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報佛恩者
菩薩處胎經 法住品第三十五 云 :佛復告彌勒菩薩摩訶薩 : 我今緣盡無教化處。此經留住或千年。或至二千年或至三千年。令分為三分。
一)一分付與阿難。度我遺法弟子。
二)一分與難陀優鉢羅龍王。
三)餘一分者彌勒與我宣傳。使一切眾生普得聞知。無得中斷。
佛復告彌勒菩薩摩訶薩。汝當承受我教。當念佛恩。欲報佛恩者 :
常當一心奉持供養胎化經典。此功德福無能宣暢。何以故 ? 此胎化經典。諸法寶藏。諸佛封印。唯有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能開發此印封示現眾生。
a)彌勒當知。我前後所說。三昧總持甚深經典。汝忘一字一句此過少耳。
b)若於此胎化經典。忘失一字一句其過甚多。何以故 ?
此諸佛世尊之父母也。
妙法蓮華經 囑累品第二十二 云 :
若有眾生不信受者,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汝等若能如是,則為已報諸佛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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