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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生死之類別及超脫生死的修行次第(轉貼) [打印本頁]
作者: 至欽 時間: 2014-10-27 09:29
標題: 生死之類別及超脫生死的修行次第(轉貼)
本帖最後由 至欽 於 2014-10-27 09:53 編輯
生死的種類是多方面的,並非簡單一種,茲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述:
1、刹那生死
一切色心有為諸法,分分秒秒都在因滅果生、果生因滅的運動變化之中,相似相續,非斷非常,無一刻停頓。就是潛能的種子,在佛法看來也有“刹那滅、果俱有”等一系列的運動變化,並不是定要一期業盡、捨報壽終才名生死。是故佛法把這種生死稱為刹那生死。
刹那生死若從五蘊的角度看,則表現在四大的色法和受想行識的心、心所法上。四大色法上的刹那生死與今天所說的新陳代謝一詞,其義基本相同。謂四大種的潛能與四大的顯能通過業力的增上,不斷地交換轉化。即四大種轉化成四大時,名為“生”,也就是“新”;四大轉化成四大種時,名為“死”,也就是“陳”。同時種子生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現行轉化成種子時,現行是因,種子是果;由此顯示出因與果(種子與現行)是互相轉化的,其中無有定性的因果可得。這就是色法上具有的因滅果生、果生因滅的刹那生死義。
若從受想行識的心、心所法來看,同樣是無常變遷,具生死相的。《仁王護國般若經》卷一說: 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經九百生滅。
人們的心念是由受想行識綜合構成的,一心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經九百生滅。
這就說明不僅人們的色法根身具有刹那刹那的無常生死相,就是人們的內心世界、心理活動,也同樣具有刹那變轉、運動無常的生死相。
這在唯識學中稱為“種現熏生”。“種”謂種子,“現”謂現行。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再生現行,三法輾轉,相續不息,如大瀑流,激烈地運動變化著。
《華手經》卷三說:汝等觀是心,念念常生滅;如幻無所有,而得大果報。
《顯揚聖教論》卷十四也說:由彼心果故,生已自然滅;後變異可得,念念滅應知。
這就是心法所具有的無常生死相。
色、心諸法的無常生死相主要以滿業作增上而形成,是由無數量變所顯現的刹那生死相。
2、一期生死
一期生死,又稱分段生死,或一世生死。
從新的生命誕生開始,中間經過少壯衰老的幾個變化過程,直到生命最後結束。
因此,把這一階段性的生死,稱為“一期生死”。一切眾生常在三界六道之中,數數死此生彼,或死彼生此,壽命短長,全隨各自所造業因緣力而決定。
如由世間定業招感而生於色、無色界天中,一期生命相對較長;若是散心造作的大善大惡之業招感在六欲天中和地獄趣中,其生命的期限相對於人趣而言,也比較長。
如《較量壽命經》卷一說:人趣五十歲,為四王天一晝夜;四王天五十歲,為等活地獄一晝夜。人趣一百歲,為忉利天一晝夜;忉利天一千歲,為黑繩地獄一晝夜。人趣二百歲,為夜摩天一晝夜;夜摩天二千歲,為眾合地獄一晝夜。人趣四百歲,為兜率天一晝夜;兜率天四千歲,為叫喚地獄一晝夜。人趣八百歲,為樂變化天一晝夜;樂變化天八千歲,為大叫喚地獄一晝夜。人趣一千六百歲,為他化自在天一晝夜;他化自在天一萬六千歲,為焦熱地獄一晝夜。大焦熱地獄的壽量是半中劫,無間地獄的壽量是一中劫(地獄雖多,總不外此八大部分)。
《正法念處經》和《俱舍論》等,對欲界有情的壽量,其說法與上相同。
至於色、無色二界有情的壽量,《較量壽命經》卷一作如是說:色界初禪天中的梵眾天壽命半劫,梵輔天壽命一劫,大梵天壽命一劫半;二禪天中的少光天壽命二劫,無量光天壽命四劫,極光淨天壽命八劫;三禪天中的少淨天壽命十六劫,無量淨天壽命三十二劫,遍淨天壽命六十四劫;四禪天中的無雲天壽命一百二十五劫,福生天壽命二百五十劫,廣果天壽命五百劫,無想天壽命與廣果天等,無煩天壽命一千劫,無熱天壽命二千劫,善現天壽命四千劫,善見天壽命八千劫,色究竟天壽命一萬六千劫。無色界天中的空無邊處天壽命二萬大劫,識無邊處天壽命四萬大劫,無所有處天壽命六萬大劫,非想非非想處天壽命八萬大劫。
而一般人所說的生死,多指一期生死,世人所怖畏的也主要是一期生死。
《生經》卷二說:
諸賢者聽:一切合會,皆當離別;雖複安隱,會致疾病,年少當老;雖複長壽,會當歸死,如朝露花,日出即墮。
世間無常,亦複如是。年少強健,不可常存,譬如日出照於天下,不久則沒。
如是,賢者!合會有別,人生有死。
如上所說刹那生死是由滿業作增上而形成,一期生死是由引業作增上而形成。
兩種生死都體現了無常無我的道理,只不過前者多從細無常而說,後者多從粗無常而說;前為量變,後為質變。
由細無常的刹那生死,構成了粗無常的一期生死;再由粗無常的一期生死,顯發了細無常的刹那生死。是故兩種生死,互作增上,互相影響,而形成了六道輪回中長時馳騁、長時流轉、受諸苦惱、不得解脫的凡夫。
3、長期生死
由無量的一期生死,構成了長期生死。
此有二義:
一是指永不般涅槃法的眾生,生死長遠,窮未來際,名長期生死。
二是指阿賴耶識恒被末那識內執為我,以及前六識在無明、我執的支配下,造業熏種,阿賴耶識隨彼受熏的業種,變現三界六道的生死果報,致使阿賴耶識在有漏世間,長期流轉,生死不已,故稱此為長期生死。
若欲生死窮盡,只有親近善士,聞聽正法,發菩提心,修出世行,第七末那識不再執著阿賴耶識為自我,同時前六識也不再造世間有漏的雜染業,盡世間因果,證有餘依、無餘依二涅槃,如是方可說為生死窮盡。
所以化地部中密意稱此阿賴耶識為“窮生死蘊”,就是這個道理。
再者,眾生雖有刹那生死和一期生死,但在無色界無根身器界時前五識不起,在無想定、無想天、睡眠(無夢中意識)、悶絕(高度休克)中第六意識不起,在滅盡定中第七末那識不起,這時就是否意味著眾生的生命完全斷滅了呢?並未斷滅,因為他還有阿賴耶識的存在,或從執持義來說還有阿陀那識的存在。
如《解深密經》卷一說阿陀那識有“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此中眼等前五根名“有色諸根”(意根非色根攝);四大聚集的身名“扶根塵”,此為有色諸根所依。
合此根、身,為阿陀那識所執受,名“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
此中“相”是色、聲等相;“分別”是心、心所法;“名”是詮表色、心諸法的名言概念。
“言說戲論習氣”是指“相”與“分別”的顯境名言和“名”的表義名言所熏習的兩種習氣。
阿陀那識執持顯境、表義兩種名言習氣,名為“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
欲、色二界執持根身和種子,無色界中無有根身可執持,惟能執持兩類名言種子(習氣),故說“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既然無色界中還有種子被阿陀那識所執持,這就說明除了一期生死之外,還有常在生死輪回中使有情生命不斷的阿陀那識。因此,阿陀那識理應成為長期生死的主體。
作為長期生死的主體———阿賴耶識是否就是世間一般人所說的靈魂、或現代哲學所說的絕對精神呢?不是。
因為靈魂或絕對精神是常恒不變的實法,而阿賴耶識是有為緣生之法,所謂以自種子為因緣,以自現識前念無間開導後念為等無間緣,以種子、根身、器界為所緣緣,以末那識為增上緣。諸緣具足,方有阿賴耶識。
所以阿賴耶識也如夢幻泡影,無有實我實法之性可得;只有功能緣,而無作用緣。故不可將阿賴耶識說為靈魂或絕對精神。
總之,以現行色心諸法為因緣,以滿業為增上緣,因緣和合,而形成的量變,為刹那生死;以現行色心諸法為因緣,以引業為增上緣,因緣和合,而形成的質變,為一期生死;能連接無數一期生死、使有情生死死生、相續不斷的阿賴耶識,名長期生死。
是故長期生死中包含了無數的一期生死,一期生死中又包含了無量的刹那生死。反之,由於有情具長期生死,所以生命不斷;又由於具一期生死,所以生命不常;更由於具刹那生死,所以我法之性當體即空,非色心諸法滅後方空。
同時又由於有情不明了刹那生死之實相,所以起我法執,造有漏業,感一期生死之苦果;有情在招果受報的同時,又造業,再感果,於是作作受受,受受作作,相續無盡,所以又構成了長期生死。這就是有漏世間三種生死的真實相。
4、變易生死
在生死中,相對於分段生死(也就是前面所說的一期生死)而有變易生死。
謂聲聞、獨覺及八地以上的自在菩薩,以分段生死的最後身(殊勝細異熟果)為因,以所知障、無漏有分別業、悲願力及禪定力為緣,數數資助身命,改轉身命,直至證得無餘依涅槃,名變易生死;壽量長短,隨意願成,又名意成(生)身。
《大寶積經》卷一百一十九說:
有二種死,何等為二?一者分段,二者變易。分段死者,謂相續有情;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自在菩薩,隨意生身,乃至成佛。
因為不定種姓的聲聞、獨覺及八地以上的自在菩薩,一者所知障未盡,二者福慧未具,三者異熟識未空,四者無上菩提未證,若不以此所知障及悲願禪定之力來資感生死之果,使身久留世間,廣度眾生,集積福慧,就會墮在定姓二乘的無餘依涅槃界中,永不能證無上菩提。
再者,煩惱障為分段生死所依,所知障為變易生死所依。
入了有餘依涅槃的二乘及八地以上的諸大菩薩,無煩惱障,唯所知障。所以在變易生死中,所知障對於最後之身久住世間,有大助力,集積福慧,圓證佛果,反使障礙變為增上。這就是《成唯識論》稱此為“不思議變易生死”的道理。
又見道後至八地前的菩薩以及小乘的前三果聖人,也能修變易生死。但此時的變易生死多由分段生死所攝,不是純粹的已離分段生死的變易生死。
如上四種生死中,凡夫不具變易生死;八地以上的菩薩及阿羅漢、辟支佛不具分段生死(一期生死);除佛果及已證無餘依涅槃的二乘外,一切凡聖皆具刹那生死。
另外,在一些經論中,雖也有把善惡二趣稱為二種生死,把三界稱為三種生死,把四生稱為四種生死,把五趣稱為五種生死,把六道稱為六種生死,把五趣及業有、中有稱為七種生死,把九有稱為九種生死的,但總不出前說的四種生死。故四種生死,包括一切生死盡。
三、了脫生死之方法
既已知道了形成生死的原因,也已知道了各種生死的差別,如何才能超脫生死,而在生死上得自在解脫呢?筆者認為只有本著如下幾點行持,才能達到這一目的。
1、正觀生死,離執去著
“正觀”是對“不觀”、“邪觀”和“偏觀”而說的。
所謂“不觀”,是指世間一般的凡夫對生死的本末、性相等重大問題,漠不關心,不願作較多的審視與觀察。
因此,對生死的實相絲毫不能了知。
“邪觀”,是指一般的外道對生死雖然有所認識,但多是安住在自見取的大邪見中。
這種認識不僅不能對生死之實相有所覺了,反而助長我法執著,增加生死束縛,墮斷常邊,損毀善根,百劫千生,永遠不得解脫出離。
如古印度的數論外道和勝論外道等,前者主張有不變的“神我”與變化的“自性”,認為眾生之所以有生死,是神我(純粹意識)在物質的自性中沒有脫離出來,如果神我能在自性開展出二十三諦之後脫離出來,獨自存在,便得解脫;
後者主張一切萬有諸法的生成、壞滅,都是依“實、德、業、同、異、和合”六句義或十句(六句外再加“有能、無能、俱分、無說”四句)義的要素集合、離散而成,若欲解脫生死,就必須管制好生起善惡根源的“意”,即修“瑜伽”行,才能得到解脫。
“偏觀”,是指佛教內部一類小乘,對於生死雖有一定的體悟認識,所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恐怖三界,畏懼六道,厭離生死,常念涅槃,如《正法念處經》卷七十中說:
一切有情皆由貪瞋癡網之所系縛,流轉生死,是故應當厭離生死,勿生貪著。
此生死者,甚為苦惱,久受堅牢,痛苦難忍,老死憂悲,苦惱愁毒。一切有生,必當墮落,歸破壞門。於生死中,無有少常。
作如是深觀,自能速速出離生死,而最終安住於涅槃之中;但無深切的大悲心,無清淨的大智慧,無能無力,不度無量受苦有情,少福少慧,不證廣大無上菩提,雖能出離生死苦海,但對生死的真實相仍然不能徹底了知,有取有舍,有增有減,起分別見,生垢淨想,如是觀察,仍不為諸佛菩薩所認可,如《大般若經》卷五百七十二說:
若觀生死而起厭怖,欣樂涅槃則墮非道,不能利樂一切有情、通達如來甚深境界。
云何非道?謂樂聲聞及獨覺地,於有情類無大悲心。
所以者何?聲聞獨覺所行之道,非諸菩薩摩訶薩道。
何以故?聲聞獨覺厭怖生死、欣樂涅槃,不能具足福德智慧,以是義故,非菩薩道。
怎樣才是正觀生死呢?學佛者首先應該如實了知佛教所講“緣起無我”的絕對真理,而生死之實相就在這一真理之中,所謂“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既然生死也是緣起性空,無有實在的我法之性可得,其中又誰是生死、誰在流轉生死?
無有實在的生死,何須厭怖;無有實我流轉生死,又何須了脫生死。
果能徹底明白這個道理,就在一般世人所謂的生死中,心無掛礙,亦無恐怖,遠離顛倒夢想,自然證得清涼自在的究竟涅槃。因為生死之實相,就是涅槃相,“非於生死外有涅槃,非於涅槃外有生死;生死涅槃無相違相”。
《中論》卷四說:
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釐差別。
這就說明了生死涅槃平等無二的道理。
學佛者如果不能通達緣起無我的正理,不能成就“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的境界,僅是舍染趣淨,厭苦求樂,這樣是不能成就真解脫、得大自在的。
菩薩如能以平等智,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等觀法性,心無所著,其所成就的便是“由是於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的無住大涅槃。
如真諦譯世親《攝論釋》卷十三說:
二乘與菩薩同以惑滅為滅諦。
二乘惑滅,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薩惑滅,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異二乘。
菩薩此滅于四種涅槃中,是無住處。一本來清淨涅槃,二無住處涅槃,三有餘,四無餘。
菩薩不見生死涅槃異,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
若分別生死,則住生死;若分別涅槃,則住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無所分別,故無所住。
總之,雖觀生死過,而不厭離生死;觀身不淨,而不舍離於身。“以方便智,入於生死;以清涼法,化導眾生”。
因為無分別智正現起時,不見生死,如何厭離?不見涅槃,如何欣樂?菩薩不厭、不欣,如如不動,不取於相,故能“以處生死為樂,不以涅槃為樂也”。
何故菩薩“以處生死為樂,不以涅槃為樂”?
“菩薩摩訶薩為眾生故,雖在地獄受諸苦惱,如三禪樂”。
這就是“我不得生死,不得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的“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的道理。
既然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當下雖在生死中救度眾生,而不見有生死相,便是涅槃;若離開這種不見生死相就是涅槃的境界,便無寂靜真樂的涅槃可言,所以說菩薩“以處生死為樂,不以涅槃為樂”,就是這個道理。
2、超脫生死的修行次第
前面所說“正觀生死,離執去著”,雖在修行了生死中非常重要,但對初學者來說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還得與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相結合。
(1)親近善知識:
人不是生而知之,人格的培養,心靈的淨化,知識的學習,技術的掌握,全賴師長的教授與教誡。尤其是通達真理、破除迷蒙、增長善根、成就智慧、了脫生死、圓滿佛果,更離不開善知識的正確開示與方便引導,所謂“因善知識令我見佛,因善知識令我聞法,因善知識得一切智”。
廣大無量清淨功德“依善知識起,依善知識生,依善知識取,依善知識發,依善知識長,依善知識住,依善知識得”。
因此,“求善知識不應疲倦,見善知識勿生厭足,請問善知識勿憚勞苦,親近善知識勿懷退轉,供養善知識不應休息,受善知識教不應倒錯,學善知識行不應疑惑,聞善知識演說出離門不應猶豫,見善知識隨順煩惱行勿生嫌怪,於善知識所生深信尊敬心不應變改”。
既然善知識如此重要,什麼樣的人、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是善知識呢?
根據《涅槃經》說:“諸佛菩薩名善知識”、“自修菩提,亦能教人修行菩提,名善知識。”
而《大智度論》卷九十六說:“能說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法,及一切種智,令人心入,歡喜信樂,是為善知識。”
若依《六門教授習定論》無著、世親兩位菩薩所說,成就五種圓滿,方名善知識:①多聞(善教圓滿),②見諦(證悟圓滿),③善說(善語圓滿),④有慈悲(無染心圓滿),⑤常生歡喜心(相續說法加行圓滿)。
(2)聽聞正法:
殊勝的正法是如來廣大妙智實證清淨法界平等流出的,它是對世出世間染淨因果和圓滿真理的如實揭示,眾生依法修行,便能解脫出離。
所謂正法如燈塔,能除眾生黑闇夜;正法如利斧,能伐眾生煩惱樹;正法如船筏,能渡眾生出苦海;正法如良藥,能治眾生顛倒病;正法如珠寶,能濟眾生諸貧乏;正法如導師,能引眾生至彼岸。因此,佛弟子理應抱以難值難遇的殷重心、虔誠心,恭敬聽聞如來甚深無上正法。
《十地經論》卷一說: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不過聞法者應該遵佛教導,依“三法印”、大乘“一實相印”和“四依四不依”的標準聽受正法,也就是說與這些標準相符合的,是為正法,應該依教奉行;若不符合標準者,便是似教邪說,理應揚棄。
(3)發大菩提心:
若佛弟子對於正法所揭示的因果諦理有了一定的通達和信受後,進一步就應該從內心深處發起堅固不壞的大菩提心,也只有發起了大菩提心,並依此心實踐修行,才能成就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等究竟圓滿的無上佛法。
所謂“菩提心是安一切佛法根本,一切法住菩提心故便得增長”。
八十《華嚴經》卷十七也說:
菩提心是十力本,亦為四辯無畏本,十八不共亦複然,莫不皆從發心得。
如果學佛者只知行善,而不知發大菩提心,便會如《勸發菩提心文》中所說,“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回;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六十《華嚴經》卷四十二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
忘失都是這樣,何況還未發呢?
所以學佛者第三步應該是發起堅固不壞的大菩提心。
什麼是菩提心?菩提心又如何發呢?簡要地說,菩提是覺悟義。
覺悟有二:一是自覺,上成無上佛道;二是覺他,下度無邊眾生。發自覺覺他的心,名為發菩提心;實踐自覺覺他的菩提心,名為菩薩;自覺覺他的菩提心實踐圓滿了,名為佛。
根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七說,發菩提心就是發四宏誓願心,如雲:
一切菩薩複有四願,成熟有情,住持三寶,經大劫海,終不退轉。雲何為四?一者誓度一切眾生,二者誓斷一切煩惱,三者誓學一切法門,四者誓證一切佛果。
四宏誓願就體現在上成無上佛道、下度無邊眾生的自覺覺他兩方面。
“上成無上佛道”則表現在觀空遣相、心無所住的“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上,由此便與無我律相符合;“下度無邊眾生”,則表現在積極有為、大雄無畏的“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上,由此便與因果律相符合。
在行持上與無我律和因果律相符合,是為不墮空有、真俗圓融、悲智等運、福慧雙修的菩薩行。
(4)理行結合自度度他:
“理”即教理,“行”即實踐。通達教理,惠能大師稱為“說通”;有修有證,惠能大師稱為“心通”,或《楞伽經》所說的“宗通”。
如果學佛人既能精通教理,以成就聞、思智慧,又能躬行實踐,以成就修慧,這就是《壇經》所說的“說通及心通,如日處虛空”,以及玄覺《證道歌》所說的“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的境界。
又真學佛者皆能了知,一切眾生包括自己在內,“欲出三界生死大海,必假法船方得度脫。法為清涼除煩惱熱,法是妙藥能愈結病,法是眾生真善知識,作大利益濟諸苦惱”。
是故學佛者不會輕視教理而空談修行的,當然也不會口說心不行,僅把教理當成一種知識學問去研究。
此中教理多偏法印,實踐多偏心印。
法印是勘定教法真偽的標準,心印是勘定學人迷悟的標準。
由法印攝持於心以自悟解脫者,是心印;由心印表現在外以度化眾生者,是法印。
故法心二印,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再進一步講,所謂要獲得法心二印者,則必須首先將與法印相符合的佛法真理領悟通達,掌握在手,並將它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從而得到真實的受用。
當然得到真實的受用後,又把自己學法、參悟、實踐、受用的這一切,借用語言文字,方便善巧、毫無保留地講授給與自己有緣的眾生。
前者是將法印轉化為心印,屬自悟自度;後者是將心印轉化為法印,屬悟他度他。
由是法心二印,交相運用,便是大乘自度度他、度他自度的真實菩薩;也是學修一體、教證不二、理論與實踐高度統一的“善取空”者。真能如是而行,生死自然超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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