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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相经笺要悟道法师主讲(第六十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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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lxg20130220
時間:
2018-3-27 19:35
標題:
五戒相经笺要悟道法师主讲(第六十四集)
摘自《悟道法师:五戒相经笺要》
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谛知五阴法,深修六和敬,
远离不恭敬,除去六触身,
观六度相续,舍彼六爱身。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
罪亡心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怡悦,
于诸众生永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一切法,无所有,毕竟空,不可得。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无我见,无人见,无众生见,无寿者见。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诸行无常,一切皆苦,诸法无我,寂灭为乐。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阿闍黎存念,我弟子妙音,
始从今日,乃至命存,
皈依佛陀,两足中尊;
皈依达摩,离欲中尊;
皈依僧伽,诸众中尊。(三遍)
诸佛正法圣贤僧,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所修施等善,为利有情愿成佛。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真诚 清净 平等 正觉 慈悲
看破 放下 自在 随缘 念佛
诚敬谦和,仁慈博爱。一门深入,长时薰修。
敦伦尽分,闲邪存诚,信愿持名,求生净土。
父子有亲 夫妇有别 君臣有义 长幼有序 朋友有信
父慈子孝 兄友弟恭 夫和妇顺 君仁臣忠 朋实友信
仁义礼智信 温良恭俭让 礼义廉耻 孝悌忠信 仁爱和平
放下自私自利、是非人我、名闻利养、五欲六尘、贪嗔痴慢、怀疑嫉妒、七情情执、爱憎怨亲、胜负得失、控制占有。
菩提树下。四十八日。乃于癸未二月七日之夕。入正三昧。二月八日明星出时。廓然大悟。成正等觉。叹曰。奇哉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不能证得。
祖以杖击碓三下而去。惠能即会祖意,三鼓入室;祖以袈裟遮围,不令人见,为说《金刚经》。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万法,不离自性。遂启祖言:‘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祖知悟本性,谓惠能曰:‘不识本心,学法无益;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师、佛。’
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
我作佛时,所有众生,生我国者,远离分别,诸根寂静。若不决定成等正觉,证大涅槃者,不取正觉。
我作佛时,寿命无量,国中声闻天人无数,寿命亦皆无量。假令三千大千世界众生,悉成缘觉,于百千劫,悉共计校,若能知其量数者,不取正觉。
我作佛时。光明无量。普照十方。绝胜诸佛。胜于日月之明。千万亿倍。若有众生。见我光明。照触其身。莫不安乐。慈心作善。来生我国。若不尔者。不取正觉。
我作佛时。十方众生。闻我名号。至心信乐。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我作佛时。十方世界无量刹中。无数诸佛。若不共称叹我名。说我功德国土之善者。不取正觉。
东方恒河沙数世界。一一界中如恒沙佛。各出广长舌相。放无量光。说诚实言。称赞无量寿佛。不可思议功德。南西北方。恒沙世界。诸佛称赞。亦复如是。四维上下。恒沙世界。诸佛称赞。亦复如是。何以故。欲令他方所有众生,闻彼佛名,发清净心,忆念受持,归依供养。乃至能发一念净信,所有善根,至心回向,愿生彼国。随愿皆生,得不退转,乃至无上正等菩提。
每自作是念,以何令众生。得入无上道,速成就佛身。
无边殊胜刹。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自致不退转。
一心观礼,娑婆教主,九界导师,如来世尊,于五浊世,八相成道,兴大悲,悯有情,演慈辩,授法眼,杜恶趣,开善门,宣说易行难信之法。当来一切含灵,皆依此法,而得度脱,大恩大德,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一拜三称
一心观礼,清净法身,遍一切处,无生无灭,无去无来,非是语言分别之所能知,但以酬愿度生,现在西方极乐世界,常寂光土,接引法界众生,离娑婆苦,得究竟乐,大慈大悲,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一拜三称
误人第一是多疑,疑网缠心不易知,
勘破疑魔勤念佛,功纯自有佛加持。
弥陀教我念弥陀,口念弥陀听弥陀,
弥陀弥陀直念去,原来弥陀念弥陀。
少说一句话,多念一句佛,打得念头死,许汝法身活。
老实,听话,真干。不怀疑,不夹杂,不间断。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忆佛念佛,现前当来,必定见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五戒相经笺要 悟道法师主讲 (第六十四集) 2010/6/23 中国山东省海岛金山寺 档名:WD11-003-0064
佛陀教育网络学院的同学,大家好,阿弥陀佛!我们上一次把弘一大师在《五戒相经笺要补释》后面附录一篇文章,一共有十段,上一次我们学习了五段。今天我们接着把附录第六段再给它念下去,我们请看这个文:
【六、诸余经论有云:不能具受五戒者,一分、二分得受。若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谓不具受者,不得戒。彼云:问曰:凡受优婆塞戒,设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经说有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此义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灵峰亦云:若四分、三分等,既未全受,但可摄入出世福业,未可名戒学也。准斯而论,今人欲受戒者,当自量度。必谓力弱心怯,不堪致远,未妨先受一分乃至四分;若不尔者,应具受持,乃可名为戒学。岂宜畏难,失其胜利。】
这个是附录的第六段。上一次我们学习到受持三皈五戒,这一段是给我们举出其它经论上面有讲到的。说「不能具受五戒者,一分二分得受」,这个是其它经论也有这么提到,就是五戒不能够一次全部受,可以受一条二条。这个一条二条自己斟酌,在五条戒当中,目前我们能够做到那一条戒,就先受这个一条、二条。若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这是一部论典,依照这部论来讲,「谓不具受者,不得戒」,就是说你五戒没有全部受,这样是不能得戒。「彼云:问曰」,这个问就是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根据《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论》里面说的,如果五戒没有一次受不能得戒,这里提出一个问题。「凡受优婆塞戒,设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就是不能够五戒全受,如果受其中的一条戒,乃至受其中的四条戒,这样受能不能得戒?提出这么一个问题。「答曰:不得」,这个回答说不得,不得戒。下面又是一个问题,「若不得者,有经说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此义云何?」如果照这个说法,不能得戒,但是也有经典上讲,有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少分就是受一条、二条的,这个叫少分优婆塞;受了三条、四条戒的,叫多分优婆塞;五条戒全部受,叫满分优婆塞。经典也有这个说法,这个意思怎么解释?此义云何,这个意思要怎么说明?怎么说明少分、多分、满分?下面是回答。
「答曰:所以作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所以作是说者,就是说经上有这么说法,主要是给我们说明持戒功德的多少。如果你全部都持,当然功德是圆满的,所以叫满分,五条戒都受持,你这个功德是圆满。如果你能受三条四条,这个也有功德,但是不圆满,三条四条算是多分,虽然不圆满,他也很多了。受个一条二条,那是少分,比较少,功德比较少。五条都受持,功德是圆满,所以称满分;受三条四条叫多分,功德很多,但是还不圆满;受一条二条,功德比较少。此地作这个说明是经上有这个说法,要让我们明白持戒功德多少,是这个意思。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佛没有说有这样受戒的方法,佛没有讲。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理解到,佛当然是希望我们这个五条戒都能够受持,那才是最圆满的,能够得到圆满的功德。
下面举出蕅益祖师对受五戒,也有他的解释。「灵峰亦云:若四分、三分等,既未全受,但可摄入出世福业,未可名戒学也」。灵峰就是蕅益祖师,他的一部论叫《灵峰宗论》,在《蕅益大师全集》里面有这一部分,在这个论里面也有提到这个事情。「若四分、三分等」,就是受四条戒、受三条戒,等就是包括一条二条的。「既未全受」,就是没有全部受五戒,「但可摄入出世福业」,这样可以把它摄入在出世间的福业,福业就是福德善业,是福。「未可名戒学也」,就是不可以称为戒学,但是可以称为出世的福业,就是出世间的福德善业,有这个说法。「准斯而论,今人欲受戒者,当自量度」,准就是依据这个标准来讲,现在要受戒的人,当自量度,就是你要受戒自己要衡量衡量,我们戒受了之后能不能持这个戒,能不能做得到,能不能去落实,要衡量。「必谓力弱心怯」,就是也不必要,不必要怎么样?现在能力还很弱、达不到,这个心也很怯弱,「不堪致远」,就是心力都怯弱,怯弱的意思就是还不能真正去落实五戒,还做不到,这个就是不堪致远。我们自己要衡量自己现在这个能力,如果自己觉得还不行,「未妨先受一分乃至四分」,未妨就是不妨,你先受一条。看哪一条你现在能有把握做得到,你就先受这条,乃至受其中四条,自己衡量。「若不尔者,应具受持」,若不尔者就是如果你没有这个问题,五条戒你都能够做得到,应该要具足受持五戒,这样功德才圆满。「乃可名为戒学」,这样才能称为戒学。「岂宜畏难,失其胜利」,怎么可以畏惧它的困难,丧失掉自己殊胜的利益?这是在鼓励、勉励我们来受持五戒。
下面广化老法师也有个批注,我们给它念一念:「《五戒表解》云:五戒不能悉持,可受一、二、三、四戒。但以总受全分,乃为得戒。」这个是五戒全部受,才能称为得戒,没有全受,不能称得戒。「《戒律学纲要》云:事实上在各部广律中,殊难找到五戒可以随分受持的根据。佛时的在家弟子,凡受五戒,总是说:自今已去,尽形寿不杀生乃至不饮酒。但是,随分受持五戒的主张,却为多数律师之所主张。近代的弘一大师亦颇坚信,他曾于《律学要略》中说: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随意。宁可不受,万不可受而不持。这也实是出于护持戒法的悲心。我们今天,也不妨采取《优婆塞戒经》的主张,俾使受戒的人对于戒法有一庄严肃穆之心,否则滥传戒法,不唯不能提倡戒的精神,反将戒法送了人情,而致尊严扫地。据弘一大师说: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饮酒,诸位可先受这两条,最为稳当。」广化老法师的批注也根据《戒律学纲要》提出这个说法,给我们同学大家参考。接着我们再看第七段:
【七、今人乞师证明受皈戒者,辄称皈依某师。俗例相承,沿效莫返,循名核实,颇有未安;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唯皈依某师一人。故灵峰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士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于我者也。噫!果若此则应曰:皈依佛、皈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皈依僧也与哉?故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自称弟子;未可憍慢,妄事分别。】
这个一段也是我们净老和尚在《三皈传授》常常提到的,在讲席当中也常常提到,皈依三宝佛、法、僧,不是皈依某一个人,这个我们同学一定要先认识清楚。但是现在有很多人皈依,不明白这个道理,这种皈依都是皈依某一个人,某一个法师、某一个大德,这个是观念上错误了。所以皈依僧,僧是一个团体,僧团,不是只有一个人。所以在《灵峰宗论》里面讲,「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皈依僧就是一切僧人都是我的老师。帮我皈依这个僧人是这个僧团、僧众的一个代表,不是皈依他个人,他是代表这个团体来皈依的,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明白。但是现在有很多居士,他去找一个比较有名望、有道德的比丘,请他来皈依。皈依之后他就说:某某知识、某某法师是我的皈依师。帮居士皈依这个法师,他自己也是这么说:某某居士、某某宰官,哪个做大官的也都皈依我。如果是这样的说法,弘一大师在此地讲,如果是这样应该讲:皈依佛、皈依法,结交一个大德,不能叫皈依僧,所以这个是错误的。所以此地给我们讲,「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就是凡是看到出家人,你不管他聪明智慧很高的、名望很高的,还是他愚痴、没有什么智慧的,凡是他现僧众的形相,我们都应当要尊重礼拜为师,因为他这个形相是僧众的一个形相,我们要自称弟子。「未可憍慢」,不可以说,我皈依哪一个有名望的大德,对其他的出家众就瞧不起,这样就错了,这样是错误的。应该要平等的礼敬、尊重,这样才是真正的三宝弟子。不要有分别心,不能妄事分别。我们再看第八段:
【八、今人受五戒已,辄尔披五条衣,手持坐具,坏滥制仪,获罪叵测。依佛律制,必出家落发已,乃授缦条衣。若五条衣,唯有大僧,方许披服。今以白衣滥同大僧,深为未可(《方等陀罗尼经》云:在家二众,入坛行道,着无缝三衣。无缝,即是缦条,非五衣也。又《成实论》云:听畜一礼忏衣,名曰钵咤。钵咤,即缦条也。据经论言:着缦条衣,亦可听许;但准律部,无是明文,不着弥善)。若坐具者,梵言尼师但那,旧译作泥师坛,此云坐具,亦云卧具。唯大僧用,以衬毡席,防其污秽。此土敷以礼拜,盖出讹传。大僧持之,犹乖圣教;况在俗众,悖乱甚矣。(义净三藏云:尼师但那,本为衬替卧具,恐有所损,不拟余用。敷地礼拜,不见有文。故违圣言,谁代当罪!)】
第八段就是告诉我们,现在有居士受五戒,他也披出家众的五条衣,手也持坐具,「坏滥制仪,获罪叵测」,这个破坏制度、仪轨,获罪就很重了。这个是错误的,这是不可以的,在家人受五戒不能披出家人的五条衣,这个身分不一样。「依佛律制,必出家落发已,乃授缦条衣」,依照佛戒律的制度,必须出家落发以后,才能传授缦条衣。缦条衣跟五条衣是不一样的,我们一般称缦衣,在家居士受菩萨戒的可以披缦衣,受五戒的也不披缦衣,穿海青就可以了。「若五条衣,唯有大僧,方许披服」,五、七、九这个三衣是出家受了比丘戒才能披的。「今以白衣滥同大僧,深为未可」,白衣就是在家居士,就混滥在一起了,会把佛门的制度、仪轨破坏了,深为未可,就是不可以的。
《方等陀罗尼经》里面也有讲:「在家二众,入坛行道,着无缝三衣。无缝,即是缦条,非五衣也。」在《方等陀罗尼经》有一段经文讲,在家男众、女众(就是优婆塞、优婆夷)入坛行道,行道就比如说我们做法会,可以穿无缝三衣。无缝三衣就是缦条衣,缦衣,但是不是五衣,做的条状不一样,它是缦条,不是五条衣,这个区别在家出家的身分。在家二众,在这个经里面允许入坛行道穿缦衣,但是不是五衣。「又《成实论》云:听畜一礼忏衣,名曰钵咤。钵咤,即缦条也。」在《成实论》里面也有这个说法,可以穿礼忏衣,就是你拜忏、做法会可以穿缦衣。「据经论言:着缦条衣,亦可听许。」根据经论里面讲,是有这个说法,在家居士可以穿缦条衣来礼忏。「但准律部,无是明文,不着弥善。」但是依据戒律律部的标准,没有明显的经文说可以穿这个衣,所以不着弥善,弘一大师给我们讲,不穿是最好。所以现在我们做三时系念法会,从以前图书馆,居士都全部穿海青,这样是比较如法。
「若坐具者」,坐具印度话叫尼师坛,或者翻译尼师但那,翻成中文意思就是坐具,「亦云卧具」。这个就是我们一般的,你睡觉用的垫被,铺在床铺上的卧具,或者你打坐用的。「唯大僧用,以衬毡席,防其污秽」。铺上去就像床单一样,避免它污秽,卧具是这个用途。「此土敷以礼拜,盖出讹传」。大家去受戒,这个是出家众才有,现在有人把这个尼师坛,他把它铺来当作礼拜用,这个是错误的。「大僧持之,犹乖圣教」。所以这个是讹传,就是错误的传说,尼师坛不能用来礼拜的。但是现在戒场,好像都是用这个在礼拜的,展大具、半具、四折具、随具,变用来礼拜的,这个是错误的。因为那个具不是给你礼拜的,是给你睡觉用的、铺的床单,以及坐的。所以大僧持之,犹乖圣教,大僧持这个具,乖就是违背佛菩萨的圣教。「况在俗众,悖乱甚矣」,况就是何况,在家居士还拿这个具,就更乱了。所以在义净三藏,义净三藏也是唐朝时代到印度取经的法师,对律学很有深造,弘一大师对他特别的推崇。义净三藏也讲,「尼师但那,本为衬替卧具,恐有所损,不拟余用」,就是不适合用做其它的用途。「敷地礼拜,不见有文」,铺在地上来礼佛、拜佛,在戒律上没有看到明文规定。「故违圣言,谁代当罪」,违就是违背圣言,谁去受这个罪?所以我们出家的同学,去受了戒,我们学习到弘一大师给我们讲的这一段,你那个具就不要再拿来拜了。那干什么?你就做床单、卧具,铺着晚上睡觉,可以防止污秽。我们再看第九段:
【九、既受戒已,若犯上品重罪,即不可悔;若犯中品、下品轻罪,悉属可悔。宜依律制,向僧众前,发露说罪,罪乃可灭。岂可妄谈实相,轻视作法。灵峰云:说罪而不观心,犹能决罪之流;傥谈理而不发露,决难清罪之源。若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岂名慧日!又云:世人正造罪时,实是大恶,不以为耻;向人发露,善中之善,反以为羞。甘于恶而苦于善,遂成恶中之恶,永无出期,颠倒愚痴,莫此为甚。今于篇末,依有部律,酌定说罪之文。若承用时,未可铺缀仪章,增减字句。是为圣制,不须僭易。】
这个一段是给我们讲发露忏悔。如果受了五戒,我们犯了上品重罪,就不能用作法忏悔,要修取相忏或者无生忏,戒律上规定就不可以用作法来发露忏悔,这个忏不掉的。「若犯中品、下品轻罪,悉属可悔」,中品、下品是可以接受忏悔。应该依照律制,「向僧众前,发露说罪」,这个罪才能够消灭。这个是给我们讲,「岂可妄谈实相,轻视作法」,不能轻视作法忏。所以《灵峰宗论》里面也讲:「说罪而不观心,犹能决罪之流」,说罪你不知道怎么观心,这个罪还是可以消除;如果只有谈理论,不发露,「决难清罪之源」,就是不发露自己的罪业,只是谈这个理,这个理就是无生忏、罪业本空,这就很难清除罪业的根源。「若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如果作法忏觉得我们很难为情,不肯依这个来奉行,这就顾惜到我们的体面,隐忍覆藏。这样就是「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对于罪性本空是完全不了解,如果知道罪性本空,就不会顾惜体面,「岂名慧日」。
下面讲,「世人正造罪时,实是大恶」,正在造恶业,「不以为耻;向人发露,善中之善,反以为羞。甘于恶而苦于善,遂成恶中之恶,永无出期。颠倒愚痴,莫此为甚」。这个是给我们说明,发露忏悔是善中之善。如果不发露,甘心造这个恶业,不愿意忏悔发露,不愿意修这个善业,这样日积月累就成为恶中之恶,永远就没有出期了。这样颠倒愚痴,莫此为甚,就是我们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有错,一定会有错,但是我们要勇于认错。对就对,错就错,自己做错事了,自己要承认自己的错误。不能掩饰自己的错误,或者讲一些理由来把自己的错误合理化,这个就是没有心要忏悔,恶业会愈累积愈重。
所以企业家论坛他们办了两次,现在都有光盘流通,这些都是善知识,都表演给我们看。大家看到唐山企业家论坛、青岛企业家论坛,很多这些企业家、有名人,也参加了,都勇于发露忏悔,这个也是给我们做一个榜样。他们那样做法就是发露忏悔,发露忏悔,他罪消的就快,像他们那个就是很具体的发露忏悔,我们同学不妨可以参考。昨天也有一个天津的居士写信给我,他说他不孝父母。他叫艳子,不是飞燕那个燕,是很妖艳那个艳,儿子的子,他要求我公开说出他的罪行。写了信给我,他说以前不听他父亲的话,现在生一个儿子,七、八岁来忤逆他,他现在才知道,他以前造的是错误的。我也希望劝他去参加这些企业家论坛,自己去台上发露忏悔,他的罪业会消得快。这是教我们发露忏悔,在家人,像企业家论坛这个方式非常好。出家僧众有僧团,根据戒律的一些规矩,这样去作法忏。
所以此地弘一大师在篇末,「依有部律,酌定说罪之文」,就是怎么把我们这个罪说出来。「若承用时」,就是用的时候,也不能铺张仪轨、章法,就是他那个说罪法不要再增加,也不要再减少,「增减字句」。不要去「铺缀仪章」,仪章就是现在有很多仪轨,加了很多仪轨进去,就增加了。像弘一大师给人受三皈依就是根据律部这些规矩,所以现在我们净老教授给人皈依都是采用弘一大师这个方式。这个简单扼要,我们不要去增加,也不要去减少。「是为圣制,不须僭易」,僭易就是你不要去超越这个范围,这个是佛菩萨、圣贤的制度。后面大师也有帮我们选了一篇,我们自己发露忏悔,自己可以比照这个文来说罪。
【十、末世以来,受皈戒者,多宗华山三皈五戒正范。曲逗时机,是彼所长;惜其仪文,颇伤繁缛。灵峰受三皈五戒法,颇称精要,承用者希,盖可怅叹(陈熙愿谓此法惟约受者自说,而略录之;若师前受,仍依华山。寻绎斯言,实出臆断;戒事法式,宜遵圣教。若以西土常规,目为略录,别宗异制,偏尚繁文,是非混淆,若为安可!恐怀先惑,聊复辨陈)。是编集录,悉承有部(具云根本说一切有部。唐义净三藏法师留学印度二十余年,专攻此部。归国以来,译传此部律文凡十九部,近二百卷,精确详明,世称新律),宗彼律文,出其受法,简捷明了,不逾数行。西土相传,并依此制,匪曰泥古,且示一例。可用与否,愿任后贤。】
这个是第十段,弘一大师这是给我们举出末法时期,接受三皈五戒大部分都是以华山的《三皈五戒正范》,依这个仪轨。这个仪轨的优点是「曲逗时机,是彼所长」,但是这个仪轨是繁文缛节,就是很繁琐,这是它可惜的地方。灵峰(就是蕅益祖师)帮人家受三皈五戒法,「颇称精要,承用者希,盖可怅叹」。蕅益祖师这个三皈五戒法很精要,但是用他这个的人很少,这个是让人很感叹,就是很可惜的。「是编集录,悉承有部」,有部具足来讲是叫「根本说一切有部」。唐朝义净三藏法师,他留学印度二十几年,他专攻这部有部律,回国以后,他就翻译、传这部律文,一共有十九部,接近两百卷,「精确详明,世称新律」。我们依照他这个律文,来受三皈五戒法,「简捷明了,不逾数行」,就是没有几行。「西土相传,并依此制」,西土就是在印度,他们互相传递的都是依照这个制度。「匪曰泥古,且示一例。可用与否,愿任后贤。」弘一大师给我们举出来,这个不是说依照古人的,但是他示范一个例子,可以不可以用,这个就让后贤自己去选择了。因此我们现在净老教授用的三皈五戒,也是根据弘一大师的,更为简要。
这个十段,我们就简单跟大家学习到此地。下面我们还有一点时间,把广化老法师在《戒律学纲要》,有些受五戒的,根据律论的一些公案,我们也给它念一念:「《戒律学纲要》云:五戒的受持时限,也有不同的说法。《成实论》中说:五戒八戒,随日月长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这在广律中也可找到根据。《十诵律》卷二五,记载这样一个故事:有名亿耳者,从大海求宝脱险而归,在归途中于一夜间,宿一大树下,窥见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颜貌端正,着天宝衣冠,共相娱乐。但至夜尽天晓,实时床灭、女灭,有群狗来,噉此男子,肉尽骨在;第二夜亦复如是。亿耳即予询问,始知那个男子生时为屠夫,因日间杀生造罪,无暇行善,后由迦旃延尊者教他:汝夜间受五戒,可获微善。接着,亿耳又于日间在一大树下,见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乃至一到夜晚,有百虫出,噉此男子,肉尽骨在。亿耳问之,始知这个男子生时邪淫他人之妻,耽乐不能自抑,后由迦旃延尊者教他:受昼五戒,可获微善。这是说明五戒可以一日受或一夜受,可以单受日间或单受夜间,只要受了,就有功德,就有善报。但在《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论》卷一中则说:若受五戒,必尽形寿。在《四分律》中也主张五戒必须尽形寿——直到老死为止,一受永受。不过,有一折衷的解释:戒有受法,也有舍法,受了再舍,舍了再受,则未尝不可;受戒之后,必须持戒,如果舍戒,虽作恶业,亦无犯戒之罪,以前持戒的功德,仍然存在。所以,我人受五戒,不妨作尽形寿想,如果不能持,随时可以舍,可以逐条舍,也可全部舍。《萨婆多论》中说:遇恶因缘,逼欲舍戒者,不必要从五众边舍,趣得一人即成。要想舍戒,随时找得一个解语的人,一说我舍某戒,即成舍戒。如于舍后,再想受戒,亦不为难。《义钞》中说:若自染心,将欲犯戒,宁可舍已为之,后还忏受,亦得。以此可知,受五戒的时间长短,当不是严重的问题,只要明白受与舍的道理规矩就行了。」
这一段就是举出这些公案,说明五戒八戒。一般我们都知道,八关斋戒时效是一天一夜的,此地是举出经论里面的一些公案,说明五戒也是可以像八关斋戒一样,时间也可长可短,是给我们说明这桩事情。这桩事情记载《十诵律》里面,这个故事。这个亿耳,在《法苑珠林》、《经律异相》里面,在经典上都有记载他这个公案。他是从大海求宝脱险回来,就睡在一棵大树下,看到有床出现,也有男人出来、女人出来,颜貌端正,穿着天宝衣冠,共同在那里娱乐。到了夜尽天晓,那个床就灭了,女人也灭了,有狗来,就来咬这个男子,肉都咬尽了,只剩下骨头,第二天也是一样。亿耳就去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后来他才知道,这个男子生前是一个屠夫,杀猪宰羊的,白天都在造杀生的罪业,他没有时间修善。后来迦旃延尊者教他说:你白天不能修善,不然你晚上受五戒,你也可以得到一点善报,不要二十四小时都在造业。因为他受夜间的五戒,所以夜间他有这个福报,白天他就受罪了。另外他又在一棵大树下,也是看到有床出、有男人出、女人出;到了夜晚,百虫出,很多虫咬这个男子,也是肉咬尽了,骨头还在。亿耳又问了,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后来他知道,这个男子生时犯了邪淫,后来遇到迦旃延尊者教他,你晚上都是犯邪淫,你自己也控制不住,你不如白天受五戒,也不要二十四小时都造这个业,这样也可以获得一点善报。从这个公案里面,这个是说明,五戒也可以一日受,或者一夜受,或者单受日间,或者单受夜间,只要受了就有功德,就有善报。讲到这里,我想我们同学报名受五戒的应该会增加,有功德。
在《毗婆沙论》里面也有讲,受五戒是必须要尽形寿的。在《四分律》当中也主张,五戒必须尽形寿去受持,一直到老死为止,一受永受。当然佛是希望我们永远受,这个是对我们一般人还做不到的,这个也是给他一个方便,让他有一个修善的机会。不然他就永远都一直在造恶,都没有修善的机会,让他慢慢的善增长、恶减少,这是一个方便。当然佛是希望我们就永远受。但是你现在要求一般人,你一生都受五戒,有很多人不敢受,他做不到。所以这个方便接引,这是一个方便法,我们一定要明白。此地也有讲,你受了戒,戒有受法,也有舍法,舍了再受,受了再舍,这个也未尝不可,这个也是很方便。你受戒之后,就必须要持戒,不然你就犯戒了,这个罪过就重了。如果舍戒,你造这个恶业,没有加犯戒的罪,以前持戒的功德还在。这里给我们讲,我们受五戒不妨作尽形寿想,就是说我们希望这一生都这样受。如果遇到一些恶因缘,不能持这个戒,随时可以舍,可以逐条舍,也可以全部舍。所以在《萨婆多论》里面也有说,遇到恶因缘,必须要舍戒,可以不必从五众边舍,「趣得一人即成」,趣得一人就是你找一个人跟他讲就可以了,不必从出家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不需要从出家五众这边去舍,你只要随便找一个人就可以。找一个听得懂你讲话意思的人,你就给他讲:我某某人要舍某一条戒,这样就成舍戒了。舍戒之后,想再受戒,也不是很困难,这个都是鼓励我们要持戒。所以在《义钞》当中也说:「若自染心,将欲犯戒,宁可舍已为之,后还忏受,亦得」。就是你无法持这个戒,要把这个戒舍了,这个是可以方便的。比如说杀生这条,你遇到一些因缘,你可以舍。在台湾,男子都要当兵的,你受五戒第一条戒就是不杀生,但是你当军人不但杀生,还得去杀人,拿刀拿枪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先舍戒。所以我们举出一个例子,大家可以以此类推。总是希望大家发心来受三皈五戒,但是对三皈五戒这些开遮持犯、这些道理,我们一定要学习,我们心里才踏实。所以,受五戒时间长短不是问题,明白受与舍这个规矩就可以。
最后一段,我们把它念完:「《五戒表解》云:五戒必须尽形寿受。受三皈依者应随分修学五戒,受五戒者应随分修学八关斋戒及优婆塞菩萨戒。三皈为破迷启悟,明慧之源;五戒为断恶修善,行持之本。受五戒后,应于每日朝暮诵念五戒戒相(即:一者,不杀生;二者,不偷盗;三者,不邪淫;四者,不妄语;五者,不饮酒)。病时、遇鬼魅时、遇障难时,亦应诵之。」这个是根据《五戒表解》,必须尽形寿来受这个戒,也可以随分修学八关斋戒以及菩萨戒。三皈依是破迷开悟的,让我们智慧明了的根源;五戒是帮助我们断恶修善,行持的根本。所以受了五戒之后,每一天都要诵戒,诵五戒戒相。遇到生病、遇到鬼魅、遇到障难的时候,也应该诵五戒戒相。
好,今天时间到了,附录我们就学习到此地。以后我们有时间,有关受五戒方面,我们会随时再跟同学来提出报告。好,我们今天就讲到此地。谢谢大家收看,祝大家法喜充满,阿弥陀佛。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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