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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老居士:佛学十四讲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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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老居士:佛学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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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讲 先明佛义
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
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
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第七讲 宇宙器界概说
第八讲 内容设施梗概
第九讲 方便五乘解脱
第十讲 五戒十善
第十一讲 四谛十二因缘
第十二讲 六度万行
第十三讲 行门中一特别捷径
第十四讲 吾人应有之警觉
【佛学讲座第一讲】
先明佛义
佛学,是一门觉悟的学问。内觉人生本身,外觉宇宙 环境。觉则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 ,获大解脱;不觉则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缚,不得自在。人人宜觉,故人人当研佛学。
欲研佛学,有其次第。首先,明白佛字真义,自然心中有一正确目标,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释义
佛*.之一字,本是梵语“佛陀耶”省称。译为智*/者,或云觉者。
先说智者。“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决断。此与世智辩聪不同,专指能澈底认识 宇宙 真相,而具办一切事而言。其实,一切众生的心性,本来清净光明,天然就具备这种智慧。 但以无始来,一念不觉,而有无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隐而不显,此在佛经上称之为“ 识”。识只是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无明的作用,一团漆黑。学佛目的,就在去除无明,转 识成智;浅言之:只是理智办事,绝无感情冲动。所以学佛之人,就如同一采矿者,金藏矿 中,须加开采陶炼,方得金用。
依照开智慧之浅深次第,分三种智:(一)是“一切智”*0:指能知一切法总相之智慧。 一 切法总相是什么?经上说是万法*1皆空*2。盖宇宙万法,凡夫执为实有,其实皆是因缘 所生,并无自性,所以是空。譬如:两手相合有缝,而本无实缝。是故,金刚经云:“凡所 有相,皆是虚妄”。小乘四果罗汉,修析空观,证遍真理;大乘别教十住菩萨,修从假入空 观,见真谛理;同断见思惑尽,即开一切智。(二)是“道种智”*3:能知诸法别相之智慧 。盖菩萨必须度化众生。而度化众生,必须懂得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别圆四教,有 、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门四门),和诸众生善根心理(“种”包括上中下根)。佛法与众 生,虽亦不离因缘性空,却缘起现有,且别别不同。别教十行菩萨,修从空入假观,遍学四 教四门,见俗谛理,界内外尘沙惑断尽,即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善根,是为道种智。( 三)是“一切种智”*4,又称“一切道种智”。盖佛法无量,众生无边;一般菩萨只能知 下不能知上,唯佛究尽,知一切道与一切种。故无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 悉知其点数;无一事而不办,纳须弥山于芥子许,如反掌折枝。此则修中道观,断根本无明 惑,见空有不二之中谛理,是为通达总相别相*5之佛智慧。
次说觉者:“觉”之一字,有觉察、觉悟二义。觉察指对其事注意,觉悟指对其事了然。 先觉察,而后觉悟。上言成佛的办法,是转识成智;而转识成智,就在觉上。因为唯有正觉 ,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无明。无明能障,依其障碍之宽狭义,在唯识论上,分之为二:曰烦 恼障与所知障。烦恼障*6,从我执生,即贪、睼、痴、慢、疑等, 能扰恼有情身心, 而障涅*1;所知障H10,从法执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 详参相宗纲要“烦恼所知”)觉 察功夫用以对治烦恼障,烦恼H11之扰恼有情身心,侵害如贼,能劫本性功德法财;世 间之 贼,能偷家中财宝,若是主人能随时警觉注意,纵彼有偷天换日本领,亦无能为功。学佛之 人,对治心中之贼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说“不怕念起,但恐觉迟”,烦恼障自然渐伏、渐断 。觉悟功夫则用以对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则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无知,有知亦是错 觉。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则不能识东西南北,梦中皆是颠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觉悟亦 然,一旦壑破无明,则见无量大千世界,如视诸掌矣。
如上所说,起觉察、觉悟的功夫,对治烦恼、所知二种障碍,而开发一切智、道 种智、一 切种智的本性德能,这就是学佛之始末。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罗汉;又能兼之以 化他,则是大乘的菩萨;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觉行圆满,究竟至善的境地,那 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举
佛字之义,既是一智一觉;所以学佛的目的,不外在开智慧,求觉悟。 而其关键,即在去 除烦恼,所知二障。经云“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不能证得”。治 病当先知病,故将二障,再为略举一二,以作求觉梯航。
世间学说有讲人生观、宇宙观者,谓观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环境,而所得之一种概念。佛 学之觉二障,亦不离此二观。然世间学说依观察者之知识浅深,其所得概念,则或邪或正, 或偏或圆,种种不同。至於佛学之讲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种智观察所得,故属正而非邪, 圆而不偏。
先言人生观,吾人本身,因有我执起烦恼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H12人生。何 者 ?当前所领受之生活,不外(一)者众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万四千苦,无量无 边。(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缚H13,事事不合理想。(三)者不平等H14,如贤 愚、美丑、贵贱、贫富等,千差万别。此应觉之一。又,当前所造作之事业,则皆 是一者苦因H15,如杀、盗、淫、妄等恶业H16。总言之,糊涂人则办糊 涂事,举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动,无一而非湖涂事。今既造苦,后故受苦果。此 应觉之二。须知,人生虽苦海无边,一般人却仍我见深固,故必觉察而后能以离苦得乐。
次言宇宙观:宇宙环境,因有法执起所知障之故,遂获如是之坏环境。何者?万事万物, 森罗万象H17,而恶者难以遣离,如贫贱为人所恶,遣之不去。而好者难求得, 如 富贵为人所好,非求可得。虽勉强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并吞六国,何其不易争得 天下,却转眼成空。此应知之一。再者,人情事理,千变万化;动植矿物,本皆吾之环境, 而人尤其密切。却是人情多异,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而人事亦多变异,今日仇家,乃是 昨日之刎颈。其中道理则多奥秘难了,故中庸云:极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此应知 之二。须知,环境虽恶浊不堪,一般人依旧迷恋不舍,譬如蛆之趋粪,故必觉悟,而后方能 破迷启悟。
丙、宇宙人生范围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H18观事,但就二障所障者,举一二耳。 此固亦佛之所觉,除 此之外;乃至空间十方H19,时间三际H20,推之无尽澈之无穷,无 不一一悉见悉知。
佛之所觉,须如此大者,以佛度众生,而十方三世皆有众生,且各居环境;若有一事不知 ,一生不度,则觉行不满。
佛之所觉,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无外故;楞严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又云 “虚空在吾人心内,如片云点太清里”,可见心性尽虚空遍法界。佛已断尽无明,澈见本来 ,开一切种智,故无一事不知,无一事不办;是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今者,苟 对人言,有欲办全球之事者,则必以为虚夸其志;然相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注解】
*.佛:佛陀之略。译言觉者,或智者,觉有觉察、觉悟之 二义。觉察烦恼,使不为害,如世人之觉知为贼者,故云觉察。觉知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 明,如睡梦之寤,谓之觉悟。自觉复能觉他,自他之觉行圆满名为佛。自觉者,简於凡夫; 觉他者,简於二乘;觉行圆满,简异於菩萨。何则,以凡夫不能自觉,二乘虽自觉而无觉他 之行,菩萨自觉觉他而觉行未圆满故也。
*/智:於事理决断也。
*0一切智:声闻、缘觉之智也。知一切法之总 相者。(总相即空相也。)
*1法:为通於一切之语。小者大者、有形者、 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 事物其知者,道理其悟者,皆悉为法也。又法者,兼摄有体,无体,该尽一切法也。
*2空相:诸法皆空之相状。因缘所生之法,无 有自性,是空之相状也。又真空之体相,名为空相。
*3道种智:菩萨之智也。知一切种种差别之道 法者。
*4一切种智:佛智也。佛智圆明,通达总相、 别相,化道断惑一切种之法者。
*5别相:事事物物各别之相也。
*6烦恼障:二障之一。对於所知障而言。百 二 十八之根本烦恼(即见思惑也)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1 (圣道),故名为烦恼障。由我执而生。
H10所知障:贪、睼、痴等 诸惑, 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故云所知障。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又云智障。由法执而生。
H11烦恼:贪、睼、痴、慢、 疑等诸惑,烦心恼身,谓为烦恼。
H12苦:逼恼身心之谓也。
H13缚:烦恼之异名。烦恼能系缚人,不使得自在, 故曰缚。
H14平等:对差别而言。无高下浅深等 之别曰平等。
H15苦因:苦之业因。所为一切皆是苦因。
H16业:造作之义。
H17森罗万象:谓宇宙间存在之各种现象 ,森然罗列於前也。
H18宇宙:(淮南子)四方上下谓之宇, 往古来今谓之宙。宇为空间之义,宙为时间之义。
H19十方:东、西、南、北、东南、西南 、东北、西北、上、下谓为十方。
H20三际:犹言三世也。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也 。
【佛学讲座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佛义既明,求觉之心,不免油然生起。可惜,佛经三 藏十二部,浩如烟海,大正藏即有 七千余卷,续藏亦有九千余卷,且深赜难了,以致初学茫无头绪,往往望而却步。此因不 懂研学先后之故也。
甲、佛学难解
佛学*.深广,因所公认。然非佛学故弄玄虚,而唱高调。原来佛学本 身,即是复杂之宇 宙,与复杂之人生。此在世间一般之科哲、宗教、学术等,只是作虚妄分别,皆不能以澈底 。唯佛以一切种智(佛的智慧,又称“大圆镜智”)圆澈照见,故能无一物不知,无一事不晓 。然后用文字般若(语言文字)演说宇宙状况、人生实际,来觉悟一切众生。但是,内容复杂 则必言语难说,说既难说,听必难解,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乃学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证”四大纲 宗(纲是纲领,宗是宗旨)。信*/是信乐佛所说法,亦即相信经上之言;解*0则了解佛 法内涵义理;行是依所理解,实地修行;证则证得各种果位。或问:何不先解后信,却来先 信后解呢?这是因为佛法深广无边,如果先解而后信,则恐无学佛之期。故使先信而作随分 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弥坚,证亦弥速矣。此四大纲宗,各有方便 ,而行证在后,尚非初学所急,初学之急,在於信解,遂为明“信解”的方便*1。
方便者何?曰信依总相、解从别相。信依总相者,佛既是大觉悟者,故凡佛所说,皆为觉 悟之语(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绝非似是而非 ,颠倒迷惑之言,故当一一相信不疑。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智度论亦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可见信之重要。若是学佛,而妄改经典,呵佛骂祖 ,则知其人信门尚未得入,遑论解与行证矣。复次,解从别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 是千头万绪,其实总离不开几个方面。若是研究佛学之前,能先略知这几个方面,自得提纲 挈领之便,可免望洋兴叹之憾,入海算沙之诮矣。下且归纳为若干组,依次来略述这几个方 面。
乙、诸法三分
第一组:诸法三分——体*2、相*3、用*4。
当知,一切万法(万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法”字,是轨持义,持是住持自性,轨是轨 生物解。)皆具备“体相用”三大部分。体是本体,相是现象,用是作用。譬如:一铜铸香 炉,铜是言其本体,香炉外表是其现象,盛香是言其作用。世俗之人,大概只见到法之相 ,而不明法之体,亦不达法之用。其实,彼所见到之相,亦虚妄分别之相耳(唯识论名此为 “遍计所执”),非真能知相也。
先说“体”:一般言之,万法之体即指万法之“性质”。细究之,言“性”尚可,言“质 ”则非。何者?质是本质,然万法中实无一法有本质,亦实无一法可为他法之本质。譬如布 非衣之本质,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缝衣之专料;而丝亦非布之本质,以丝亦可再分析, 亦非织布之专料。如是推衍,今日科学所发现各种元素之原子、中子、电子等,乃至佛经上 所说之羊毛尘、兔毛尘……邻虚尘等,皆非本质。如此说来,凡有物质,皆非本体;而万法 之本体,必是空而无质也。
万法本体,虽是空而无质,却不可言其无,佛学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万法曰法性, 众生曰佛性。性者,无改为义,其为物也,空空洞洞,无形无相;如姜之性热,黄莲性凉, 皆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又如花之有香、镜之有光,双手亦捉摸不著。识是之故,一般 人皆不知有本体也。
分别上说,万法各有本体;融通来讲,万法本体,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 ),此乃造作一切万法之真正本体也。(是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说“相”:相包括二,表显於外者,曰物质现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现象。万法本体 虽空,但当因缘条件凑合时,就现出一切现象来;而因缘条件分散时,本来无相。譬如氢 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气分离,其实无水。又如土石积聚,而现高山;着眼土石,山相则没 。故知不论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皆是因缘假合,暂起幻影,无有实法。金刚经云:凡所有 相,皆是虚妄。智度论亦云:因缘所生法,佛说即是空。可惜,众生迷惑无知,一味著相, 以为实有,故为相转,不得转相也。
再说“用”:万法作用无量,各各随相而变。譬如:液体三态,水与气冰,功各不同。然 相既刹那转变,用亦刹那随变。故惟洞澈本体,明了诸相者,而后能通达诸用也。曰明体达 用,岂其易哉!
须知,佛陀说法,契机施度,或说体(如云“真如平等,无生无灭,不增不减,毕竟常恒 ”) ,或说相(如云“大智大悲,常乐我净,无量功德”)或说用(如云“内潜源底薰妄心,外现 报化教众生,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学者於此应当分别清楚,若於说相误为本体, 或於说用误为现象则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组:生起三由——因、缘、果。
或问:法体既空,万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终,不外此三来由,曰因缘果(略称因果 )。经云: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孤因不长,独缘不生,必因缘*5具足,而后生起一 切宇宙现象。故佛学讲究一切不离缘起。
先说“因”*6:因是主因,指最初之动机,最初之造作。此事最为微细,鲜有知者,故 世法云:知机其神乎!何者?真如体内,本来如如不动,平等无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觉悟, 遂起无明,而演现一切差别妄相。此最初之动机,唯识论上,称之为“种子”(第八阿赖耶 识 ,又名藏识。含藏无量无边世法出世法的种子。)譬如世间五谷种子,播种於地,即能生长 万物。吾人八识田中之种子,亦能现起一切宇宙万有。故名此种子为因。
次说“缘”H10:缘是助缘。譬如:只有稻种,不能生果,必须加上土地、水分 、日光、 肥料等之帮助,然后才能长出稻来。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缘。唯识论上, 论生起万法之缘有四(如表),略释於后:
(一)亲因缘H11:即上面所说之“因”(种子),盖彼能以亲自成办自己之果, 故名亲因缘。
(二)无间缘H12:亦名等无间缘。众生的念头,前念后念,接续不断,而前念 开 导后念,前念不灭,后念不生。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后水,后水推动前水,相续不绝。此中 前念后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间不容他念间隔,故名无间。
(三)所缘缘H13:指众生念头所攀缘之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 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也。
(四)增上缘H14: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有 违 、顺之别:例如霜雪能令青叶变为黄叶,此霜雪对於青叶,即是违增上缘;对於黄叶,则是 顺增上缘。
万法具缘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只要具足亲因缘、增上缘二缘即能生起。心 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则须四缘具足,然后方生。
再说“果”H15:果即结果,指生成之一切现象。因缘和合,则能生成一切万 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H16道理,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因种有常暂之不同,助缘有强弱 之 分别,结果则迟早有时。或因同而果异,或果同而因异;如同为杀人,论罪有别;同受畜报 ,业因不一。总关键就在“缘”字的关系。
明乎万法生起的道理,则可以立命,亦可以转命。何者?要得善果,必须先种善因,若种 恶因,必得恶果。当知,吾人尘点劫来,八识田中,已种满无量无边之恶业种子,若要不结 恶果,则勿增上助缘。古德云: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这是修行最好之办法。
丁、法有两端
第三组:法有两端——事H17与理。
事是事实,理是理论。事实乃理论之事实,理论乃事实之理论;故有时讲事实,有时讲理 论,二者不可偏滞。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体。理体是空,事相是有;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空有 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若执著理性,偏废事修,则等说食数宝;反之,专务事修,不 明理性,则恐盲修瞎炼。
是故,分析万法,必须事理双讲,方能避免偏见;学佛修行,必须理事兼进,才能福慧俱 圆。
整个说来,佛陀既依照体、相、用、因、缘、果、事、理等八方来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 亦当依这八方面来认识本身和环境,才能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经,如是以听教, 庶几获条贯统系之益矣。
【注解】
*.佛学:即智觉之学问,亦即破愚迷、求智觉的 方法。
*/信:自明见理,心无疑虑也。
*0解:有二义。一、释之义。即释文义而消疑滞也。又具 云解释或曰解义。二、知解之义 。即谓由见闻义理而生之心解也。对於行而言。如信解、领解、悟解、了解之类是也。
*1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 方法也。
*2体: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 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3相:相者事物之相状,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义章 :“诸法体状、谓之为相。”
*4用:理体或现象所发生之作用。
*5因缘: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 例如稻种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6因:原因之义。
H10缘:攀缘之义。又由藉之义,依藉於他者。
H11亲因缘:亦曰因缘。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 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为缘。
H12无间缘:亦即等无间缘。等者等同之义。谓此缘 无有间断。
H13所缘缘:谓所攀缘之机会。
H14增上缘:谓起他法与以强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 麦等是。
H15果:木实之义。对於因而言。一切之有为法,前 后相继,故对於前因而谓后生之法为果。
H16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 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
H17事:凡人类所作为所遭逢皆曰事。
【附注】:
(1)三大—(一)体大。众生心之体性,真如平等,无生无灭,无增无减, 毕竟常恒也。(二 )相大。众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乐我净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众生心之体性, 具足一切功德,内潜源底而薰妄心,外现报化二身教化众生,依此内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 间之善因而得世间之善果,后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为真如之体性,第二 为真如之德相,第三为真如之作用也。
(2)四缘—旧译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 缘。(一)因缘(亦曰亲因缘),谓六根为因,六尘为缘也。如眼根对於色尘时,识即随生,余 根亦然,是名因缘。(二)次第缘,谓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三)缘缘 ,谓心心所法,由缘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缘虑,名为缘缘。(四)增上缘,谓六根能照境发 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3)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 者真如之体也。
(4)性—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
【佛学讲座第三讲】
消除几种误会
一个航海者,要想航程顺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 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术 外,其次就是要检修船只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盘,然后才能开始航行。而一个学佛者,要想学 佛路途无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学佛之目标,了解研学之方法,接著就当要消除心中之 误会和确立正知见,然后才能研学佛法之内容。上来两篇,一“明佛义”,是点示目标;一 “知别相”,即略举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误会”和“确立知见”。
天、消除误会
世人对於佛学所以产生误会*.的原因,不外有两种:一是自己本身, 随意假设理想*/ ;一是听信别人,捏造妄谈谬论。但是不论哪一种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见,而道听途说; 或虽有见,而认蛇为龙;或只见其事,而未究其理。如此的结果,他所领会的佛学,自然不 是佛学的真相,而与真正佛学,实有相当的差距。
然而,先入为主,后入为奴,为人之恒情。既然这人对於佛学先前已有错误的观念,后来 即使再闻到真正的佛学,也就难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详细分析起来,一般对於佛学或学佛者排斥的错误心理,都为下列数端:(甲)迷信*0, (乙)
佛学十四讲
消除几种误会
消极*1,(丙)神权*2主义*3,(丁)忽略现实,(戊) 不合科学*4。依次驳斥於後:
(甲)迷信属他,正信属佛:欲断邪正,先知标准。何者?所谓迷信,是指迷惑於 事理真相 ,而随加相信者,谓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确认识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则是正信。可 见信之迷正分别,主要在於是否正确认明事理真相而定。依此客观标准加以观察的结果,事 实与一般人所误会的恰好相反。真正迷信的是他们,而确实能以正信的惟属学佛。何以如此 ?让我们观察他们所信的是什麽?不外:㈠无谓有:万法因缘所生,本是暂起幻相,而他们却 执之为实有,而且贪取不舍,这如渴鹿奔逐阳焰*5,只落得一场空辛苦。㈡有谓无:真如本 性,虚灵不昧,而他们只因未见即斥之为无。这如近视之斥星辰,实在星辰布满虚空。㈢偏 陋执:中道难明,世人或偏空见,或偏有见,或主张唯心,或主张唯物,总是法执偏见;这 如瞎子摸象,给人一隅之讥。反观学佛者所信,则根据於因明之三量:㈠现量*6:佛学内容 ,乃三乘圣人,断惑证真,离分别识,而以无分别智,所现实证知之万法真相。喻如:眼之 见色,耳之闻声,并非一种臆测幻想。㈡比量H10:佛学义理,本诸因明三支(宗因喻) ,远离一切理则过失,正确推比所得。喻如:见烟而知火,毫无错谬。㈢圣言量H11: 三乘圣人中,或声闻、或缘觉、或菩萨,虽亦具备现量比量境界,但未究尽,故一切言论, 终仍求决印证於佛,谓之圣言量。
(乙)消极两属,积极两属:世人每喜积极,而恶消极,不知消极未必皆坏,而积 极未必皆 好;又世人多斥佛为消极,而自鸣积极,不知佛有消极,亦有积极,而他有积极,亦有消极 。试析言之:㈠善消极属於他:何者?凡进德修业者,多疲多厌;济困扶危者,推三拖四; 为众牺牲H12者,裹足不前。㈡恶积极属於他:何者?身杀盗淫,有增无减;口四种恶( 妄言、恶口、绮语、两舌)精益求精;意贪睼痴,如火炽盛。㈢恶消 极属於佛,何者?决不纵 欲享受,讲究的是断欲绝求,返本会真;决不营私害公,讲究的是平等布施,利乐众生;决 不争名夺利,讲究的是斩断名根利锁,证无上道。㈣善积极属於佛,何者?初发心时,则远 离世乐,求解脱法;例如释迦佛本贵为太子,富有四海,而皆舍H13弃,受诸辛苦。次 行菩萨道时,则庄严H14地狱H15,不舍一人;例如地藏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 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至成佛後,又倒驾慈航,带果行因,度化众生,永无止息;例 如释迦佛来此婆娑,已经八千次。若言积极,谁胜於佛?
(丙)他尚神权,佛尚自权:所谓尚神权者,如信有一天帝,为造物主;或有鬼神 ,司赏罚 之权,或诸伪教,冶汞炼丹,欲成神仙H16,求长生不死。此等皆他所尚,佛则不然。 主张万法H17非由他造,而是唯心所造。一切吉凶祸福,非由鬼神之好恶睼 喜,乃诸善 恶H18因果,皆是自作自转。又知万法无常,不离生住异灭;乃天上天下,惟我H 19独尊(我指真我,即人人本具真如,足四净德是故最尊)。可见,佛法是最高尚自权的。
(丁)忽略现实属他,始终真乐属佛:世人见佛学之宗旨在了生脱死,便误会为佛 学单注重 将来,而忽略现在之实际。然观察他之所谓现实者,实在一点亦不现实,何者?一言以蔽之 ,曰短命主义而已。盖他之所求——五欲六尘,为地狱五条根,故有如刀头之舐 蜜。而他 之 所得——世间富贵,亦是昧机畏果,患得患失。然则,他说的现实,就像火烘之牡丹,只图 暂时的好看,不管以后永远的枯死,这有何实际可言?至於佛学,亦并非单注重将来,而忽 略现在。试问:若无现在的好因,岂有将来的好果?故於当前,即求未生善令速生,已生善 令增长,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速断。使六根H20清净H21,一尘不染。可谓知 果畏因,根本解决。不但将来了生脱死,当前也可离苦得乐。此非现实,谁是现实?
(戊)不合科学属他,统系属佛:凡一切有组织有系统的学问,谓之科学。观乎佛 学讲人 生,则统论人生酬业H22;讲宇宙,则分析真妄H23觉迷H24;讲万法,则终 结 万法归一H25。噫!真是组织严密,系统完整,一以贯之也。反问於他,人生为何?则迷 惑无知;宇宙何关?则颠倒错乱。然则,其说佛学之不是,到底佛学为何?则实际未见。呜呼 !原来他所排斥的佛学,是未见而言,一派的胡说八道。
地、确立知见
知是认识,见是见解。认识有真有错,见解有正有邪。末法时期,法弱 魔强,邪说横行, 初学若认识有错,见解稍邪,则有如航海,掌舵偏差,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故,如何 确立正知正见,实为初学切要的课题。
确立正知正见的方法,不外:㈠求认识:依照“闻思修”,广学多闻,以开智慧。
㈡守标准:根据“法四依”,辨别邪正,亲善远恶。“闻思修”主要靠自己发心,且散诸典 籍,不能具述。“法四依”佛陀明揭,即可奉行,必须先讲。
(甲)依法不依人:人是有情之假者,法是法性自尔之轨模。依轨模方可入道,假者何关於 实行?然法不自说,惟佛能说,而佛所说,载在三藏,名圣言量。是故学佛,要依佛经,不 依诸人;假令其人为童子村人或凡夫外道,而所说契合佛经,亦当奉行;假令其人虽为名人 博士或罗汉等觉,而所说不契佛经,亦当舍弃不依。至於末法自称佛学通家,妄诞新说,大 胆改经,更当视为波旬,一概不听。
(乙)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了义者,显了分明,示说究竟之实义;不了义者, 未了未尽 之方便义。亦即是真实话,是方便说。三藏之中,凡佛随顺众生,或说人天福报,或说 小乘自了,皆是方便;至其明示大乘中道实相,即为真实。然佛经又有显有秘,而清凉国师 华严疏钞云:秘为不了义。学佛之人,若能分别晓了,自然壅无不通,有疑皆决。
(丙)依义不依语:义是真实义理,语是言说文字。言说所以诠真理, 而究非真 理;喻如筌蹄所以取鱼兔,而究非鱼兔。若但张筌蹄,而依言说,徒增诤讼疑惑而已,何关 於真理?至於那些只凭翻查经卷,遂断章取义,而诋佛说者,更是语外求语,何足以论?
(丁)依智不依识:智是本心照明之德,与法性合,识是妄想迷惑之心,与烦恼俱 。学佛之 人,惟依圣教,定止妄识,策发真智,乃可入道。若逞妄识,分别考据,欲辩佛说,迎合凡 情,坐收名利,则恐徒增罪业而已,与道何干?
总上所说,消除误会譬如根除痼疾,确立知见譬如预防传染。痼疾根除,传染免疫,然后 可以进补健身;误会消除,知见确立,自可进修佛学而资法身慧命了。
【注解】
*.误会:是开智的茅塞及认识的障碍。
*/理想:但据事理,构成空想,以推定事之究竟,谓之理想, 对事实而言。
*0迷信: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也。
*1消极:凡行为力图进取者,谓之积极。反是谓之消极。如道 德,务为善者为积极,但不为恶者为消极。
*2神权:神所赋与,绝对不可侵犯之权。
*3主义:所主张学说上之根本标准而以之为宗旨者也。
*4科学:“以一定之对象,为研究范围,而於其间求统一确实 之知识者,谓之科学”。从 广义言,则凡知识之有系统,而能归纳之於原理者,皆谓之科学,故哲学、史学等,皆科学 也。从狭义言,则科学与哲学、史学三者对举,科学究其所当然,而哲学明其所以然,史学 述其所以然者也。又某派学者,并研究之材料,或散漫或变动,非具一定之体系者,皆不得 称科学,如谓教育学、政治学之类,今尚不能成一科学是也。
*5渴鹿阳焰:阳焰谓春初之原野,日光映浮尘而四散者也。渴 鹿见之以为水,走而趣之,不 知非水。譬迷妄之心也。楞伽经曰:“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 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6现量:因明三量之一。现实量知也。向色等诸法,现实量知 其自相,毫无分别推求之念者,谓之现量。如以眼识见色,以耳识闻声也。
H10比量:比者比类也,以分别之心,比类已知之事,量 知未知之事也。如见烟比知於彼有火是也。
H11圣言量:以圣人言教,量度而知之者也。
H12牺牲:牛羊豕之属,以祀神者,谓之牺牲。今谓摒弃 一切曰牺牲。
H13舍:内心平等而无执著,名为舍。
H14庄严:以善美饰国土,或以功德饰依身,云庄严。探 玄记曰:“庄严有二义,一是具德义,二交饰义。”
H15地狱:译为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等。其依 处在地下,因谓之地狱。详如六表。
H16神仙:道家称得道之士能变化不测者,曰神仙。
H17万法:总该万有事理之语,法者自体之义,轨则之义 。万有之事理,一一有自体 ,具轨则,故皆名法。乃至龟毛兔角毕竟无者,亦名为法。以彼有无之自体,有无之轨则也 。
H18善恶:顺益为善,违损为恶。又恶是乖理之行,於现 在与将来招苦之行也。
H19我: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者,此处指本性而言。佛教 指五蕴之和合者为假我,非有实之我体。
H20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 之义。眼根对於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於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六根。
H21清净:离恶行之过失,离烦恼之垢染,云清净。
H22酬业:酬者报也。即酬报过去之造作也。
H23真妄:一切诸法有真妄之二。随无明之染缘而起之法 为妄,随三学之净 缘而起之法为真。又因缘生之法,总为不实,故为妄法,不生不灭之真如真实,故为真法。
H24迷:暗於事理曰迷。
H25一:一者不二之义,以平等不二之故谓之一。此处指 性与相合一而言。
【佛学讲座第四讲】
人生当前之所受(观受是苦)
佛学内容,离不开人生和宇宙。人生有“当 前”、有“三际”,宇宙有“有情”、有“器界 ”,下当依次加以演述。今且先言当前之人生,这是我们本身最现实亲切的事,不可不先觉 悟。
所谓“当前”,就是指我们现身从坐母胎开始,直到寿命终结八识离身之一期生命。统此 一生,不论何人,至始至终,整个遭遇领受*.,都可一言概括,那就是“苦!苦!苦!”。须 知,这绝不是佛学之故作悲观,而只是作人生实况的直述。所以四谛的初门,就先说“苦谛 ”(谛是真实不变的道理),而教以修四念处观,其中一条即是“观受是苦*/”,这却是开智 慧的起步。初学於此,假若不能有所警觉,则学佛又如何?求解脱又如何?
甲、领受种类
其实,我们对於外境的领纳感受,不仅苦之一类。详细分析开来,计有 五种:㈠苦受*0, 指身(即眼等五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苦痛者。㈡乐受*1,指身之领纳顺情境界,而感快 乐 者。㈢忧受*2,指心(即第六意识)之领纳违情境界,而感忧恼者。㈣喜受*3,指心之领纳顺 情境界,而感喜悦者。㈤舍受*4,指身心(通於六识)之领纳不违不顺境,而感无苦无乐无忧 无喜者:这称做五受*5。
或问:领受既有五种,何以但说苦受?这因五受之中,有虚妄有真实。乐喜舍三,惟是虚 妄;苦忧二受,才是真实。这可从两层说明:第一层本无有,世间本无实乐(喜舍),而所以 感觉快乐(喜舍),那只是所痛苦(忧)的暂时停止或暂时离去之一种错觉而已。譬如我们 患病 初愈,忽觉甚乐;然而平素未病,乐在那里?第二层能改变,其所以为乐的,若是令他乐之 不止,那就要变为苦恼。譬如食色二事,人以为大欲乐;如果使他终日饮食色欲不止,势必 拼命求避,惟恐不及了。因此之故,乐是虚妄。若是苦忧二受,则不如此。第一层人生本身 即是一种苦报,非由乐的因缘,才来苦受。第二层所苦恼的事,令之不止,也绝不变为乐。 譬如以棍击身是苦,若不止鞭打,也惟有苦上加苦,绝无转乐之理。因此之故,苦是真实。
可惜,众生不知乐是虚妄,所以穷逐不舍,终得不到真乐。所幸,佛陀深知惟苦真实,所 以教修观受是苦,求解脱道。
乙、苦果略举
既然明白观受惟苦,但不知人生苦事究有多少?这若详演开来,则有无 量无边;若是归纳 来说,也有所谓“八万四千”、“百八烦恼”、“百一十种苦”,乃至“三苦”、“八苦” 。今且略说“三苦”、“八苦”,如表示:
第一“苦苦”*6:苦是苦恼逼迫之义,即约苦忧二受而言,指种种身心苦恼之苦。此中 包 括“八苦”:㈠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时,处溷秽中,头下脚上,如坐牢狱,故称胎狱。 等出胎时,像山合体,往往难产,母子交危。既出以后,风触嫩皮,刀割脐带,这时真是有 苦难说。所以婴孩坠地,都要放声大哭,请细听之,简直是说“苦啊!苦啊!”。㈡老苦:童 子少年,迁谢不住,五十曰艾,六十曰老。这时发白面皱,形变色衰,饮食难消,气力虚微 ,拄杖羸步,坐起不便,身体衰败,精神昏沈。㈢病苦:身是四大(地水火风)假合,不免患 病;四大不调,即有四百四病。或脏腑伤损,或皮肉疮痈;这时辗转床塌,全身疼痛,形 消 骨立,喘息呻吟,其苦难当。㈣死苦:有生就必有死,等命终时,犹如风刀解体,又像生龟 脱壳,当然苦不堪言。㈤爱别离苦:父母夫妇子女兄弟等所爱眷属,不是生离,就是死别, 佛经上说,尘点劫来,我们为别离苦所流眼泪,若积聚起来,四大海容纳不下。㈥怨憎会苦 :冤家仇人,偏要常常遇到。孔子尚有宋国桓*.和楚国子西;佛陀亦 有提婆达多和善星比丘 ,圣人且不免,何况凡夫?㈦求不得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希望平安富贵,却是如 愿以偿的很少。㈧五阴炽盛苦:五阴亦名五蕴是,指聚成假身心之色,受、想、行、识五大 元素。既有这假身心,就时刻爱取欲尘,造作诸恶,如火不息。此是八苦的根本。曾有人说 ,这苦又可名健康苦,因之五阴假身,愈健康就愈往外攀缘,而苦也就愈无穷了,这话很有 道理。
不但如此,生、老、病、死和五阴炽盛,本为身内之苦,而内之内且充满不净(如五不净 观,九想观),乃是一具臭皮囊。其中死苦,为身后之苦,而后之后,仍要轮回H10不 停 。至於爱别离三,则是身外之苦,而外之外又有水、火、旱、潦、大风、地震、盗贼、刀兵 、牢狱等天灾人祸。以上即是苦苦。
第二“坏苦”H11:坏是变坏之义,即约乐喜二受而言。因为万法无常,乐境才现, 苦境即来。俗云:贺者在堂,吊者在闾。当乐境坏灭之时,即是坏苦。
第三“行苦”H12:行是迁流变动之意,即约舍受而言。虽有时不苦不乐,但我们的 神识(俗称“灵魂”)迁流无当。仁王护国经说:一念中有九十刹那H13,一刹那有九百 生灭H14,是为行苦。
丙、三界统苦
或问:苦有如此之多,那麽谁来受呢?是否汝受我不必受?当知,三界H15以内的一切 众生统通得受,谁亦免不了。请为分别言之。
一者“欲界”H16众生统受三苦:欲界包括六层天和下面的五趣杂居地(我们人类即 居 此中)。因为这范围的众生,都有饮食男女的欲望,故名欲界。但是,贪欲是一切烦恼的根 本;贪染欲尘,自是一切苦之根因。所以,东方文化中,儒家主张节欲,佛家讲究断欲,以 求减少灭除苦因。若西方文化则提倡纵欲,不知这就等於提倡受苦啊!
二者“色界”H17众生兼受坏苦和行苦:色界包括四禅,共十八层天。这范围的众生 ,因有禅定的功夫,已无男女饮食的欲望,却仍保有色身和宫殿楼阁等,故名色界。可是, 身为苦本,仍然不离生、住、异、灭,为生死所缠缚,所以有坏苦和行苦。
三者“无色界”H18众生单受行苦:无色界包括四层空天。这范围的众生,所入禅定 (名四空定)更深,不但无饮食男女欲望,亦无色身执著,只留神识,故名无色界。可是,神 识为招苦之缘(故学佛目的要转识成智),为一切妄念所依起,所以仍有迁流生灭的行苦。
由此可见,只要是三界内的凡夫,都得受苦,无一例外。所以佛学教离苦的办法,就须 跳出三界。
丁、受苦益起颠倒
还有一层,众生受这苦之后,并不是从此完结。原来,观察其所以招苦 的原因,主要是烦 恼盖住本性(指贪爱、睼恚、愚痴等),这就是“惑”。因为迷惑颠倒 H19,无有智慧, 自然胡作非为(指杀生、偷盗、邪淫等),这就是“业”。既然造作恶业,将来必定招受恶的 果报,这就是“苦”。可惜,众生招受苦果,不但不知自反自省,往往还要怨天尤人,因此 更起迷惑颠倒;所以,“惑、业、苦”,恶性循环,永远不止。经上称为“三道”(道是能 通义,惑通於业,业通於苦,苦又通惑),又名“三轮”(轮是能转义,三者轮转不休),如 图示:
人生实况,就像这图所示,解苦妄作,复造苦因;因此,加苦续苦,无有已时。譬如扬 汤止沸,只见滚上加滚而已。无怪乎聪明的人总要感叹一声“苦海无边”了。
最后,透露一点消息,佛法却有真正止沸之法,那就是要釜底抽薪,这且留到下文慢慢道 来。
【注解】
*.受:受者领纳所触之境之心所法也。一、身受,领纳於身起分别 之受,即苦、乐 、舍之三受是也。二、心受,领纳於心起分别心之受,即忧喜之二受是也。(心受亦摄舍受) 。
*/观受是苦:四念处观之一。(四念处观:一、身念处,观身不净 。二、受念处,观受是苦。三、心念处,观心无常。四、法念处,观法无我。)
*0苦受:领纳违情之境而起苦恼之感者。(动态)
*1乐受:领受顺情之境,使身心适悦者。
*2忧受:心於违境受忧愁之感也。(静态)
*3喜受:心於顺境受忻悦之喜也。
*4舍受:身心领纳不违不顺(不苦、不乐、不忧、不喜)之境而苦乐 之感共舍离者。
*5五受:受心识领纳所对之境之作用也。差别有五种: 一、苦受,二、乐受,三、忧受,四、喜受,五、舍受。
*6苦苦:三苦之一。苦众生身心之苦,从饥饿疾病风雨寒热鞭打劳 役等苦缘而生之苦也。又有情之心身,本来是苦,更加刀杖等之苦,故云苦苦。
H10轮回:众生无始以来,旋转於六道之生死,如车轮之转而 无穷也。
H11坏苦:乐境坏时所生之苦。
H12行苦:行者迁流之义,一切有为法,迁流三世,无刹那常 住安稳之苦。
H13刹那:译言一念。时之最少者。探玄记云:“ 刹那间,此云念顷。於一弹指顷,有六十刹那。”
H14生灭:有为之诸法,依因缘和合而为未有法之有,谓之生 。依因缘离散而为已有 法之无,谓之灭。有生者必有灭,有为法是也,有灭者必不有生,无为法是也。但自中道之 正见言之,则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而非实生实灭。
H15三界:界,差别之义,彼此之事物,差别而无混滥也。凡 夫生死往来之世界分为三。㈠欲界㈡色界㈢无色界。
H16欲界:有淫欲与食欲二欲之有情住所也。上自六欲天,中 自人界之四大洲,下至无间地狱,谓之欲界。(详如六、七表)
H17色界:色为质碍之义,有形之物质也。此界在欲界之上, 离淫、食二欲之有情住 所也。谓为身体,谓为宫殿,物质的物,总殊妙精好,故名色界。此色界由禅定之浅深粗妙 分为四级,称为四禅天。
H18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一物质之物,无身体,亦无宫殿 国土,唯以心识住於深 妙之禅定。故谓之无色界。此即为无物质之世界,则其方所,非可定。但就果报胜之义,谓 在色界之上。
H19颠倒: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反於本真事理之妄见也 。是为无明之所使然,倒见事理也。
【附注】
五蕴——旧译为阴,又译为众,新译为蕴。阴者积集之义 ,众者众多和聚之义,亦蕴之义也。
【佛学讲座第五讲】
人生三际之抉秘(十二因缘)
当前人生,三界统苦;而千苦万苦,总在生死。佛陀 出世,即是为此大事;以生死了,则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先须洞明根源;欲明根源,故须进观“人生三际”,亦即过去生从何来?将来 死往何去?此为世间一切学术宗教所欲穷尽而终未能穷尽之千古秘密,而佛学独能彻底说明 之,且能彻底解决之,此佛学所以超绝一切学术宗教处。
然则,佛学云何说明?曰万法生起,不离因缘;佛说生死苦果,因缘共有十二,名曰“十 二因缘”*.。亦名十二有支(有生有死,故名有支)。
甲、双重因果
“因”是亲因,如种子,为能生之种。“缘”是助缘,如水肥,为助生 之机。单因不生, 孤缘不长,因缘和合,自然结果。而因生果已,果随变因,因又生果;譬如桃果中仁,仁又 生桃。所以,因果不绝,生死无尽。
“十二”支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 八)爱、(九)取、(十) 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十二支,辗转感果是为因,互相由藉是为缘,故称十二因缘 。所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缘”即生起和引起之意)。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续之根源。 下依次略加说明:
(一)无明——无始烦恼。谓无始*/来,一念不觉,於诸 事理,迷暗愚痴,无所明了,故曰无 明。粗分有二:根本无明和枝末无明。根本无明,乃菩萨所断,暂毋须赘;枝末无明,为凡 夫所修,今宜审明。
枝末无明又分二:㈠是迷理无明,即是见惑(身见边见等种种邪见),能发起善恶诸业。㈡ 是迷事无明,即是思惑(贪睼痴慢等种种烦恼)能滋润生死苦果。今“ 无明”支, 尤其约迷理无明而言,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识相应之愚痴心;诸烦恼中,此愚痴心最能发业。
愚痴之事甚多,主要却有两椿条:㈠是迷执身相,认作是我;不知四大假体,实本无我。 由是不知善恶因果,确实不谬,只为私心滔滔,於是恣情造作诸恶,发三途恶业,而招将来 三途恶报。㈡是不了三界统苦,万法无常之真实谛理,只为贪著人天色无色界之可爱果报, 於是发有漏善业及禅定业,而招将来人天善报。
(二)行——造作之义,即指所作善恶诸业。由於二种无 明为缘,遂引起造作种种善恶事业 (所谓起惑则造业)。亦即无明力故,若起无贪、无睼、无痴等善心, 则造善业;若起贪、 睼、痴等烦恼心,则造恶业。但不论善业恶业,皆在吾人八识田中熏 成种子(所 谓宿生习气),此称为业力。须知吾人无始以来造业无边,故八识田中之种子亦无量无边。
以上二支,属过去因缘。无明是缘,业力是因。因缘和合,遂感生现在苦果——识等五支 ,也就是吾人之五蕴报身。
盖吾人之八识中,第八识是总报主。规矩颂云:去后来先作主公。当临命终时,名乱心位 ,八识田中无始来诸善恶种子争起现行,譬如摇彩,重者先牵。其中一强有力之业种子,就 引第八识去投胎。於有缘父母,当其交媾时,视如淫剧,遂起一念爱心(男的爱母憎父,女 的爱父憎母),而揽父精母血,成其胎中。然六道众生,有马腹有驴胎,或王府或孙宅,乃 至虚空中之微生物,无量无边,到底吾人第八识将投向何家?那得视各人之业力如何而定了 。可畏哉!业力;可慎哉!业力。
下面五支,即说此五蕴报身发展的过程:
(三)识——本识*0揽蔢*1。即指 第 八根本识入胎之位。此时第八识,揽父精母血二蔢,名三和合。此为 一期生命之开端。
(四)名色——识眗胚团。名指心 识(即初投胎之神识),色指形体(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团)。 由於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揽父母赤白二蔢,外托眗 气成胎为色。此是胎相初成之位 。因六根未成,识心未能显发了别之功能,但有心之名,无心之用,故不称心,而只称名; 且初投胎时,形体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称身,故单称色。
此一阶段,细分又有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罗蓝位,又云歌罗逻,译为凝滑,或云杂秽,即 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团凝滑之秽物。第二七日名部昙位,译为,经二七日,渐渐增 长而成疮疱之形。第三七日名闭尸位,译为软肉,经三七日,渐成软肉之质。第四七日名羯 南位,译为坚肉,经四七日,渐成坚固之肉。第五七日名钵罗奢位,译为肢节,又名形位, 自神识投胎至五个七日生诸根形,四肢差位。以上皆属名色支摄。
(五)六入——指眼等六根。在母胎十个月中,由名色渐 渐六根成长完备;於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故名六入,此为胎中成长之位。
又细言之,从第五七日形位后,至第六七日名发毛爪齿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圆满 ;乃至第十九七日诸根具足。如是从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间总有三十八个七日,皆属 胎中位摄。此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体。
(六)触——接触之义。根尘和合而成触,此即出胎之位 。谓十月圆满出胎,六根遂与外境相 接触。当婴孩自出生至二三岁时,天真纯洁,六根对境,但起单纯知觉,尚无憎爱分别。此 为六根交摄一切外境之作用。
(七)受——领受之义。即领纳所触境界,谓根境相对於 违顺等境上,生起苦乐等感受。当四 五岁至十岁左右,年纪稍长,知识渐开,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对於饮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 求,且能分别好丑,唯不生贪爱之心耳。此为对境所生之一种情绪。
以上五支,总为五蕴报身,即过去因缘(无明与行)所引生之现在苦果。即有此五蕴假身, 则炽然起惑造业,随之又成现在因缘,而又将引生未来之苦果。其情形如下:
(八)爱——贪爱。即因感受引生之执著。当十一二岁至 十八九岁时,行将成年,欲望既开,对 於五欲六尘,自然心生贪爱。所谓於乐受顺境,则起贪恋之心,於苦受逆境,则生憎恶之念 (爱包括憎)。唯未广遍追求耳。
经云:贪爱如水,能润生死。譬如世间五谷种子,须蒙润雨,然后发芽;吾人八识田中之 业种子,亦须蒙润缘而后现行。润缘者何?凡迷事之思惑,贪嗔痴慢等诸烦恼,皆为润生之 缘;而其中爱字,为七情根本,最能润生。故楞严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 ,古德亦云:“爱不重,不生娑婆”。此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九)取——妄取。亦即是上品之贪爱。约二十岁后,血 气方刚,贪欲转盛,於一切境,广为追求,是名为取。此为贪染欲境之一种趋求。
(十)有——业有。由爱取二支惑,遂发种种善恶之业( “行”支是过去之业,“有”支是现 在之业。)感生未来有生有死之果报。果报不外:正报:分本有(现在之身),中有(即中阴 身,指此身已死,后身未成,中间所受之化身),后有(后世受生之身)。依报:包括欲有( 欲界)、色有(色界)、无色有(无色界)。如是有因有果,故名为有,此为所作业力感报之一 种定规。
以上三支,爱取又为缘(等过去“无明支”),有支又为因(等过去“行”)支;因缘和合, 又生未来之果。
(十一)生——倒识托胎。此身寿命终时,第八识在一切 有情中,依其业力牵引,再去托胎受生。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活动。
(十二)老死——衰老死亡。万法无常,有生自必有死。 身坏命终名死,诸根衰败名老。众生莫不皆 有死,却未必皆历衰老(如夭殇之人),故合老死为一支。自生至死,其间不免种种忧悲苦恼 。此为未来受报之一种结果。
如上所说,十二支包括过去因缘(无明、行二支),现在苦果(识、名色、六入、触、受等 五支),现在因缘(爱、取、有等三支),未来苦果(生、老死等二支)。是为双重因果,此 乃佛陀说明吾人生死相续之一种铁则。
乙、异名喻况
十二因缘,虽是只说三世,其实已括千世万世。何者?盖过去因缘,更从过去果来,故上 溯过去则无始;而未来苦果,更生未来惑业,故下推未来则无终。可见,无始之前,吾人既 已如此生死而来,无终之后,吾人恐怕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所以,十二因缘又名“十二重城”*2,五句章句经云:一切众生常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 之。又名“十二轮”*3,辅行云:犹如车轮,辗转不穷。此众生所以不停轮回生死。
然则,此事云何解决?十二因缘既是辗转由藉,故只要能断一支,则馀支不更相续;譬
如十二轮中,取去一轮,馀轮不复辗转。是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而
生死总根,即在“无明”。若无明断,则一切生死苦恼断,此为佛家釜底抽薪的办法。至於 如何断法?俟述“内容设施”篇时再来讨论。
【注解】
*.十二因缘:因,说事之原素,缘,说果的促成,这是 穷究众生,涉历三世,轮回六道之由来。
*/无始:一切世间,若众生,若法,皆无 有始,如今生从前 世之因缘而有,前世亦从前世而有,如是辗转推究,故众生及法之元始不可得,故云无始。
*0本识:阿赖耶识之异名。是为有为无为一切法之根本 ,故名本识。
*1:父母交合之精液称之。
*2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经曰:“一切众生常 在长狱。有十二重城围之,以三 重棘篱篱之。”三重棘篱即三界,又名三世。十二重城即十二因缘也。
*3十二轮:辅行三之三曰:“十二轮者,大璎珞文,辗转 不穷,犹如车轮。”十二轮亦十二因缘之异名也。
【佛学讲座第六讲】
宇宙有情概况
人生状况,已如上说,其次当说所处环境——宇宙概 况。所处环境,经上又名“世间”; 世括时间三世,间指空间间隔,均表无常之义。佛说世间,共有两种:㈠是有情世间,指动 物环境;㈡是器世间,指植物矿物环境。
先介绍有情世间:广义而言,一切众生,除佛以外,声闻缘觉菩萨圣人,亦属有情*.;狭 义而言,但指六道的凡夫,今即专约此义,以圣人境界,吾等凡夫不能亲得受用,故非环境 范围。
甲、六道状况
佛陀概括世间一切有情,归为六大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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