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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以盜心取五錢以上,便犯根本戒,失戒體,不通懺悔。 No.015 [打印本頁]

作者: 釋大寬法師    時間: 2017-4-18 08:34
標題: 以盜心取五錢以上,便犯根本戒,失戒體,不通懺悔。 No.015
《 以盜心取五錢以上,便犯根本戒,失戒體,不通懺悔。No.015 》


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乃至偷稅冒渡等,皆為偷盜。

犯盜手段頗多,約略說來有:「奪取」強橫搶奪,又名劫取。「竊取」伺人不知而偷竊。「詐取」用詭詐方法騙取。「乃至」二字是超略詞,舉前後以明其中,即脅取、訛取詆謾取移標占界,寄物不還等等,數說難盡。「偷稅」偷偷地運輸貨物,避免繳納稅金。亦不得為他人藏匿稅物。「冒渡」假冒他人,乘渡船隻不給錢。如是等運用不法手段,取得他人財物,「皆為偷盜。」又今時寺院中,任職事者,串通商人,貪污舞弊,侵損三寶淨財。以及寄印刷品郵件,夾附函件,乘車不購車票等,皆屬犯盜。

解釋:  強橫搶奪 → 強悍霸道不講道理的搶劫奪取

伺人不知而偷竊 → 暗中偵察等到沒人發覺的時候而進行偷取盜竊

「乃至」二字是超略詞 → 「乃至」這兩個字是含有「超越、省略」意思的語言用詞,與「以至」意思相同

訛取 → 欺騙、恐嚇、詐騙而取人錢財

詆謾取 → 毀謗、謾罵以取人錢財

移標占界 → 偷偷的移動標示土地範圍的地標,以侵占他人的地界

貪污舞弊 → 利用職務權力上的方便,以不實的手段從中貪取不法的利益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一沙彌盜眾僧石蜜少分,俱墮地獄。

此引經作證,以警誡沙彌不得犯盜。三個故事,皆出自阿含經。目連尊者告勒叉那比丘道:我路中見一大身眾生,有熱鐵丸,從身出入,乘虛空行,苦痛迫切,啼哭呼號,形狀極可憐。又見一人,舌頭又長又大,有把火熱的利斧,在砍他的舌頭,乘虛空行,啼哭呼號如前人。復見一人,有雙鐵輪,在兩脇下,燃燒旋轉,還燒其身,亦同前面說的兩人一樣,號泣空行。勒叉那比丘聽了這話,便去問佛。佛就對大眾僧說:我亦看見這些眾生,可是沒有說,惟恐愚人不信佛語,會長夜受苦,是故不說。那個熱鐵丸從身上出入的眾生,過去世在迦葉佛所作沙彌,守僧菓園,盜取七枚(粒)菓供養師父。由於那次犯盜,死後墮地獄,受無量苦,地獄餘報,今得此身,繼續受此等苦。

那個受熾燃利斧砍舌的眾生,亦於過去迦葉佛世,出家作沙彌,於用斧砍石蜜(即冰糖)供僧之時,盜食粘著斧刃的石蜜,由於那次犯盜之故,死入地獄,地獄苦畢,餘罪續受此苦。那個雙鐵輪在脇下的眾生,亦從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差他拿餅供僧時,盜取兩番(個)餅,藏於脇下,由於那次犯盜,死墮地獄受無量苦,餘罪續受此苦。」

讀者讀到此處,或許會懷疑,這三個沙彌,或僅盜「果七枚」,或僅「餅兩番」,或「石蜜少分」,為何「俱墮地獄」?盜物少而受苦劇,是什麼道理?須知道:此果餅石蜜,屬常住物,即十方僧寶所共有,若犯盜,應於十方僧寶前結罪。十方僧寶無量無數,故其罪極大。是故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隋文帝十六年,齊州靈岩寺,釋道相暴亡,靈魂至陰府,見勢至菩薩,引觀地獄。有一榜云:沙彌道弘,為眾僧作餛飩,先盜食一缽,當墮鐵丸地獄,返陽後,以告道弘,這時道弘患口瘡已數年,聞道相言,乃為眾僧設供贖罪。道相於七日中,十三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者,三十餘人,以告諸人,即各賠償,獄榜隨滅。詳如僧鏡錄。仰望讀者,知所警戒。

解釋:  餘罪續受此苦 → 從地獄出來之後,剩下的罪業還得要在餓鬼道中繼續受苦

結罪 → 構成犯戒罪 (符合戒律上的犯罪要件)

隋文帝十六年 → 隋朝開國皇帝楊堅(隋文帝)開國第十六年,也就是西元596年

釋道相暴亡 → 比丘僧「釋道相」突然無緣無故的死亡

引觀地獄 → 引導帶領他去參觀地獄的景象

道相於七日中,十三度死 → 釋道相比丘在七天的時間內,十三次死亡前往地獄參觀

獄榜隨滅 → 地獄中公告偷盜僧物的榜單,在各人賠償常住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故經云:寧就斷手,不取非財。

佛制盜戒,以盜心取五錢以上,便犯根本戒,失戒體,不通懺悔,死墮地獄中,受無量苦。何況盜常住物,罪更重。如前面三個公案,一盜果七枚,一僅盜餅兩番,一僅盜石蜜少分,俱墮地獄。地獄罪畢,餘罪還要受鐵丸、火輪、利斧砍舌等苦。因此之「故」,沙彌戒「經云」:「寧」願持戒,「就」是被砍「斷手」,亦「不取」那些「非」義之「財」。這話很有道理。為了不願犯戒而被斷手,僅痛苦一時,而現生善名流布,受人敬仰,身死之後,以持戒功德力故,決定得生善處。若是破戒取非義之財,如佛所說:現生惡名流布,受人毀辱,死後墮地獄中,一日一夜,萬死萬生,猛火燒身,烊銅灌口,鑊湯爐炭,劍樹刀山,酸楚痛苦,不可稱計,百千萬劫,脫出無期。地獄罪畢,生畜生中,作象馬牛羊等,經百千歲,以償他力。畜生罪畢,生餓鬼中,飢渴苦惱,不可具言。經百千載,受如是苦,罪畢為人,得二種報:一者貧窮,衣不蔽形,食不充口,二者自財常為王臣惡賊之所劫奪,不得安樂。詳如增一阿含經所說。而不取非財者,維摩經有云:如人大富得不盜報

解釋:  酸楚痛苦 → 辛酸悲楚、悽涼哀傷痛苦

以償他力 → 以力氣做苦工 償還過去生中 偷盜他人財錢 所欠下的債務

如人大富得不盜報 → 過去生中不取非分之財,今世當人能得到極大財富,而且不會被偷盜劫奪的福報


噫!可不戒歟?

出家本為除貪瞋痴,了脫生死。出家人犯盜,是不除貪心,增長生死,豈有此理?況且,偷盜為國法所禁,若犯偷盜,被警察抓去受處罰,再送到監獄受刑罰。僧尼犯盜,惡名流布,世間寺院雖多,無犯盜僧尼安身之所,亦無犯盜僧尼一飯之食。死後墮入地獄,受苦之慘,甚於人間千萬倍。至於做職事的,對常住物,一草一針,不可私取,洞山良价禪師有詩云:「常住須凴戒力扶,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也無私取,免得來生作馬驢。」如上所說:所以出家人,對不盜戒,應絕對清淨受持。

解釋:  無犯盜僧尼安身之所,亦無犯盜僧尼一飯之食 → 沒有提供犯偷盜而破戒的出家比丘、比丘尼可以安身居住的地方,也沒有提供犯偷盜而破戒的出家比丘、比丘尼可以享用一餐的飯食

常住須憑戒力扶 → 要在佛教的寺院中安心常住,就必須要有持戒的功德力作為依靠才行

莫將妄用恣貪圖 → 千萬不能將常住物拿來隨意使用,以滿足自己的貪慾

掌他三寶門中物 → 負責掌管佛法僧三寶寺院中的物品

惜似雙親兩眼珠 → 要非常的小心愛惜,就像照顧父母親的眼睛一般

暗裏縱能機巧算 → 暗地裏縱然能夠用心機巧妙的算計佔得便宜

冥中自有鬼神誅 → 冥冥之中自然就會有負責因果報應的鬼神給予懲罰

絲毫若也無私取 → 所以奉勸大家,對於常住物不要有一絲一毫的私自取用

免得來生作馬驢 → 下輩子才不會作馬作驢來還債



   ┌ 1. 是有主物
  犯├ 2. 有主物想
  罪├ 3. 起盜心
  要├ 4. 用盜法
  件├ 5. 值五錢
    └ 6. 舉離本處


   ┌ 1. 與己想
  開├ 2. 己有想
    ├ 3. 糞掃(垃圾)想
  緣├ 4. 暫用想
    ├ 5. 親厚想
    └ 6. 誤取


   ┌ 1. 所取值五錢,犯重罪。失沙彌戒,不通懺悔。
  犯│   
  罪├ 2. 取不滿五錢,犯中罪。通懺悔,滅犯戒罪,
  處│   而性罪不滅須加利償還。
  斷│  
    └ 3. 若發心欲盜而未取者,犯下可悔罪。
            取而未離本處者,犯中可悔罪。


測驗題
1.什麼叫做盜?
2.寫出盜戒的犯罪要件。
3.盜幾錢犯不可悔罪?盜幾錢犯可悔罪?
4.說盜取的犯罪手段分幾種?
5.試分說犯盜和不盜的果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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