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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功德過患知已。則能修集於道。 [打印本頁]

作者: stanley    時間: 2018-7-6 20:11
標題: 功德過患知已。則能修集於道。
1)菩薩善戒經 卷第八 如法住生菩提地品第四 云 :

為淨喜行故。修集十法 :
信一切佛法故。
因十二因緣眾生受苦。為苦眾生得解脫故。修集悲心。
為施眾生安樂之事。修集慈心。
為破眾生苦惱事故。不惜身命。不惜身命故。捨內外物。
為利眾生。受苦不悔。
心不悔故。能知一切世典方術。
知世典故。能知眾生下中上異。
隨下中上。具足慚愧。
修如是事。其心不退。得勇健力。
受他財物。能以供養佛法僧寶
。是名十法。

十法者 : 一者信。二者悲。三者慈。四者施。五者不愁。六者了知世典。七者隨順世間。八者慚。九者愧。十者健。
菩薩摩訶薩修是十法。為持戒故。行於九法觀察道果功德過患知已。則能修集於道至心受持過一切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度眾生於生死海。能教眾生行諸善行。 (註 : 即 : 懂法後才能修道)
2)維摩詰所說經 菩薩品第四 云 :  



解眾生縛起修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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