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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楞嚴經(第九十三講) 並非無因而生《慧律法師佛學講座》wiki [打印本頁]

作者: 釋大寬法師    時間: 2013-12-30 20:33
標題: 楞嚴經(第九十三講) 並非無因而生《慧律法師佛學講座》wiki
楞嚴經(第九十三講) 並非無因而生《慧律法師佛學講座》wiki


楞嚴經-93 (國語) 2009.06.11

說明:[ ]內為講經課本之內容


441頁,
441頁,
請合掌,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441頁,《楞嚴經講義》,
第一行[巳四 舌味識界(分四)]
舌根對味塵所引發的舌識。
[午初 標擧三界二 雙以徵起]
[三 分合難破四 結妄歸真 今初]
經文:
阿難!
又汝所明,
舌味為緣,
生於舌識。
是從這裡沒有錯吧?
是。
阿難!又汝所明,
內的舌根和外的味塵來互為依緣,
生於這個舌識。
[午二 雙以徵起]
此識為復因舌所生,
以舌為界?
因味所生,
以味為界?
說:此識
到底是因為內的舌根所生的識,
以舌根為立舌識之界?
或者是因為外塵(外面的味塵)
而所生的味識,
以味來立味識界?
底下經文乃[午三 分合難破(分四)]
[未初 破因舌生二 破因味生]
[三 破因空生四 破和合生 今初]
第一個,先破因舌根而生識。
阿難!
若因舌生,
則諸世間,
甘蔗、烏梅、
黃連、石鹽、
細辛、薑、桂、
都無有味,
汝自嘗舌,
為甜為苦?
阿難!
如果說這個舌識,
是因為舌根自己產生這個舌識,
而不必借重外塵的話,
那麼,這個世間種種存在的味道
就沒有意義了,
因為舌會產生識,
那麼,這世間所謂的甘蔗的甜、
烏梅的酸、黃蓮的苦、
石鹽的鹹、
細辛和薑跟桂,這三種是辣味。
如果沒有這些味塵
來配合你的舌根,
那都無有味,
沒有外塵,
所緣的這些外塵,
舌塵,
就是沒有這些味道,
那麼,你那個舌根,
也沒有辦法產生舌識,
所以,單根不生識。
意思就是說:
如果單單舌根自己會產生舌識的話,
那麼,外面這些甜、酸、苦、鹹、辣,
都沒有意義了,
因為這些味道並不重要,
你自己舌根會產生舌識嘛,
就變成都無有味,
都不需要有這個外塵了。
汝自嘗舌,
現在你自己嘗一嘗你的舌頭,
為甜為苦?
到底又是什麼味道?
[此破識因舌生。]
[若謂舌識,單因舌根所生,]
[不藉味塵,自能了別其味,]
[即以舌為識之界者;]
[則諸(助語辭)世間,甘蔗甜味,]
[烏梅酸味,黃連苦味,]
[石鹽鹹味,細辛藥名,]
細辛,它是馬兜鈴科,
馬兜鈴科,
多年生的草本,
它的根可以做藥,
所以細辛,
這是藥名。
[生薑、]大家都知道。
[肉桂]它是植物名,
它屬於樟科,
樟就是一個木,再一個文章的章,
樟科,
常綠的喬木,葉厚有光澤,
長橢圓形,
花綠黃色,
花綠黃色,
有香氣,可以供藥用,
肉桂,大家也都知道,
肉桂[藥品,]
[此三種皆辣味,都成了無有味。]
[倘無有此等味塵,來合汝舌,]
好!這些外塵沒有,
那麼你自己嘗一嘗你自己的舌根,
([汝自嘗其舌,])
[到底還是為甜耶?還是為苦耶?]
442頁,
若舌性苦,
誰來嘗舌?
舌不自嘗,
孰為知覺?
舌性非苦,
味自不生,
云何立界?
說這個舌性是苦的話,
假設說,舌性是苦的,
這個苦當然是包括甜、辣等等的味道、
鹹。
如果舌性、舌根之性它是苦的,
那麼,誰來嘗汝之舌,
而知其是苦的呢?
好!
意思就是說:舌根如果是苦,
那麼,就不可能知道是苦,
就像眼睛能見色,
卻見不到自己的眼根。
如果舌根是苦的,
或者舌根是甜的,
舌根是苦的,
就沒有辦法嘗到苦味;
如果舌根是甜的,
那就沒有辦法嘗到甜味;
就像眼睛能看到外色,
卻不能看到自己的眼睛一樣的道理。
所以,舌性是苦,
就沒有辦法來嘗那個苦味,
舌不自嘗,
舌當然不能自嘗其苦,
那麼,誰為知覺?
誰能夠知覺其舌是苦呢?
意思就是說:
如果舌性是苦,誰來嘗汝之舌,
而知道那個舌是苦的?
舌當然沒有辦法自嘗,
就像眼睛沒有辦法看到自己的眼根;
舌如果是苦,
那麼,誰來知覺那個舌本身是苦的呢?
底下說:舌性非苦,
如果說舌性若是非苦,
非苦,那就是沒有味道,
沒有味道,
當這個時候非苦;
這個「非苦」就是:
也非苦、非甜、非鹹、非辣,
這個「苦」就代表一切味道的意思。
所以舌性,
如果說舌性非苦、非甜、非鹹、非辣,
什麼味道都沒有,就沒有味道了,
味自不生,
這個味當然就產生不出來;
味產生不出來,
為什麼可以用味道、用舌根來立這個識界呢?
沒有味道的舌根,那立什麼?
舌識不存在。
[此明舌性,有味、無味俱非。]
[承上云:若自嘗其舌,舌性是苦,]
[誰來嘗汝之舌,而知其苦也?]
[苦字該甜等諸味。]
[蓋舌不能自嘗其舌,]
[如眼不能自見其眼。]
[又熟(誰字解)為知覺,]
[其舌是苦耶?]
[若謂舌性非苦,]
[即無有味,]
[則味自然不生於汝之舌,]
[云何可立識界耶?]
連味道都沒有,
怎麼可以立這個識心呢?
底下,[未二 破因味生]
前面是因舌根而生,
立這個舌識不存在;
底下是因為味道而生,
意思就是:
味道本身就是可以產生識心。
若因味生,
識自為味,
同於舌根,
應不自嘗,
云何識知,
是味非味?
好!
現在這一段要轉另外一個方向,
前面是單根不生識,
現在是單塵也不生識。
說:這個舌識如果是單因味塵而生,
不必借重這個舌根的話,
說:此舌識如果是單因味塵而生,
而不必借重舌根,
那麼,舌識;
這個「識」就是舌識。
那麼,舌識自然為味塵,
相同之理,
於舌根、同於舌根,
相同之理就是說:
這個識、舌識,
本身自然它就是有這個味道。
為什麼?
這個味道會產生識心,
意思就是:
味道本身它就有識,
塵生識,
如果不必借重根的話,
那就一樣了,
跟這個舌根,
前面所講舌根的道理是一樣,
舌根不必借重外塵,
舌根自己會生識,
那麼,這道理一樣,
應不自嘗,
應不自嘗,舌根是苦,不知道苦,
就像眼沒有辦法看到自己的眼睛一樣,
云何識知,是味非味呢?
對不對?
這個味道自己會產生,
不必借重舌根的話,
那你如何來了知是味非味?
因為舌根不自嘗,
那麼,味、味塵生識的話,
這個也是一樣,
不能自嘗其味。
當然,不能自嘗其味,
就不知道什麼是味道,
到底有味或者是沒有味道。
所以,這整句把它貫串起來的意思就是說:
前面是根、舌根生識;
這一段是:如果是外面的味塵生識,
所以,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此舌識如果單因味塵而生,
就不必借重舌根,
那麼,這個舌識自然就是味,
因為舌識它就是味道,
因為本身它就有分別的作用。
為什麼?
味塵本身有識心,
當然它本身就是舌識,
本身就是有味道,
那麼,這樣就跟前面所講的舌根一樣的了,
有這個功能,
同時有這個識。
但是,話講回來,
如果味塵自己生識,
那麼,就跟舌根一樣,
不能嘗苦、嘗甜。
因此我們現在知道,
如果味塵自己生識,
那麼就不能嘗味道,
就跟前面講的舌根一樣,
云何識知,
如何了別到底有沒有味道呢?
為什麼?
因為味、味塵所生的識,
沒有辦法分辨自己。
[若言舌識,單因味塵而生者,]
[識自然就是味。]
因為識心本身就是味了,
那當然[味不能自知其味,]
是不是?
[同於舌根,應不能自嘗其舌;]
[既不自嘗,云何而能識知,]
到底[是有味,而非有味耶?]
這個味覺失去了、
味道失去了。
為什麼?
因為味本身就是識。
又一切味,
非一物生,
味既多生,
識應多體?
這一句、這一段,
是依據前面那一段來講的: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
就是這個識是從味道而產生的、
味塵而產生。
現在更進一步說:
又外面的味塵,
這一切味,非一物生,
意思就是:
那麼多的味道:酸、甜、苦、辣、鹹,
當然不是同一物所生的,
非一物所生就是:非同一物所生,
那這樣就更清楚了,
如果「非」的底下加一個:同;
「物」的底下加一個:所,
那就更清楚了。
一切味絕對不是同一物所生的,
甘蔗的性生甜的嘛;
鹽巴一定是鹹的;
黃連,那一定是苦的,
這麼多味道,
怎麼可能是同一種東西所生?
那麼,外面的味塵既然是多生,
因為識是由味所生,
所以,識體應多體,
前面假設說:味能生識,
就是味等於識,
所以,多味等同多識。
再講一遍:
又一切味,
絕對不是同一種東西所產生的,
味道既然有多種而產生,
當然,
分別味的識就應當多體性,
因為前面講的,
假設說:識由味、味塵而生。
443頁,註釋、註解,
[又味塵類廣,]就是味塵之類是很廣的。
[一切之味,元非一物所生。]
這個大家統統知道的。
[以能生之味塵,既從多物而生,]
[而所生之識,自應從味亦有多體,]
因為前面假設說:味能生識,
當然,母親多的話,兒子就多,
大家都能生,
如果把甘蔗當作是母親,
甘蔗就會生甜的,
一個味道的話;
如果說薑、鹹、辣都是這樣子,
[如母多,子亦應多,]
一定的道理。
[此以味多,而破識一也。]
底下,443頁,
識體若一,
體必味生,
鹹、淡、甘、辛,
和合俱生,
諸變異相,
同為一味,
應無分別?
前面繼續:「若因味生」──
如果舌識是單因味塵而生的,
是接下來,這一段還在發揮。
識體若一,
如果說:
舌識這個體性它只有一個,
一個,
只有一個,一個識體,
就是只能辨別一種味道,
識,識體若一,
就是只能辨別一個味道,
因為它只有一個體性。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
而且這個舌識、這個識體,
當然又一定要因為味道而生,
那麼,這味道而生,
識體又只有一個,
那麼,這一些什麼鹹的、
淡、甘、辛,都沒有什麼意思。
為什麼?
因為所生的識只有一個,
因為識體如果一個的話,
那麼,這一些鹹的、淡的味道、
甘的味道、辛辣的味道,
還有和合的味道;
「和合」底下加一個:味;
「俱生」底下加一個:味;
「諸變異」底下又加一個:味,
這是強調種種的味道,
譬如說水跟鹽合在一起,
這個叫和合的味道,就變了。
還有俱生,
黃連本來就是苦的,
鹽巴本來就是鹹的,
俱生味,本來就具足的。
那麼,變異味的話,
我們煎、煮、炒、炸,那都是變異味,
煎一煎、炒一炒,味道就變了,
加上現在這個美食專家,
大家都知道,
本來不是很好吃的,
煮一煮變成很好吃了,
這個就是變異的味道,
經過了烹飪以後變異的味道。
應當怎麼樣?
同一個味道?
為什麼是同一個味道呢?
因為識只有一個,
而且這個識一定要由味道而生,
那麼,這個味道就等於沒有味道,
是同一味,
因為識體就把它變成同一味。
為什麼?
沒有分別,
因為識體是由味而生的,
今識體只有一,當然就同一味,
你什麼東西吃進去,因為它的識只有一;
就像一個大門,
進來統統由這個大門,
只有一了。
說:識體若一;
師父再講一遍:
如果這個識體就是一個,
舌識的識體只有一個,
那麼,這個識體,
又一定必需從味道而產生這個識,
假設說這種存在,
那麼,所生的識只有一,
因為識體如果一的話,
那麼,這一些什麼鹹的啦、
淡的、甘的、辛的,
和合味,或者是俱生的味道,
或者種種的變異味道,
都沒有用!
為什麼?
因為同一個味道,
因為識體只有一個,
只能分辨一種味道,
所以,什麼味道進去,它就是一,
應無分別。
底下,[設若識體是一,]
[其體必定因味生者,]
[所生之識是一,]
[能生之味應亦非多。]
因為識是由味而來的,
那現在識體堅固的說是一,
那味道沒有用的。
[如世間鹽之鹹,水之淡,]
[蔗之甘,薑之辛(辣也),]
[亦該酸苦,]當然包括酸的、苦的。
[是為六味總相;]
[和合俱生變異,是六味別相;]
[如豆麵鹽水,合而為醬,]
我們常常講:豆瓣醬,
都不離這個而產生的。
[是為和合;]
[如黃連生來便苦,]
[其味與物,俱時而生,謂之俱生;]
[如變生成熟,]煮一煮烹飪,由生變熟。
[異其本味,]
[如炮炙]
這個「炮」就是用少量的油,
用這個猛火把食物炒熟,
通常是用在這個肉類的,
叫做炮,
簡單講就是炒。
底下這個「炙」,
「炙」就是我們現在很出名的烤肉,
類似巴比Q那個烤肉,
燒烤,炙。
或者[煎煑之類,]
其實這個在我們飲食的文化裡面,
這個很清楚的,
煎或者是煮,
煎、煮、炒、炸。
類似就是這幾類的。
[皆名變異。]
[種種諸味,皆當同為一味,]
[亦應無有分別,]
[如子一,]兒子只有一個,
兒子只有一個,不可能二個母親生的,
二個母親共同生一個兒子,
不是成笑話了,
一個人生一半?
兒子是一,[母亦應一,]
是不是?
哪有一個兒子變成二個母親一起生的?
一個生腳?一個生頭?
是不是?
所以,[此以識一,而破味多也。]
破味多。
分別既無,
則不名識,
云何復名,
舌味識界?
諸位!
這個是跟前面那一句「應無分別」繼續講下去的,
應無分別,連分別都沒有了,
沒有分別,這哪裡叫做識呢?
識就是以分別、了別、有作用叫做識嘛;
連這個分別都沒有,
什麼叫做舌味識界呢?
[識以分別為用,]
[承上諸味既合為一。]
[則無鹹、淡、甘、苦、酸、辣之分別。]
[能生之味,分別既無,]
[所生之識,分別亦無,]
[則不應名之為識。]
[云何復名,舌味為緣,]
[生汝中間舌識界耶?]
底下,
破除因虛空而生識。([未三 破因空生])
不應虛空,
生汝心識?
那怎麼可能?
虛空本身怎麼會產生我們的舌識呢?
[以上根生、]不存在,
單根不生識,
單塵也不生識,([塵生,])
[二俱不成,]
[恐計從空而生,]
[然空性頑鈍,]
[故曰:]
[不應以無知之虛空,生汝有知之心識耶?]
接下來,[未四 破和合生]
舌味和合,
即於是中,
元無自性,
云何界生?
說:舌味,
就是舌根跟味塵來和合,
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
即於是中,
在你所談論的這個中間,它有問題:
元無自性,
元無自性就是:你根本找不到中間之相,
即於是中,
這個在根塵的中間,其實本身並沒有自性,
沒有自性,
意思就是:沒有根、沒有塵,
根無自性,塵無自性,
根不像根,塵不像塵,哪來的中間?
元無自性,
就是根本找不到中間之相,
云何界生?
怎麼可以說由根對這個塵來產生舌識,
來定這個舌識界,
說舌識界是由根塵和合而生的?
這個根本就是不可能,
根無自性,塵無自性,
中間相也不可得,
怎麼可以因為這樣子,
來立這個舌識之界呢?
底下看註解,
[若以舌根味塵二者,和合生汝舌識者,]
[舌是有知,塵是無知,]
[一經和合,體性紛雜。]
[如世間水土和合,]
[水失流動之自性,]
[土失乾燥之自性,]
[故曰:「元無自性」能生根塵,]
[自性既無,云何識界,可從而生?]
[本科四性推檢無生具足:]
[不因舌生,是不自生;]
[不因味生,是不他生;]
[不因空生,是不無因生;]
[不因舌味和合生,是不共生。]
[三分文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
舌味為緣,
生舌識界,
三處都無。
則舌與味,
及舌界三,
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所以,我們應當知道,
舌味──舌根跟味塵來當作緣,
來產生這個舌識界,
三處都無;
根、塵、識叫做三處,
根、塵、識都不存在,
相妄性真嘛。
則舌與味,及舌識界三,
本來就不是因緣法,
因為不由根塵所生;
但是,非自然性,
也不可以說外道講的無因,
也不可以。
那麼,這一段,
研究了這一段有什麼好處呢?
就是一個人、修行人,
事實上
不必要在這個飲食上一直超過本分事的享受,
他這個重點就是說:
能夠取得
支持我們的色身修行這個體力就可以;
但是,營養也必需要照顧好。
大部分的人,
由飲食生出病的人比較多,
很少人是因為吃得少而生病的,
大部分的人是吃得太多生病的。
印光大師裡面他講,
他說:我們的這個胃,
我們吃下,這個胃能吃七分飽就好,
六分到七分,
有感覺到飽就不能再吃,
這是印光大師這樣講。
從醫學上來也是這樣子的,
如果我們吃到八分飽、九分,
撐了,
撐了,
或者撐到十分,
那麼,這個醫學上來講,
這個胃就沒有空間來蠕動;
這個胃沒有空間來蠕動,
它多出來的東西沒有辦法消化,
就會產生強大的廢物,
變成身體的一種負擔,
身體的一種負擔排泄不掉,
就會產生身體不必要的毒素,
或者是血液上的消化不掉、
排除不掉,
因為我們的胃它有一定的體積、容量。
所以,大部分的人是吃壞了,
不是餓壞了比較多。
也就是說:
因為我們不了解飲食的一個定義,
譬如說:我們吃到一個程度,
胃已經飽了;
但是,因為我們無量億劫以來的貪心,
他就會一直想要再吃,
想要再吃,
因為眼睛它不會飽的,
眼睛只有用看的,
它不曉得這個胃有多麼的辛苦:
哎呀!你不要再喝了!
所以,為什麼大家喝酒喝到變成宿醉、
變成回去一直嘔吐,
就是眼睛欺騙了胃:
這個酒、那個肉這麼好!
所以,因為眼睛看,
還有這個耳朵那麼熱鬧,
忘記了這個胃,
我們這個胃所能承受的能力。
所以,其實我們的生命裡面,
不需要過得這樣自我懲罰,
如果你吃到七分飽,
感覺飽了,
這個時候就是停的時候,
你這個就是健康的飲食,
因為你留有二分至三分的空間,
讓它胃收縮‥‥‥
它可以整個消化,
變成能量跟氣化。
但是,如果過分的話,
吃到嘔吐,
像吃那個喜宴,
或者什麼龍門宴等等這一些,
那就是吃了以後再去吐,
吐了以後再吃‥‥‥
這個是很傷身的,
非常傷身的!
因此我們一定要了解,
多少對這個飲食上稍微知足,
對我們的身體也好、
心靈也好,
這是印光大師、
還有醫學上這樣特別的交代,
讓胃一定要有空間去消化它。
所以,真正消化吸收,
就會轉換能量;
而使這個胃吃到飽,
它就完全沒有空間,
就沒有辦法消化吸收,
這個機器停頓,
所以,它就會產生強大的胃酸,
他就會一直嘔吐,
消化不了。
底下,
[舌界,即舌識界。]
[前三科係塵為名,]
[曰色識界、聲識界、香識界,]
[此科併後二科,係根為名,]
[曰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
[餘同上可知。]
[四舌味識界竟。]
好!翻過來原文,
師父再解釋一遍,
441頁,
我們一氣呵成的解釋。
441頁,看經文就好:
阿難!又汝所明瞭的,
由內在的舌根,
跟外在的味塵,
來作為互相的依緣,
而根塵所生的這個舌識,
此識到底是由內舌根所生,
以舌根為立舌識之界?
或者是因為外塵的味塵所生的,
以味塵為主要來立味識界?
阿難!
若此舌識因舌根自生舌識,
不必借重外塵的話,
那麼,這些世間的甘蔗的甜、
烏梅的酸、黃連的苦、
石鹽的鹹、
細辛、薑、肉桂的辛辣味,
這些都沒有任何的意義,
因為舌根自己會產生味,
變成都無有味,
如果沒有這些味來和合,
那麼,就變成舌根都沒有味道,
沒有外塵的味。
現在你自己嘗試舌頭看看,
到底是甜還是苦的?
442頁,用假設來說明,
如果舌性是苦的,
那麼,誰來嘗汝之舌叫做苦呢?
舌不可能自嘗其舌,
那麼,誰有能夠知覺其舌是苦的?
就像眼睛不能看到自己的眼根一樣的道理。
如果說舌性不是苦的,
也不是甜的、不是辛、
不是鹹、不是辣,
統統不是,
那麼,就表示沒有味道了,
味不自生就是沒有味道,
云何立界呢?
怎麼樣可以來立這個識界、舌識界呢?
底下,若因味生,
此識,如果說這個舌識,
是單因外面的味塵而生的,
而不必借重內在的舌根,
那麼,這個舌識本身變成自己就是味塵,
自為味,
為什麼?
因為味道本身有識,
識本身有味,
所以,就變成舌根一樣的,
跟前面舌根一樣的,
應不自嘗,
舌根苦就不知道苦,
舌根甜就不知道甜;
如眼不見其眼,
因為味道如果是識的話,
就變成跟舌根一樣的。
云何了別,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同一物所生,
味道既然多,
分別的識體也應當多。
443頁,
中間經文,
如果識體只有一個,
這個識體又必需要借重味道而生,
那麼,這一些所生的識變成一個,
這些味道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譬如說鹹味、淡味、甘味、辛味、
和合味、俱生味、變異味,
種種的變異味相,
怎麼樣?
同為一味,
應無分別,為什麼?
因為舌識只有一個。
分別既無,連分別的能力都沒有,
怎麼可以叫做識呢?
云何復名,舌味識界呢?
翻過來,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
你說舌根和味塵和合,
在中間產生這個舌識,
是沒有道理的。
為什麼?
因為連根塵都是空無自性,
如何有中間之相?
沒有中間之相,
怎麼可以立這個因根塵而有的舌識之界呢?
所以,我們應當知道,
舌根和外面的味塵為緣,
而所產生的這個舌識界,
根、塵、識,三處都無,
則舌與味,及舌識界三,
本來就不是因緣法,
因為都找不到,
都是無生;
但是,也不能說無因而生,
不能無因而生。
好!445頁,中間,
[巳五 身觸識界(分四)]
[午初 標擧三界二 雙以徵起]
[三 分合難破四 結妄歸真 今初]
我們根身、還有這個觸塵,
產生的身識界;
我們講完了眼、耳、鼻、舌,
現在要講這個身觸識界。
阿難,
又汝所明,
身觸為緣,
生於身識。
說:阿難!
又你所明白的,
以前所講過的,
由身根跟外面的觸塵來互為依緣,
而產生身上的身識。
[午二 雙以徵起]
此識為復因身所生,
以身為界?
因觸所生,
以觸為界?
說:這個身識,
到底是單由內身根所生的,
用身來立這個身識界?
或者是單由外塵的觸塵所生的,
以外面的塵來立為這個身識界呢?
阿難;
底下,
[午三 分合難破(分三)]
[未初 破因身生]
再底下就破因塵生,[二 破因觸生]
[三 破和合生 今初]
現在破從根而生識,
阿難,
若因身生,
必無離合,
二覺觀緣,
身何所識?
說:阿難!
如果說這個身識;
「因」就是由,
由這個身根,
單由身根就自己可以產生身識,
不必借重於離、合的外塵,
必無離跟合,
因為身體有感受性,
身體的感受,
離開了,身體知道它離開了;
接觸到身體了,知道,
所以,離跟合,這個身體都知道。
二所覺觀之緣,
這個「覺」就是麤;
麤跟細的二種心,
覺就是麤,細就是觀,
所以叫做麤覺細觀。
麤覺、細觀,
這個是對離、合說,
這個離、合碰到這個身體來講的話,
有麤還有細,
我們可以覺察,
現在沒有借重這個離、合二種觸塵,
當然也就沒有所謂麤覺跟細觀了,
這分麤細。
那麼,身何所識?
那麼,這個身體沒有離合之境;
何所識就是怎麼能夠生識?
翻過來,446頁
[此破單根,不能生識。]
[覺觀二字,]
[麤緣為覺,]很容易覺察。
[細緣曰觀。]
[有能覺觀,與所覺觀之別;]
[又有離時覺觀,合時覺觀二種。]
[若謂身識,]
[單因身根而生,不藉觸塵者,]
[如是雖有身根,]
[必定無有離合二種,]來配合,
[所覺觀之塵緣,則惟身無境,]
[安能生識乎?]
[此句又作一解:]
[合離是觸塵,]
合離它是觸塵,
[覺觀指識心。]
意思就是說:
[謂必定無有合離,二種觸塵,]
[為生覺觀識心之助緣,]
[何能生汝身識乎?]
[縱許能生身識,]
[無有觸塵,將何所識耶?]
沒有觸塵──沒有離、合,
沒有這個觸塵,
你的身體
完全不可能知道有這個識心。
[此計識因身生者,]
這個是告訴我們,
這一段是說:
這個身識單由身根來生,
[非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根一定要借重
外面的合跟離二塵、二個觸塵,
這個根生身識,
單根不生識,
所以,這個是單根不能生識,
所以是錯的,
意思就是:單身根是不可能生識的,
因此如果說執著身根能生識,
這個是不對的。
底下,
破因觸塵而生這個身識。([未二 破因觸生])
若因觸生,
必無汝身,
誰有非身,
知合離者?
如果說這個身識是單由外面的觸塵而生的,
那麼,身體的身識就不必‥‥‥
必無有汝身。
為什麼?
就唯塵無根,
這變成不可能了。是不是?
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天下、天底下每一個人,
哪裡有沒有依於這個身根
而能夠判定是合是離?
連身體都沒有!
是不是?
判定就是說是合、是離的觸塵。
就像說:
你兒子今年考大學考上沒有上?
他說:我連兒子都沒有,
哪裡有考大學上沒有上這個問題?
連身根都沒有,
怎麼可能有知道什麼合跟離的觸塵?
是不是?
再講一遍:
如果說這個身識,單因觸塵而生的身識,
而不必借重你的身根,
就是唯塵無根,
天下之人,
哪有沒有根身,而能知道合離之觸塵呢?
不可能!
[此破單塵,亦不能生識。]
[若計身識,]
[單因觸塵而生,不藉身根者,]
[必定無有汝身,]
[惟塵無根,不成身觸為緣之義;]
[世間誰有非依於身,能知合離之觸塵者?]
[離却身根,]
[則能生之觸塵,尚不可得,]
[則計識因觸生者,亦非也。]
根生不對、
觸塵而生也不對,
好!
單根不生、單塵也不生,
現在是[未三 破和合生]
阿難,
物不觸知,
身知有觸。
阿難!無情物的觸,
無情,
無情之物是不能自知有觸的,
身知有觸,
就是說:
無情物是不能自己說有知道這個觸知的,
一定要有情物的身,
身知,有情物的身知,
方才知道有這個觸塵。
意思就是說:
一定要與身相合,才知道有觸。
再講一遍:
阿難!
無情物是不可能自己知道有這個觸塵,
而知道這個觸塵的,
一定要借重有情物的根身,
才知道有這個觸塵。
[此標觸知之相。]
[世間之物,不能自觸而成知,]
因為世間之物是無情物。
[必定與身相合,方知有觸。]
[此二句,]
[為下正破共生之張本耳。]
知身即觸,
知觸即身;
即觸非身,
即身非觸。
知身即觸,
也就是說:知道根身,
根身變成所知了,
即觸就是由能觸而來的,
能觸就不是根身了,
就像眼根就不是色塵,
色塵就不是眼根。
在這一段,能、所一定要分開,
譬如說:眼根對這個色塵、
耳根對這個聲塵,
那眼根一定不是色塵,
耳根一定不是聲塵,
現在也是這樣子。
說: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
是什麼意思呢?
知身即觸是什麼意思?
知道、能夠知道這個身,
這就是由觸所產生的,
所以,在這裡要特別注意,
即觸,這個「觸」是主動的,
能觸,
身是所知而已,
附帶的而已,
這是能、所要分開來。
知道這個色身,
色身為所知,
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
現在觸塵採取主動,
站在主導的力量,
因為我們根跟塵各有能所,
根可以能、可以所,
塵也可以能、也可以所。
所以,知身即觸,
就是知道這個色身的根身,
我們就知道,
一定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
所以,身是所,
觸塵是變成能了,
身但為所知,
因為單身根是不知道觸的,
單單身根就不知道觸;
那麼,知道這個觸,
就知道說一定有身根。
在這裡能觸為主動,
就是能,
根身只是所知而已。
第二句:知觸即身,
如果知道觸,
如果知道觸,
就是由能知的身根而來的。
意思就是說:
如果你能夠知道觸,
這就是由身根所生,
在這裡,
由能生的根身採取主動,
而觸塵只是被動。
意思就是說:
眼如果能夠見這個色塵,
那麼就是一定是眼根,
知道這個色塵,一定是眼根,
所以,眼根是變成採取主動;
叫做知觸即身,
知道這個觸塵,
就是一定是由根身而來的,
所以,根身是能,觸塵是所,
因為觸變成但為所知,
單觸、觸塵是不知道有根身存在的,
因為有根身,才知道有觸,
所以,身根就變成能,
觸塵就變成所。
即觸非身,
知道這個觸,
即觸就是由這個觸、觸生的話,
那麼,就不是能緣的根身。
即觸,如果知道是觸塵,
即觸就是站在觸塵的角度來講,
它就不是根身,
站在能觸的觸塵,它是能,
就不是所觸、所知道的根身,
站在觸塵的角度來講,它是能,
它就不是根身。
即身非觸,
如果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講,
它就不是能知的觸,
能知的身根來講,它就不是外在的觸塵。
所以,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說,
它就不是觸塵,
意思就是:能、所一定要分開,
總屬於一邊,
很清楚嘛,
眼如果見色,眼不是色;
耳能夠聞聲,耳不是聲;
鼻能夠嗅香,鼻當然不是香;
舌能夠嘗味,舌當然不是味;
身能夠知道觸塵,身根當然不是觸塵,
我們一定要能、所分得很清楚。
那麼再來,接下來,
第一句:知身即觸,
第二句:知觸即身,
第三句:即觸非身,
第四句:即身非觸,
那麼,一跟三是連貫的,
一跟三是連貫的,
二跟四是連貫,
因為它是交叉在強調同一件事情,
強調能,它就不是所;
強調所,它就不是能,
看一、三配合起來講怎麼說:
知身即觸,即觸非身,
聯合起來講:
知道這個身根的話,身根但為所知,
即觸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
觸塵是主動,
身但為所知,
單身是不能生觸的。
所以,知身即觸,即觸非身,
知道這個根身,
就一定是能觸的觸塵而來的,
所以,觸塵變成是主動、能,
根身是變成所知。
第三句就是:即觸非身,
知道這個觸,
當然就不可以兼所觸的身根了,
知道能觸的這個觸塵,
就不可以說它是所觸的身根。
再來,第二句接第四句,
第二句就是:知觸即身,
接第四句:即身非觸,
知觸即身的意思就是說:
知道這個觸塵,
我們就知道,
它一定是由能觸的身根所產生的,
所以在這裡,
能觸的身根,就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
所以,接第四句:即身非觸,
就是能觸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
因為能、所是很清楚的,
就像眼睛一定不是色塵,
耳根一定不是聲塵,
鼻根一定不是香塵,
舌根一定不是味塵,
由眼色、耳聲、鼻香、舌味來討論,
你容易了解,
你容易了解,
由身體跟觸,它是同時發生的,
沒有能所,
又必需要分開能所,
這個就非常困難!
知觸即身,對不對?
知身即觸,
它沒有能所,它同時存在的,
同時存在的;
但是,你又必需能、所分得很清楚,
所以,變成根(身根)跟塵都是空無自性,
都是空無自性。
底下,
[此下文分三段,]
正破身根、觸塵和合生識,([正破身觸和合生識,])
[俱不成共生之義。]
[此中首句知字,]
[即上段身觸合處,所顯之知、屬識;]
[身字屬根;觸字屬塵。]
[此文承上,物不能自觸而成知,]
[必與身合方知有觸,]
[遂計身觸,]二緣,
[和合共生。]而生這個身識。
[今以所生之識,無雙兼根塵二相為破。]
意思就是:講能,就不是所;
講所,它就不是能。
[文有四句。]
[上二約雙即,不得為共生;]
[下二約雙非,亦不得為共生。]
[乃以所生之識,仔細審察,]
[還是知身乎?還是知觸乎?]
到底是身?是觸?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者:]
[若知於身,]
[此識知,即從觸所生,]
觸就變成能,
身就變成但為所知,就變成所了。
[並不兼乎身,]
並不兼乎身就是:
能觸就不是所觸的身根,
這個不是很困難。
[以身但為所知;]
就是能所很清楚的。
[若知於觸,]
[此識知即從身所生,]
如果知道觸塵,
就知道是從能觸之身根而來的,
身根變成能,觸變成所。
並不兼乎所觸之觸塵,([並不兼乎觸,])
[以觸亦但為所知;]
因為能知的是身根,
能知──身根,觸塵但為所知。
[上句即觸所生,下句即身所生,]
[其識知,皆單屬一邊,]能所分明,
[何得為根塵共生耶?]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者:]
[即觸即身,乃承上二句,]
上面二句不是講嗎: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上面二句是講得很清楚,
[即觸即身之文。]
[若此識知,]
諸位看註解,
若此識知,
[即從觸所生者,則非兼於身,]
因為能不是所。
[惟單屬於觸之一邊;]
[若此識知,即從身所生者,]
[則非兼於觸,]
因為能不是所,
能生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
[亦單屬身之一邊;]
能、所還是很清楚的,
根跟塵,我們都知道非常清楚的,
就像眼對色、耳對聲一樣的清楚。
何以故?[何以為共生乎?]
[另作一解,以便易知。]
[四句中,]
[以一、三相連,二、四相連,]
[解曰:所生之識知,]
[若知身根者,此知即是從觸塵所生。]
[接第三句:]
[即是從觸塵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身根,]
[何得為共生耶?]
[第二句,]
[所生之識知,若知觸塵者,]
[此知即從身根所生,]
[接第四句:]
[即是從身根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觸塵,]
意思就是:
根不是塵,塵也不是根,
[亦何得為共生耶?]
[交光法師所云:]
[「所生無兼相」者是也。]
意思就是:
所生之身識,不可以兼能所相,
能就不是所,
所就不是能,
單屬一邊,
叫做所生之身識不兼能所,
不可以講能跟所同時,
不可以的,叫做無兼相。
身觸二相,
元無處所,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
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這裡是說:
內在的根身,
內在的根身和外面的觸塵,
二相元無處所,
本來也沒有內外對待來講。
以觸來說,
只要一接觸到這個身體,感受到觸,
就是身體的一部分,
所以叫做合身即為身自體性,
只要用觸來感受,
感受到身、手,
手有感觸,
其實這個觸就是合,
合於身體的一部分。
所以,感受到這個腳有觸塵,
這個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
所以,合身即為身自體性,
這八個字要連接起來念。
用觸塵來講,
觸到哪一部分,
合在這個身,
其實就是身體的自體性。
為什麼?
合腳,是身體的一部分;
合手,也是身體的一部分;
合頭的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
不可以分開,
意思就是:觸就是身,
沒有能所,
沒有能所就是破除和合而生。
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如果離開這個身體來說這個觸塵,
這便是虛空等等的色法了,
那麼,離開這個身體來講觸,
那就是不可能,
色聲香味觸。
底下,
[此段以能生根塵,無內外對立之相為破。]
[以身根之與觸塵二相,]
[元(本也)無內外對立之處所。]
[此二句標,下釋云:]
[以觸合身,即與身為自體,]
[合而不分;]
意思就是:
合而不分,底下加幾個字,
意思就是:無身外之觸,觸外無身,
就非常清楚。
合而不分,
這意思就是:無身外之觸,
觸外無身,
觸塵以外絕對沒有身。
[若觸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等指色法,]等等。
[身外無非色空諸相。]
這個「色」包括色聲香味觸,
還有虛空相。
所以,非色空諸相,
[此明合離,皆無身觸對立之相,]
無論是合的觸,
合就變成身觸了,
諸位!合,
合哪裡的觸,它就是屬於身體的一部分,
剛剛講了,
也沒有共生相;
離,那就等虛空相,
等虛空相,哪裡有觸呢?
皆無身觸,
對立就是能所,
意思就是:
沒有能生的根跟塵合起來所生之相,
叫做皆無身觸對立之相,
有能所就是有對立,能生。
[何能共生身識耶?]之相。
[交師所云:「能生無對相」者是也。]
所以,講內根、外塵,
其實都是二乘人,
內根、外塵而生識,
這個都是方便二乘人,
因為他的智慧就到這個地方。
所以,我們曉得的,
二乘人所學的、權教菩薩所學的,
是不究竟的,
要了解,大乘菩薩是頓悟,
不可以用析空,
要用體空,
當體即空。
你用析空的話,那是意識心,
用析空觀,
那仍然屬於次第性的東西,
那不是佛法。
用分析一件事情,
是永遠沒有辦法進入佛的領域,
只能講:
他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很無奈的,
你不講這個次第的話,
沒有辦法慢慢引導他進入佛的領域;
可是,如果你一直講這個次第,
來剖析一件事情,
那麼,就更不可能進入佛的領域;
因為佛的領域,你一定要頓悟,
沒有東西可以分析,
當體就是空。
也就是:一合相其實就是空,
沒有東西可以分析,
小乘、大乘它的差別相,
最大的它就是這個地方,
小乘用不淨、苦、空、無常、無我
來分析給你聽,
來給你聽:
不淨,
所以,你要慢慢的遠離五欲六塵;
大乘:連淨都沒有,哪裡有不淨?
就像虛空,
等虛空法界都是無相,
哪來的能所?
哪來的不淨?哪來的淨?
這究竟義,
單刀直入,你就必需要頓悟,
沒有東西叫做不淨,
也沒有東西叫做淨,
父母沒有生你的時候,
什麼是不淨?什麼是淨?
沒有這個東西。
所以,你用分析的、剖析的,
慢慢引導一個,
這只能說為拿一支枴杖讓他走路,
他必需要依靠這一支枴杖慢慢修復,
將來自己身體健康以後,
就自己會跑,
就把枴杖丟掉。
這釋迦牟尼佛也是這樣,
叫你修止、叫你修觀,
才能入於佛道;
可是,這一句仍然是方便的,
止無所止,觀無所觀,
止,沒有能止所止,
觀,亦無能觀所觀,
絕對的空性,沒有東西可以止,
絕對的空性,沒有東西可以觀,
單刀直入,頓悟契入無生,
無生,哪裡有生?
無生,哪裡有滅?
無生,哪裡有能?
無生,哪裡有所?
無生,哪裡有可以能觀?
無生,哪裡可以所觀?
能觀、所觀,仍然是微細的次第性,
不能入佛的境界;
能止、所止,仍然是微細的方便;
不能入佛的境界;
佛的境界:一念無生,即體即用,
體即真如,用即般若,
體用一如,
這個才是真正的佛道。
因此在不得已的時候,
講種種的語言、名字、名相,
這個也是很無奈的事情。
就像一個人,
一個人如果是靠著儀器來過日子的,
這表示這個人是不健康的身體。
譬如說我不能呼吸,
我就裝這個呼吸的助呼器,
這個表示這個人面對的是病苦,
他沒有辦法絕對自主;
一個人還需要依靠佛法來安慰、
依靠朋友來安慰、
依靠師父來安慰,
或者是依靠善知識來安慰,
這個是很無奈的事情,
因為你是凡夫,
或者是需要佛法來慰己;
如果用一個比喻來講的話,
就是你必需靠這些枴杖你才能走路;
你必需靠這一些助呼器,
就像加護病房裡面的病患,
你要推這個輪椅,你才能走路,
要借重某一種東西,
你才能活下來,或者是行動方便,
就表示這個人是殘障,
是嚴重的接近死亡,
送進加護病房的任何一個病人,
都必需借重儀器,他才可以存活;
同樣的,一個修行人,
你一定要依靠某一種東西──
語言來安慰、朋友來安慰,
你才會快樂一點點,
那麼,這個就離佛道很遠了。
所以,這個佛道的最後念,
你要知道,那一念契入的時候,
一定要完全是頓悟,當體即空,
與法界性同,
沒有任何的次第、
沒有任何的止、
沒有任何的觀、
沒有任何的次第,什麼九次第定,
沒有!
沒有內、沒有外,
沒有能、沒有所,
沒有任何的善巧方便;
沒有語言、沒有文字,
二六時中,不倚一物,
這個就是佛道,
入於大寂滅涅槃海,
也沒有寂滅之相;
破除我空、法空、空空,
也沒有我空、法空、空空之相,
沒有!
究竟成佛,也無成佛之相;
究竟如如,亦無如如之相;
說一切法不可得,
不可得也不能說;
說一切法本無,本無亦空,
如是體悟,絕對的存在,
性相一如,
這個是佛的境界,
沒有任何討論的空間,
沒以任何的語言,
不可以依靠任何的講經說法,
單刀直入,
就是顯現如來藏性,
這個就是佛道,
用次第性的東西,
永遠沒有辦法進入佛,
永遠沒有辦法!
底下,
內外不成,
中云何立?
中不復立,
內外性空。
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內根、外塵,
這是二乘人所講的、權教菩薩所講的,
連中間的相都沒有,
內根、外塵,空無自性不成,
中間之相怎麼可以成立呢?
中間的相沒有成立,
那麼,我們的身識就不存在了。
所以,內外性空,
則汝識生從誰立界呢?
汝識識生,
就是你的身識而生,
到底是從根還是從塵來立界?
根,根空無自性;
塵,也是空無自性。
[此明根、塵、識三界,互不得成。]
[上二句因能生根塵,內外二界不成,]
[以致中間所生之識,亦何從而得安立?]
[中二句,]
[因中間所生識界,不復成立,]
[致內外根塵之性亦空。]
[末二句總結,不能共生。]
[以上三界,皆不得成之故,]
[則汝身識之生,畢竟從誰以立界耶?]
所以,[三分合難破竟。]
最後,[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
身觸為緣,
生身識界,
三處都無。
則身與觸,
及身界三,
本非因緣,
非自然性。
是故我們應當了解,
我們應當了解,
身根與外面的觸塵互為因緣,
來生身識界,
三處都不存在,
根身不存在、
觸塵不存在、
中間所生的身識也不存在,
都無。
則身與觸,及身界三,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準上可知。五身觸識界竟。]
諸位翻回來經文,
我們消文釋義一遍,
445頁,
身識界,
身識界,
中間經文,
阿難!又汝所明,
身根與觸塵為緣,
而產生的身識,
此識是因為內根身所生,
而以身根來立這個身識界?
或者是因外塵所生,
以觸塵為身識界呢?
最後一行,經文:
阿難!
如果這個身識是由身根單根,
不必借重於外塵的離合所產生的覺觀之緣,
那麼,只有根身,
沒有離合之境,又怎能生識呢?
翻過來,
446頁,中間,
如果這個身識,
是單由外面的觸塵而產生的身識,
那麼,就不必借重你的根身,
意思就是說:唯塵無根了,
那麼,請問你:
全世界的人,
有哪一個人不必借重於根身,
就能夠知道合、離這個觸塵呢?
絕無是理啊!
最後一行,
經文,
阿難!我們知道,
無情物本身並沒有觸知,
這個觸知必需要有情物的身知,
才知道有一個觸,
一定要借重於身來相合,
才知道有一個觸塵。
447頁,經文,
當我們知道根身的時候,
我們一定很清楚,
是由能觸的觸塵,來知道所知的身根,
知觸即身,
當我們知道觸,
就知道這是由能緣觸的根身
所產生過來的。
所以知道前面:知身即觸,
就是能觸的觸塵就絕對不是根身;
知觸即身,
就是能知道的身根就不是所觸的觸塵。
即觸非身,
能觸就不是所觸的身根;
即身非觸,
根身、能觸的根身,
就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
所以,知道身,
就知道它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
能觸的觸塵;
知道觸,
就知道它是由能知的身根而來的。
所以,知道觸,它就絕對不是身根;
知道身,就不是所知道的觸塵,
能、所要分得很清楚。
翻過來,448頁,
中間,
何況內根、外塵二相,
本來就沒有內外對待之處所,
以觸塵來講,
合身體的哪一部分,它就是身體的自體性,
離開了身體來說觸是不對的,
虛空就是沒有觸塵,
所以,虛空等法就是外面的,
則外面的虛空等等這些法,
當然就是不構成觸了。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呢?
內根、外塵是權教所說的,
連中間之相都沒有,
如何有這個身識呢?
內外性空,
那麼,你的身識,
到底是依據什麼來立界的呢?
最後,
是故當知:
身根觸塵為緣,
來生這個身識界,
三處都無,
則身與觸,
身跟觸,以及身界三,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好!
底下,
449頁,中間,
[巳六 意法識界(分四)]
就是意根、法塵而所產生的第六意識心。
[午初 標擧三界二 雙以徵起]
[三 分文各破四 結妄歸真 今初]
經文
阿難,
又汝所明,
意法為緣,
生於意識。
阿難!又你往昔所能明瞭的,
我所教過的教法,
你所明瞭的;
就你所明瞭的來剖析,
內在的意根、外在的法塵,
互為依緣,而生於意識之心。
[午二 雙以徵起]
最後一行,經文:
此識,
為復因意所生,
以意為界,
因法所生,
以法為界?
這個第六意識心,
此識就是這個第六意識心,
為復是第七的意根、第七識的意根所生的,
以第七意識為意根為界?
或者是因為外面的法塵落下來的影像所生的,
以法塵為界,
來立這個第六意識的意識心呢?
翻過來,450頁,
[午三 分文各破(分二)]
[未初 破因意生二 破因法生 今初]
阿難;
450頁,
阿難,
若因意生,
於汝意中,
必有所思,
發明汝意;
若無前法,
意無所生。
離緣無形,
識將何用?
現在是單由根生。
阿難!
若因意生,
如果單由第七意識的意根而生、
而生意識心,
如果說單由第七意識的意根,
而生這個第六意識的意識心,
於汝意中,
在你的第七意識的意根當中,
就必有所思了,
就一定會發明汝意,
就發明你的心意了,
因為心意有所思,
就會啟動你的意、意念。
若無前法,意無所生,
如果沒有前五根落下來的法塵,
叫做若無前法。
如果沒有前五識落下來的法塵,
好好的來思惟,
怎麼樣?
意無所生,
意根、意識也無所生。
離緣無形,
離所緣的法塵,
這個意根本來就是無形的,
怎麼樣有辦法能夠生識呢?
所以,這個意根,
必需藉由法塵而生出意識心,
現在如果沒有前面的五塵落下來的法塵,
那麼,識將何用?
識將何用?
意思就是說:
也沒有意根,
單意根沒有用;
也沒有法塵,
因為法塵是由五塵落下來的影像,
現在法塵沒有,
當然能生的意根也不存在了,
所以就根塵雙泯,
識將何用?
根無、塵也無;
塵無、根也是無,
識將何用?
你這個第六意識心有什麼用呢?
解釋一遍:
阿難!
如果單由意根而生的意識心,
在你的意根當中就一定有所思,
發明你的意根、意念;
如果沒有前五塵落下來的法塵的影像,
你的意根就無所生了,
你產生的能思量的意就不存在。
為什麼呢?
離所緣的法塵,
意根就沒有形相,
叫做離緣無形。
離所緣的法塵,
叫做離緣無形;
離所緣,
如果這個「緣」中間加一個:所,
離所緣,
那你很清楚了,
離所緣,「緣」底下就是:法塵。
離所緣之法塵,
無形就是:意根也無形狀,
意根本來就無有形狀,
能生這個識心,
那麼,這個識將何用?
沒有五塵的影像,
你的識心沒有用啊!
[此約根塵存亡破。]
[故呼阿難,而告之曰:]
[若謂意識,]第六意識心,
單單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的,
([單因意根所生者,])
[然汝意根之中,必有所思之法塵,]
[方可發明汝能思之意根,]
要有根,一定要有塵嘛,
第七意識的意根,
一定借重前五塵落下來的影像,
有能、有所。
所以,[以塵存則根存也;]
以所緣之塵存在,
才有能緣之根存在,
這是一定的道理。
如果沒有現前所思的,前五塵落下來的法塵,
([若無現前所思之法塵,])
[則能思之意根,亦無所生,]
[是塵亡則根亡也。]
所緣的塵亡,
當然沒有能緣的根了。
[離緣無形者:]
離所緣的法塵,意根是無形的。
[以意根離却所緣法塵,]
[根亦無形可得,]
[云何而能生識耶?]
[若是根塵雙冺,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
與諸思量,
兼了別性,
為同為異?
同意即意,
云何所生?
異意不同,
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
云何意生?
若有所識,
云何識意?
唯同與異,
二性無成,
界云何立?
你要全神貫注,
研讀《楞嚴經》就是這樣子,
你不是要聽深的嗎?
夠味、夠勁的嗎?
這個就是夠味、夠勁!
要注意聽!
又汝識心,
現在你的意識之心,
就是你的第六意識心,
跟第七意識的諸思量,
因為第七意識是恆審思量,
有種種思量的功能。
兼了別性,
因為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統統有了別性,
為同為異?
意思就是:
第六意識的了別性,
跟第七意識的了別性,
是同樣還是不同?
這幾個字再解釋一遍:
現在又你的識心,這是指第六意識;
與諸思量,
諸思量就是第七意識。
好!
又你的第六意識的意識心,
與諸思量意識──第七意識的恆審思量,
有種種的思量功能,
這個第七意識,
簡單講就是: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
第六意識的識心、第七意識的思量,
我現在請問你,兼有了別性,
兼就是: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
同樣都是有能了別之性質,
到底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是同?
還是不同?
好!底下,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識心,
如果這個第六意識的意識心,
跟第七意識的意根這個識心是同的話,
站在第六意識如果同於第七意識,
同「意」就是意根,
所以,第六意識的識心,
同意就是:
如果是相同於第七意識的意根,
即意,那就是意根了,
怎麼可以分第六、第七?
同意即意,
第六意識同於第七意根,
那麼就是意根了,
不能分六、七。
云何所生?
又怎麼可以說:
第六意識心是為第七意識的意根
所產生出來的意識心呢?
不可以這樣講。
同意即意,
第六意識同於意根,它就是意根,
又怎能說意識心是意根所生的?
因為是相同嘛,
不可以講意根生意識心。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
如果異於意根而不同,
那麼,應無所識,
因為意根是能了別之識,
不同於意根,那就無所識了,
就是無知之塵。
第六意識、第七意識,
我們都知道,都有了別的作用,
如果第六意識的識心不同於意根所生,
那麼,第六意識就是變成無知之塵,
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
如果真的無所識,
那麼,當然就不是意根同類了,
如果果真是無所識,
那麼,則不是意根同類的。
既不是意根同類的,
意根生意,
意根生出一個無所識,
它根本就不同類,
云何意生?
怎麼可以講第六意識的識心
是第七意識的識心所生的?
如果說不同,
上面講的:如果是為異,
如果是第六意識心不同於第七意識,
那麼,它叫做異類,
異類,
第七意識是有知、能了別,
第六意識是異類,
異類就是無知之塵。
如果是無所識,
無所識就變成無知之塵,
那麼,無知之塵就不是意根同類
怎麼可以講說
第六意識的意識心是第七意識所產生的?
因為變成有了別生出一個無、無知之塵。
若有所識,
好!
如果二者,就是第六意識若有所識,
如果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統統有了別作用,
識就是了別作用。
若有所識,
如果二者均有了別的作用;
這個「識」不是意識心的識。
若有所識,
如果二者──
第六、第七都有所了別這個作用,
云何識意?
這個「識」要「、」,要頓點,
如何來分別‥‥‥
「識」是指第六意識心,
「意」是指第七意識的意根心。
如果二種──第六意識、第七意識,
都有分別作用、了別作用,
那麼,我們又如何有能力
來分別什麼是第六意識的識心?
什麼是第七意識的意根心?
如何來了別?
因為第六意識有了別性,
第七意識意根也有了別性啊,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
到底第六意識是同還是異?
二性無成,
為什麼?
能生、所生均不成,
如果第六意識的識心,
是由第七意識的能生,
那麼,能生就是同一個,
由意根所生當然就是意。
是不是?
能生所生,是不是?
那麼現在同跟異,
異就是無所知之塵了。
所以,這個同跟異,
二性無成,
同性也不對,
同性,意就是意根;
異性,也不對,
異性就變成
由有知的生出一個無所識的無知之塵,
二性無成,
二性就是同或異都不能成立,
都沒有辦法成立,
根是意根之性,
識是意識之性,
二性無所成立。
二性無所成立,
此意根之界‥‥‥
就是此意識之界由意根來立界,
怎麼能夠成立呢?
所以,是則以意根,為生識之界,
非也。
再講一遍,解釋一遍:
又汝意識之心;看經文,
又汝意識的第六意識心,
現在要討論你第六意識的識心,
跟第七意識的恆審思量,
這二個統統有了別的作用。
為同為異?
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
這個識心如果同於意根的識心所生的,
那麼,即意,
那麼,就是意根了,
何必要多列出一個第六意識心呢?
云何所生?
為什麼說識心是意根所生呢?
意根所生就是意啊,
為什麼還立一個第六意識的識心?
云何所生?
怎麼可以說意識心是意根所生的呢?
異意不同,
如果這個意識心不同於意根,
叫做異意,
意識心不同於意根,
不同的話,應無所識,
不同就是不同類了,
不同類當然就是無知,
意根是有知嘛,
不同類就是無知。
如果無所知、無所識,
當然就不是意根的同類了,
云何意生呢?
怎麼可以講:
第六意識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呢?
若有所識,
如果二者都有所了別作用,
第六意識、第七意識都有了別作用,
云何識、(頓點)意,
那麼,云何來分辨,
什麼是第六意識的了別性?
和第七意識的意根的了別性呢?
云何識、意?
如何來分辨第六意識的了別性,
和第七意識的了別性呢?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
第七意識的意根性、第六意識的識心,
都無所成,
那麼,這個意根所產生出來的意識界,
云何成立?
所以,意根來生這個識界是不對的。
我已經很努力了,
很努力了,
很少人講經說法一而再,再而三這樣子,
怕你聽不懂,
所以,我要準備,
很辛苦的準備,
不是為我個人,
不是為我個人,
我已經通達了,
不需要準備了。
那通達為什麼要準備呢?
就是為大眾而準備,
我怎麼樣來講,
讓你們這些上根利智的人才聽得懂?
要不然這沒辦法了!
底下,看註解,
[此約根識同異破。]
[識心指意識;]
[思量指意根,即第七識,恆審思量,]
[為意所依之根。]
[兼、同也。]
[破云:又汝意識之心,]
[與諸思量之意根,同為能了別性,]
[且道根識,]意根和意識心,
[為同耶?為異耶?]
451頁,
[同意即意四句,]
[意指意根。]
[若識心同於意根,]
[則識心即是意根,]
[云何識心,又為意根所生?]
[若識心異於意根,而不同者,]
[則定同無知之塵;]
[既是同塵,應無所識,]
[若果無所識知,]
[則非意根同類,]
[云何名為意生之識?]
[若有所識知,]
[則識心與意根,同為了別性,]
[云何可分此是意識之了別性耶?]
[此是意根之了別性耶?]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者:]
[承上結云:]
[惟同與異,根識二性,悉皆無成。]
第六意識的識性、第七意識的意根性,
都不存在。
[何以故?]
[若同意根,則識即是意,]
[根識唯一,二性無成;]
[若異意根,則不名識,]
[根識二性亦復無成。]
[則此意識之界,云何可說從根而立耶?]
[是則以意根,為生識之界者,]
[非也。]
底下,[未二 破因法生]
若因法生,
世間諸法,
不離五塵,
汝觀色法,
及諸聲法,
香法、味法、
及與觸法,
相狀分明,
以對五根,
非意所攝。
解釋一下:
如果第六意識心,
為單從因外面的法塵所生
不必借重於內在的意根,
那麼,世間諸法不離外面的五塵實法,
外面的五塵實法,你看看,
汝觀色法,
包括聲、香、味、觸。是不是?
汝觀色法,以及諸聲法、香法、味法、
及與觸法,
相狀悉皆分明,
相狀分明就是相狀悉皆分明,
這個眼根對色塵清清楚楚;
耳根對聲塵清清楚楚;
以對五根,
就是用眼等等來對這個五塵,
以對五根就是:
用眼根等等
對這個色、聲、香、味、觸的五塵,
非意所攝,都不是意根所攝,
非意根所緣的法塵。
[首句法字,指內法塵,]
[餘六個法字,皆指五塵實法。]
[若謂意識,單從法塵所生者,]
[然而世間所有諸法,]
[不離色、聲、香、味、觸五塵,]
[今汝且觀,]
[色等諸法,悉有相狀分明,]
[以對眼等五根,均非意根所攝之法。]
[意根所緣法塵,乃前五塵落卸影子,]
外面的[五塵之法,]
[決不能入於意根。]
意根只緣內法,
內,只緣內的法塵,
所以叫做五塵之法,決不能入於意根。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
汝今諦觀,
法法何狀?
如果說你這個識心,
決定是依於法塵而生的,
法塵就是心中的影像,
那麼,汝今諦觀,
既有所生,就必有能生,
既有所生,就一定要有形狀,
那麼,你在法塵當中;
第一個「法」是法塵,
第二個「法」是五塵。
你在法塵當中
所見到的五塵落下來的影像的法塵,
諸位!
法法何狀就是:
你在法塵當中所見到的、
所現出來的五塵落下來那個法塵,
那麼,到底法法何狀呢?
為什麼?
全無自體性,
空無自性,
是借重於五塵落下來的影像,
那是影像啊,
沒有實體性。
解釋一遍:
如果你此識決定依於法塵而生,
那麼,你諦觀,
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狀;
很可惜,
意識心所緣的確實只是影像,
那麼,法塵當中,
你所現出來的五塵的法塵,
到底是什麼?法法何狀呢?
為什麼?
全體無自性,
空無自性。
[上二句牒定。]
[若汝識心,決定依於法塵生者,]
[既有所生,必有形狀。]
[汝現今諦實觀察,]
[法塵之法,畢竟作何形狀?]
[上一法字,別指法塵,]
[下一法字,同上五塵之法,]
[此破內無自體也。]
意思就是:
你看到的那個法塵,其實是外在落下來的,
只是影像而已。
諸位!
所有影像就會變成一種觀念跟回憶,
回憶就會變成有過去、現在、
還有未來的想像,
落下來的觀念就著以為實,
有觀念,
就有種種的理想、想像、執著,
執著以後,就變成一種自尊跟優越,
剛強難化。
所以,執著那個法塵,
法塵如果由執、我執來包裝、
還有法執來包裝,
那個法、法塵,
就是那個觀念,
是沒辦法破的!
所以,每一個人,
他都很想保護自己,
所以,每一個人的講話,
他就一定會講一半。
所以,全世界的人,
沒有一個人沒有說過謊,
為什麼?
因為他要保護自己;
也不能說他說謊,
為什麼?
他不想傷害對方,
所以,也不得不說謊。
譬如說你打他的手機,
是不是?
剛好在跟對方討厭的人講話,
是不是?
在打手機的時候:
哈囉!喂!(日文)
他說:某某人啊!
你知道那個人跑去哪裡嗎?
我痛恨的人!
你為了怕去傷害到他,
所以,你不敢講,
他就明明在我的前面。
你一定講:沒有呢,
我現在沒有看到呢,不知道呢!
我幫你找找看。
因為你知道他很氣他,
所以,你一定會說謊,
全世界都這樣。
還有,不一定是這個例子,
如果說男人他外面有包二奶,
或者是有女人,
他也一定要說謊;
而女人外面
或者是有沾惹到一些是非、麻煩,
她也一定不會說實話,





你問跟沒有問是一樣的答案,你問她,你不可能得到答案,她一定會有理由!為什麼?她不可能讓你知道,她要保護自己;也許說我要為了我的尊嚴,說:這是我的自由啊!或是說她為了這個家庭,我不能讓你知道這件事情啊,我也是好意,你知道這個事情,對你沒有什麼好處。所以,這個世間,聰明的人就不需要問,問跟沒有問答案都是一樣,因為他不可能讓你知道真相,永遠不可能!他有他的立場,永遠。每一個人都想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家庭,這是一定的道理。

我們無量億劫以來,就為了要這個自尊,為了這個面子,或者這個家庭;或者為了維護我們的權利,已經講了很多的謊,而這個謊變成不一定,在你看他是說謊;可是在他的角度的標準:我沒有說謊,我真的是在保護你啊,我不讓你知道,不是表示我說謊,我是想保護你,不希望你去麻煩。他轉一個念頭,又好像是慈悲。所以,這個世間有灰色地帶,各人的解讀就變成諍論,只要不要訴諸武力、訴諸強硬的態度,彼此之間有灰色的地帶,有時候變成一種美麗的畫面,彼此之間都包容對方的私生活,彼此之間不要戳破,反而是一種美麗。但是,如果硬要說:你要說真,你要說實話,你要說實話!話講回來,你又什麼時候跟全世界的人說過實話?一五一十的表露無遺說實話?所以,聰明的人不會去問任何事情,他不讓你知道,你問到死去活來也不會有答案,而且傷感情,這就是智慧。

你說今天智慧有什麼用?智慧太有用了,智慧的人轉一圈,他可以活一輩子快樂啊!為什麼叫轉法輪?法輪可以壓平你內心裏面的不滿啊!像我,看到那二個人竊竊私語,咬耳朵,我這個人一定不會過去,你最好不要告訴我你在講什麼,因為我不想知道,我根本就不想知道,你也不要告訴我!為什麼啊?我清淨心啊,日子多好過,你們二人儘管交頭接耳,耳朵咬爛了跟我沒有關係,就算是講我也無妨,沒關係啊!生命是一種觀念,智慧在一念之間,能夠把無上的智慧運用在你的生命,這個就是佛法。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如果離開眼、眼根所對的這個相,就是色和空;動和靜就是耳根所對的;鼻子就是通跟塞;合、離就是身的觸塵,就是眼根的色空、耳朵的動靜、鼻子的通塞、身根的合離、意就是生滅,越此諸相,離開這種種的相,終無所得。

[此中五塵,甜淡味塵,含在四塵之中。生滅即屬法塵,此二字應連下解釋,越字作離解。謂汝之法塵,全系五塵影子,有形方有影,]有形狀才有影子。[若汝生滅法塵離卻色空等前五塵,豈能別有自體耶?當如離形,其影終無所得。]應當知道,離開這個有形狀的東西,它的影像是一定無所得的。

經文,[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如果是第六意識心因外面的法塵所生,那麼,法塵若生的話,則必定與色空等諸法等生(就是等):同,同生,因為法塵是跟著外面——眼對色、耳對動靜、鼻對通塞、舌、身觸,意就是生滅,這些必定跟諸法是同生。法塵若滅,意思就是:外面所影現出來的色空等諸法就等同沒有,等滅就是等同滅了。意思就是法塵生,就是色空等諸法生;法塵滅,就是外面影現出來的色空法等滅、不存在,滅就是形狀、形滅了,影當然就滅了。

所因既無,諸位注意聽!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因為滅了嘛,色空等諸法都滅了,那麼,滅了就是所因既無,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因為所產生的這些生滅都是空無自性、都不存在,滅了就等同滅,沒有了,既無就是滅。因生有識,作何形相?那麼,因為法塵而生的識心,作何形相?

相狀不有,界云何生?連相狀都沒有,那麼,法塵都不存在。就是相狀的法塵如果不存在,那麼,法塵所生的這個識心怎麼可能?因為法塵是由前五識落謝下來的影子,這個沒有,你怎麼可以說用這個法塵來立識心、識界呢?

再解釋一遍:第六意識的識心,因為外面法塵所生的,那麼,法塵若生,則必定跟色空等諸法同生;滅,則跟色空等諸法同滅。諸位,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不存在,那麼,因法塵而生的識心作何形狀?相狀不有,界云何生?相狀都沒有,法塵所生的識心怎麼立界呢?

[等字作同字解。法塵生,則與色空五塵諸法同生,如形生影生;法塵滅,則與色空五塵諸法同滅,如形滅影滅,此破離外無體也。]離五塵外落謝的影子,那麼,第六識心就沒有自體性,就是完全要依靠五塵落下來的影子才有意識心,叫做破離外無體,離外塵(色空等五塵)就沒有自體性。[所因之法塵,]如果所依靠的外面落下來的法塵,[既無自體,因他生有之意識,]因為法塵而生出的意識心,[又作何等形狀相貌乎?既能生之法塵,相狀不有,則意識之界,云何因法塵而生耶?是則以法塵為生識之界者,亦非也。此科無破根塵共生之文,以意根與法塵,皆無自相,意根乃七識,法塵為影事,況此文分破中,又極明根塵虛無,故無復共生之相可破。]

[三分文各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當知:意根與法塵互為因緣,或者是依緣,所生起的第六意識心,三處都無,都空無自性,則第七意識的意根,與前五識落下來的法塵,以及第六意識的識心,這個界限都不存在,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交光法師雲:此科可為理事無礙法界之由致,]理就是無生,事就是千差萬別。[雖不全具彼之諸門,][彼]就是華嚴宗所講的。[但悟此,而自可達彼諸門之義,]只要悟此,就達到《華嚴》的十玄門了。[故曰由致。良以凡夫著於事相,]不曉得千差萬別事相就是空。而全不見無生之理,[而全不見理,]無生就是畢竟無生。[權教隔乎事理,]對事跟理都不圓滿,所以,權教菩薩是佛一時善巧方便所說。[而兩不通融,]事不通融,理也不通融。[故皆不能入理事無礙法界。今經且將事相,]事相就是根、塵、識一十八界,全部說,[一一融歸於理。]事相就是包括六根、六塵、六識一十八界,一一融歸於理,理就是如來藏性。[即彼十門中,全事皆理門也。]在《華嚴經》有講十門,在這裏是全事皆理門,事就是生滅,全部的生滅當體即空,就是無生的理。[既達諸事即理,]瞭解生滅法,事相當體即空,就是無生的空理,無生之理。[則眾妙之門,自可相次而洞開矣,]都可以依次第而洞開。[非彼由致而何哉!]如果沒有悟到相妄性真,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種種的這個事,當體即空就是理,用這種功夫,由致,又怎麼能夠達到諸事即理,理事無礙法界?而何哉,怎麼可能呢?非彼由致而何哉?如果不是悟到全事即理,諸事即理,相妄性真,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又怎麼可以達到諸事即理,入于理事無礙法界呢?

[合上三科,醜二 會通四科即性常住竟。]

[楞嚴經講義第七卷終]

休息十五分鐘,等一下把這段貫串起來解釋一遍。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子很辛苦?因為十八界本身很難,非常難!當然也不是說後面就很簡單,這相當的難!所以,我們一直很辛苦的,要把它詮釋得非常詳細!為什麼?一定要留給下一代的人一個研讀《楞嚴經》的機會,我們才需要這麼辛苦,因為我們有錄音跟錄影,就是為了下一代,為了那一些初學佛法的。我們在這裏能度二百、三百人,做出來的 VCD、DVD,就可以度好幾千萬、幾億人。所以,也是諸位給我的因緣跟功德,我感恩諸位,沒有能就沒有所,沒有所聽的聽眾,就沒有能演講的師父,所以,你們的功德比我大,也是互相平等,我感謝你們!

諸位,我們把它最後消文釋義,貫串起來,免得聽到前面一段忘記後面一段;聽到了後面一段又忘記前面這一段,因為我做過學生,我知道,當時候聽的時候很法喜,回去的時候講給我聽,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亂講,跟師父講的都不一樣,然後認為自己是對,真的!所以,這個要貫串一遍,才知道它整體性是什麼。因為分段落的話沒辦法一氣呵成,那種不夠味、不夠勁,我們要有道味,是不是?味道要出來。所以,為什麼說不厭其煩?就是要把那個味道貫串起來。

意法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複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阿難!就你以前所明瞭的、佛所教過的,內在的意根、外面的法塵互為依緣,而生於意識之心,此識為複意根所生,以內在的意根為界?或者是因為外面落下來的影子——法塵所生,以法塵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阿難!如果單由意根而生的意識心(第六意識心),在你的意根當中就一定有所思,發明你的心思,如果沒有前五根落下來的法塵,那麼,意無所生,意根也無所生,因為意根必須藉前面的五塵,離所緣的法塵,意根也沒有形狀,根、塵都不存在,識將何用?若是根塵雙泯,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又你的第六意識心,跟第七意識的恒審思量意識,同樣都是有能了別的功能,為同為異?到底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的了別性,是相同還是不同?如果是相同,第六意識心同於第七意識心的意根,那麼,識心就是意根了,所以,這個就叫做意根了,不可以加一個多出來,說它是識心,因為它是由意根所生。云何所生?又怎麼可以說:第六意識是第七意識所生的意識心呢?異意不同,如果異於意根而不同,那麼,應當是無所識,無所識就是無知之塵。如果說是無知之塵,無所識,那麼,這當然不是意根的同類,云何意生?怎麼可以說:第六意識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如果二者——第六、第七意識都有能了別的作用,那麼,又如何來分辨,這個是第六意識的了別作用?這個是第七意識的了別作用?這二個了別作用為同為異?到底是同還是異?二性無成,第六意識的意識之心性,跟第七意識的意根的心性,二性無成,此意根之界,又怎麼能夠成立?是則以意根為生意識之界是:非也。不可能!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如果第六意識心,唯單從外面的法塵而生,而不必借重內在的意根,那麼,世間種種法,一定不會離開色聲香味觸這五個實法,你觀色法,以及聲法、香法、味法、以及觸法,相狀悉皆分明;也就是外五塵是實法,很清楚的,能緣、所緣非常清楚。以對五根非意根所攝,對五根就是:色對眼根、聲對耳根、香對鼻根、味對舌根、觸對身根,以對五根,五塵一定對五根,非意所攝,均非意根所攝,就是意根所緣的是法塵,跟意根沒有直接接觸。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如果你識心決定依於法塵而生,你現在好好的觀察一下,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狀,那麼,法塵中見到了所現出來的五塵,法塵的影像,到底相相何狀?全無自體性。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如果離開了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就是離開,越此諸相,終無所得,如果這個意識心、第六意識心,離開了眼根所對的色空、耳根所對的動靜、鼻根所對的通塞、身根所對的合離、意根所對的生滅,離開這些諸相,終無所得。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如果第六意識心,是因為外面法塵所生,那麼,法塵生,則必定與色空等諸法同生;法塵滅,則一定跟色空等諸法同滅,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那麼,因為法塵而所生的這個識心,到底作什麼形狀?法塵都沒有,如何能夠產生識心呢?相狀不有,法塵的相狀都不存在,那麼,界又怎麼能夠生出來?怎麼可以因為法塵而立界呢?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是故當知:意根跟法塵為緣,所生起的第六意識心,三界都無,界都沒有,三處都空無自性,則意根第七意識,與前五識落謝影子的法塵,及第六意識心,界三就是三界——根界、塵界、意識界,根、塵、識三界,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好!把《義貫》請出來,我們困難的已經辛苦的講過了,那麼現在就是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把《義貫》流覽一遍,再給大家一次白話的注釋跟解說,再給一次機會,因為熏習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又一次,佛法不怕多,佛法不怕煩,就怕什麼?怕不開悟、怕不見性,見性,煩有什麼關係?煩能見性,那這個可好了!我們現在聽經聞法,培養福報、培養善根,最後那一刹那恍然大悟的時候,哇!哈哈大笑:原來我爸爸是男生;原來我媽媽是女生;原來冬天真的就是冬天;原來熱天真的就是熱天,恍然大悟!

這個白話文《義貫》就簡單了,我現在就是解套了,很輕鬆了,把它念一遍,製造成VCD、DVD出來,讓將來沒課本的人看字幕,這是很重要的,也給大家再一次的熏習,佛法不怕煩,怕不能見性。

第四節 十八界本如來藏性,

經文:[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注釋:[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合稱十八界:十八界亦可用來代表一切世間法。又,界者,範圍、類別也。以佛眼觀之,一切世間法大略可分為這十八個範疇,故稱十八界。

1.眼色識界本如來藏性

經文:[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複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注釋:[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以眼根及色塵為緣;[緣],在此指[增上緣]及[所緣緣]二種緣:眼根為增上緣,色塵為所緣緣,此二緣和合,識生其中;這是小乘教及大乘權教的教法,是為如來之[化城]之教,——[化城]就是暫時善巧方便教化,化城叫做不究竟城。[化城]之教,非攝大根之究竟實法。如來在此為示導一乘無上之旨,故開示最究竟實法,因而慈悲破除權法之執,普令聞者舍筏登岸;以如來說法如筏喻故也。[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空],空間,即距離,此為眼識生起的四緣之一;四緣為眼根、色(外面的色法)、空(就是距離)、明(就是光線)。這個[空]不是指虛空,唯識也是這樣講的。此言,如果眼識是從眼根生的話,如是則單依眼根便能令識生起,才叫作眼能生識;既然單依[眼根]即能生識,就不需要[色塵]與[空]這二種緣了。然而如果沒有[色塵]與[空]二緣,便沒有可以被了別的東西了。[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青黃赤白]代表色塵。承上,既無色塵,則你所見的便沒有青黃赤白等色,因此就無從表示你所見、所識別的範疇,如此則怎能建立[眼色識界]呢?

義貫,佛言:[阿難,如汝所明]了的權教教理:以[眼]根及[色]塵[為緣],則得[生於眼識。此]眼[識為複因眼]根[所生,以眼]根[為界]?或是[因色]塵[所生,以色] 塵[為界]呢?[阿難,若]言眼識為[因眼]根而[生],則不需色、空二緣便能生,才能這麼說。然[既無色]塵與[空]間,便[無可]被[分別]者,如是則[縱有汝]能了別之[識,欲將何用]?(眼識即成無用,因為既無[所分別]之色,[能分別]者便成無用。然而事實不然,識還是有用於分別,是故並非無[色、空]二緣參與其中;結論:因此可知[眼識非只依眼根就能生]。)退而言之,若無色、空,則[汝]所[見]者[又非]屬[青、黃、赤、白]等色,便[無所](無從)[表示]你所見的範疇,如是則[從何]而建[立]眼色識[界]呢?(然而,眼色識界事實上是有被建立的,因此並非無[色、空]參與其中;結論:是故知言眼識為單獨依眼而生,不能成立。)

經文:[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注釋:[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如果眼識是從色塵生的話,則當色塵變異的時候,你一定也能識別它在變遷,此時,你的眼識如果不也跟著色塵一起變,則一變一不變,兩者不一致,這個界就無法建立了。[從變則變,界相自無]:[變],有變異與變滅之義,因色法生、住、異、滅,既開始變異,接著便是走向滅的路;是故一起[變異],即將[變滅]。故此言,若識隨從色塵變異,則兩者皆勢將變滅;色與識既變滅,則界相自然就沒有了,沒有色、沒有識。因此,識從色變也是行不通的。[不變則恒]:但若說識並不隨著色塵變滅,那麼此識便是恒常不滅的了?而且是固定不動的了?然而事實不然。[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又,此眼識既然說是從色塵而生的,而色塵是無情物,沒有認知性,故此識也應如色塵一樣是沒有認知的無情性,故應無法識知虛空之所在了。

義貫,再者,[若]說眼界是[因色]塵而[生],如是則眼見虛[空無色時](見空不見色時),[汝]之[識]體[應]由於無生識之色而[滅];因為本來是能生,現在滅掉了,看到虛空。若如是者,[云何]見空之時仍能[識知是虛空性]?(可見,見空之時,雖無生識之色,然而眼識猶得生起而識知此空;結論:故知眼識並非從色塵而生。)又,若眼識為從色塵而生,則[若色]塵[變]異之[時,汝亦識]知[其色相]之[遷變],如果此時[汝]之眼[識不]隨著色塵而變[遷],則色與識一變一不變,兩者即不一致,如是則此眼色識[界從何]而得成[立]?(亦即,此界便不得成;然而確是有眼色識界;結論:故知眼識從色塵生,不得成立。)若眼識真的隨[從]色塵而[變]異,[則]二者勢將[變]滅,色與識若皆變滅,則此眼色識[界]之[相自]然[無]存。若你轉計說色塵雖變,而識並[不]隨著色而[變]若識能不變,不變者[則]應是[恒]常。(然而事實不然,諸識無常,沒有任何識是恒常不變的;結論:故言色變而識不變,不能成立。)又,[既]然此眼識是[從色]塵中[生],便是物性,既是物性便無知覺之性,如是眼識[應不]能[識知虛空]之[所在]才對。(然而事實不然,眼識確能識知虛空所在,故此眼識非無覺知性,故此識並非物性;結論:因此知此識非從色塵中生。)

經文:[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注釋:[若兼二種]:[二種],指二種生因。此謂,若眼識並非只有一個生因,而是兼有二種生因。[眼、色共生]:由眼根與色塵二因合起來共同生眼識。[合則中離]:[離],即縫隙。如果是兩種東西合在一起的,其間不論再怎麼緊密,都一定有個縫隙在。[離則兩合]:若有縫隙則因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湊合在一起的結果。[體性雜亂]:因為眼根是有情物,而色塵則是無情物;若勉強將有情與無情兩者湊合在一起,則有情體與無情體之性便會相雜相亂了。[云何成界]:體性一雜亂,便不再是一個和合體,如何而得成為一個界呢?

義貫:[若]言眼識之生因非只一個,而是[兼]有[二種]生因,亦即為由[眼]根與[色]塵二者[共]同和合而[生];若是二法如此[合]在一起,[則]其[中]定有[離]隙;若有[離]隙[則]是[兩]種不同性質之物雜[合]在一起,如是即眼根之有情體與色塵之無情體性,兩種[體性]即成互相[雜亂];體性若雜亂則如何成為一和合體?若非一和合體,[云何]能[成]為一整體的[界]?(然而眼色識界實為一界,而非雜亂體;結論:故知眼識界並非從眼根與色塵二者共同和合而生。)

經文:[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注釋:[三處都無]:[三處],指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處。[都無],都無能生界者。此言,於此三處推求都無能生界者。[及色界三]:省略了眼與識二字,具言應為眼色識界。

義貫:[是故當知]:權教中所說的為[眼]根與[色]塵[為緣],而[生眼識界];然現以究竟實理言之,則於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三處]推求之,實[都無]能生眼識之因可得。如是[則]知[眼]根[與色]塵[及]眼[色]識[界三,本非]權教所說之[因緣]所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生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詮論:在這一節裏,如來之意,即是要破十八界世間假相,以此假相一破,眾生對此假相即不迷惑、執著;若不迷執世間假相,即得入第一義諦實相。而如來如何破除此等假相呢?其方法即剖析十八界悉皆[無生]——沒有能生之因:即非單獨一法能生,亦非二法共同和合能生。譬如以眼色識界為例,探求此界為單從眼根生,還是單獨從色塵生,或是眼色二法和合共同而生,然而於此三處探求,能生之因悉不可得;然除此三處之外,更無別的處所是能生的了,因此得知眼色識界畢竟無生;畢竟無生則畢竟無滅;若如是了知畢竟不生不滅,即能契入空如來藏之無上智。所以,佛陀看到這個世間,是常、是永恆的、是淨土的,它就是淨土,不能離開此處去尋求淨土的;但是,因為這裏是眾生共業所感的世間,所以,只有佛能夠享受他的淨土,其他人沒有辦法,所以是境界的問題、是智慧的問題,同樣生存在娑婆世界,而釋迦牟尼佛他看來就是淨土,因為他證得永恆了。底下,畢竟不生不滅,而無生無滅就不是生滅、就不是苦的世間了。如是,其他三科:五陰、十二處、及七大(地、水、火、風、空、根、識)亦皆如是,畢竟不生不滅,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作者: 釋大寬法師    時間: 2014-1-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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