨是智。心有所得是識,心無所得是智。
智則能破無明,識則能長生死。智者明也,明者除暗,故能破無明。無明若破,則知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於是出離生死。識者分別,妄起憎愛,於是墮入六道生死。看不破、放不下則名識,看得破、放得下則名智。
總之,生是因緣生,法本不生;滅是因緣滅,法本無滅。生滅唯是因緣,法本不可得。例如無明生行,行不可得,依無明因緣而生。行生識,識不可得,依行因緣而生。識生名色,名色不可得,依識因緣而生。名色生六入,六入不可得,依名色因緣而生。六入生觸,觸不可得,依六入因緣而生。觸生受,受不可得,依觸因緣而生。受生愛,愛不可得,依受因緣而生。愛生取,取不可得,依愛因緣而生。取生有,有不可得,依取因緣而生。有生生,生不可得,依有因緣而生。生生老死,老死不可得,依生因緣而生。
故十二因緣,皆無自性,唯依他因緣而有。而無明者,體即虛妄而非實有,故知一切法本來無生。
如果生滅,則老死滅。而生本不可得,依有而有。有本不可得,依取而有。取本不可得,依愛而有。愛本不可得,依受而有。受本不可得,依觸而有。觸本不可得,依六入而有。六入本不可得,依名色而有。名色本不可得,依識而有。識本不可得,依行而有。行本不可得,依無明而有。無明本不可得,虛妄而有。
無明既是虛妄,則生滅皆不可得。無明不生,則不生行,不生識,不生名色。乃至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一切不生。無明非為實有,故不滅,則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一概無滅。如此一切無生無滅,便是妙湛總持不動尊,名之曰佛。
是知諸法因緣生,性本空寂;諸法因緣滅,性本不動。故於一法界,萬象森羅,而畢竟空寂;畢竟空寂,而萬象森羅。約緣起言,則一切法非有而有;約性空言,則一切法有而非有。
有而不有,雖有不著有邊;無而不無,雖無而不著無邊。離有邊有,故有不礙無;離無邊無,故無不礙有。有不礙無,緣起即性空也;無不礙有,性空即緣起也。
此法甚深微妙,亦名實相,亦名中道,亦名般若,亦名薩婆若,亦名一真法界,亦名自性清淨心,又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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