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 弘憶論壇 | Google Yahoo Facebook PTT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766|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五南无阿弥陀佛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0-1-30 11:35: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敬摘自《蕅益大师全集》


蕅益沙门释智旭述
 
   (癸)二例論受義
~s 2
此染汙意。何受相應。
 
~d 1
既釋第二能變。第六餘相應門。故更例初能變以論受俱門也。此先假問徵起。下有三解。第三為正。
 
~s 3
有義。此(第七識所)俱。唯有喜受。(以)恆內執(第八識之見分為)我。生喜受故。有義。不然。(若如所說。則)應許喜受。乃至有頂。違聖言故。應說此意。四受相應。謂生惡趣。憂受相應。緣不善業所引(之真異熟)果故。生人(道及)欲天。(幷)初(靜慮第)二靜慮。喜受相應。緣有喜地善業(所引異熟)果故。第三靜慮。樂受相應。緣有樂地善業(所引異熟)果故。第四靜慮。乃至有頂。捨受相應。緣唯捨地善業(所引異熟)果故。
 
~d 2
有頂。謂三有之頂。即非想非非想天。餘可知。
 
~s 4
有義。彼說亦不應理。此(第七識。從)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恆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又此末那。(但是)與前藏識義有別者。(頌中)皆別說之。若(使有)四受俱。(則頌)亦應別說。(今頌)既不別說。(決)定與彼(藏識相)同。故此(第七)相應。(亦但)唯有捨受。
 
~d 3
變異受。謂憂。喜。苦。樂。改變不同之受也。餘可知。初未轉依竟。
 
   (丑)二已轉依。
~s 5
未轉依位。與前所說(十八)心所相應。已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謂徧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識。已轉依位。唯捨受俱。任運轉故。恆於所緣平等轉故。
 
~d 4
平等轉。謂平等性智。證得十平等性故。亦唯捨受也。六釋餘相應門竟。
 
   (辛)七釋三性門。
~s 6
(問曰)。末那心所。何性所攝。(答曰)。有覆無記所攝。非餘(善惡及無覆無記。蓋以)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說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問曰。既是煩惱。何非不善。答曰)。如上二界諸煩惱等。(種子。由于)定力攝藏。(不起現行)。是無記攝。此(意所)俱(現行)染法。(由其)所依(之識。極微)細故。(無強計度)任運轉故。亦無記攝。若已轉依。唯是善性。
 
   (辛)八釋界繫門。
~s 7
(問曰)。末那心所。何地繫耶。(答曰)。隨彼(藏識)所生。即為(彼地所繫。謂生欲界。現行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繫。乃至有頂。應知亦然。任運恆緣自地藏識。執為內我。非(緣于)他地故。若起彼地(之)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即便)緣彼(藏識)執(為內)我。即繫屬(于)彼(地藏識)。名彼所繫。或為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繫縛。名彼所繫。若已轉依。即非所繫。
 
~d 5
彼地。謂三界九地之隨一地也。或為彼地藏識所繫。是約所緣義釋。或為彼地煩惱所繫。是約相應義釋。
 
   (辛)九釋伏斷門二。初正明無染末那。二申明有淨末那。(壬)今初。
~s 8
(問曰)。此染汙意。無始相續。何位永斷。或暫斷耶。(答曰)。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阿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若夫有)學位(中入於)滅定。(及)出世道(無漏觀)中。俱暫伏滅。故(亦可)說無有。謂染汙意。無始時來。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世間)有漏道。(雖復是善)。不能伏滅(此識相應之我執。惟)二乘(無漏)聖道。有伏滅義。(以根本)真無我解。(能)違(彼)我執故。後得(智)無漏現在前時。是彼(根本真無我解之)等流。亦違此(染汙)意。(蓋以)真無我解。及後所得。(此二智)俱(是)無漏(道)故。(皆)名(為)出世道。(又復)滅定既是聖道(之)等流。(以其)極寂靜故。此(染汙意)亦暫非有。(然出世道及滅盡定)。由未永斷此種子故。(所以)從滅盡定。(及出世)聖道起已。此(染汙意仍)復現行。乃至未滅(位中。恆相續轉)。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道之)所斷。是染汙故。非(是)非所斷(攝。此染汙意相應煩惱)。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以其)勢力等故。(直須)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阿羅漢。故無學位。(方得)永不復起。(若夫)二乘無學迴趣大乘(者)。從初發心。至未成佛。雖實是菩薩。亦名阿羅漢。(以)應(供等三)義等故。不別說之。
 
~d 6
有等地下下煩惱。謂第六識中。俱生之極細貪癡慢也。約三界九地。各分九品。此當第八十一。由其最極微細。故與第七識之煩惱勢力齊等。非金剛喻定。不能斷彼種子。然第六識中。俱生煩惱。既分八十一品。則是品品漸斷。此第七識相應煩惱。惟是微細一類。不分三界九地。故云頓斷也。
 
   (壬)二申明有淨末那二。初出謬解。二出正解。(癸)今初。
~s 9
此中有義。末那唯有煩惱障俱。聖教皆言三位無故。又說四惑恆相應故。又說為(前六)識(之)雜染依故。
 
 (癸)二出正解二。初正明無染有淨。二通釋染淨差別。(子)初中二。初斥前非。二申正義。(丑)今初。
~s 10
有義。彼說教理相違。出世末那。經說有故。無染意識。如有染時。定有俱生。不共依故。
 
~d 7
此先總斥也。經說有出世末那。而彼說無。豈不違教。又無染意識。必有所依意根。而彼說無。豈不違理。言無染意識者。即無漏道相應之第六淨識也。言俱生不共依者。指第七意根也。量云。淨意識是有法。定有淨末那為俱生不共依宗。因云。轉識攝故。喻如有染時意識。
 
~s 11
論說。藏識決定恆與一識俱轉。所謂末那。意識起時。則(藏識與)二俱轉。所謂意識。及與末那。若五識中隨起一識。則(藏識與)三俱轉。乃至或時頓起五識。則(藏識與)七俱轉。(明文若此)。若(汝執)住滅定無第七識。爾時藏識應無識俱。便非恆定一識俱轉。(又第六識入無漏觀)住聖道時。若無第七。爾時藏識應(但與第六)一識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識。爾時藏識定二俱轉。顯揚論說。末那恆與四煩惱相應。(是為染位)。或翻彼相應恃舉為行。或平等行。(是不染位)。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本)論說阿羅漢位。無染意故。便(謂竟)無第七。應由(本)論說阿羅漢位捨藏識故。便(亦幷)無第八。(彼第)八既不爾。此(第七)云何然。又諸論言。轉第七識得平等智。彼(平等智。亦)如餘(大圓鏡妙觀察等)智。定有所依相應(之)淨識。此(第七)識(若)無者。彼(平等)智(亦復)應無。非離所依(之心王。得)有能依(之淨無漏慧心所)故。(又)不可說彼(平等性智)依六轉識。(論)許(諸)佛恆行(平等性智。猶)如(大圓)鏡智(之無間斷)故。
 
~d 8
此廣明違教也。
 
~s 12
又無學位。若無第七識。彼第八識應無俱有依。然(第八識)必有此(俱有)依。如餘(眼)識(等)性故。又如未證補特伽羅無我者。彼我執恆行。亦應未證法無我者。法我執恆行。此(第七)識(于三位中)若無。彼(三位中之法我執。將)依何識。非(可謂三位中之法我執)。依(于)第八。(以法我見即是慧。而)彼(第八識)無慧(心所與之相應)故。由此應信二乘聖道滅定無學(位中)。此(第七)識恆行。彼未證得法無我故。又諸論中。以(前)五(識為)同法。證有第七(意根)為第六(意識之俱有)依。聖道起時及無學位。若無(淨)第七。為(淨)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有失。或應五識。亦無有(五根為)依。(既)五(識)恆有依。(則第)六(識)亦應爾。
 
~d 9
此廣明違理也。應立量云。無學位第八識是有法。定有淨第七為俱有依宗。因云。以是識性故。喻如眼等識。補特伽羅無我。即生空理。法無我。即法空理。以五同法等者。謂立量云。第六識是有法。定有第七意根為俱有依宗。因云。轉識攝故。喻如前五識必以五根為俱有依。今若謂二乘聖道及無學位。但有第六識相應之生空智慧。而無第七淨識為俱有依。則宗上有能別不極成之過。以俱有依不必定有故。因中犯共不定之失。以前六識。共是轉識攝故之因。而五識定有所依。第六於無漏位不定有依。則外人反出不定過云。為第六如前五。一切時中定有依耶。為前五。如無漏位中第六。亦不必有依耶。初斥前非竟。
 
   (丑)二申正義。
~s 13
是故定有無染汙意。於上(無學。滅定。及出世道)三位。恆起現前。(頌中)言彼(三位)無有者。(但)依染意(而)說。如說四位無阿賴耶。非無第八。此亦應爾。
 
~d 10
四位無阿賴耶者。三乘無學及佛也。初正明無染有淨竟。
 
   (子)二通釋染淨差別。
~s 14
此意差別。略有三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之意)。二法我見相應(之意)。三平等性智相應(之意)。
 
~d 11
補特伽羅我見。即俱生我執。法我見。即俱生法執也。
 
~s 15
初(我執相應之意)。通一切異生(恆時)相續。(若夫)二乘有學(及)七地以前。(但除無學迴心者。餘)一類(有學)菩薩。(于無漏位。則不現起。而于)有漏心位。(彼意仍)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次(法執相應之意)。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皆悉恆時)相續。(若夫)一切菩薩。(于法空智果現前之時。則不現起。而于)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意仍)緣異熟識起法我見。後(平等性智相應之意)。通一切如來。(恆時)相續。(若夫)菩薩(于初地)見道。及(初地後)修道(位)中。(法空智果不現前時。則不現起。而于)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意或)緣無垢(淨識。或緣)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
 
~d 12
如來平等性智。緣無垢識。菩薩平等性智。緣異熟識也。餘可知。
 
~s 16
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違。同依一慧(心所)。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了別。青(黃赤)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
 
~d 13
迷杌等。喻法執。謂人等。喻補特伽羅執也。我法下釋伏難。謂有難曰。上云我我所執。決不俱起。此中我法二見。何得俱起。今釋之曰。用雖有別。而不相違。以同依一慧。非一心中有二慧故。又難曰。既唯一慧。何有二執。今釋之曰。如一眼識。頓別青黃。如一耳識。齊聞鐘鼓。亦復何違。應立量云。我法二執是有法。用不相違宗。因云。同依一慧故。喻如眼識體一而了別多色。
 
~s 17
二乘有學。(於或)聖道。(或)滅定現在前時。頓悟菩薩。於修道位(中。及)有學(回心之)漸悟(菩薩。若)生空智果現在前時。(此三等人)。皆唯起法執。(以彼)我執。已(彼聖道滅定生空智果所)伏故。二乘無學。及此(無學迴心)漸悟(菩薩。於)法空智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執。(以彼)我執已斷故。八地以上。一切(若頓若漸)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無學迴心。固)已永斷。或(頓悟及有學迴心。亦)永伏故。(若夫)法空智果不現前時。(雖在八地以上)。猶起法執。(以生空智果。與法執)不相違故。如有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我執)所依(之)所知障在。(當知)此所知障。是現(行)非種(子。若)不爾者。煩惱(種子。猶未永斷)。亦應(名為)在故。(然此與)法執俱(之)意(根)。於二乘等。雖名不染。(而)於諸菩薩。亦名為染。(以正)障彼(法空)智故。由此亦名有覆無記。(惟)於二乘等。說名無覆。(以此法執相應之意)。不障彼(生空)智故。(又此第七識。雖隨第八所生所繫。然非真異熟識。但)是異熟生(所)攝。(以)從(第八真)異熟識。恆時生故。名異熟生。非(即引業所招之)異熟果。(問曰。前六識一分無記性者。名異熟生。此第七識。云何亦名異熟生耶。答曰。以)此(異熟生之)名。(可)通(攝)故。(喻)如增上緣。(雖正指六根。然凡)餘(三緣所)不攝者。皆入此(增上緣)攝。(今異熟生亦爾)。
 
~d 14
初正釋頌文竟。
 
   (庚)二證有第七三。初問答總標。二別明教理。三通妨總結。(辛)今初。
~s 18
(問曰)。云何應知此第七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答曰)。聖教正理。為定量故。
 
 (辛)二別明教理二。初明聖教。二顯正理。(壬)初中二。初正釋。二指廣。(癸)今初。
~s 19
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
 
~d 15
薄伽梵。即世尊也。而含六義。佛地經論云。謂諸如來。永不繫屬諸煩惱故。具自在義。炎猛智火所燒鍊故。具熾盛義。妙三十二大士相等所莊飾故。具端嚴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無不知故。具名稱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具吉祥義。具一切德。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懈廢故。具尊貴義。或能破壞四魔怨故。名薄伽梵。按小乘不知三種別義。妄計過去名意。現在名識。未來名心。今以大乘實義開曉之也。
 
~s 20
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之)種(子)。起諸法(之現行)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恆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塵各)別境(界)。麤動間斷。了別轉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
 
~d 16
三義通八識者。八皆名心。心王有八。亦皆有集起義故。八皆名意。八識皆有前滅等無間意。又皆有思量義故。八皆名識。稱為八識。一一皆有了別用故。隨勝顯者。第八集起之義獨勝。第七思量之義獨勝。前六了境之義獨勝也。緣藏識等。思量為我等者。一切凡夫。二乘有學。及八地前菩薩。於有漏心位。此第七識緣阿賴耶。恆審思量。補特伽羅我。二乘菩薩。入滅定位。及生空智果。現在前位。此第七識緣異熟識。恆審思量法我。地上菩薩。於法空智果。現在前位。此第七識緣異熟識。恆審思量。二種無我。如來位中。此第七識緣無垢識。恆審思量二種無我也。
 
~s 21
又大乘經。處處別說有第七識。故此(第七識。是決定)別有。諸大乘經。是至教量。前(于初能變中。既)已廣說。故不(須)重(為極)成。(又復)解脫經中。亦別說有此第七識。如彼頌言。染汙意恆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曾非當有。彼經自釋此頌|意言。有染汙意。從無始來。與四煩惱。恆俱生滅。謂我見。我愛。及我慢。我癡。對治道生斷煩惱已。此意從彼便得解脫。爾時此意相應煩惱。非唯(於今)現無。亦無現在過來未來。(以諸煩惱)無(實)自(體)性故。
 
~d 17
若約迷情。則現前一念。積集過去無量惑業苦種。能起未來無量惑業苦事。然過去已滅。未來未生。唯此一剎那心。可名有體。而此心體。念念遷流。新新不住。亦何嘗有實體哉。依此妄心。故妄見有三世差別。果見覓心了不可得。則現在既無。三世何有。惟其坐斷三世。方能普達三世。又覓心既不可得。豈有形相方隅。惟其消殞十方。方能徧照十方。故曰微塵剎土。自他不隔於毫端。十世古今。始終不離于當念。此所謂非曾非當有也。是故所謂對治道生斷煩惱者。非如世間軍陣相殺。對壘抵敵之謂也。直是以二空智。深觀煩惱。本無自性。既不自生。亦不他生。又不共生。不無因生。只是因緣和合。虛妄有生。正妄生時。仍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不在過去。不在現在。不在未來。生即無生。終無自性。自性既無。他性何有。自他既無。豈有共性。有尚叵得。況無因生。如此研觀。勿令休息。解種熏發。惑種自消。故瑜伽論決擇分中云。問。斷煩惱時。為捨纏耶。捨隨眠耶。(纏。謂現行。隨眠。謂種子也。)答。但捨隨眠。纏即不起。問。為斷過去。為斷未來。為斷現在。答。非斷去來今。然說三世斷。何以故。若在過去有隨眠心。任運滅故。其性已斷。復何所斷。若在未來有隨眠心。性未生故。體既是無。當何所斷。若在現在有隨眠心。此剎那後。性必不住。更何須斷。又有隨眠。離隨眠心。二不和合。是故現在亦非所斷。然此他意內正作意。二因緣故。正見相應。隨所治惑。能治心生。諸有隨眠。所治心滅。此心生時。彼生滅時。平等平等。對治生滅。道理應知。正見相應。能對治心。於現在世。無有隨眠。於過去世。亦無隨眠。此剎那後。離隨眠心。在未來世。亦無隨眠。從此以後。於已轉依已斷隨眠身相續中。所有後得世間所攝。善無記心。去來今位。皆離隨眠。是故三世。皆得說斷。初正釋竟。
 
   (癸)二指廣。
~s 22
如是等教。諸部皆有。恐厭廣文。故不繁述。
 
~d 18
初明聖教竟。
 
   (壬)二顯正理三。初結前起後。二顯示正理。三指廣勸信。(癸)今初。
~s 23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
 
 (癸)二顯示正理六。初恆行無明。二為緣生識。三思量名意。四無心定別。五無想天染。六三性時染。(子)初中二。初正顯恆行。二轉釋不共。(丑)今初。
~s 24
謂契經說。不共無明。微細恆行。覆蔽真實。若無此(第七)識。(則)彼(不共無明。便)應非有。謂諸異生。於一切分。恆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真實義。障聖慧眼。如伽他說。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d 19
謂能照真義之智心。正當生時。有一法常能為其障礙。此障礙法。俱行於一切異生善。惡。無記三性分位之中。所謂不共無明是也。
 
~s 25
是故契經說異生類。恆處長夜。無明所盲。惽醉纏心。曾無醒覺。若(使)異生位(中。或)有暫不起此無明(之)時。便違經(中所說。恆處長夜等)義。(以)俱(在)異生位(中。而)迷理無明。有行不行。不應理故。此(不共無明。若謂)依(于)六識。皆不得成。應此(無明如六識之)間斷。(或)彼(六識如此無命之)恆染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
 
~d 20
初正顯恆行竟。
 
   (丑)二轉勢不共。
~s 26
染意恆與四惑相應。此(所)俱(之)無明。何(獨)明不共(耶)。
 
~d 21
此設問徵起也。下文也三家釋。第三為正。
 
~s 27
有義。此俱我見慢愛。非根本煩惱。名不共何失。
 
~d 22
謂此意所俱無明。是根本煩惱。其所俱我見。我慢。我愛。則非根本煩惱所攝。但是隨煩惱性。故雖四惑俱起。而三非同類。獨此無明。名為不共。亦復何失。此初家釋全非。
 
~s 28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純隨煩惱中。不說此(見。慢。愛)三故。此三(是其)中十(根本)煩惱攝故。處處皆說染汙末那。與四煩惱恆相應故。應說四中無明是主。雖(與見慢愛)三俱起。亦名不共。(以其)從無始際。恆內昏迷。(不了空理)。曾不省察。(惟妄執我。無循反時)。癡增上故。(問曰)此所俱見等(三惑)應名相應。(答曰)若(三法行。各)現為主時。(亦)應名(為)不共。如無明故。許亦無失。
 
~d 23
若為主時。應名不共者。謂生死流轉。則貪愛為主。障於聖道。則見慢為主。見則偏執一理。不肯虛心。慢則倨傲自恃。不肯求他故也。此第二家釋雖是。然未曲盡其致。
 
~s 29
有義。此癡名不共者。如(十八)不共佛法。(惟如來有。今此無明亦爾)。唯此(第七)識有故。(難曰)。若爾。(則)餘(六)識相應煩惱。此(第七)識中(所)無。(亦)應名不共(耶。答曰。但)依殊勝(之)義。(以)立不共(之)名。非(謂但)互所無。皆名不共也。謂第七識相應無明。無始恆行。障真(實)義(及無漏)智。如是(殊)勝(業)用。餘識所無。唯此識有。故名不共。(又難曰)。既爾。(則)此(所)俱(見慢愛)三。亦(有勝用)。應名不共。(答曰)。無明是主。(故)獨得此(不共之)名。或許餘三。(為主之時)。亦名不共。(今但)對餘(識相應之)癡(心所)故。且說無明(為不共耳。然)不共無明。總有二種。一恆行不共。餘識所無。二獨行不共。此識非有。
 
~d 24
且說無明以上。與第二家釋同。不共無明以下。辨此不共一名而有二義。方曲盡其致也。一恆行不共者。於有漏位常起現行不間斷故。此惟第七識有之。餘六識之所無。今正指此為不共無明也。二獨行不共者。不與餘九根本煩惱同起。獨迷諦境。惟第六識有之。故此第七識中非有。今不指此為不共也。
 
~s 30
故瑜伽說。無明有二。若(與)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就獨行無明。又分是主非主二義。若)是主獨行。(不與忿等小十俱者。此能發業)。唯見(道之)所斷。如契經說。諸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所以更)不造(作)新業。(此即徧指是主獨行。以為不共無明。非指第七識中恆行為不共也。若夫)非主獨行。(一任忿等小十各自為主。此類無明)。亦(通于)修(道)所斷。(以與)忿等(十小隨惑)。皆通(修道)見(道之)所斷故。
 
~d 25
若論第七識之無明。亦仍與貪等俱。亦是相應無明所攝。但以恆行為主。故又徧得不共之名。若夫獨行不共。又分是主非主二義。是主。則唯見所斷。非主。則通見修所斷。而皆但與第六識俱。非同第七恆行不共。故特細剖析之。
 
~s 31
恆行不共。(惟修所斷。故是)餘部所無。獨行不共。(既有是主非主二種。通于見修二斷。故得)此彼(五部)俱有。
 
~d 26
按俱舍中。惑分五部。一者見苦諦所斷部。二者見集諦所斷部。三者見滅諦所斷部。四者見道諦所斷部。五者修所斷部。部者。分也。類也。根本十惑。各由迷于諦理而起。故各有部分。一一諦下。各起多惑。故部類不同也。恆行不共。但在第七識有。唯屬修所斷部。故云餘部所無。獨行不共。若非主者。通于五部。故云此彼俱有。然是主獨行。惟見所斷。亦應云此部非有。以非此中正意。故略不言之耳。初恆行無明竟。
 
   (子)二為緣生識。
~s 32
又契經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廣說乃至意法為緣。生於意識。若無此(第七)識。(則)彼(意法為緣之)意非有。謂如五識。必有眼等(五根為)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識既是六識中攝。理應許(其亦)有如是所依。此(第七)識若無。彼(第六識之增上不共俱有所)依寧有。又不可說(肉團心)色。為彼所依。(以說名為)意。非(是)色故。(且)意識(由依意故。得具自性。隨念。計度。三種分別。設依色者。便與五識一般。但有自性分別)。應無隨念計度二分別故。亦不可說五識無有俱有所依。彼與五根俱時而轉。如(種與)芽。(形與)影故。又識與根。既必同境。(喻)如心(與)心所。決定俱時。
 
~d 27
五根為五識依。共有三義。一者增上。由根發識故。二者不共。眼識自依眼根。不與耳識等共故。三者俱有。眼正見時。識正了別。同一剎那。無前後故。餘五亦然。五根如種。五識如芽。五根如形。五識如影。五根如心王。五識如心所。意與第六。應知亦然。
 
~s 33
由此理趣。極成意識。(猶)如眼等(五)識。必有不共(他識)顯自名(為意識之意)處。等無間(意根之所)不攝。(是)增上生(緣)所依。極成六識(各)隨一(根)攝故。
 
~d 28
量云。極成意識是有法。必有不共顯自名處等無間不攝增上生所依宗。因云。極成六識隨一攝故。喻如眼等識。言等無間不攝者。謂瑜伽云。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為意根。此約前滅識為後開導依。所以假立意根之名。今此同時增上所依。非彼等無間意所攝也。二為緣生識竟。
 
   (子)三思量名意。
~s 34
又契經說。思量名意。若無此(第七)識。彼(思量意則)應非有。謂若意識現在前時。等無間意已滅非有。過去未來理非有故。彼(過去等無間意)。思量(之)用。定不得成。既爾。如何(經中)說(思量)名為意。若謂(思量名意。乃是)假說。理亦不然。(既)無正思量。假(名為意復)依何立。若謂(意識于前)現在(之時)。曾有思量。(今雖已滅。得名為意。然殊不知第六意識)爾時(正現在位。雖有思量。但)名(為)識。寧(得)說為意(乎)。故知別有第七末那。恆審思量。正名為意。(若夫)已滅(之等無間意。乃)依此(第七而)假立意名(耳)。
 
~d 29
問。二卷破外難云。假必依真。亦不應理。今乃云無正思量。假依何立。不亦自語相違耶。答。世間名字。固有依真說假者。亦有不依真說假者。元非一概。依真說假。如依真見道假說相見道。依內種子假說外種子。依思量意假說等無間意之類是也。不依真說假。如兔無角。假說兔角。龜無毛。假說龜毛。又如月無二。假說二月。空無華。假說空華。乃至見相二分非我法。假說為我法等是也。故云。假必依真。亦不應理。倘更執假必不依實事。亦豈應理也哉。又若約諸法自相名真。則思量名意。亦唯于諸法共相而轉。何嘗親得彼自相哉。特于共相之中說實說假耳。
 
   (子)四無心定別。
~s 35
又契經說。無想(定。)滅(盡)定(二種不同。假使第七)染意若無。彼(二種定。便)應無別。謂彼二定俱滅六識及彼(相應)心所。體數無異。若無(第七)染意於(此)二定(之)中。一(無想定是)有。一(滅盡定是)無。(則)彼二(定)何別。若謂加行界地(所)依等有差別者。理亦不然。彼差別(之)因。(正)由此(第七識而)有故。此(第七識)若無者。彼(差別)因亦無。是故定應別有此意。
 
~d 30
體。謂心王。數。謂心所。言此二定之中。所滅心王。同是六識。所滅心所。同五十一。設非有染無染二意差別。則二定更無異矣。加行。謂作意。所依。謂教法。等者。等取自體假立也。集論明此二定有五門差別。一所依。二自體。三假立。四作意。五界地。一所依別者。無想定。乃外道弟子。依外道所說邪教而修。滅盡定。乃世尊弟子。依世尊所說正教而修。二自體者。無想定。體是有漏。滅盡定。體是無漏。三假立者。無定想。依有覆意所緣阿賴耶假立。滅盡定。依無覆意所緣異熟識假立。四作意者。無想定。由永出離作意以為加行。滅盡定。由暫止息作意以為加行。五界地者。無想定。是色界捨念清淨地所繫。滅盡定。依無色界非非想地而入。仍非所繫。
 
   (子)五無想天染。
~s 36
又契經說。無想(天中)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此(第七)識。彼(無想天便)應無染。謂彼長時無六轉識。若無此意。(則俱生)我執便無。(然)非於餘處有具縛者。一期生中(或能)都無我執。彼(無想天若)無我執。應如涅槃。便非聖賢同所訶厭。(救曰。彼無想天我執)初(半劫後方滅)。後(半劫時又生。則是)有故。無如是(應如涅槃之)失。(破曰)。中間(四百九十九劫)長時無(我執)故。有(如涅槃之)過。(救曰。過)去(未)來有(我執)故。無如是(如涅槃之)失。(破曰)。彼(過去未來)非現(非)常。(同于)無故。有(如涅槃之)過。(又)所得(之無想異熟既)無故。(則)能得(無想報之有情)亦無。(此無想異熟。乃是)不相應法。(不過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前已遮破。(不是實有。若無末那。亦無藏識)。藏識無故。熏習亦無。餘法受熏。已辯非理。故應別有染汙末那。於無想天恆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
 
~d 31
言所得無者。謂彼有情。於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染汙末那。緣彼執我。依之粗動想等不行。于此分位中。假立無想報。若無此第七識。彼無想報。則不應有也。
 
   (子)六三性時染。
~s 37
又契經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恆帶我執。若無此(第七)識。彼(我執)不應有。謂異生類三性心時。(前六轉識)雖外起(善惡)諸業。而內恆執我。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戒禪)等(善業)不能亡相。故瑜伽說。染汙末那為(六)識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染汙)末那滅已。相縛解脫。言相縛者。謂(由染意恆執我故。令前六識)於(其所緣)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由斯見分(為彼)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縛。依如是義。有伽他言。如是染汙意。是識之所依。此意未滅時。識縛終不脫。又善(及)無覆無記心時。若無(第七識恆起)我執。應非有漏。(以)自相續中六識(所有)煩惱。與彼善等不俱起故。(若謂過)去(未)來(煩惱)緣縛。(則)理非(是)有故。非由他惑。成有漏故。勿由他解。成無漏故。
 
~d 32
他惑。指過去未來惑。他解。指過去未來生空智慧也。現在六識起善及無覆無記法時。既不與煩惱俱起。若謂過去未來有煩惱故。名有漏者。則須陀洹等於出觀後所起思惑。應成無漏。以過去已曾證無漏故。又七方便人所有善無記心。應成無漏。以未來必當證無漏故。
 
~s 38
又不可說(異心心所之外)。別有隨眠。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于善等時)現相續起。由斯善等成有漏法。彼(不相應)非實有(體。前文)已極成故。亦不可說從有漏種生彼善等。故成有漏。(以有漏因。惟由第七執我。若無第七執我。則)彼(善等)種子。先無(有)因。可(令)成有漏故。(亦)非由(于有)漏種(故。令)彼(善等現行)成有漏(法)。勿學(地中之)無漏(現行)心。(由彼尚有有漏種子)。亦(可)成有漏故。雖(或)由煩惱引施等業。而(煩惱已去)。不(與善等)俱起。故非(可為)有漏(之)正因。以有漏(之)言。(乃)表(與)漏俱(時起)故。又無記業。非煩惱引。彼復如何得成有漏。然諸有漏。由與自身現行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之)種(子)。後時(由此種子)現起。有漏義成。異生既然。有學亦爾。
 
~d 33
自身。明非他惑。現行煩惱。明非隨眠種子。俱生俱滅。明非不俱時起。互相增益。謂六識所起施等。與第七我執。互相增長資益也。
 
~s 39
無學有漏。雖非漏俱。而從先時有漏種起。故成有漏。於理無違。
 
~d 34
此釋伏難也。難曰。若有漏言。必表漏俱。則無學位中已得漏盡。何故五根五識仍名有漏。今釋之曰。無學位中。五根五勢有漏之法。雖非與有漏第七心俱。而由彼異熟未空。仍從先時所熏有漏種起。故成有漏。此則于理無違。
 
~s 40
由有末那恆起我執。令善等法有漏義成。此意若無。彼(有漏義則)定非有。故知別有此第七識。
 
~d 35
二顯示正理竟。
 
   (癸)二指廣勸信。
~s 41
證有此識。理趣甚多。隨攝大乘。略述六種。諸有智者。應隨信學。
 
~d 36
二別明教理竟。
 
   (辛)三通妨總結。
~s 42
然有經中說六識者。應知彼是隨轉理門。或隨所依六根說六。而識類別。實有八種。
 
~d 37
以意根中。即攝第七第八兩識故也。二釋第二能變竟。
 
 (戊)三釋第三能變二。初明差別等前六門。二明共依等後三門。(己)初中二。初釋差別等四門。二釋心所受俱兩門。(庚)初又二。初設問舉頌。二以論釋成。(辛)今初。
~s 43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云何。頌曰。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一差別門)。了境為性相。(二體性門。三行相門)。善不善俱非。(四三性門)。
 
~d 38
此下共以九門釋第三能變之相。今先舉四門也。五心所相應門。即下文此心所徧行三句。及初徧行觸等二十句是。六受俱門。即下文三受共相應一句是。七共依門。即依止根本識一句是。八俱轉門。即五識隨緣現三句是。九起滅分位門。即意識常現起四句是。
 
   (辛)二以論釋成三。初釋差別門。二釋性相兩門。三釋三性門。(壬)今初。
~s 44
論曰。次中思量能變識後。應辨了境能變識相。此識差別。總有六種。隨六根(六)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乃)隨(六)根(而)立(其)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
 
~d 39
此正明依根而立六識名也。言五義者。一依眼等六俱有根而住。二由六根所發。三各繫屬于根。四能助根了別。五各如根所緣之境。
 
~s 45
雖六識身。皆依意轉。然隨不共。立意識名。如五識身。無相濫過。或唯依意。故名意識。辨識得名。心意非例。
 
~d 40
此釋伏難也。難曰。五識亦以第一為染淨依。何故第六獨名意識。今釋之曰。六識雖皆依意。然前五識。但以意為共依。惟第六識。以意為不共依。故隨不共立意識名。如五識身。各依一根。各隨不共立名。故無相濫之過。又或前五兼依色根。第六唯依於意。故名為意識耳。又難曰。若第六唯依于意。得名意識。則第八亦唯依意。亦應名為意識。又第七唯依第八。應名為心識耶。今釋之曰。此中但辨六識所由得名。若第八名心。第七名意。自約集起思量義勝立名。雖互相依。非在此依根得名之例也。
 
~s 46
或名色識乃至法識。(則是)隨境(而)立(其)名。(以)順(于)識(之)義故。謂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境了別。(乃)名(為)識。色等五識。唯了色等(各各一塵)。法識通能了一切法。或(第六)能了(差)別(之)法。獨得法識名。(前五但能了自相分性境。不能了差別法。不名法識)。故六識名。(亦)無相濫(之)失。
 
~d 41
此復名依境而立六識名也。色等下。釋伏難。難曰。五塵亦皆名法。法亦惟是五塵及五塵落謝影子。何故第六獨名法識。釋有二義。一者。前五識各局一塵。第六識通了六塵。二者。前五識但了一味性境。第六識能了種種差別之法。故亦不相濫也。
 
~s 47
此後隨境(所)立六識(之)名。(乃)依五色根未自在(位而)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立名。乃)無相濫(之)失。
 
~d 42
謂此六識。有兩種名字。前云眼識乃至意識。是隨根立名。後云色識乃至法識。是隨境立名。然此後隨境所立之名。但可依未自在位說耳。若至諸根互用。一根發識。通能緣一切境。設名色識乃至法識。未免相濫。但可隨所依根立名。始無相濫之失也。
 
~s 48
莊嚴論(中但)說如還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者。且依麤顯同類境說。佛地經說。成所作智。決擇有情心所差別。起三業化。作四記等。若不遍緣(六塵諸境)。無此能故。
 
~d 43
此釋難也。難曰。若謂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何故莊嚴論中但說如來五根。一一皆于五塵境轉。不云徧于一切法轉耶。釋曰。且依麤顯同類境說耳。非不徧緣一切境也。故更引佛地經以證遍緣。言麤顯同類境者。即指五塵。其相麤顯。又同一性境之類故也。此等麤顯同類之境。未自在位決定不相融者。今自在位尚可互緣。況法塵境。本來細微不相窒礙。豈自在位反不得遍緣哉。言四記者。記即是答。一者一向記。二者分別記。三者反詰記。四者捨置記也。
 
~s 49
然六轉識所依所緣。麤顯極成。故此(頌中)不說。前隨義便。已說所依。此所緣境。(姑俟)義便當說。
 
~d 44
此釋疑也。疑曰。前第七識頌中。有所依所緣二門。今此六識。何故不說。答曰。此六轉識。依於六根。緣于六塵。麤顯極成。故頌不說。然前論中。因義便故。既已傍論諸識所依。至于此六識所緣境相差別。亦俟義便。乃當說之。初釋差別門竟。
 
   (壬)二釋性相兩門。
~s 50
次言了境為性相者。雙顯六識自性行相。識以了境為自性故。即復用彼(了境)為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了境名識之)別名。(以)能了別境(者。乃)名(之)為識故。如契經說。眼識云何。謂依眼根了別諸色。廣說乃至意識云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彼經且說不共所依。(及)未轉依位見分所了。餘(共)所依(及已轉依位所)了。如前已說。
 
~d 45
共所依。謂五識更須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第六識亦更須根本依也。餘可知。
 
   (壬)三釋三性門。
~s 51
(問曰)。此六轉識。何性攝耶。(答曰)。謂善不善俱非性攝。俱非者。謂無記。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非於他世。故非不善。於善不善益損義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
 
~d 46
此先釋三性義也。然無記中。復分有覆無覆。由前已解。故不重出。
 
~s 52
此六轉識。若與信等十一相應。是善性攝。與無慚等十法相應。不善性攝。俱不相應。無記性攝。
 
~d 47
此示未轉依位中三性相也。言無慚等十法者。一無慚。二無愧。即二中隨煩惱。三忿。四恨。五覆。六惱。七嫉。八慳。九害。即小隨十煩惱之七。十瞋。即根本六煩惱之一。此十唯是不善性攝。若大隨八。小隨餘三。根本餘五。皆通不善及有覆無記性攝。故不說之。且如有人。雖起貪癡慢疑。及諸見執。若不與無慚無愧同起。僅名有覆無記。起掉舉惽沉等。亦復如是。起誑。起諂。起憍。亦復如是。但與無慚。無愧。相應。方名不善。不與無慚無愧同起。皆名有覆無記也。若不與善心所相應。亦不與諸煩惱心所相應。但與遍行別境及四不定隨一相應。則皆名無覆無記。
 
~s 53
有義。六識三性(起必)不俱。(以此六識)同外門轉。(善等三性)互相違故。(謂前)五識必由意義(為分別依)。導引(而起)。俱(時而)生。同(緣塵)境。(方乃)成善(成)染故。若許五識三性俱行。(則)意義爾時(亦)應通(于)三性。便違正理。故定不俱。(然)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三性俱起者。彼(云一時。乃)依多念(而說)。如說一心。非(局在)一生滅。(今依一念。定不容俱。故)無相違(之)過。
 
~d 48
此明三性俱不俱義。有兩家解。今初家明不俱也。先正釋。次瑜伽下。通妨。幷可知。然未當理。故以下解為正。
 
~s 54
有義。六識三性容俱。(謂初起)率爾(無記之五識。及齊)等流(類之善染)眼等五識。或(四種五種)多(起)。或(三種二種)少(起)。容俱起故。(又)五識與意(識)。雖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所設(意識爾時應通三性之)難。於此唐捐。故瑜伽說。若(人入于三昧。或)遇聲緣從定起者。(此是)與定相應(善)意識俱轉(之)餘耳識生。非唯(是)彼定相應(之)意識能取此聲(也)。若不爾者。(既無耳識)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亦)非取聲時即便出定。(以先)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此其)在定(之)耳識。率爾聞聲。理應非善。(以凡)未轉依者。率爾墮(境之五識)心。定(皆屬)無記故。由此誠證。(與)五(識)俱(之)意義。非(必)定與五(識)善等性同。諸處但言五俱意識。亦緣五(識所緣五塵之)境。不說(意識。定與五識)同(其善惡無記之)性。(然)雜集論(中)說。等引位中五識無者。(彼)依多分(而)說。
 
~d 49
此第二家正明六識三性得俱也。且如等流善眼識。正觀佛時。正讀經時。耳忽聞聲。鼻忽聞香。身忽覺觸。則其所有率爾墮心。定屬無記。又如等流染眼識。正觀美色觀劇戲時。耳忽聞聲等。率爾墮心。亦屬無記。此三性得俱起之一驗也。彼謂五識設使三性俱行。意識爾時應通三性。殊不知同時意識。雖必同境。不必同性。且如入定意識。是善性攝。正於定中得聞聲者。是率耳無記耳識。何必同性。又恐難曰。定中那有耳識。今故釋曰。定中意識。不能取聲。若無率爾耳識。則於音聲不能領受。又恐難曰。寧知定中必有率爾耳識領此音聲。今故釋曰。若不領聲。不應出定。恐更難曰。取聲出定之時。耳識既生。則意識已非定善。今故釋曰。非取聲時即便出定。以率爾無記耳識正領聲時。意識正尚在定。俟有希望。方從定起。故知在定意識。雖是善性。不妨無記耳識同時俱起。恐更難曰。寧知定中耳識非是善性。今故釋曰。未轉依者。率爾墮心定無記故。由此下。結證可知。雜集下。更通妨也。等引者。梵語三摩呬多。謂修習止觀。平等不偏。引生功德。故翻等引。等引位中。善定善慧與第六識相應。調柔正直而住。故多分不起五識。今雜集中。乃依多分說無。非謂定中決不起率爾五識也。
 
~s 55
若五識中三性俱轉。意隨徧注。與彼性同。無徧注者。便無記性。故六轉識。三性容俱。
 
~d 50
且如禮佛懺願之時。眼識緣佛色像。則是善性。若緣花幡等。任運起貪。則是染性。若非善染。即無記性。耳識緣法音聲。則是善性。若緣音聲有美有惡。任運貪瞋。則是染性。若非善染。即無記性。鼻識聞香無所取著。則是善性。若緣好香。任運貪著。或緣餘氣任運憎惡。則是染性。若非善染。即無記性。身識翹勤謹肅不懈。則是善性。若多放逸。不合威儀。則是染性。若非善染。即無記性。又如舌識。正受食時。于味不生貪染。則是善性。若于好味惡味。任運貪瞋。則是染性。若非善染。即無記性。是故五識俱起之時。或眼識善。耳識染。鼻識等無記。或耳識善。眼識染。餘識無記。或善多染少。或染多善少。或善染多無記少。或無記多善染少。或但一性。或但二性。或具三性。事非一概。至于第六意識。若隨五識有所徧注。則與五識同其善染。若無徧注。便是無記性攝。又如正禮拜時。正習坐時。身識是善。而意識或起無記。或起染心。仍復不一。故前五識。不妨三性俱起。而第六識。無有一念通三性之過也。上約未轉依位釋竟。
 
~s 56
得自在位。唯善性攝。佛色心等。道諦攝故。(無有不善)。已永滅除戲論種故。(亦無無記)。
 
~d 51
得自在。謂佛果位中。轉異熟識成無垢識。爾時五根成無漏故。所發五識。亦成無漏。又意根純無漏故。所發意識亦純無漏。五根名為佛無漏色。八識皆名佛無漏心。色即相好功德之所莊嚴。心即四智菩提相應心品。故皆道諦所攝。戲論種子已永滅盡。故此妙觀察智相應心品。成所作智相應心品。皆唯善性攝也。初釋差別等四門竟。
 
 (庚)二釋心所受俱兩門二。初略標心所廣釋受俱。二廣釋六位心所別相。(辛)初中二。初設問舉頌。二以論釋成。(壬)今初。
~s 57
六識與幾心所相應。頌曰。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三受共相應。
 
 (壬)二以論釋成二。初略釋六位心所。二廣釋三受相應。(癸)初中二。初總標。二別釋。(子)今初。
~s 58
論曰。此六轉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謂遍行等。
 
   (子)二別釋二。初釋心所名義。二釋六位類別。(丑)今初。
~s 59
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猶)如屬我(之)物。(便)立我所(之)名。(須知)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所緣。既取總相)。亦取別相。助成心事。(故)得心所(之)名。(譬)如畫(家之)師資。(師既)作模。(資乃)填彩。故瑜伽說。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識)所未了(之)相。即(是明)諸心所取所別相(之義也。是故)觸能了此(識所緣)可意等相。受能了此(識所緣)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識所緣)言說因相。思能了此(識所緣)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其言了此之一)此(字。正)表心所(不惟緣別相。而)亦緣總相(也)。
 
~d 52
即諸心所取所別相句。一則轉釋上句。二則兼解下四句義也。可意等相者。等取不可意相。及中容相也。攝受。即順益也。等者。等取違損。及非順非違也。言說因。即境之分齊相也。正因等者。等取邪因及非正非邪因也。
 
~s 60
餘處復說。欲亦能了(識所緣之)可樂事相。勝解亦了(識所緣之)決定事相。念亦能了(識所緣之)串習事相。定慧亦了(識所緣之)得失等相。由此(方能)於(所緣)境。起善染等諸心所法。(亦是)皆於所緣兼取別相(之義)。
 
~d 53
此更釋別境等諸心所法。皆有助成心事之功能也。串與慣同。定慧亦了得失等相者。了於得相。起善心所。即名正定正慧。了於失相。起染心所。即名邪定邪慧。了於非得非失之相。起餘無記心所。即定慧亦屬無記也。初釋心所名義竟。
 
   (丑)二釋六位差別。
~s 61
雖諸心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謂徧行有五。別境有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初名徧行者)。一切心中定可得故。(二名別境者)。緣別別境而得生故。(三名善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四名煩惱者)。性是根本煩惱故。(五名隨煩惱者)。唯是煩惱等流性故。(六名不定者)。於善染等皆不定故。然瑜伽論合六為五。(以根本)煩惱與隨煩惱。俱是染故。復以四一切辯(此)五位差別。謂一切性。及(一切)地。(一切)時。(一切心王)俱。(此)五(位)中。徧行俱四一切。別境唯有初(三性)。二(九地之兩)一切。善唯有一。謂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謂一切性。由此五位種類差別。
 
~d 54
一切性者。善。不善。無記。三性也。一切地者。三界九地。謂五趣雜居地。乃至非非想地也。一切時者。有心無心。有漏無漏。分位差別時也。一切俱者。徧與八識心王相應而俱起也。初略釋六位心所竟。
 
   (癸)二廣釋三受相應二。初釋三受義。二明俱不俱。(子)今初。
~s 62
此六轉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皆領順(相)違(相。及)非(違順)二(之)相故。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
 
~d 55
此總釋三受義也。易。謂變易。脫。謂轉脫。餘可知。
 
~s 63
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識相應。說名身受。別依身故。意識相應。說名心受。唯依心故。
 
~d 56
身受亦名外受。心受亦名內受。身受有三。心受亦三。則是六受。更約六識差別。則是十八受也。
 
~s 64
又三皆通有漏無漏。苦受亦由無漏起故。
 
~d 57
謂修無漏者。必備歷艱辛。苦其心志故也。
 
~s 65
或各分三。謂見所斷(三受)。修所斷(三受)。非所斷(三受)。
 
~d 58
見所斷。謂與分別惑相應之三受也。修所斷。謂與俱生惑相應之三受也。非所斷。即無漏相應之三受也。
 
~s 66
又學。無學。非二為三。
 
~d 59
學位三受。即修所斷。無學三受。即非所斷。非二。謂非學非無學。指一切凡夫言之。非二三受。即見所斷。又非二三受。通二所斷。及非所斷。學位三受。唯修所斷。及非所斷。無學三受。唯非所斷。
 
~s 67
或總分四。謂(樂受即)善。(苦受即)不善。(不苦不樂受。即)有覆無覆二(種)無記(性)受。有義。三受容各分(為)四(性。以與前)五識俱起(之)任運貪癡。(及)純苦趣中(之)任運煩惱不發(惡)業者。是(有覆)無記故。彼(有覆無記)。皆容與苦根相應。瑜伽論說。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若通(前六)一切識身者。徧與一切(諸識中三受)根相應。(若)不通一切識身者。(惟與)意地一切(三受)根相應。雜集論說。若欲界繫任運煩惱發惡行者。亦是不善。所餘(不發惡者)。皆是有覆無記。故知三受容各有四。
 
~d 60
初以三受。分配三性。無記有二。故總分四。此義太局。後以三受各通善。惡。有覆。無覆之四。方盡其致。
 
~s 68
或總分五。謂苦。樂。憂。喜。捨。三中苦樂各分二者。逼悅身心。相各異故。由無分別。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不苦不樂。不分二者。非逼(身心)。非悅(身心)。相無異故。無分別故。平等轉故。
 
~d 61
此釋三受。亦名五受之義。苦分出憂。樂分出喜。故云各分二也。凡有三義。一者逼身名苦。逼心名憂。悅身名樂。悅心名喜。二者無分別。名苦名樂。有分別。名憂名喜。三者尤重。名苦名樂。輕微。名憂名喜。不苦不樂但名捨受。不分二者。一無逼悅身心之相。二是一味無分別性。三平等轉無有輕重。故不可分也。
 
~s 69
諸適悅受。五識相應。恆名為樂。(但悅身故。無分別故。不得名喜)。意識相應(之適悅受)。若在欲界。(及色界中)初二靜慮(之)近分。(止可)名喜。但悅心故。若在初二靜慮(之)根本。名樂名喜。悅身心故。若在第三靜慮(之若)近分(若)根本。(皆)名為樂。安靜尤重。無分別故。
 
~d 62
此細釋喜樂二受義也。近分。即未到定。根本。即正住于定。餘可知。
 
~s 70
諸逼迫受。(與)五識相應(者。以逼身故。無分別故)。恆名為苦。(不得名憂)。意識俱者。有義。唯憂。逼迫心故。諸聖教說。意地慼受名憂根故。瑜伽論說。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又說。地獄尋伺憂俱。(更有)一分(純受苦之)鬼趣。傍生亦爾。故知意地尤重慼受。尚名為憂。況餘輕者。
 
~d 63
此下細釋憂苦二受義也。五識相應。恆名為苦。此易可知。意識逼迫。應通憂苦二名。今初家釋。但許名憂。不許名苦。未達尤重無分別者。即名苦故。引證可知。下文自破。
 
~s 71
有義。(意識逼迫)。通(憂苦)二。人天中者。恆名為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若)雜受(者名憂。若)純受(者名苦。以其)有輕重故。(輕者名憂。重者名苦也。)捺落迦中。(則)唯名為苦。(以其)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d 64
此第二家正釋也。捺落迦。此云苦器。即是地獄。
 
~s 72
瑜伽論說。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于三受現行可得。廣說如前。又說。俱生薩迦耶見。唯(是有覆)無記性(攝)。彼邊執見。應知亦爾。(有覆無記性攝)。此(二見所)俱(之)苦受。(定屬苦根)。非憂根攝。(何以故。以)論說憂根非無記故。又瑜伽說。地獄諸根。餘三現行定不成就。純苦鬼界傍生亦爾。(彼論所言)餘三。定是(指)樂喜憂(之三)根。以彼(地獄純苦趣中)。必成現行(之)捨(根)故。
 
~d 65
此引論以證地獄意受。唯名為苦。不得名憂也。廣說如前。謂不通一切識身者。唯與意地三受根相應。此意地得名為苦之一證也。又憂根非無記。而第六識中。俱生身見。邊見。唯屬無記。得與苦受相應。此意地應名為苦之二證也。又瑜伽說地獄。於十一根中。現行止有八根。餘三根之現行不成就。彼雖不曾說明何謂餘三。而以義推之。餘三定指樂。喜。憂根。以地獄捨根必現行故。此意地應名為苦之三證也。言地獄成就八根者。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命根。七苦根。八捨根也。然于二十二根之中。不言男女二根者。地獄中無用故。不言等無間意根者。六識有時不行故。不言信等五根。及無三漏根者。縱有種子。定無現行。易了知故。定有五色根者。所招苦報。必有身故。設無五根。不受苦故。有命根者。由異熟業所引苦果。一期相續不斷故。有苦根者。純受苦故。有捨根者。地獄中之七八二識。仍與捨受恆相應故。
 
~s 73
(難曰)。豈不容捨(根)。彼(地獄中)定不成(就)。寧知彼(瑜伽)文唯說(有中)容受。
 
~d 66
此不許地獄有捨跟。謂應有憂根也。容受。即捨受。
 
~s 74
(答曰)。應不說彼(地獄)定成(等無間)意根。(以)彼(論中)容(許地獄)六識有時無故。
 
~d 67
前文已明憂非無記。故但破云。若使第八非捨根者。瑜伽豈以等無間意根為第八耶。然地獄中六識既容有時而無。安得複立等無間意。既無意根。則憂根更不待破矣。
 
~s 75
(又難曰)。不應彼論唯說(有中)容(捨)受。(以彼)通說諸根。(更)無異因(惟說捨受)故。又若彼論(縱使)依(于中)容(捨)受(而)說。如何說彼定成八根。
 
~d 68
此縱許地獄無有意根。得有捨根。然未必以捨根為第八。或復第七是捨。第八是憂。亦不可知。以瑜伽論中。無有明文可據故也。
 
~s 76
(答曰)。若謂五識不相續故。(惟逼迫心。所以)定說憂根為第八者。(則彼)死(時)生(時)悶絕(之時)。寧有憂根。(復)有(妄)執喜根為第八者。亦同此破。設執(男女二根隨分)一形為第八者。理亦不然。(以地獄中)。形不定故。彼惡業招。容無(男女)形故。彼由惡業。令五根門恆受苦故。(所以)定成眼等(五根。設使)必有(男女)一形。於彼(地獄亦有)何用。非於無間大地獄中。可有希求婬欲事故。由斯第八定是捨根。(以)第七(第)八(兩)識。(恆與)捨相應故。
 
~d 69
此正以理推徵。破彼地獄成就憂根之執。兼破喜根形根之執。明其必有捨根也。
 
~s 77
如極樂地。意悅名樂。無有喜根。故極苦處。意迫名苦。無有憂根。故(瑜伽論中)餘三(之)言。(決)定(指)憂喜樂。
 
~d 70
此正結顯地獄意受。是苦非憂也。極樂地。謂第三禪。第三禪中。五識不行。唯有意悅。既可名樂而不名喜。以例地獄極苦。五識不行。唯有意迫。定亦名苦而不名憂矣。地獄既定成就苦根捨根。則瑜伽所云餘三現行定不成就者。非指憂喜樂而何哉。
 
~s 78
餘處說彼(惡道之中。亦)有(似前善因之)等流樂。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0-1-30 11:36:48 | 只看該作者
應知彼依隨轉理說。或彼通說餘受處。(以必)無異熟樂(者。乃)名(為)純苦(處)故。然諸聖教。意地慼受名憂根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無相違過。瑜伽論說。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又說。地獄尋伺憂俱。一分鬼趣傍生亦爾者。亦依隨轉門。又彼(地獄中)苦根(與)意識俱者。是餘(趣意俱)憂(根之同)類。假說為憂。或彼苦根損身心故。雖苦根攝。而亦名憂。(喻)如(初二禪)近分(之)喜(根)。益身心故。雖是喜根。而亦名樂。顯揚論等。具顯此義。然未至地。定無樂根。(以論中)說彼唯有(眼。耳。鼻。舌。聲。意。命。苦。憂。喜。捨)。十一根故。由此應知意地慼受。(若于)純受苦處。亦苦根攝。此等聖教。差別多門。恐文增廣。故不繁述。
 
~d 71
此通會諸論文也。等流樂者。如立世阿毘曇云。人養六畜。飲食溫涼者。在熱地獄有涼間。在寒地獄有溫間。此之溫涼。果似前因。亦是異熟。假名等流。又如施設論云。等活地獄中。有時涼風所吹。血肉還生。有時出聲唱言等活。彼諸有情。欻然還活。如是血肉生時。暫生喜樂。亦名為異熟樂。此皆約有間地獄言之。非指無間地獄也。餘雜受處者。指有間地獄及多分鬼畜也。純苦者。即無間地獄及一分鬼畜也。依多分說者。謂人天鬼畜等有分別處。則意慼但名憂根也。餘幷可知。初釋三受義竟。
 
   (子)二明俱不俱。
~s 79
有義。六識三受不俱。皆外門轉。互相違故。五俱意識。同五所緣。五三受俱。意亦應爾。便違正理。故必不俱。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三受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說一心。非一生滅。無相違過。
 
~d 72
此有二釋。今初釋不俱也。幷如前文三性中。義可知。
 
~s 80
有義。六識三受容俱。順違中境。容俱受故。意不定與五(識之)受同故。於偏注境。起一受故。無偏注者。便起捨故。由斯六識。三受容俱。
 
~d 73
此第二正釋也。義幷可知。
 
~s 81
得自在位。唯樂喜捨。諸佛已斷憂苦事故。
 
~d 74
二釋心所受俱兩門中。初略標心所廣釋受俱竟。
 
   (辛)二廣釋六位心所別相二。初正釋別相。二會示二諦。(壬)初中五。初釋徧行別境。二釋善。三釋根本煩惱。四釋隨煩惱。五釋不定心所。(癸)初中二。初舉頌。二論釋。(子)今初。
~s 82
前所略標六位心所。今應廣顯彼差別相。且初二位。其相云何。頌曰。初徧行觸等。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子)二論釋二。初釋徧行。二釋別境。(丑)今初。
~s 83
論曰。六位中初徧行心所。即觸等五。如前廣說。(問曰)。此徧行相。云何應知。(答曰)。由教及理為定量故。此中教者。如契經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位。定生于)觸。與觸俱生。(必)有受想思(三)。乃至廣說。由斯觸等四是徧行。又契經說。若根不壞。境就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餘經復言。若復於此(境起)作意。即於此(境起)了別。若於此(境起)了別。即於此(境起)作意。是故此(作意與了別之)二(法)。恆共和合。乃至廣說。由此作意亦是徧行。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d 75
初乃至廣說者。乃至意法為緣。生於意識等也。次乃至廣說者。若于此觸對。即於此了別等。乃至領納。取像造作。一一作四句說也。
 
~s 84
理。謂識起必有(根境識)三和。彼(三和位)。定生(于)觸。(而彼三和。又)必由觸(方)有。若無觸者。心心所法應不和合觸一境故。作意引心令趣自境。此(作意)若無者。(則)心(亦)應無故。受能領納。(或)順(或)違(或)中(之)境。令心等起(或)歡(或)慼(或)捨(之)相。(曾)無(有)心起(之)時。(而)無(此三相中之)隨一(相)故。想能安立自境分齊。若心起時無此想者。應不能取境分齊相。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曾)無(有)心起(之)位。(而)無此(三法中)隨(分)一(種思故)。故必有思。由此證知觸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徧行。餘非徧行。義至當說。
 
~d 76
心應無。謂不觸自境。即是不起現行也。思取正因相。則造作善。取邪因相。則造作惡。取非正非邪相。則造作無記。餘皆可知。初釋徧行竟。
 
 (丑)二釋別境三。初正釋體用。二現起分位。三諸門分別。(寅)初中三。初釋通名。二別解釋。三結非徧行。(卯)今初。
~s 85
次別境者。謂欲至慧。所緣境事多分不同。於六位中次初說故。
 
 (卯)二別解釋五。初釋欲(至)五釋慧。(辰)初中二。初正釋。二斥異解。(巳)今初。
~s 86
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求冀)望(而)為(體)性。(精)勤依(此而生。是)為業(用)。有義。所樂。謂可欣境。於可欣事。欲見聞等。有希望故。(難曰)。於可厭事希彼不合。望彼別離。豈非有欲。(答曰)。此但求彼(可厭之境)不合(時。或)離(彼可厭境)時。(別有)可欣(之)自體(合而不離)。非(求彼)可厭事(而起希望)。故於可厭及中容境。一向無欲。(即)緣可欣事(時)。若不希望。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所求境。於可欣厭求離合等。有希望故。於中容境。一向無欲。緣欣厭事。若不希求。亦無欲起。有義。所樂。謂欲觀境。於一切事。(不論可欣可厭及中容境。但是)欲觀察者。(即便)又希望故。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運緣者。即全無欲。由斯理趣。欲非徧行。
 
~d 77
初正釋體性業用。次轉釋所樂。凡有三義。初義。但約可欣。則太局。第二雙約欣厭以釋所求。亦未盡理。第三約欲觀。乃為正也。
 
   (巳)二斥異解。
~s 87
有說。要由希望境力。諸心心所方取所緣。故經說。欲為諸法本。(應是徧行)。彼說不然。心等取境。由作意故。諸聖教說。作意現前能生識故。曾無處說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說諸法愛為根本。豈心心所皆由愛生。故說欲為諸法本者。(乃是)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正勤)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欲以)勤依為業。
 
~d 78
善事。必由正勤得成。正勤。又由善欲得發。故說善欲為諸法本。非謂由欲生心心所也。餘可知。初釋欲竟。
 
   (辰)二釋勝解二。初正釋。二斥異解。(巳)今初。
~s 88
云何勝解。於決定境印(可任)持為性。不可(以他緣誘)引轉(動)為業。謂(依于)邪正等教理證(明之)力。於所取境審決印持。由此異緣不能引轉。故由豫境。勝解全無。非審決心。亦無勝解。由斯勝解。非徧行攝。
 
~d 79
決定境。即非猶豫也。餘可知。
 
   (巳)二斥異解。
~s 89
有說。心等取自境時。無拘礙故。皆有勝解。(故是徧行)。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能不(為)礙者。即(所緣)諸法故。所不(被)礙者。即(能緣)心等故。(能作增上)勝(緣)。發起(心心所)者。(乃)根(及)作意故。若(謂)由此(勝解)故。彼勝(緣得)發起(者。則)此(勝解)應復待餘(發起)。便有無窮(之)失。
 
~d 80
義並可知。二釋解竟。
 
   (辰)三釋念二。初正釋。二斥異解。(巳)今初。
~s 90
云何為念。於(過去)曾習之境。令心明(審憶)記不忘為性。定(之所)依為業。謂數憶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生于)定故。於曾未受體類境中。全不起念。設曾所受。不能明記。念亦不生。故念必非徧行所攝。
 
   (巳)二斥異解。
~s 91
有說。心起必與念俱。(由念于境明記)。能為後時憶念因故。(應是徧行)。彼說非理。勿於後時有癡信等。前亦有故。(然)前心心所。或想(取境分齊之)勢力。足為後時。憶念因故。
 
~d 81
若謂後時憶念。由心起時有念為因。則後時有癡等惡。或復有信等善。豈亦由心起時有癡信等以為因耶。況心心所。及想勢力。足為念因。何必執心起時有念俱也。三釋念境。
 
   (辰)四釋定二。初正釋。二斥異解。(巳)今初。
~s 92
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此生)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然而)心專注(之為)言。(但是)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必)唯(住)一境。(設)不爾(者。則)見道(位中)。歷觀(上下苦等)諸諦。前後境別(而不專一)。應無等持。若不繫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徧行。
 
~d 82
如理名得。背理名失。非得非失。名俱非境。若善決擇智。則取得而捨失。若染決擇智。則取失而捨得。若無記決擇智。則取俱非境相。是故定慧並通三性也。見道歷觀諸諦者。欲界四諦。色無色界四諦。周徧觀察。乃成八忍八智也。等持者。平等任持之義。梵語稱三摩地。蓋定心所。百法論中。本名三麼地也。
 
   (巳)二斥異解。
~s 93
有說。爾時(雖不繫心專注于境)。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故是徧行所攝。破曰。)。應說誠言。若(謂此)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徧行。理亦不然。(和合)是觸(之)用。(非定之用)故。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徧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於所緣無(有改)易義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緣。故徧行攝。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緣。(境。非由定)故。(又)有說(言)。此定體即是心。(非別有體)。經說。(三學之中。定)為心學。(又說此定為)心一境性故。彼非誠證。依定攝心。令心一境。(所以)說彼(心一境性。及心學之)言故。(以定及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等(所)攝。(猶)如念慧等。(各有自體)。非即心故。
 
~d 83
五根中有定根。五力中有定力。七覺支中有定覺分。八道支中有正定。故如念慧等。別有自體也。量云。定是有法。非即心宗。因云。根力覺道攝故。喻如念慧等。四釋定竟。
 
   (辰)五釋慧二。初正釋。二斥異解。(巳)今初。
~s 94
云何為慧。於所觀境簡(別決)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非於觀境。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徧行攝。
 
~d 84
善慧。則于得境決定。染慧。則于失境決定。無記慧。則于俱非境決定也。
 
   (巳)二斥異解。
~s 95
有說。爾時(愚昧心中)亦有慧起。但相微隱(故似于無。如小物為)大(器所)受。寧知(是有。然不可直謂之無。以)對法(藏中)。說(此慧)為大地法故。
 
~d 85
對法藏。即阿毘曇論也。此敘執。下正破。
 
~s 96
諸部對法。展轉相違。汝等如何執為定量。唯觸等五。經說徧行。說十(大地。本亦)非經。不應故執。
 
~d 86
二別解釋竟。
 
   (卯)三結非徧行。
~s 97
然後等五。非觸等故。定非徧行。如信貪等。
 
~d 87
欲等五心所是有法。定非徧行宗。因云。分觸等五故。喻如信貪等。初正釋體用竟。
 
   (寅)二現起分位二。初解定俱者非。二解不定俱為正。(卯)今初。
~s 98
有義。此五定互相資。隨一起時。必有餘四。
 
   (卯)二解不定俱。
~s 99
有義。不定。瑜伽說此(五別境心所。於)四一切中。無後(一切時一切俱之)二故。又說此五緣(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四境(而)生。所緣(之四境。及)能緣(之五法。皆)非(決)定俱故。應說此五。或時(只單)起一。謂於所樂唯起希望。或於決定唯起印解。或於曾習唯趣憶念。或於所觀。唯起專注。謂愚昧類。為止散心。雖專注所緣。而不能簡擇。世共知彼有定無慧。(但因)彼(愚昧人。於)加行位少有聞思。故說等持緣所觀境。或依(所觀之境。)多分(是定慧俱有者。)故說是(等持緣所觀境之)言(耳。且)如戲忘天。專注一境。起貪瞋等。有定無慧。諸如是等。其類實繁。(不可謂定必有慧也。)或於所觀唯起簡擇。謂不專注。馳散推求。(則是有慧無定)。或時(此五心所。但于同時)起二。謂於所樂決定境中。起欲勝解。或於所樂曾習境中。起欲及念。如是乃至於所觀境。起定及慧。合有十(箇起)二。
 
~d 88
一欲解。二欲念。三欲定。四欲慧。五解念。六解定。七解慧。八念定。九念慧。十定慧也。
 
~s 100
或時(此五心所。但于同時)起三。謂於所樂決定曾習。起欲解念。如是乃至於曾所觀。起念定慧。合有十(箇起)三。
 
~d 89
一欲解念。二欲解定。三欲解慧。四欲念定。五欲念慧。六欲定慧。七解念定。八解念慧。九解定慧。十念定慧也。
 
~s 101
或時(此五心所。有於同時)起四。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前四種。如是乃至於(決)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後四種。合有五(箇起)四。
 
~d 90
一欲解念定。二欲解念慧。三欲解定慧。四欲念定慧。五解念定慧也。
 
~s 102
或時起五。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俱起五種。如是於四(境中)。起欲等五。總(起一句)。別(三十句)幷合有三十一句。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幷)率爾墮(境之)心。及藏識俱。(如是等位。五皆不起)。此類非一。
 
~d 91
二現起分位竟。
 
 (寅)三諸門分別三。初諸識相應門。二俱受相應門。三結例餘諸門。(卯)今初。
~s 103
第七八識。此別境五。隨(未轉依已轉依)位(而為)有無。如前已說。第六意識。諸位容俱。依轉未轉。皆不遮故。
 
~d 92
第八識未轉皆無。已轉皆有。第七識未轉但得有慧。已轉亦得有五也。第六識可知。
 
~s 104
有義。五識此五皆無。緣已得境。無希望故。不能審決。無印持故。恆取新境。無追憶故。自性散動。無專注故。不能推度。無簡擇故。
 
~d 93
前五識有二解。今初解直明。無此五心所也。
 
~s 105
有義。五識容有此五。雖無於境增上希望。而有微劣樂境義故。於境雖無增上審決。而有微劣印境義故。雖無明記曾習境體。而有微劣念境類故。雖不作意繫念一境。而有微劣專注義故。(但為)遮等引故。(所以論)說(五識之)性散動。非遮等持。故(前五識亦)容有定。雖於所緣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簡擇義故。由此聖教說(天)眼(天)耳(二)通。是(即)眼(識)耳識相應(之)智性(也)。餘(鼻舌身)三。准此(眼耳。亦可)有慧無失。
 
~d 94
此第二解。亦許五識得有別境五心所也。三摩呬多。翻為等引。以離沉掉。名之為等。引生功德。名之為引。故惟第六意識所能修習。三摩地。翻為等持。即定心所。不過專注一境之義。故五識亦得有之。
 
~s 106
未自在位。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樂觀諸境。欲無減故。印境勝解。常無減故。憶習曾受。念無減故。又佛五識。緣三世故。(緣過去者。即是念故)。如來無有不定心故。五識皆有作事智故。
 
~d 95
得自在時。謂轉五識為成所作智時也。初諸識相應門竟。
 
   (卯)二諸受相應門。
~s 107
(問曰)。此別境五。何受相應。有義。欲(心所。與喜樂捨)三(受相應)。除憂苦受。以彼二境非所樂故。餘四(心所)。通(于)四(受)。唯除苦受。以審決等(心所。乃是)五識(之所)無故。
 
~d 96
答有二義。初義未確。下義為正。
 
~s 108
有義。一切(皆與)五受相應。論說憂根。於無上法思慕愁慼。求欲證故。(是欲與憂受相應也)。純受苦處。希求解脫。(是欲與苦受相應也)。意有苦根。前已說故。論說貪愛。憂苦相應。此貪愛俱。必有欲故。苦根既有意識相應。(則)審決等四。(即與)苦俱。(亦復)何咎。又五識俱。亦有微細印境等四。義如前說。由斯欲等。(各與)五受相應。
 
   (卯)三結例餘諸門。
~s 109
此五復依(三)性(三)界學(無學)等。諸門分別。如理應思。
 
~d 97
具二一切。故通三性。亦通三界。又第六識轉未轉位。皆不遮故。故知學等位中應有。初釋徧行別境竟。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整个宇宙跟自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整个宇宙一切众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处在一个地球村中,应该平等对待,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助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文章到此结束,谢谢您的阅读!敬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祝各位福慧增长、六时吉祥、法喜充满!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0-1-30 11:37:53 | 只看該作者

    倓虚法师说:念佛这法,比参禅,比修止观,比修密宗,实在是超也超近得多了。念佛法门,人人都能行,也不用把教理弄明白,只要肯念,不怀疑,不夹杂,不间断,准能往生佛国。

    宋代死心禅师说:投清珠于浊水,浊水不得不清;投佛号于乱心,乱心不得不佛。

    夏莲居老居士偈语:弥陀弥陀直念去,原来弥陀念弥陀。

   《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不假方便,自得心开。



华藏净宗弘化网网路电视 http://edu.hwadzan.com/livetv
华藏净宗弘化网网路电视 http://edu.hwadzan.net/livetv
华藏净宗弘化网网络念佛堂 http://edu.hwadzan.com/amtb
华藏净宗弘化网网络念佛堂 http://edu.hwadzan.net/amtb
圣贤教育全球学习网陈大惠老师  http://www.sxjyxxw.org/
淨空法師專集網站 http://www.amtb.tw/
佛教藏经集 http://www.fodian.net/zjj/
狮子吼净土专修网 http://www.amtb-shizihou.org/
佛陀教育網路學院 http://www.amtbcollege.org/
无量香光的youku播单 http://i.youku.com/i/UMTMxOTIxND ... ;order=1&page=1
儒釋道多元文化教育網 http://www.amtb.org.tw/rsd/rsd.asp
因果教育弘化网 http://www.ganyingpian.com/
澳洲淨宗學院 http://new.jingzong.org/
悟道法師佛法交流專頁  http://www.shiwudao.net/
佛学视频网 http://www.fxsp.org/index.html
儒释道网络电视台APP下载  http://www.amtb.cn/amtbapp/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弘憶佛教論壇

 

釋大寬法師 | Facebook 祝福您 福慧增長,如意吉祥。

 | 玄奘寺 | 德林念佛寺 | 臨濟護國禪寺 | ChatGPT | 傳燈法師 | 竹林禪寺住持 | 如悟長老圓寂 | 竹林寺住持 | 天寧寺 | 三壇大戒 | 佛教 Buddhism | 法平法師 |

| 中國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 | 淨耀法師生病 | 免責聲明書 | 2025三壇大戒 | 極樂寺 | 釋法平法師 | 多媒體下載 | 佛教書店書局 | 竹林禪寺 | Buddhism wiki |

| 三壇大戒2026 | 佛教音樂網 | 竹林寺三壇大戒2025 | 佛教經典功德會 | 大藏經 | 佛學辭典 | 電子書免費下載 | 佛陀紀念館 | 佛光山 | Youtube網站 | 佛教音樂 | 佛教經典 |

| 牟尼精舍學佛網 | 佛教線上圖書館 | 佛法入門 | 佛學資料 Books | 中國佛教網圖書館 | 兒童佛學班 | 佛網 | 新浪網Sina | Yahoo! | Google | 百度 | Bing | Alexa網站排名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 佛教維基百科全書wiki | 十大新聞 | 慈悲喜捨小站 | 佛經 | 梵文咒輪 | 摩尼 | 佛教 wiki | 佛教圖書館 | 佛教論壇 | 佛教 | 佛教經典梵文 | 佛像觀音圖片集 |

 

台灣佛教論壇推薦排名

台灣佛教論壇排名推薦

精靈寶可夢 Pokemon Go

手機遊戲 mobile game

弘憶佛教論壇

弘憶佛教論壇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弘憶佛教論壇 Pixnet Net

基礎佛學資料

佛學教室。佛法入門

佛教戒律學綱要

心得分享討論版

感人文章。故事書籍

淨業與念佛

禪宗 Zen。生活禪

密宗金剛乘

佛教寺廟。活動看板

佛法與生活

佛教音樂。佛曲mp3

免費結緣訊息

佛教釋大寬法師佛學問答

咒語教學。佛經介紹

中國佛教會BAROC

線上翻譯網站 Online translation website

台灣論壇 Taiwan Forum

中國大陸佛教論壇

沉香論壇 Agarwood

電子書免費下載

維基百科知識專家

弘憶兒童佛學班

電影。電視 Movie TV

世界新聞。生活資訊

健康。遊戲。熱門

Mobile 手機王。電腦 App

Ptt bbs web 批踢踢

免費廣告 Free Advertising

求職網站。招職招聘Jobs

摩尼網bbs網路社區。留言板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t Association

中國佛教協會

中國佛教協會 Facebook

中國佛教協會 China Buddhism Wiki Blog

中國佛教協會 Pixnet Net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佛教会

地藏论坛 www.bskk.com 

地藏缘论坛 www.folou.com

中国佛教史

佛教音乐 Music

佛教故事 Stories

佛教歌曲 Song

佛教文物 Relics

佛教活动 Activities

佛教电视台 TV 

佛教导航 

佛教新闻 News

佛教维基百科 Wiki

佛教网站搜寻 

佛教线上图书馆

佛学知识 

佛教七宝

佛教历史文化

世界佛教论坛

佛教正法中心

中国佛教如来宗派 

佛教大藏经 Cbeta

佛网留言板

 

| 求職 | 新聞 | 電視 | 影音 | 字典 | 拍賣 | MP3 |  健康 | 知識 | 雜誌 | 生活 | 下載 | 網路書店 | 佛光山 | 佛陀紀念館 | 佛教如來宗 |

| 楞嚴經 | 金剛經 | 大悲咒 | 楞嚴咒 | 法師 | 佛教經典數位圖書 | 陀羅尼 | 佛教線上 | 佛教維基 | 網路書店

| Google Adwords | 佛教七寶 | 佛教歌曲 | 佛教四大名山 | 禪宗 | 禪定 | 標點符號 |

| 六字大明咒 | 熱門 app | 唵嘛呢叭咪吽 | 歌曲下載 | buddha buddha | 下載mp3歌曲 | 下載mv | 下载的音乐

| 熱門關鍵字 | 熱門電影 | 下載音樂網 | 音樂下載免費 | 露天拍賣 | 拍賣網

| 中央氣象局 | 地震 | 12000 | 波羅蜜 | 海濤法師 | 台灣論壇 | 教育部字典 | 英文翻譯中文 | 國語字典 | 藏傳佛教

 | mp3下載 | 惜物網 |  | 林志炫 | 大愛電視台 |  | 教育部字典國語辭典

| 馮馮 | 抽籤程式 | ppar |  | 大悲咒下載 | 英翻中 | txt電子書下載 | 中翻英 | 佛教論壇

| 竹林寺 | android mp3 | 聲音沙啞 | 下課鐘聲 | 禪修 | youtube下載 | 地藏論壇 | 地藏緣論壇

| 中国佛教协会 | 母親節 | 藥師經 | 佛教電視台 | 購物拍賣

| wiki en | 威力彩 | 黃金價格 | 黃金 | 六祖壇經 | 蕭平實 | 周杰倫 | 熱門 | QQ空间 | 台電 | 停電 | 指考 | china.buddha00@gmail.com

| 新浪微博 | 騰訊微博 | 統一發票 | 高鐵 | Claude Debussy | iPhone 6 | iPad | 停班停課 | 颱風假 | 台北市政府 | 行政院 | 中元節

| App 推薦 | 電視頻道 | TV線上看 | 佛教釋大寬法師 |  | Buddha Facebook

| 施食儀軌 | 奧運 | 線上鬧鐘 | 摩尼網

| 金色蓮花 | 服貿協議 | 電視連續劇 | 佛教如來 | 釋大寬 咒輪 | 佛學資料 | 達賴喇嘛 | 佛學多媒體 | 佛學數位圖書館 | 萬年曆

 | 潮音禪寺 | 黃色小鴨 | 比特幣 | 海雲繼夢 | 大華嚴寺 | 佛教維基wiki | 導覽手冊 | 悟禪法師 | 釋大慈法師 | 咒輪貼紙

| 生命加油讚 | WeChat 微信 | Line貼圖 | 短網址 | 蓮池庵 | 光明禪寺 | 生命的意義 | 密勒日巴傳DVD | 2016總統大選 | 廣欽老和尚 | 明若曉溪

| 生命靈數 | 明曉溪 | 生命教育 | 海濤法師爭議 | 慧律法師mp3 | 水陸法會 | 百年虛雲 | 佛舞 | 準提咒 | 柯文哲

| 藥師佛 | 華嚴聖因精舍 | 釋大寬 施食 | 覓菩提 | 傳悔法師 | 陳喬恩wiki | 華嚴經 | FLV | 優酷youku

| 療痔病經 | 健康長壽秘密法 | 佛曲 | 最心新聞 | 梵網經 | 時事新聞 | ptt wiki | 守成 | 學佛入門 | BBC | 學佛群疑

| 學佛心得 | 佛教書信 | Apple Wiki | 台鐵 | 最新新聞 | 教師節 | 護身符 | 作七 | 做頭七 | 悟禪法音 | 佛教如來宗wiki

| Amazon亞馬遜 | apk | Agoda旅遊飯店住宿 | 台灣十大論壇 | 十大熱門論壇 | 十方論壇 | 橙劑 | 淨心長老 | 釋海濤法師 | 佛陀 FB | 佛教音樂網Mp3

| 網路書店 | 網路書局 | Pixnet 痞客邦 | 咒輪&佛經 | 亞馬遜論壇wiki

| 搜尋引擎 | mp3音樂下載 | 影片電影 | 網購網站

| 台灣佛教論壇 | 台灣佛教網路論壇 | 心經 | 八十八佛

| 三壇大戒 | 2019三壇大戒 | 中國佛教會 | 2019日月禪寺三壇大戒

| 全职法师 | 中國佛教會baroc | 

 | 兒童佛學夏令營 2019 | 供香咒 | 兒童佛學營 | 世界佛教論壇 | 佛教戒律學綱要 | 三壇大戒 2019 | 維基百科 | 沙彌律儀要略集註

| 牟尼丸 | 縵衣 | 佛教戒律學綱要 pdf | 臨濟護國禪寺 | 釋悟潔法師 | 

GMT+8, 2024-11-7 07:36 , Processed in 0.19827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