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 弘憶佛教論壇 - 熱門關鍵字 Google Facebook TikTok Youtube ChatGPT AI 竹林寺。竹林禪寺住持

標題: [净土社区]索达吉堪布\益西彭措堪布\黄念祖老 [打印本頁]

作者: wlxg20130220    時間: 2015-2-12 21:06
標題: [净土社区]索达吉堪布\益西彭措堪布\黄念祖老
摘自《妙音新闻网怀旧站文章集锦》

●[净土社区]索达吉堪布\益西彭措堪布\黄念祖老居士三位上师的开
http://www1.fsamtj.com/my/html/News-137776.html
索达吉堪布\益西彭措堪布\黄念祖老居士三位上师的开
索达吉堪布《佛教科学论》节选:因受社会、环境的各种影响,现在很多大德忙于寺院的建设,举办形式上的法会仪式,应付各类会议,因此他们所主持的其实是影像佛法。有些居士也只停留在办个皈依证,不定时地去寺庙烧点香,做点供养的程度上。平时则忙于工作、家务,没有精力用于闻思修,结果烦恼、挫折一来,便毫无把握随业流转。出家人更应该修学佛法,否则只穿出家衣服,剃个光头,并不表明你一定已是出家人了,佛曾说过:出家人若不明白教理,仅剃去发须有何用?云栖莲池大师,是明代四大高僧之一,他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极其崇高的地位,莲池大师所著的《竹窗随笔》历来皆流行甚广,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师为补偏救弊,苦口婆心,并且每篇文章都有感而发,极富针对性。现用白话文摘录一篇如下,望读者诸君尤其是佛弟子们深思,方不负祖师大德一片苦口婆心的希望,高僧莲池大师云:
"从前有祖师对众开示说:"你等出家,脚跟还未曾立定,转眼就已过三、四十年了。"我等听到如此真恳痛切的话,该多么感到心惊胆战,身毛为竖的。可是许多出家人却将青春好景,勤勤地去作世间有为的事业。或奔南走北,说:"我参礼名山。"或装塑佛像,修建寺院,说:"我兴崇三宝。"或聚众集会,说:"我助扬法化。"从这些名目的表面上看,虽然也都可以算是好事,非如上面所说的赏玩曲等可比,而空过光阴却是一样的。有朝一日陡然醒悟,始知从前错用心,但已经年迈体衰了,这时后悔何及。所以古人有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可怜的是有许多人终身空过,却仍安然度日而不自伤悲。"
所以,真正唯一的佛法,如世亲菩萨所说的是学习经律论三藏和修学戒定慧三学,也即是教法与证法。由此可见,只有真正致力于闻思修的人才是真正行持佛法的人,其余只是形象佛法。现在能辨别真正佛法与形象佛法的人如白天的星星那般稀少。因此有志者应在短暂的人生中慎思明辨,求得真正的佛法。
索达吉堪布翻译的华智仁波切《自我教言》节选:对世间的希求具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是“不求富人之财物”。一个人拥有甚至像多闻天王一样多的财物,但若除了使自己吃饱穿暖以外,不知道上供下施则没有任何意义。任何财物人死后肯定全部留在人世间,一样也带不走,对自己的转生毫无帮助。但现在的凡夫人因往昔贪求的串习力故,一见到富贵豪华就情不自禁地想:要是我有这么好的条件多好啊!所以,祈祷供养黄财神比祈祷阿弥陀佛观音菩萨还精进,并且找一个漂亮的借口:上师啊,佛啊,菩萨啊,保佑我发财做个大大的老板,让我有钱供养僧众。其实这样没有必要,僧众有僧众自己的功德福报,只要如理修行,自然会有供养的。作为一个修行人不作份内的修行,反而去追求财富,也不能算修行人。华智仁波切早就说过:如果修行人越来越富裕,他的修行肯定不会好。一个修行人只要不饿着不冻着,能够闻法修行也就非常满足了。龙树菩萨也说过:“所有财富中,知足少欲是最安乐的。”在《佛遗教经》中有一节专门讲知足少欲的功德和希求财富的过患。所以修行人不要成为变相的生意人,若与世间人一样,皈依念佛都是为了祈求发财,这样就浪费了这个宝贵人身。我们这个暇满人身应该用来解决生生世世的大问题,应该用来圆满无漏之圣者七财,而不应用来贪求世间有漏之财。
益西彭措堪布《警世钟》节选:进入佛门之后,因为没有用心来调伏烦恼,轮回的可怕劲敌——我执、我所执依然将变相地发展起来。或者希望自己成为佛教领袖、社会名流,贪求宗教家、慈善家的美名,或者独占山头,招揽徒众,力图壮大自己的声势,使自己成为一方顶礼膜拜的“大德”;或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挖空心思开展各种毫无意义的仪式、庆贺、歌功颂德的活动;或者依然追求世间的物质生活,耽着奢华、舒适的享受;或者为利欲驱使,而标新立异、自赞毁他,以各种狡诈的行为骗取信众的供养;或者虽具出家形象,内心却仍欲情牵缠,始终在怨亲的分别之中,难以超尘脱俗;或者以染污心执着上师为己所有,一旦师为他人传法,便生嫉妒而作障碍;或者以发展佛教事业为幌子,以佛经、佛法、佛像等三宝物为商品,贩卖营利……如是种种,虽外披袈裟,内里却隐藏着贪恋世间造恶之心。
    没有对轮回生起真实的厌离从而舍弃今世,修行人中有几个能保证不入于世间八法的歧途呢?
因为不知一切佛法都是依心而立,修学的目的无非是令佛法融入自相续,我们无始以来就习惯于趣外奔驰的心即便是入了佛门,若不下一番苦功,必然难以一下改变过来。于是尽此一生都是在苦心经营道场、建立寺庙,其结果是道场越来越大,庙宇越来越庄严,本来兴建三宝所依有无量的功德,但如果在道场上没有弘扬正法的善知识,没有清净的闻思修行,仅凭这庄严堂皇的外在形式,如何能续佛慧命、绍隆三宝呢?岂不知佛法的圣殿本在自心,一切外在的形象都是为了显示佛法的内涵,若不注重心与佛法的相应,仅在外境上作文章,便不可避免地要入于舍本逐末、流于形象的歧途。
黄念祖老居士《问答》节选:
问:广结善缘的含义?
答:我回答他两句《无量寿经》。你这个广结善缘,究竟是集中一处?还是集中若干处?还是广结?这个问题不作回答了。我用《无量寿经》的两句回答他:“假令供养恒沙圣,不如坚勇求正觉。”
  所以现在出家人的毛病——我说老实话——即是居士的毛病,就是到处修供养。到处修供养,本来是很难得,善财难舍嘛,你肯把钱拿出来供养,功德很大,在这上头很难得了,是个善人哪,但是这一种福都是人天福报。所以法藏比丘他就是这么说,你供养恒沙的圣,(现在也没有这么多圣),供养的功德也不是很大。就是供养了恒河沙那么多圣,……这是根本,希望我们一切佛教界的人士记住法藏比丘这两句,不是到处去供养,今天朝山拜庙,广跟人家结缘。我是希望跟我结缘的人你最好不要来。不要用这个方式来结缘,你看我的书嘛。你真正是为了解决你的正觉问题,觉悟的问题,这样才有意义,我们才能深入,这个时间才值得花。大家辛辛苦苦来,来就结个缘。哪年哪劫才开花结果?我们这个时间这么用,太可惜了。我们还可以做别的事情,不是没事干。所以这个结缘之风很盛,是好事,但是有比它更好的事——坚勇求正觉。就说这个话,一切问题,关键在提高自个儿的觉悟,你自个儿觉悟不高,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哪个人是善知识,哪个人是恶知识?哪一句话说的是错的,哪一句话说的是对的。哪几句说的都是对的?但是水平不一样?既然都是对的怎么水平不一样呢?佛教叫亲疏的不同。都是皇帝的亲戚,可是有亲有疏啊。皇帝的兄弟封王,皇帝的侄子就不能封王了,清朝叫贝子,再下一层叫贝勒。譬如李鸿章,赏个黄马褂,后来剥掉他的黄马褂。皇帝的儿子称皇太子。都是皇帝的亲戚,为什么有分别?亲跟疏不一样,亲的程度不一样。虽然都是正确的话,亲疏可以不同。所以这些东西那要都能理解清楚,必须自个儿要提高嘛。卖瓜的谁都是说自己的瓜是甜,不说瓜苦,尤其是那些个越是不成才的,越就喜欢吹。甚至于说妄语,种种的,所以必须要很好的辨别。
供养是好的,你是遍供,还是应当收敛一点,我就提供一点,你最好是求正觉。把这个时间拿来真实地用功,真实地看经、学习,学习法藏比丘——我们的导师。
黄念祖老居士《净修捷要报恩谈》节录:如果是魔,就要破坏佛法,因为对于不懂佛法的人而言,他混淆、破坏佛法是很容易的。在这两方面表现最突出的,一个是密宗,一个是禅宗。两个法门都非常殊胜,但这其中就很容易出现冒充。比如,有些人对密宗并不大理解。其实密宗的戒律还是很严格的,这些人自己不尊重,所以冒牌起来一般都是说:密宗又吃荤、又不讲戒律、又不研究经典……实际上密宗对于经典的研究是很深的。只是我们一般人不知道罢了。另外还有爱显示一点神通的,各式各样为满足人们的欲望,这其中的欺骗性就特别强了。如果大家认识不清楚,就没有法子辨别真假。禅宗也是如此:不设语录,随便可以回答你。古德问:“什么是佛?”答:“麻三斤”。“什么是佛?”“新娘子骑驴丈夫牵。”……这个冒牌起来不是很容易吗!随口说,谁知道你是深是浅、是对是错呢!所以这里头魔容易在里面藏身哪。而净土宗在宗师上,你可以不一定依靠一个师父,经典都有,法都包含其中,你自己按着这个好好去念,好好去看书,就稳当了吗!而且净土宗师的师父起码他都要讲戒律的,他要知道经论,懂多少,你还是可以了解到他的,他理解的如何?他的戒持的如何?……都容易观察得出来。总之,这个净土法门又容易又稳当,加上不易于上当,因此就没有更超过净土法门的了。但是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有人说:即是易行之法,一旦我得到这个法门之后,就可以很轻松的往生了,不用自己去努一点力。这样想法就又错了!
  



作者: wlxg20130220    時間: 2015-2-20 18:53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wlxg20130220    時間: 2016-3-25 20:12
嗡玛尼呗美吽 嗡玛尼呗美吽 嗡玛尼呗美吽

中华佛典宝库 http://www.fodian.net/
净空法师专辑网站  http://www.amtb.tw/
南无阿弥陀佛




歡迎光臨 Wiki 弘憶佛教論壇 - 熱門關鍵字 Google Facebook TikTok Youtube ChatGPT AI 竹林寺。竹林禪寺住持 (http://buddha-hi.net/re/)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