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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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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注释:
(1)最后心:第十地菩萨心识最后际刹那,第二刹那必定成佛。
(2)能取:内心。
(3)所取:外境。
(4)如所有:事物本性、法性。
(5)尽所有:世俗世间所包括的一切事物。
(6)一切所知境:可以认识的一切外境。
(7)究竟智:即佛陀的一切相智。
(8)四加行。
(9)即佛的智法身。
(10)八现观:三智、四加行和法身八事。
(11)所为:需要或宗旨。
(12)空性慧:般若。
(13)师子贤著。
(14)三相:因明三支或因三相:遍是宗法、同品遍、异品遍。
(15)参见本书附篇中《八现观七十义之差别法数》(下简称《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一。
(1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二。
(17)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三。
(18)颠倒增益:虚构。
(19)差别法:事物的特征。
(20)法性。
(21)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四。
(22)如来藏:自性住种姓即自性住佛性义,一切众生皆有可以成佛的佛性,或能成就如来自性身依住之处,即染污心之真如、法性、空性。如来藏,即款离客尘烦恼位的心所,皆有自性清净的法性,即一切有情心中所具有的真如法性。
(23)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五。
(24)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六。
(25)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七。
(2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八。
(27)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九。
(28)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十。
(29)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一。
(30)等起:出发点。
(31)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二。
(32)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三。
(33)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四。
(34)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五。
(35)佛母:般若波罗蜜多。
(36)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六。
(37)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七。
(38)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八。
(39)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九。
(40)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十。
(41)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十一。
(42)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一、二。
(43)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三。
(44)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四。
(45)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五。
(4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六。
(47)所依事:依事物本体或处所。
(48)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七。
(49)差别事:事物本体、特征。
(50)有境:内心感觉。
(51)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八。
(52)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九。
(53)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一。
(54)甲操杰大师著,释现观庄严论心要,有三百四十六页,约译三十余卷。
(55)有境:心所。
(56)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二。
(57)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三。
(58)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四。
(59)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五。
(60)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六。
(61)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七。
(62)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八。
(63)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九。
(64)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十。
(65)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十一。
(66)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一。
(67)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二。
(68)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三。
(69)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四。
(70)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五。
(71)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六。
(72)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七。
(73)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八。
(74)参见《差别法数》中渐次加行十三义。
(75)初业:此指初发心。
(76)法称论师著。
(77)增上生:人天善趣安乐。
(78)参见《差别法数》中刹那加行四义。
(79)有境:内心。
(80)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一。
(81)四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
(82)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二。
(83)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三。
(84)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四。
(85)增上生:人天善趣安乐
(86)师子贤。
(87)指阿难。
(88)精通《中观论》、《现观庄严论》、《俱舍论》和《律经论》四部论典的学位名,称嘎希巴,即嘎登派精通此四论的格西。
(89)甲操杰。
(90)扎桑克·罗桑巴桑大喇嘛:西元一八八二—一九五五,格鲁派著名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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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略义宝鬘论
甲操杰大师 著
五台山扎萨克罗桑巴桑 讲授
隆果法师 译文度语
任杰 整理校勘
极尊圣者诸具大悲心者足下恭敬礼
悯诸众生度脱三有海,自由悟入甚深真性义,
善服施等六度正行衣,众生怙主上师足下礼。
佛说一切了不了义教,如实分析蒙佛亲授记,
补处慈尊文殊师利足,至诚一心恭敬头顶礼。
园林深处修习正定时,亲蒙能仁慈悲随摄引,
圆满教赐胜道波罗蜜,佛子师子贤足恭敬礼。
三世诸佛唯一共趣道,菩提道次次第殊胜礼,
数量次第如是决定理,应如理释师子贤妙宗。
此中,我们的大师以大悲体性,为所化众生的义利故,广说无量契经,其中之中心要义及广显三乘现证次第,即是《般若波罗蜜多经》。
于彼《般若波罗蜜多经》有广中略三部,彼三部又各分为三,即是九部般若。其广中广有五百卷,或谓支那(汉地)有译,中般若四百卷,诸大译师住世时,虽然俱说古印度有此经,但藏地未译,广中略即《般若十万颂》。中三部般若即《二万颂》、《万八千颂》和《一万颂》。略三部般若即《八千颂》、《大般若十八卷》和《般若略义》。彼等《般若经》所诠内容的中心要义,是显示远离一切实有戏论,与《八现观七十义》亦无差别。今且依据易于理解《般若经》密意的《现观庄严论》,及能通达彼等义理之方便的即圣解脱军与师子贤二阿闍黎的论释而作解释。
此中分二:一,所抉择的般若波罗蜜多;二,能抉择的方便----八现观释。
甲一、所抉择的般若波罗蜜多分三:一、般若波罗蜜多的性相;二、界限;三、真实与假名之差别。
乙一、性相:以四法所差别的究竟智,是般若波罗蜜多的性相。四法者,一所依的是佛,二通达以外境空的慧,三此亦是智,四通达谛实空如幻。然此等如其次第:胜出最后心(1)以下所摄;胜出经部师等所许执外境的识;胜如诸凡夫异生亦能通达能取(2)所取(3)异体空的根识等;胜出唯识师所许于二空之识执为实有,有此四种差别。然此性相是就遣除邪执分别为缘而说,若就遣除不同种姓异类而说,则现证如所有(4)、尽所有(5)一切所知境(6)的究竟智(7),即是真般若波罗蜜多的性相。
乙二、界限:唯在佛地。
乙三、真实与假名之差别:圆满一切相加行(8)等道般若波罗蜜多,及教般若波罗蜜多,是假名施设的般若波罗蜜多。于真实般若波罗蜜多,可分为二十一聚究竟无漏圣智(9)。由实执所系及无大悲心,现证无常等的圣智,是道般若波罗蜜多的影相。
甲二、能抉择之方便—八现观释分二:一、略标八现观;二、广释七十义。
乙一、略标八现观(10)分八:
丙一、一切相智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现证发菩提心等性相十法之究竟智,是一切相智的性相。此是就所化众生依彼一切相智的所知境,即能了知大乘圆满道体而说的。
丁二、差别:就遣除所化众生邪执分别为缘,总则一切相智可分为二:一了知主要所为(11)的一切相智,二了知一切所知行相的一切相智。此二并非不互遍。
丁三、界限:唯在佛地。
丙二、道相智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若谁补特伽罗自身相续中,以现证空性慧(12)所摄持的智,亦是成办菩萨圣者利他事业住现观种类,即是道相智的性相。
丁二、差别:谓由道相智所摄应当了知的现观;及应当作证的现观。初如现证无常等十六行相,及现证色等外境非实有的道相智,二如现证空性的道相智。
丁三、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佛地。若如俄大译师所许,则在佛地三智皆有,是圣解脱军和师子贤二论师的意趣。彼仅以文字为足,引《中般若经》难大乘圣者有一切智者,是未了达分析现证各各种类建立的所依据,乃生起所依的差别。何故不引《显明义释》(13)中“及”字“亦摄究竟道相智等前说亦然”等语,证大乘圣者身心相续中有一切智的论证耶?是故如前所许乃合正理。
丙三、一切智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若谁补特伽罗自身相续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慧所摄持的智,亦是寂灭苦集,成办解脱的现证住种类,即是一切智的性相。
丁二、差别:谓现证无常等十六行相,及现证能取所取异体空的一切智。
丁三、界限:一切圣补特伽罗皆有。彼许正入灭尽定时无一切智,及无大乘发心等者,是未分辨具有三相(14)之差别。
丙四、圆满一切相加行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为修三智行相获得自在而修习的菩萨瑜伽,是圆满一切相加行的性相。
丁二、差别:谓具有三智行相的证受境有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十地最后心。
丙五:顶加行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从缘空性的修所生慧所摄持门,修习智相至极的菩萨瑜伽,是顶加行的性相。
丁二、差别:若略则为加行道顶加行暖等四法,广则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乃至十地最后心。
丙六、渐次加行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为修三智行相次第决定无疑,获得坚固而修习的菩萨瑜伽,是渐次加行的性相。
丁二、差别:谓就能坚固门分十三法,就行相证受门有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十地最后心之前刹那。
丙七:刹那加行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从修渐次加行力所生的菩萨究竟瑜伽,是刹那加行的性相。
丁二、差别:谓有非异熟刹那加行等四刹那。
丁三、界限:唯在十地最后心。
丙八、法身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丁一、性相:由修三智行相力所获得的究竟果,是果法身的性相。
丁二、差别:略为四身,广则一百四十四种无漏圣智等。
丁三、界限:唯佛地有。
乙二、广释七十义分三:一、略释三智体;二、释四加行体;三、释法身体。
丙一、略释三智体分三:一、释一切相智;二、释道相智;三、释一切智。
丁一、释一切相智分十:
戊一、发心分三:一、性相;二、差别;三、界限。
己一、性相:为利有情故,希求圆满无上菩提的乐欲相应心,是发菩提心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具有乐欲发心等二十二种(15)。例如欲行施等所摄,利乐今世后世有情;及意乐相应欲得圆满无上菩提的心,是意乐相应大乘发心的性相。如是准于余处亦如是类推。
己三、界限:此中正说界限,谓从大乘下品资粮道乃至佛地。若广说之,唯大乘发心以修习力所得,未入道者亦有。广释此义,在答诤文处,有某注释谓在希求善法乐欲性相之前,作为希求菩提乐欲者,是未详观《八千颂广释》,亦毫未了知彼初答诤文,是为成立初中后三为主要的是大悲心,是为成办大乘发心之因;且应与彼后答诤文中之希求乐欲,当成为无有差异,是未了解生起般若波罗蜜多之道次,以智者观之,显然成为可笑之处。
戊二、此说大乘教授分三:
己一、性相:谓无倒开示能得大乘发心所求方便的能诠声,是大乘教授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开示修行自体等十法(16),如开示不违越世俗胜义二谛,而修习福智二资粮瑜伽之语,是开示修行自体的性相。开示轮回流转品的因果,及开示还灭品的因果—四谛真理,劝令如其次第取舍修习通达之语,是开示以四谛为所缘境教授的性相,余处亦随应准知。应当分辨教授与教授语的差别。
己三、界限:从未入大乘资粮道之前乃至佛地皆有。唯于教授义许为教授是大错谬。
戊三、大乘顺抉择分分三:
己一、性相:若就遣除异类不同为缘而说,则是大乘义现观。若就遣除邪执分别为缘而说,则是大乘顺解脱分之后所生起的大乘现观。复以胜解行地所差别而说,则是大乘顺抉择分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即大乘加行道暖顶忍世第一法四种(17),为大乘加行道暖位观察施设之所依事,是彼所缘的性相。于自所缘境能对治颠倒增益(18)差别法(19),大乘加行道暖位的智,是彼体相的性相。余处随应准知。
己三、界限:界限可知。
戊四、此中正说修行的所依自性住种性分三:
己一、性相:以修所生慧成为主要时,大乘修行亲所依的法界(20),是此中正说修行所依自性住种姓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就所依法之门,此中正说有十三种(21),乃大乘资粮道的所依等。
己三、界限:此中正说从暖位起;总说从资粮道乃至最后心。若广言之,自性住种性者,谓有情之心由实执垢染俱空之真知,即称谓“如来藏”(22)是。
戊五、大乘修行之所缘分二:
己一、性相:大乘修行观察增益施设所依事,是大乘修行所缘的性相。
己二、差别:若略则有十一法(23),广则为一切法。
戊六、大乘修行之所为分三:
己一、性相:因何所为故而入修行的究竟果,是大乘修行之所为的性相。
己二、差别:有三大所为。(24)
己三、界限:唯在佛地。
戊七、披甲正行分三:
己一、性相:谓就施等一一般若波罗蜜多,各俱摄六波罗蜜多,由修持意乐所差别的菩萨事业,是披甲正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此有六种。(25)
己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十地最后心。
戊八、趣入正行分三:
己一、性相:就大乘道加行为主要门而修持的菩萨事业,是趣入正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此有九种。(26)
己三、界限:从胜解行地乃至十地最后心。
戊九、资粮正行分三:
己一、性相:谓不违越二谛道次第,能正出生自己亲果大菩提的菩萨事业,是资粮正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有十七种。(27)
己三、界限:从上品世第一法乃至最后心。
戊十、出生正行分三:
己一、性相:由修福智二资粮力决定出生一切相智的清净瑜伽,是出生正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有八种。(28)
己三、界限:唯在三清净地。
丁二、释道相智分二,一、道相智之支分;二、具足支分之道相智。
戊一、道相智之支分分三:
己一、性相:此中正说道相智之支分的性相,谓远离障碍生道相智的现行骄慢等,能成为圆满道相智的支分,菩萨身心相续中的功德,是道相智之支分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远离违缘障碍、俱有助缘发心、正因种姓、本性和作业五种。
己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29)
戊二、具足支分之道相智分三:
己一、了知声闻道之道相智分三:
庚一、性相:谓由菩提心为等起(30)心,现证空性的慧所摄持;回向一切有情皆得成佛,以上三差别法为缘现证无常等,为摄受声闻种姓所应了知的现观,是了知声闻道之道相智的性相。
庚二、差别:谓现证无常等十六行相。(31)
庚三、界限:一切大乘者俱有。
己二、了知独觉道之道相智分二:
庚一、性相:余与上同。为摄受独觉种姓,现证所取寂静之智,是了知独觉道智之道相智的性相。(32)
庚二、界限:一切大乘圣者俱有。
己三、了知菩萨道之道相智分二:
庚一、具有大胜利功能之大乘见道分三:
辛一、性相,谓能破除生死涅槃二边之谛现观,是具有大胜利功德之大乘见道的性相。
辛二、差别:有十六刹那。(33)
辛三、界限:谓在初地所作圆满的第一刹那中。
庚二、大乘修道分二:一、修道作用;二、有作用修道。
辛一、修道作用分二:
壬一、性相:由修大乘修道力所获得之功德,是大乘修道作用的性相。
壬二、差别:此有六种。(34)
辛二、有作用修道分二:
壬一、有漏修道分三:一、无上胜解作意修道;二、回向无上作意修道;三、随喜无上修道。
癸一、无上胜解作意修道分二:
子一、正释分三:
丑一、性相:信解三佛母(35)义为利生之本源的大乘随现观,是无上胜解作意修道的性相。
丑二、差别:有二十七种。(36)
丑三、界限:从初地乃至第十地。
子二、彼胜解修道之胜利,谓诸佛菩萨于修三种胜解的菩萨一分,即从彼分令心欢喜分,或说真实功德二分随一,是此中正说胜解修道胜利的性相。(37)
癸二、回向无上作意修道分三:
子一、性相:能令自他善根,转成圆满无上菩提支分,由作业差别为缘的有漏大乘随现观,是回向无上作意修道的性相。
子二、差别:有十二种。(38)
子三、界限:界地如前。
癸三、随喜无上修道分三:
子一、性相:谓于自他善根深修随喜的大乘有漏随现观,是随喜无上修道的性相。
子二、差别:此有二种。(39)
子三、界限:界地同上。
壬二、无漏修道分二:一、引发修道;二、清净修道。
癸一、引发修道分二:
子一、大乘引发修道的性相,谓能建立自果究竟智德成绩所差别的大乘无漏随现观,是大乘引发修道的性相。
子二、差别:此有五种。(40)
癸二、清净修道分二:
子一、性相:谓能建立自果究竟断德成绩所差别的大乘无漏随现观,是清净修道的性相。
子二、差别:此有九种(41)。此二界限皆从初地乃至第十地。
丁三、释一切智分四:一、与果般若远近之因由;二、成立彼之因由;三、所治品与对治品之差别;四、一切智加行。
戊一、与果般若远近之因由分二:
己一、性相:谓由方便智慧及大悲心亲所摄持,现证无常等之大乘圣者身心相续中的智,是遮三有边所差别道智的性相。从大悲心门观待世俗,能遮寂灭边所显示的大乘圣现观,是遮寂灭边所差别一切智的性相。(42)
己二、界限:二者俱从初地以上皆有。
戊二、成立彼(远近)之因由分二:一、与果般若遥远的一切智;二、与果般若邻近的一切智。
己一、与果般若遥远的一切智分二:
庚一、性相:谓远离方便及大悲心,非由现证无谛实慧所摄持的智,是与果般若遥远的一切智的性相。(43)
庚二、界限:从声闻独觉见道乃至无学道。
己二、与果般若邻近的一切智分二:
庚一、性相:谓由殊胜方便智慧所摄持,现证无常等之菩萨圣智,是与果般若邻近的一切智的性相。(44)
庚二、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十地最后心。
戊三、所治品与对治品之差别分二:
己一、所治品的一切智分二:
庚一、性相:谓非由方便智慧所摄持,现证无常等的智,是所治品的一切智的性相。(45)
庚二、界限:一切小乘圣者俱有。
己二、对治品一切智分二:
庚一、性相:谓由殊胜方便智慧正摄持,现证无常等智,是对治品一切智的性相。(46)
庚二、界限:从大乘见道以上俱有。
戊四、一切智加行分三:一、正释;二、彼(一切智加行)之行相;三、彼一切智加行果。
己一、正释分三:
庚一、性相:谓所依事(47)的世俗与胜义真理随一上,能灭除颠倒执著的菩萨瑜伽,是此中正说一切智加行的性相。
庚二、差别:此有十种。(48)
庚三、界限:此中虽说就所差别事(49)门唯与加行道相配合,然至第十地亦有。
己二、彼一切智加行之行相分二:
庚一、性相:谓于所依事之差别、所相、能相和有境(50)上,能灭除颠倒执著所差别之菩萨加行证受相,是此中所说一切智加行平等的性相。
庚二、差别:就相差别有四种。(51)
己三、彼一切智加行果:谓现证远离戏论之大乘谛现观,是此中所说大乘见道的性相。由知见而起的现观,是由菩萨见道所摄持者,为此中所兼说,上已释竟。(52)
丙二、释四加行体分四:一、释圆满一切相加行;二、释顶加行;三、释渐次加行;四、释刹那加行。
丁一、释圆满一切相加行分二:一、总建立;二、正说道于身心相续中生起之次第。
戊一、总建立分四:一、修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证受相之差别;二、加行差别;三、修加行之功德及违缘过失;四、显示道般若波罗蜜多之性相。
己一、修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证受相之差别分二:
庚一、性相:谓由加行境、道和证受相之差别,是此正说加行行相之性相。
庚二、差别:有一百七十三法,圆满一切相加行(53)。余义已于《心要庄严疏》(54)释竟。
己二、加行差别分三:
庚一、此中正说主要加行分二:
辛一、性相:谓由通达外境和有境(55)事、道和相三法谛实空,远离戏论的止观双运菩萨瑜伽,是此中正说主要加行的性相。
辛二、界限:从大乘加行道暖位乃至最后心。
庚二、此中正说唯大乘加行分二:
辛一、正释分三:
壬一、性相:为修三智行相能得自在,而总修习的菩萨瑜伽,是此中正说唯大乘加行的性相。
壬二、差别:此有二十种加行。(56)
壬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起。
辛二、兼显修加行所依之补特伽罗分二:
壬一、性相:谓从承侍供养诸佛等门,善巧积集善根的菩萨,是修加行所依之补特伽罗的性相。
壬二、界限:从未得大乘资粮道的前刹那亦有。
己三、修加行之功德及违缘过失分二:
庚一、修加行之功德分二:
辛一、性相:由修大乘加行力所得之胜利,是修大乘加行功德的性相。
辛二、差别:此有十四种。(57)
庚二、修加行之违缘过失分二:
辛一、性相:谓能障碍加行生起或安住加行,是修加行过失的性相。
辛二、差别:此有四十六种,(58)密意显示,由了知此等过失,若能不为彼等过失所染污,修加行善巧成就,则必须了知无倒依止善知识法,故本颂正说次第,不摄依止善知识法。
己四、显示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证受相之性相分三:
庚一、性相:谓能获得果般若波罗蜜多的方便,修习止观双运的菩萨事业,是道般若波罗蜜多瑜伽的性相。
庚二、差别:有九十一种。(59)
庚三、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
戊二、正说道于身心相续中生起道之次第分四:一、加行生起位;二、成熟位;三、所依之补特伽罗;四、补特伽罗的修习次第。
己一、加行生起位分二:
庚一、性相:为当得佛位,经三无数劫积集资粮,善巧修习一切相智菩萨身心相续中的法现观,是此中正说大乘解脱分的性相。
庚二、差别:略为五种,广则二十一聚无漏智之智德种类悉皆圆满。(60)
己二、成熟位分二:
庚一、性相:谓以方便为主一分所差别的菩萨义现观,是此中正说大乘顺抉择分的性相。
庚二、差别:此有十二种。(61)
己三、所依之补特伽罗分三:
庚一、性相:谓获得远离怀疑三宝是否真皈依处的现行疑惑等相随一之菩萨,是所依之补特伽罗的性相。
庚二、差别:此有三种。(62)
庚三、界限:利根从大乘加行道暖位以上皆有。
己四、补特伽罗的修习次第分三:
庚一、生死涅槃平等加行分二:
辛一、性相:谓在后得位中,亦能破除生实执现行的机缘,安住清净地菩萨的智,是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的性相。(63)
辛二、界限:谓从第八地起。
庚二、严净无上刹土加行分二:
辛一、性相:谓令自己将来成佛的殊胜刹土,善根成为坚强能力,安住清净地的菩萨智,是严净无止刹土加行的性相。(64)
辛二、界限:界限如前。
庚三、方便善巧加行分三:
辛一、性相:谓从寂灭粗功用门,任运成办事业,安住清净地的菩萨智,是方便善巧加行的性相。
辛二、差别:此有十种。(65)
辛三、界限:界限如前。
丁二、释顶加行分四:
戊一、释加行道顶加行分四:
己一、暖顶加行分二:
庚一、性相:谓在醒觉时,从止观双运门,由修空性力,则于梦中亦能观一切法谛空如幻等,获得十二相随其一种的顺抉择分,是暖顶加行的性相。此是就需要缘空性修所生力而得,总则能于梦中忆念诸法如梦,一般凡夫异生亦多能生。
庚二、差别:此有十二种。(66)
己二、顶顶加行分二:
庚一、性相:谓由修般若波罗蜜多力。较量等同供养三千世界诸佛尤为超胜,获得十六种福德增长的第二顺抉择分,是顶顶加行的性相。
庚二、差别:谓就相门有十六种增长。(67)
己三、忍顶加行分二:
庚一、性相:谓于圆满成就三智智德种类的妙慧,及获得利他事业坚固不变的第三抉择分,是忍顶加行的性相。
庚二、差别:谓于方便智慧俱获得坚固有二种。(68)
己四、世第一法顶加行:由于生起见道功德成熟,随喜四菩萨善根,及获得无边三摩地,其心坚固的第四顺抉择分,是世第一法顶加行的性相。(69)
戊二、见道顶加行分二:
己一、性相:谓能对治见道所断分别种子的大乘谛现观,是见道顶加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谓有能对治能取所取四种分别遍计种子的四对治法,广则忍智十六刹那。(70)
戊三、修道顶加行分二:
己一、性相:谓能对治修道所断分别种子的大乘随现观,是修道顶加行的性相。
己二、差别:若略说就所断分四,若广则从初地第二刹那乃至第十地。(71)
戊四、无间道顶加行分二:
己一、性相:谓总修三智成为至极的瑜伽,能正生起一切相智,是无间三摩地顶加行的性相。(72)
己二、此中所说是就所应遣除邪行分二:
庚一、性相:谓执著二谛不能合为一体的种子和现行随一,是此所说应遣除邪行的性相。
庚二、性相:此有十六种。于彼执著若许为能缘和所缘等,则必须为实有,若许为谛实空,则不能安立一切能所现行和种子。这亦是说,是从观待所化众生亲切意乐而说,成就无间顶加行,必须断除彼邪行等。实则获得见道之后,即断尽分别,得第八地以后,俱生与现行则无容出生。(73)
丁三、释渐次加行分三:
戊一、性相:上已释竟。
戊二、差别:为修三智一百七十三相获得坚固,例如于修习次第决定位中,修苦无常加行,亦是渐次加行。若是广分,则有一百七十三种,若就能坚固门为缘,可分十三种。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之前刹那。(74)
戊三、异门差别:依《般若二万颂光明论》(圣者解脱军论师著)所说:有三种异门差别,一渐次作,二渐次学,三渐次修三种。初谓开示初业(75)菩萨依如此次第修习之法,如《释量论》(76)云:“是故无常后说苦,复从苦后说无我。”是说由先观粗无常,随即思惟忆念当死,然后思惟恶趣苦,了知从此当往何处,唯随业自在,自无主宰,从而即能励行断恶修善,能决定依增上生(77)因果位次修习。此复从思惟细无常,遍缘生死总过患,一切行苦;及思惟补特伽罗无我等法门,以成就大悲心为先导,发起胜菩提心。依决定次第修习施等波罗蜜多,主要是显资粮道位中修习渐次轨则。譬如在资粮道位,修习施等波罗蜜多渐次加轨则,即是为利益有情,能依决定次第修习施舍自身、受用和善根等之舍心。如是于其余波罗蜜多亦应了知。次复随念三宝;又特别是随念自己增上之天;及于损害净戒的所治品起防护心;以及修行施舍。然彼等亦依通达空性妙慧所摄持门而修习者,是为能令渐次坚固之支分。更主要者谓初三品位次别别显示三智行相;及于圆加行位中所有总显三智行相,悉能生起决定次第而作修习法义。总则于圆加行的修习轨则中,若于何道修力弱小,则于最初修习等亦有次第错乱而修。
二渐次学者,谓以修空性总义轨则而通达修所生慧所摄持门,依次第修习三智行相,是由其余加行道处所摄。
三渐次修者,谓从现证空性慧所摄持门,依决定次第修习三智行相,是从初地乃至十地最后心之前刹那所有修行。
此中为利他故,能于自身、受用和善根,依次第修习舍心的菩萨瑜伽,是布施渐次加行的性相。布施分为法施、财施和无畏施三种。从防护净戒等门,依次第修习净戒的菩萨瑜伽,是净戒渐次加行的性相。净戒分为律仪戒、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三种。他作怨害悉能忍耐,依次第修习安忍的菩萨瑜伽,是安忍渐次加行的性相。此中分安受苦忍、耐怨害忍和谛观法忍的菩萨三种忍。依次第勤修精进的菩萨瑜伽,是精进渐次加行的性相。精进分五,一、披甲精进,二、加行精进,三、不怯弱精进,四、不退屈精进,五、不满足精进。略为披甲精进、摄善法精进、饶益有情精进。依次第修习静虑的菩萨瑜伽,是静虑渐次加行的性相。静虑分三,一、能令此生身心住安乐的静虑,二、能成办现前功德的静虑,三、能饶益有情的静虑。依次第修证如所有尽所有般若妙慧的菩萨瑜伽,是般若妙慧渐次加行的性相。妙慧分三:一、通达世俗之妙慧,二、通达胜义之妙慧,三、通达利益有情事业之妙慧。诸佛功德在胜义中不可得,在世俗中无倒依次随念之菩萨瑜伽,是随念诸佛渐次加行的性相。于随念法渐次加行,及随念僧渐次加行的性相二者中,除法宝或善不善无记法,及有学不退僧易彼所云“诸佛功德”处外,余皆相同。依次随念三种律仪之菩萨瑜伽,是随念净戒渐次加行的性相。依次随念三种布施之菩萨瑜伽,是随念舍渐次加行的性相。以证明理随念生天圣智等之菩萨瑜伽,是随念天渐次加行的性相。依次修习真实义之菩萨瑜伽,是了知清净支分法无自性渐次加行的性相。
丁四、释刹那加行分三:
戊一、性相:上已释竟。
戊二、差别分四:(78)
己一、非异熟刹那加行,谓有粗功用刹那加行位中,获得诸无漏智现前种类之最后瑜伽,是非异熟刹那加行的性相。
已二、异熟刹那加行,谓无粗功用位中,获得诸无漏智真正种类之最后瑜伽,是异熟刹那加行的性相。
己三、无相刹那加行,谓现证一切诸法,远离实有性相所差别之最后瑜伽,是无相刹那加行的性相。
己四、无二刹那加行,谓现证能取所取异体空之最后瑜伽,是无二刹那加行的性相。
此中前二是就有境(79)圣者现前之相而立,后二是就外境粗细胜义门而立。
戊三、界限:唯在最后心。
此与渐次加行修法,已于余处释竟。
丙三、释法身体分三:
丁一、法身性相:谓以究竟断德与证德智所差别,功德圆满究竟,是法身的性相。
丁二、差别分四:
戊一、佛自性身:谓于法界自性清净中,永离诸垢染所差别,无为法所摄持的究竟功德,是诸佛自性身的性相。(80)
戊二、智慧法身:谓现见一切所知:如所有尽所有的究竟智,是智慧法身的性相。判别者略为四智(81),广则有二十一聚究竟无漏智德。若许智慧法身与成所作智相违者,当知是颠倒所说。(82)
戊三、圆满报身:谓具足五种决定所差别之佛色身,是圆满报身佛的性相。(83)
戊四、化身佛:谓不具足五种决定所差别之佛色身,是化身佛的性相。说除圣者智体性外另有色身者,当知此乃某些声闻部所许之见,非本宗所许。(84)
法身作增上缘,获得的白净功德,是法身作用事业的性相。此中若分,有从安立增上生(85)位和安立无住涅槃位中,有二十七类事业。有谓安立“诸趣寂灭业”。唯是安立道所依增上生位中的事业,是非本义,因为显示遮遣唯独希求轮回安乐后,亦希求生起解脱之心故。
三身与四身之差别,唯开合不同,摄归三身亦是阿阇黎(86)意趣。有许佛自身相续中不摄圣智;及佛二种色身,非是真佛的性相等,乃是一类最大恶见,还自命为大圆满者;以及诸外道行者的书中所有此都不应说。又事业中亦有属于能作者及所作业,此二者易知。
偈曰:
能得现观道要诸次第,无边至教唯一正见眼,
显示离边中道真如性,一切至教究竟般若经。
如来殷切教诫善嘱累,于结集者(87)附托二再三,
所为密意我今略通达,为愿此论久住造略论。
智者希求利益诸众生,僅此能得无余究竟理,
如何受持甚深道智理,法理词义余处广宣说。
圣者密意深细极难量,我慧微劣修习力少分,
于此解释若有错误处,唯愿上师本尊垂慈悯。
尽此所有白净诸善根,愿此妙道恒常不远离,
尤愿尽虚空界诸众生,稳速同登趣入胜乘道。
此《现观庄严略义宝鬘论》,是因诸博通显密住戒勤修者的多方劝请,特别是错登·嘎希巴(88)佛增,为利初业行人易得趣入安乐支分,故殷勤劝请,五明论师达玛仁钦(89)造于大卓山嘎登寺尊胜洲。住戒勤修持藏DB法王记录。唯愿此论能令正法宝藏,从一切门,遍一切处,宏扬广大,长久住世。吉祥
[后记]:《现观庄严论》在古印度的疏释,藏译本有二十余种,西藏的疏释也很多,仅甲操杰大师就有四种,此《略义宝鬘论》是其中最略之本。一九四八年,五台山扎桑克·罗桑巴桑大喇嘛()由能海上师亲自从北京迎请至四川成都近慈寺,在译经院讲授此《略义》,由隆果法师译文度语,但主要是为学藏文者讲授,译文以藏汉文对照,为石印本,未辍文附梓流通。历经四十余年,幸得仅存一独本,弟子为报大喇嘛讲授此《论》四十四年之法恩,特将此《论》作了校刊整理,故记始末,以告贤哲。又因此《略义》文精义简,为使初学《现观》者易于理解,故依法尊法师译的《现观庄严论略释》,及极尊却吉坚赞大师的《现观庄严论释总义游戏海》,略标《八现观七十义》表,及略注《略义》中七十义之差别法数,仅供乐于研习《现观庄严论》者参考。
一九九二年三月于北京
注释:
(1)最后心:第十地菩萨心识最后际刹那,第二刹那必定成佛。
(2)能取:内心。
(3)所取:外境。
(4)如所有:事物本性、法性。
(5)尽所有:世俗世间所包括的一切事物。
(6)一切所知境:可以认识的一切外境。
(7)究竟智:即佛陀的一切相智。
(8)四加行。
(9)即佛的智法身。
(10)八现观:三智、四加行和法身八事。
(11)所为:需要或宗旨。
(12)空性慧:般若。
(13)师子贤著。
(14)三相:因明三支或因三相:遍是宗法、同品遍、异品遍。
(15)参见本书附篇中《八现观七十义之差别法数》(下简称《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一。
(1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二。
(17)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三。
(18)颠倒增益:虚构。
(19)差别法:事物的特征。
(20)法性。
(21)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四。
(22)如来藏:自性住种姓即自性住佛性义,一切众生皆有可以成佛的佛性,或能成就如来自性身依住之处,即染污心之真如、法性、空性。如来藏,即款离客尘烦恼位的心所,皆有自性清净的法性,即一切有情心中所具有的真如法性。
(23)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五。
(24)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六。
(25)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七。
(2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八。
(27)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九。
(28)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相智十义之十。
(29)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一。
(30)等起:出发点。
(31)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二。
(32)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三。
(33)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四。
(34)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五。
(35)佛母:般若波罗蜜多。
(36)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六。
(37)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七。
(38)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八。
(39)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九。
(40)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十。
(41)参见《差别法数》中道相智十一义之十一。
(42)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一、二。
(43)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三。
(44)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四。
(45)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五。
(46)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六。
(47)所依事:依事物本体或处所。
(48)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七。
(49)差别事:事物本体、特征。
(50)有境:内心感觉。
(51)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八。
(52)参见《差别法数》中一切智九义之九。
(53)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一。
(54)甲操杰大师著,释现观庄严论心要,有三百四十六页,约译三十余卷。
(55)有境:心所。
(56)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二。
(57)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三。
(58)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四。
(59)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五。
(60)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六。
(61)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七。
(62)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八。
(63)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九。
(64)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十。
(65)参见《差别法数》中圆满一切相加行十一义之十一。
(66)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一。
(67)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二。
(68)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三。
(69)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四。
(70)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五。
(71)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六。
(72)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七。
(73)参见《差别法数》中顶加行八义之八。
(74)参见《差别法数》中渐次加行十三义。
(75)初业:此指初发心。
(76)法称论师著。
(77)增上生:人天善趣安乐。
(78)参见《差别法数》中刹那加行四义。
(79)有境:内心。
(80)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一。
(81)四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
(82)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二。
(83)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三。
(84)参见《差别法数》中法身四义之四。
(85)增上生:人天善趣安乐
(86)师子贤。
(87)指阿难。
(88)精通《中观论》、《现观庄严论》、《俱舍论》和《律经论》四部论典的学位名,称嘎希巴,即嘎登派精通此四论的格西。
(89)甲操杰。
(90)扎桑克·罗桑巴桑大喇嘛:西元一八八二—一九五五,格鲁派著名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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