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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彌律儀要略集註(全集之十三)下篇威儀門05-08章 pdf doc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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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釋大寬法師
時間:
2016-11-7 19:48
標題:
沙彌律儀要略集註(全集之十三)下篇威儀門05-08章 pdf doc wiki
沙彌律儀要略集註(全集之十三)
下篇威儀門05-08章
廣化律師 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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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眾食第五
聞犍搥聲,即當整衣服。臨食咒願,皆當恭敬。
古德云:隨眾食得解脫,有八義:
1.
聲板即
赴,不懈怠故。
2.
供養現成,得省力故。
3.
作平等觀,無人我故。
4.
息諸戲論,存正念故。
5.
如法觀想,深入理故。
6.
不偏眾食,絕疑謗故。
7.
甘苦同受,無揀擇故。
8.
起止威儀,不放逸故。 有如上八利,是故沙門當隨眾食。
梵語犍搥,即打木石所發之聲也。天竺寺院,打木作聲以集眾,名臂吒犍搥。釋氏要覽曰:「但是鐘、磬、石板、木板、木魚、砧搥,有聲能集眾者,皆名犍搥也。」聞犍搥聲,即當整理衣服,預備隨眾赴齋堂,以免屆時倉促。「臨食咒願」指食前之唸供、唱僧跋,及食後之誦偈、咒等,皆當起恭敬心,才可消受供養,為施主植福。
出生,飯不過七粒,
麵
不過一寸,饅頭不過指甲許,多則為貪,少則為慳。其餘蔬菜豆腐不出。
出生須以飯、
麵
、饅頭等為宜,若菜蔬果品等,鬼神不得食,故不出。事鈔云:「出生或在等供前後,隨情安置。按四分律:佛令比丘食時,若人非人應施與食,乃
至一搏。智度論:令初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生。
涅
槃經:因曠野鬼受不殺戒,不得
肉食饑困,佛敕隨有佛法處,悉施其食。若有住處,不施食者,是魔眷屬,非佛弟子。根本律:鬼子母從佛受戒已,佛令南瞻部洲所有弟子,每於食次,施眾生食,於僧行末,設食一盤,呼其名字及五百子,皆令飽足。並餘現在眾生,山林河海,諸鬼神等,皆悉運心,令其飽足。」
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偈云: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
出生之物,送置出生臺上,若無出生臺者,置石上或淨處皆可,但不得置桃樹及石榴樹下。念偈云:「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謂仗佛咒力,直召其名而施法食也。「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謂諸鬼神等各散十方,而此法食亦遍
十方,令彼等共餐法味,皆得飽足。此行平等施也。更念施無遮及普供養真言各七遍,大善。
舊譬喻及雜事律皆說:「比丘食時,不得食盡當留餘,普施群生,勿拘一類。」按此當指印度古代比丘,各各乞食而言。至於今日中國比丘,一鍋煮飯,一桌同食,食前已出生,是否仍應各留餘食,普施群
生呢?某不敏,不知如何說,尚待諸大德決定之。
感通傳云:「昔道宣律祖,住世化導,不食人間
烟
火,受天人供。一日師問天人曰
:貧道修行何德,敢勞尊天送供?天人答曰:我師昔為沙彌時,每以出生施諸有情,我等咸霑法食之味,得脫苦趣,遂感天身,是故常感大師法乳之恩,濟度我等,今來酬報。」由此觀之,送出生時,宜精誠作觀,回向法界眾生,同成佛道,其功德不可思議也。
凡欲食,作五觀想:
一、
計功多少,量彼來處。
臨食作五觀者,令正念受食也。計功是計算作食之功勞。智度論說:「思惟此食,因墾植、耘除、收穫、舂磨、淘汰、炊煮而成,用功甚多。計一鉢
之食,農夫工人流汗合集,食少汗多,入咽變惡。我若貪心,當墮地獄,噉熱鐵丸,出為畜生,償他夙債。」量彼來處者,僧祇律說:「佛告比丘,此一粒米,用百功乃成,施主為求福故,減自口祿,奪妻子分,而施捨來。」我們每次臨食,作此觀想,便會感到,若不修行,粒米難消。
二、
忖己德行,全缺應供。
仔細思量推測叫忖度。德行者,周禮地官注:「德行內外之稱,在心為德,施之為行。」亦可作道德與行持解。當自忖度,己之德行,如不持戒、坐禪、誦經、營三寶事,叫德行全缺,便不應受此食。毗尼母經說:「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為施所墮。」天臺大師說:不問是乞食、眾食,皆須作觀,若不入觀,即潤生死。
三、
防心離過,貪等為宗。
防者防止,過是過患。眾生心中有無量過患,而以貪瞋痴為宗本。宗本過離,諸患不生。明了論說:「出家先須防心三過,謂於上味食起貪心,下味食起瞋心,中味食起痴心,以此不知慚愧,墮三惡道。」作此觀已受食,方可無過。
四、
正事良藥,為療形枯。
飲食養活身命,如良藥之療病;若無此食,則形體枯瘦,無由辦道,故於飲食,莫求美好,祇要能養生保健便可。雜寶藏偈云:「是身如車,好惡無擇,香油臭脂,等同調滑。」此謂視身如車,食物如油。油塗轄軸,只望令其轉滑,豈別香臭?食亦如是,惟圖維持體力,足以辦道即可,莫分別好惡。
五、
為成道故,方受此食。
飲食可以營養身體,資益道業。緣身體每天消耗熱量,新陳代謝,交替不停,行住坐臥,均需熱量,倘無飲食供給營養,則饑渴病生,何由進道?今為成就道業,故受此食。窺基大師說:「為成道業施將來,道業未成爭消得?」凡受食時,當作此觀,生慚愧心。
摩得勒伽論云:若得食時,口口作念,第一口默念,願斷一切惡。第二口默念,願修一切善。第三口默念,願所修善根,回向眾生,共成佛道。
無呵食好惡。不得以食私所與,若擿與狗。
呵是呵叱,好惡,指精粗之食料也。呵好生貪心,呵惡即是瞋心,皆是愚痴業也,故不得作。若當大眾受食,呵食好惡則損福遭報。或遇病緣,不能食者,亦當默然。食物是眾僧共有,私行與人,便是犯盜。眾食未畢給狗食,即成非法。受食時當恭敬作五觀,若擿ㄓˊ與狗,便犯威儀。
來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已飽當以手讓
卻
之。
益食即添飯或添菜,言不用有失謙讓。出聲又復動眾念,若以手讓卻之,則恭遜合儀。
不得爪(搔)頭,使風屑落
鄰鉢
中。
同大眾進食,搔頭搔痒,有四過:一、失威儀。二、動他念。三、頭屑風吹落
鄰鉢
。四、膩手污
鉢
得罪。
不得含食語,不得笑談雜話。不得嚼食有聲,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
這四事,皆令人見聞生厭惡心,故皆不可。有事要說,咽後再說,莫含食語。儒家尚「食不語」,況人天師範之比丘。食時心存五觀,便不敢笑談雜話。食菜飯等,須合唇吻嚼之,使不有大聲。若餅果,當細聲食之。又不得吸粥羹湯等作聲。食訖亦不得嗽口作聲。挑牙不掩口,則自失威儀,又令人見起厭惡。
食中或有蟲蟻,宜密掩藏之,莫令鄰單見生疑心。
食中者指飯中或菜中,鄰單即比座,若給鄰座看見食中有蟲,或生疑忌心,甚至嘔吐,不敢復食也。
當一坐食,不得食訖離座更坐食。不得食訖以手指刮碗
鉢
食。
食訖離座更坐食,是貪欲人,若有正務或病苦者無犯。以指刮碗
鉢
食,是飢餓相,有失僧儀。亦不得以舌
舐
食。
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遲,行食未至,不得生煩惱。
食太速損威儀,食太遲動眾念,當不急不緩與大眾同起同訖。行護云:「把
鉢
不可太高,不得太低,須平胸得所。碗
鉢
要離膝巾,不得安手置膝上。」行食是行
堂添菜飯也。行食未至,正好心存五觀,飯到張口,自然不生煩惱了。
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聲大喚。不得碗
鉢
作聲。不得食畢先起。
所需是指需要飯菜,或其他事物。但打手勢,請他拿來便可。若高聲大喚,即失正念又動眾心。食時碗
鉢
作聲,餓鬼聽了,咽中火起生大苦惱,故勿使
鉢
碗有聲。食畢理應靜候結齋,同眾起止,有始有終,除有急事及重病不能久坐者,先起無犯。
若違僧制,聞白槌,不得抗拒不服。
佛制凡欲辦佛事,當先秉白,叫做白槌。律中凡有事,先於大食小食上舉。這裏說違僧制的白槌,是犯了清規,白眾舉過。果真有犯,理應俯首服從,如法懺悔;不得抗拒。設被誣謗,則宜心平氣和,以理伸辯,若生氣發瞋,即非好僧也。古時候,子路聞過則喜,這種勇於改過的精神,足可為法。
飯中有榖,去皮食之。
「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由農工流汗,耕牛挨鞭,大寮頭陀行人辛苦操作,方登餐桌,故知
鉢
中「粒粒皆為辛苦」,豈可輕棄,不加珍惜!若有榖者,去皮食之,若其多者,當聚一處,出時施與禽鳥,不得賤棄。
不得見美味生貪心,恣口食。不得偏眾食。
貪心嗜食,即為食所墮,戒經說:古時有一沙彌貪食乳酪,死後即作酪瓶中蟲,又一沙彌貪著龍宮香飯,死墮為龍,所以不可見美味生貪心恣口食,當生厭離心。偏眾食即是不隨眾而獨食。僧物偏眾食,則犯盜戒,按市價定罪;自物偏眾食,是無慚愧人。凡大眾物,僧未食,不得先嚐,除作食者嚐味鹹淡,無過。
測驗題
1.
出生時飯麵饅頭各多少?
2.
出生是什麼意思?
3.
食時須存那五種觀想?
4.
食物中有蟲蟻時當怎樣處理?
◎ 禮拜第六
禮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
住持者,一寺之主僧。敕修清規說:「佛教入中國四百餘年,而達摩至,又八傳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巖居穴處,或依律等,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禪宗漸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嚮風問道,有徒字蕃,非崇其位,而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為住持,而尊之曰長老。如天竺之稱舍利弗、須菩提,以齒德俱尊也。」主持一寺,須才幹尤須有道德。密庵傑曰:「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懼,無事莫尋,是非莫辯,達此三者,方可名為住持也。」禮拜占居主僧之位,是我慢失敬,其罪非輕。
有人禮佛,不得向彼人頭前逕過。
逕者,近也、直也。向禮佛者頭前,近前直過,一自失尊敬,二亂他觀法,獲罪非輕。當遠繞而過,便彼此無妨。
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虛,不得將指插鼻中。須平胸高低得所。
十指參差,是懈怠散慢,心存恭敬,必不致此。合掌中虛,於顯教為不合法,若密教又當別論。將指插鼻中,是太高相。太高和太低,皆係不諳儀節,須請教善知識糾正。
不得非時禮,如欲非時禮,須待人靜時。
時者謂大眾禮拜之時,非時即非規定禮拜之時。非時禮拜,不合眾規違逆僧制,故不許。如欲加工行道,須待夜闌人靜時,便不令大眾動念。非時加工禮拜,固是好事,但應作消業想,不得招搖作勢,顯異惑眾。
師禮佛,不得與師並禮,當隨師後遠拜。
並禮是並排禮佛。與師並禮,有失尊卑之序。隨師身後遠拜,才是弟子效師之儀。
師拜人,不得與師同拜。
與師同拜,便失卻尊卑之分。當在師拜過之後,再向彼人禮拜。
在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在師前,不得受人禮。
在師前禮同類,有失尊師之分。在師前受人禮,有失自卑之道。古德云:佛前受人禮拜,大不吉祥。
己手持經像 ,不得為人作禮。
經是諸佛之母,像為聖賢身影,豈可持之禮人。若與人作禮,但手捧經像,齊眉一舉,足矣。
〔附〕凡禮拜,須精誠作觀,教列七種禮,不可不知。
法苑珠林說:西藏勒那三藏法師,見此方禮佛,不合禮儀,故教以七種禮佛之法:
一、我慢憍心禮。謂恃尊自德,身雖禮拜,心無恭敬,外觀似恭,內懷我僈。
二、唱和求名禮。謂但求名譽,詐現威儀,口唱佛號,心馳外境,非真供養。
三、身心恭敬禮。口唱佛號,心念佛身,相好光明,如在目前,身心恭敬,無有異念,供養禮拜,情無厭足。
四、發智清淨禮。謂慧心明了,達佛境界,內外清淨,虛通無
礙
,禮一佛,即禮一切佛;禮一切諸佛,即禮一佛,以諸佛法身,體本融通故。禮法禮僧,亦復如是。
五、遍入法界禮。謂自觀身心等法,從本以來,不離法界。諸佛不離我心
,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本無增減。今禮一佛,即遍禮法界一切諸佛,如一室千燈
,
燈燈
相照。如是正觀,則功歸法界,德用無邊。
六、正觀修誠禮。謂攝心正念,恭對佛身,禮自佛不緣他佛。何以故?一切眾生,各有佛性,平等正覺。一念無明,迷於本性,妄造諸惡。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
七、實相平等禮。謂如上所說,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一如,體用不二,能禮所禮,其性空寂故。
此七種法,雖通云禮佛,而有是非淺深之不同。前三名事禮,後四名理禮。事
禮中前二為非,後一為是。學者當依後五種,不得依前二禮也。
律制有染不得禮佛,染有二種:一、不淨染,謂登
廁
後未洗淨。 二、飲食染,謂食噉後未漱口,及漱不淨尚有餘津,是名為染。
測驗題
1.
僧寺有住持僧,創自何人?
2.
如非時禮拜,加工行道須注意何事?
3.
律制有染不得禮佛,染有那幾種?
◎ 聽法第七
凡遇掛上堂牌,宜早上堂,莫待法鼓大擂。整理衣服,平視直進。坐必端嚴,不得亂語,不得大欬唾。
聽法者,「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於聞中入。」故應聞法。成範云:「沙彌求學心,當如旱地涸池,不厭多聞。」
早預上堂,可免臨時倉促,身心煩躁,不契法理。整衣平視直進,目不斜視,屬意業肅敬。坐必端嚴,是身業肅敬。不亂語,是口業肅敬。大欬唾,一則動眾,二則污地,獲罪非小。
述義云:法鼓者,如來之信鼓也。唐時武后,信樂佛法,以王禮──君王上殿,鐘鼓齊鳴之禮,供養賢首國師上座說法,故曰法鼓。
〔附〕凡聽法,須聞而思,思而修。不得專記名言,以資談柄。
聞思修稱為三慧,聞須諦聞,思須審思,修須如實修持。聞思修三,缺一不可,何以故?學道不聞法,如欲去寶山而不問路徑;聞而不思,如得知路徑而不計劃怎樣去;思而不修,如擬好去的計劃,而不實行。故終不能得寶。若三慧具足,便可得三乘聖果妙寶也。
名言者,非至道真實之言,其言愈浮而道愈喪。專記名言,以資談柄,是不求理悟,只圖口頭三昧者之所為。矜誇知見,增長憍慢,無益生死,反而有害。談柄者,謂談話把柄,即麈尾也。天祿志餘云:「近人以口實為談柄,或云笑柄,非也。古人清談,多執麈尾,故有談柄之名。」
不得未會稱會,入耳出口。
領悟為會。凡事會的就說會,未會的就說不會。若未會稱會,是自欺欺人,永無入道之日。孔子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切不可強不知以為知。入耳出口,即這邊剛聽來的法,那邊就去說給他人,此正是未會稱會之表現。矜誇知見,最為障道。戒之戒之!
年少沙彌,戒力未固,宜更學律,不得早赴講筵。
戒力不堅固,便意志不定,隨風上下,易遭墮落。所以年少沙彌,當學戒律,苦行操履,行成力著,聽教未晚。今之沙彌,已入佛學院習教者,應自訂每晚閱沙彌律儀一篇或一章,以資策勵,而固戒品。五苦章句經云:「夫善知識,欲教新學,稍稍以漸,教語魔事,令護魔因緣,生死罪苦,五道分明,令信罪福。事事了了,乃可語道。」此雖師道,為沙彌者,不可不知。
測驗題
1.
怎樣是三業肅敬的聞法?
2.
何謂法鼓?寺院有法鼓,自何時起?
3.
聽法為什麼要具足聞思修三慧?
4.
聽
法為什麼不許專記名言,以資談柄。
◎ 學習經典第八
宜先學律,後學修多羅,不得違越。
學問可以怡情冶性,疏神達思,是故人不可不求學。古人說:「木無枝謂之瘣ㄏㄨㄟˋ,人不學謂之瞽。」古今聖賢皆由學而成其德,但沙彌所學與常人不同,自有它一定之程序,即先學沙彌戒律,後學經論。因律詮戒學,經詮定學,論詮慧學。由戒生定,因定發慧,此是三學生起程序,故不得違越。明蕅益大師初發心閱藏時,先閱三遍律藏,然後閱其他經論,古德芳型,足資模範。
凡學一經,須先白師,經完更白別學某經。
沙彌年幼識淺,不知學法次第,及學之所宜,故應先問師,師許然後學。古人說:「欲知靈山路,須問過來人。」師於學法是過來人,故當問師。大律佛令二種學業:一、誦解。二、禪思。般若經說:「禪學謂之開智,講學謂之演智。」
不得口吹經上塵,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末雜物。
用口吹經上塵埃,一、口氣臭薰,二、失尊敬心。應以淨物拂除之。文殊問經說:「莊嚴供養具,以口吹去灰者,墮優
鉢
羅地獄,傍報作風魔王。」莊嚴器上灰,尚不可吹,況口吹經上灰耶?經桌上放置雜物,即對法寶失敬,故應戒之。亦不得以外書放內典上,不得以帽及衣物放經典上
。
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過。
近前經過,則自失敬儀,又亂他心念。如有事當遠繞而過。
凡經籍損壞,宜速修補。
經是法寶,為眾生出苦海的慈航。自應珍重愛護,小有破損,即速修補。經典所在之處,皆有龍天謢佑,若任其損壞廢置,罪過無量。
沙彌本業未成,不得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
沙彌本業,即沙彌十戒,及沙彌威儀,若十戒未淳,威儀未具,便是沙彌本業未成,不得學習餘法。沙彌本業既成,亦僅得以少分時間學外典。輔行云:「若為降伏外道故,十二時中,許一時習學外典。」
外書係對內典而言,佛教經典,皆令人明心見性,斷除煩惱,名為內典。其餘外教典籍,及四書五經,世間學問之書,皆屬心外求法,故名外書。子史即諸子百家,歷史地理等書。治世典章,泛指一切政治學、經濟學、倫理學……等。此類外書子史,治世典章,對修道者來說,都是打閒岔的東西。古德言:「多知多事,不如息意。多慮多失,不如守一,慮多志散,知多心亂。心亂生惱,志散妨道。」況末法時代,人命短促,若不專修正道,求證聖果,一旦無常到來,手忙
腳
亂,又入六道中受輪
迴
去也,故當誡勉。雖然如是,但年幼沙彌,國民基本常識的書,還是要讀的。
〔附〕不得揀應付道場經習學。不得習學偽造經典。不得習學宣卷打偈。
應付經即時下一般應付僧(又名經懺僧),流行禮誦之經懺,及水陸科儀等。須知如來所說之經典,都是要人習學受持,自利利他,今云「不得」者,過在一個「揀」字。出家本為求了生死,弘法濟世,自應依照學習經典之次序,如法受持,勤求理悟,能持一句半偈,便受用無窮,何況多耶?
若以圖利之心,專揀應付道場經習學,只恐無始習氣現前,為利忘義,既負出家初衷,而稗販如來,更是罪過無量。須知佛法功德,貴在令人止惡行善,超凡入聖,至於應付經懺,祇是度生的方便法門,隨緣行化,本無不可,若以應付經懺為重,修行利生為輕,那就本末顛倒了。
偽造經典者,凡是無三法印及一法印之經,皆是偽造,如壽生經、北斗經、金剛纂、血盆經、血湖懺等,以及宣卷打偈諸書,皆應付僧偽造圖利,正信佛子不可習學。
不得習學命書、相書、醫書、兵書、卜筮書、天文書、地理書、圖讖書,乃至爐火黃白,神鬼奇怪符水等書。
命書、相書、皆論斷人的壽夭窮通之書,有阻人改惡行善之嫌,應知天有可禳之災異,人有可轉之禍福,古裴晉公還紋犀之帶,轉貧夭而福壽,便是一證。醫書雖可救人濟世,然日長學習,亂心妨道,若學習不精,反受其害,有曰「庸醫殺人」,故不可學。兵書論殺伐征戰之事,非沙門所宜。卜筮書占驗吉凶,然禍福無門,惟人自招,何處卜耶?晉臣顏含,郭璞嘗欲與之筮,含曰:年在天,位在人,修己而天不與者命也,守道而人不知者性也,自有性命,無勞筮龜。卜筮世儒尚不為,況釋子耶?
天文書即仰觀星宿,以占歲時旱澇,國民災異之書。地理書是風水先生,選擇生居死葬土地之書。圖讖書為讖錄圖諱,占驗術數之書,有類現在的預言國家大事也。爐火黃白是道家燒丹鍊汞之術,有謂「能凝汞鉛成白銀,飛丹砂為黃金,金成服之,白日升天。」昔漢武帝及唐武宗信其說,服後皆中毒死。神奇鬼怪符水等書,屬道教的龍虎山張天師派,此派傳自漢末黃巾賊首張角,以遣神驅鬼,畫符噀水,為人治病為職業。此天文地理以至符水等書,最易流為迷信,與「智信而非迷信」之佛教相背,故不許習學。
不得習學外道書。除智力有餘,為欲知內外教深淺者,可以涉躐,然勿生習學想。
僧尼的職責,在住持佛法,弘揚佛法。所以初出家者,當一心專修內典,不得習學外道書,須俟內典精通,德學雙彰,入佛入魔,無不自在,於此智力有餘,為欲度化外教「知己知彼」,律制許涉躐外書「於日月中,當以二分受學佛法,一分學外典。」雖可涉躐,但不得生習學想。菩薩戒本經說:「菩薩於世典外道邪論,愛樂不捨,不作毒想,是名為犯。」又菩薩善戒經說:「為論議故,為破於邪見故,為知外典虛妄、佛法真實故,涉躐不犯。」
不得習學詩詞,不得著心學字求工,但書寫端楷足矣。
有平仄音韻和格律,以表達心聲之文體名詩。分四言詩、五言、六言、七言詩等。至唐又分古體詩與近體詩,現在更有無韻律的新詩。詞者詩之變體,由古樂府演變而來,是故「詩莊詞媚」。這詩詞為世俗人,抒情消遣之文學,沈湎其中,荒廢道業,故不學為宜。
字有篆、隸、楷、行、草等五種體,楷書是東漢王次仲所作,體型端莊,故曰端楷。沙彌練字,只要將「楷」體字寫得橫平豎直,端正整潔,就可以了,不必著心求工,荒廢道業,須知書法寫得如何美,不能抵擋生死。
不得污手執持經,對經如對佛,不得戲笑。
欲持經應先洗手,因果經說:「觸(污)手請經,當墮
廁
中蟲報。」持經應雙手平胸捧著,不得翻卷執持,阿難請戒律論說:「僧尼白衣等,因讀誦經律論等,行語手執翻卷者,依忉利天歲數,受畜生報二億歲,墮獐鹿中,恒被褶脊,苦痛難忍。」
經是佛語,是佛開示修行法門之慈航,故對經當如對佛。受持佛經一句一偈,智者當下悟道,愚者亦可永為菩提種子。「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常念及此,怎敢戲笑。
不得案上狼藉卷帙。不得高聲動眾。
狼藉卷帙,是將書雜亂堆放。處事無條理,對法寶不恭敬,才會這樣,應速悔改。
凡讀經宜用書腔或梵腔。若隨眾讀經,聲宜調和,與大眾一致,不高不低,又不得油腔滑調。若私自用功,有二人以上者,不得高聲,免他動念。
不得借人經看不還,及不加愛重,以致損壞。
若借人經書看了不還,按書價論罪,所值五錢以上,即犯重罪,不可不慎。如有不敬,致損壞者,得慢法罪。戒之!戒之!
測驗題
1.
試說學習經典的次序,並說明其理由。
2.
智力到什麼程度,才可看外道書?
3.
學佛經與看外道書的時間,如何分配?
4.
怎麼知道是偽造經典?
5.
污手執持經書,受何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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