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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公上人关于教理的讲记敬摘点滴202138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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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lxg20130220
時間:
2021-3-8 18:37
標題:
净公上人关于教理的讲记敬摘点滴2021381836
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怡悦,
于诸众生永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净公上人关于教理的讲记敬摘点滴
...性都已经成立,那么作为其分支的他法自性,就不可能存在成立的理由。前译派所翻译的“本性”,与后译派所翻译的“自性”,只不过是翻译上的差别而已,其内在含义没有丝毫的差别。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如果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不应该自因缘而生,因为其自性已经成立的缘故,如同现在的苗芽一样。
如果该法是从因缘当中而产生自性的,则这种自性并非其实相,而成了由他法而造作或者改造的法了,这种(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说“自性就是造作者”的说法,又怎么可能合理呢?犹如水与暖热性一样,这并不是诸法的自性。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如果对方又反问:那么,所谓的“自性”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自性是真实无欺的实相,以其他因缘不可改造,无需观待其他因缘,不会变成他法的原有本性。其事相是双运离戏的法性。如经云:“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性唯一安住。”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因此,如果连诸法本身的所谓“自性”都不存在,他法的自性又怎么会存在呢?作为他法的本性或者自性,也是在观待本身自性的前提下,才可以称其为是“他法自性”的。
庚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自性与他法不存在,但法的总相应该是存在的。
如果在自性与他法之外,存在“其他之法”,则即使此二者不存在,法的总相还是应该存在。但是,象这样的所谓“其他之法”并不存在。
为什么呢?因为,在除了诸法本身的本性或者自性,以及他法二者之外,所谓的“其他之法”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存在。因此,如果在本身的自性以及他法之外,“其他之法”存在,则所谓“法的总相”可以成立。但是,这种前提根本不存在。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
因有异法故,有坏名为无。
(原译: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因有有法故,有坏名为无。)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法的总相已经被遮破,但无实应该是存在的,所以,与其相伴的有实也理所当然地应该存在。
如果无实存在,则这种立论也可以成立。但是,无实本身也并不存在。如果有实的法都不能成立,那么必须依赖有实方能成立的无实又怎么可能成立呢?如果象瓶子等等之类的某种法,现在变成了其他法,则连世间的士夫们也会说,以前的法是不存在的。除了断除所破以外,独立的无实法在任何时候也不成立。如果成立的话,无实又怎么会合理呢?就像如果是有碍的,就不会是虚空一样。
以遮破实有的方法,非常容易通达间接破斥于此世间根本不存在的所破——“无实”。所以,在这里没有宣说
己二、(呵责相违之见):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如果某人说“大地的自性就是坚固”,并认为诸法本身的自性是存在的;以为从眼根而产生的眼识是他法,所见的是他法,能起作用的是眼识等等;并对有实以及超越远离有实等等的无实极其耽执。这些见解都是对佛陀所宣说的真实义理——殊胜深奥的缘起真如性,没有彻见的标志。
缘起的自性,是不存在以上四种法(是指自性、他性、有实及无实四法)中的任何一种的。因为诸佛通达了万法的真如性,就能真实无谬、毫无颠倒地阐释自性的含义,在任何时候也不会与真理相违背。因此,诸位有智之士实在应当心无旁骛地追随佛陀的足迹。
佛能灭有无,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下面我们还可以用教理再一次重申这个道理。已经证达了有实无实等一切所知的佛陀在《化迦旃延经》中这样教诫道:“迦旃延,何以故?众多世间之人,对有无甚为耽执,故无力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患、悲叹、痛苦、不悦及烦乱争斗。纵然以死亦不可脱离于焦躁苦痛。”这段佛语也将有无二者彻底地扫荡无余。
因为该经是佛教一切宗派所共同承认的经典,所以才在这里加以引用,任何宗派都不能违越此教言。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如果某法的自性存在,则该法不可能又变成无有。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出现该自性以因缘或者本性而变成异法的情况。为什么呢?因为,不可改造的自性一旦存在,也即其自身的体性已经成立,就不必观待于任何法。作为没有观待的法,永远也不会舍弃自性。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就如我们承认虚空没有障碍的性质永远也不会往他法转变一样。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原译: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
如果对方又提出:倘若诸法不存在自性,我们为什么可以现量看见诸法往他法的转变呢?这就像石女儿子的舞蹈一样不合情理。(所以,既然我们可以看见诸法的转变,其自性也必然应该存在。)
既然诸法的自性存在,又怎么会往他法转变呢?决不可能。(所以,诸法不可能存在自性。)
《佛护论》中却认为:“此颂完全是自宗的观点,包括前半部分(的两句颂词)也并不是他宗的见解。此颂所宣说的主题就是,无论自性是否存在,都不应该往他法转变。”
己三、(教诫修习中观):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因此,在思维实相的时候,如果说:“此法定然存在”则是有恒常的执着;如果说:“此法定然不存在”则又堕入了断见。
如果声称:“有某个心的外境”,并认为其自性存在。然而,既然(诸法的)自性存在,则空性以及往他法的转变等就不应理,如此一来,就落入了与无有的观点[空见]相抵触的常见;如果执持“某法不存在”的观点,就会出现自性存在立论荡然无存的局面,前面“有”的见解在这里就成了断灭之见。
然而,这种自性不存在的见解,就不存在以上的两种过患。仅仅的有、仅仅的无以及认为自性不成立的见解虽然不是粗大的常见断见,但却存在着分别的耽执,无法超离于有相的戏论。
在执着成实的病没有康复之前,始终需要依靠无有的遮止之药,但最终却必须将病痛与药物一并驱除,安住于息灭一切痛楚戏论之相,远离四边戏论的境界中,将能取所取戏论的细微常断残渣扫荡殆尽。总之,遮破自性存在,决不是仅仅建立无有自性的立论。
《显句论》中云:“扫除此二见解,即为中观道修习之方。”一言以蔽之,就像在病没有痊愈之前,始终需要依靠药物一样,在所破没有消灭仍然存在之际,遮破无有的执着还是应该利用。一旦将(所破)消灭,又怎么会有“无”的执着呢?假使所得到的最终境界是单空,那么又何须在颂词中引用“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的教证呢?
释迦却丹曾说过:“成实不可得的智慧,与执着实有空的观点二者,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这些都是边执之见,所以,作为智者永远也不要堕入将有与无视为真如实性的边执见当中。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如果对方反问:为什么这些都是常断之见呢?
如果某法的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该法就应该是恒时不存在,或者是彻底与其相违的非不存在(也即存在),这样就堕入了常见;如果说:某法曾经因为产生而存在...(●四训序文讲记 - 净公上人 - 显密文库 佛教文集分享到)
...,则“无实”就不可能存在了。
该偈颂还可以表示为:如果有人询问“涅槃究竟是否存在?”,则既不能说“不存在”,因为这必将成为辩论之主题;(也不能说“存在”,)如果回答说“存在”,则可以追问,“既然存在,那么究竟是以有实,还是以无实的方式而存在呢?”
如果答案是第一种,则在前面已经予以了遮破;
如果有人认为,涅槃是无实法。
所谓无实法,就是什么也不存在的意思。这是否意味着你们不承认涅槃的存在了?
如果对方回答说:涅槃是以无实的本体而存在的。
这样一来,就有无实法存在的过失。如果承认这一点,则(涅槃)既是无实法又应该存在。如果存在,则涅槃为无实法的立论就无法立足,因为(涅槃)是无实的违品——存在的缘故。因此,所谓“无实”不是以自性而存在的。
如果对方认为:涅槃不存在无实法的本体。
针对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观察:涅槃的不存在究竟是否存在呢?
首先,如果涅槃的不存在存在,则存在与不存在又怎能不相违呢?其次,如果涅槃的不存在不存在,则有涅槃也变成存在的过失。
如果涅槃自身的体性成立为无实法,则这种所谓的“无实”也不可成立,因为无实法不可能再次变为无实法的缘故。如果以为无实法可以自己单独存在,但成立无实法所必须的因却无论如何都不可寻觅。
如果承许“(涅槃上)业与烦恼的产生等等,的有实法不存在”,就必将与涅槃本体的无实相违。所以,我们只是从阻断生之相续反体的角度,才安立涅槃为无实法的。
但是,涅槃自身的本体却是了不可得的。在抓住所谓“涅槃”事相的前提下,无论说(涅槃)是有实还是无实,都不能超越存在的范畴。这就如同说:“是白马”或者“不是白马”(都不能超越马存在的可能性)一样。
如同“虚空不是白色”与“虚空的自性”二者,虽然说法各异,但其所表达的含义却不存在异体,(都是建立在虚空本身不存在的基础之上的)一样。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涅槃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那么涅槃究竟是怎样的呢?
三有轮回的来去之法,是远离于缘起而生,或者轮番互相依靠而假立为有的两种戏论的。仅仅不是缘起法还不够,包括假立的戏论也一并遮破的法,才是所谓的涅槃。我们始终无法将涅槃,安立为任何有实或者无实之法。(涅槃)是远离于缘起实有与假立无实二者的。
子二、(共破)分二:一、以理证而不合理;二、以教证而不合理。
丑一、(原因不合理):
来去轮回法,乃假立缘起;
非假立缘起,是名为涅槃。
(原译: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
三有轮回的来去之法,包括依靠前世而趋入轮回的行蕴,也即蕴轮回;以及以近取五蕴为因而趋入轮回的,也就是前面所讲的补特伽罗轮回。
以假立或者缘起安立或者施设的,包括生成、坏灭、有实、无实等诸法,无论自性是缘起还是假立,其本体都不可成立。真如法性的自性是寂灭并超越一切边戏的,这就称之为涅槃。下面将对此详细加以阐述:
人我以及五蕴从前世来至今世,再从今世去往后世的轮回之法,或者是如同长短一般的假立法,或者是如同自油灯中产生光明一样的,以自身的因缘聚集而产生的法。
而实相真如法性,却既不是依缘假立之法,也不是以缘而生之法,而是远离边戏的法,这就称之为涅槃。也就是说,(涅槃)是远离四边戏论,无论是假立或者缘起都不可成立的法。
果法涅槃无论是以具备诸行或者有实法性相的角度,还是以阻断诸法的寂灭角度来安立,二者都不可成立,所以,安立二者的因也不可成立。
丑二、(教理不合理):
如佛经中说,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正如佛陀在佛经中所教导的:“诸比丘,何人欲以有实无实法,于三有中寻得出离,此人实乃愚蠢之至也。”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断除一切生成有实法,以及坏灭无实法之见。
由此可见,涅槃应该是既不具备有实法性相,也不具备无实法性相的法。
癸二、(破承许二者兼具):
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是事则不然。
如果对方提出:从解脱本性的角度而言,因为解脱的本体存在,所以(涅槃)是有实法;从息灭烦恼等法的层面而言,(涅槃)又是无实法。因此,(涅槃)是二者兼具的法。
如果涅槃是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兼具的自性,则你们所谓的解脱,就成了有实无实同体的法,这显然不合理。因为有实无实二者是相违的法,所以不可能位于同体。
如果将既具备(某种)本体,又远离他法的二者兼具之法承许为涅槃。则因为在第一刹那获得了诸行自身的本体,那么,在第二刹那既远离第一刹那诸行,(同时又具备第二刹那诸行本体)的所有诸法,也都成为了解脱。但是,将诸行安立为解脱的观点,是根本无法立足的。
这个道理如同承许火与烟的关系为以本体而成立的因果关系,则有其他因与非因都可以(与果法)安立为因果关系一样的过失。
如果因为有实无实的特点以自性而成立,所以承许(二者兼具的法)为解脱,这样一来,则因为与(前面所说的)前后刹那(诸行)二者相同的缘故,一切万法也都成为了解脱,这是用是非相同之类推因所得出的结论。
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依,是二从依生。
(原译: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涅槃非无受,是二从受生。)
如果承许涅槃,是有实无实二者兼具的法,则涅槃不可能不依靠有实无实法而存在。因为依靠有实法,才能成立无实法;也因为依靠无实法,才能成立有实法。既然有实无实二者都是互相依靠的,所以(有实无实二者兼具的法)必然是缘起法。
有无共合成,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
由此可知,有实无实二者兼具的法又怎么能是涅槃呢?决不可能。因为涅槃是超离于有实无实二者的无为法,而依靠有实法产生,以及依靠无实法假立的二者兼具之法,则属于有为法的范畴。这样承许,还有相违的有实无实法二者位于同体的过失。
因缘聚合而产生的法是有实法,无实法也是依靠有实法而成立的。在圣教中也承许:以生之缘而有老死。所以,有实无实二者是自因而生的法,并非不是由因缘而产生的法。
此刻所说的有为法及无为法的概念,并不是按照“有为法是瓶子等有实法,无为法是虚空等无实法”的说法来界定的。以内在含义来衡量,则可解释为:一切缘起之法以因缘而安立为有为法;无有自性、寂灭四边的法,则以因缘之无为分而安立为无为法。
所以,在颂词只说了“有无是有为”的说法,而并没有说“有无是有实”。如果此处的有实法与有为法为同一概念,而无为法与无实法也是内涵相同,这样就与前面“若涅槃是无,云何不依有?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一偈,以及后面的“有无二事共,云何是涅槃?是二不同处,如明暗不俱”一偈所阐释的观点背道而驰了。
所谓“有实”的名称,包含两种内涵,一种是指中观所指的总所知;另一者,是指与有实无实相对的“有实”,如同“法”的名称等等一样。因此,在不同的时候能善加辨析,是十分重要的。
有无二事共,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处,如明暗不俱。
如果对方提出:虽然涅槃不是有实法与无实法,但涅槃却以有实无实二者的自性而存在。
...(●四训序文讲记 - 净公上人 - 显密文库 佛教文集分享到)
嗡
普贤菩萨名,诸佛第一子,我善根回向,愿悉与彼同。
身口意清净,自在庄严刹,逮成等正觉,皆悉同普贤。
如文殊师利,普贤菩萨行,我所有善根,回向亦如是。
三世诸如来,所叹回向道,我回向善根,成满普贤行。
愿我命终时,除灭诸障碍,面见阿弥陀,往生安乐国。
生彼佛国已,成满诸大愿,阿弥陀如来,现前授我记。
严净普贤行,满足文殊愿,尽未来际劫,究竟菩萨行。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无争无求。清净平等。知恩报恩。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整个宇宙跟自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整个宇宙一切众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处在一个地球村中,应该平等对待,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助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文章到此结束,谢谢您的阅读!敬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祝各位福慧增长、六时吉祥、法喜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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