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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西藏自治区表彰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打印本頁]

作者: 乘禕    時間: 2013-1-14 20:20
標題: 西藏自治区表彰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西藏自治区表彰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暨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召开

       陈全国讲话 向巴平措宣读贺信 白玛赤林主持 郝鹏宣读表彰决定 吴英杰等出席
  12月28日上午,全区2012年度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暨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拉萨召开。会议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构建寺庙和谐稳定长效机制,奋力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宣读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的贺信,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郝鹏宣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优秀驻寺干部和宗教工作优秀干部、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领导吴英杰、洛桑江村、金书波、公保扎西、秦宜智、齐扎拉、邓小刚、董云虎出席。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陈全国在讲话中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理念新、站位高、行动快、覆盖广、措施实、效果好。一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项正确的决策、创新的举措,反响良好、成效显著,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促进了寺庙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陈全国强调,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得到各族群众和广大僧尼的一致拥护,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有许多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必须坚持加强领导、依法管理,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必须坚持因寺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关怀,必须坚持舆论引导、典型带动,必须坚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必须坚持调动僧尼、激发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这些经验不断发扬光大,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陈全国要求,要以此次总结表彰大会为契机,进一步把开展寺庙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深化“一个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荣誉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参加到各项活动中去。二要落实“三项职能”,搞好教育引导。引导广大僧尼切实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搞好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好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搞好服务保障,进一步落实好“六个一”、“九有”、“一覆盖”等利寺惠僧举措,在巩固完善各项保险措施的同时,坚持每年免费为全体在编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明年底前实现所有寺庙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的目标。三要提高“三个能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走进寺庙,广交朋友,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学会做宗教工作、做寺庙工作、做僧尼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做好僧尼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四要树好“一个导向”。一方面,树好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支持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一方面,树好工作导向,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守法先进僧尼,适时安排到各级人大、政协、佛协担任相应职务;对坚守岗位、勇挑重担、作风扎实、甘于奉献、表现突出的优秀驻寺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五要促进“一个适应”。全区广大僧尼要以这次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总结表彰大会为动力,坚持做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维护者,坚持做增进修持、提升修养、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推动者,坚持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新西藏的自觉践行者,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西藏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省级领导同志,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西藏公安消防总队主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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