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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考原-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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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教
時間:
2012-11-12 23:31
標題:
「舍利」考原-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本帖最后由 佛教 于 2012-11-12 23:33 编辑
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舍利」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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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舍利」考原
舍利子,是佛教徒從修持身心方面所得的一種特殊結晶物,佛經中對於佛陀舍利的重視,乃是跟佛陀在世現身時一樣神聖,凡有佛陀舍利的所在,就等於佛陀所在的地方,並且規定要建塔供養;否則,褻瀆了佛陀的舍利,罪過是很大的,至於高僧的舍利,佛經中也有明確規定,應該建塔供養,不過佛的舍利塔跟聖僧的舍利塔,在建築的規模上是有差別的。事實上,佛教之有寶塔,就是由於供養舍利的要求而來,舍利子的本身,並沒有太大的神秘性,凡是有了相當修持工夫的凡夫僧尼乃至俗人,同樣可以燒出或多或少的舍利子來。對於佛陀及聖僧舍利的神聖性,那是由於他們本身所修證的功德而來。所以,在佛教史上,除了建塔供養,盡其最大能力作最上莊嚴的供養,比如浙江的阿育王寺,就是因了一顆佛陀舍利而成名,故也從未見用佛陀或聖僧的舍利子給凡夫陪葬的記載,佛教對於佛陀及聖僧的遺物,都要行五體投地禮,要以頂戴受持,豈可將佛陀或聖僧的舍利子置於凡夫遺體的口中陪葬?
用珍寶陪葬的習俗,幾乎是世界各民族共通的原始信仰,這與用活物乃至用活人來殉葬的信仰是同一個源流。但在佛教的葬禮中,不但不主張用寶物殉葬,甚至不主張用高貴的棺木及新做的衣服,如果有錢有衣,應該佈施貧窮及供養(佛法僧)三寶,這才是功德,將這功德回向亡靈,才能使亡故的親友得到實益而超生福地。
現在,由於吳申叔先生的孝心及熱忱,竟把佛陀及聖僧的舍利子,擬作世俗的珍寶,以世俗的想法,給死人陪葬,祈亡者超生。
其實,佛在佛經中說:「佛子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這就是說,實踐佛陀教法的人,雖遠隔佛陀數千里,也等於在佛前;若不實踐佛陀的教法,縱然天天伴著佛,也是沒有用。
佛教不是迷信神秘的宗教,佛陀完全是著重在人生行為的善惡價值,如果對於佛法能夠信受奉行——扶困濟弱,佈施放生、供養三寶、持戒、習定、修慧,那是必定超生的,乃至能夠解脫生死而超凡入聖的,否則的話,即使抱住了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釋迦佛腳,乃至與佛同處同時火葬,也無多少功德而言,也無超生佛土的希望。用舍利子陪葬,又有什麼用呢?這樣當可安慰並不了解佛法真義的陸氏夫婦的親屬,所以,說得明白一些,這是一種可敬而並非可法的事。
本文曾於一九六四年七月發表於覺世旬刊二五八期,但到一九六七年夏季,吳申叔先生自己也病逝之後,仍請那位法師在他口中安放舍利,可知那是出於一種信仰的行為。因此當本書出版之時,便將它修改補充了一些。
現在且對舍利的觀念略加考證如下:
根據大乘金光明經捨身品說:「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說:「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這是將色身舍利比同法身舍利的智慧功德而成的觀念。
在比較原始的經律中,所稱的舍利,大抵是死人的屍骸。例如長阿含遊行經,將佛陀入滅之後尚未火化時的色身,即稱為舍利,火化時有些人還怕佛的舍利燒光了,故有諸末羅等,各相謂言:「今火猛熾,焰盛難止,鮏維舍利,或能消盡。」火化後的遺骨也均稱為舍利,所以同經把分取佛陀舍利,稱為「來請骨分」。
雜阿含經四六·一二二七,波斯匿王的祖母死了,闍維之後,也有「供養舍利畢」之句。可知舍利也不僅限於出家聖賢才有,在家凡夫的屍骸,同樣是稱為舍利。
因此,在玄應音義卷六說:「舍利正音設利羅(Sarira),譯雲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
行事鈔資持卷記下四之一釋瞻病篇也說:「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
我國唐朝的韓愈,諫憲宗皇帝迎佛骨,其實那佛骨就是舍利。
到了宋仁宗時,還有印度僧人善稱等九人,帶來梵經、佛骨、菩薩像等。此所稱的佛骨,其實即是舍利。
所稱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分,出於菩薩處胎經常無常品等所說,其源出印度的梨俱吠陀時代,有兩種葬法,埋葬的是全身舍利,火葬的即成碎身舍利。
由於火葬所得的碎身舍利,法苑珠林第十四將之又分為三種:一是骨舍利,其為白色;二是發舍利,其為黑色;三是肉舍利;其為赤色。這是因為修持功德而於火化之時,使身體的若干組織凝為結晶物的結果。正因此為結晶物,所以在法苑珠林第四十又說:「若佛舍利,椎打不碎;若弟子舍利,椎擊便破。」這個椎打不碎的記載,最初是由「金剛不壞身」的思想而來,本系指其法身,佛的法身不壞,故稱金剛不壞,實則佛的色身照例也要示現無常敗壞。例如浴佛功德經中說到,佛舍利分有身骨舍利及法頌舍利的兩種,佛的遺骨為身骨舍利,佛的遺教為法頌舍利,此處的法頌舍利,實即法身理體的表現。後人將佛的法舍利與骨舍利的價值,同等看待之後,便信仰佛的身骨舍利,也是椎打不碎的。
佛舍利椎打不碎的記載,初見於梁朝僧锴所撰的出三藏記集第十三,敘述康僧會在東吳初化孫權的時候,因為孫權問他佛法的靈驗,康僧會便於三七日中,虔誠祈請,感得佛陀舍利,打擊不碎,此在梁朝慧皎所撰的高僧傳卷一康僧會傳中亦作如此記述:僧會將舍利呈給孫權,因見舍利瓶上出現五色光炎,所以贊謂:「希有之瑞」,僧會則進而言曰:「舍利神威,豈直光相而已,乃劫燒之火不能焚,金剛之杵不能碎。」孫權便命當場試驗,乃將舍利置於鐵砧錘上,由力士擊之,結果,「砧錘俱陷,舍利無損」。此一舍利不是由印度帶來,而是由康僧會的虔誠祈求而感得的,其有神力加持,打擊不碎,深可置信。
其次,在日本佛教史上,也有類似的記述,例如日本書紀第二十所載,敏達天皇十三年條下,說有司馬達等,於齋食之上感得舍利,獻於馬子宿禰,馬子即將舍利置於鐵質之中,再用鐵錘擊打,試其真偽,結果,鐵質及鐵錘俱毀,舍利依然無恙。這一舍利,也是虔誠感得而非來自印度。由其打擊不破,故又有個「堅固子」的稱呼。
因為舍利可憑虔誠心祈求感得,不必要到印度去求,於是,在中國佛教的傳記之中,便有許多人感得各種各樣的舍利,最普遍的是在油燈燭火上出現的燈花舍利。有人寫經時,筆端出現舍利,洗面時,臉上落下舍利,掃榻時,床上也能發現舍利。這種由神異化現的舍利,若按之於梵文的原義,倒有商榷其名稱的餘地了。
當然,舍利的神異不可思議的事跡,乃為史不絕書的事實,最顯著的,佛陀的真身舍利,能夠從一粒大的生出許多小的,小的漸次又長成大的,如此輾轉,生生不已,所以自佛滅度以來,佛的真身舍利,曾為廣大的地區及眾多的信徒迎請供養。最初分為八國各建一塔;阿育王時建八萬四千塔,就有八萬四千舍利;大唐西域記十二說玄奘三藏自印度東歸,也請回了如來肉舍利一百五十粒。奘師當時在印度所見的佛舍利,據西域記所載,迦畢試國由龍王所建的窣堵波(塔)中,供有如來骨舍利一升余;王城西北大河之南岸舊王伽藍中,供有如來頂骨一片;西南舊王妃伽藍的?堵波中,安有如來舍利升余,西南比羅娑洛山的象堅?堵波中,也藏有如來舍利一升多,這些塔中的舍利,竟達一升以上,必系歷年的新生,否則,佛陀的舍利,既已廣泛分佈,不會尚有如此之多的。
在中國,供養如來真身舍利的,自古即有不少,據廣弘明集第十五所舉,共有十七座塔;又據法苑珠林三十八所載的,則有十九座塔。(有關塔與舍利的關係,請另參閱本書第十篇「佛教的道場名稱」)
總之,舍利的原義是人的遺骸屍骨,梵語Sarira,音譯為設利羅、室利羅、實利、舍利,遺骸的任何部分,不論是什麼形狀,均名為舍利。
文章出處:
http://big5.jiexieyin.org/show.aspx?id=2822&cid=0&page=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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