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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業力的探討 -慧律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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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至欽
時間:
2014-9-12 08:47
標題:
業力的探討 -慧律法師
業也是一種意識的慣性作用。
有人很容易起煩惱,碰到一點小事就很敏感;一件事情,今天跟別人說過也就算了,但在他的潛意識裏,卻隱藏著一股力量,很不甘願,逢人就說,到後來小事變大事,也使別人對他喪失信心。
例如:常說謊的人,欺騙對他而言,已是家常便飯。但他說一句謊,就必須編造十句來掩飾;十句謊言,就又編了一百句來遮掩。最後,紙包不住火,而受到最大傷害的,還是自己。
因此,不論我們讀過多少書,是否有修行,腳踏實地非常重要,不要只是培養意識的慣性作用;像說謊成了習慣,不說謊都不行。
業又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有一位在家女居士來找我,說已經替丈夫生了三個小孩,家庭也照顧得很好,可是每當小孩入睡後,準備要念佛時,先生就會阻止她,不讓她學佛。
於是她請問我:可不可以和先生離婚。
我說:‘不至於吧?離婚!三個小孩怎麼辦?’
她說:‘先生分兩個,我分一個。’
我說這不是辦法吧!
便勸解她:‘佛在心中,念佛也可以在心中默念,不一定是要告訴你先生!
這樣,你先生就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在念佛;或者是利用先生、小孩不在家的時間來修行也可以。這麼輕率就談離婚,是不是人沒有智慧了。
業有時如此,這位女居士為什麼無法嫁給可以和她同修的丈夫?而是嫁了一個阻礙她修行的人呢?這豈不也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業是惑的別名,亦即顛倒妄想。在念念起滅之間,錯認「我」及「我的」是實存的,遂產生貪著、攀執而不斷的輪迴生死。
業力是因果相續
業是行為與動念。人類在虛妄的時空(過去、現在及未來)中起心動念,由造作諸因感召果報的產生;而透過因果之間的延續遞變,形成業力。
因此,業是就因地而言,而業力則是就果報來相對的詮釋。生活周遭的萬事萬物,均不能脫離因果的軌則,包括我們的行、住、坐、臥、生活作息,都不能超乎因果的循環運轉。
舉例來說,一棟房子的興建,須賴種種因緣條件的配合,包括有地、建築師設計藍圖,再加上水泥工、木工、鐵工、裝璜及監工……等人的分工合作,才能循序完成美觀結實的建築物;而這就是「果」——搭建的成果。再其次小如我們咳嗽生病,便是起因於身體的基本構造元素:地、水、火、風四大不調,受涼了或受到病菌感染所得的果報。
肯定因果空性解脫
一般凡夫對因果律則,沒有確切的知見了悟,在生活點滴中不識因果的來龍去脈。一旦時機成熟,果報現前,便會產生迷惑、痛苦,甚至怨天尤人、不滿現狀,心恆不自在。但證果的聖者(覺行圓滿解脫的修行人),昔日在凡夫地造作善惡諸業,機緣成熟時,一樣平等受報。只是他內心無瞋無懼,了知一切順逆無非空幻不可得的緣起緣滅;當下不執著一切諸法,平靜接受,如如不動,自性解脫。
由此可知學佛的可貴,在於當下肯定因果的事實,如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若能提起正念靜觀因果現前,隨緣消轉舊業,回歸萬法自性清凈,則與諸佛菩薩相呼應,與如來正法不即不離,會通融合,正等無異。
超越煩惱成就智慧
推本溯源,「業」是如何在起心動念間形成呢?其原因之一是「無明」,眾生的六根及意識和五欲、六塵相互染著,便形成無明執著,而受其支配,於是不能自主地隨業感受苦報,也不能洞徹諸法實相本體。
因此,業是惑的別名,亦即顛倒妄想,在念念起滅間錯認「我」及「我的」(塵境)是實存的,又漠視因果律則,於是開始興起欲望、追求、造作、自私、貪著、攀執、過於防衛自我……等業行,再一次承受生死輪迴果報。
此外,若我們總是長時間活在對過往不愉快記憶的回想中,心裡便礙,計較叢生,恨意難消;同時在不明因果的迷惑中,受業力無可奈何的牽引及束縛,在苦惱中不停打轉。譬如一昧抱怨子媳忤逆不孝、命運乖違……等,這一切莫不是感情用事。
其實此刻正是修行的最佳機緣,倘能持續堅定念佛,將過往造作的業障予以清凈轉化,則「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活。」更可以依循《金剛經》所云:「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在因果不昧中,觀照逆境的虛幻不實,自能將粗糙、不理性的感情,昇華為大慈大悲的智慧流露。對於所面臨的種種困惱,也能突破業力的支配;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既現實而又超越」。
斷除習氣,回歸自性禪定
形成業的另一起因是「習氣」,即指人的思想行為殘留在阿賴耶識中,與外在塵境交涉所發生的慣性作用。
譬如有句哲理名言說:「你講一句謊話,就要編造十句謊言來掩飾,久而久之就會鑄下無可彌補的錯誤。」這句話明確點出口業形成的過程,以及結果。
又如早晚一根煙的人,看見他人抽,或是聞到煙味,也得拿根管狀物代替過乾癮。再以物理學中的公式 f=ma 來解釋:力量=質量×加速度,而質量會化成能量,眾生身口意所造作的諸業進入「自己與他人」的八識田中,會形成薰染力和固著力,這樣的情形即是「定業難轉」。
如果眾生不能覺察習氣的因果關係,被它牽纏且隨它任意流轉,則內心思緒恆常散亂而不自在,這對生命的進化是一種傷害及懲罰。值此時刻,若能依循六祖壇經所示:「本性自淨自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是為『禪定』」以最究竟的般若空性,斷盡一切習氣,我執當下放捨,則禪定解脫的境界即自然現前。
業力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年輕人往往因為人生的閱歷較淺、少不更事,以致於認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且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總覺得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情,是無法完成的。
這群「天之驕子」好比溫室內的花朵,不識人間冷暖。在父母、師長之羽翼下,較難領略現實的境況,相對的隨著年歲增長、生活歷煉豐富,必定漸夠能感受些許處世的無奈,彷佛冥冥之中,有股莫名的力量牽引束縛著自己。
這種體驗有些是透過對周遭人事的觀察,更有的是源自個人慘痛的經歷。
以職場生活為例,這裡面就有許多無可奈何的事情。工作壓力、人事磨擦、上司斥責、同擠傾軋,這些都不是小說家筆墨下的情節,而是活生生的夢魘。單身貴族或許可以瀟灑的辭職不,先出國遊玩或散心,再來考慮下一份工作。
可是,對於有家室之累的上班族而言,家計的維持就是立刻浮現在腦海中的負擔:房子要繳貸款、小孩得上安親班、小李打電話催會錢等。所以,儘管工作並不愉快,還是得繼續加班、趕工,因為他還需要保有這個飯碗。聽起來好像很窩囊,但這就是生活。
我雖然是個方外之人,但是經常會聽到信徒向我訴說這些無奈。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深刻地感受他們「身不由己」的心情。
業是強烈的我執、法執
我執法執的產生是因為對宇宙人生真相缺乏透徹的理解。物遷境移、人世變動,在在都向我們明示「世間無常」這件事實。偏偏每個人都活在錯覺中,誤以為在變動不息的時空遷流背後,有一個不變的實體。
由於對這個玄想式的實體(reality)加以執取;遂衍生我執、法執兩種顛撲難破的心態。我執強烈的人,可以說是「自我中心主義」,凡事皆以自己的標準定奪。合己意則歡喜,違逆者則憤恨、痛苦。這種人煩惱重、是非多、瞋恨心特別強。
有位信徒來向我抱怨,說他接二連三換了好幾個工作,都是因為人事上的糾紛。他向我埋怨自己業障深重,遭人排擠。整整說了將近一個鐘頭,我發現問題的癥結點根本出在他身上。
他把責任推給他人,說是別人蓄意中傷,其實是他固執己見、心態驕慢;當他的意見不被採納,往往瞋心大作。長期下來,憤怒早已烙在他的臉龐。
為了避免刺傷他的自尊,引發他更大的怒火;我借用廣欽老和尚的教示,希望能點化他。我說:「即使自己明明對,別人卻硬說你錯,那就承認自己錯」,「修行人不與人爭論是非、對錯」一個有修養的人,無論有理、無理都保持沉默;心中沒有是非,自然放下我法二執。
業力是一種含藏的能量
人之所以會有瞋恨心,並不是一觸即發;它是念頭日積月累的結果。不管善業、惡業,都是一股積聚的能量。用《大乘起信論》來解釋,即為「一心開二門」(生滅門-心業相一面,真如門——清凈一面。)
善惡的能量蘊藏心中,一旦外界因緣成熟時,就會發作。幾年前報紙曾刊登一則「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故事:有個殺人犯,因為自幼家庭破碎,整日在外遊蕩。一日與人發生口角,一怒之下,抽出隨身的扁鑽,直插對方心窩,犯下殺人事件。
之後他被送去少年感化院,在牢裡待了七年。出獄後,他決心痛改前非,安份守己在市場賣菜。左鄰右舍都稱讚他「浪子回頭」,並為他完成終身大事。
婚後一年多,過去道上的兄弟突然來訪,騙說要介紹生意給他,因此他又和這群朋友來往。先是喝茶聊天,漸漸打打小牌,搞得後來生意甘脆不做,沉迷賭局。
他的妻子屢勸他歇手,則遭到拳打腳踢,終至協議離婚。至此,他不再是苦實的青年,而是吃喝嫖賭的流氓。為了贏賭局,他每每動手腳耍郎中;後來因為使詐和別的賭客起衝突,歷史重演,再次鋃鐺入獄。
看完這則故事,再次讓我感受到業力的可怕。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如果不努力修行,只有任憑業力的擺布、捉弄。
以前我看到別人做錯事,就苦口婆心地想規勸他們,但效果不大, 因為接受的人很少。於是,我一直在思惟為什麼?
後來,直到我看見佛經有一句話,如是說:「悟者,覺悟本性; 本性不動,是名自己。」這時,我才恍然明白,我們人活著的意 義是什麼!
一般人的生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完全隨著環境在團團轉, 為了別人的錯誤而自我折磨。
我們不要把錯誤當作是一種罪惡,如果錯誤是一種罪惡, 那麼一個成功者,就是一個累積滿身污穢的人。
假如,你有心學佛,首先要學習的,就是找尋自己的生命─ 那就是「寧靜」。當你找回自己真實的內在,就可以體會到, 其實不用依靠外在的刺激,你也可以活得很快樂。
世界上種種的繁榮虛華,並不能使你得到真正的快樂,因為刺激只能片刻,享受無法永恆,運用眼 、耳、鼻、舌、身、 意所求來的快樂,通通都是暫時性的。好比看一場電影,聽一場演奏,場散、曲終,終有結束的時候。而人們總妄想在片段中抓住永恆,奈何依然做不到。因為世間的真相就是無常,有生必有滅,有合就有離,一切皆如夢、幻、泡、影。
因此,我們應當了解,找回自己內心的寧靜,念念觀照一切皆是無常。這樣,遇到任何逆境,就自然放得下,而能解脫自在,遠離煩惱,這樣才是懂得享受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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