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宣化上人地藏經淺釋
人受戒後,就不應該破戒,應該要守戒。怎麼叫把戒破了呢?就是你明知故犯。以前你不知道,做了錯事,這還可以原諒。要是你知道了,還做錯,這罪業可就重了。
你已受不殺生的戒,又去殺生,這就犯了殺戒。你受不偷盜戒,又去偷盜,這又犯盜戒了。你受不邪淫戒,又去邪淫,這也犯了戒。你受不妄語戒,又打妄語,這也犯了戒。你受不飲酒戒,又去飲酒,這也犯了戒。這些是在表面上看來,人人都知道是犯戒了。但還有一般人不瞭解的情形,就是你犯戒,還好像不犯的樣子,雖然別人不知道,但這也已經犯戒了。所以犯戒有有形的,有無形的,有形的犯戒,一般人都看得見。無形的,在佛法裏頭,認為是犯戒了,在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這裏有四種犯了戒,又好像沒有犯戒的情形:
(一)就是這個比丘(尼)能受持禁戒,能守著戒法,並且也還能完全去實行。可是唯獨怎麼樣呢?他在持戒裏邊,有一個我相。還有一個,我能受戒,我能持戒,我能守戒的相。總有一個“我”。因為他有這個“我”在裏邊,這就是執著,雖然他沒有犯戒,可是已經是沒有守住真正的戒了。真正守戒,是你不知道你是個守戒的人,是你要不覺得你自己比旁人清高。
(二)就是他能誦持經律,又能守護戒法,可是他對於這個“身見”,不動不離。總不肯離開這個身見,總是有一個身見。他總說他這個身體,不說“我”,但卻執著他這個身體。怎麼樣執著這個身體呢?他不肯將身體改變,不肯改變他那個老樣子。譬如歡喜懈怠,就總是懈怠。歡喜懶惰,就總是懶惰。總是不想叫這個身體辛苦一點,總為這個身體做打算,這叫身見。這是第二種,雖然他守護戒律好像沒有犯,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守住戒律。
(三)就是他能實行十二頭陀行。“頭陀”是梵語,譯為“抖擻精神”,就是振作精神,不睡也不餓,打起精神來和懶惰鬥爭,這是抖擻精神,不懶惰。想要睡覺嗎?我坐這兒打坐。你要吃飯嗎?我連水都不喝。就是這樣行十二頭陀行,但是他沒有得到諸法空相的境界,不知道人空、法空,而認為一切法都是有的。所以看起來好像守戒,實際上他守戒的功夫不圓滿。
(四)他對於一切眾生都有一種慈悲心,可是他要是聽見諸法,這一切法相,法本無生——本來沒有所生的,也沒有滅,他聽見這一種的法,心裏就驚怖了。
以上所說這四種,雖然好像沒有犯戒,實際上也沒有守住戒。
齋,是不吃肉。犯齋,就是吃肉。不單吃肉是犯齋,就是非時食也是犯齋。怎麼叫非時食?好像發願過午不食,而你在過午又吃了,這叫非時食。這非時食,也是犯盜,因為你說是過午不食,說完了又吃,這叫犯盜戒。已犯一個過午不食戒,又犯一個盜戒,人家問你吃東西了沒有,你在說:“哦!我沒有吃!”這又犯了一個打妄語的戒。所以一共犯了三種戒。如果有人給你東西吃,這個人也犯同樣的戒,也犯同樣的罪。所以佛說:這非佛弟子,非吾弟子。
犯戒的人和什麼一樣呢?和鶚鳥一樣,發出一種鶚聲,人聽見這鶚聲都很奇怪的。又像餓鬼吃糞一樣,因為業力的關係,餓鬼他沒有東西吃,只好去吃糞。所以這破戒犯齋的人,是人裏邊最貧賤的一等,而將來一定還會遭受禽獸、畜生這種的果報。所以地藏王菩薩若是遇到破戒犯齋的人,就說“禽獸饑餓報”,說你破戒犯齋,來生就會做禽獸,總也沒有東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