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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续藏第20册No.0367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浅注(第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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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续藏第 20 册 No. 0367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浅注(第4卷-第8卷)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浅注卷第五
清神京外栴檀寺沙门 来舟 注
△二既出家已请佛说法。
智光长者等。既决志出家。佛命弥勒文殊分领剃度。既剃度已。复请世尊说出家功德。及乐远离行。亦入道之当然。故有此品。科分为二。一智光请问无垢行业二。一品题。
无垢性品第四
夫万法唯心。当体本净。盖因横生妄念。逐境攀缘。情垢于性。惑迷于真。是以因果招感。汩没生死。若不遇圣师。不闻正法。将欲复乎本元无垢之体者不亦难乎。今智光请佛说乐远离行。佛令安住四无垢性。所谓衣服卧具。饮食汤药。随有所得。粗细称心。远离贪求是无垢性。然贪求即俱生思惑。而思惑既离。无明垂尽。一性澄清。当体无垢。依义命题。故名无垢性品。
△二经文二。一经家序仪。
尔时智光及诸长者。既出家已。齐整法服。五轮着地。礼如来足。合掌恭敬。白佛言。
出家有二种。一则剃除须发。而被法服。受佛禁戒。未及断惑者。名出世俗家。若见思惑尽。超离生死。证涅槃果。名出三界家。今智光且约世俗名之。法服即袈裟。齐整即端庄。如此方衣冠之国。若陋亵尚不能会亲友。何况见至尊乎。今智光等。既被法服。不敢陋亵。故曰齐整。然衣正于外。必诚存于心也。五轮者。即一首四肢。皆至于地。如泰山崩。故云着地。以自己至尊头顶。礼佛卑下两足。故云礼足。合掌者。是礼足已毕平身之时。两掌相合。为归依之表。以上皆身业之诚。恭敬者。如臣见君。焉敢肆慢。敬发于心。属意业之诚。白言请法。即口业之诚。盖三业?诚。弟子见师之常轨也。
△二当机正请三。一述闻前法披剃。
世尊。我等从佛闻所未闻。在家所有种种过失。发菩提心。厌离世间。剃除须发。而作比丘。
闻所未闻者。上闻字。是长者等从耳根发识。听闻之闻。约耳说。下闻字。即佛所说旨趣。约法说。佛以九喻例之。其言之铿锵。义之爽快。诚向日之所未闻。今始闻之也。发心者。疑消志决。定愿成佛之心曰菩提心。世间者含三界因果。厌者憎恶也。离者不欲住而欲出之也。因闻佛说在家过失。深为憎恶。情愿解脱。所以剃除等。比丘义翻乞士。谓上从诸佛乞求妙法以资慧命。下从檀越乞化饮食资养色身。具此二义。故云乞士。五不翻中。此为佛弟子。尊重不翻也。
△二泛问乐远离行。
惟愿如来应正等觉。为我等类。及诸众生。演说出家殊胜功德。令得闻者。发清净心。乐远离行。不断佛种。
惟愿者。恳祈之辞。如来即十号之首。应即应供。正等觉即正遍知。而不言正遍知言正等觉者。盖译人用意不同。此言佛觉中道。谓正位理中。本无增减故云等。即平等也。略称三号。义兼十号。总为称佛。名含圣德也。为我等类者。举众请法。显其不独为己。实有公物之心也。演说下正请。意谓前闻九喻。显出家之胜。既有功德。欲求增广故云演说。清净心等有二义。一者不染世间妻子恩爱。亦不为名利所污。出尘之行曰远离。乐者志之所欲也。盖好乐远离尘世之行法。为沙门之正行也。良以尘世既离。一心不染即无垢性。然既得出尘之要。转相继述。故云不断佛种。此乃浮浅说。二者既发菩提心。则正念真如。双空二执。达万法唯心。不落空见。理事融通。浩然无际。所谓尘消觉净。即真远离行。一道恒然。便是佛种不断也。
△三详问住修三事。
世尊大恩。无缘慈悲。怜愍众生如罗睺罗。出家菩萨。应云何住。云何修习无垢之业。云何调伏有漏之心。
有缘行慈度之则易。乃佛之常事不为大恩。以无缘慈悲方为大恩也。缘有二种。一者世法。以连系为缘。即世俗父子及六亲等。有恩爱牵连。凡有苦难。于己连心。不得不救。是为世俗有缘。假若陌路之人。受诸苦难。于己无干者。纵仁人见而愍之。亦未尝实救。是为无缘。然世俗必救有缘者。乃世间常情恩爱。理之当然也。二者佛法。以感应为缘。如世间善人。知有三宝。若有苦难。归依持念。诚心敬礼。此为能感之缘。圣人随感而应。或现身。或冥救。令其脱苦。此为有缘之慈。无缘者。即世间庸愚之类。不信三宝。不敬圣贤。不识罪福因果者。是于佛无缘。而佛见此类。偏怜其愚。愍而救之。为无缘慈。是为大恩大慈悲也。怜愍下。正赞如来大恩大慈。能救无缘之众。如同有缘之子。故云如罗睺罗。罗睺者。即佛在家之生子也。以上是智光等感佛真慈大恩也。出家下请法。谓既能出家。理宜修道。故以三事问之。一谓住者。即用心所依之处。安住不离之谓。知其必有。不知其则。故曰应云何住。二修习者。即依教奉行之谓。以操持为修。渐进为习。三调伏者。即调理制伏。乃断惑之别称。有漏心者。即妄想我执。以执我造业。漏落生死。今欲调伏不知其要。故问云何。盖安住则有所依托。修习则必加奉行。调伏则决志断惑。然修证大义。全在于斯欤。
△二如来诫许逐一分别三。一称叹。
尔时世尊。赞叹智光诸比丘等。善哉善哉。是真佛子。能为未来一切众生。问于如来如是此事。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如来世尊。怜愍众生。平等无二犹如一子。
佛赞者。重其言而发起教。合乎佛心也。真佛子者。如身虽出家。心不染道。非佛弟子。今智光等。方才出家。便问修证。能继佛志。是为真子。如是此事者。即前三问。如是如是者。问之当也。如汝所说者。印其赞佛大恩。及无缘慈悲之语也。怜愍下。佛观众生皆具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故以佛性平等犹如一子。印前如罗睺罗之语也。
△二诫许。
汝今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演说。
专闻曰谛听。参究曰善思。铭刻不忘曰念之。诫其勿得荒唐草草。吾当下许说。
△三正说三。一牒标三事。
出家菩萨如是住。如是修行无垢之业。如是调伏有漏之心。
应知此语。具理事二义。理者惟如为是。如即真如之理。是即印证之谓。依真如理安住其心。惟此为是。故曰如是住。次句。亦依真如理中起修。乃依理起修。全修即理。即无垢之业。再次句。亦依真如调伏有漏之心。应念化为无上知觉也。事者且作标住。释在后文。然非事不能起行。非理不能达真。须理事兼修。可以即凡成圣。
△二当机愿闻。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三广说诸观三。一如来广说三。一说应住二。一标住体。
尔时佛告智光比丘。出家菩萨住如是心。常作是观。
末二句理事双标。如前所解。
△二明住法六。一三世因果观。
我得人身。诸根具足。从何处没。来生此间。我于三界中。当生何界。于四大洲。复生何处。六道之中。受生何道。以何因缘。得离父母。妻子眷属。出家修道。免八难身。
此观为系缚散心。收摄杂念之关要也。我得下。令专心究察。我今现得人身。且诸根具足。父母未生前。我之诸根从何处殒殁。来生此间。此谓从前生至今生之观也。我于下。又作自今生至来生。当生何界。以上竖观三世也。下横观方所。四大洲。即须弥四面。东西南北之四洲也。六道可知。以何下。又观现世出家因缘也。八难身者。(地狱。畜生。饿鬼。盲聋喑哑。世智辩聪。佛前佛后。北俱卢洲。无想天)谓今既出家。免此八处受生。故云免八难身。然佛教作观。即是禅师家与个话头。令其疑着。然竖观三世莫知来去。横观方所亦无著落。咦。若是伶俐汉。直下猛省。则三世四方不离当处。本来不动。住个甚么。
△二三劫遇佛观。
庄严劫中。过去千佛皆已涅槃。星宿劫中。未来千佛未出于世。贤劫之中。现在千佛。几佛如来出现于世。化缘将尽入般涅槃。几佛世尊未出于世。是诸众生根缘未熟。未闻正法。复于何时。当来弥勒从兜率天下生人间。现成佛道。
三种劫名未见解释。今略明大义。再俟参考。庄谓庄重。严谓端严。谓千佛继化。正法当行。一切圣凡皆具道德。互相隆重曰庄。相好威重曰严。劫即时分。以圣凡有德。而劫依德显。故曰庄严。其佛华光佛为首。(此过去古佛。非身子所成之佛)至毗舍浮佛。数满一千。既云过去。故曰涅槃。星宿者。借喻为名。谓千佛继化。尊贤者众。如群星列宿。不可计纪其数。故以星宿名时也。其佛以日光为首。至须弥相。亦数满一千。既云未来。故云未出于世。贤劫者。依人立名。贤者良也。善也。以千佛继化。引众导迷。令人知三宝。识因果。明罪福。分贤愚。正风化。而钦遵佛化。贤善者众。劫以贤彰。故曰贤劫。其佛以拘留孙佛为首。终至楼至。数满一千。非过非未。故云现在。几佛下。又令定中观察。以拘留孙佛。俱那含摩尼佛。迦叶佛。化缘已尽。入般涅槃。(即敛迹归真也)释迦牟尼佛。虽未入灭。亦化缘将尽。将者不远也。未出世者。弥勒。师子。乃至楼至。皆未出世也。以上教与定中观佛。专心住此。向下又别观众生。是诸者。指现前同出家者言。根即善根。缘即因缘。未熟者。谓过去千佛已灭。我等未见。未来千佛未出。我等不见。虽现在贤劫中。唯见释尊。其余已灭。及未出。皆未能见。是我等善根因缘尚未曾熟。既不能见佛。又奚能闻法哉。令其心生惭愧也。复于下。谓释尊灭后。复于何时。得见弥勒下生成佛哉。以之心生渴仰。恋慕于佛。自然杂念顿息。正念纯熟。即心之住处也。(前问云何应住。此即住心处也)兜率此云知足。下生经云。当来下生时。出家便成正觉。于龙华树下。三会说法。授记释迦正法中弟子。故有仰慕。此约教观。故有此解。若作话头参。既过去佛已灭。未来佛未见。现在佛又没个着落。忽然一念贯通。三劫不离当念。千佛不离自心。直下承当。当体常住。
△三忖己惭愧观。
于我身中。有何善业。戒定慧学。当有何德。过去诸佛皆已不遇。当来世尊得见不耶。我今现在诸凡夫地。三业烦恼何罪为重。一生已来造何罪业。于何佛所曾种善根。
此忖度自己在家。有多种过失。今既出家。身为比丘。着佛袈裟。虽受佛戒。未及相应。于我身中有何善业。然善业即戒定慧三无漏学。我于三学之中。戒体未纯。定未澄凝。慧光未发。是以观察自惭。故云当有何德。良以戒心清净。皎如冰霜。久则生定。定久发慧。以无漏慧焰。烧烦恼薪。出生死狱。证涅槃果。一切圣贤皆由是矣。返观自学未成。当加精进。此乃住心切要功夫也。下又观佛。过去者固不能遇。当来下。不耶者。两可之辞。我今下。又观己身。虽今出家。尚为凡夫。三业烦恼何罪为重。三业者。身口意也。身业有杀盗淫。口业有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业有贪。瞋。痴。此为见思二惑。九十八使根本也。何者是推审词。即自己推察。一生已来。造何等罪业。盖佛命观此者。欲人起惭愧心。发坚固志。专住不致流散也。于何下。又观一介凡躯。今得出家。必于往昔曾种善根。又不知在何佛所在种之。
△四难免无常观。
我此身命。能得几时。是日已过。命随减少。犹如牵羊诣彼屠所。渐渐近死。无所逃避。身坏命终。生于何处。三恶道苦。如何脱免。
别经中佛问比丘。生死在几许。一僧答曰。只在年载之间。所谓今年不保来年。佛言未知生死在。又问一僧。生死在几许。曰在月余间。今月不保来月。佛言未知生死在。又一僧曰。生死不保朝暮。今朝不保来朝。佛言犹未知在。唯末后一僧曰。我观无常迅速。只在呼吸之间。出息不保入息。佛言善哉善哉。汝善知生死者也。良以本经此观。大有警策人心者。言我肉身及识息暖三。连持之命根。能得几时。言其必不久常也。是日下作喻警发。是日即此日也。已过者即今日到晚分。一日已尽。而我之身命。亦随之减少矣。犹如下比喻。羊喻身命。牵喻日迁。屠喻杀鬼。所喻死地。渐渐近死。喻命随日减。无所逃避。喻生死难逭。身坏下法合。身命合羊。三恶道合屠所。如何脱免。合无所逃避。然则人能牵羊。羊至屠所必杀。日月催人。人至寿尽必死。以至随业转变。轮回生死。此皆妄习所招。固不能免。若悟菩提。本无所有。
△五智者不乐观。
然我此身。爱乐长养。念念衰老。无时暂停。谁有智者。爱乐此身。
爱乐身命。长养容颜。固是凡夫之常情。念念衰老。行阴不停。亦凡夫之不能免者。谁有下。明智者不爱。智者即是诸佛菩萨。谓大智之人。观身如毒蛇。弃身如涕唾。何爱之有。意在重道不重身也。然非全不重。盖身之与道。不能两全。是以重身不免生死。重道必证菩提。所以初心之人。当如是观。
△六如来结劝三。一正结叮咛。
智光当知。出家菩萨。常于昼夜。如是观察。勿贪世间受五欲乐。精勤修习未尝暂舍。如去顶石。如救头然。心常忏悔过去先罪。
昼夜观察者。功夫不可间断也。贪为妄心。五欲为妄境。境能牵心。心能着境。造种种业。今佛命观察勿贪。则妄心不起。妄境不入。伏则两寂。断则两亡。是故心法皆空。则成二智。(人空智法空智)非专心志一者不能。故劝精勤修习等。如去下。喻明功效也。谓心法未空时。如石压顶。今既已空。如去顶石。自觉轻安矣。如救下。谓生死苦逼。如头上火然。未免苦痛。今二执既无。则生死不逼。如去头上之火。保全身命也。然说之则易。行之恐难。又命心常忏悔过去先业。以陈愆既除。现业易断矣。
△二结标四性。
安住如是四无垢性。
此为结前标后。结前者。因智光请问。出家菩萨应云何住。世尊答住如是心。谓安住真如实际。唯如为是。恐其难会。又教与五种观法。又恐着事忘理。至结劝之后。急处一提曰。安住如是。故此为结前也。标后者。四无垢性。后文追释。在调伏一科已后。问。此二句结前未详。标后无释。何也。答。佛言自在。何必强追。答应住已竟。
△二说调伏三。初标定头陀。
一心修行十二头陀。调伏其心。如旃陀罗。如是佛子。是名出家。
一心者心之纯也。修行者纯心之功夫也。梵语头陀。华言抖擞。抖擞者起举也。谓发起精神。举其正念。即比丘调心法。当离愦闹。不乐庄饰。心绝贪求。无诸憍慢。清净自修。以求无上正真之道。故有十二种头陀行。一住阿兰若处。(梵语阿兰若。此云寂静处。谓比丘当住于空闲寂静之处。身离愦闹。心离欲尘。永绝攀缘。求无上道。是为第一头陀行也)二常行乞食。(谓比丘离诸贪求。不受他请。常行乞食。以资色身。助成道业。若得食时。或好或恶。不起分别增减之念。若不得食。亦无嫌恨。得与不得。心常平等。是为头陀行也)三次第乞食。(谓比丘乞食之时。不著于味。不轻众生。不择贫富。平等一心。次第而乞。是为头陀行也)四一食。(谓比丘修道。应作是念。我求一食。尚有所妨。何况小食。后食。若不自损。则失半日之功。不能一心行道。是故断数数食。受一食法。是为头陀行也)五节量食。(谓比丘所乞之食。当作三分。若见渴乏者。以一分施之。又减一抟食。至空静处。置净石上。施诸禽兽。若不见困乏者。但食三分之二。亦留一分不得尽食。如此则身轻安隐。易消无患。不废行道。若贪心极啖。则腹胀气塞。妨损道业。是故节食。为头陀行也)六过中不饮浆。(浆即果浆蜜浆之类。谓比丘行道。于种种浆。日若过中。悉不得饮。若饮者。则心乐着。贪求无厌。不能一心修习善法。是故过中不饮浆。是为头陀行也)七着獘衲衣。(谓比丘不贪服饰。不求好衣。但于聚落中。拾陈旧废弃之物。浣濯令净。作为衲衣。御寒蔽体而已。若贪新好。则多追求。以损道行又能招致贼盗。是故着弊衲衣。为头陀行也)八但三衣。(三衣即僧伽黎。郁多罗僧。安陀会也。谓比丘少欲知足。衣取盖形。不多不少。如白衣之人。畜种种衣。及外道苦行裸形无耻。皆不合中道。是故佛弟子。舍此三过。但受三衣。是为头陀行也)九冢间坐。(谓无常苦空之观。是佛法之初门。能令厌离三界。比丘住于冢间。常见死尸。臭烂狼藉。火烧鸟啄。则无常不净之想。易得成就。是故冢间坐。为头陀行也)十树下坐。(谓比丘于冢间不得道者。当至树下。思惟求道。如佛生时。成道转法轮般涅槃皆在树下。有如是因缘。是故比丘如佛所行。当于树下坐。是为头陀行也)十一露地坐。(谓比丘在树下坐。如住半舍。荫覆凉乐。故生爱着。又虑雨漏湿冷。鸟屎污身。毒虫所扰。于是思惟。露地而坐。随意快乐。月光遍照。令心明利。易入空定。是故露地坐。为头陀行也)十二但坐不卧。(谓比丘四威仪中。坐为第一。食易消化。气息调和。可以入道。若懈怠睡眠。诸烦恼贼。常伺其便。若行若立。心动难摄。是故比丘。常当安坐。胁不至席。是为头陀行也)调伏下。谓调理妄心。摄伏烦恼。故如上说。栴陀罗此云杀者。是西域贱姓。比此方娼门。更加秽恶。所以动止存心。不与物争。如者比如也。谓比丘既行头陀行。但取低心忍辱。不与物争如栴陀罗。不取品类。何也。以比丘乃尊重佛子。岂取卑贱之人为喻哉。
△二广明观喻二。初徴起。
智光比丘。以何义故。说名真实修沙门行。如栴陀罗。
真实沙门即调心佛子也。
△二别释二。一作喻。
其旃陀罗每游行时。手执锡杖。不敢当路。若人逼近。振锡令闻。于大众中。心行谦下。不敢轻慢。被呵责时。心无怨恨。未尝加报。骂辱鞭挞。默然受之。何以故。自知下姓不阶众流。以是因缘。被瞋无报。
别经云。旃陀罗行。摇铃标帜。此经云手持锡杖。逢人振锡。而不云摇铃者。以西域五天竺国。或彼此制度不同。不可以彼难此也。振锡令闻者。因不敢同良人共路而行。或彼避己。或己避人。此为路中事。若在会场。或在聚落。避不及者。必谦下自卑。不敢轻人。若被他呵责。尚不敢怨恨。岂敢加报。至骂辱鞭挞。而甘心受之者。以自知姓卑故也。阶者等级也。众流即大姓贵族流类。盖为自贱彼贵。等级不同之因缘。虽被人责。不敢加报如此。
△二法合二。一形同婴儿观。
智光当知。出家菩萨亦复如是。剃除须发。形同婴儿。执持应器。依他活命。身着袈裟。如被甲胄。杖锡而行。如持鉾槊。执智慧剑。破烦恼贼。修婴儿行。饶益一切。是故一切三毒利箭。不入真实沙门之身。
初句呼名警省。故曰当知。出家下二句总合前喻也。然彼旃陀罗。自知下姓。不阶众等。所以行时则避路。会人则谦卑。被呵则无怨。骂辱则甘受。良以恶人尚知自忖。被瞋无报。况出家人。不自观耶。凡对境逢辱。忍而受之。庶得两安矣。假若一不忍让。恶业顿生。旃陀罗犹且不如。沙门安在哉。剃除下。别以法喻释之。婴儿即孩子也。女曰婴。男曰儿。顶无长发。颏无髭须。沙门既剃。其形同彼。然婴儿责不加报。显其淳朴也。是以出家者。其形既同。其德亦尔。显有忍辱故。应器即沙门所用之钵。依他活命者。以头陀比丘。不自熟食。依他檀越施食。活我身命。亦如婴儿依乳也。大将被甲胄壮胆。不惧兵矢。喻比丘着袈裟存忍。不惧凶恶。大将持鉾执剑。能破怨贼。喻比丘杖锡秉智。能破烦恼。以调柔忍弱名修婴儿行也。盖能忍无争。是比丘之实德也。然既有实德。必令他敬重。或称扬颂德。故云饶益一切。三毒即贪瞋痴。能伤性德。故喻如利箭。世间愚夫不忍无慧。恣纵三毒。受其所害。沙门不尔。以忍辱智慧。能破三毒。故结云。不入真实沙门之身(以能忍进道。为真实沙门也)。
△二三种对治观二。初标三观。
出家菩萨。以三观门。修忍辱行。名真出家。
△二释三观。
观诸众生是佛化身。观于自身为实愚夫。
此为圣凡智愚观。既观一切众生如佛化身。我当敬重之。反观自身既为愚夫。理应忍耐。纵遇人所辱贱鞭挞。当作此观。彼圣我凡。彼智我愚。彼为教我度我。当作此想。反生庆幸。而三毒自息矣。
观诸有情作尊贵想。观于自身为僮仆想。
此为尊卑主仆观。凡遇辱境触身。当作此观。彼主我仆。彼尊我卑。然主子责仆。而仆敢加报哉。常作此观。烦恼冰释矣。
又观众生作父母想。观自己身如男女想。
此为父子天性观。若逢违境。当作此观。彼父我子。我自彼生。若遇打骂。如父教子。常作此想。而嗔恚自息矣。
△三结劝常观。
出家菩萨。常作是观。或被打骂。终不加报。善巧方便。调伏其心。
前问云何调伏有漏之心。佛则教与三观。如是对治。是为善巧方便法门。彼有漏妄心。久则自伏。化为无漏智慧矣。
△三追释四性二。一徴起。
智光比丘。汝等谛听。云何名为四无垢性。
以前应住结文云。安住如是四无垢性。为结前标后。然有标无释。且说调伏行。今调伏说已。又当徴起故曰云何等。以前标随释。不为追释。以标释之间。隔调伏一段。促徴再释。为追释也。
△二释义四。初总释四性。
衣服卧具。饮食汤药。如是四事。随其所得。粗细称心。远离贪求。是无垢性。
少欲知惭。沙门本分也。
△二重徴明益。
诸比丘等。以何因缘。如是四行名无垢性。智光当知。诸佛如来。三十七品菩提分法。皆从此生。佛法僧宝。常不断绝。是故得名为无垢性。
初四句重徴。智光下出明深益。三十七品。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其行相准三藏法数。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觉道。即能成佛果之觉道也。分法乃支分助道之别法也。皆从此生者。此即四无垢性。良以初心比丘。虽发胜心。修菩提道。若不得圣传。不知修法。未免杂念攻心。圣业罔就。是以佛命。但于日用衣食四事。随分知足。不起爱憎。则菩提分法。念处正勤等。自微至着。依此而起矣。盖佛日之常悬。法灯之续焰。贤圣之联芳。三宝不断者。此为由致。故曰皆从此生也。是故下结显。是令三宝不绝之故。因功得名。为无垢性(以四事知足。不起杂念。为无垢性也)。
△三偈颂前科。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此标举。下正颂。
智光比丘汝谛听。出家菩萨所应作。无缘大慈摄众生。犹如一子皆平等。
此追颂诫听也。以佛观众生佛性平等。故如一子。皆如长行。
发菩提心求正觉。应作三种成佛法。
此追颂标举三事也。三种即前应住。修习。调伏三种。为成佛之法则。盖菩提正觉为佛果。发心求之为佛因。由因致果。理之当然。故云应作。
心常住四无垢性。常修十二头陀行。下心犹如旃陀罗。
初句颂标文。次二句颂调伏等。准长行解。
四威仪中作是念。十方无量诸菩萨。刹那刹那趣圣道。彼既修证我亦尔。如何流转三界中。恒居生死无量苦。我今是身住何界。六道轮回处何道。胎卵湿化受何生。身口意业于何修。所造罪中何者重。三性之心何心多。
此颂三世因果妙观也。行住坐卧不失尊严。人见而畏之曰威。大人动止有法。令人效之曰仪。皆不失正。故曰四威仪。作念即观心省察也。十方下。正是所念之胜缘。谓菩萨刹那趣道。彼既修证。我岂不然。故云亦尔。此乃修行人增上之心也。下则观察自己。如何二字是徴审之辞。又嗟叹之辞。意谓菩萨之初基亦人也。而我亦人也。我与菩萨佛性是同。现今流转三界。恒居生死。受苦无量。如何佛性同而果报异耶。大约我业在前生。未曾修证故也。住何界者。谓我今是身现在此界。不知后身住于何界。此意在中国难投也。六道之中如车轮回转。升沉不定。我于来世不知居处何道。胎等四生。又不知何类受生。此意在人身易失难得也。身口一句。观我现世身得出家。是为尊重佛子。自忖于三业中何业所修。义兼戒定慧品当有何学。意在恐其退堕也。所造一句。又观现世未出家时。杀盗等罪。何者为重。意在恐其招报也。三性一句。又观从生以来。于善恶无记三性中。何心多发。意恐不得纯善也。如是一一省察。生大惭愧。则杂念日减。善业日增。入道初门。善莫大焉。
如是微细观察已。大慈大悲恒相续。大喜大舍为先心。为有缘者说妙法。
此别颂四心也。如是一句。因观三世因果毕已。遂发四无量心。四心皆称大者。大即无量也。爱念曰慈。谓菩萨爱念一切众生。常求乐事。随彼所求而饶益之。称性无量。故名大慈。愍念曰悲。谓菩萨愍念一切众生。受种种苦。常怀怜愍。拯救济拔。令其得脱。称性无量。故名大悲。庆他曰喜。见众生离苦得乐。其心悦豫。欣庆无量。故名大喜。平等曰舍。于所缘众生。无憎无爱名之为舍。复念一切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无瞋无恨。无怨无恼。亦复无量故曰大舍。以其刻刻在念。名恒相续。皆为度生之本。故曰先心。为有下。谓虽具四无量心。念念度生。犹不能度无缘之人。故云为有缘者说妙法(问。前云行无缘慈。此为有缘者说法。成有缘慈。其相反何也。答。彼为圣位菩萨。或道后诸佛。具大神通。无量智慧。众生虽至无缘。彼以神通折伏。或以智慧宣扬。令彼无缘众生。亦可得度。纵不受化。亦可结缘。此为初心菩萨。现具比丘身。未得神通。未离烦恼。纵勉强为说。彼亦不受。然不唯不受。而反生毁谤。令彼堕苦。不如先度有缘者为佳也)。
昼夜修心不暂停。如去顶石救头然。
此颂如来结劝之文。不暂停者无间道也。长行云昼夜观察勿贪五欲。精勤修习未尝暂舍。然既不受五欲则心空矣。而欲亦不能染心则境空矣。良以心境既空。则得轻安。妙乐随顺。故云如去顶石。如救头然。夫人为五欲所压。如石压顶。而不知重。贪爱攻心。如火烧头。而不知苦。可谓如羊近屠。难免其死。是以佛命初心比丘。常作是观。皆得脱离。实为离尘之妙药。脱苦之神丹矣。
念三观门常不离。观诸有情是佛身。唯我独处于凡类。一切众生等尊贵。我为僮仆居卑贱。世间众生同父母。我如男女行孝养。被他打骂不瞋嫌。勤修忍辱无怨嫉。
此颂对治三种观法。皆准长行。
四事供养心不着。是则名为无垢性。
正颂四无垢性也。四事即衣服。卧具。饮食。汤药。心不著者。即粗细称心。不起分别。是则下结名。
三十七品菩提分。及以如来果报身。如是殊胜无漏法。四无垢性为根本。不放逸行常修习。是名出家真佛子。菩提智种念念增。无漏圣道皆成就。速得超于无量劫。端坐华王法界中。福智二严皆圆满。无边利海利群生。由无垢性皆成熟。证获如来常住果。
此正颂重徴明益也。长行略。颂文增广。前但云三十七品菩提分法皆从此生。佛法僧宝常不断绝。此中果报身即佛宝。殊胜无漏法即法宝。不放逸出家佛子即僧宝。皆从四无垢性所生。故为根本不放逸行。即前不受五欲。惭愧忍辱等。此但离过。常修习则见有功。故下结名。谓如是行持。是名出家真正佛子也。菩提二句。由前常勤修习。所以智种增长。自然五住惑尽。二死皆亡。不唯不漏于凡夫。亦复不漏于二乘。故曰无漏。圣道即是佛果。以惑尽真穷故皆成就也。速得下二句。显顿证也。良以渐教修行必历三祗。顿教修行一世超越。如善财一生事办。龙女立地成佛等无异也。华王者。宝莲华座也。以佛坐显尊。故为华王。端坐者正坐也。法界者。谓一莲华称法性。当体周遍。非界言界。以一莲华即一真法界也。义含一处成道时。尽法界一切尘尘刹刹。皆有如来成道也。又华表因。佛表果。果托因成。如佛坐华。福智下。显两足称尊也。有福则感圣凡供养。有智则能成道说法。以福智二种为果上庄严。故曰二严。以二种具足。故曰圆满。以上五句。且约顿成自利说。无边下。又显自利而后利他也。良以前文。既义含一处成道时。一切刹海皆能成道。然则既尽刹海成道。岂不尽刹海度生。理宜尘尘刹刹。利生说法。然既遍一切处。亦遍一切时。竖穷横遍。以尽圆顿之旨也。(刹者刹土也。即是世界之别称。又刹以海言者。宽广也。无边者周遍也。有本言劫海者。错也)下二句。结显推因。以上种种利益。逆流穷源。皆由四无垢性。惭愧知足则能感福。由三观忍辱无诤。则能感智。今到果上。两足庄严。尘刹度生。故曰田无等。常住果者。约法报二身说。法身果。无始无终为常住。报身有始无终为常住。若应化身果。机感则现。缘尽则灭。有始有终。若以圆融之义。三身圆现。法报体同。事不离理。法不异应。皆为常住果也(此颂始于四无垢性。及十二头陀。泛泛然类小始二教。至此则不唯终实。实同圆顿。而先轻后重者。以智光始发道心。恐其不能顿入。且令以四事随得。勿起贪等。随分知惭。行十二头陀及至三轮体空。人法双亡。顿然超证。理事圆融。究竟成佛。以知世尊摄化之巧。为人之彻。无过于斯焉)。
△四详明四性三。一明衣服卧具知惭获益二。一长行六。一教其知惭生福。
复次智光比丘。出家菩萨。于所著衣。不应贪着。若细若粗。随其所得。恒于施者为生福田。勿嫌粗恶。
所著衣不唯袈裟一种。凡遮体御寒者皆为衣也。不应贪著者戒之也。粗细但随檀越之所施也。嫌者憎也。勿嫌粗恶者。令施者获福也。随处知惭。即无垢性也。果依佛所教。不唯与檀越作福田。实乃自己之福也。
△二戒莫邪秽贪求。
不得为衣广说法要。起诸方便。与贪相应。世间凡夫。为衣服故。非法贪求。造不善业。
不得者戒止也。然比丘以广说法要为利他之行。今戒之者。非戒说法。但戒其不得为贪求衣服广说也。起诸下。不唯戒说法一种。凡举心设法。皆为方便。与贪图相应。若然则瞋痴妄想。无所不起。焉得为无垢性哉。世间下拣别。如士农工商。各有服色。若不守本分。越格求精。是为非法不知惭愧。至于种种作践。杀害妄为。即是造不善业。而未免招感恶果。出家菩萨切宜戒之。故云不得。
△三警策贪求堕苦。
堕于恶道经无量劫。不遇诸佛。不闻正法。受苦毕已。复生人间。贫穷困苦。求不得苦。昼夜逼迫。衣不蔽形。食不支命。如是众苦。皆由先世为衣服故。多杀生命。造种种罪。
前为能招之因。此为所招之果。堕者坠落也。恶道即三途。经无量劫者。言其一堕其中。时长不能自出也。不遇下。谓圣人难遇。正法难闻。而人道中尚有不见三宝者。何况三途。良以前生不遵佛化。自恃造业。未结佛法胜缘。所以堕入恶道。故不能见佛。佛纵有大悲?苦之力。而自己恶业自障。犹不能见之。既不见佛。岂得闻法。然则诸佛说法且不论。即今法道当行时。其地狱饿鬼焉得见闻。畜类虽不系狱。谁容入于法堂。呜呼。佛法因缘。不可不结。受苦毕已下。罪满出狱。纵生人间。余业未尽。犹不免贫苦逼迫。衣食不给。如是下。结其皆为衣服。多杀生命。造罪所致也。吁。世人但知衣轻裘。服绫锦。不念养蚕煮茧。杀害生物。是为无惭。故感受诸苦。伏愿有缘善人。纵不能舍绫锦。弃轻裘。亦可当生惭愧欤。
△四结劝如法知惭。
出家菩萨即不如是。随其所得。不嫌粗恶。但怀惭愧。以充法衣。
经云有惭愧者。可名为人。若无惭愧。与诸禽兽不相异也。生则令人憎贱。死则难免三途。出家菩萨。离欲知惭。故云即不如是。法衣者。如法之衣。谓随其所得。粗衣不憎。上妙不喜。不为衣转。惭愧知足。虽未心境皆寂。亦与道相应。故云法衣。
△五广明十种胜利十。一覆身修善利。
得十胜利。一者能覆其身。远离羞耻。具足惭愧。修行善法。
初句总标。下则别释。出家沙门衣不择粗。则贪妄灭。具足惭愧。则正智增。修行不着修相。即无漏善法。承此可入圣位矣。
△二远毒修道利。
二者远离寒热。及以蚊?恶兽毒虫。安隐修道。
粗疏袈裟不唯遮体。且御寒拒热。衣既护体。毒虫不能伤。善神护祐。恶兽不能害。内绝贪求。外无扰乱。则安隐修道。不亦胜利乎。
△三相貌远邪利。
三者亦现沙门出家相貌。见者欢喜。远离邪心。
粗疏袈裟。不唯远毒御寒。且亦现出沙门出家知足之相。加之方袍圆顶。脱俗之表。进止威严。尊重之貌。内有实德。外有重名。是故众生欢喜从化。邪心自离。
△四宝幢尊重利。
四者袈裟。即是人天宝幢之相。尊重敬礼。得生梵天。
幢有摧邪显正尊胜之德。袈裟亦尔。着袈裟者。邪见自离。正智日增。有高远尊胜之表。令世人见之尊重敬礼。得生梵天。有两利之功。善莫胜焉。
△五灭罪生福利。
五者着袈裟时。生宝幢想。能灭众罪。生诸福德。
此名比丘着衣之时。当生尊重。犹若宝幢。宝幢喻袈裟。言其不可轻慢也。良以龙被一缕。尚脱金翅鸟王之难。况具戒沙门乎。灭罪生福。理之必然。
△六远离贪爱利。
六者本制袈裟。染令坏色。离五欲想。不生贪爱。
西域以白色为上品。起人贪爱。是以佛制袈裟。染为坏色。制即裁正制度。坏即青黑木兰。令比丘着衣之时。想佛本制。既染为坏色。必令我不起爱心。一衣尚然。何况五欲。由此存心。妄想自灭。然妄心歇处。即是菩提。袈裟之功。利之胜矣。
△七永断烦恼利。
七者袈裟。是佛净衣。永断烦恼。作良田故。
是佛净衣者。以佛着袈裟。永离烦恼。为能断烦恼之衣。故为净衣。良田者。以田能生禾。喻衣能生道。亦能生福。故曰良田。
△八消业增善利。
八者身着袈裟。罪业消除。十善业道。念念增长。
烦恼为罪业之根。业为生死之本。前科既烦恼永断。此当罪业皆除。然罪除善生。理固然矣。始则从微至着渐成无漏菩提。故曰念念增长。
△九良田增长利。
九者袈裟。犹如良田。能善增长菩萨道故。
前曰良田。始成之相。今曰良田。增长之相。从凡至圣。曰菩萨道。
△十由胄防害利。
十者袈裟。犹如甲胄。烦恼毒箭。不能害故。
袈裟元表忍辱。喻为甲胄者。能防毒箭不能害身。如忍辱无嗔。能防烦恼不能害道矣。袈裟护道。为菩提大本。故云胜利。
△六引证三乘共修。
智光当知。以是因缘。三世诸佛。缘觉声闻。清净出家。身着袈裟。三圣同坐解脱宝床。执智慧剑。破烦恼魔。共入一味诸涅槃界。
以是者。承上但怀惭愧因缘。所以三乘圣人。始而出家。继而秉戒。袈裟表忍辱。卧具表解脱。良田袈裟遮体。不漏丑形。故表忍辱护德。不现怒色。卧具安身。远离逼迫。故表解脱超然不受尘累也。宝床即卧具之类。是知卧具。前文有标。后文无释。至此以宝床略显耳。慧命破惑。如剑斩魔。故云慧剑。诸涅槃者。即三乘人所证之果。共入者。以床表解脱。由解脱故。方能至果故云入。然界言诸。味言一者。以见权实并彰。诸为三乘权果。一乃上乘法味。盖理入一实。权表有三耳。是知以上。破烦恼。入涅槃。莫大功德。皆从惭愧中来。听读之者。理宜珍重。
△二偈颂。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但标举。下正颂。
智光比丘应善听。大福田衣十胜利。
此颂诫听标益。
世间衣服增欲染。如来法服不如是。
此颂法服拣邪也。欲染即非法贪求。法服即粗细随分。不如是者。不同在家之贪求也。
法服能遮世羞耻。惭愧圆满生福田。远离寒春及毒虫。道心坚固得究竟。示现出家离贪欲。断除五见正修持。瞻礼袈裟宝幢相。恭敬生于梵王福。佛子披衣生塔想。生福灭罪感人天。肃容致敬真沙门。所为不染诸尘俗。诸佛称赞为良田。利乐群生此为最。袈裟神力不思议。能令修植菩提行。道芽增长如暑苗。菩提妙果类秋实。坚固金刚真甲胄。烦恼毒箭不能害。
此颂十种胜利也。初二句颂前覆身修善利。前云修善。颂言福田。盖福田即善也。远离等二句。颂远毒修道利。前云安隐修道。颂云道心坚固者。既寒暑不逼。毒虫不扰。所以安隐。自然道心坚固究竟菩提也。示现等二句。颂相貌远邪。然颂与长文互有隐显。长文相貌显。离贪隐。颂文反之者。以既现出家相貌。自然离诸贪欲。前云见者欢喜。远离邪心。是令他人远邪。颂中却言自断。前云邪心即颂中之邪见。邪乃五见之总称。以邪谬分别故名邪见。即五利使也。(谓身见。边见。邪见。戒取见。戒禁取见)正修持者。谓五见既除。正见自现。从正见中修。故名正修。瞻礼下一句。颂宝幢尊重也。瞻谓目视。礼谓拜礼。约身言。恭敬约心言。既观袈裟如宝幢。尊重高显。又能破邪扶正。所以心敬身礼。表里皆诚。故感生梵王之福也。佛子下二句。颂灭罪生福利。长行云宝幢想。颂云生塔想。盖塔云高显。即同宝幢。前言福德。颂感人天。盖福德者感人天也。肃容下二句。颂远离贪爱也。肃谓端肃。容谓形容。敬谓庄重。既着坏色袈裟。为尊重佛子。必行止端肃。不致荒唐。身心庄重。不致轻浮。此则具大威仪。表表大人。佛印为真沙门。(沙门云勤息。谓勤修善法。止息恶事也)不染诸尘者。诸尘即五欲也。上句约身表。下句显实德。假若外现威仪。内着贪图。则非沙门。以其外肃内净。方为真实沙门也。诸佛下二句。颂永断烦恼也。言袈裟出尘之表。诸佛赞为良田。必一切道德福寿。自此生矣。然既能自利亦能利他。故曰利乐等。袈裟下二句。颂消业增善也。神力实非袈裟。以袈裟能出神力故。何也。以比丘既着。恶念不生。久而成定。定能发慧。而神通智力。何所不出。脱人意表。故不思议。袈裟既有神力。能发行人智勇。所以菩提行法已生者修饰增长。未生者栽植令生。故云能令等。道芽下二句颂良田增长也。苗实之喻。增长之功。自因至果。总归袈裟之功也。坚固下二句。颂甲胄防害喻。准长行。
我今略赞十胜利。历劫广说无有边。若有龙身披一缕。得脱金翅鸟王食。若人渡海持此衣。不怖龙鱼诸鬼难。雷电霹雳天之怒。披袈裟者无恐畏。白衣若能亲捧持。一切恶鬼无能近。
此颂结略该广也。若有下八句。前云袈裟具神力。此正显神力也。海龙王经云。有龙王白佛。如此海中无数种龙。有四金翅常来食之。愿佛拥护。令得安隐。于是世尊脱身皂衣。告龙王。汝取是衣。分与诸龙。皆令周遍。于中有值一缕之者。金翅鸟王不能触犯。持禁戒者。所愿必得。又大海之中。有诸毒龙恶鬼。及大鱼等。渡海之人生大恐怖。若人捧持。毒龙敬佛不敢扰害。雷电霹雳。上天之怒气。披袈裟者。纵有大过。雷不忍诛。(雷能警?。电能照察。雷之迅爆急疾者。为霹雳)白衣是在家常人。或家宅不安。鬼神作乱。若捧持袈裟。鬼不能近。以上皆神力之验也。是知袈裟为佛净衣。有善神卫护。故有此威。不然无情之物。何能之。夫袈裟出尘之表。诸佛制之。善神护之。鬼神畏之。比丘披之生道。白衣捧之除殃。具不尽之灵妙者。亦由人心信与不信耳。盖信者必敬。故有所感。降之于百祥。不信则生谤。亦有所感。岂不降之于百殃乎。慎以敬之。
若能发心求出家。厌离世间修佛道。十方魔宫皆振动。是人速证法王身。
此颂惊魔证道。以结出家之功效也。楞严云。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正脉云。发真归元者。言住大定入圆通者。真显妄破。归无二之本心也。空皆销殒者。应念将化无上知觉也。国土振裂者。内动外感也。然彼既如是。此岂不然。今云出家厌世修道。即入发真归元之大定。真显妄破之奇功。魔宫故此振动。义兼远害降魔。而后方能成道矣。法王即佛。速证即顿证此方结出家之功效如此。盖楞严独显定力。此经亦兼袈裟。皆显神力不可思矣。
△二明乞食除贪十种胜利二。一长行三。一标徴十利。
复次智光菩萨。出家佛子。常行乞食。应舍身命。不断是心。所以者何。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是以乞食利益无穷。汝等当知。出家菩萨。常行乞食。有十胜利。云何为十。
常行乞食等者。谓修行人。若无饮食。身疲力倦。命且不支。岂能进道。若得饮食。资益于身。心安体健。乃可进道矣。应舍身命不断是心者。当知身命非必定应舍。但言不可怠惰。不避风。雨念念提撕。然一有怠惰。则诸行皆丧矣。故曰不断是心。是心即乞食心也。有二意。一者为离四邪命食故。大智度论云。诸比丘等。当以乞食清净自活。不应以下口。仰口。方口。维口。四种邪命食以自活命也。下口食者。(谓种植田园。和合汤药。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仰口食者。(谓仰观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雳。术数之学。以求衣食。而自活命)方口食者。(谓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而自活命)维口食者。(维即四维也。谓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以上离四邪命。为乞食之一意也。二者破饿外道邪见。有等外道。自以吞饥忍饿为解脱法。枉自饥饿。不知徒受困苦。安能解脱。故佛教比丘。常行乞食。资身助道。令他生福。不以饥苦为道也。
△二分条别释十。一活命自由益。
一者常行乞食。以自活命。出入自由。不属他故。
出入约安居处说。以佛制比丘。日中一食。树下一宿。出则乞食资养色身。入则行道参究本性。自由者。出家人。孤云野鹤。内无妻子挂碍。外无世务攀缘。以道为乐。故云自由。不属他者。他即人情事务也。
△二说法起善益。
二者行乞食时。先说妙法。令起善心。然后自食。
檀越施食。沙门施法。以见食法二施。自他兼利之胜益也。又乞食令他种福。说法令他种慧。是为化利人天之妙行。
△三化他生福益。
三者为不施人。发大悲心。为说正法。令起舍心。而生胜福。
前科为不善者说妙法。令彼起善。护彼不堕三途。此科为不施者说正法。令起舍心。护彼不堕贫贱。故云生福。可谓大悲矣。可谓胜利矣(其所重者。大悲说法也。假若不能说法。又无净行。乞丐无异。胜福何生)。
△四福智无穷益。
四者依佛教行。增长戒品。福德圆满。智慧无穷。
前云常行乞食。化他说法。即佛教行人钦遵不违。远离邪命。即是依佛教行。增长下。谓心无贪求。身无挂碍。表里既净。即是增长戒品。戒能生定。定能发慧。内具慈悲。外彰万行。自他兼利。一切功成。义兼人天供养则福圆。凡圣赞扬则德满。又能应机说法。则见智慧无穷。不亦两足尊乎。故云胜利。
△五消慢起敬益。
五者常行乞食。于七九慢。自然消灭。众所恭敬。是良福田。
七慢者。恃己陵他。贡高自大。于佛法中。自谓满足。所计不同。故有七种。一慢。(谓同类相傲也。于相似法中。执己相似。又于下劣中。执己为胜)二过慢。(于同类相似法中。执己为胜。或复他人胜于己处。执为相似。言我与他同)三慢过慢。(于胜争胜。他本胜己。而反执己胜他。是为慢过慢)四我慢。(恃己陵他也。倚恃自己所能。欺陵他所不及)五增上慢。(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也。本未得上圣法。谓我已证上圣之法。即大妄语)六卑劣慢。(以劣自夸也。谓己但有下劣少分之能。反自矜夸。以彼多分之能不及于我也)七邪慢。(自实无德。妄为有德。执着邪见。不礼塔寺。不敬三宝。不诵经典)以上为七慢。九慢法数不出。惟恐上于父母。下于子侄而争胜者。兼前七种。共为九慢。再俟参考。自然消灭者。谓沙门外着袈裟。内存忍辱。常行乞食。则贡高自退。憍慢亦除。是为有德之人。谁不恭敬。令他种福。能消信施。故曰良田。
△六当得顶相益。
六者于乞食时。当得如来无见顶相。应受世间广大供养。
无见顶相者。是佛三十二相最上之相也。谓顶上有肉。高起如髻。在青螺发中。一切人天二乘菩萨皆不能见。是佛因中常行乞食。感发而成。比丘亦尔。我今乞食。当得此相。应受下。谓因中乞食。果上应供(当得二字。是行人之愿也。以乞食为因行。顶相为果德。然既感顶相。必究竟成佛。要知行人正乞食时。三轮俱寂。二执全空。能乞之心。天眼龙睛。觑他不着。有如是因。方感顶相之报。若夫人我攻心。贪瞋交作。求一人天果报犹恐未能。顶相奚得哉)。
△七住持三宝益。
七者汝等佛子随学此法。住持三宝。饶益有情。
此法即常行乞食之法。随学者。随从佛教习学不违。住持三宝者。安心佛道。觉照自。心是为住持佛宝。依教奉行。轨持不失。即住持法宝。与众同住。和合无瞋。即住持僧宝。绍隆三宝。常住于世。为人天轨范。出世慈航。故云饶益。
△八戒无希望益。
八者于乞食时。不得为求饮食起希望心。赞叹一切男子女人。
乞食之法。在随缘知足。故不得起希望之心。假若希望求食。谬加称赞。是为阿?谄诈。尊重佛子故不如是。益在止贪。
△九平等行慈益。
九者行乞食时。须依次第。不应分别贫富之家。
不分别是平等行。谓法性平等。本无高下。当称性循乞。远离情见。可谓慈航普驾之胜益矣。
△十佛喜为缘益。
十者常行乞食。诸佛欢喜。得一切智。最为良缘。
依教奉行。乞食为缘。得一切智。所以佛喜。一切智者。以乞食所以资命。命在所以修道。道成所以起智。智知一切法。约所知法上得名。故名一切智。然此道与智。皆从乞食活命中来。所以乞食为得智之良缘也。
△三结略该广。
智光菩萨。我为汝等略说如是十种利益。若广分别。无量无边。汝等比丘。及未来世。求佛道者。应如是学。
△二偈颂。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智光菩萨汝谛听。出家大士应离贪。当发出世修行心。乞食头陀为根本。凡夫住于有漏食。圣者悉依无漏食。有漏无漏诸圣凡。一切无不依食住。我为汝等诸佛子。开演出世三利行。三世如来所称赞。乞食功德有十利。
此颂诫听标益也。大士即菩萨之称。应离贪者。谓出家人借食助道。随得便用。勿得希望美食。即是离贪。头陀虽有十二。以乞食为本。凡夫即泛常之夫。但知穿衣吃饭。饥餐渴饮而已。住者依止也。依饮食资养。方能住世。有漏者。以人有我执。食有生灭故。即后文段触思识四食也。以未得真常。皆有堕落。故名有漏。无漏者。即禅悦法喜为食也。有漏无漏下。双结圣凡。谓圣凡品格虽殊。莫不皆依食住。(食者本无漏与不漏。然漏不漏只在人耳。如界内凡夫。我执不亡。不出三界。漏落于人天等。故名有漏。三乘圣人我执已尽不落三界受生。故名无漏)二利者。即自利利人。如乞食资身。借身修道为自利。令施食之人。供养获福为利他。然食虽兼四。且约段食。三世下二句。结显标益。
偏称此行最为胜。出入自在无系缚。先令施主发初心。令趣菩提然后食。为除悭贪说妙法。能趣大舍无量心。依大师教行乞食。增长无量诸梵行。七九种慢自除灭。为诸人天所尊敬。如来顶相不可见。转妙法轮化十方。尽未来际传此法。令不断绝三宝种。若为饮食起妄心。不应赞叹诸男女。起大慈悲平等意。不生分别贫与富。清净乞食佛所赞。一切种智从此生。
此正颂十利。初二句颂长行第一利。此行。即长行乞食之行也。以其离贪助道。最为胜利故。无系缚者。既常行乞食。孤标自得。无挂无碍。即长行不属他故之义。先令下二句。颂第二。先令发心者。即是说法开示。令未发心者发心。故曰初心。令趣菩提者。即前文善心。长行只言善心。颂中令趣菩提。所谓能令施主趣菩提之善心也。趣者向也。谓向果之初心也。然后食者。即乞食之人愿行也。如未及受食。先举其意。愿施食之人。先证菩提。祝愿之次。方乃食之。非是施主实成道后乞者方食。为除下二句。颂前第三。为除悭贪者。即长行为不施之人。因彼悭贪不施。故说妙法。广赞布施功德。以投彼悭者之机。故云妙法。因法投机。令悭者大悟。故能趣向大舍。所谓打破悭囊。运出宝藏。故云无量心也。依大下二句。颂前第四。大师即佛。梵行即前戒品。义兼福智。七九二句颂前第五。如来下二句颂前第六。长行云应受世间广大供养。颂云转妙法轮。化十方者。互有隐显。以长行但云受供。不云说法。是受供显。说法隐。颂中反之。若前后照应。因转法轮教化十方。所感人天供养其意则全。尽未下二句。颂前第七。传此法者。即除贪乞食之法。转相传受。能令三宝常住。故云不断绝。若为下二句。颂前第八。长行云。不得为求饮食起希望心。颂云若为饮食起妄心。若字不顺。只当用不字为妙。不应下。当增为食二字。即不应为食赞叹男女。与长文合。起大下二句。颂前第九。前云须依次第。颂云平等。盖次第即平等行慈也。清净下二句。颂前第十。前云佛欢喜。颂云佛所赞。盖因欢喜所以称赞。一切种智。即佛智也。从此生者。谓逆流穷源。皆从乞食生起也。良以乞食离贪。即是无垢性。以无垢性中起无漏行。具无量德。终证佛智。而出世之益。何胜此乎。故标胜利者宜矣。
三世如来出于世。为诸众生说四食。段触思识为其四。皆是有漏世间食。唯有法喜禅悦食。乃是圣贤所食者。汝等厌离世间味。当求出世无漏食。
此颂结显胜益也。佛谓众生皆依食住。食有四种。今初二句标定。第三句列名。段谓行段。或分段。(有资益之义。谓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入腹变坏。资益诸根。故言段食。古译经律。皆为抟食。以手抟取故。后译复言浆饮等不可抟取。遂译为段食)触食。(触即对也。谓六识所对色等诸尘。柔软细滑。冷暖等触。而生喜乐。俱能资益诸根。故为触食。又一切鬼神。触气而食。故名触食也)思食。(思谓第六识思想可爱之境。生希望意。而能润益诸根。如人饥渴。至饮食处。望得饮食。而身不死。故名思食也)识食。(识以执持为义。即第八识也。由前三食势分所资。能令此识增胜。执持诸根。故名识食。又无色界天。及诸地狱众生。不用饮食。独有第八识执持长寿。故有食义)盖此四食俱约界内。故曰皆是等。唯有下二句。为无漏食。法喜者。即闻法欢喜。而能充饥。故有食义。禅悦者。即无漏禅定。寂静安闲。其心怡悦。而能充满。故有食义。不用世间四食。是为圣贤食也。法华云。法喜禅悦食。更无余食想。汝等下二句结劝。然世间之食虽具四种。而佛命乞食者乃段食也。今又劝离者。谓佛对初进沙门。离四邪命。常行乞食。除贪去慢。资益诸根。无非助道之缘而已。然久之亦不可恋着。意在欲求出世之道。须求出世之食。必当参究佛法。见道而喜。又禅定怡神。可资慧命。是为无漏。此亦回权入实之谓也。又寻常乞食。不作食想。不知有我。能所两忘。三轮俱寂。虽段食亦为无漏矣。
△三明恒服弃药十种胜利二。一长行三。一指明标徴。
复次智光菩萨。出家佛子。于诸医药不应贪着。若有病时。他煎药已。所弃舍药。诃梨毗梨。及阿摩勒。取是等药。即应服之。乃至一生。服所弃药。于诸药等。常生知足。如是名为真实沙门。出家佛子。恒服弃药。是人获得十种胜利。云何为十。
此医药中无垢性也。弃药者。即他人煎饮所余之渣为弃药。谓弃之不用也。良以四大不调。或五脏不和。皆谓有病。须医药以治之。仍用投症者可愈。未闻他服所弃之渣已取为药。若以医书论。无味之甚矣。今佛用之者。良有二义。一事。二理。事者如弃药无力。亦未尝投病。而欲其功效者。乃三果之力也。用果作引。无病不治矣。此乃如来现量之知。勿以世论为难也。三果者。一诃梨。此云天主持来。此果为药。功用至多。无所不入。亦无所不效也。二毗梨。具云毗梨耶。此云精进果。若用此果。有追寻病根之力也。三阿摩勒。树叶似枣。华白而小。果如胡桃。味酸甜。可入药用。此三果共弃药煎之。或为丸。为散。亦不定。以上约事说。实用弃药。奈三果此方无。若然在西域则可。在此方则未可也。不可胶柱。二约理表。事药治身。理药治心。良以心病虽多。简略不出六种。一贪病。于世五欲希望无厌。出家比丘。用布施药。发解脱心以治之。二放逸作恶病。当用戒药治之。三嗔病。当用忍乐治之。四怠病。用精进药治之。五昏沉妄想病。用禅定药治之。六痴病。用智慧药以治之。广至八万四千尘劳皆病。当用八万四千陀罗尼药以治之。问。六度固有药义。而未尝弃之。然用表弃药者何所取法。答。六度之法。诚为超凡之妙剂。入圣之神方。诸佛用之。治五住烦恼诸病。离二死之苦殃。证一乘之妙域。固未尝弃之。而凡夫众生不信因果。不省罪福。放逸造业。甘心苦趣。束手死门。虽有六度良药。背驰弗顾。非弃而何哉。今佛借事表理。应服者则服。事事知足。处处达真。名为真沙门。佛弟子也。恒服下。标十胜利。三果名。或表戒定慧(华山止持会集。引根本百一羯磨云。有五种果。若食非时。若病无病。并随意食。一阿梨勒。此云天主持来。二毗醯勒。三庵摩勒。即岭南余甘子。形似槟榔。食之除风。四末粟者。即胡椒。五举苃利。即蒟酱。蒟音举。亦可作药)。
△二正明十利十。一息贪正念益。
一者为求药草。不近他人。永息贪求。安住正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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